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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管理范文1
1.农用运输车产品技术特点将被赋予新的内涵
现有农用运输车"四中一高"(中小吨位、中小功率、中低速度、中低技术含量、高通过性)的技术特点是它得以发展和赢得市场最重要的条件。由于农村道路条件,农用运输车用途及使用对象的购买力水平在短期内不会发生太大变化,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如西部市场等,农用运输车原有的技术特点仍需要继续保持下去。但是随着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用户对产品功能、性能要求的不断变化,今后农用运输车原有技术特点将要被赋予新的内涵,以下几点将首先被提出并得到实施应用:
(1)通过优化设计,在保证原有承载能力不变或提高的前提下,减小整车装备质量;
(2)通过改进传动结构和增加传动比,使农用运输车能够配装小缸径多缸高速柴油发动机作为动力,以提高农用运输车的使用经济性,减小噪声,减少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3)采用现代设计手段和生产设备,进行整机优化总体布置设计制造,使农用运输车在保证较高离地间隙的同时,降低整车的重心位置,提高行驶平顺性和稳定性。
2.农用运输车产品更新换代趋势不可逆转
农用运输车是农机企业顺应农村经济发展而开发的一种独具中国特色的农村交通运输工具,农用运输车产品脱颖而出,得益于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政策的稳定,它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产物。因此,农用运输车产品在经历了起步、高速发展、平稳发展的三个阶段之后,产销量增长速度趋缓,产品品种已基本能满足市场需求,产量供大于求,买方市场已经形成,竞争日趋激烈。"十五"期间产品发展将进入市场波动、结构调整阶段,产品更新换代趋势不可逆转。
3.农用运输车的市场适应性将面临新的差异化需求
现有农用运输车产品具有很典型的农村市场适应性,产品较好地满足了农村用户的阶段性需求。但是随着国家严格控制超载运输,使其"大吨位、小标识"优势不复存在;由于农村道路条件的不断改善,使用户对驾驶舒适性的要求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随着加入世贸组织的临近,轻卡挤占农用车市场,农用运输车的价格优势正在削弱;由于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和汽车产品的进入,使得农用运输车受到性能价格比的挑战,因此,农用运输车产品现实适应性,必须重新诠释和定义,并根据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推出新的车型产品,满足用户的差异化需求。
二、产品技术发展趋势
1.农用运输车与汽车产品并轨处于十字路口
在农用运输车的成长历程中,它曾以简单、实用、价廉取胜。但是今天的农用运输车,特别是四轮车,早已不是昔日的模样了。随着先进汽车技术的引入以及生产设备的更新,它与它的模仿对象汽车,越来越难以分清你我之间的差别。在四轮农用车越来越汽车化时,其独立存在的价值也在打折扣。四轮农用车与汽车在生产技术并轨的同时,其产品结构也在与轻、微型汽车进行接轨,这种情况早已发生并在加速推进。对汽车行业的"克隆"必然要突破戒律,如今在四轮农用车行业,所谓的"违规"、"超标"现象也成为了一种时尚和潮流,使农用运输车的有关技术指标成为毫无实际意义的一纸空文。实际上,受农用车队地加购置费及燃油附加费实施,纳入车辆型式认证逼近等政策因素影响及农民收入减少预期下降、燃油涨价、禁止载客、限制进入城市市区、严惩超标等市场因素影响,已将农用车,特别是四轮农用车逼上了与汽车产品并轨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要么义无反顾大踏步前进与汽车融合并轨,要么忍痛割爱急流勇退,与汽车拉开距离,保持自身简单、实用、廉价的风格。
农用运输车和汽车产品应不应该并轨?会不会并轨?这个问题已争论了几年。农用车的主管部门和大部分农用车产品生产企业不希望并轨,担心并轨之后被汽车产品挤出市场,而主管汽车的部门和多数汽车产品生产厂家希望并轨,希望通过并轨获得被农用车产品占领的市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和业内专家的最新观点,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临近,以及我国将对汽车、摩托车和农用车实施型式认证制度,农用车和汽车并轨问题已经变得清晰起来,其理由为:一是这两种产品在功能上和结构上十分接近,尤其是四轮运输车,它的某些品种和轻型汽车现在已很难区别;二是中国汽车工业发展的需要,农用车与汽车并轨,有利于能耗、污染等问题的解决,增强汽车竞争力;三是法制化管理和简化管理需要。同时专家们认为,农用车与汽车并轨,并不等于这种适合我国农村市场需要的车辆消失,同时也不可能很快就完成并轨程序。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农用车和汽车是不是并轨已不重要,无论你是汽车或是农用车厂都必须苦练内功,加强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才能迎接市场的挑战。
运输管理范文2
专业年级:xxx
学号:xxx实习时间:XX年7月26日---8月13日
实习单位: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
指导教师:xxx
一、实习性质、目的和任务
通过在九江港的实地实习认识,使我们对港口的经营管理、以及其它相关设施的设计与布置,有了一次全面的感性认识,加深了我们对所学课程知识的理解,使学习和实践相结合。
实习性质:专业必修实践课。认知实习是我们市场营销专业学习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实习目的:根据市场营销专业的培养目标,认识实习不仅有助于学生后续课程的学习,而且也有助于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认识实习旨在让学生认识和了解市场营销,增强学生对市场营销的感性认识,进一步加深对专业培养目标的认识。通过实习活动,锻炼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主动的工作作风和学习态度。认识实习目的是使市场营销学生在进行专业学习中,对本专业的特点和学科性质形成初步印象。通过认识实习,使学生对市场营销专业在市场总的重要地位形成基本感性认识。
实习任务:认识实习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港口运输的实地参观考查,了解港口货物的物流程序,以及货物运输方式与过程;在掌握国际货物运输最主要的方式-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全面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实务操作流程。
二、实习地点:
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的机关本部以及外贸码头分公司、龙开河分公司、货运分公司和集装箱分公司等公司。
九江港位于长江黄金水道与京九铁路交汇处,江西省唯一通江达海的对外贸易口岸。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一类对外贸易口岸,上通重庆,下达上海并延伸直达世界各地,全年可通航5000吨级船舶,已开辟日本、韩国、东南亚及欧美等国家和港澳地区直达或中转航线,1991年获准对外籍船舶开放,XX年被列为我国内河25个主枢纽港,XX年确定为交通部重点联系港航企业和被列入国家"xxx"规划扩大开放水运口岸。2012年辟为对台直航口岸。
2012年2月1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参与九江港的改制,与九江国资委共同发起成立了上港集团九江港务有限公司(简称:九江港)。公司注册资金6亿元人民币,上港集团占股比91.67%,九江市国资委占股比8.33%。公司下辖10家分公司,2家控股公司。主要从事:货物装卸、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装箱、清洗、修理;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船舶靠泊、船舶拖带、船舶分解队、船舶燃物料供应;船务、货运;港口机械设备制造、安装和销售;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
目前公司拥有生产性码头泊位18座(含2座租赁泊位),工作泊位3座,其中5000吨级泊位9座,堆场总面积32万平方米,岸线总长2190米,铁路专用线8条近3000米,各类装卸机械设备200余台,最大起重能力50吨,年通过能力1000万吨。
三、实习内容
实习期间,我共去了总部的生产业务部和下属分公司的经营管理部。生产业务部和经营管理部主要负责营销、揽货、货物调度、出口操作、储运、进出口等活动,在每个部门,通过阅读内部资料,以及诸位师傅们的讲解,我对业务流程有了充分的了解。
出口业务流程,从宏观上看,货主有一批货物通过航运出口,需要解决三大问题:
一是货要可以运--即货主自主或我公司报关员代为海关报关,同时根据目的港、中转港情况或其他航运条件限制,确定是否能够承运货主的货物。二是要把货装在船上--即要有适当的箱体盛放货物,还要有舱位。三是货要集港--即在航运前,货物要在指定的时间运送到指定的地点,统一集港。
出口业务的流程就是解决这三个问题的过程,首先,生产中心业务员通过网络,电子邮件或电话承接业务,业务员根据货主提供的信息及货主的需求并结合当前的航线、港口情况确定是否能够承接此票货物运输,同时要确定是由货主自行报关还是委托我公司为其报关。确定后,将货主所提供的信息录入系统,生成货物委托书,并通知出口操作部相关航线操作员。出口操作业务员根据货物委托通过系统为客户订舱,并生成提箱单,并将相关信息传至箱管部与储运部。客户自主决定是自己装货集港,将货物运至堆场,或是由我公司储运部出口陆运科代为进行出口陆运。最后,集装箱在港口集港,装船运输。财务运作以及相关单证操作贯穿整个流程。
除以上对业务流程的学习外,我阅读了很多内部资料如船期表,九江港务有限公司各内部期刊。通过阅读这些材料,加深了我对航运这一商业领域的了解,包括中远以及全球各大船公司的业务情况;熟悉了中远承运的各大主要航线--亚太,美西,美东,欧地以及内支线,同时也记住了国内及全球各主要大型港口;记录了与航运有关的专业英语词汇及英文缩写意义;学习了imo国际危品条例,各危品代码所代表的危险品种类以及相关九江港务内部文件;阅读了与货运有关的国际公约以及国内法律,积累了一些常识;知道了一份完整的进口陆运项目招标书应包括哪些内容。
第三周在集装箱码头实习期间,我们参观了码头堆场。通过对堆场的参观,我近距离观察了各种箱型--20尺柜,40尺柜,40尺高柜,45尺高柜,20尺冷柜,40尺冷柜,ot箱,框架箱等,对箱体的构造,使用有了直观的了解。同时,两次随业务员赴堆场监督装卸货,各类大型操作车辆以及现场装箱过程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与外贸码头相比,集装箱码头堆场占地面积更大,有完备的信息及监控系统,在集装箱码头参观期间,我通过公司总经理了解了更多关于堆场的知识,如堆场操作流程,装箱成本组成,堆场经营以及发展模式等,并留意观察了堆场的布局,堆箱场地及装箱场地的位置,车辆进出方式以及一些货物的现场装箱,深刻体会到了物流系统规划在现实操作中的意义:好的物流系统不仅仅是对操作流程的优化,更重要的是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运输管理范文3
在石油管道运输管理中,我国并未充分结合现代信息技术,与其他国家相比较而言,在石油管道运输中对信息技术的应用情况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从实际情况上来讲,应用比较完善的信息技术,可以促进我国石油装备更加健全。本文主要针对信息技术在石油管道运输中的实际应用,并举例说明应用信息技术的优势,希望可以促进我国石油企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
石油管道;运输管理;信息技术应用
在科学技术快速发展下,我国输油系统中已经将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以及控制技术等等信息技术充分应用到管道运输中,转变传统的输油管理体系,建立成为一个现代的输油管理体系,可以随时随地检测管道运输中数据信息,并及时解决问题,这既节约了运营成本,也提高了管道的管理水平。
1输油管道中信息技术软件的工作原理及功能
1.1监控和管理输油管道输油管道系统的具体流程:在运行系统之后,先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之后,在展开初始化工作,监督和管理输油管道状态。在检测过程中,如果某一状态在接受远程控制的指令后,对数据进行采集,采集之后,将数据转变成可以被识别的数据,最后将可识别的数据进行处理,中央处理器在负责判断和分析该数据。传输到远程监控端之中,并提供给远程监控中心判断和分析。在发送信息完毕之后,再重新进行采样数据。同时,在远程监控中心的指令下进行指令执行。
1.2数据采集的作用在数据具体应用过程中,采集在模块中所存在的摄像头或者传感器等等器件时,可以采集输油管道中所存在的流量、压力、环境信息等等方面数据。在完成采集之后,传输到处理器之中进行分析和处理。在传送数据过程中,也应标注数据,处理器需要依据接收地址和接收时间的变化情况,确定出数据的具置。
2在输油管道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硬件
2.1系统硬件的基本组成部分对于石油管道信息技术的要求,GIS技能技术正好符合,就是可以定位管道位置,也可以采集数据和分配数据,从而才能与其他硬件系统和软件系统共同构建成为一个完整的监控系统。其中系统主要包括采集数据模块、中心处理器、远程监控中心等等部分所共同组成。一些硬件设备所共同组成的数据采集端,所采用的数据应该包括处理芯片,其芯片负责处理数据。在处理数据后,可以通过GSM无线传输模块、GIS系统、远程监控端等等共同进行数据通信。这时候,被监控端也负责接收操作指令,按照指令的要求,展开相应的操作。其实,整个系统可实现如下几方面功能:(1)与远程监控中心进行数据通行时,应根据数据请求而进行;(2)处理基本信息,确保输油管道始终处于运行状态中;(3)采集石油管道的数据,比如:压力、流量、能量等等;(4)将摄像头、传感器等等数据,可以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将这些数据转换成为可处理的数据和可识别的数据。
2.2研究硬件模块的作用其中整个系统共分为多个模块所组成,每一个模块都由若干个硬件所共同组成,位于中心处理器的部分,应该采用数字信息处理芯片,这种类型的芯片具有性能高、成本低、功耗低等特点,能够与多种数据进行对接,也可以与传感器模块展开通信,也可以与GIS系统模块进行通信。但不同的是,与传感器模块进行通信会采用并行通信形式,还可以采用外接存储设备的形式,加强对信息进行管理,保证各项信息的有效性、科学性。GSM数据收发模块作为GIS模块的核心,其主要包括射频、闪入、基带处理器等等部分,这样可以在不采用额外硬件电路设备,而可以顺利完成收发无线。采用这个模块主要是由于此模块具有较强稳定性、控制能力较强,可以多渠道获得输油信息,实现自动化管理。
3在石油管道运输管理信息技术的具体应用
3.1自动化采油仪表设置存储式智能化数显测试的自动化仪表能有效的进行数据存储及自动测量,然后再通过电脑对本仪器及压力计上把采集到的相关数据进行有效处理,试井及测井的准确度和自动化程度有所提高,同时还能有效控制找水、找气、找油等工作的成本得到控制。自动化仪表一般都是配套测井车和试井车的产品,与之类似的产品还可用于检测注水井、自动计量油井、控制及检测控油机等装置上。
3.2油井数据监控系的广泛应用在开发各类型的专用软件中。油井数据监控系统也就是自动化采油的根本工作,也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所以,新投产的油井,应该在油井完工前安装油井数据监控系统。在进行老油井的改造时应该根据设备信息化原则,安装所需要的传感器,为促使设备化自动化控制提供相应的参数。除外,还应该转变传统的工作理念,加速研究采油自动化控制软件,能够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
3.3控制现场总线的技术在研究与之相符的智能装置过程中。首先,应该依据油田的生产特征,控制现场总线的技术,研究开采石油的可行性与科学性。希望可以研究出可以与远程智能装置需求相适应的设备。通过对传统采油设备的改造,对开采过程进行监控,尤其是要监控压力、流量、温度等等参数,进一步促进FCS技术的广泛运用。总线控制系统主要是通过传输线实现多仪表连接,让现场仪表能与主控系统得到双向通讯。通过具体实施不难发现,由于受到现场干扰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所以如果采用分布式DCS控制系统是很难实现两者间的双向通讯的,必须采用高新技术来完成相互间的连接。如果在控制室与现场仪表之间运用高新全数字的通讯方式,两者间的抗干扰能力、精准度等能得到有效增强,能把现场的实时情况及时的反馈到控制室,然后控制室对情况进行故障诊断、参数调整,由此可以看出,现场总线控制技术具有良好可靠性、可维性及可控性等。
4结语
总而言之,在我国石油运输管理过程中,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的输油管理体系,随时测试管道运输中的数据信息,及时发现和解决所出现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我国石油企业取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运输管理范文4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发展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是我国道路运输发展速度最快的历史时期,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全国道路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以调整道路运输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抓好道路运输质量和安全为前提,以不断推进道路运输行业文明建设为保障,加快发展道路运输业,使道路运输生产力水平跃上了一个大台阶,满足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目前,道路运输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道路运输结构明显改善,运输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由“走得了”向“走得好”加快转变。道路运输的快速发展与道路运输的管理是息息相关,只有道路运输管理的好、管理到位,才能保证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1道路运输管理概论
1.1道路运输管理概念
道路运输管理,是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简称,是指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代表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行使道路运输行政管理职能的活动。
道路运输管理的要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理解。
(1)道路运输管理的主体。
道路运输管理的主体是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执行机构。
(2)道路运输管理的对象。
道路运输管理的对象是道路运输市场领域中的各种经济活动,按道路运输行业划分为道路客运、道路货运、道路装卸搬运、机动车维修和道路运输辅助服务。
(3)道路运输管理的性质。
道路运输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在道路运输领域的延伸,具有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属性。从行政管理类型划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具有代表政府管理道路运输行业的行政功能。
(4)道路运输管理的目的。
道路运输管理的目的是:保证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关于道路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正确实施;保障道路运输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合法经营,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通过适度调控实现运力供给与需求平衡,实现货畅其流,人便于行。
(5)道路运输管理方式和手段。
道路运输管理方式是依法行政管理。按照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道路运输管理必须由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直接管理向侧重于间接管理转变。与之相适应,在管理手段上,应以经济、法律管理手段为主,并辅以行政管理手段。
1.2道路运输管理的范围、任务、特点及基本方法
(1)道路运输管理的范围。
道路运输管理的范围取决于道路运输的范围。根据国务院对交通部“三定”方案的职责规定,道路运输管理的范围是: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搬运装卸、车辆维修、运输辅助服务等5个方面。
(2)道路运输管理的任务。
道路运输管理的任务是由道路运输行政管理的基本目标和职能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政府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其基本任务是对道路运输的发展、经济关系、经营活动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发挥政府管行业、管市场的行政功能。
(3)道路运输管理的特点。
①微观放开,宏观调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微观经济行为主体的管理要放开,而对宏观经济要通过经济的、法律的、行政的手段有机结合实施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对道路运输资源的配置功能。
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道路运输管理是按部、省(市、区)、市(地)、县(市区)、乡(镇)五级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全国形成从上到下的道路运输管理体系。
③统一规范,依法治运。道路运输业由于具有生产门类多、行业结构复杂、队伍庞大、经营分散的特点,在客观上要求必须制定和实施统一的规范,对其各项政策、各项活动、各种关系、各种行为进行依法调整,才能促进协调发展,建立有效的运输市场规则,保证运输各方权益,维护正常秩序,推动运输生产的发展。
④关系复杂、协同管理。在综合运输体系中,道路运输不仅自身单独承担了大量的长途、中途和短途运输,而且还担负着其他运输方式其起点、终点处的集疏运任务,因而与其他运输方式之间有着广泛的联系。在横向管理关系方面,它既是一个独立的专业经济行政管理体系,又同工商、财政、税务、物价、统计等综合经济管理和监督部门的管理职能密切相关,横向管理关系相当复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之间应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协同工作。
(4)道路运输管理的基本方法。
在道路运输管理实践中,常见的有三种管理手段、三种管理方法,即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源头管理法、过程管理法和目标管理法。
①经济手段。经济手段是采用价格、财政、税收、利润等与价值范畴相联系的经济杠杆来管理道路运输事务的方法。
②法律手段。法律手段是指依据国家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法律监督和法律诉讼来调控道路运输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处理经济矛盾,解决经济纠纷,维护运输生产和经营秩序,保障道路运输经济正常运行的一种方法。道路运输经营者在进行运输生产经营活动时,除应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以外,还必须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规、规章。
③行政手段。行政手段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采取行政许可、行政认定、行政监督检查的管理方法,依法对管理对象所作的行政决定具有强制力。
源头管理法是指道路运输管理要从当地管起,以管好当地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在籍车辆为主的管理方法。在实践管理工作中,要切实有效地运用源头管理法,必须使其与过程管理法有机结合,以源头管理为主,过程管理为辅。所谓过程管理法,是指在道路运输生产、作业过程,也就是在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过程中,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管理职能的工作方法。
所谓目标管理法是相对过程管理法而言的,即当确定了管理要达到的目标之后,我们可以严格验证经营者是否合格、达标,而不要过多地去关注或干预经营者采取何种方式(当然是合法的)来达到这一目标。这不仅是进一步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和政企分开的需要,而且是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需要。道路运输管理既要综合运用三种手段,又要注意与三种管理方法相结合。
1.3道路运输管理的规范化
(1)规范化管理的涵义与基本特征。
道路运输市场的规范化管理,就是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标准、规范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和管理者以及对他们的经营行为和管理行为进行组织、监督与协调,以达到预期的管理目的,取得最好的管理效果。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规范有以下基本特征:程序化、标准化、统一化、定量化。
运输管理范文5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保护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是指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物运输活动。道路货物运输包括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是指使用集装箱、冷藏保鲜设备、罐式容器等专用车辆进行的货物运输。
本规定所称道路货物运输站(场)(以下简称“货运站”),是指以场地设施为依托,为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具有仓储、保管、配载、信息服务、装卸、理货等功能的综合货运站(场)、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等经营场所。
第三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四条鼓励道路货物运输实行集约化、网络化经营。鼓励采用集装箱、封闭厢式车和多轴重型车运输。
第五条交通部主管全国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六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第七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八条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含设区的市所属区运输管理机构,下同)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拟购置运输车辆的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购置时间等内容;
(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和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货运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货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二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许可事项。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货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注明经营范围。
对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不予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三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购置运输车辆。购置车辆或者已有车辆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并符合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向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
第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30日前告知原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并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的,按本章有关许可规定办理。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变更名称、地址等,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三章货运车辆管理
第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对货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货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货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指定车辆维护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路检路查项目。
第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货运车辆检测,车辆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货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
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检测标准对货运车辆进行检测,对出具的车辆检测报告负责,并对已检测车辆建立检测档案。
第二十二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第二十三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档案主要内容为: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将货运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货运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第四章货运经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货物运输经营,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第二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培训。
第二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其重型货运车辆、牵引车上安装、使用行驶记录仪,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
第二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要求其聘用的车辆驾驶员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
《道路运输证》不得转让、出租、涂改、伪造。
第二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聘用持有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
第三十条营运驾驶员应当驾驶与其从业资格类别相符的车辆。驾驶营运车辆时,应当随身携带从业资格证。
第三十一条运输的货物应当符合货运车辆核定的载质量,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禁止货运车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超限、超载运输。
禁止使用货运车辆运输旅客。
第三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运输大型物件,应当制定道路运输组织方案。涉及超限运输的应当按照交通部颁布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第三十三条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装置统一的标志和悬挂标志旗;夜间行驶和停车休息时应当设置标志灯。
第三十四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受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运、凭证运输的货物时,应当查验并确认有关手续齐全有效后方可运输。
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限运、凭证运输手续。
第三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招揽货物、垄断货源。不得阻碍其他货运经营者开展正常的运输经营活动。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变质、腐烂、短少或损失。
第三十六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道路货物运输可以采用交通部颁布的《汽车货物运输规则》所推荐的道路货物运单签订运输合同。
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实行封闭式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情况发生。
第三十八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以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第四十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不得恶意压价竞争。
第五章货运站经营管理
第四十一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许可事项经营,不得随意改变货运站用途和服务功能。
第四十二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对出站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保证安全生产。
第四十三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货物的性质、保管要求进行分类存放,危险货物应当单独存放,保证货物完好无损。
第四十四条货物运输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包装标准作业,包装物和包装技术、质量要符合运输要求。
第四十五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业务操作规程进行货物的搬运装卸。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卸,堆放整齐,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
第四十六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价格规定,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
第四十七条进入货运站经营的经营业户及车辆,经营手续必须齐全。
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货运站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十八条货运站经营者不得垄断货源、抢装货物、扣押货物。
第四十九条货运站要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
第五十条货运站经营者经营配载服务应当坚持自愿原则,提供的货源信息和运力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第五十一条货运站经营者不得超限、超载配货,不得为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者提供服务;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为运输车辆装卸国家禁运、限运的物品。
第五十二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五十三条货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各类台账和档案,并按要求报送有关信息。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和货运站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对道路货物运输、货运站经营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此外,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在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但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不得双向拦截车辆进行检查。
第五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交通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第五十七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向被检查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和复制有关材料。但是,应当保守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商业秘密。
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资料。
第五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人员在货运站、货物集散地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货运车辆有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装载符合标准后方可放行。
第五十九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辖区域外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将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处罚结果记录到《道路运输证》上,并抄告作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六十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违反本规定后拒不接受处罚的,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暂扣其《道路运输证》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证件,签发待理证,待接受处罚后交还。
第六十一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道路运输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货运车辆可以予以暂扣,并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见附件5)。对暂扣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违法当事人应当在暂扣凭证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货运站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限期责令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第六十六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其相应的经营范围:
(一)强行招揽货物的;
(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
第六十七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违反本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九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三)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第七十条违反本规定,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不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未经检测出具检测结果或者不如实出具检测结果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5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对超限、超载车辆配载,放行出站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规定,货运站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
(一)没有建立货运车辆技术档案的;
(二)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货运车辆上安装行驶记录仪的;
(三)大型物件运输车辆不按规定悬挂、标明运输标志的;
(四)发生公共突发性事件,不接受当地政府统一调度安排的;
(五)因配载造成超限、超载的;
(六)运输没有限运证明物资的;
(七)未查验禁运、限运物资证明,配载禁运、限运物资的。
第七十四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依照本规定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四)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的;
(五)违法扣留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
(六)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七十五条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危险货物运输活动,除一般行为规范适用本规定外,有关从业条件等特殊要求应当适用交通部制定的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七十六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独资形式投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经营业务的,按照《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办理。
运输管理范文6
一是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实现新提升。客运方面:目前,我市有营运客车381辆,客运出租车270辆,客运线路227条,日发班次1102个,营运里程达10.28万公里,客运网络覆盖了全市所有乡镇,全面实现了村村通客车。2007年,全市完成客运量445万人次,客运周转量3.1亿人公里,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货运方面:全市共有营运货车5520辆,承载了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大部分运输量。2007年,全市共完成公路货运量441万吨,货物周转量4.4吨公里,有力保障了全市经济发展。同时,着眼于提高道路运输行业的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发展培育相关设施配套,全市建设了二级客运站1处,三级客运站5处,农村简易站棚36个、站牌568个,农民出行条件明显改善;各类维修企业99户,其中,一类2户、二类24户,汽车维修业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快速提升;驾校3家,通过统一收费标准,规范经营行为,驾培业走上了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二是道路运输市场环境有了新改善。通过开展综合大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加大对非法营运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规范运营行为,加强安全监管整顿,运输市场中“宰客、倒客、甩客”等违法经营行为明显减少,运输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促进了运输市场的健康发展。目前,全市交通系统各服务单位都建立了服务窗口,公开了服务和监督电话,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体系已初步形成。
三是运政执法队伍素质得到新加强。通过开展“交通形象年”、“机关作风建设年”等系列主题活动,完善了学习、卫生、值班、车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设立了局长电子信箱与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队伍建设取得新成效,连续七年保持了全省交通文明行业称号;通过举办理论培训班、军事训练日等有效形式,不断加大对执法队伍的教育管理,积极倡导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四个执法”,实现了促进自身工作与保障群众权益、实现社会和谐的多赢共进,进一步树立了交通良好形象。
二、我市道路运输业问题不少、亟需完善
虽然我市道路运输业发展很快、成效很大,但在发展过程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基础设施不完善、城乡发展不平衡、港航资源未充分利用、体制机制需要改革、队伍综合素质与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客观存在,集中表现为“三个不适应”:
(一)道路运输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不适应。一是运输企业管理存在不足。全市共有道路客运经营企业5家,分别为乳山市运输公司、乳山市公交公司、乳山市客运公司、乳山市通宝公司和威海汽运六公司,平均每家公司经营车辆不足100辆,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软硬件投入不足,内部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配备不齐全,由其承担的服务质量和运输安全方面的义务难以保证到位。二是客运市场矛盾比较突出。尽管我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输市场准入制度,但是市场的退出机制由于历史和经济等原因尚未健全,虽然全市客车和出租车已经实行公司化管理,但实际运营中仍是独立的经营个体,已经形成了经营者意识上的经营权终身制,从而导致客运经营权私下易手交易现象时有发生,价格不断上涨,限制了客运结构优化和运输市场按需发展,给市场的良性发展和行业稳定埋下了隐患。同时,随着全市城区向外扩展,公交车的线路也超出零公里范围,与客运班线互相之间线路重复,形成了客运班车和公交线路之间的矛盾。三是道路运输站场建设滞后。由于客货运输站场基础建设投融资主体单一,市场化程度低、渠道不畅,造成站场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全市唯一的国家二级客运站——乳山汽车站地处市区中心,并存在停车场地狭小的问题,给市区交通带来较大压力,致使客流集散功能弱化,不能满足旅客运输的发展需要。货运市场存在“有市无场”的现象。一些货运车辆只能沿街占道停放,货运站场的严重滞后与货运车辆的快速发展形成了鲜明对比,直接制约了货运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道路运输服务水平与全市人民群众要求不适应。表现在市场规范管理上:目前,我市运输行业普遍存在从业门槛低、资格要求不高的问题,且从业人员多为个体私营户,从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客观存在重效益轻服务的思想,运输市场中仍存在竞争无序、经营行为不规范、服务质量差等问题,致使旅客和货主正当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市场经营环境没有得到根本治理。表现在队伍综合素质上:尽管近几年我市交通队伍素质得到很大提升,但部分管理人员仍存在着思想观念、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不适应的问题,事务性工作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对行业的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等全局性问题缺乏深入前瞻的研究,与政府和市场的要求还存在距离。
(三)道路运输安全形势与构建平安交通要求不适应。集中表现在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管理人员的到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规范、不完善:个别企业安全管理处于无序状态,虽已经健全了统一制度和安全台帐,但记录不全、不规范,抵抗风险能力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偏低,大多数为文化程度较低的人员,安全和服务意识不强,违章行车、违章操作、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屡见不鲜;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工作相对滞后,面对运输市场中安全工作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管理部门缺乏探索研究,存在重发文、轻检查、重布置、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人、体制不完善等问题,导致安全工作调查研究不深入、监督检查力度不够等。
三、加快我市道路运输业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道路运输市场点多线长面广,行业管理错综复杂,因此,既要分析当前形势,以发展的眼光解决运输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重视行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确保我市运输市场又好又快的发展。工作中,重点是实现“五个突破”:
(一)以提高运输生产力为目标,在加快道路运输发展上求突破。围绕加强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加快落实投资1.2亿元的汽车站搬迁工作,采取多元化筹资的方式,大力建立“国家投资、社会集资、群众捐资、企业出资、银行贷款”的投资体系,并给以适当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客货运站场。同时,要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建设原则,切实做好客运站的规划、选址和建设工作,以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彻底解决我市客货运输站场基础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围绕提高机动车维修保障能力,要按照城区规划和建设的总体要求,合理布局维修网点,进一步健全车辆技术服务保障体系,提高维修作业能力和水平,逐步建成覆盖全市的汽车维修网络。围绕提升驾驶员培训水平,以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为目标,建立培训机构和教练人员诚信考核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规范教练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及建档工作,提升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二)以加大运输结构调整为主线,在做大做强市场主体上求突破。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是转变运输经济增长方式,做大做强运输市场主体的有效途径。在企业组织结构方面,从管理机制入手,以“专、精、特、新”为发展方向,鼓励社会力量大办运输、办大运输,采取联合、兼并、重组等方式,倡导集约化、规模化、公司化经营,彻底扭转道路运输业多、小、散、弱的局面。在运输组织结构方面,积极推行高速快客、超长线路实行集团化、公营化;跨区线路、危险货物、现代物流、站场经营公司化;其他线路、维修、检测、驾校等经营方式多元化。在运力结构调整方面,高速公路和国道主干线客运以高级客车为主,城乡客运以中级客车和普通客车为主,货物运输大力发展集装箱车、厢式货车、特种专用车辆,加快普通敞篷货车的厢式化进程。
(三)以严细市场监管为手段,在创造规范运输环境上求突破。主要是健全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市场退出机制。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解决运力大于运量的问题,打破客运线路经营“终身制”。严格按照《道条》要求,对在期限内规范经营、服务优质的经营者,要优先考虑其延续经营,对长期停运和车辆技术状况达不到有关规定、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一律要求退出市场,不予办理续营手续。二是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清理和规范运输行业各类收费项目,坚决制止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减轻经营者负担;大力开展运输专项治理,加大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占道维修等非法经营的打击力度,特别是针对群众举报或媒体曝光的运输服务质量差、违法经营、恶性竞争等事件,及时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和答复,推动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强化运输企业、客运站等源头管理,严厉查处管理和服务不到位等行为。三是多元经营机制。积极实施运输市场多种准入模式,按照“符合市场机制、结合线路实际、便于行业管理、利于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原则,探索推行主干线、热线客运线路经营权招投标,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良性、公开、公正的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