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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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体育

公共体育范文1

1.1体育政策法规要素株洲市全面贯彻实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制订了《株洲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体育篇》。在《株洲市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树立了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制订了打造株洲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职工体育、社区体育和具有炎帝文化特色的农民体育品牌,推动全市人民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力争全市体育人口达到50%,保障体育经费的总目标;确定了加大体育宣传力度,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培育壮大体育产业的主要任务。2012年底,株洲市体育局成立了全面健身工作计划制定小组,为推动全民健身工作的实施,制定了《株洲市全民健身工作章程》和《株洲市体育总会章程》。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政府贯彻执行了我国的体育法律、法规;二是依据株洲市经济状况及地方特色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保证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

1.2体育经费要素株洲市全面健身经费来源有三个渠道:一是财政拨款。株洲市坚持全民健身的“三纳入”工作,即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体育器材的购买和体育活动开展的经费纳入到市财政的预算。如2010年,在株洲市的沿江风光带建成了初具规模的人行步道、自行车道、标准篮球场、室外健身路径,这些场地的建设和体育器材的购买投资达1900万元。二是体育彩票。2012年,株洲市发行体育彩票约2个亿,其中百分之一为公益金,用于五县四区群体活动经费、全市群众职工各项体育活动及会议、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各协会群体活动等。三是社会赞助和自筹经费。单项体育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是依靠社会赞助和自筹资金。如株洲市广场舞的比赛由三一歌雅郡赞助10万元,《自行车协会》的台湾环岛游以自筹经费的方式,每个参与者出资一万多元。调查结果表明:一是全民健身经费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二是经费主要投入到场地设施的建设;三是株洲市全民健身活动的保障经费人均将近6元,比我国东部地区中小城市经费较少。主要原因是株洲市与我国东部的中小城镇相比,经济欠发达,社会参与公共体育服务投资的积极性不高。

1.3体育场地、设施要素株洲市共有体育场地1319个。其中,体育馆15座,运动场204个,游泳池17个,各种训练房1252个,人均体育公共用地面积达到1.1769平方米。十二五期间,加大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使有条件的社区建成1个公用篮球场、1条健身路径和1个室内健身场所;实施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以村为重点对象,建设了篮球场、乒乓球台等经济适用的健身设施,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一个篮球场。2015年,力争人均体育公共用地面积达到1.30平方米2011年,在株洲市茶陵县和荷塘区兴建了农民健身广场各一个,完成35个行政村的配置任务。2012年,在全市建设全民健身广场2个,全民健身路径工程20套,农民体育健身工程50套。株洲市所有的大学、中专、职业学校的部分体育场地,在早晚两个时间段对外开放,15.8%的中学部分体育场地定时定点对外开放,小学的体育场地不对外开放。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体育场地少,体育设施不足;二是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因投资大,收益小,所以以政府投入为主,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和第三部门的参与少;三是学校场地对外开放力度不大。

1.4体育活动开展要素2011年以来,株洲市体育局组织、协办、参赛各项全民健身活动70多个。如:2011年举办了第四届市大众体育运动会,2012年的株洲市风筝文化节、航模表演大赛、“两型看株洲、健步神农户”市直机关健步行竞赛活动,2013年举办的第十二届运动会等等。打造了万人广场舞、万人自行车赛和环城跑等具有株洲特色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据统计,2012年参与各项群众体育竞赛的人数超过12万人次。株洲市的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指出:2015年,力争使株洲市体育人口达到50%,其中城区达到70%。届时,株洲市将超过全国体育人口平均水平,即:32%。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领导带头参加体育活动,推动了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二是株洲市民参与群众体育活动的手段多样,并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和特色;三是随着体育活动的开展,体育人口快速增长。

1.5国民体质监测株洲市没有专门性的体质监测点。但2005年、2010年的国民体质监测株洲作为湖南省的三个样本城市之一,参与了全国国民体质测试,对3-69岁的公民进行了体质测试。调查表明:一是株洲市由于经费、人力、场地不足等原因,没有开设专门的国民体质测试点;二是由于大部分市民没有进行体质监测,他们没有运动处方,参与体育锻炼针对性不强。

1.6体育社团组织要素在株洲市民政局注册,体育局登记的各项体育协会、俱乐部有41个。株洲市不仅拥有传统项目协会如:自行车协会、乒乓球协会、武术协会、羽毛球协会、高尔夫球协会,还有新兴项目协会如广场舞协会、排舞协会、轮滑协会、民间龙舟龙灯协会、风筝协会、气排球协会、桥牌俱乐部等。其中,自行车单项协会规模2万人,广场舞协会上万人,场地上千个场地,乒乓球协会规模2千人。还有部分协会得到了政府和一些单位的资助,如:武术协会每年有政府下拨的扶植费5万元,有专门的办公室;象棋协会有国税局、601厂资助。大部分体育社团组织没有自己的体育场地,它们采用付费租赁的方式获得体育公共场馆的使用权。株洲市体育社团组织完善,每个协会建立了党支部。调查结果表明:一是体育协会多,能满足不同年龄、不同阶层人们的体育需求;二是场地设施是制约各体育协会发展的瓶颈。株洲市有两大协会分别是自行车协会和广场舞协会。自行车协会快速发展的原因是:首先,2007年株洲市为创建文明卫生城市,改造了道路,满足了自行车爱好者们的场地需求;其次,株洲市拥有全国第一家自行车租赁系统,政府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目前在株洲市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景区有1000个自行车租赁点,20000辆车为广大市民提供3小时内免费的服务,因此,株洲市交通公共服务满足了自行车爱好者的器材需求。广场舞发展迅速的原因是广场舞对场地和器材要求低,一块空地、一套音响设备就能组织广场舞活动。另外,部分协会因受到场地设施的制约,社团发展较慢,如:网球协会。

1.7体育信息要素株洲市体育信息的途径主要通过《株洲市体育局门户网站》、《株洲市政府网》等网络媒体;株洲市电视台的新闻频道,株洲市电台的交通频道;《株洲晚报》、《潇湘晨报》等纸质媒体。株洲市体育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反馈内容包括:部门文件、法律法规、惠民政策、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资金信息和行政权力几个栏目。部门文件了《中国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全国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办法》等,在法律法规一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株洲市体育局行政执法依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政策解读中了《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等文件。除此之外,在全民健身日,各小区用宣传栏传播体育知识。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体育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体育比赛新闻及时,信息的途径多,且较全面;二是其门户网站上的相关政策信息时效性不强,大部分是2000年以前的信息;三是没有与其所管辖的县、区体育局网站进行链接。

1.8体育指导员要素至2012年底,株洲市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已超过6000人,每千人中有两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国家文明城市的评比标准。株洲市培养体育指导员的途径有两种:一是一级、二级、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由株洲市体育局培训。株洲市体育局每年开设培训班6期,根据体育项目、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培训项目和内容。如:乒乓球、羽毛球、武术等传统项目体育指导员的培训是每年进行一次,其它运动项目则是不定期开班。二是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由国家体育总会培训。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选拔途径有两种:一是由各协会推荐,二是全国参加群众体育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2012年株洲市4名一级体育指导员经培训升至国家级。从2010年开始,株洲市体育局对于体育指导员的信息管理采取网上建档的形式,对于他们的体育指导工作没有强制性要求。传统体育项目体育指导员大部分是湖南省队退役运动员,指导水平较高;新兴运动项目体育指导员大部分是年级较大、学历较低的女同志。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群众体育基础好,热心参与体育指导的人数多;二是株洲市体育局能根据体育项目和内容的变化向社会体育指导员提供免费的培训,保证了体育指导员的知识更新速度快;三是新兴体育运动项目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虽然数量多,但是质量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1.9体育监督反馈和体育绩效株洲市对体育工作的监督反馈和体育绩效的考核主要有两个部分组成:一是株洲市政府每年对株洲市体育局的工作进行评价,其中对群众体育工作的考核权重为45%;二是株洲市体育局采取自评的方式,对各部门每年的工作进行评价。调查结果表明:一是株洲市体育工作的绩效评价以政府部门为主,主要是上级政府部门对下级体育部门进行考核;二是体育部门采取自评的方法;三是群众参与少。

2结论与建议

2.1结论1.株洲市政府贯彻执行了我国的体育法律、法规并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文件,保证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2.体育经费来源和体育场地设施的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投入和参与较少。场地设施是制约株洲市体育社团发展的重要因素。3.体育单项协会、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多,为开展好群众体育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促进了体育人口的快速增长。4.信息的途径多且较全面,但时效性不强,没有与其所管辖的县、区体育局网站进行链接。5.国民体质监测力度不大。6.在体育监督和绩效评价方面缺乏群众参与。

公共体育范文2

1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税负现状

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款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是反映税收负担的重要指标[8]。税负可以单指房产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某一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税负现状可以从应缴纳税种、税率、税收执行情况、理论税负与实际税负等方面予以反映。

1.1公共体育场(馆)运营中应缴纳的各种税种公共体育场(馆)作为相对独立的市场主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其运营收入应缴纳相应的税收。目前,公共体育均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堤防税、印花税等税种(表1)。表1显示,目前,国内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缴纳的主要税种有10种左右,其中,最主要的税种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些税种的税率相对较高,造成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的税负较高。

1.2公共体育场(馆)的理论税负公共体育场(馆)的理论税负是其在运营中按照国家税法和税收征管的有关法规的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应缴纳的10种税收中,由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较高,按照房产原值一定的比例和占地面积计征税收,加之公共体育场(馆)投资数额较高和占地面积较大,导致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需要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占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收入的比例过高,造成公共体育场(馆)的理论税负过高。从武汉体育中心的理论税负来看,近3年平均每年的税负在1408万元,每年应负担的房产和土地使用税约为1306万元,但根据武汉体育中心的经营收入情况,根本无法负担这部分税款,2009年所负担的税费已超过该年的营业收入。若公共体育场(馆)严格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执行,特别是对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大多数公共体育场(馆)的营业收入不足以缴纳各种税收。

1.3公共体育场(馆)的实际税负公共体育场(馆)的实际税负,即公共体育场(馆)在实际运营中所实际缴纳的各种税款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表1显示,虽然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有10种左右,理论税负相对较重,但在公共体育场(馆)的实际运营中,相当一部分税收并未严格执行。而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对于其自用的房产可以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从笔者调查了解的情况来看,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3种税种,绝大多数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均实际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暂不缴纳、减免或象征性缴纳部分税收,如湖北省大部分公共体育场(馆)经过申请和沟通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则通过申请免交等方式予以减免,如武汉体育中心每年应需缴纳的房产税高达1146万元,该中心每年通过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免交的方式,近几年暂未缴纳。湖北洪山体育中心则经过与税务部门沟通,仅对于房屋出租的部分收入缴纳房产税,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则是每年象征性缴纳1.5万元。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发改委2008年进行的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的结果显示,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实际税负见表3。从表3的数据来看,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公共体育场(馆)的税负非常低,仅为3.2%左右,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公共体育场(馆)的税负也仅为8.5%,远远低于国内一般企业的税负。根据2012年湖北省体育局开展的全省公共体育场(馆)调查的有关数据来看,公共体育场(馆)的平均税负为3.7%,与全国平均税负水平基本相当。以上数据表明,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实际税负不仅不高,反而非常低。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各地公共体育场(馆)在实际运营中,经过与地方税务部门的积极沟通均不同程度地享受了一定的税收优惠,减免了部分税收或暂不征收,使得公共体育场(馆)实际缴纳的税负比理论税负要低。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虽实际享受到了一定的税收优惠,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并非制度化、规范化的、公开的优惠政策,而是临时性的,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缺乏稳定性和连贯性,需要公共体育场(馆)每年通过不断的申请和沟通才能享受到这些方面的政策。

2决定公共体育场(馆)税负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根据公共体育场(馆)运营中应缴纳的各种税种、税率、计征依据以及税负的计算公式,决定和影响公共体育场(馆)税负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公共体育场(馆)的总产出虽然公共体育场(馆)应缴纳的税款与总产出具有正相关关系,但税负水平则与总产出呈负相关关系,且随着公共体育场(馆)总产出的不断提高,其税负水平则呈现下降趋势(图1)。由于公共体育场(馆)的占地面积较大,投资额较高,导致其应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负较重,即使在公共体育场(馆)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其亦应缴纳相应的房产税和土地税,这两项税款支出是相对固定的。营业税等税种虽随着公共体育场(馆)总产出的增加而增加,但由于其税率相对较低,对于税负的影响并不大。因此,影响公共体育场(馆)税负的关键因素是其总产出,总产出越高,其税负越低,如2009年,武汉体育中心营业收入仅有1201万元,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两项支出则高达1000多万元,导致其当年的税负为113%,而到了2011年,由于其营业收入大幅上涨,翻了几番,达到5496万元,而应缴纳的各种税款则变化不大,使其税负从2009年的113%,骤降至27%。从武汉体育中心的个案反映出影响公共体育场(馆)税负的关键因素不在于税收,而在于公共体育场(馆)的总产出状况。由于公共体育场(馆)总产出过低,使得其理论税负偏高。

2.2运营收入的性质公共体育场(馆)不同性质的运营收入所缴纳的税率是不一样的。公共体育场(馆)开展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收入的营业税税率为3%,而各种租赁活动和房屋出租的营业税率则为5%,同时还要缴纳8%的房产税。两座不同的公共体育场(馆)A和B,年营业收入均为500万元,A的营业收入全部为文体活动,则其应缴纳营业税为15万元,而B的营业收入全部为房屋租赁收入,则其应缴纳营业税为25万元,同时,还要额外缴纳40万元的房产税,A和B所要缴纳的税款相差50万元,税负有较大差异。目前,由于国内多数公共体育场(馆)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房屋出租和场地租赁而非文体活动[7],导致公共体育场(馆)适用较高的税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共体育场(馆)的税负。

2.3公共体育场(馆)的占地面积和所处的区位位置由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缴纳的最主要税种之一,而且,该税种实行等级幅度税额标准征收,按照公共体育场(馆)的占地面积和所处区位的征收标准计征税收。一方面,由于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多为大中型体育场(馆),规模较大,占地面积较大,多数公共体育场(馆)的占地面积多在数万平方米以上,使得公共体育场(馆)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基数较大;另一方面,由于多数公共体育场(馆)特别是部分老场(馆)所处区位位置较好,商业价值较高,其良好的区位位置,给其运营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其适用较高的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无形中增加了其税负。由于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城市不同区位商业价值的不同,将城市区位分为若干等级,区位商业价值越高,税额标准就越高。目前,大城市的征收标准为1.5~30元/m2不等。如湖北洪山体育中心所在区位被确定为2级,征收标准为12元/m2,武汉体育中心所在区位的征收标准为8元/m2,如湖北洪山体育中心总占地面积约102000m2,按照其所处的区位,其理论上每年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22.4万,仅此一项税负就为8.2%。

2.4公共场(馆)原始投资总额由于房产税的主要计征依据是其房产原值,因此,公共体育场(馆)的原始投资额对于其应缴纳的房产税有较大影响。由于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多为大中型体育场(馆),投资数额较高,特别是部分新建的大型或特大型体育场(馆)动辄投资额高达数10亿元,高额的公共体育场(馆)原始投资额使其需要缴纳高额的房产税,如国家体育场的投资额高达33亿元,其理论上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高达2970万元,武汉体育中心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亦高达1146万元,而其2011年的应缴纳各种税收总额为1486万元,其中,房产税占应纳税总额的77.1%。房产税成为公共体育场(馆)运营中需要缴纳的数额最高的税种,是造成公共体育场(馆)理论税负较高的主要税种。由于房产税的计征依据是公共体育场(馆)的原始投资额,因此,公共体育场(馆)的原始投资总额成为影响和决定其税负的最重要因素。

3导致公共体育场(馆)理论税负较高的主要原因根据公共体育场(馆)理论上应缴纳的各税种、税负的计算公式以及影响公共体育场(馆)税负的主要因素,导致目前国内公共体育场(馆)理论税负较高的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3.1公共体育场(馆)总产出过低由于公共体育场(馆)的税负与其总产出呈负相关,总产出越高,其税负越低。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总产出过低是导致其理论税负较高的重要原因。根据2008年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的公共体育场(馆)平均运营收入仅为192.3万元,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公共体育场(馆)平均运营收入约为267.9万元[2],湖北省2010年事业类型体育场(馆)的平均年收入仅为126.5万元[4]。国内一座投资数亿元的公共体育场(馆)一年的总产出不足200万元,与其投入相比,公共体育场(馆)的总产出过低,与部分国外体育场(馆)相比,其产出更低。SMG作为全球最大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公司,2008年,在全球范围内接受委托共运营管理203座场(馆)会议休闲设施,该年SMG运营管理的场(馆)创造的收入超过10亿美元,平均每家场(馆)的产出为492.6万美元,约合人民币3350万元,是国内体育场(馆)2007年平均总产出的10多倍[9]。因此,由于国内公共体育场(馆)的总产出过低,导致其理论税负过高。

3.2公共体育场(馆)运营收入以租赁收入为主由于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多为大型体育场(馆),日常以对外开放为主,很少自主举办活动,多以对外租赁场地设施为主,收取一定的场租费用。根据笔者2009年的调查,83.3%的被调查场(馆)在文艺演出、展览等大型活动中仅仅承担场地出租者的角色。而且,我国公共体育场(馆)多根据大型体育赛事的需要而建,一般配套建设有大量的各种功能用房和附属设施,这些功能用房和附属设施在赛后一般被改造为商业门面对外出租,成为公共体育场(馆)重要的收入来源。公共体育场(馆)的场地和房屋出租收入约占当年总收入的50%左右,部分场(馆)甚至达到90%左右。根据体育产业分会2007年对全国部分公共体育场(馆)的调查,场(馆)的门面及房屋出租收入约占场(馆)经营性收入的50%左右[7]。据国内有关学者的调查,深圳体育场看台下部空间多元化产生的收入,占体育场每年总收入的55%;北京工人体育场为60%;而杭州黄龙体育场则达到了75%[5]。国内的北京工体和五台山体育中心看台下空间的对外出租率为100%,武汉新华路体育中心体育场看台下共有100多间门面,除部分用于办公用房外,其他全部用于房屋出租[1]。由于国内公共体育场(馆)的运营收入多以租赁收入为主,而非体育活动,使得公共体育场(馆)的运营收入按照租赁业征收营业税及其附加和房产税,两项税率之和约在13.6%左右,而体育活动的税率仅为3%左右,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公共体育场(馆)的税负。

3.3计征依据和税收优惠政策不合理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中需要缴纳的各税种来看,最不合理的是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企业所得税,其他税种相对合适。房产税是对拥有或使用房产按其房产价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其征收对象为房产,而公共体育场(馆)作为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并非房产,不宜征收房产税。同时,由于公共体育场(馆)占地面积较大,承担着城市景观、城市形象、城市公园等多种功能,若严格按照税法要求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则对于场(馆)而言是一笔非常沉重的负担,不利于公共体育场(馆)社会职能的发挥和公共体育服务的提供。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房产和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公共体育场(馆)多数为事业单位,在运营不好的情况下,由政府财政部门拨付事业费,则无须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一旦提高了自身运营能力,可以自身承担事业费,不需要政府拨款,减轻政府财政负担时,则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就显得极不合理。这种政策倾向是保护懒人,激励场(馆)不思进取,鼓励场(馆)向政府申请事业费。而且,同样一座场(馆),由事业单位经营,则不需缴纳房产税,则变更为企业经营,虽有政府财政拨款,但由于不是事业单位,亦无法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这不利于公共场(馆)体育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公共体育场(馆)需要按照利润总额的25%缴纳所得税,但由于多数公共体育场(馆)为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公共体育场(馆)可以不计提折旧,若计提折旧,绝大多数公共体育场(馆)则亏损运营,没有任何利润,企业所得税也就无从谈起。

3.4公共体育场(馆)规模过大,投资额过高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按照公共体育场(馆)的原始投资总额和实际占地面积作为税基计征税收,但由于国内公共体育场(馆)多为大型体育场(馆),场(馆)规模过大,投资额过高,致使公共体育场(馆)在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时的税基过大。

4减轻公共体育场(馆)理论税负的对策与政策建议根据目前我国公共体育场(馆)的理论与实际税负状况、影响税负的主要因素以及导致公共体育场(馆)理论税负较高的主要原因,结合国家体育总局等相关部(委)正在开展的工作,提出如下减轻公共体育场(馆)理论税负的对策与政策建议。

4.1尽快出台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税收扶持政策,明确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虽然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中需要缴纳10余种税收,理论税负较高,但在现实中,各地公共体育场(馆)均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但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多为非制度化、规范化的、公开的政策,而是临时性的,缺乏政策的稳定性和连贯性,不利于公共体育场(馆)的运营和发展。目前,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委和有关单位及专家正在研制促进公共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的政策意见,建议国家政策研制过程中,应将公共体育场(馆)应该可以享受以及实际享受到的各种政策,特别是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在政策中予以明确,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并尽快出台,以减轻公共体育场(馆)的理论税负和实际税负,为公共体育场(馆)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以促进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和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

4.2减免公共体育场(馆)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鉴于公共体育场(馆)运营中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负过高、计征依据和优惠政策不合理的现实,建议对于公共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机构不论是事业单位、企业还是非营利组织等,均予以减免公共体育场(馆)自用房产的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仅对公共体育场(馆)对外租赁的附属房屋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3减免公共体育场(馆)企业所得税由于公共体育场(馆)在运营过程中以提供公共体育服务为主,并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因此,对于公共体育场(馆)在未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情况下征收企业所得税则明显的不合理,建议公共体育场(馆)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共体育范文3

在目前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研究中对于“公共体育服务”和“体育公共服务”这两个概念在认识上存在争议[1-2]、在使用中存在混乱[1],所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和“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概念分别存在于不同的研究之中,但是就其研究对象而言都基本一致.通过对文化、教育、卫生领域公共服务相关概念使用情况的考查,本文认为在体育领域使用“公共体育服务”概念可以与其它领域保持统一,因此采用“公共体育服务”这一概念(本文在引用文献时为尊重作者原意仍保留“体育公共服务”概念的使用),也相应的使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概念.郇昌店[3]将国内目前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含义的研究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将公共体育服务体育视为各要素的综合.如肖林鹏等[4]认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即由满足公共体育需求的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由核心类、支持类和保障类等三个层面和体育活动、体育组织、体育场地设施、体育信息、体育指导、体育资金、体育政策法规、体育监督反馈和体育绩效评价等九个要素构成.李静[5]所构建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由公共体育政策法规、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体育组织结构和人才、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公共体育服务的方式和公共体育服务经费等部分组成.另一类是将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分成多个系统.如王才兴等[6]认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部门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满足市民的基本体育生活需求为目的的、向市民提供公共体育产品和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称.完善的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包括:体育公共服务主体;体育公共服务设施;体育公共服务平台;体育公共服务产品;体育公共服务信息;体育公共服务便利、体育遗产保护;体育公共服务机制;体育公共绩效评估以及体育公共服务的资金、人才、政策法规保障体系等方面内容.关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要素综合说、系统综合说,或者是结合要素和系统的广义、狭义说[4],笔者认为评价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是否合理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于必须要符合一个“体系”的基本要求.体系是若干有关事物互相联系互相制约而构成的一个整体[7].组成体系的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从而构成一个整体并共同执行某种功能,这种体系的功能由各组成部分所支撑同时又不单独为各组成部分所拥有.因此构成一个体系至少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有两个以上的组成部分;二是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具有一定结构;三是各组成部分都具有相对独立和特定的功能;四是该体系具有各组成部分所不能单独具有的功能.如果以“体系”的标准对已有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进行分析,可以看到目前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构建较为随意,同时存在着体系组成各部分功能重叠以及体系总体功能模糊的问题.

2公共性视域下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在拙作《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研究》中,已然对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进行了充分讨论,认为公共性是公共体育服务的本质特征,公共性是供给主体的理念指引、公共性是供给目标的价值标准、公共性是供给客体的实现基础以及公共性是供给内容的约束条件,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认识促进了对于公共体育服务的认识,在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认识基础之上,在公共性视域下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展开新的认识.

2.1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公共性表征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公共性表征的基础是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公共性.在明确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基础之上,才能够深入地把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公共性.首先,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主体是具有公益性的组织或者个人,供给主体以公益性作为其进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进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准入标准,因此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不会为私欲和私利所主导.其次,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目标是广大社会成员符合公共性价值的公共体育需求,这种符合公共性价值的公共体育需求能够最大限度地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渠道之中得到传送,而不会仅仅屈就于部分社会群体的需要.再次,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客体是广大的社会成员,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每个人都得到平等的对待,以人为本在其中的含义是以每个社会成员为本而并不是以部分人为本.最后,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内容应当满足公共需要并带来公共收益,因此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供给与需要之间实现地是一种动态的均衡,能够通过供给与需要的良性互动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在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公共性表征得以明确之后,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目标即可确定为保障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公共性.

2.2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目标———保障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

围绕公共体育服务所建立起来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从其表面来看公共体育服务是其核心,确实从表面来看如果离开了公共体育服务那么也就不再需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但是就其实质或者从现实来看通常情况下离开了“公共性”的“公共体育服务”固然存在,但已然不是我们所认为的公共体育服务了.现实之中出离“公共性”的“公共体育服务”屡见不鲜,各地花费巨额资金兴建了大量的处于闲置状态的体育场馆,而老百姓的锻炼场地却得不到保证,彩票公益金所获得的体育发展资金被用于各类赛事,但是社会成员能够参与的非常之少.正是出于对公共体育服务“公共性”缺失的担心,因此提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目标在于保障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首先保障的是供给主体供给的公益性.公共组织特别是政府体育职能部门受制于行政绩效考核的约束,对于可以用金牌和名次衡量的竞技体育投入过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应当调节竞技体育和大众体育发展失衡的结构,保证供给主体在进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时所应当秉持的公益性.其次保障的是公共体育需求能够得到正确的表达并能够得到流畅的传递与反馈.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应当保障公共体育需求能够通过良性、顺畅的渠道加以表达并得到上层的重视和采纳,公共体育需求是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开端,只有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体育服务需求,才能够使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不发生偏差.再次保障的是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对象.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对于公共体育供给对象的保障可以通过强制性的法律和法规途径,也可以是日常性质的规定和措施,但是都体现了对于公民体育权利和广大社会大众获得公共体育服务的保障.最后保障的是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内容.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对于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内容、供给水平、供给标准都应当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既要防止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不足也要防止公共体育服务供给的过度.

2.3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功能———实现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

保障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作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目标,需要一定的条件和措施才能实现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因此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功能就是为了促进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的实现,为公共体育服务公共性的实现提供各种支撑与保障.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以实现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首先是公共体育服务需要系统.该系统主要是就公共体育需要进行数据采集、分析、汇总和上报,系统的要求是客观、真实、快速和顺畅,其所提供的公共体育需求信息是整个公共体育服务供应链的基础.其次是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系统.该系统主要是依据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进行供给,该系统涉及的内容较为广泛包括供给形式、供给内容、供给标准、供给水平,在供给的这些方面需要以实现公共性作为其根本目标,而在供给的生产环节效率则是决定因素,这正如在使用公共体育资金建造体育场地设施时,政府体育职能机构是出资方但是并不需要它来负责建造,进行建造的任务可以通过招标方式由最具资质、效率和经济的企业来完成.再次是公共体育服务的评价系统.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的评价系统对于实现公共体育服务的公共性非常重要,它既要负责对需要和供给系统分别进行评价以确保需要和供给系统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偏离公共性的方向,同时也要对需要和供给系统的匹配性以及整个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的运转加以监督、评价和改进.

3结语

公共体育范文4

关键词:体育公共政策;变迁;大众体育;芬兰

中图分类号:G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076(2012)03—0010—04

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mass sports in Finland is recognized by the international sports communit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he basic situation of the Finnish sports, a path dependence as the basic theoretical basis, this paper has focused on the course since the sports public policy changes and development in Finland since the 1960s, and its core is the transition from competitive sports to mass sports.At the same, it is also an important reference for China to promote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sports.

Key words: sports public policy;change;finland

在各国的公共政策中,体育发展一直处于重点考量领域。虽然各国体育发展方式千差万别,但体育和政府公共管理之间却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包括健康促进、社会整合、社区发展、教育和竞技体育等。芬兰作为一个发达国家,体育有其鲜明的特色,尤其是大众体育发展方面更是独树一帜。本文旨在回顾与分析芬兰的体育公共政策,该国具有独特的政治、社会和文化背景,其政策变迁历程呈现出显著的由竞技体育向大众体育倾斜的特征。目前我国正处于体育转型与发展的关键期,所面临的问题也有一些相似之处,因而研究

收稿日期:2012—02—20

作者简介:欧秀伶(1974— ),女,天津人,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体质健康。

作者单位:1.天津农学院体育教学部,天津 300384;2.天津体育学院,天津 300381

1.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 Tianjin Agricultural College, Tianjin 300384;2. Tianjin University of Sport,Tianjin 300381,China

芬兰体育对我国深化体育改革和发展不无裨益。

1 芬兰体育的现状分析

1.1 芬兰体育的基本状况

芬兰的体育管理体制是在长期的历史时期内逐渐形成的。芬兰体育主要由教育和文化部负责行政管理,包括文化、体育和青年政策等三个部门。教育和文化部通过立法和财政手段指导体育政策,重点是为体育活动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并监督体育竞赛活动中的道德行为,尤其是反兴奋剂活动的实施。全国体育理事会协助该部工作。体育志愿服务活动、体育俱乐部各项活动的开展以及体育健身活动的组织参与等则主要由社会自我管理,其中超过60万芬兰人参加体育志愿服务活动。

体育服务主要来源于体育俱乐部、地方政府提供的体育设施以及鼓励青少年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等。芬兰有超过7 800个体育俱乐部。每年有35万儿童、青少年和50万名成人享受体育俱乐部和各单项体育协会的服务。根据一项调查,当前芬兰66%的男性和72%的女性每周至少参与30分钟以上的体育活动2次,而92%的儿童、青少年(3~18岁)将运动作为一种业余爱好。在竞技体育方面,10%的芬兰人参加各项竞赛活动,但只有少数人目标是参与世界水平的竞争。其中2 000~4 000人是具有国家级水平的运动员,而500~800人会成为世界级的运动员。2010年,125名运动员获得体育资助。

1.2 芬兰体育公共政策

当前,芬兰体育公共政策的主要出发点是促进志愿组织和体育俱乐部的活动,尤其是社会体育活动。文化和教育部着重强调体育在提高人口的健康和福祉、促进社会和谐与包容方面的作用,并且特别支持在世界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且干净的竞技体育。其主要政策包括:

(1)优先发展儿童、青少年体育和体育教育。鉴于体育在影响力、健康和福祉方面的积极效应,文化和体育部大力支持以成年人、老年人和特殊群体为服务对象的体育活动。

(2)采取多项措施,明确竞技体育发展中的分工与执行责任,设立奖学金、奖励方案及开展培训,使有天赋的年轻运动员体教结合。

(2)对高水平残疾人运动员与体育俱乐部的整合活动给予财政支持,并向有天赋的年轻运动员和残疾人运动员提供同等资助。

1.3 芬兰体育财政状况

公共体育范文5

关键词:终身体育理念;高校;体育教学;改革

当前是一个经济全球化的时代,高校体育教学要与时俱进,跟上时代前进的脚步。终身教育理念作为一种自我的、社会的以及互动的教育,早已成为了现代教育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有效促进了高校教学改革工作的发展。高校公共体育教学改革要紧紧围绕终身体育理念展开,体育教师要注重加强学生综合心理素质的提升,帮助其能在未来更快更好的适应社会,树立起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和社会观。因此,高校要坚持贯彻终身体育理念,不断加强学生的身心教育,加大对高校体育教学的改革力度,最大程度满足现代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热情。

一、当前高校公共体育教学改革概况

1.高校领导对体育教学改革重视程度不够

在当前高校教育中,存在大部分的高校领导对于体育教学改革工作不重视,由于体育课程往往都是设置在大一和大二阶段,教学课时甚少,学生对于体育学习兴趣和重视程度都偏低,在高校体育考核方面上时常出现低分现象[1]。学生初入大学,既要面对大量的学习任务,又想着在空闲时间去进行娱乐活动,根本无心参与体育教学课程,从而降低了体育教学的质量,学生身心得不到健康的发展。

2.学生严重缺乏锻炼时间

大多数学生在进入高校后,由于受到拘束较少,很少主动积极的去进行体育体育锻炼,运动场的人往往都是体育爱好者和体育专业学生。学生在大学阶段学习生活中的大量时间通常都花费在专业课程和上网娱乐交际上,根本没有时间与精力去参与体育锻炼活动,高校设置的体育教学课程又少,教学方法和内容单一,无法有效激发学生的体育学习兴趣和热情,导致大学生的身体素质整体偏差,从而影响到他们的正常学习生活。

3.体育教学观念落后

由于受到传统体育教学思想的影响,体育教师教学观念较为落后,往往只关注到学生身体素质的提升,而忽视了学生心理的健康发展。体育教学不仅要加强学生外在身体素质锻炼,还必须关注到学生的心理问题解决和学习压力减少,教师要树立起终身体育观念,有效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促进其全面发展[2]。

二、终身体育理念下的高校公共体育教学改革措施

1.树立终身体育理念

高校在公共体育教学改革工作上,要敢于创新尝试,通过树立先进的终身体育观念,在根本上改变体育教学观念,打破传统教育教学的弊端,满足现代化学生的学习需求。体育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必须注重学生自我发展和认知能力的培养,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的体育锻炼观念,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各种丰富有趣的体育活动,培养他们良好的学习兴趣,从而积极主动的进行日常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自身体质,缓解学习压力。高校要始终在体育教学改革工作上贯彻好终身体育理念,督促教师加强自我思想学习,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到体育锻炼的重要性,全身心投入到体育锻炼中。

2.创新体育教学方式

在现代体育教学中,高校体育教师要积极创新教学模式,要让学生成为体育教学活动的主体,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学习,能够对体育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因此,体育教师要不断完善体育教学内容,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充分掌握学生的体育学习需求和特点,从而有针对性的制定教学目标和教学计划。与此同时,体育教师要给予学生充分的留白时间,不能一味的向学生灌输各种体育理论知识,忽视了学生体育实践活动的参与,要鼓励学生多参与课外体育活动,在活动中获得乐趣和成就感。

3.组建专业化的体育教师团队

高校要根据自身的发展条件,适当加大对公共体育教学改革的投资力度,要组建起专业化的体育教师团队,定期组织体育教师参加教育培训,除了提高他们的专业教学水平,还要培养他们良好的综合素质,能够坚决履行自身的职责,坚持以终身体育思想为教学原则[3]。高校要及时优化调整体育教学的知识结构,积极开展专业研讨会和进修会,让全体体育教师进行讨论交流,提出更好的教学想法和意见,能够有效提升体育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率,促进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稳定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高校公共体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要想最大化满足现代化学生的学习需求,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学习,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高校就必须引进先进的终身体育理念,有效将终身体育理念作为体育教学指导思想,加强学生自我发展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培养,通过采取有效的激励措施,调动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成长,促进自己身心健康的发展。

作者:闫站站 王燕 单位:滇西科技师范学院

参考文献:

[1]韦经富.浅谈终身体育教育思想对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影响[J].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13(5):719-720.

公共体育范文6

关键词:吉安市 农村体育 公共产品 有效供给

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件明确指出要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一体化;加大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支持力度。因此,农村体育面临重大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传统的城乡二元结构背景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长期供给不足等,影响了当前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通过对吉安几个区、县相关主管部门与乡镇政府、村庄的走访调研,对吉安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考察与分析,为在“十三五”期间发展吉安农村体育提供了有益的思路和选择。

1.吉安市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成效

1.1体育场地设施日益完善

为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完成《吉安市全民健身“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吉安市在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中每年A类每个投入3万元;B类每个投入1万元,全市A类建设数量为227个,B类建设数量为226个。

1.2资金来源渠道日益多样化

吉安市坚持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扶持为辅,社会筹资为补充的资金投入原则,资金的来源渠道不再是由政府供给那么单一,财政不足的困境得到一定的缓解。体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已成为吉安市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

1.3体育健身意识日益提高

近几年,随着国家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吉安农民的经济收入在逐渐增加,再加上《吉安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工作要求,农民开始关注与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健康问题,意识到身体锻炼能发展和改善人的身体素质与体能:同时意识到体育娱乐文化生活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2.吉安市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存在的问题

2.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

2.1.1公共体育场地设施

农村体育场地设施是农村体育发展的物质基础。而吉安市近乎一大半乡镇处于山区,购置体育设施受经济发展水平所限,农村体育场地极为匮乏。在实地调查中显示。只有10.5%的乡村有一块不规则的篮球场或乒乓球桌,乡村开展体育活动主要使用的场地设施只有乡镇和附近学校。

2.1.2农村体育协会及社团组织

随着体育健身意识的日益提高,农村体育协会及社团组织成为当前农村体育比较活跃的社会组织形式,农民期望有体育协会及社团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实地调查发现,仅有9.64%的乡村建立农民体育协会及社团组织,其中绝大部分是经济条件较好(在城镇边)乡村,而且都是非正式结构体育社团的组织,少部分乡村有其名而无其实,绝大部分缺乏组织。

2.1.3乡镇政府组织开展农村体育活动

体育活动的组织开展是体育工作的具体反映。调查显示,仅有2%的乡镇定期组织开展体育活动35.6%的乡镇偶尔开展。62.4%的乡镇从来没有组织开展,这表明吉安市乡镇政府体育组织工作相当薄弱,即使开展了,也存在偶然性和不规律性。

2.1.4农村体育健康指导和宣传

通过考察走访了解,吉安市乡镇政府对体育相关知识宣传较少,乡镇内部相关职能部门普遍存在不重视农村体育工作的现象,这就导致大部分农民对体育知识不够了解,参与体育锻炼缺乏主动性。

2.1.5农村体育经费的投入

现阶段吉安市相关部门对农村体育经费投入是以坚持以地方政府拨款为主,国家和省级体彩公益金扶持为辅、社会筹资为补充的资金投入原则。因此,各县、区农村体育经费的投入在很大程度上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而农民受当地经济发展的制约,生活水平不高,政府部门难以投入更多的经费用于发展农村体育,社会投资更是少之又少。调查显示,各县、区即使有微薄的经费投入,大多用于场馆建设,用于组织开展农村体育活动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就更少。

2.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结构失衡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从调查中发现,县区各级领导出于“政绩”和“利益”,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中往往热衷于一些显政绩的公共体育项目,如场馆建设等形象工程,而不愿提供见效慢的如健康知识的宣传与推广等公共体育产品。由此造成供给结构失衡,没有按农民需求供给,农民急需的产品严重供给不足。

2.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缺乏管理监督

通过走访了解,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和管理过程中排斥受益的主体(农民),导致无法形成有效监管。以此,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寻租”和质量的“充水”,以及无人维修的现象,最终导致供给成本增加和效率低下,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2.4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存在区域不均衡

近几年。吉安市为落实和完成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目标任务,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虽然有所增加,但在现行由当地政府供给为主体的体制下,存在供给区域不均衡现象。由于不同乡村,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均衡,提供给农民的体育公共产品在质和量的方面存在着很大落差,尤其是那些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导致经济落后的乡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则外在遗忘的角落。

3.吉安市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

3.1受城乡二元供给格局的影响

在城乡二元供给格局主导下,城区实行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供给制度,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优于乡村,乡村实行的基本是以农民为主的“自给自足”的供给制度。虽然现在有关部门正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但有限的资金都流向了城区的供给中。乡村的基层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上体现出财权上移、事权下移、财权与事权不对称,从而削弱了在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能力,这就导致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

3.2资金筹集机制导致供给不足和区域不均衡

首先,由于与农村税费改革相关联的一系列配套改革措施未能及时跟进。通过转移支付难以弥补乡财政因改革而造成运转困难的局面,严重影响供给。其次,在农村,目前公共产品资金筹集制度是主要是以制度外的筹集方式。由于吉安市各乡镇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不相同,它的供给能力就存在差异,尤其是那些落后的地区,其农民负担重,资金筹集能力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这就导致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和存在区域不均衡。

3.3决策机制造成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结构性不足

现阶段吉安市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主要不是由农民的需求决定的,政府及相关部门代替农民决策的状况仍然没有发生改变,是一种“自上而下”的供给,这种供给决策机制把农民排斥在决策之外,忽视广大农民对体育公共产品的实际需求,供给与农民的需求脱节,导致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不足和篮球场当成晒谷场等荒废现象并存,造成结构性的效率损失。

3.4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中的角色与责任的缺失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尽管存在多元化。但政府始终居主导地位。是最主要的供给主体之一,由于政府城乡“二元”供给体制;各级政府权责不清、职责界限及角色模糊、有效监管机制和决策机制的缺失:税费改革后的乡镇财政困境等现象,影响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

3.5存在严重的相关制度的缺陷

吉安市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正逐步走向法制化,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明显滞后于农村体育发展的要求,存在严重的制度缺陷,各政策法规之间不协调、约束力不足、管理漏洞多,甚至在某些领域出现空白,最终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总量不足、结构失衡、质量低劣、区域不均衡等问题。

4.保障吉安市农村公共体育产品有效供给的政策与措施

4.1建立与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机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实行城乡财政统筹:合理划分事权,以事权定财权,明确界定各级政府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责任和范围:建立保障城乡公平的公共支出结构: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城乡体育发展;通过立法形式保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

4.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

建立政府与农民共同决策的机制,实现以需求为主导的“自下而上”供给方式,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有效表达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民群体力量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实现农民对体育公共产品的需求理性。

4.3建立和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机制

政府要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建立和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决策和管理制度,实行公开透明,避免“寻租”和“充水”现象。特别要鼓励农民积极参与,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以提高决策和管理的有效性,对于在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中出现违纪和违规行为要及时查处,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4.4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化

多元化体制的实施将会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带来选择和激励,形成以政府、社会、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农村精英等联合提供的多元化供给模式。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立和明晰自身的财政职能:充分调动乡镇企业、乡村精英等的积极性;培育农村第三组织的发展;制定一些鼓励的优惠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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