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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专项整治方案范文1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强化劳动防护用品基础管理,有效防止和减少因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二、检查范围
全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分类目录见附件1)的各类用人单位,突出检查采矿、陶瓷、化工、建筑施工、建材、机械、木材、石材加工等,重点检查辖区内粉尘和化学毒物危害严重的行业、企业;全区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三)用人单位作业现场劳动防护用品正确配备与使用情况;
(四)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计提及列支情况;
(五)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有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及记录情况;
(六)用人单位配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具备安全标志,采购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范标准(详见《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第十四条,呼吸护具和听力护具的选用标准见附件2);
四、检查方式
1.区安监、住建、质监、工商等部门抽调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抽查部分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
2.乡镇(街道)要成立检查领导小组,对辖区的企业(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要采取部门联合检查和部分重点企业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
五、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前)
1.宣传发动。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各用人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有效方式,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职业健康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强化从业者生产安全和职业健康意识,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了解、参与和重视程度。
2.制定方案。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专项检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靠实责任。于6月底前将方案报区安监局。
3.开展培训。各用人单位、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管理人员政策、法规、标准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及标准和要求,确保采购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能按要求正确管理劳动防护用品。
(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16日至6月25日)。各企业按照方案要求进行自查,6月25日前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自查情况表》(附件3)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情况表》(附件4)报所在乡镇(街道)安监站。同时,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制度完善,采购验收遵规达标,现场配备从业人员佩戴使用正确。
(三)监管检查阶段(6月25日至9月20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水泉工业园区按照方案的检查范围,对照《劳动防护用品执法检查表》(附件5)内容,进行专项检查。对现场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下达整改指令书,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的要与安监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确保收到实效。
(四)整改督查阶段(9月2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闭环复查验收,督促企业落实整改问题,消除隐患。9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中区开发区、工业园区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及《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处理情况汇总表》(附件6)上报区安监局。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整治作为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健康的重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完善制度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全面彻底、不走过场。同时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把工业企业“尘毒”危害抽样调查、职业病危害防治评估、陶瓷和耐火材料专项整治、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夯实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基础,提升劳动防护用品本质安全水平。
采购管理专项整治方案范文2
一、指导思想
以党和国家对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为指针,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宗旨,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酒类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酒类产品的质量安全,促进酒类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酒类质量安全专项监管工作,全面规范全市酒类生产秩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非法勾兑和生产假冒他人厂名厂址、产地等违法行为,全面清理不符合经营资质的酒类销售单位。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溯源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记录制度,提高全市酒类产品质量,深入推进酒类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保障全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责任,严格酒类各环节监管。
1.严格酒类生产环节监管。质监部门要严把酒类生产许可关,从严审核新建、期满换证、变更等酒类生产企业,严禁酒类非法分装,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的企业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并将其列为生产许可单独审核项目。加强日常监管,对不能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处理,限期整改;对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的企业要依法注销酒类产品生产许可证。
2.严格流通环节监管。工商部门要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关,严格审验酒类市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坚持先照后证,依法登记注册,坚决取缔无照经营。督促酒类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销货台账记录制度。加大对流通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抽检范围和频次,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甲醇、游离二氧化硫、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色素等重点指标的监督抽检,严格落实随进抽检制度,逐步推行异地检验,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
3.严格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专项整治,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酒吧、大型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单位,加大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自酿和调配、销售酒类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记录制度,依法严惩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以及假冒伪劣的酒类产品。对餐饮服务单位销售废旧酒瓶、瓶盖、外包装等给不具备再生资源回收资质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单位和个人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严厉打击其违法行为。?
(二)加强监测,健全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酒类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制抽检、监测范围和频次,特别要强化对甲醇、游离二氧化硫、糖精钠、甜蜜素、苯甲酸、色素等重点指标以及酒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氨基甲酸乙酯、生物胺等物质的监督抽检和监测,严格落实随机抽检制度,加强快速移动检测车进厂到户现场检测的频率,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要以白酒和葡萄酒为重点,扶持企业开展酒类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从原料采购、生产、仓储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实现酒类产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和“黑窝点”。各地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统筹协调公安、商务、卫生、工商、药监等部门,对无证生产酒类产品和非法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黑窝点”依法进行全面彻底清缴。加大对酒类专营店、批发市场和农村、城乡结合部的酒类经营业户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严厉查处假冒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认证标识、产地、年份,以及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或与其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酒类经营中以“国家机关特供”、“军队特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2.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和原酒加工灌装监管。对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打击;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企业要开展专项检查,严禁向不具备酒类生产资质的单位销售原酒。?
3.堵塞制假原料来源。对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或原料数量与根据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酒类生产企业,一律严肃追查;对进口原料要核查进口单证、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等有关文件,并重点核查出厂销售数量与进口原酒数量是否相符、出厂产品标签与进口原酒信息是否一致,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对酒类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取缔不具备相关资质的酒类包装材料生产单位,严厉打击生产假冒酒类产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
4.加大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对酒类生产企业有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的,在严厉查处问题品牌产品的同时,还要依法暂停该企业所有品牌产品销售并向社会公告,经查明情况并批批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销售;对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要按照法定幅度的上限实施处罚,并向社会公布违法单位和个人信息及处罚结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禁以罚代刑;对监管不力、辖区内长期存在非法制售窝点未及时查处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四、工作时间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年9月7日-9月17日)。?
各地酒类管理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的酒类质量安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好安全整治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本地情况,并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为进入全面检查阶段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年9月18日-年2月29日)。?
要以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酒类流通随附单等为切入点,规范酒类流通秩序。重点加大对农村和乡镇各类食杂店、仓买和小餐馆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加强对散白酒和果酒的检查,切实保障农村酒类市场消费安全。对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以及销售来源不清、渠道不明的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p#分页标题#e#
1.彻底清查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各地要对辖区酒类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执行备案登记制度。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证),对未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证)的酒类经营者进行依法查处。通过此次安全整治,各地要全面掌握酒类流通企业从业人员、经营类型等基本情况。?
2.严格规范酒类流通随附单的使用。各地要全面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对不使用随附单或随附单使用不规范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各地要积极推进酒类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工作,认真记录辖区酒类经营者领取随附单情况。?
3.全面检查台账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各地要认真检查酒类经营者3年内的酒类购销台账以及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情况,凡是未按要求建立台账、台账保存不当或未明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酒类经营者,均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总结验收阶段(年3月)。?
各地于年3月1日前将本地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报市商务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酒类监管列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人力、物力和经费投入,确保监管工作有效开展。组织质监、卫生、工商、公安、商务、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
(二)落实企业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酒类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酒类生产者要建立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依法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强化法制观念,树立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采购管理专项整治方案范文3
关键词:创新;提升;海事安全
中图分类号:U6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17)06-0017-02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决胜阶段,也是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期,更是加快桂林海事局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今年是桂林海事实现争先进位、推动科学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期、是全面推进海事“三化”实现预期目标的攻坚期。全面推进“11126”工作思路落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有效履职、保障安全,严格管理、规范运行,夯实基础、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治理能力,全面实现水上交通安全形势和干部职工队伍双稳定,为助推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作出新贡献。
1 着力增强三化建设实效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加强“三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落实牵头部门和责任到人,狠抓工作落实,强化执行督查,稳步实现目标任务。二是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着力抓好思想教育、舆论引导、文化熏陶、典型示范、实践养成和制度保障。三是抓好示范引领。深化阳朔海事处旅游船舶安全监管、“三基三化”示范点建设,总结提炼典型示范经验,完善工作标准体系,积极转化运用示范结果。四是落实“四统一”工作。按照广西局“统一视觉形象、统一执法流程、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行为规范”的要求,抓好统一规范标准的落地执行。五是加强机构运行管理。全面执行《直属海事系统内务管理规范》;按照广西局的布署,开展优化海事处内设机构设置和运行管理试点。
2 着力提高科学监管能力
一是抓好重点船舶监管。巩固漓江旅游客船升级改造成果,做好改造后退役旅游船舶的监管;推动排筏检验和登记,督促排筏公司主体责任落实;常态运行渡运安全监管“1125”体系,促使县区政府合理调整渡口设置,完成无证渡船的检验发证,在有条件的辖区推动地方政府为渡工及过渡乘客购买意外伤害险,将渡口安全管理员补贴纳入地方财政并进行绩效考核;持续开展砂石船整治,开辟砂石船规范管理新局面。
二是抓好隐患风险防控。推动漓江航行规则贯彻实施;研究航运公司监管新模式,试行航运公司信誉等级化管理,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探索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动执法机制;加强《广西内河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细则》宣贯,做好船员培训监督和考试评估,推动漓江排筏操作员到正规船员培训机构开展补差培训;继续开展船舶配员专项检查活动,巩固活动成果;开展漓江旅游客船船舶交通流量课题研究,通过交通流量分析优化海事执法工作;加强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进课堂、进航运企业活动,深化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并拓展至高等院校。
三是抓好现场监督检查。以“平安船舶”创建为抓手,继续联合漓管委、公安、县区政府开展“四乱一脏”、无证船非法载客等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漓江通航环境;做好春节、五一、暑假、十一等重点时段及草坪、杨堤、兴坪、福利等重点航段的安全监管。以强化船员履职检查和违法记分为抓手,加强船员现场监管。
四是抓好应急能力建设。加强搜救中心成员单位间沟通,落实搜救工作预案,推动搜救中心成员单位职责履行,保证辖区县级水上搜救中心有效运行,落实自治区海(水)上搜救奖励补偿管理办法;强化领导О嗪陀急值班,及时有效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组织开展船舶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旅游客船无剧本演习,加大排筏应急演习频率;加强搜救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防污染监管应急体系,加强船舶防污染、船舶污染物排放接收监管。
3 着力增强服务保障实力
一是主动对接市政府部署的漓江城市段游船提升改造、漓江分段游、分时游、分区域游等工作;服务保障漓江大桥扩建、龙门大桥、漓江旅游专用码头、竹江码头改扩建等重点涉水项目建设;重点抓好春晚桂林分会场现场维护;积极推动漓江旅游客船实行儿童乘客一人一票制;巩固漓江旅游客船“零排放”品牌成果,加大漓江船舶违规排污打击力度,支持漓江游船开展清洁能源改造。
二是积极推广电子签证,为实施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奠定基础;结合《广西内河小型船舶船员考试发证管理细则》的实施,支持辖区建设符合资质的培训机构;协调外地培训机构来桂林开展船员培训,降低船员培训成本;开展涉水旅游景区安全生产摸底调研,细化涉水旅游景区安全监管指导意见。
三是逐步理顺行政审批“一站式”工作,优化人员配置和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深化“五心四美”服务品牌建设,丰富创建内容和载体,提升政务服务形象;发挥QQ、微信公众号作用,提高远程服务手段的覆盖面和使用率;有序推进船员信息采集,确保采集任务按期完成;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扶贫工作的要求,支持精准扶贫和“美丽广西”建设。
4 着力规范海事执法行为
一是构建法治环境。科学谋划桂林海事法治建设,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开展《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培树法治思维;注重以法治解决监管难题,推动市人大将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有效措施纳入市立法内容。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船舶签证取消、执法事权层级调整,公布桂林海事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政务公开指南》和《执法业务流程》,继续完善查处分离制度;在阳朔、漓江海事处试点现场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落实海事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建立综合督察机制,增强监督管理的统筹和实效。开展交叉执法检查,建立海事行政复议及应诉制度,探索建立海事执法业务网上监督制度;深化完善政务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规范海事行政执法基础工作;加大执法督察以及专项行动督查和暗访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追究,推进执法监督常态化。
5 着力加快智慧海事建设
一是积极推广海事协调管理平台和综合服务平台及集成的各应用系统推广应用,配合做好海事共享数据库建设。
二是发挥已建成的漓江船舶综合监管系统、内河渡口监管系统作用,实施指挥中心、分中心的专人专台动态监控,完善电子巡航相关流程制度、推行无人机巡航、电子巡航与现场巡航有机结合;三是研究漓江旅游船舶和排筏的监管和航行秩序保障难题智能化解决方案,充分发挥CCTV、GPS和VHF综合监管系统作用,推动漓江水上安全监管信息化,实现漓江旅游船舶登记证书和船员证书现场检查无纸化。
6 着力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一是深化“补短板、强优势”活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问责导向,着力补齐短板、强化优势,加强桂林海事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健全科学规范、运转协调、工作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稳妥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改革、公务员分类改革等其他改革政策落地见效。三是继续开展规章制度“立改废”,强化财经管理,从紧从严编制预算,推行预算执行管理责任制,加强资产及固定资产采购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多方筹措资金,确保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开展职工思想动态调研,完成干部交流轮岗,加强中层干部队伍梯队建设,继续执行机关干部密切联系基层蹲点;鼓励和保护干部职工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建成基于知识管理的内部教育培训平台;及时掌握并积极解决回应干部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纪律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发队伍活力。五是升级海事管理体系,分析和优化工作流程,加强体系运行情况监控,建成海事管理体系运行信息化管理系统,推动体系有效运行。六是全力推进漓江监管救助基地、漓江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竣工验收;建好杨堤海事O管浮码头,做好兴坪海事监管浮码头、漓江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前期工作,抓好执法车船管用养修,理顺后勤管理中心工作。抓好阳朔处趸船改造工程,配合广西海事局做好内河20米级巡逻船设计方案工作。
7 着力深化思想宣传引领
凝聚职工思想。升华“领秀”文化品牌,深入挖掘桂林海事文化积淀,拓展海事文化内涵,培育具有桂林特色的海事文化理念和行为体系。让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将海事文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职工归属感与凝聚力。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提升行业形象。讲好海事故事,紧贴海事“三化”建设、水上交通安全保障等深度策划、宣传和展示桂林海事精神面貌,为海事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8 着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
采购管理专项整治方案范文4
今年,**县卫生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双争创”活动为目标,立足行业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大力加强班子及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积极带动引导医疗卫生行业争先创优,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绩,有效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落实,医疗卫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组织机构健全有力,争先创优工作顺利实施
在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中,我局从行业特点和实际出发,明确工作目标,立足于“四个明显”抓落实。即:加强班子及队伍建设,通过抓干部的理论及业务培训,干部职工的理论水平和思想认识明显提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采取“抓政策机遇,靠自身发展”的办法,加大投入力度,使医疗卫生条件和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加强业务建设,开展“以学促优,以优推创”活动,在医疗卫生单位大力营造学术氛围,使业务水平明显提升;狠抓项目建设及重点工作,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为确保争先创优工作取得实效,我局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对争先创优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了卫生局争先创优活动领导小组,选配业务精,能力强的工作人员负责争先创优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县卫生局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健全内部运行机制。三是统一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奇政发[**]1号文件精神、**县“双争创”活动实施方案、县长**在**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县委十次党代会精神,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统一到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上来,统一到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上来。四是层层动员,狠抓落实。年初结合卫生工作安排,层层动员部署争先创优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将争先创优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的考核范围当中,实行目标管理,与业务经济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有力地促进了工作落实。
二、项目建设全面实施,医疗条件明显改善
我局牢固树立“抓项目建设,促医疗发展”的思想,在项目建设方面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项目落地、确保项目实施、确保有效运行。**年,在区、州、县三级政府及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上下的积极努力下,我局项目建设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批投入大,收益高的项目在医疗卫生单位全面启动实施,明显提高了工作效率、服务水平和业务竞争力,有效地改善了医疗卫生服务条件。今年共计争取项目资金1735.3万元。一是投入项目资金225万元完成了乡镇卫生院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全县14个乡镇卫生院依托项目优势,分期分批有重点地配备了B超诊断仪、200毫安X光机、半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等常规医疗设备,使乡卫生院的医疗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二是加强督促管理,完成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后续工程,采取补助与自筹相结合的办法督促乡镇卫生院新修改造取暖设施,使12个乡镇卫生实现了集中供暖。三是争取到卫生室修建资金21万元,开展村卫生室建设。
今年共新修建7所村卫生室。近日又争取项目36万元,重点建设我县塔塔尔乡的3所村卫生室。四是争取到项目资金165万元,购置了两台可同时容纳五人救治的高压氧舱,解决了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短缺的问题。五是争取项目资金450万元,动工修建**县人民医院5500平方米的综合病房大楼,目前,楼房主体工程已经完工,预计明年7月将投入使用,届时,**县人民医院医疗用房紧张的矛盾将得到有效缓解,服务的层次和水平将明显提升。六是争取项目资金60万元,完成了**县妇幼保健院外墙装修工程。七是积极筹措资金180万完成了县人民医院蓝康供热站20吨锅炉的更新改造工程。八是投入资金18万完成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信息网络化建设,为开展合作医疗工作的乡镇配备电脑等办公用品,开展基本信息录入工作,使信息化管理软件顺利运行,实现了参合人员看病、补偿的全程信息化管理。九是投资21万元,用于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网络开通及车辆配备。十是争取到全球基金、英国国际发展部艾滋病控制项目及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及设备共计38万元,用于公共卫生防治工作,之后又投入资金15万元,建立起戒毒、防病“美沙酮”门诊。十一是争取到中央、区、州合作医疗资金共计506.3万元,其中:中央218.3万元,自治区218.6万元,自治州69.4万元,为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以上项目工作在我县卫生系统的落地实施,一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卫生工作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就诊条件;另一方面,完善了服务职能,使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推动了业务建设,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广大群众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业务工作成效显著
业务工作是医疗卫生事业的生命线,抓业务工作是医疗卫生行业的本职所在。今年以来,根据区、州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医院管理年活动,卫生局以“抓业务,促管理,增效益”为目标,狠抓业务建设,各项工作成效显著。
(-)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健康发展
我县是新农合工作自治区试点县,新农合工作在总结前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运行机制、管理模式等方面已经积累了经验,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运行机制。今年3月,我县荣获自治区新农合工作先进县市荣誉,9月份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的评估验收,得到了评估组的高度评价。
**年,我县参加合作医疗农牧民为95894人,较上年增加9244人。按实际常住人口数计算参合率为90%,较上年增加4.5个百分点。**年农牧民个人实际缴纳总资金为287.69万元(其中:民政医疗救助10.25万元,残联救助4.077万元)。全县共确定了3个县级定点、1个驻县州级定点、14个乡级定点、76个村级定点医疗机构为我县**年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根据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行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的指导意见》精神,今年,重新修订了《**县新型农牧区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将合作医疗住院补偿封顶线调整为年度累计20000元,乡级、县级、县外住院补偿比例调整为70%、55%、40%。同时降低县级县外起伏线标准,实行乡级住院零起伏线,县级、县外住院保底补偿,提高了参合人员的补偿率,扩大了补偿范围。并对65岁以上老人,持有计划生育两证家庭人员及民政、残联救助人员等制定了优惠政策,加大对弱势、贫困人群的补偿力度。截止9月底,我县**年共支出合作医疗补偿金660.26万元:其中,住院费用补偿584.5万元,门诊费用补偿75.76万元。补偿总人次为46954人次:其中,住院补偿6624人次,门诊补偿40330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门诊就诊增加15578人次,住院人次增加3321人。住院实际补偿率达34%,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
㈡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全面推开
在重大传染病防治方面主要抓好艾滋病防治和结核病防治两项工作。今年争取到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成立了中英艾滋病防治项目办公室和相应有领导机构,投资15万元,建立起戒毒、防病“美沙酮”门诊,完成了121名暗和68名吸毒人员的HIV筛查工作任务,完成了49名HIV感染者的CD4检测和调查工作,新发现HIV感染者27名,设立了美沙硐治疗门诊,保证了人、财、物的有效运行,为我县今后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积累了经验,提供了较为完整的基础性资料。今年,继续按照卫十项目的管理要求,开展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共登记接诊肺结核和可疑肺结核
病人610人,免费摄胸片515人,免费痰检211人,按照网络直报的方式加强报告与管理,保证了项目的顺利进行,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㈢疾病预防和妇幼保健稳步实施
完成了以乡镇为单位计划免疫接种工作任务。基础免疫接种率:卡介苗98.57%;麻疹疫苗接种率98.83%;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8.26%;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8.27%;乙肝疫苗接种率96.29%。加强免疫接种率:麻疹疫苗接种率97%;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97.52%;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97.52%;乙肝疫苗接种率96.29%。
全年累计产妇总数807人,活产数808人,建卡797人,建卡率98.64%,住院分娩人数798人,住院分娩率98.88%,新法接生807人,新法接生率100%,高危产妇356人,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356人,高危住院分娩率100%,全县上半年孕产妇死亡0人,孕产妇死亡率0/10万(州下达指标80/10万);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为0。7岁以下儿童人数10517人,参加保健管理人数9653人,保健管理率91.78%;上半年活产婴儿808人,婴儿死亡13人,婴儿死亡率16.08‰(州下达指标20‰)。
㈣卫生执法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年内对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及医疗卫生单位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餐厅401户次,各类食品超市、商店491户次,食品加工单位227户次,宾馆和美容美发店136户次,公共场所82户次,保健食品店15户次,诊所13家,累计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300人次,监督检查2124户次;接受群众投诉举报6起,受理6起,办结6起,行政处罚31起。其中:违反食品生产经营16起,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5起,当场处罚11起;没收销毁过期食品200余公斤,停业整顿12户,发放卫生监督意见书235份,加大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广告力度,整顿规范医疗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由于制度健全,措施到位,管理有序,今年,卫生监督所业务考核由原来的全州倒数第三名一跃位居全州先进行列。
(五)医院管理由浅入深
围绕医院管理年、医疗质量服务年等项工作,各医疗单位从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入手,狠抓医疗服务质量和内部管理,努力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和医患关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加强了对医院药事委员会的管理及作用发挥,规范药品器械采购管理工作,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跟标采购,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履约率达到95%以上,同时,认真落实八部委文件精神,实行药品最高限价15%的规定,有效遏制了药品虚高定价的不正之风,使广大患者得到了实惠。为营造“以人为本”的和谐人文就医环境,**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医疗单位还积极采取措施,开展便民利民优质服务活动,先后投资10余万元,改善门诊收费大厅、中心药厅及病房的就诊治疗环境,购置了开水器、便民椅、电话等常用物品,增设了导医咨询台、便捷窗口等服务项目,极大地方便了患者就诊。与些同时,各医疗单位把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加强医护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医护人员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的形式认真学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药品管理法》以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使医护人员职业操守明显提高。今年6月和10月,卫生局先后举办护士礼仪行为规范培训和护理十八项技术操作比武,城镇四家医疗单位及部分乡镇卫生院护理人员参加了活动。此外,各医疗单位大力倡导和推行“四严”“五心”“六一”服务,制定《优质服务奖惩制度》和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规范医护人员的服务行为,各医疗单位服务态度,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同时,加强乡镇卫生院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乡镇卫生院的基础条件和医疗条件,去年至今共投入资金755万元,完成了乡镇卫生院4922平方米的新建任务和2317平米的扩建任务,并为乡镇卫生院配备了较为先进的医疗设备,使乡镇卫生院面貌焕然一新。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