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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申报材料范文1
--__街道精心组织、深入宣传,超额完成了区下达任务
自区委、区政府5月14日上午召开了“全区光彩事业捐助暨支援地震灾区动员会”以来,__街道领导高度重视,积极行动起来,进行了广泛宣传,并于5月17日上午紧急召开了“光彩事业捐助暨汶川灾区义捐动员会议”,参会的有街道两委成员、街道站所长、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各社区党支部(党委)书记,会上首先通报了四川省汶川县地震灾区的最新情况,宣读了《告全街道广大干部群众一封信》的倡议书,街道两委成员会上现场捐款,并要求全街道上下要积极响应上级党委政府的号召,大力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紧急动员起来,每个人伸出力所能及的援助之手,奉献一份爱心,帮助灾区人民共渡难关,重建美好家园。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
街道把光彩事业捐助活动做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街道光彩事业捐助暨支援地震灾区义捐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制定并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增强了活动的可操作性。实行两委成员包企业、党总支制度,负责联系、督促、调度所包单位活动的具体进展情况,使活动做到层层分工,责任到人,并将光彩事业捐助活动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
各规模以上企业、社区都按照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召开了动员会,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并利用明白纸、过街联、社区喇叭和各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发动,极大激发了社会各界的参与热情。
三、发挥榜样带动,积极参与活动
由于组织领导得力,宣传发动到位,全街道迅速掀起了一场发展光彩事业、支援地震灾区的捐赠热潮,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山东罗欣药业集团总经理刘保起捐赠价值100万元的药品,山东新光实业集团公司捐款50.1元,捐赠毛毯5007床、单衣1330件(总价值65万元),临沂宏业化工邵泽恩捐款10万元,罗庄区自来水公司总经理左洪岭捐款10万元,临沂顺成建陶公司总经理魏建海捐款10万元,临沂佳宝建陶公司总经理于孝胜捐款10万元,临沂佳美、佳贝特建陶公司于孝才捐款10万元,好怡嘉超市总经理高虹捐款10万元,焦沂庄社区党支部书记韩宗峰捐款10万元;发生了很多感人的故事,在焦沂庄社区募捐仪式上,年过八旬的陈许氏老人,三个儿子都有残疾,平常靠吃救济、养几只家兔维持生活。当她听说为灾区募捐后,一大早就到市场上把家里赖以为生的几十只家兔卖掉,凑齐200元钱投进了捐款箱;靠收破烂为生的陈怀强、葛绪云夫妇,平常生活十分困难,两个孩子都辍学在家,今天他们把平常省吃俭用攒下来的钱,买了20个书包连同100元钱一起捐给了灾区。这样感人行为在罗庄街道捐款仪式上举不胜举,他们的行动极大的彰显了罗庄人民乐善好施、扶危救困的优良品质。
四、强化监督管理,保证公开透明
法制申报材料范文2
一、组织领导
成立楼区农村籍退役士兵申请老年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程岳华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白铭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卢红升、区财政局局长罗加粮任副组长,各乡、街道办事处分管民政的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民政局局长白铭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区民政局副局长刘荒洲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年9月1日至9月5日)
各乡、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通过各种形式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要求所有村(居)委会及辖区单位落实政策精神,做到家喻户晓。
(二)登记造册阶段(年9月6日至9月15日)
申请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村(居)委会根据政策规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本人。
(三)汇总上报阶段(年9月16日至9月20日)
各村(居)委会完成初审后,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花名册上报乡(街道办事处)复审,乡(街道办事处)按政策规定逐一审核申报材料,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本人。各乡、街道办事处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复审后签署意见并整理汇总,连同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会审。区民政局按政策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会审,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理由告知本人,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建立个人档案,上报花名册至市民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各乡、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国防军队建设、维护改革发展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列入即办日程,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稳步实施,把工作做扎实。同时要积极向单位主要领导汇报,解决好工作经费和工作力量调配等问题,为政策落实提供保障。
(二)准确把握政策,严格贯彻落实
各乡、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要准确把握政策的核心内容、基本要求和政策界限,理清工作思路,深入细致地做好审查认定工作,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严格按政策把这部分人员的身份、服义务兵役年限、年龄等信息核准,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区政府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报告。
(三)积极宣传政策,做好维稳工作
各乡、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有效的宣传,使符合条件的对象了解政策,特别是对外出打工人员要想办法告知本人或其亲属及时申报,尽量不漏掉符合条件的对象。要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坚持解决实际问题与做好思想工作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优抚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大局意识,以实际行动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法制申报材料范文3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政务中心服务项目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政务服务项目应坚持集中至理,规范化办理
(一)各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项目,除特殊情况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外,一律进入政务中心,并设立窗口集中受理
。政务中心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1、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管理相对人办理许可证、执照、资质证书、登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
2、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办理生产性、建设性、投资性、经营性等项目的审批、审校、核准、登记、备案手续等。
3、为公民办理涉及民事行为能力的许可证、资格证及其他有关证件。
4、本级人民政府认为应进入政务中心办理的其他公共服务项目。
(二)政务中心窗口单位提供政务服务应将项目名称、办事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七项内容以及项目的
格式文本,在政务中心窗口和政务中心网上向申请人公开(以下简称"七公开")。
1、项目名称以法律、法规、规章所确定的项目名称为准;实际操作中需分解成小项的,应在其项目名称下分项。
2、受理项目依据应标明文件制定机关、标题、文号和具体条款。
3、申报条件应注明具体项目申报中所必需的前提、条件、资质符内容。
4、申报村料应包括项目办理过程中法定的必不可少的材料和依据,但应尽量简化,方便申请人。
5、办理程序应科学合理,程序的设定应包括项目办理全都过程的各个环节。
6、除当场办结外,承诺办结的期限应短于法定办结的最长期限。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应告知申请人承诺办结的期限和法定办结的最长期限。
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现场勘查、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应一并告知。
7、项目收费需标明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和标准。
(三)为规范窗口办件管理,按照《行政许可法》"统一受理、统一送达"的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杜绝虚假办件和"两头受理"现象,政务中心要
建立服务项目台账制度,办事窗口要按规定做好受理办件的登记工作。
二、办理政务服多项目应坚持提高效率,方便办事人
进入政务中心受理的服务项目,应在其窗口完成,并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申请人提出的申请事项,凡申报材料齐全、可以当场办结的,应即收即办,并及时输入到即办件数据库。
(二)申请事项不能当场办结的,应及时将有关数据输入到承诺件数据库,并计算出包括需要听证、招标、拍卖、现场勘查、检验、检测、检疫
、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在内的办结期限,出具承诺件通知书,交申请人。
(三)承诺件所涉及的事项,属于本部门内部相互协作办理的,应由受理的窗口与其单位自行协调办理,不得要求申请人另行到本单位办理其他
手续。
(四)申请人申请生产性、建设性、投资性、经营性项目的行政审批,依法应由两个以上审批机关分别实施的,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
,可由政务中心根据具体情况碳定一个审批机关为主办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办理,必要时可由政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
(五)申请人申请的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窗口单位应认真审核,及时转报、上报。
(六)对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凡材料不齐备或不具备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告知或当场书面答复申请人;对个别特殊服务项目已在窗
口初审,经窗口单位审查认为不具备受理条件的,应依法在5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七)政务中心窗口与窗口单位有关服务项目的文书传递,一般通过机关公文交换站进行。特殊情况下,可由窗口单位派人取送。
三、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项目和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对服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窗口单位依法增加、取消或变史服务项目,应及时向政务中心备案。窗口单位对有关行政许可项目提出调整要
求,应经政务中心提出意见,政府法制部门审核,报本级政府批准。
(二)各窗口单位应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即办件比例,缩短承诺件时限,提高转报件效率。窗口
工作人员要切实做到廉洁、规范、热情、高效,为人民群众提供
优质服务。
(三)行政许可项目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收费的外,其他一律不得收费。窗口单位应将收费依据、标准送政务中心和设在政务中心的监察
机构备案。依法应收的费用,由设在政务中心的银行结算窗口统一收取,并全部缴入国库。
法制申报材料范文4
尊敬的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市场监管部门保市场主体做好“放管服”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足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放管服”改革安排部署,研究制订出台《助推企业复工复产18条措施》,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发展,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是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筹推进企业登记注册规范化、便利化,实行企业登记实名认证制度,市场主体实现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2105+户,其中内资企业1753户、注册资本431623.61万元,农专社1140户、出资总额231479.57万元,个体工商户9212户、资金数额89483.24万元。2020年1-4月份新登记市场主体223+户,其中内资企业51+户、农专社15+户、个体工商户157+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6.4%、8.4%、10.3%。
二是持续推进“四办”改革。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四办”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大力简化申报手续,精简申报材料,取消了各类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申报材料;取消了不必要的办理环节。《营业执照》办理时限缩短至3个工作日,《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限缩短至15个工作日,所有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和“县域通办”制度,严格将企业登记注册时间控制在3个工作日以内。
三是大力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我局全面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对照“证照分离”改革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主体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积极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实行网上公示注销公告、简化提交资料,落实简易注销程序,目前共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6+户。
四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大力简化涉企证照申请环节文书材料,严格清理法律法规明确设定以外的其他申请材料。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全流程电子化,申请材料网上申报、在线办理、 “不见面审批”, 全面实现 “最多跑一次”。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食品生产许可证》2+?张、《食品经营许可证》40+?张、《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5+?张。
五是大力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颁发应用工作,我局依托甘肃政务服务网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全面推行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让企业从提交申请材料到领取营业执照全程“一网通办”,实现不见面审批。今年1-4月份共办理核发《营业执照》?张,其中内资企业?户、农专社新设?户、变更?户,个体户新设?户、变更?户;共办理核发电子营业执照?户。
六是稳步推进转型升级,拓宽融资渠道。我局与甘肃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银商合作”,提供“信息申报、登记审批、执照”一站式服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办理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今年1-4月份共办理股权质押登记??件,实现担保债权???万元。
七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全县市场主体总数10%的比例,分别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并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进行随机匹配,现场组成检查组。抽查检查任务完成后,抽查结果将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向全社会公开。认真抓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内资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应报1676户、实报76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1120户、实报275户;个体工商户应报8967户、实报1512户,全县内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率分别为45.35%、24.55%、16.86%。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我局将全面落实市、县《关于加快建立“办事不求人”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健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示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推送制度。公开公示企业注册、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力促企业开办时间在3日内的基础上再行压缩,积极推行“秒批”“一日内办结”等服务。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健全完善市场监管部门“一窗”办件规则,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电子证书管理,探索开展部分低风险食品告知承诺制许可试点,积极推行“容缺审批”“应急审批”“倒置审批”试点工作。提高许可和注销便利化程度,加强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运用,推动行政许可事项“一网办理”和“一网一门一次”,完善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二是支持服务创新,营造规范平等的投资创业环境。我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业创新的热情,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非公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全面落实“保姆式”帮办代办服务,多渠道扩大帮办代办队伍。强力推动质量强国、质量提升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提升计量服务,支持X县银杏等特色产品制定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三是加强市场监管,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构建完善的“一网公示、联合惩戒”信用监管体系。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规范公共服务领域、民生领域的涉企收费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努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全覆盖、常态化。
法制申报材料范文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各类紧缺人才来工作可申请政府资助: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
(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四)获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
(五)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六)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条件相当的其他优秀高层次人才。
(七)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引进后承担市重点项目、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领军人才,或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来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八)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具有高级技师资格,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紧缺专业人才。
(九)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的紧缺专业人才。
(十)聘请参与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且在实际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的专家学者。
(十一)企业已引进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含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认可的同等学历或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各类骨干人才。
第二条 资助标准
(一)对引进符合第一条第(一)类对象,政府给予100万元的安家补贴。
(二)对引进符合第一条第(二)至第(四)类对象,政府给予50万元的安家补贴。
(三)对引进符合第一条第(五)至(七)类对象,政府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
(四)对引进符合第一条第(八)类对象,政府给予15万元的安家补贴。
(五)对引进符合第一条第(九)类对象,政府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
(六)对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十)类对象的资助标准,根据聘请社会同类人员的平均薪资水平及聘用期限等具体情况确定。
(七)对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十一)类所列对象在购房时,政府给予4.5万元补贴(具体实施细则由市人事局根据本办法制定,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的购房资助办法由两区分别制定,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市人才办备案)。
第三条 资助方式
(一)对于第一条第(一)至(九)类资助对象,资助经费原则上用于补贴在境内购买自住房。
(二)对于第一条第(十)类对象的资助,主要用于生活补贴,拨付方式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三)对于第一条第(十一)类资助对象,资助经费用于在境内购买自住房。
第四条 资助申报范围
在本市注册的各类企业(不含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经市政府同意需引进特殊人才的政府部门,引进本办法第一条第(一)至(十)类所列对象,或已具有第一条第(十一)类所列各类骨干人才均可按规定申请政府资助。
第五条 资助申报认定
(一)资助申报:由符合条件的对象个人提出申请,按要求填报《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申请审批表》(见附表),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并经单位所在镇、经济开发区、汾湖经济开发区或市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
(二)资助认定:市人事局组织有关专家,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资助对象、条件及当年度的紧缺人才目录,对资助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步意见,经市人才办研究同意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六条 资助申报要求
(一)本办法第一条第(八)(九)类对象,其所从事的专业须属调入当年《市紧缺人才目录》所列专业,且引进人才的单位须具备相应的工作岗位、工作条件和环境。
(二)受资助人才的单位应按政府资助额等额匹配。匹配资金用于改善人才的科研、工作和生活环境,扶持引进人才创业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等,其中第一条第(十一)类所列受资助对象所在企业须按政府资助金等额匹配,匹配资金用于人才在境内购买自住房。
第七条 资助材料申报
(一)《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
(二)引进人才的相关资格、业绩、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引进人才身份证、落户或人事凭证及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的正式聘用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四)引进人才单位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份,以及单位资助资金匹配计划。
(五)上述复印件均由所在镇(区)组织人事部门或市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
第八条 资助实施
(一)资助申请认定后由市人事局发放认定通知书及《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证书》。
(二)经认定的资助人员,从认定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工作满6个月后,凭《市引进紧缺人才资助证书》办理资助经费申领手续,市人事局根据资助人员6个月来的工作业绩及单位考核意见核拨资助经费,具体申报、申领等事宜由用人单位办理。
(三)受资助对象,应在本市工作5年以上(认定通知书发放之日算起)。期间对不胜任本岗位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调往外地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在与受资助人解除用人关系或办理调动时收取相应违约金。违约金约定如下:
1.在本市工作不满3年的,退还全额资助金。
2.在本市工作3年以上不满5年的,退还资助金的80%。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用人单位及受资助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用人单位今后引进人才享受政府资助的资格,追缴已资助的经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凡按本办法中涉及企业匹配资金可列入当年度企业成本核算。
法制申报材料范文6
本年度我校不断学习市、区教育局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水平,不辞辛苦,毫不懈怠,确保校园一方安全,为区教育安全工作做出了自己的一份努力,学校安全工作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1、进一步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完善和落实行政负责制,与班主任、教师、保安签订安全责任书,认真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查找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严格排查各类安全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组织健全,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并把此项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有专职工作人员,安全专项经费有保障。
2、加大软硬件投入力度,实现三防。学校安装了监控设备,校门有专人值守。及时增置、更换消防器材。配备两名专业保安,购置安保器械。极大增强了我校的安保力量。
3、加强对学校各种设备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师生员工煤气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冬季校园安全。加强火灾逃生和自救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火灾的实战能力。坚持以防为主,积极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活动,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会、夕会、黑板报、宣传橱窗,每日“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进行安全教育。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如“安全知识竞赛”、 “安全手抄小报展”,聘请法制副校长为师生“以案说法”。同时请派出所的民警到校为全校师生讲法制教育课,增加警示效果。加强家校联系,多次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召开了家长会,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管理规范。学校综治安全维稳、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制和管理责任制健全;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工作有部署、有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综治安全维稳工作扎实,防范机制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各类安全管理资料齐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