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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1
家电下乡政策从试点到推广至全国,很多消费者反映家电下乡产品品种少,建议扩大补贴范围,将空调、热水器、电脑、摩托车等纳入其中。
对此,王保安说,目前国务院已经批准增加了部分补贴品种。在全面落实原有补贴品种的基础上,将摩托车、电脑、热水器、空调四类产品由各省(区、市)从中自主选择两类实施的政策,调整为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同时,再增加微波炉和电磁炉两类补贴产品,并将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实施。
王保安说,家电下乡产品是综合考虑产业集中度、技术成熟度、农民消费需求以及国家财力等因素确定的。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经过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已将农民日常生活需要的10类基本家电都纳入了补贴范围。今后,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新增补贴品种的可行性,更好地提升农民生活质量。
热点二:家电下乡产品档次低
部分农民在选择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提出下乡家电产品档次偏低,并建议适当提高限价。
对此,王保安说,家电下乡产品限价是财政部、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考虑农民承受能力、消费偏好以及国家财力等多种因素确定的。实施情况表明,家电下乡产品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
王保安指出,据调研,所谓的家电下乡产品档次低,主要是指彩电。目前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已提高了部分产品的最高限价。考虑到农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已经将彩电最高限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为更好地满足农民群众生活需要,经过充分论证,今后在确定最高补贴额的基础上,可考虑适当放宽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
热点三:补贴兑现手续复杂
很多农民抱怨家电下乡产品补贴兑现手续复杂,领取补贴不方便。对此,王保安表示,财政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完善措施。
王保安说,家电下乡是一项政策创新,要把补贴资金兑付给亿万农民是一项艰巨工作。既便民惠农、又保障资金安全是政府设计补贴政策时一直坚持的原则。从执行情况看,原补贴程序严密,环环相扣,有效地防止了骗补问题。但对农民来说,确实有些复杂,有待改进。
他指出,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经过大量的调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已大幅度简化家电下乡补贴审核兑付程序。
热点四:农村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少
很多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都选择到距离远的县城购买,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部分地区乡镇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不健全,但由此也带来农民群众购买和维修不便。
对此,王保安表示,我国农村流通服务网络不健全、网点分布不平衡是一种客观现实,短时间内还难以彻底改观。目前财政部、商务部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为便民惠农,招标时已经对销售及售后服务网点覆盖率提出了明确要求。
王保安说,通过家电下乡工作的开展,很多地区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已经得到了加强,网络连接变得更加紧密。为了加强政策引导,新颁布的《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对各地完善家电下乡流通网络给予适当奖励。
从2月1日江西正式启动“家电下乡”工作以来,江西已在全省铺设了3388个“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网点,基本上覆盖到了全省99个县(区、市),农民基本上可在当地的销售网点购买到彩电、冰箱(冰柜)、手机、洗衣机、电脑、空调等6类家电产品,同时可以享受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
热点五: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
针对有关方面反映的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于市场上同类非下乡产品,以及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于中标价格问题,王保安也一一做出了解释。
对于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于市场上同类非下乡产品问题,王保安说,经了解,这应该是个案。家电下乡产品是招标选定的,由于要竞标,入围产品价格低于投标前同类产品价格很多,按理应该不会出现中标产品价格高于市场上同类非下乡产品的现象。
他说,财政部对媒体的报道作了调查,发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些企业搞恶性竞争,实行低价倾销。二是有的企业生产伪劣产品假冒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扰乱秩序。对这两种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将加大市场监督查处力度。同时,他也表示相信非中标企业搞低价倾销恶性竞争,由于成本压力,也无法长久。
而对于家电下乡产品售价高于中标价格问题,王保安说,家电下乡产品的中标价格是最高限价,企业可以按中标价格销售,也可以根据成本变化及市场供求调低售价,但售价不能高于中标价格,这是家电下乡的一项基本规则。目前,家电下乡补贴系统从技术上也可防止这类问题的发生,家电下乡产品售价如果高于中标价格将无法登录补贴系统,农民将享受不到补贴政策,农民即使买了下乡产品也会去商场退货。
他指出,如果发现个别销售网点利用农民不了解政策,欺骗消费者,超过限价销售下乡产品,财政部和有关部门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热点六:销售网点的发票开具问题
有关方面反映: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利润较低,还要开具正式发票,致使部分基层销售网点对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积极性不高。
对此,王保安说,销售网点开具发票必须要坚持。发票是财政补贴最关键的凭证。但由于目前基层销售网点绝大多数是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没有记账难以查账征税,有的税务机关采取定额缴税办法,俗称“包税”。销售网点承担家电下乡任务后,如果开发票照章纳税,利润会有所降低,因此不愿意给农民开发票。
王保安认为,不开具发票的行为是不合法的。下乡产品卖出去了,就应该给农民开具发票,应依法纳税,这是每个企业和公民的基本义务。实际上,政府部门在产品招标设计时,对产销各环节的利润已经有充分考虑,明确要求生产企业及各级经销商之间要合理分享利润。而且,由于家电下乡产品受到广大农民欢迎,经销商“薄利多销”,利润还是有保证的。因此,经营商不能不开发票,不能影响农民领取补贴和商品维修等权益。
热点七:假冒伪劣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
针对不少媒体报道的假冒伪劣产品冒充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欺骗农民消费者问题,王保安指出,严格讲,这属于市场秩序问题,应当采取措施严厉打击,有关部门已经行动起来。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2
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骗补行为确认
凡销售网点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即可认定为骗补:
一是以非家电下乡产品作为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
二是抽取、私自购买、违规申领、倒卖、伪造标示卡,或通过上级奖卡、返卡等违规形式获得标示卡,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
三是私自留取、复印、收购农民或国有农林场职工等补贴对象身份资料,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
四是未实际销售而虚开发票,并以此向财政部门申领补贴的。
五是按照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代垫直补申领委托书填写的农民身份资料,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等方式查实农民未购买产品,且网点获得清算补贴的。
六是其他形式的骗补行为。
二、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骗补行为处理
一是对存在骗补违规违法行为的网点,立即收回密钥,关闭系统,财政部门停止补贴其售家电下乡产品,追回骗补资金。
二是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情节轻微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较重的,由区家电下乡领导小组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同时,财政部门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及有关规定,对网点予以骗补资金10%以上、5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成工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吊销其营业执照;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对于骗补的销售网点或个人,若主动交代其骗补行为、缴回骗补资金,检举揭发其他网点或个人骗补行为的,经查实后可酌情从轻处理。
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管理
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在执行《家电下乡操作细则》的同时结合区实际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于每月15日前及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向区财政局报送“家电下乡补贴汇总表”(统一格式);一次不报送或不及时报送的,给予警告,累计二次的,关闭该网点系统收回密钥。
二是为确保每月100%的兑付率,实行“当天录入当天报送”制度;每月1日为未补贴数据核实时间,2日至25日为网点录入销售信息及报送时间,26日至月底为清理时间;销售网点当月录入的销售信息必须在当月审核确认,月底未审核确认完的,下月不允许录入销售信息,同时给予警告,网点写出书面说明,累计二次的,关闭该网点系统收回密钥。
三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兑付补贴应当备齐以下材料:
(一)购买产品的发票复印件(发票上注明产品型号、价格、产品标示卡号、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等信息)。
(二)购买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上要有购买人本人原始签名及联系方式,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居民身份证仅限购买XX台XX产品使用,再复印无效”,在户口簿复印件上注明“本户口簿仅限购买XX台XX产品使用,再复印无效”。
(三)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
(四)家电下乡补贴汇总表。
四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变更信息的,应及时报送区商务局、财政局。
四、审核和督查
一是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要按时参加区召开的家电下乡会议,并落实好会议精神,对无故不参加的,关闭系统,不按时参加的,给予警告,累计二次的关闭系统。
二是严格网点备案。在网点布局上逐步优化,做到严格审批,宁缺毋滥。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指导,坚持扩大内需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通过实施家电下乡,引导建立适合我县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到县以下建立家电销售网络,构筑农村便捷、顺畅的家电产品销售与服务体系,提高农村家电商品拥有率,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二、主要内容
商务部、财政部根据农民消费特点以及节能、环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标确定有关企业生产的具体规格和型号的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作为家电下乡产品。我县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对农民消费者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负担80%,省级财政负担20%。
(一)家电下乡产品。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四大类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
(二)补贴对象。家电下乡政策的补贴对象为我县具有农业户口并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所有人员,但每户农民每类产品最多可购买一台(件)。
(三)实施时间。自**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为期4年。实施期间,农民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规定数量的家电下乡产品(以申报补贴时提供的销售发票载明的时间为准),均可享受补贴。
(四)指定销售网点。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我省承担家电下乡任务的销售企业授权、加盟或直营的,符合网点备案五个条件,经**县商务局备案后,方可成为我县家电下乡产品指定销售网点。凡不是在指定销售网点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三、产品购买和补贴申请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要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并到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都挂有特别标识牌子),同时一定要向销售商索要正规发票(应加注购买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要开箱查看是否有“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
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3日后,可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办理补贴申报手续,并提供如下材料:1.购买产品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4.粮食直补专用存折。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通过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在3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四、职责分工
(一)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的主要任务
1.履行网点备案手续。符合条件的销售网点要完整准确填写《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附上销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网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备案网点与销售企业签订的协议以及备案网点申请书,于12月30日前到**县商务局申请备案。凡未经备案确认的销售网点,其售出的家电下乡产品不享受补贴。
2.加强宣传提高服务水平。销售网点要在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农民购买须知;要配合商务、财政部门做好家电下乡的政策宣传工作,制订销售宣传计划,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农民。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并向用户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使农民买得方便、用得安心。
3.组织调配货源。销售网点要尽快落实的家电下乡产品类别和型号,保证及时将家电下乡产品送到农民手中。
4.登录销售信息。销售网点要及时做好家电下乡产品销售的登记工作,要在产品售出后三个工作日内将销售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及时登录信息的备案网点,县商务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县商务主管部门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导致农民不能申请补贴的,由授权经营的销售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5.提供优质服务。销售网点要主动提供家电下乡的政策咨询,为农民开据正规销售发票,指导农民申请资金补贴,积极为家电下乡产品购买、退换等做好服务。
6.规范市场营销。销售网点要严格按照承诺做好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工作,把好销售渠道的进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体系;不得搞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产品价格不得超过中标时的最高限价。
7.及时报送信息。销售企业要根据要求,定期向商务、财政部门报告家电下乡产品的生产、流通以及网点的销售、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商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实施方案。县商务局要会同县财政部门制定我县家电下乡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推进和有序开展。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问题,包括抢购、脱销、断档、不正当竞争以及农民不能及时领到补贴等,制订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2.受理网点备案。县商务局要严格按照网点备案的标准和要求,在销售网点提交书面备案申请后,及时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给合格企业备案,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公示栏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县商务局、财政局要组织好、安排好全县乡镇财政所、销售网点家电下乡政策特别是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操作的业务培训,确保各级管理部门以及销售网点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县商务局要会同县财政局,通过网络、广播、电视向全县广大群众《关于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告》,并印发宣传单,把家电下乡政策内容和申请补贴的办事流程,宣传到村到户,做到农民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要设立公示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布在我县备案的销售网点。
5.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县商务局要会同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农村家电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为家电下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加强对销售及维修服务网点的考核,特别是要加大对产品质量和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对达不到要求或问题严重又拒不改正的,县商务局将取消其备案网点资格,并报市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6、做好协调服务。县商务局要根据我县农村消费特点,协调各销售网点做好货源组织,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为销售网点和生产企业提供合理化建议和服务。及时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形成专门的工作档案,并于每月初将上月家电下乡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向上级部门报告。
7.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县商务主管部门要设立投诉电话和信箱,受理社会各界的举报和投诉。接到举报、投诉后,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调查、现场办公等方式认真进行核实,经查属实的要及时进行处理。
(三)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细化资金管理办法。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财政部《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并制定我县补贴资金具体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具体职责和操作程序。
2.审核补贴申报材料。乡镇财政所要依据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及时受理农民补贴资金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按发票载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13%核定补贴金额。申报材料主要审核内容包括:(1)购买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发票载明的是否一致;(2)发票价格是否在该产品最高限价之下;(3)产品标识卡与购买产品是否一致;(4)每户对每类产品的购买是否超过1台。乡镇财政所核实确认后,符合补贴要求的,报送县级财政部门;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购买人申报时立即告知当事人。乡镇财政所应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存档备查。
3.及时支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应当在销售网点录入相关信息并且购买人提出申请的30个工作日内,通过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购买人的粮食直补专用存折。
4.建立资金台账。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直补资金台账,确保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
5.加强监督管理。县财政局要定期检查和掌握补贴资金发放动态情况,加强补贴资金的财务管理,并可委托审计部门或社会审计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和及时足额兑付;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通过电话、走访等方式了解农民领取补贴的情况,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安排工作经费。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县级财政部门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实施。
五、加强领导,确保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顺利进行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4
[关键词]扩大内需 家电下乡 消费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09(2010)07-0121-03
2007年初,美国出现次贷危机,此次危机由金融领域扩散到实体经济,电器业、制造业等深受其害。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不可避免地受到美国经济及全球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党的十七大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进出口协调拉动转变”,消费被放在突出位置。其中,农村消费是我国扩大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家电下乡”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措施。2009年的全国两会,“家电下乡”被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
一、对“家电下乡”政策的经济学分析
影响农民消费的因素有很多。首先,是商品的价格。一般说来商品的价格越低,消费需求越大。“家电下乡”政策对农民购买的指定家电产品给予13%的财政补贴。例如,一台29英寸的家电下乡彩电标价1299元,享受补贴后,农民只需支付1130元。即对于农民而言,该商品的价格为1130元。因此,该政策降低了产品价格,会激起农民的消费热情,起到拉动消费的作用。
其次,是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及消费偏好。根据凯恩斯的绝对收入理论,收入水平越高,人们愿意用于消费的货币总额就会越多,收入与消费正相关。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水平一直处于上升趋势。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336元上升为2000年的22534元,2006年的35870元,2007年的41404元,2008年增加到4761元。因此,农民收入的增长必将会带来消费需求的增长。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因为还需要考虑到消费者的消费偏好和对产品的需求程度。目前,农民使用的家电多数已过时老化,需要更新换代。以电视机为例,有些家庭的电视机仍是黑白的,或尺寸小。另外,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一些家用电器需要在农村普及,如手机、洗衣机。
“家电下乡”政策针对目前农民的需求状况,规定了下乡产品的范围,有彩电、冰箱、手机、洗衣机等,基本符合农民消费的偏好,可以带动农民的消费热情。
二、“家电下乡”政策实施现状分析
自2007年12月份开始,“家电下乡”政策在四川、河南、山东、青岛三省一市进行试点,实行彩电、冰箱、洗衣机和手机四种产品下乡。2008年12月推广到辽宁、广西和黑龙江等14个省市。2009年2月1日起在全国的其余省市进行推广,下乡产品增加为电脑、空调和摩托车等9种产品。随着“家电下乡”政策的不断深入,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
(一)在品牌企业获得利润的同时,中小企业的市场被挤占
招标企业中,大多是规模大、信用度高、品牌响亮的大企业,而中小企业很少。对于那些依仗三、四级市场的家电销售生存的中小品牌企业来说,这种补贴会导致市场竞争的不公平。许多落选的企业抱怨他们的产品同样是国家免检产品,在农村也有很好的销路,他们的消费者却不能享受国家财政补贴。
(二)并未出现预想的农民购买热潮
第一,一些农民反映补贴程序繁琐,售后服务无保障。为了补贴后便宜几十元钱,农民消费者需要随身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存折,还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交给经销商,再去许多部门办手续,期间需经过商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双重审核。“家电下乡”销售及服务网点均集中在乡镇驻地和市区,偏远地区的农民特别是农村留守人员难以享受到及时、标准的销售和维修服务。
第二,一些农民反映13%的补贴太少,出现了个别商品价格高于网店的情况。一些农民认为补贴提高到20%―30%会更吸引人。
第三,一些农民担心商家把滞销或质量低劣、技术含量低的产品作为了下乡产品卖给农民。
第四,尽管农民的收入水平有所提高,但其增长还很缓慢。再加上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农民为了养老、教育子女等而不敢花钱。同时,重储蓄轻消费,重视子女消费、忽视成人消费的消费观念一时难以改变。因此,一些农民的购买热情并不高涨。
第五,配套设施不完善。一些农民距离销售网点远,购买不便;电力设施老化,电网负荷不够,在家电使用率较高的季节,往往会出现线路跳闸断电的情况;手机信号弱,影响通话质量;即使购买了彩电,也会因信号不好收不到几个台。
三、完善“家电下乡”政策的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应积极推动“家电下乡”有序进行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家电出售和使用成本
基础设施不完善,一直是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大问题。加快农村电网改造,保障用电稳定性,才能促进广大农民放心使用家用电器,不将电器搁置。同时,电网改造可减少输电时的无用损耗,降低输电成本,进而降低农村用电价格。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降低家电运输成本和售后服务成本;手机信号的覆盖质量直接影响农村消费者购买手机的热情,因此,应扩大电信网络覆盖区域。
2加强对“家电下乡”的监管,对违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以“家电下乡”为名,出售库存积压商品、低质量产品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下乡资格。凡是不能开具专用发票,没有条件及时上网登录销售信息,不愿销售下乡产品,以及误导农民消费者的销售商,一经发现,应立即退出活动。在产品招标过程中,应秉着公平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促进知名企业和中小企业公平竞争。
3加大“家电下乡”宣传力度,使农民明白消费
积极向农民宣传“家电下乡”的目的、补贴方式、产品型号和最高限价等,使农民更加了解“家电下乡”,避免违规企业对农民消费者的误导。“家电下乡”销售要在明显位置张贴统一标志,使农民明白消费。在销售产品的同时,厂商应积极向农民介绍使用方法,避免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
(二)简化补贴程序,并制定不同的补贴率和补贴品种
针对普遍反映的补贴程序复杂的问题,财政部于2009年4月22日颁布了《家电下乡操作细则》,对补贴审核兑付程序进行了重大调整,在广东、大连和广西等16个省市进行改革试点,取消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兑付环节,由销售网点代审,乡镇财政所兑付。此次调整,大大缩短了农民补贴时间。
我认为,这种由销售网点代办的做法应该推广到所有地区,只要政府监管严格,就不会出现厂商骗补的行为,而且节省了农民四处奔波的时间。一旦发现企业骗补行为,政府应立即取消其下乡资格并给予严厉处罚。
除了简化补贴程序外,应该考虑补贴率的多样性。虽然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有所增加,但在农村,农民的生活水平参差不齐,并且贫富差距呈不断扩大趋势,对于贫困地区的农户,产品价格的87%对于他们来说仍是一项很大的负担。因此,可以考虑根据不同农民家庭的情况,制定不同的财政补贴标准。从产业角度来看,可以根据各类家电产品的市场状况和具体行业发展状况的差异设置不同的补贴比例。
(三)引导企业适应不同市场的需要
1企业应根据不同市场的需要,使下乡产品多样化
农村消费者更强调的是家电产品的实际功能和价格。在保障产品基本功能的前提下,性价比高的产品是农村消费者的首选。比如,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应开发出简单易用的家电产品;针对目前农村电费高,许多家庭购买家电后不敢使用的情况,应着力研发节能省电的电器;下乡彩电则应有超强信号接收,防雷防潮防震等功能。
2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成本
可以采用直接分销的模式,即家电厂商不通过中间的批发环节,直接对零售商进行供货的分销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减少流通环节,使厂商可以直接了解市场价格。不仅降低了流通成本,提高了家电厂商的利润,还可以保证农民得到的价格是最低价格。
同时,应认真研究农村市场的特点,以县城和乡镇为核心,合理改造和利用现有农村市场中的流通组织,以降低流通成本。
(四)减免下乡产品税费以调动企业积极性
税收一直是“家电下乡”的瓶颈。在“家电下乡”过程中,企业普遍反映下乡产品利润低,只挣人气不赚钱,开出发票的销售额还要上缴4%的税费,这就大大挫伤了家电企业的积极性,造成一些销售商不愿配合“家电下乡”工作。
(五)提高农民收入才是长久之计
根据持久收入理论和生命周期理论,消费水平最终由收入水平决定,而且现期消费要考虑到未来的消费。因此,扩大需求,增收是关键。“家电下乡”只是权宜之计,提高农民收入才是长久之计。这需要政府和农民共同面对,城市与农村协同行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现期消费无后顾之忧。政府应以“家电下乡”为契机,将补贴由生产领域逐渐向生活领域扩展。扩大农民的非农收入,逐渐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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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5
家电下乡:盛宴莫要成鸡肋
从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农民购买家电,可以获得13%的财政补贴。
按照中央的政策,家电下乡活动将施行4年,预计销售6亿件家电,拉动内需1.6万亿元。如果中央的目标能顺利得到实现,那当然是皆大欢喜。
日前,有台湾地区媒体指出,大陆实行的家电下乡活动,众多台资企业将获利巨大,其中奇美电子将是最大的受益者,其市场份额可望增加至25%~35%。台湾联强电子也是受惠大户。
当然,大陆家电厂商和家电销售渠道,才是家电下乡的最大获益者。在这次家电下乡中,有超过150家家电企业获得了下乡资格,如海尔、美的等中国知名家电生产企业都进入到该行列之中。为了拓展农村市场,许多国内家电企业都大幅度增加其在农村市场的网点数量。据悉,光海尔目前就已拥有1万多家乡镇店,而创维则启动了“农村液晶倍增计划”。同样,三星、西门子等外资品牌也不甘落后,纷纷宣布了针对农村市场的拓展计划。由此来看,无论国家政府还是境内外企业,都对家电下乡计划抱有极大的期待,梦想着从家电下乡中分得一杯羹。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盛宴才刚刚开始,却渐渐地变了味,有向鸡肋发展态势。日前,在安徽太和,一些下乡的家电产品,卖得比非下乡的要贵许多。除了产品价格偏贵,农民获得补贴程序也很麻烦,手段单一,费时费力。有些地方全部过程约需要用时达两个月之久。农民买家电耗时两个月,不知道会有多少农民愿意等待这么久。
伴随着家电产品的大下乡,还有许多家电企业把过时的大量库存产品投入到农村市场,他们把农民当成了消化库存的最主要消费群体。与此同时,“山寨版”产品也不甘人后,山寨电视、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大肆涌入农村市场。许多家电厂家还把过时产品清空库存以高于市场价格卖给农民,这势必损害农民的利益。
家电下乡是一场事关国民经济、农民利益、家电厂商未来的大事,这就要求各相关方协调一致,从最切实际、最符合农民利益和市场经济原则出发,创造性地、严格地执行政策,防微杜渐,避免一场家电下乡的盛宴最后演变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快餐。
汽车进村:营销难题待破解
3月1日起,汽车产业振兴规划中惠及农村汽车市场的政策将正式启动。就在启动前夕,各家汽车企业已经打响了从定位产品到铺设网络的战役。
根据规划,从3月1日到12月31日,国家对农民报废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换购轻型载货车以及购买1.3升以下排量的微型客车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虽然补贴细则尚未出台,但从中国农村机动车使用情况的现状可以看出,这一政策推动下将浮现出的巨大市场空间。有统计表明,中国农村目前机动车保有量仅能完成运输量的30%左右,而发达国家是80%。
市场潜力虽然巨大,但开发市场的难度也很大。目前中国农村与城市的经济发展存在大约10年左右的差距(2007年农村GDP构成中的最终消费支出大致相当于城市1997年的水平)。而且中国农村地域分布广,经济、文化构成因素极其多元化,什么样的产品适销对路?什么样的营销网络高效、实用?
在农村,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既是生产资料也是生活资料。开拓农村市场,首先要考虑什么车型适合农村市场。长城的皮卡现在是中国皮卡市场的老大,适合农村市场需求,将在改进方面下功夫。今年还打算推出一款售价在四五万元的小排量轿车,针对农村用户定制。而上汽通用五菱方面则表示将会为农村市场提供“买得起、用得好的低成本、高价值”的微客产品,青岛、柳州工厂已开足马力,全力保证市场供应。奇瑞汽车今年1月了“开瑞”子品牌,品牌下统括的产品以亦客亦货的车型为主,主要面对县乡、农村等市场销售。
有了适销对路的产品,必须要依靠有效网络才能实现销售。目前各车企纷纷加速二三级城市的布点,扩大销售网点数量。据悉,今年的经销商大会已经确定,销售网络向下延,今年新增二三级城市的销售点100家。有业内人士认为,现在迫切的问题是,汽车企业对不同级别城市经销商的管理、考核方法应灵活设置,不尽相同,在这方面可以参照国外的做法。例如在德国,汽车企业根据经销商的盈利状况来要求店面设计、硬件标准的。
电脑普及:服务于农最关键
2月19日,“家电下乡”进行第三轮投标,各路家电企业云集招标现场,其中,20多家PC制造商迎来了第一次“电脑下乡”投标会。尽管当天的电脑厂商投标安排在下午才正式开始,多数厂商仍然选择早早到达会场。然而,被PC制造业看成年度盛事的“电脑下乡”真的是金融危机寒冬中一股暖流吗?
把电脑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PC厂商似乎都看到了一条“捷径”。“电脑下乡”将催生至少百亿元市场的美好前景迅速在业内流传。其实,早在3年多前,经济比较发达的江苏省就已经提出政府财政支持把电脑送到农民手中。可是,那时候,对于很多PC厂商来说,进入6级农村市场,还只是争夺3级以上市场后的未来规划。
情况的转变源自去年的全球金融风暴。统计数据显示,在未来5年,中国PC市场仅有11.7%的增长。而好消息是,中国还有广大的农村市场。根据预测,今年全年,中国4级至6级市场的电脑出货增长率将达到23%以上。农村电脑市场容量也将达到600万台。
在安徽农村,有孩子的家庭目前不少都已经购买了电脑,甚至有些还安装了宽带。针对目前的农村市场,方正科技董事长方中华就指出,经过几年的发展,农村的城市化趋势、电脑的家电化趋势以及大量青壮年农民工回流带来的农村信息化需求,都将有力地撬动农村市场。
不过,电脑下乡面临诸多难点。相比传统家电,电脑对于农民还不是一个必需品,同时在售价上也会让农民有一定负担。哪些人是农村购买电脑的主力?他们购买电脑的用途是什么?什么价位、什么类型的电脑才能吸引他们的目光?这些问题一一摆在PC厂商面前。
但实际情况是,受到电脑使用简便程度和从头学习难度的制约,目前使用电脑的并非农业生产主力。要解决这个问题,绝不仅仅是政府贴钱让农民买台电脑那么简单。此外,农民最关心的还有售后服务问题。农村现在还不像城市,电脑坏了,打个电话就有人上门维修。往往是一旦家里电脑出了问题,由于找人维修太麻烦,最后都成了一件摆设。
此外,目前最关键的问题还有,能否真正让电脑对农业生产、农民致富产生积极作用。这不仅需要PC厂商在电脑硬件易操作性上下功夫,还需要农业软件开发和国家对农民电脑使用技能培训的加强。显然,这并非短时间内就可以达成的任务。
纺织下乡:农民收入是根本
尽管比不上“家电下乡”、“汽车下乡”的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中国纺织业也在海内外消费需求下降的背景下,达成了“扩大内需就要开拓农村市场”的共识。
出口的急剧下降显然是“纺织下乡”这个名词近期频频被提及的重要原因。根据海关总署的2009年1月全国重点出口商品量值表统计数据,1月,中国纺织品服装共出口152.31亿美元,较去年同期减少近1亿美元,同比增幅为-0.65%,出口增速延续了2008年的低迷态势。
顺理成章,拥有8亿多人口的农村市场在众多厂商眼中成为遍布金矿的处女地。中国第一纺织网研究估计,农村市场蕴含了接近8000亿元的服装内销规模。从2008年数据来看,城镇居民每年衣着支出在1000元以上,农村却不到200元,基本上相当于城镇的1/5左右。农村市场大有消费潜力可挖。
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范文6
(一)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步伐加快
今年,我县始终按照市政府把*建成“渝陕鄂省际边贸旅游中心”的要求,以建设区县商贸“十个一”和乡镇商贸“五个一”为目标,致力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城乡商贸流通体系。
1、加快市场建设。按照农贸市场的建设规范,完成了县城老城宁河农贸市场的改造,建成了*第一个2500㎡的标准化钢结构开放式农贸市场;建成了近4000平方米、设有标准摊位176个、门市80多个的*四海农贸市场;新建和扩建了田坝、文峰、古路、徐家4个农村市场,其中文峰镇双龙农贸市场改扩建一期工程全面完成并已投入使用;宁河农贸市场作为市级标准化菜市场、文峰镇双龙农贸市场作为商务部“双百市场工程”,正在接受商贸、财政等部门的综合验收。
2、推动农商对接。我们与*商社集团所属的重百、新世纪等全市商贸龙头企业进行了接洽,帮助我县绿野公司、红池腊鲜等绿色农产品直销主城市场,实现了农商对接、产销对接。
3、开展了农家乐星级评定。按照《*市商业委员会*市旅游局关于开展农家乐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贸易、旅游、工商联三部门成立了*县农家乐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申报等级,对照《农家乐服务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和《*市农家乐达标评定评分细则》逐项评定,评定出了*等3个星级农家乐。
4、完成了*市级商业特色街的建设。日前,*集家电、汽摩、建材、餐饮一体的商业特色街已逐步形成。随着家电(汽摩)下乡惠农政策的实施以来,占据地域优势,滨河路沿线将成为家电、汽车、摩托车的消费者和商家的“觊觎之地”。而随着房地产的快速发展,建材装饰店也发展起来了。占据着优越地域优势和大的人群流动量,大队长老火锅、靓汤坊、小八仙、德庄火锅等餐饮也火爆的发展起来了,成为美食的首选之地。
(二)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1)今年1-11月,我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3.6%。预计全年我县将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为政府下达工作目标11亿元的1*%。
(2)截止11月底,我县连锁经营销售额达到3.*亿元,预计该指标到年底能够达到3.5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9%,增幅3个百分点。
(3)1-11月,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达到17.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6%。预计截止12月底,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将达到2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
(三)“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推进
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市政府及县政府要求认真规划并组织实施,确立了负责农业生产资料配送的*县丰谷农资有限公司和负责日用工业品配送的*县联嘉商贸有限公司两个龙头企业。经市县检查验收,全县共改建了县级农资配送中心1个,乡镇农资超市(带配送)30个,村级农资便民店279个;改建了县级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1个,乡镇日用品超市30个,村级日用品便民店296个,已完成全县“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县、乡、村三级农家店的全覆盖。而新建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的25亩用地已落实在凤凰工业园区,目前已进入前期规划设计。
(四)家电(汽摩)下乡推广工作成效明显
自20*年12月我县家电下乡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在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商委的正确指导下,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县贸易、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县家电下乡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为促进家电下乡工作开展,我县先后下发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政府多次组织各部门、乡镇及网点召开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联席会议以及各类培训会,宣传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内容,明确各部门及销售网点的职责。印制了《*市家电汽摩下乡操作办法》宣传手册,编写了《家电下乡常识问答》宣传单,并利用电视、报纸等各种形式,对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
截至12月10日,全县审核备案家电汽车摩托车销售网点154个(其中汽摩网点28个),覆盖全县84%的乡镇。全县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105台、摩托车8554辆、汽车617辆,销售金额达9717.68万元,每万户农民家庭平均购买家电下乡产品1189.4台。已补贴家电下乡产品12834台,补贴资金304.28万元,补贴率为86%;补贴汽车摩托车1261辆,补贴资金179万元。
全县家电下乡和汽摩下乡产品补贴资金共计483.28万元。
(五)市场供应充足,运行稳定有序
一是落实了应急保供企业,并与县*百货、联嘉商贸有限公司、中石油*分公司、县粮食有限责任公司、县盐业公司等保供企业签订了保供责任书,保证了粮、油、肉、蛋、奶、菜、糖、盐、成品油、液化石油气、化肥等11类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
二是将县*百货纳入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将两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纳入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通过企业报送的监测数据随时掌握市场运行动态,确保市场稳定运行。
三是1000吨市级粮食储备已做好库房准备,正在向周边开县及市外开江等产粮大县调入粮食。
四是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带动市民的消费激情,我局联合*百货、联嘉商贸有限公司、县移动公司和县联通公司组织开展了“20*国庆?中秋惠民消费活动”和“20*年迎春购物消费活动”,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高度评价。
(六)危化品和食品安全工作稳步开展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年初,根据20*年目标责任制要求,县贸易局分别与县民爆公司、中石油*经营部、各加油站、各液化气充装站签定了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自职责。
2.认真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完善了8户2005年以来已改建完成的社会加油站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解除了这些社会加油站的安全后顾之忧。以“集中库存、电话预约、统一配送”的方式,规范了老城液化石油气的配送模式,降低了安全风险和隐患。在开展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商贸领域百日安全生产经营专项行动”以及“安全生产月”等专项行动,县贸易局对全县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和民爆物资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了全年安全生产零事故。
3.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今年,结合定点屠宰企业换证发牌的机会,我县加强了猪肉食品的安全监管,坚决执行定点屠宰制度,未经县人民政府依法定点许可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所有进入市场销售的生猪产品(牛、羊)必须由畜牧检疫部门检疫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定点屠宰办加盖检验章方可出售。
4.全面推行酒类流通备案管理。为全面开展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我县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在文峰、上磺两镇开展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试点,取得了初步成效;二是多次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以及印制的大量宣传资料进行广泛宣传;三是将酒类备案登记工作纳入乡镇目标考核范围,组织各重点乡镇工作人员召开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培训会,在县城、乡镇、村(社区)全面开展此项工作。据统计,全县今年度新增酒类备案登记745户,已全面完成市级目标任务。
(七)商贸重点项目稳步推进
一是顺利启动渝陕鄂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渝陕鄂农特产品交易中心作为*市山货交易市场的一期工程,已选址于县城*太平路(原*县汽车大修厂)。目前,该项目的业主*县利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相关审批及前期调查摸底工作,并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前期的规划设计,预计将在春节前全面完成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并启动建设。
二是规划*市山货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今年7月初,县委、政府已将*山货交易市场项目初步规划选址于马镇坝新城与凤凰工业园区之间,规划占地80—120亩。10月,我县与*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签订了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合同,该项目的规划将于年底前完成。此外,我县还与吉林省商务厅、长白山山货市场达成意向,同意对*市山货交易市场的规划建设予以协助和支持。并争取到了市政府和市商委7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是马镇坝中心商圈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建设。马镇坝中心商圈建设项目紧跟新城马镇坝中轴线建设。目前,中轴北岸市民广场、休闲广场、水园商城招商工作已完成。其中,市民广场分为前广场、会议中心区、车库、临街商业、市政广场区、公共开放绿地六大功能区,已于今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进展顺利,预计在12月中旬完成主体工程,春节前完成广场区景观打造投入使用;休闲广场分为表演广场、移民文化博物馆和陈列馆等场所,该工程于10月下旬开工建设,预计一期工程在2010年1月31日前完工;水园商城是马镇坝中心商圈所在,该项目将在2010年3月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于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程。同时配合开发商积极引进一家大型知名品牌零售企业入驻水园商城,并保证在2011年5月前开始营业,其营业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
四是宁河风情商业特色街已具雏形。宁河风情商业特色街位于老城漫滩路沿线,已于今年4月启动拆迁工作,从7月底开始全面建设。目前拆迁、南门湾立面改造和港口广场的道路扩建及人行道铺装等建设工作已完成。东门城墙、北门景观平台、四合院、城楼、走廊、及漫滩路绿化等工程都在加紧建设过程中。建成后的宁河风情商业特色街将以旅游产品和特色餐饮为主。
五是启动了花台港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发展多种运输方式互补的联合运输形态和综合运输配送体系,是商贸流通产业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所在,是加快商贸流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通过建设花台港物流基地,直接把*大宁河与长江三峡黄金水道相连接,与计划中的“安张常”铁路相连接,向上可直通万州、*等大中城市,向下可直达宜昌、武汉等长江中下游地区。从而利用库区蓄水后的水上运输优势,加快货运周转速度,减少物流成本,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县上已成立花台港物流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开展了各项前期工作。
六是全国“双百市场”--文峰镇双龙农贸市场改扩建完成。第一期工程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期改扩建正在顺利推进,有望在春节前全面投入使用。
七是制定并启动了我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建设。为使资源能有效循环利用,我局按照商委和*府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决定由*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市物华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营公司*回收拆解站为我县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承办单位,行使我县的汽车以旧换新拆解和废旧资源的回收工作。目前,我县汽车以旧换新累计1辆,补贴进展情况正在审核中。
(八)机关党建等各项工作全面推进
一是“四城同创”工作开展有序。今年,我局和县上签订了*县20*年“四城”同创工作目标责任书,并与机关内各职工签订了20*年“四城”同创工作创建责任书。同时,我局还协助相关部门加强了农贸市场整顿治理工作,治理了农贸市场脏、乱、差的现象,规范了农贸市场秩序,以及还在本行业开展千万市民文明行为活动,参与了广场社区28网格的“共建共创”工作。今年,我局已完成了县文明单位和县级卫生红旗单位的申报工作,启动了山水园林单位的创建的工作。
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的相关文件精神,今年我局切实加强了社会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居住安全、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严格管理民爆物资和危化物品,多次协调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我局职工无一人参加非法组织和宗教活动,无黄、赌、毒违法行为发生,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定、祥和的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调整充实了局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政工科人员为主要工作人员;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及时办理来信来访案件,共处理了案件4件;在开展执法纠风工作、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还注重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工作。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