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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方案范文1
一、工作目标
以推进执法规范化为抓手,以打击涉黑涉恶涉乱等违法犯罪为核心,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危害我镇投资环境的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为“富丽XX”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整治工作内容
1.严厉打击干扰企业经营行为。对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组织策划闹事、恶意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对企业封门堵路、断水断电、寻衅滋事,胡作非为等恶意阻工、严重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揽工程、敲诈勒索、盗抢企业物资等不法行为快速出动,严厉打击,严厉惩处,为企业发展撑腰壮胆,为项目建设提供保障;对黑恶势力组织犯罪要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的原则,决不让其形成气候;对侵犯企业及其管理人员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快侦快结,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打击各种经济违法犯罪活动,为经济的发展创造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 镇扫黑办、派出所
责任人 :XX、XX
2.加强企业周边治安整治。结合治安突出问题整治活动,突出抓好工业园区、企业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加强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巡逻防控,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动态,预防各类影响工程建设案件的发生。探索建立警企共建联动制度、一村一警走访联系和治安通报制度、治安刑事案件回访制度、报警求助第一时间响应制度、园区和企业周边重点巡防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努力营造让企业满意、让投资者放心的良好治安环境。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派出所
责任人:XX、XX
3.规范涉企司法行为。重点整治公安司法机关涉及调处企业矛盾纠纷,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立案或执行而不予受理、不予立案、不予执行的;对办而不结、拖而不决、超越时限的;对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对利用职权与他人串谋等方式坑害企业谋利的;因司法不当,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干扰的公安司法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予以追责,切实维护企业利益。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镇纪委、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人:XX、XX、XX、XX
4.开展各类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加强全镇各类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占道经营、无证照经营、售假制假、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合法公平经营环境。
责任单位:木镇市场监管所、镇市容中队
责任人:XX、XX、XX
5.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加强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严格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备案制度、中标公示制度与合同备案等制度,严厉打击招投标活动中围标、串标等行为。综合治理转包、违法分包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便捷、优质规范的服务,不断提高招投标市场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镇经委、财政分局
责任人:XX、XX
6.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决策,建立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的工作模式。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统筹发展与稳定关系的重要结合点,作为超前防范风险的重要手段,全面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特别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定期分析形势,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初始萌芽状态,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各类群体性纠纷和案(事)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司法所
责任人:XX、XX
7.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采取送法进企等多种方式,积极参与企业发展的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服务;帮助其建立注重事前防范的企业法律防范体系,制定危机处理法律预案,提高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协助大中型企业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指导企业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作用
责任单位:司法所
责任人:XX
8.建立健全政法口工作人员联系企业机制。严格落实政法口工作人员联系企业制度,加强对我镇企业尤其是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联系,以联系促了解,以了解促支持,以支持促发展。联系企业的政法口工作人员每季度至少到所联系企业开展一次调研,了解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镇政法委将不定期召开有关部门、企业代表联席会,交流、汇集各方信息,解决治安、法律和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共谋企业发展大计。
责任单位: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
责任人:XX、XX、XX、XX
三、阶段任务划分
第一阶段:摸排自查(7月)
各村各单位按照统一安排,根据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责,对照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及时启动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各村各单位在前期摸底排查基础上,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逐项分析研究问题出现的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广这征求企业意见,逐条逐项地抓好落实,建立标准高、反应快、工作实的整治机制。在集中整治阶段,要提前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维护稳定和推动发展的关系,确保全镇经济社会稳定。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11月一12月)
各村各单位对整治工作认真梳理归纳,总结投资环境重点领域整治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 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促进环境保障工作走上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努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暖商的社会氛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开展投资环境整治工作是今年党委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优化投资环境、营商化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牢固树立“投资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的观念,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保障措施。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投资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亲自抓,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畅通渠道,形成合力
各村各单位要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相关投诉,完善招商引资投诉案件处理协调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工作合力,依法快速查处重点投诉案件。镇扫黑办加强工作调度和协调,不定期地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共同推进各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方案范文2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经营秩序、优化市场布局、推进清洁生产、提升产业层次“为目标,以“打击非法经营、治理环境污染、提高管理水平”为重点,以“政府主导、部门执法、群众监督”为手段,坚持“长短结合、依法整治、标本兼治、有序规范”的基本原则,促进我区煤炭物流产业走上合法化、规范化、清洁化轨道。
整治范围及重点
全区范围内所有从事煤炭批发、零售、仓储、发运等经营活动的煤栈、煤台,重点是沈家屯镇、老鸦庄镇、南站街道办事处。
整治内容及标准
(一)整治内容
1、无证、无照经营或执照不全、逾期的非法经营企业、经营户依法予以关闭取缔;没有履行环保审批手续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私自建设、违规占地的,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2、对已有环保审批手续但未办理验收的企业,严格按照新的整治标准严格管理。
(二)整治标准
证照齐全、手续完备的合法经营企业按照以下新标准进行整治:
1、煤栈:距公路50米以上,煤堆要全部覆盖,场内绿化带不少于3米,具备有效喷淋设施,场地硬化,围墙高3.5米以上。严禁在4级以上风天进行装卸、破碎和筛选作业,场地面积3000平米以上的按规范要求安装抑尘网。
2、煤台:场地要硬化,具备有效的设施,安装抑尘网。
3、大型用煤企业:储煤场要安装抑尘网,配备射雾器等有效防尘设备。
方法步骤
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1年6月22日开始,到2011年8月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30日前)
区管委会成立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制定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摸底调查阶段(7月1日-7月20日)。
环保分局综合协调,公安、工商、国土、国税、地税等有关部门具体指导,对区域内煤炭企业逐户进行摸底调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8月20日)。严格按照《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煤炭市场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精神和《河北省煤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煤炭整治企业名单,逐户下达通知,并要求企业按新标准严格管理。
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环境整治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起点、高标准完成整治任务。
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方案范文3
以付延成同志在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此次涉外服务环境整治为契机,认真执行科学发展观,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道路,紧紧围绕创建“文明诚信之都,国际商旅名城”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形成打击、防范、联动、长效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城管执法能力,为提升城市对俄竞争力、影响力和吸引力做出应有贡献。
二、重点整治的问题
强买强卖等兜售商贩尾随、拉扯、阻截、强硬出售商品,以及以次充好、以低廉的商品骗取高额利润等扰乱对俄市场秩序,有损我市对外形象等问题。
三、工作目标
1、通过整治工作,使我市兜售商贩尾随俄罗斯游客强买强卖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真正意义上肃清尾随兜售者,保护俄罗斯游客合法利益和我市合法经营者利益,维护我市对俄良好形象。
2、通过整治工作,检验城管执法属地管理、队员路段承包责任制的可行性,和建立各分局联合作战、跨区域机动作战机制,提高我局城乡管理执法能力,建立整治尾随兜售商贩长效机制。
3、通过整治工作,与*、工商、旅游等相关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为形成多部门联合行动、全民广泛参与城乡管理的大城管格局打下良好的基础。
四、主要工作措施
采取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辖区巡查与集中会战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基本达到近期治标,长期治本的目标,最大限度地控制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
(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控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
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具有地域性强、机动性大、反复易发作等特点,所以,在治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分局辖区制和队员路段承包责任制的优势,强化日常巡查力度,严控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一是认真执行人盯车巡工作机制。对中心广场、站前广场、山城路、通天路等重点部位、重点街区,在6点至17点时段内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多的情况派专人进行死看死守,及时发现,及时取缔。车辆全区巡查,减少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赖以存在空间区域。二是加大夜查力度,减少执法空缺时间。17点以后是城市管理执法力度相对薄弱的时段,这一时间段也是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活动最频繁的时间段。所以,在这一时段内,要严格执行夜间巡查制,集中全局优势兵力,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减少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赖以存在的时间空缺,力争起到打击、警示、防范的效果。
(二)部门联动,集中优势兵力,开展集中整治活动
依据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地域性强和反复性强的特点,要合理调配执法力量,突出执法重点,适时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联合*局、工商局等部门,集中优势兵力对主要街区、重点部位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进行反复打击,坚决遏制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蔓延,加大执法力度,将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控制在最低点,防止出现反弹现象。
(三)依托数字监控系统,辅助治理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
单单依靠加大巡查力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治理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还存在一定弊端,难免会有所遗漏,所以,我们要加快数字化城管建设步伐,扩大数字城管职能范围,利用现代技术网络进行治理尾随兜售等无证商贩,与人防、专项治理有效结合,切实提高监管效率。
五、工作步骤
这次整治行动从8月19日开始到10月底结束,分散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19日至25日)
此次整治所在重点区域的分局要制定出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中要明确整治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主要措施,所在非重点整治区域的分局要制定详实、可行性强的配合方案,力求在整治工作中做到全局一盘棋,统一指挥、行动有力,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完成。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至9月25日)
局属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认真执行市领导小组、及局领导小组下达的整改命令,要加强日常管理,对重点街区实行严格管理,坚决杜绝出现尾随兜售现象。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基本达到对俄商贸市场秩序良好,商旅环境井然有序。
(三)巩固整治成果、总结经验阶段(9月25日至10月底)
整治成果来之不易,在涉外服务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城乡管理的日常工作来抓,长期部署、长期治理,防控整治死角、时段漏洞,坚决打掉漏网之鱼;局属各单位要注意查找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整改,要注意总结经验,建立整治尾随兜售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文明诚信品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涉外服务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员: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四分局、五分局
七、工作要求
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方案范文4
城市建设与管理事关城市形象、百姓生活,是优化区域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而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核心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可以说,市容环境既是一个城市的“脸面”、又是城市发展的一张“名片”。近年来,房山区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乡环境建设与管理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的轨道。
一、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打造优美城乡环境
2013年3月28日,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会后,房山区委、区政府于4月10日召开全区动员会进行部署,迅速掀起整治大气污染、污水、垃圾、违法建设“四大顽疾”的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四大顽疾”综合整治
一是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制定了2013 —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在未来五年,房山区将尽最大努力压减燃煤总量、降低扬尘污染、控制工业污染、减少机动车污染、严厉打击经营性餐饮油烟直排行为,坚决取缔露天烧烤和垃圾焚烧行为,围绕压煤、降尘、治污、控车等四大关键领域,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二是开展河湖水百日整治。房山区共有大小河流17条,总长度为434公里。针对河湖开展“治脏、治乱、治臭”百日整治行动,目的是改变其环境脏乱差的面貌。“治脏”主要是清理河湖垃圾渣土、打捞水面漂浮物;“治乱”主要是治理乱建违法建设、乱采砂石、乱倒垃圾渣土、乱排污水、乱捕鱼、乱游泳等违法行为;“治臭”主要是治理向河湖违法排放污水,截污治污,加强对污水处理厂及设施的运行监管,增加河湖环境用水量,增强流动性,改善河湖水质,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水秩序和优美的水环境。
三是加强环境脏乱点的整治。房山区按照《北京市环境脏乱点治理工作台账》上账的脏乱点进行实地查看,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的原则,组织各乡镇街道自行对辖区脏乱点进行排查、登记、上报,针对全区环境问题全部实行“现场取证、限期整改、资料查核、实地印证、同步消账”五步管理。
四是拆除违法建设。自全区动员会召开以来,房山区成立了打击违法建设监察督查组,加大了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二)加强重点地区沿线环境综合整治
一是进京通道沿线环境整治。对京港澳高速沿线两侧30米范围内、全长28.9公里的环境进行了清理整治;完成京石客专、京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两侧绿化210.3万平方米,沿线整体环境明显改善。
二是市、区级重点达标道路环境整治。对拱辰北大街、政通路等17条市、区级重点达标道路进行整治提升,完成沿街建筑外立面、公共服务设施、护栏等清洗粉饰,对路面、步道进行铺设、绿化。
三是府前广场及周边环境整治。按照“突出特色、建立标准、树立标杆”的原则,完成对政通路、京周路沿线及京周路与刺猬河桥交汇处附近环境整治。
四是旅游沿线环境整治。对京周路、房易路、云居寺路等道路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集中解决垃圾渣土、乱堆乱放、马路市场、店外经营等有碍环境观瞻问题。整治脏乱点,对道路两侧白色污染、暴露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整治。整顿环境秩序,属地政府联合区职能部门对沿线及周边市场开展联合执法。提升景观效果,完成岳琉路和房易路路口景观绿化,修整房易路沿线破损花池、加设景观栏杆,对所有路灯整修更换;在云居寺路、房易路、京港澳高速两侧实施绿化,粉饰建筑物外立面;“以绿治乱”,对周口店镇新街村脏乱点进行绿化美化。
五是老旧小区环境改造。完成拱辰北关东路社区、城关南沿里社区和新东关社区老旧小区改造,整体环境明显提升。
六是加强户外广告牌匾清理整治。完成帮拆城关、拱辰、西潞、长阳等地区违规户外广告、牌匾标识1833处计1.2万平方米。
七是加强建筑垃圾运输规范管理。按照“四统一”(统一顶灯、统一公司名称、统一密闭、统一号牌)要求,采取源头管控、部门联动、专项执法等措施,对进出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严格管理,同时,针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开展了市容、市场、交通、旅游“四大秩序”整治行动。
二、完善环卫设施硬件建设,提升整体管理水平
房山区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原则,不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建管力度。
(一)完善垃圾处理设施
垃圾全过程管理是改善人居环境、优化城乡面貌、加大节能减排、促进和谐发展的需要。加快垃圾处理体系和生活垃圾管理体系建设,房山区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房山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计划2013年完成长阳西街垃圾转运站建设和城关生活垃圾转运站除臭、密闭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2014年完成长阳镇篱笆房、圣水路、吴店沟北路垃圾转运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015年前完成周口店镇车厂村、拱辰街道大南关村等五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在餐厨垃圾处理方面,2013年完成北京工商大学、北京理工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北京经贸职业学院4所高校5处餐厨垃圾资源化就地处理站建设并投入使用;2015年完成房山城关粪便消纳场建设并投入使用。通过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垃圾处理体系,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目标。
(二)加强农村公厕规范化管理
因受2012年“7.21”特大暴雨影响,全区公厕不同程度损毁,2013年修缮、重建农村公厕817座,区内公厕提升改造94座。对于全区所有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厕,按照《农村公共厕所专业作业检查考核标准》进行维护管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将公厕日常管理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明确一名主管领导亲自抓、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的考核机制;制定完善管理责任制,加大管理费用投入,纳入同级政府预算及支出。对于人为破坏公共厕所设施,影响正常使用的,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在公厕管理考核上,对已投入使用的公厕实行分级检查考核,即责任单位每周进行自检;各乡镇办事处每月至少进行三次例检,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市政市容委主管部门;区市政市容委主管部门要委派专职检查人员每月不定期进行抽检,发现问题要求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和处理。通过不断探索,使公厕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三、创新工作方法,上下联动,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常态化
为全面提升全区环境整体水平,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的常态化,房山区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助推环境建设。
(一)推行“六员制”,实现环境整治“零距离”
一是环境卫生保洁员。各村按每80户配备村级保洁员1名,由乡镇、街道统一管理,区财政拿出专项补助资金和保险资金用于支付1962名农村保洁员工资,稳定了保洁员队伍,形成村内专职保洁、公路专业清扫、镇域白色污染专项治理的农村保洁责任体系,实现“农村清扫保洁”全覆盖。
二是垃圾分类指导员。按社区规模,每60-120户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1名,实行网格化、区域化管理。目前,全区共有垃圾分类指导员972名。
三是环境综合协调员。针对乡镇、街道环境整治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由区直机关抽调专人成立环境联合执法指挥部,下设环境治理协调综合办公室,协调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四是精细管理督察员。由区委、区政府督察室、监察局等部门成立督查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组成督察员队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察,建立督察台账,每月进行汇总、打分、排名。
五是环境建设宣传员。组织交通协管员、社区工作者、流动人口管理员、大学生村官等多方力量,采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的形式,对群众进行环境建设宣传。
六是环境专职信息员。各单位设专职信息员,每周上报关于环境建设方面的信息两条,区环境建设办定期编写专刊,并报送相关部门,加强上下沟通反馈,以促进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二)成立志愿服务队,搭建环境建设群众参与平台
从2012年5月开始,在志愿北京网站上注册成立了房山区环境建设志愿服务队,与区团委、区文明办、区社会办等部门共享志愿服务资源,召集环境建设志愿者200人,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开展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15个乡镇完成注册,志愿者达1200余人,开展各类环境建设志愿服务活动10余次,用实际行动向广大居民宣传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推动了全区环境志愿服务建设。
(三)推行“三二五一”工作法,加强环境建设精细化管理
以建设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施了“三二五一”工作法,提高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即三级平台。在各单位全面落实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庄(社区)三级平台管理的工作机制。“二”即两级督查。加大了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了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监察局、区市政市容委、区城管监察大队等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的城乡环境卫生监督、检查联动机制。“五”即五级管理。加快城乡网格化管理,创新环境管理模式,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区、镇、村、片、格五级管理。“一”即一套系统。加快基础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推进房山区网格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实时做好环境监控及环境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
(四)开展环境清洁日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
从2012年4月开始,房山区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于每月的最后一周开展卫生大扫除和环境清洁日活动。2013年,结合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开展了以“进机关、进店铺、进校园、进公交、进市场、进社区”为主题的环境清洁日活动。
四、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止反弹
为防止环境脏乱点反弹,房山区建立健全了城乡环境管理七项机制。
一是例会机制。每月月初组织召开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推进会,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做到月月有总结、月月有安排,及时研究解决难点问题。
二是监督机制。发挥人大、政协等监督职能作用,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廉政监督员,对街面秩序治理、环境脏乱点治理、大型无序垃圾堆放点整治、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环境脏乱曝光点及市、区台账上账脏乱点整改落实情况逐点实地检查、现场打分。
三是曝光机制。每月拍摄制作环境脏乱点曝光片,在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推进会上播放曝光,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四是督查机制。由区委常委带队对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抓好区域内环境脏乱点及卫生死角的整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五是联动机制。抽调300名人员,组建了房山区环境整治特别行动队,第一时间发现、解决环境突发事件。
六是巡查机制。各乡镇、街道组建环境巡查员队伍,配备城乡环境巡查车,坚持每天对区域环境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环境建设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
七是考核机制。每月由区监察局、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等会同相关部门对市、区、乡(镇)三级挂账脏乱点及反弹点进行检查考核、排名、通报,对整治效果良好、未出现反弹的责任单位予以加分,对脏乱点治理后监控措施不到位、出现反弹的责任单位予以扣分。
五、几点启示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前提
房山区委、区政府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成立了环境整治和垃圾处理监察督查组、打击违法建设监察督查组。每月月初召开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工作推进会,听取相关部门工作汇报、现场督导检查各项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区委常委带队不定期对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各责任单位落实各项整治任务起到了促进作用,保证了整治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全民参与是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关键
在环境建设中,群众是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主体,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必须尊重民意,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参与到环境建设工作中来,通过大家来共同维护。房山区推行“六员制”、成立志愿服务队搭建环境建设群众参与平台、开展环境清洁日活动等,全区上下齐动手,形成了强大的整治合力,激发了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环境整治的热情,由“让我整”变为“我要整”的自觉行动,营造了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建管并重是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根本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系统的民生工程,环境质量的好与坏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转变一些群众较为落后的生活习惯和方式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城乡环境建设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坚持整治与管理并重的原则,在抓好集中整治的同时,要加强和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作业管理水平,有效减少垃圾乱倒、杂物乱扔、白色污染物“满天飞”等现象;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环卫保洁员队伍,落实网格化分片分段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环境整治成果的不断巩固和扩大,培养群众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
(四)资金投入是做好城乡环境建设工作的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方案范文5
一、去年以来工作情况
(一)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着力加强城管班子和基层执法队伍建设,重新制定实施了《班子会议制度》、《局党总支议事规则》、《市容局工作纪律》、《市容局十不准、八条禁令》等10余项管理制度,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守纪律、讲奉献、树形象”专题教育整顿活动,提升了市容局班子和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举办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2期,提高了城管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
(二)攻艰整治,强化管理。开展了马路市场、违章搭建、小餐饮等六项专门整治活动,解决影响城区形象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宣传为先,发放《给城区经营业主的一封信》和《关于取缔劳动再就业商城门前马路市场、老矿市场北门泉旺路上占道经营行为的通告》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组织全局人员,每日早5:00开始,集中重点对劳动再就业商城、中安市场北门和民和路北段的违章经营摊点依法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纠正违章现象,确保了城区秩序畅通,经营有序。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在执法中坚持疏导与治理相结合,以疏导为主,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全面推进城管工作。
(三)借鉴创新,长效管理。一是开创市场化保洁的先河,9月份,赴泉山、鼓楼等区学习道路市场化管理先进典型,结合实际,制订*城区部分道路市场化保洁办法,在前委东路等主干道成功推行。二是环卫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去年10月份开始,积极探索环卫体制改革工作思路,制定实施方案,呈报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理顺了关系,明确了职能,有效改变了过去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象,实现了政企分开、管干分离。三是探索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推行“一岗双责、三级包挂”制度,一线执法人员定岗位、定责任、定目标、定奖惩,局领导班子成员、执法大队领导班子成员、执法人员三级包挂。协调公安、交通、工商、老矿办、夏桥办等部门配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新格局。四是盘活城市空间资源。合理配置、科学规划。在前委路商业步行街改造工作中,按照城建指挥部的工作要求,对不规范的广告门头动员拆除,重新规划标准样式,确保步行街规范有序。
(四)强化督查,强化整改。壮大督查人员队伍,配备专门车辆,实行每天巡回督查、全天候跟踪检查,发现市容秩序和市容卫生问题,及时落实责任人清理排除,不留空档,不留环卫死角和盲区。去年,共下发市容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督查“转办单”和“整改通知书”350份,查改350处,确保城区干净有序。
(五)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新工区垃圾中转站1座,改造团结路西段房式垃圾中转站,并更新设施设备。11月份建成办公楼,并如期搬迁。
二、存在问题
1、由于规划等因素,城区内无规范的停车场和洗车点、修车点,致使在马路两旁洗车、修车,污染路面,影响市容。
2、由于规划和设计问题,中安集贸市场脱离*实际,致使商户、菜农无法进店经营,导致市场门前及城区其它道路占道经营现象突出,给城管执法管理带来难度。
三、下步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大力治乱,优化城区秩序。一是集中整治城区停车秩序。配合有关单位,重新规划停车场、界定停车区域,加大停车场建设管理力度,规范机动车辆有序停放,坚决制止停车场外机动车乱停乱靠行为。同时,对城区干道两侧路牙石内及超市、集贸市场周围划定非机动车停车线,建立目标责任区,杜绝车辆停放的扰市乱城现象。二是全面整顿经营秩序。依法整治出店经营、占道经营、马路市场及学校、超市、集贸市场周围的违规经营行为。三是对在区所有干道两侧影响市容、污染环境、侵占公共利益的,特别是为经营服务的私搭乱建的遮阳棚、彩色棚、敞篷布等设施进行坚决拆除取缔。四是彻底治理街道两侧及公共场所的违章小摊、小吃、小卖、夜市、烧烤等现状,引导摊点进场入室,有序经营。五是加大广告、店牌、门头、店外落地广告箱牌及野广告的治理力度,坚决制止城区乱贴、乱挂、乱摆、乱放的违规违法广告现象。
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方案范文6
一、铁心治涝
兰溪位于钱塘江中上游,地处兰江、婺江、衢江三江交汇处,属钱塘江中游滞洪大库区,三江干堤总长164公里,占钱塘江千里江堤六分之一,水库山塘多,洪涝灾害频发,为全省30个重点防洪县市之一。经过近几年建设,全市已基本形成防洪闭合圈,切实解决了多年来困扰兰溪发展的“水患”问题。
开展水库除险工程。“十一五”期间特别是2008年省委省政府实施“强塘”工程以来,兰溪市通过公开招标、科学规划、倒排时间、部门联动,实现了无障碍施工,共投入资金20亿元,加固建设干堤、小流域堤防40余公里,完成4座中型水库、3座小(一)型水库、31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等,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为抵御洪水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快农防加固工程。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怀下,我市启动了以富春江库区为重点的钱塘干堤和农防加固工程建设,三年间累计投入建设资金9?郾8亿元,加固20年一遇标准堤防92?郾6公里,新建、改建排涝站23座、各类水闸25座,可使10?郾3万人和8?郾6万亩农田及一大批工矿企业得到有效的防洪防涝保障,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五年任务三年完成”的目标基本达成。2013年,该市又开工建设了城市防洪工程,计划2014年汛期前基本完工。
实施责任落实机制。2013年兰溪市政府分别与16个镇乡街道、32个防指成员、5座中型水库签订防汛责任书,并在媒体上刊登公示“三江”堤防、排涝站及城区重要地段防汛责任人,水电站和全市1万方以上重点山塘防汛安全管理责任人,确保防汛责任落到实处。同时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建立防汛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机制、防汛抢险预警机制、实时水情雨情监测系统、市防指和所有镇乡街道远程视频会商系统等,并拥有一支实战能力较强的抢险队伍,基本实现洪灾“不死人、少伤人”。
二、铁腕治污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水环境整治重要指示精神,兰溪市于2013年7月30日召开市、镇、村三级水环境综合整治视频会议,并下发了《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方案》,稳步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
以督查考核强化监管。出台《兰溪市2013~2015年跨镇乡小溪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水环境综合整治。建立由镇乡、街道及经济开发区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段长的“包干制度”,负责各自辖区范围内主要河流的治理,定期以政务通报形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整治计划和目标,接受社会监督。“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企业主也公开承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强化执法环节,加强节假日巡查、夜间突击检查和行业专项检查力度,开展了汛前应急执法专项行动、兰江排放口核查行动等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监察人员7331人次,检查企业1498家次,其中夜间出动1337人次,检查企业238家次。
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兰溪是生猪养殖大市,生猪饲养量85万头,农村面源污染严重。为此该市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开展了以生猪养殖专项整治作为重点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采取“走出去发展”和萎缩化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与内蒙古扎赉特旗开展了粮食生产和生猪养殖全面合作,引导养殖户走出去、规模化发展,力争生猪养殖量减少10万头。截至目前,全市已关停拆除121家,处置生猪7919头,拆除栏舍面积30599平方米。
加强工业企业污染整治。深入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整治,出台《兰溪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十大行动”方案》,集中开展工业污染方面整治行动。去年从5月中旬至8月底,集中100天时间,开展对违法排污、偷排污染物、转嫁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环保“绿剑”专项行动,实行整改销号制度,重点解决环保积案。同时大力推进印染、电镀、化工、造纸、制革、蓄电池等六大污染行业整治提升,全面取缔“低、小、散”污染企业,消除区块环境安全隐患。截至目前58家重点积案企业中全部完成整治,取缔或关停54家“低、小、散”污染企业。
三、铁面治砂
兰溪市的采砂、制砂、洗砂行业已有30多年发展历史,群众要求开展黄砂整治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由于涉及面广,利益链条盘根错节,整治难度大,同时缺乏大环境的支撑,一直难以有效突破。从去年9月开始,兰溪市借全省强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的东风,打响了“百日治砂”攻坚战。按照“减数量、抓规范、提水质”的整治目标,兰溪市用时3个月181家砂场全面关停,同时在全市新设7家砂场,通过公开拍卖10年经营权方式,取得拍卖款1?郾86亿元,占地面积由1430亩压缩到360亩,节约土地1070亩,节约率达75%,有效实现了规模化发展、规范化管理,提升了水质和群众满意度。
深入调研,科学制定整治方案。兰溪市多次召开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协调会,深入开展调查,全面掌握本辖区范围内的砂场的数量、规模、位置、从业人员等情况,出台《兰溪市制(洗)砂场专项整治方案》。同时,成立兰溪市采(制、洗)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