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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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范文1

建立健全劳动和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作为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职能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找准工作重点,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具体来说,应着力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促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和谐之基。目前,我国的就业形势复杂,就业任务艰巨。解决就业问题,亟须促进城乡劳动力统筹就业。在实践中,应把握好这样几个关系:一是管理与服务的关系。管理和服务是相辅相成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就业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坚持按法律和政策办事,强化主动服务、个、诚信服务、高效服务,努力做到既提高效率、又让群众满意。二是培训与就业的关系。加强就业培训,是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创业能力、适应职业变化能力的必要条件。在进行就业培训的过程中,应注意搞好培训内容与就业岗位的衔接,通过市场调查,了解用工者的需要,做到按需培训;通过摸清受训人员的底数,把想学什么和适合学什么结合起来,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政府出资增加就业岗位与实际效益的关系。实践表明,政府出资购买岗位,有助于解决一些人员特别是“4050”人员的就业再就业问题,但这项工作同样需要注意实际效益。应大力开发那些投入少、产出大,使群众受益、社会受益、国家受益的岗位。四是农民进城务工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关系。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就业观念和形式等方面的差异,带来了前者就业相对较难、后者就业相对容易的矛盾。应加强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再就业。五是政策落实与加强监督的关系。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就业再就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但落实不够。比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落实进度缓慢,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和医疗保险的现象仍然存在等。应加强监督检查,促使各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这一目标,既要有信心,又要有紧迫感。各地各部门应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办法和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这项工作。为此,需要抓住四个重点:一是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在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科学谋划、有效投入,努力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二是实现养老保险社会化。实现养老保险社会化,是调动社会力量、扩大资金来源、做实养老保障的重要手段,应当进一步抓紧抓好。三是实现医疗保险全民化。特别需要研究探索切实可行的思路和模式,逐步做实农村医疗保险。四是实现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制度化。

推进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过程中,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发挥好四个作用:监督作用——定期走访用人单位,了解情况,重点是掌握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社会保险费用的交纳情况,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指导作用——对用人单位进行劳动法的讲解宣传,教育引导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引导帮助劳动者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协调作用——劳动双方发生纠纷时,及时进行协调解决;规范作用——不断规范用工行为,与公安、工商等行政部门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和避免劳动纠纷的发生。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范文2

蔡昉(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研究员):

1.非典对就业的影响的基本判断。

其一,非典对一些部门经济增长和就业的影响,可能是全国性的,并且可能延续全年。其二,非典 对就业的影响是行业性的,并不是对国民经济各个部门都有影响。其三,作为我国新增就业主要容纳部门的第三产业,包括旅游业以及相关的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商业、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业等,受非典影响最为严重,因此,在非典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中,就业问题将会首当其冲。其四,从人群看,从事灵活就业和非正规部门就业的外地民工和下岗职工受到的冲击将是最大的。

2.关于非典对就业影响的估算。

在GDP增长率从原定的7%下降到6.5%的情况下,相对于宏观调控指标的800万新增就业数量,非典可能导致就业岗位减少127万。在GDP增长率从可能的8%下降为6%的情况下,相对于乐观估计的950万新增就业,减少的岗位可能高达520余万。但对于一部分农民工来讲,他们即使未能在城镇获得非农就业岗位,仍然可以从事农业劳动;对于一部分非正规就业者来讲,本来也有一些属于隐性就业,所以,新增就业数量的减少,不会完全反映在年终的就业总量减少中,也不会完全反映在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提高上,而是主要表现在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下降,以及贫困发生率的上升。

3.政策建议。

降低非典对就业的不利影响,政府应该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在发生非典这样一类社会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稳定就业和居民收入水平,更多的是政府的责任。

第一,在继续贯彻再就业政策措施的同时,政府应采取一些更为积极的就业援助措施,包括结合防范非典疫情的蔓延,开发一些提高城市卫生环境和社区公共卫生就业项目;对受非典影响严重的部门除给予雇主税收方面的优惠外,还应直接给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者临时性工资补贴,控制贫困率上升;敦促社区和用人单位改善农民工的生产、居住条件,防止民工大规模返乡。

第二,根据疫情控制情况,尽快要求各行业恢复正常营业和开工,使经济尽快转入正轨。

第三,对受非典影响最大的就业领域,做好重建人们信心的工作,消除恐惧心理,调整心理预期,抓紧恢复正常的生活、消费和工作。

胡鞍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研究员):

1.对疫情的判断。

从疫情情况看,“潜伏期”、“爆发期”已过去,目前正在经历“高峰期”“平台期”,并逐渐向好的方向发展。最乐观的情况,6至8月疫情有望得到有效控制。但如果疫情扩散到农村,就可能要到年底才能得到有效控制,而且如发生此情况,非典影响将会演化成长期的问题。

2.对经济增长影响的分析。

根据几个模型计算,发现中国经济增长进入新一轮的快速增长周期,在没有非典的情况下,今年的经济增长率可望在去年的8%的基础上上一个台阶,达到9%到10%.初步估计,非典冲击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在0.3到1个百分点,如果冲击再大一些或者情况再复杂一些,其影响或许会达到1.5个百分点。4月份GDP增长率8.9%,比前三个月减少0.25个百分点,初显非典的影响。

北京作为全国疫情最严重的地区,4月份非典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为0.5个百分点。如果非典疫情持续到5、6月份,负面影响将不断显露出来,估计那时对北京经济的影响有可能达到1.3到1.5个百分点,全年下来可能达到2个百分点。今年北京经济增长速度原来可望达到12%—13%,受非典影响,经济增长率可能在10%.非典对整个经济的影响相对有限,但它对某些行业的打击是十分严重的。从北京的情况看,受非典打击最大的主要是5个行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餐饮业、旅店业和文化娱乐业。这些行业虽然占GDP比重不大,但都是就业增长的主要行业。

总的判断是,中国经济增长仍然会保持良好态势,非典作为一个突如其来的撞击,来得快,去得也快,产生的影响主要是短期性的,但前提要防止向农村扩散。相对于其在经济方面的影响,其在就业方面的影响更大。当前,努力恢复信心,千方百计扩大内需,至为关键。

3.政策建议。

第一,非典对中国经济所造成的伤害,更大的是心理影响。应尽可能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做好趋势分析,以稳定人们的心理预期。同时应获取全面的信息来支持政府决策。非典直接的影响,主要是特殊时期、特殊行业、特殊人群,要防止把对局部的冲击过分夸大。

第二,建议要求重点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广州、山西一些地区)尽快开展调查,包括了解农民工返乡、非典对就业和收入的影响等情况。对农民工流出地,抓紧进行基本的信息收集和情况分析。

第三,重视民工回流问题。大量农民工返回农村,既增加当地防疫成本,也增加当地就业压力,还影响农民增收。政府应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特定时期(比如3个月)留城民工中生活困难者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并作出公开承诺,以安人心,防止民工盲目回流,造成疫情失控。

第四,为化解非典对某些行业、某些劳动者就业的冲击,在贯彻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同时,可借鉴香港的做法,政府搞专项减税,也要求食利者阶层减少租金。

第五,以非典冲击为契机,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便捷高效的网上劳动力市场和人才市场,同时鼓励和引导企业对员工开展职业培训特别是远程职业培训,为非典后的恢复性发展准备人力资源的条件。劳动保障部门应尽快组织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培训。

第六,要注意分隔危机。尽量避免非典危机与其他危机连到一块,特别要防止劳动保障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同时爆发或者与此串联形成连带危机。要对劳动纠纷尽快通报和妥善处理。对万一出现的突发事件准备好预案。

陈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从大就业概念来看,非典的影响,一是对工作岗位的影响,二是对收入的影响,三是对社会保障的影响。

非典对就业岗位会有冲击,但不是最为严重的。非典时期,大量餐饮业关门,并没有造成大量城市无业流民,有些从业人员迅速回农村去了。在一个较短的时间内,虽然就业岗位减少了,但对岗位的需求也减少了,就业的矛盾不会立即尖锐起来。至少在短期内,由于找不到工作而导致社会危机的情况不会出现。非典影响的行业有一共同特点,就是需求的弹性较大,当前需求的缩减大,将来需求的扩张也同样大。非典短期内导致就业岗位减缩,一旦社会恢复正常,这些岗位能够很快恢复。今年就业岗位的减少,可能会持续到年底,但不会出现连续几年、大规模的就业岗位减少,因为人们的收入水平、消费结构以及社会的物质生产能力要求提供这些就业岗位。

非典的负面影响,更多地体现在劳动者收入和社会保障方面。因为就业减少进而导致收入减少的主要是中低收入特别是低收入者,也就是处于就业边缘化的人群。政府的当务之急,应尽快启动对受非典影响收入显著减少的低收入群体(包括生活困难的民工)的生活援助。

非典对就业岗位的影响,要有所估计,但对收入的影响,更要给以充分估计。非典对不同人群影响是不同的。如餐饮业裁减人员,首先减的是临时工,然后是合同制工人,最后才是正式员工。现在政府对有关行业实行减税的政策,惠及的主要是资本所有者一方,而没有惠及劳动者。政府缓解就业危机,主要应直接补贴劳动者。建议依照最低工资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特定时期,以合适的名义对特定人群给予适当的补贴。

非典对社保的冲击不可忽视。非典触及了我国久拖未决的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分割的问题,对现行医疗保障体系提出了刻不容缓的挑战。非典给我们的一个重要的启示是,如果一部分人不安全,整个社会谁也别想安全。因此,对城乡医疗保障资源能力必须加快一体化整合,对原来城乡分割的医疗保障体制必须下决心调整。

最后,应注意的是,对非典影响的性质要客观、准确把握。非典是一个公共卫生社会性事件,与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不可同日而语。不是国际经济关系的重新洗牌,国际经济格局和资本流向不会因为发生重大改变。

曾湘泉(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

1.关于研究的角度。

非典对就业的影响,既不能过分悲观,也不可盲目乐观。事件的性质及其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疫情的发展。而疫情的发展有自身的规律,因此研究工作要慎重。

首先,从时间的短期和长期来分析。对短期影响的研究比较容易,关键是对数据的收集。广东疫情发生较早,非典的影响已显示出来,有一些数据可供分析。而对长期影响的分析,由于信息不全面、不充分,则比较困难。

其次,从空间纬度和经济辐射力度来研究。疫情的影响,地域性比较强,主要是北京、上海、广东这些经济辐射力量大、同时也是民工流动量大的地区。

其三,从总量和结构角度来分析。总量主要是从GDP、消费、投资、外贸来研究。结构主要是从产业、行业结构来研究。目前产业已有初步分析,行业还需做深入分析。

其四,从用工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非典的影响主要是非正规就业、灵活就业,而不是正规就业。

2.初步判断和结论。

非典对就业的影响主要是短期的、结构性的、部分地区的、对灵活就业者的影响。从人群看,影响主要有三类: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大学生。影响最大的是农民工,其次是下岗职工,大学生就业也有影响,主要是由于疫情刚好发生在分配时期。非典的影响更多在心理方面。关键在于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和透明。

非典的长期影响。外资外贸方面,外资将重新评估中国的投资环境,外贸出口可能会被提高标准,劳务输出也会受到影响。此外,政府对非典的治理政策,如提高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障标准,可能提高用人成本,从而对劳动力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

3.需要进一步研究的几个问题。

一是对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影响以及再就业政策将发挥的效应。二是就业岗位短期内的减少与将来的恢复会不会改变劳动力市场的格局。三是收入的影响。有些人工作没有丢失,但收入受到影响(主要是临时性工作者)。四是民工社会保障问题需要研究。应从公共卫生的代价和整个社会福利收益角度来评估现行劳动用工制度和政策体系,改善民工社会保障状况。

郑东亮(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1.关于非典对就业影响的基本判断。

总的看法是,非典对就业的影响要比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要大。这可以从同样是突发事件的“9.11”事件得到启示。“9.11”事件后,随着政策措施的实施,美国经济在几个月内得到恢复,但失业率达到6年来的最高水平(5.8%),裁员人数也在逐步提高。

从行业看,受非典冲击最大的行业主要是服务业,是吸收新增就业最多的部门。对这些行业的影响,主要是短期内失去工作,或者短期内找工作困难,不都是工作岗位的减少。对制造业也会有一些影响,但这种影响可能会滞后一些,也可能更长远一些,甚至影响到明年、后年。

从人群来看,影响大的是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大学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很多在小企业工作或从事灵活就业,现在影响较大的也是这个领域。对下岗失业人员来说,有一部分人面临失去工作的问题,更大的是面临再就业难度加大的问题。对于农民工群体,影响规模会比较大。国家统计局认为目前回乡的规模为700-800万,但实际规模更大。回流本身会带来就业的压力,留城者在失去工作后,还面临一个生活来源问题,而解决这个问题,现在还没有一个说法或正规的途径。在恢复期,回乡农民工还有一个再流回城市的问题,应避免新的民工潮发生。

对大学生就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减少就业机会,增加就业困难,再一个会推迟就业的时间。

2.关于对策措施。

一是保障困难群体的生活,控制失业。二是加大贯彻落实再就业政策的力度,保证今年就业目标的实现。三是需要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解决好短期失业和回流的农民工的就业问题。

陈宇(中国就业培训指导中心研究员):

非典对经济、对就业、对收入分配有负面影响,但也有正面影响。一是政府职能转变,信息更加透明,将政府的公信度放在第一位。二是促使社区保洁、环境保护、卫生护理、医疗器械等发展及其相关就业的扩大。三是促进启动一体化的劳动力安全保障体系,并着眼长远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安全保障体系。三是对职业培训、职业资格认证提供了动力和机遇。现在是通过网络化、个性化的职业培训积累人力资本的好机会。现在受到冲击的萧条行业,正是劳动者素质较低的行业。下一步,这些行业会提出更高的素质要求,包括技能素质和卫生知识等。

田小宝(中国劳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在当前情况下,非典对就业的影响大于对GDP的影响。对就业影响程度,宁可看重一些,不可看轻。一是涉及面大。当前新增就业的主要领域是小企业、多种经济形式、劳动密集企业、灵活就业方式等,非典全都涉及到。二是具有明显的阶段性。三是具有一定的可恢复性。

短期对策。一是各项应急措施应立即采取,不能延误。二是对暂时没有工作的疫区农民工,要采取特殊政策,比如管3个月的生活补贴。这些事情早做比晚做效果好得多。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增加信息透明,恢复人们信心。

长期对策。针对非典事件中发现的劳动保障制度和管理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完善;一是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机制。二是加大网络系统投入,建立灵敏的信息反应机制。三是建立城乡统筹就业机制,强化劳动力安全有序流动。四是将积极就业政策转化为长效性制度。

莫荣(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

非典对就业的影响相当严重。理由是:

其一,受非典影响大的行业,大多是劳动力密集的服务业,在就业上的影响会比产值的影响放大2-3倍。

其二,非典的影响可能在1年以上,而不是短期影响。即便疫情能够在二三个月内控制住,但根本解决还是要靠疫苗。疫苗的研制快则1年,慢则3年。在这么长的时间内,疫情会不会反复,会不会出现转移,难以肯定。在这种不确定的情况下,各地、各单位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主要是自我封闭,作为服务提供者和顾客面对面接触以及人员聚集的服务业必然要受到较长时期的冲击。

其三,从较长时间看,制造业也可能受到影响。因为目前商务活动大多停止,已确定项目推迟实行,外资进入的减少以及外贸受到的冲击,将对1年以后的就业造成影响。因此,非典对就业的影响是较长时期的。

其四,近期受打击最大的是农民工、城市临时工等灵活就业群体。随着影响时间延长,正式工也会被裁员。当前,对农民工的影响已经很明显。国家统计局估计目前回乡的民工约700-800万人,年内这些民工回来务工的可能性不太大,因为用人单位或者受到冲击,或者担心他们把非典病毒又带回来。按人均月收入600元计,今年农民工估计损失400亿元的劳动收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范文3

你厅报送的《关于报请审核〈湖北省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湖北省1999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的报告》(鄂劳综〔1999〕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并结合1999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你省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经综合平衡,对你省1999年工资指导线审核意见为:

1.1999年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6%;

2.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预警线为11%;

3.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最低线为实际平均工资零增长或负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二、在工资指导线正式之后,根据你省今年工资调控目标,按照分类调控的原则,引导各类企业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范文4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给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劳社部函〔2000〕171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1年4月1日起,1998年6月底以前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满1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的职工,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满15年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经市、区、县劳动鉴定机构确认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的计算按本人距正常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年限(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每提前一年减发基本养老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即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在办理按月领取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其基本养老金低于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的,按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在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退职生活费标准的,按退职生活费最低标准发给。当他们到达正常退休年龄时,其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新计算,但每年可按规定的正常调整制度办法进行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二、破产企业提前退休的人员,仍按我局《关于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养发〔1999〕63号)文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

                           (劳社部函〔2000〕171号  2000年10月9日)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贯彻落实劳社部发〔2000〕13号文件提前退休人员养老金计发问题的请示》(豫劳险〔2000〕35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范文5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0〕18号)和《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劳动者制度工时的折算: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的文件精神,为便于企业执行政策,对劳动者日工资的折算统一口径,即:每月制度工时天数为20.92天。

二、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

由于每月制度工时天数改为20.92天,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中小时工资标准,从每小时不低于2.3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小时不低于2.39元人民币,其它问题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三、本通知自2000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

                   (2000年2月12日  劳社厅函〔2000〕18号)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职工工作,如何计发职工工资报酬问题。按照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中关于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附件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2000年3月17日  劳社部发〔2000〕8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范文6

为贯彻《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任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

当前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目标任务是:4月份基本完成对新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工作,5月份全面实行缴费申报制度并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6月份基本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全年基金收缴率保持在90%以上。到6月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1亿人,净增2613万人,基金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100亿元,全年增收260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1.37亿人,净增5739万人,基金收入上半年达到80亿元,全年达到200亿元。医疗保险从各地医改方案实施开始,就要覆盖所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基金征缴工作同步到位。现将有关指标下达各地(见附表),各地都要建立目标责任制,将指标层层分解,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指标的按期完成。劳动保障部将通过月报制度等措施,对各地的进展情况进行统计、通报、检查和督促。

二、明确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工作重点和有关政策

城镇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要把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作为当前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的重点,同时做好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工作。

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城镇异地就业的职工在缴费单位所在地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及失业保险生活补助一次性发给本人。

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300%的范围内确定,缴费比例一般为18%。业主全部由本人缴纳,从业人员本人缴纳8%,其余由业主缴纳。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条件时,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城镇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可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业主及其从业人员的缴费比例和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执行统筹地区的规定。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负责缴纳原来应由企业和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所需费用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中列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记帐。下岗职工不论以何种形式实现再就业,都要按规定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原来的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连续计算。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

所有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从1999年1月起参加失业保险。事业单位要将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列入本单位支出预算,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渠道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失业后,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抓紧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抓紧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登记制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新参保单位的登记和对原参保单位补办登记的工作。缴费单位只在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几项社会保险只进行一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证的样式和印制标准由劳动保障部统一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原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行业统筹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采取正、副本办法。由企业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持登记证到企业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登记证副本,基本养老保险费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向发给登记证副本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缴纳。

四、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制度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制度。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一律实行全额申报、全额缴费,过去实行差额缴费的单位要在1999年5月底之前改为全额缴费。一律不得实行“协议缴费”以及企业自提社会保险费、自支社会保险金的“封闭运行”方式,原来实行的要立即改正。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前成立的单位,今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从1999年1月开始。条例后成立的单位,缴费时间从成立当月开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从当地医改方案实施当月开始。

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保险审查、稽核制度,加强对缴费申报的审查与缴费情况的稽核。每年重点稽核的单位应不少于本地区参保单位总数的10%。对企业过去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今年力争收回欠费总额的50%以上。

五、实现各项社会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只能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的一个机构或由税务机关统一合并征收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费,已经开展工伤、生育保险的地区,工伤和生育保险费也要与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统一合并征收。原来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税务机关分别征收的地区,应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其中一个机构统一合并征收;原来由几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征收的,可确定由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合并征收,其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征收职能移交给统一征收的机构,从事各项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的人员统一组织调度。社会保险费统一征收工作要在今年5月底之前完成。要进一步完善征缴工作责任制,将征缴情况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考评、任用、奖励等紧密结合起来。

六、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1998年基金清查中查出的挤占挪用、违规违纪动用的社会保险基金,尚未收回和纠正的,要在1999年底之前全部回收、纠正。失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工作,应在1999年6月底前完成,纳入财政专户前,要对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一次认真清理。

在保证失业人员所需费用的同时,要加大失业保险基金调剂用于保障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的力度。根据“三三制”的筹资原则,今年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再就业服务中心资金的数量,要比1998年有较大幅度增加,有条件的地区社会筹集部分要达到再就业服务中心所需资金总量的三分之一。

七、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和提高基金收缴率目标的如期实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在今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一次社会保险费征缴执法检查,对各类缴费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按时足额缴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仍未参保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社会和群众举报的案件进行专案检查。要严格执法,对不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和缴费的单位,依法给予严肃处理,典型案例进行新闻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