音乐学专业学位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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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学位论文

音乐学专业学位论文范文1

关键词:艺术硕士;音乐教育;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G6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3)06-0268-02

一、我国艺术硕士教育的出台背景

为了培养“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2005年决定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健全和完善了国家艺术专门人才的培养体系。“高层次、应用型”具体体现在“学位获得者应具有高水平的艺术创作技能、系统的专业知识、较高的艺术审美能力和较强的艺术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本专业艺术创作领域的各种表现形式。”

对招生对象的原则要求是“学士学位”和“艺术创作实践经历”,而入学考试则着重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这种强调专业内容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在目前我国音乐艺术专门人才结构状况下,具有极强的针对性。

当时,我国只有9所独立设置的音乐学院可招收音乐表演研究生,但学生毕业后的去向基本上都从事教师工作,真正回到舞台上从事音乐表演的极少。“在学校艺术教育方面,建设一支以具备相当艺术实践能力的专职教师为主,数量和质量都能够满足学校艺术教育需要的艺术教师队伍,是提高我国学校艺术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是依据当时的情况看,整个文化系统中,音乐教育从业人员普遍学历偏低、知识结构不合理、专业技能水平低、缺乏系统性的训练,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

二、我国艺术硕士教育科研现状

艺术硕士的诞生,打破了我国艺术教育体系中只有单一文学硕士学位的缺憾。艺术硕士在我国是一个新生儿,只有短短的五年多的历史。在这五年当中,已经有几十多所院校陆续获得培养艺术硕士的资格。从目前教学要求来看,有些院校的音乐专业艺术硕士相比传统理论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方面,不仅仅强化了技术技巧的学习,甚至理论课要求要强过前者;理论课的学分要求还要高过前者,这样对学生提高实践能力的学习,必然造成更大的压力。至于课程设置的种类与多样性、生源差别、学术交流活动、学习与就业等等问题,尚没有系统性的经验总结与可供参考借鉴的任何权威性、开放性的资料。

这五年多发展的经验总结和交流情况,能够见诸媒体的信息,不外乎是一些教师,根据自己的经验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陆续归纳出自己的教学方式,为学生学习与交流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学术支持。从这些间断性的零星报道和体会文章,透露出一个信息,就是教师以个体为单位在总结归纳教学经验,在有限的传播范围内起作用,缺乏相互交流的平台和渠道,大量第一手资料和数据没有系统性地搜集和整理,急需将这些零散但是具有统计和理论价值的资料,上升到理论高度,成为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公共财富。

目前国内几乎见不到就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学与学习方面理论研究和探索方面的学术文章和科研论文,缺乏系统的经验总结报告和经验探讨文章,没有后续的科研提供权威、全面、翔实、可靠的资料保证。部分原因,是由于艺术硕士学位类别的起步较晚,一切尚处于摸索方向、积累经验的开端。

艺术硕士源于系统性、专业性地提高艺术专业实际表现能力的要求。相对于理论型人才培养,摸索经验、总结教训、对教学现象的分析与归纳、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等方面,更加需要实践经验的总结和科学的数据采集、分类和分析,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因为所有教学行为的个性更强,共性相对较少;教学的即兴性更强,计划性较弱;经验总结方面更困难,更加需要专业的面对面指导,艺术表现和交流的平台作用更强。这就决定了在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归纳成果方面,全面、细致科学化的数据采集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方法,这又涉及到数据采集方式、采集时间、分析模型的建立、分析方法、结果归类等等一整套系统的作业程序。

三、国外艺术硕士教育的发展现状

目前,艺术硕士在美国、英国以及原英联邦主要国家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台湾和香港地区,发展得比较成熟。涉及的专业非常广泛:电影、戏剧、美术、音乐、艺术设计、舞蹈、广播电视和新媒体制作等艺术创作领域。然而在美国,MFA通常授予戏剧相关的专业。美国的音乐专业“艺术硕士”研究生,却大都不使用MFA这个称谓。表演演奏专业和作曲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通常叫“音乐硕士Master of Music(MM)”;音乐理论和音乐史方面的研究生则授予“文学硕士Master of Arts(MA)”;音乐教育专业则授予“音乐教育硕士Master of Music Education (MME)”等等。

从艺术硕士教育的发展模式上看,美国的艺术硕士教育体系十分成熟,影响力也最大。这种成熟并非是僵化套路的程式化。开放性和多样性,是保证教学内容与教学理念不断更新与进步的机制性措施。美国开放的教育体系和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吸纳人才的发展模式,形成了发达的教育体系和先进的科研理念。哥伦比亚大学、波士顿大学、伊阿华大学等院校的艺术硕士培养体系非常完备。师资、课程、课外专业活动、学术交流都有机地穿插在一起,学校的教学和学习内容丰富多彩,并且给学生充分的表现和交流机会。对于音乐艺术硕士的培养方向来说,最大可能地满足了学生的成长空间。在相应的科学研究方面,他们往往针对非常具体的项目提出针对性极强的项目建议、可行性分析,并且给予任课教师以充分的自主决策空间,充分发挥艺术的个性。在总结评价中,也是以学生艺术表现的个性价值作为首要条件。这一切看似随意、以“个性”为前提的判断标准,背后是强大的资料数据分析和科研体系作为支撑,将庞大的数据量通过科学的归类进行统计分析,最终作为科学证据,指导教学和科研工作。

美国艺术院校协会(The College Art Association, CAA)和美国专业艺术和设计学院联合会(The Association of Independent Colleges Art and Design)对于艺术硕士(MFA)设有明确、详细的规定。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以实践性、创作性为主,强调应用性,同时,也要求必要的艺术素养和理论知识。入学考试着重考察学生的创作才能和表演天分。教学计划强调课程的实用性和表演作品的广泛性,同时兼顾理论修养的提升。学位授予标准主要看学生创作实践过程中所体现的艺术创作技能和表现力。毕业汇报以演出和作品展示为主要考察标准,同时完成专业艺术分析、总结文章或论文

德国的音乐教育体系具有悠久的历史。音乐专业的设置从一开始就目的明确。比如历史最悠久的艺术大学之一“柏林艺术大学UDK”,音乐专业分为音乐表演专业、音乐教育专业和音乐继续进修学制。音乐表演专业就是以培养表演艺术家为宗旨,针对那些准备成为职业乐团、乐队演奏员以及独奏演奏者的学生设立;音乐教育专业就是为培养教师,课程以教育理论为主;而音乐继续进修学制是在以上专业基础上继续学习,已获得不同的文凭。与艺术硕士同等学历的学习,就在表演专业的学习当中,毕业授予Diplom(硕士学历)。法兰克福音乐与表演艺术学院的音乐艺术硕士的培养模式也大致相似,专业设置直指培养目标。

四、艺术硕士教育应关注的问题及启示

目前我国艺术硕士研究生培养类型、培养模式相对单一,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主要集中于公共课、必修课、选修课和学位论文写作等理论方面,音乐艺术表演还需有更多的时间去提高他们社会最需要的艺术实践能力。在校学习期间的艺术交流活动应当更加丰富,加强校际之间的艺术交流活动。教学体系尚应体现重视艺术实践的特点,与艺术人才成长规律。

艺术硕士教育体系、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和培养方向的调整等一系列问题,还有待于今后的经验摸索和总结。基于此,笔者开展了“音乐专业艺术硕士教育记录与比较”科研项目研究,这一项目具有单一的针对性和明确的实用性――为音乐专业艺术硕士的培养教育整理出第一份全面、细致、可信的第一手资料;基于此资料的数据统计分析结果;为音乐专业艺术硕士的教育在现有内容的基础上,提供授课方式、课程类别、课程内容、课内外相关交流活动的建议;毕业生就业跟踪及反馈建议;如何体现艺术硕士培养的“高层次”和“实用性”。

增设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是为我国艺术人才在职攻读艺术硕士学位、全面提升艺术技能和素质提供了新的渠道。同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为我国艺术教育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中等和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参考文献:

音乐学专业学位论文范文2

一、 研究生教育“本科化倾向”的现状分析

首先从观念上,人们对研究生教育的认识仅仅理解为本科教育的自然延续,用本科生的教学模式来规划研究生教育,用本科生的教育规范来管理研究生,用本科生的评价标准来评价研究生教育,如此种种使得研究生教育较多停留在本科水平上。过多追求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对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重视不够,形成研究生研究能力不强、创新能力不足、探索精神不够,同本科生一样只学技能,理论研究水平偏低的现状。

笔者查看了几所高校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如“声乐表演与教学”研究方向,其培养目标是“研究生应具有相当程度的歌唱示范能力,对中外声乐艺术发展史、声乐名作、歌唱教学理论、教材教法进行深入研究,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的高级人才”。课程设置有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及选修课。学位公共课同本科一样采用“大统一”的课程模式,无非就是政治理论课、外语课、计算机课等,课程门类过于单一,课程结构缺乏弹性和开放性,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修的余地很小。学位基础课同本科一样,只有视唱、和声、曲式、音乐史、声乐艺术史、钢琴艺术史、声乐理论等基础课,还有美学史、歌剧赏析等为数不多的选修课。基础课深度不够,选修课广度不足,其中培养研究生演唱能力的实践表演课、培养研究生研究能力的写作课、培养研究生教学能力的教学课几乎没有,最多象征性地同本科一样有几周的教育实习。有关论文写作和专题讨论的课程更是少之又少。学生仍停留在技能学习的层面上,很难将技能与表演、学习与研究、研究与创新结合起来。

从教学模式上看,研究生课程虽然比本科生从数量上减少了,但在上课形式上,大部分学校依然沿用本科的集体授课或“一对一”技能课教学形式,教师把学生看作是知识的接受者,学生把教师看作是知识的传授者,他们的关系是简单的“教”与“学”。教师不与学生交流、沟通,而是发表自己的见解让学生接受、记忆,教学变成一种单向的活动,因此学生的学习仍停留在被动接受的层面上。不能自主探索就很难有创新意识,当然更不利于培养研究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另外,研究生缺乏统一编写的教材。目前研究生用的教材多与本科通用,无论理论课用书还是各种专业用书大都沿用本科教材,这也是“本科化倾向”的一个表现。

在研究生招生管理体制和结业标准上,研究生教育也逐渐和本科相趋同。在招生管理体制上,为了应付日益增多的研究生数量,管理上更注重行政力量而不是学术力量的运用。在招生过程中行政参与很多,导师“有责无权”,和本科招生没有更多区别。在结业标准上,只要学生考入校门就意味着取得学位证书。综上所述,研究生教育已大部分等同于本科教育,成为本科教育的延续。研究生教育“本科化倾向”降低了研究生的创新性和研究性,忽略了研究生的学术性,势必会降低研究生的质量。

二、 对研究生教育“本科化倾向”的反思

出现研究生教育“本科化倾向”就是从根本上忽略了研究生教育同本科生教育的区别,忽略了研究生教育的特殊要求和运行规律,因此,要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必须从根本上认清研究生教育的特殊性,认清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特性和创新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在研究生教育中遵循学术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才能在研究生教育中培养出不同于本科生的高级专门人才。

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提高质量、培养创新精神和能力是研究生教育的核心。研究生教育的本质在于创新教育,是在继承本科教育的基础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教育。研究生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音乐人才和发展音乐事业的双重任务。一方面研究生教育在培养过程中直接产生知识和财富,培养出音乐领域的专门人才;另一重要方面是培养有创新精神并能够产生新知识的人才,也就是说,研究生不仅继承已有知识和财富,还要在理论研究或专业表演中创造出新的财富。

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导师队伍严重短缺。大部分学校出现一个导师一届带四五个研究生,这对于音乐专业来说,导师不仅要指导毕业论文而且要准备专业学位音乐会,任务太重。二是导师质量堪忧。如果用学历层次来衡量,2000年全国普通高校专业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比重23.4%,具有博士学位的仅有6.1%,而就音乐专业而言,学历层次更是偏低。从另一个角度看导师队伍质量,目前我国的导师制度仍以职称为准则,只有正高或副高职称才可以带研究生,而在评职称的过程中,多以论文的数量取胜,而不管其在某一科研领域的研究成果是否和其专业对口。同时,往往是刚刚晋升教授或副高职称就开始带研究生,无论教学和心理都准备不足,这也是造成导师质量下降的一个原因。

在人才选拔和程序上,研究生侧重于教育的效益和高层次人才的质量。本科教育的目标是为国家培养大量的高素质人才,因而在人才选拔上更注重人才的数量,保证所有的高素质青年都可以接受高等教育。而研究生生源相对狭窄,必须是获得本科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在人才标准上,研究生教育虽也参加国家统考,但仅限于英语和政治,专业内容则由各高校根据不同的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组织测试,因而高校具有最终的选择权和决定权。研究生的选拔不仅要成绩合格,更为重要的是该生具有所选专业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也就是说,高校选拔研究生一定要在成绩合格的基础上关注学生的发展潜力、研究精神和治学态度。相对于音乐专业而言,目前公共课考试几乎成了决定命运的关键因素,往往只要公共课符合国家统一分数线,该生就基本能跨入研究生行列,这是因为多年来音乐专业本科文化分太低而造成的。这一畸形模式导致专业好的文化差,多数不考研,而文化能过国家线的又寥寥无几,为完成招生名额,只能按文化分招生,专业参差不齐,这是目前众多高校所面临的最为头疼的一件事,是服从行政命令完成招生名额,还是选拔优秀人才?这给研究生招生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在培养原则上,研究生教育强调学术自由。本科教育虽也属专业教育,但比研究生教育而言,属于专业基础教育阶段,要求的是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基本技能的学习。而研究生教育在学生掌握本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基础上更关注学生对知识发展、问题解决的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探索精神的形成,追求的不仅是学生对社会的使用价值,而且要求学生要创造新的价值,能给社会或本学科带来更大的价值,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能解决常规问题,并且能够通过研究和探索提出并解决新问题。

三、 对 策

其实导致研究生教育质量下降的原因,从相当程度上讲,是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造成的,这是一种政府的宏观调控行为,也是导致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难的主要原因。而研究生教育的“本科化倾向”,则无疑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不高的内在原因。因此,要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目前还只能从内部改革,也就是必须改变研究生教育的本科化倾向。为此笔者提出以下几个对策:

1.注意研究生招生数量和质量的协调统一。既要关注数量的增长,又要采用多元化的质量标准。对学术性研究生应实行弹性数量招生,采取宁缺勿滥的原则。采取单独招生、联合培养、委托培养等多种方式来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满足社会需求和人才需求。

2.积极推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首先是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完善导师的评聘和竞争制度,提高导师的综合素质,加强导师的责任意识,确保导师队伍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具有先见性的教育理念及创新思维,使研究生教育向创新性、科研型方向发展。目前,由于研究生的招生规模扩大,学生人数增多,教学任务增大,许多导师只顾教学没有更多时间进行科研和教学改革,教学观念不能和同期的教学理念相一致,有些导师甚至很难接受一些新的教学理念。其次,导师的知识结构不太合理。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进步,专业设置和课程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一些适应实际需要的专业取代了不合时宜的旧课程,新的教学手段在教学中出现,因此要求导师必须加快知识结构的更新,适时把握理论前沿和学术动态,以便给学生以最新的知识,并引导学生进行有价值的理论和学术探讨。

其次要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创新能力的培养。研究生课程要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并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教学模式要打破以往的单一形式,提倡研究性教学和合作教学理念。

课程学习要注意理论和技能相结合、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理论和研究相结合、实践和研究相结合,在技能学习中找到理论的依据,从理论研究中受到启发。导师不仅要“传道、授业、解惑”,更要在知识传授的同时向学生展示思维过程,并培养学生多种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研究生创新性思维的培养。

在教育过程中,研究生教学应更有弹性和学术性。首先,研究生教学要学习、研究和实践相结合。就拿声乐课而言,研究生声乐课要在声乐理论的指导下进行教与学,课下导师之间要相互沟通,要定期开展专题讨论和研究。声乐是一门表演艺术,光在琴房唱是远远不够的,一定要定期舞台实践,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导师或学院要多组织教学实践。其次,研究生教学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课堂教学形式应具有伸缩性,不能拘于一格,有时是一对一的教学,有时是集中讨论,有时是分头查资料、找论据,导师应组织并策划这样的专题讨论和学习。再次,研究生教学要提倡跨学科研究和创新性教学:无论导师还是学生,一定要打破传统教育的桎梏,提倡跨学科研究,使学生的视野开阔,思维多元化。同时,研究生学习要突出自我学习、自我管理、自我负责性,以转变妨碍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发展的教育观念,这也是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

3.完善健全研究生招生及教育评估制度。在选拔标准上,要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注重学术力量而不是行政控制。研究生招生数量的增长不能以损害质量为代价。因此,在选拔中既要重视学生的学科成绩和专业基础能力,更要重视学生的科学研究精神和能力。

毕业要求一定要严格贯彻“宽进严出”的原则。“宽”是使学生在较为宽松的学习环境下学习,“严”是指学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音乐会一定要把好关,严格把握学生的质量;质量不合格坚决不予毕业。

音乐专业的学生不仅要写学位论文,而且要举办“毕业音乐会”,这也是衡量学生可否毕业的一个重要指标。音乐会既要体现学生的基本技能、表演才能、对作品的理解和诠释程度,又要体现学术性,也就是说研究生音乐会必须有一定的主题或学术方向,不能像本科生开音乐会一样,挑选各种各样的歌曲组成一场“大杂烩”。研究生音乐会要从学术角度出发,有一定的专场性质,如“艺术歌曲专场”、“中国歌剧专场”等等,如音乐会能和论文研究题目相匹配,那就更加有价值了。

论文的评定是研究生教育与本科生教育最大的区别。本科生也要做论文,但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基本写作能力和学习基础知识的情况,学生只需对某一方面进行综述,而且论文只是学生学习成绩的参考。而研究生则要求淡化学生的平时成绩,更注重学生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反映的是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研究能力,学位论文质量不佳,则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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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概况

从学科内涵来看,升级后一级学科无疑要更加丰富和广泛。目前,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向与研究内容为:音乐与舞蹈理论研究、音乐与舞蹈创作研究与实践、音乐与舞蹈表演研究与实践、音乐与舞蹈教学研究与实践、音乐与舞蹈的跨学科研究与应用等。

截止2012年,全国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的单位共计90家(其中12所院校为博士点,其余78家为硕士点),主要包括研究机构、综合大学、师范类大学以及各类艺术院校。

2012年,全国各高等院校的舞蹈专业招生从数量上保持稳定,主要集中在舞蹈表演、舞蹈教育、舞蹈编导、舞蹈理论、音乐剧等方向,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舞蹈专业的高学历层次教育有所扩大,研究生学历教育以及攻读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的招生数量有所攀升,舞蹈专业教育层次的整体提升趋势日渐明显,为本学科的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人才基础。音乐与舞蹈学专业的研究生教育涵盖博士与硕士两个学历层次,舞蹈学方面博士研究生数量较少,开设舞蹈学博士点的院校仅有两所,而硕士研究生近年来招生人数有所增加,除艺术硕士(MFA)外,还包括专业型与学术型硕士。舞蹈学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学科理论基础扎实,掌握基本的知识体系与较高深的专业技艺,具有较好创新意识与综合学术修养,能够独立进行学术研究的舞蹈学综合人才。

在招收舞蹈专业的各类院校中,单科性艺术学院以及综合性艺术院校在人才培养方面较为注重舞蹈实践能力,综合类大学和师范类大学在人才培养方面具有舞蹈理论与实践综合方面的优势,个别舞蹈单科院校和研究机构(如北京舞蹈学院和中国艺术研究院)在专业方向设置方面较为丰富齐全,涵盖了舞蹈学研究的各个方面。

二、学术成果汇集

2012年舞蹈学领域内的学术研究在内容与研究对象方面相比以往更加丰富,涵盖范围也愈加广泛。传统的舞蹈学研究方向如舞蹈基础理论研究、舞蹈史研究、民间舞蹈研究、舞蹈作品批评、舞蹈编创理论、舞蹈表演研究、舞蹈教育研究、舞蹈人物研究等依旧是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而一些新兴的研究领域如新媒体舞蹈、舞蹈产业与舞蹈创意、舞蹈知识产权、舞蹈医学、舞蹈管理等也逐渐进入舞蹈研究视域,为本学科的学术研究进一步拓宽了视野并增添了时代气息。

1. 科研项目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立项项目共123项,其中7项涉及舞蹈史、舞蹈生态学、舞蹈文化综合等方面,相比2011年增加了3项。其中民间舞蹈研究方面有北京舞蹈学院高度主持的《中国民族民间舞口述史研究》(国家一般项目)、赣南师范学院赖丹主持的《赣南采茶舞蹈的风格特征研究》(国家一般项目)、许昌学院刘柳主持的《河南民间舞蹈史》(国家一般项目)、漳州师范学院郑玉玲主持的《闽南民间舞蹈的源流与嬗变》(国家一般项目)、新疆艺术剧院库来西・ 热介甫主持的《中国维吾尔族舞蹈发展史》(国家西部项目)、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葛树蓉主持的《云南15个特有民族舞蹈生态研究》(国家西部项目)。已获立项的项目中暂无国家重大项目。从立项情况来看,民间舞蹈研究与舞蹈人类学交叉研究占绝大部分,而舞蹈理论、舞蹈文化研究、舞蹈社会学研究等课题方向需要在未来的科研立项中予以重视。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结项共48项。其中舞蹈研究1项,为西北民族大学才让主持的《藏传佛教金刚法舞研究》。

2. 著作/出版物

本年度舞蹈学方面的著作及出版物颇丰,除满足社会大众需求的舞蹈类视频出版物之外,也有不少理论性著作出版或再版。

在舞蹈学理论方面,比较主要的著作有资华筠与王宁的《舞蹈生态学》(文化艺术出版社),吕艺生、毛毳所著的《舞蹈学研究》(上海音乐出版社),苏娅的《中日韩古典舞蹈比较》(文化艺术出版社)等。

舞蹈史论方面,王宁宁、江东、杜晓清的《中国舞蹈史(修订版)》(文化艺术出版社)将中国舞蹈史分为三个阶段,即古代舞蹈发展阶段、现代舞蹈发展阶段,以及当代舞蹈发展阶段,每一阶段皆引用具有典型意义的历史资料加以论证,既有中国舞蹈史清晰的纵向发展脉络,又有充分的横向史料展开。王克芬著中国专门史文库丛书《中国舞蹈发展史》(武汉大学出版社)一书系统介绍了我国自原始舞蹈产生开始,历经夏商奴隶制时代、两周、汉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时代、唐代、辽、宋、西夏、金、元、明、清的舞蹈发展轨迹,全书史料丰富,清晰地勾勒出中国舞蹈艺术传承与变异的总体史学脉络。

在舞蹈管理与创意产业方面,比较主要的有张朝霞的《新媒体舞蹈概论》(知识产权出版社)及其主编的《中国舞蹈创意产业调研报告》(知识产权出版社)。前者从新媒体舞蹈的语境、发展、谱系、创作、技法及管理等方面对新媒体舞蹈进行了全面的概述;后者通过对各地舞团,演出市场的调研考察,对中国舞蹈创意产业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梳理,对研究中国舞蹈产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舞蹈专业类教材方面,比较主要有池福子主编的《朝鲜族舞蹈教程》(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史敏著《敦煌舞蹈教程:伎乐天舞蹈形象呈现》(世界图书出版社)。

3. 期刊论文

2012年,随着各个舞蹈教育研究机构对理论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舞蹈理论研究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入发展,舞蹈学的期刊论文数量稳中有升,主要发表在《艺术百家》、《艺术评论》、《艺术研究》等艺术理论类期刊,《大众文艺》、《艺海》、《大舞台》、《艺术科技》等艺术类综合期刊,《民族艺术研究》、《民族论坛》、《民族音乐》、《艺术研究》等民族民俗类综合期刊,《舞蹈》、《北京舞蹈学院学报》等舞蹈类专业期刊,以及《艺术学院学报》、《浙江艺术学院学报》、《湖北民族学院学报》等艺术类院校学报或综合性大学学报的哲学社会科学版。

综合来看,舞蹈学类论文的研究方向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作批评类

此类论文通过对一部或多部舞蹈作品的细读与分析,或在形式结构、立意表达等微观方面对某一部作品进行评价,或在发展趋势、文化审美取向等宏观层面对某一时期的舞蹈作品或某一特定舞蹈种类进行分析与研究。

文化部于平在《艺术评论》2012年第7期发表的《纤纤的彩绣 烈烈的情――无锡歌舞剧院大型舞剧观后》以及北京舞蹈学院许锐在同期发表的《绣的是寂寞――舞剧《绣娘》的立意追求与意象营造》,分别对无锡歌舞剧院的舞剧作品《绣娘》进行评论,前者在对作品进行分幕细读的基础上,分析作品在情感、结构、意象方面的成功之处。后者则通过对舞剧核心立意――用艺术的完美填补生命的缺憾的把握,强调舞剧的立意对统摄作品整体意象的关键作用。

此外,中国舞蹈家协会冯双白连载于《舞蹈》2012年第1-3期的《当前舞剧创作的趋势与若干问题》对近年来舞剧创作的总体趋势进行了宏观综述,并对作品体现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归纳。美籍现代舞编导、教育家王晓蓝在《舞蹈》2012年第6期发表的《积极突破,还是止步不前?――中国现代舞发展备忘及其他》集中梳理了现代舞进入中国以来的发展脉络。

(2)理论(史论)研究类

在此类研究中,理论类论文通常是借助艺术学理论平台对舞蹈的一般性理论问题进行综合阐释,史论类论文则关注舞蹈史发展中的特定形式或时代特征。如北京舞蹈学院仝妍在《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2年第3期发表的《生活・直觉・艺术――兼论舞蹈审美的世俗性》以艺术学的发展视角,辅以中国古代艺术理论,着重探讨艺术特别是舞蹈以世俗间的身体端显达欢、载道的世俗性。

河南大学李在《北京舞蹈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发表的《拂舞的文化审美价值》与南京艺术学院张婷婷在《艺术研究》2012年第1期发表的《乐舞艺术的仪式审美特征与世俗娱乐精神》分别选取特定的艺术形式,通过其形态特征及历史演变分析其中蕴涵的艺术精神与文化价值,属于舞蹈史论类研究范畴。

(3)民俗宗教类

由于民间舞蹈常常与各民族或地区的民俗活动、宗教活动相互交织,因此民族民间舞蹈方面的研究常常与民俗研究、民族研究与宗教研究相互交叉,形成独特的研究视角。

此类论文如中国艺术研究院张素琴在《民族艺术研究》2012年第5期发表的《江苏正一道斋醮仪式中的舞蹈形态特征综述――以玄妙观和茅山道院的斋醮仪式为例》,该文以江苏具有代表性的两所道观:玄妙观和茅山道院为个案,通过田野调查,研究中国道教宗派之一正一道斋醮仪式中的舞蹈形态特征,特别是对其主要斋醮仪式加以舞蹈学和身体语言学的分析,目的在于用舞蹈学方法梳理和认定斋醮仪式殊的舞蹈形态,并进行程式性结构、主干动作的形态特点、面部形态特征的分析,进而发现道教仪式舞蹈形态“活体传承”的价值。同类文章还有西北师范大学郜鹏在《西北成人教育学报》2012年第7期发表的《玉树藏族民间歌舞艺术初探》,云南艺术学院苏蓉在《怀化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发表的《论“信仰效应”下的羌姆仪轨舞蹈――东竹林寺“格归堆姆”节的田野考察》,中国艺术研究院胡晶莹在《贺州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发表的《广西“花头瑶”成人礼仪式舞蹈形态研究》等。

(4)艺术教育类

此类论文的研究视点主要集中与舞蹈教育教学的观念、方法、意义以及如何在不同教育层面中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等方面。这一类研究在开设舞蹈专业或艺术专业的师范大学、职业学院以及各级专业舞蹈院校中较为集中,数量也远远超出其他种类的舞蹈研究论文。

如云南艺术学院于景春、吴绍良在《民族艺术研究》2012年第2期发表的《地方高师院校舞蹈学专业课程设置问题及对策研究》在分析地方高师院校舞蹈学专业就业形势、舞蹈课程设置出现的问题及其成因的基础上,提出针对此类院校的舞蹈课程设置建议。同类论文还有首都师范大学张烨在《现代阅读(教育版)》2012年第1期发表的《在规则中寻求创新――舞蹈人才应用能力培养探索》、广西师范大学陈东云在《大舞台》2012年第3期发表的《高校舞蹈教育理论的探究与实践》等。

(5)舞蹈科学及其他

随着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等舞蹈科学与交叉学科的推广普及,相关领域的研究也开始增多,如沈阳音乐学院王伟、朱玉红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2年第10期发表的《对舞蹈运动损伤及运动体能康复训练的思考》以及西北师范大学潘芊如在《读者欣赏(理论版)》2012年第1期发表的《中国艺术治疗发展初探》。

此外,随着文化产业的发展,知识产权问题也在舞蹈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如哈尔滨师范大学江毅在《艺术研究》2012年第1期发表的《关于舞蹈知识产权保护的思考》就目前舞蹈创作的版权与侵权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三、学术交流

2012年舞蹈学方面较为主要的学术交流活动集中在创意、赛事、教育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