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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范文1
以省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明确职责,完善机制为重点,积极构建“疾控机构负责规划协调、医疗机构负责初筛转诊、定点医院负责确诊收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患者全程管理”的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提高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促进“十二五”结核病规划目标的实现。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县结核病新型防治服务体系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办公室和项目技术指导组。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职责
1、县项目办公室
⑴领导、检查、督导项目各项工作。
⑵协调相关部门,明确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⑶督促药品、经费的规范使用。
⑷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2、县防疫站
⑴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内年度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
⑵定期完成、上报季度、年度报表(告),年度工作总结。
⑶负责本地区药品需求计划制定,根据定点医院需求为其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
⑷建立与定点医院的沟通合作机制,定期与定点医院进行信息传递。
⑸负责将定点医院诊治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传递给其居住地镇、办卫生院,落实对病人的追踪与随访治疗管理。
⑹负责管理肺结核患者的督导工作,对网络报告但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
⑺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工作。
⑻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定期检查和指导定点医院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
⑼开展对(镇、村级)结核病患者发现、治疗管理和健康教育等的督导检查工作。
⑽充分利用数据资料,定期对本地区的结防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
3、结核病定点医院
⑴建立分管院长领导下的结核病诊断治疗工作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结核门诊、结核病房、药房、检验科、放射科等)工作职责。
⑵建立病人报告、转诊工作流程及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对相关科室工作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院内通报。
⑶设立结核病门诊,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结核病患者和疑似患者提供免费的诊断与治疗服务,为确诊的肺结核患者提供治疗过程中的3次痰涂片检查、2次胸部X线检查。
⑷建立结核病免费药品专柜,为患者提供免费的抗结核药品,按要求进行管理,定期向县结防机构提供剩余药品数量、有无过期药品、有无破损药品等信息,并及时到县结防机构取药。
⑸设立肺结核病房,收治需要住院的肺结核患者。
⑹按照规划指南的要求建立“三本”(《初诊患者登记本》、《结核病患者登记本》、《痰涂片检查登记本》及确诊肺结核患者《病案记录》,负责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专报)信息录入工作。
⑺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结核病知识健康教育。
⑻定期与县结防机构沟通,及时将患者信息传递给县结防机构。
⑼定期参加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医防合作例会,接受县结防结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督导。
⑽协助县结防机构完成工作报表和工作报告。
4、镇办卫生院
⑴将发现的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或疑似肺结核患者推荐转诊至定点医院接受诊断治疗。
⑵落实追踪及患者的治疗管理,并定期将患者的治疗管理信息传递给县防疫站结防科。
⑶负责对村医及督导员进行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培训。
⑷对督导人员的面视下督导服药工作进行现场督导与技术指导。
⑸负责对病人及村民进行健康教育。
5、村卫生室
⑴发现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推荐到定点医院就诊。
⑵负责本地区患者治疗的督导管理:督导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定期复查;及时上报患者治疗过程中的药物不良反应
⑶。详细做好病人的治疗记录;病人完成全程治疗后,将《肺结核病人治疗记录卡》上交乡镇卫生院。
⑷对乡镇卫生院通知的转诊未到位的病人进行追踪,对中断治疗患者进行追访。
6、其他医疗机构:负责院内初诊发现的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报告和转诊工作,组织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
三、具体实施内容
(一)县防疫站
推行DOTS策略,以镇办为单位,DOTS覆盖率保持在100%;开展日常督导,对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的督导以及镇办卫生院的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加强结核病信息管理,定期开展结核病疫情分析,跨区域流动的肺结核患者的信息反馈率达到90%以上,结核病防治工作报表及时准确率达100%;落实患者的治疗管理,开展患者追踪,肺结核患者系统管理率达到95%以上,追踪到位率达到85%以上;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到100%;组织开展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加强抗结核药品的管理,避免药品浪费;按照项目要求,做好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二)定点医院
做好病人发现工作,新涂阳病人发现率达到70%以上;以《中国结核病防治规划实施工作指南(2008)》为操作标准,做好病人接诊、登记、报告、诊断、涂阳患者接触者筛查、治疗等工作,做到初诊患者、肺结核患者、放射、实验室等相关登记本规范齐全、病人登记信息完整、报告及时准确、病历等医疗文书规范,病人报告率100%,涂阳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涂阳患者治愈率达到85%以上;落实国家结核病防治政策,免费标准化疗的患者达到90%以上;门诊和住院医师要做好就诊结核病患者及其家属的健康宣教工作,包括免费政策、治疗费用、治疗前后咨询、签订患者知情同意书等,做好医患沟通,避免医患矛盾的发生;按照国家结核病实验室诊断标准和操作规程,疑似肺结核病患者、确诊患者2、5、6(复治病人8)月末,痰分枝杆菌的涂片镜检率达90%以上;做好免费抗结核药物的管理,免费药品处方、发放记录规范齐全,免费药品无过期、霉变、破损和人为损坏现象。
(三)镇办卫生院
落实肺结核患者的管理,对接受治疗的肺结核患者强化期内每月至少访视1次,继续期内每2月访视1次,全程不少于4次,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复查,并做好访视和治疗管理记录,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推荐肺结核疑似症状者到结核病定点医院就诊,对未及时到定点医院就诊的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中断治疗的患者进行追踪,并做好追踪记录,患者追踪率达到100%,追踪到位率达到95%以上:对村卫生室肺结核防治工作进行人员培训、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结核病防治人员培训率达100%,对村卫生室进行每月1次督导;开展社区结核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社区居民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
(四)村卫生室
对本村(辖区)肺结核患者治疗进行督导管理,督促患者按时服药、定期复查和取药,指导患者复查时留送合格的痰标本,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药物不良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肺结核患者治疗记录卡”填写规范率100%;发现疑似肺结核/肺结核患者及时推荐或转诊到定点医院,协助当地卫生院开展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追踪;对实施督导化疗的患者家庭成员或志愿者进行培训、指导,每2周对患者进行1次访视;向患者和社区居民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
(五)其他医疗机构
做好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患者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患者信息报告及时准确,病人报告率、转诊率达到100%;认真开展转诊前的健康宣教工作,转诊到位率达85%以上;在医院内部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活动,宣传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提高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结核病防治意识。
四、监控与评价
项目实施期间,县项目办应对项目实施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和质控。县防疫站、定点医院、镇办与村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与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实施质量,并向上一级项目办公室提供相关的材料和报告
(一)医院内部管理
医院公共卫生科(或指定科室)负责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登记、报告和转诊工作进行检查。
1、频度:传染病报告工作每日核对,相关科室的登记和转诊工作每周核对;
2、内容:医院内部肺结核患者报告和转诊报告机制、相关制度和流程的执行情况;传染病报告卡、结核病门诊专报系统录入情况,医院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转诊登记本填写质量。
(二)县防疫站管理
1、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定点医院相关业务进行定期督导,对其他医疗机构、镇办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督导按指南要求执行。
2、督导内容
⑴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
⑵病人报告、内部转诊和医院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⑶肺结核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情况;
⑷定点医院内部培训和健康教育情况;
⑸药品管理与发放情况;
⑹资料信息管理:登记资料的完整,网络直报、结核病专报和季度报表工作情况;
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加强考核评估
1、县防疫站负责日常工作的督导考核,对承担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各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报告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对工作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2、.县卫生局将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结合日常督导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兑现。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范文2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为抓好开学检查工作,县教体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马xx同志为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兼任每个检查小组负责人),全体股室长为组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等工作。
二、检查时间:3月8日、3月9日两天
三、检查内容
(一)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1.计划制定情况。是否制定或修订好各项工作计划(含讨论稿),包括学校工作计划、处室工作计划、安全工作计划、教师培训计划、教师教学工作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年级组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精准扶贫工作计划等。
2.教师到位和任教安排情况。应到和实到人数各是多少,未到岗人员的主要原因,有无吃空饷教职工。教师是否做到专业对口、专职任教。
3.学生到校情况。与上学期对比,学生流失情况,流失的主要原因;开展“万师访万家活动”情况;学生回流(指原本在外校就读,本学期回来就读的学生)情况及回流主要原因;上学期已实施依法控辍(法院下发调解书)相关学生是否到校就读,为提高巩固率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4.入学教育情况。3月4日开展入学教育活动情况。
5.3月5日按课表正式上课情况。按新课标要求,是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书法教育、国学教育、特色教育、社团活动、小学科学(查看一年级是否已开课)、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开设情况。
(二)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1.安全检查情况。是否组织人员进行校园内外拉网式的安全排查,消除了哪些安全隐患,是否建立安全台帐。学校还存在哪些重大安全隐患需要进一步得以解决。
2.制度建设情况。是否进一步完善了安全工作制度和各类安全预案。
3.安全保障情况。学校大门、围墙、食堂、寝室、电器设施、运动设施、实验器材、消防器材、施工场地、校车等重点项目(部位)的安全保障是否得到落实;学校聘请保安人员是否正常履职;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到位。
4.功能室保障情况。各实验室、图书室、多媒体教室、运动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
5.学生安全教育情况。是否利用开学初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是否突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教育重点,是否定期组织学生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6.结核病防治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核病筛查、防治。
(三) 落实收费及惠民政策
1.落实收费文件情况。是否按教育、财政、物价三家联合下发的收费文件收费,是否有违规乱收费现象。
2.收费公开情况。各种规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是否在学校醒目处(固定公示栏内)进行长时间公示,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是否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家长自愿申请代购(办)单”的回收情况。
3.票据规范情况。是否统一使用财政收费票据或其它正规票据(省市统一使用的相关收据),相关收费票据是否全部交到学生手中。
4.营养餐情况。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是否得到较好地落实。
5.经费管理情况。是否按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学校经费管理。
(四)精准扶贫工作进展
1.资料建档情况。“控辍保学”、“学生资助”和“学校扶贫工作综合管理”等资料是否按要求规范化地收集、整理、归档。
2.困难和问题分析。针对“国定贫困县脱贫”迎国检,还存在那些突出的问题需要解决,学校准备如何去解决。
3.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4.下步工作安排。围绕全县教育扶贫“迎国检”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学校拟采取那些工作举措。
(五)落实全县教育系统新学年开学工作会议精神
1.学校教学秩序情况。校园环境卫生状况如何,师生精神风貌如何,教学秩序是否良好。
2.教育扶贫政策宣传情况。是否充分应用“互联网+教育”平台,加大教育扶贫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学校有哪些好的做法。
3.工作规划情况。学校是否组织班子成员和广大教师深入探讨如何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如何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如何优化教育教学管理,如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有何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
四、其它要求
1.检查方式以实地察看为主,结合查阅资料、听取汇报
和询问师生。
结核病筛查汇报材料范文3
现就我县《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平罗县地处银川平原北部,辖七镇六乡共128个行政村(含原陶乐县),总面积约2200平方公里,总人口近30万人。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38个,其中县级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卫生防疫站1所、妇幼保健所1所,乡(镇)卫生院16所,培训中心、红会门诊部、预防保健站各1所,村医疗站168家,个体及社会办医疗机构47家。全县共有卫生人员817人,大专以上学历的414人,中专以上学历的154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34人,中级职称的134人,初级及初级以下职称的464人。
《传染病防治法》颁布施行以来,在区、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县人民政府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预防保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防治预案,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概况
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全县目前已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受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县卫生防疫站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监督、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防保科,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作,聘用了具有卫生专业知识的村级防保员共56名,目前全县从事传染病管理和监督相关技术人员120余人。2003年,全县儿童计划免疫建卡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单苗接种率和五苗覆盖率达99%以上;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由1997年的394/10万下降到2003年的272/10万。白喉、脊髓灰质炎已分别19年、15年未发病;麻疹、结核病、流脑等一些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传染病得到了有效控制,传染病管理的各项相关指标达到了国家和自治区的标准要求。几年来,我县先后荣获“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项目先进集体”、“全区消灭脊髓灰质炎扫荡免疫先进集体”、“全国消灭脊髓灰质炎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二、《传染病防治法》的贯彻执行情况
(一)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卫生技术人员和社会各界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
为了加深广大人民群众对《传染病防治法》的认识和了解,我们采取不同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材料、宣传标语、设立咨询点和《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纪念日,就《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坚持将《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管理、预防治疗等相关知识作为卫生技术人员“三基训练”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各类形式的培训班,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据统计,近年来,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多万份,悬挂横幅100多副,刷写宣传标语1000多条,接受咨询8万多人,举办各类培训班200多场次,培训人员达8万多人。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各界人士对《传染病防治法》的了解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防治传染病的意识和卫生技术人员的防治技术进一步得到了提高,为正确有效开展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领导,完善目标责任制管理
为切实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把传染病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专门成立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县卫生局把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卫生工作计划,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同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考核,年终兑现奖惩。县卫生防疫站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了分片包干,明确责任,监督员经常下乡督导落实工作;同时每月集中召开防疫专干例会,安排部署传染病防治工作,交流经验,解决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分级管理,确保了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三)多路并举,提高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
结合“非典”和人间禽流感防治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传染病的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一是制定并完善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预案》、《发热病人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和《人间禽流感预防控制工作预案》,为传染病疫情的预警、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理等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指导依据。二是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组成了疫情监测、调查处理、消毒隔离、医疗救治等若干分队,为传染病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理提供了组织保证。三是为满足“非典”等重大传染病的集中救治和观察鉴别,筹集资金在县人民医院改造建设了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病房,在原县中医院住院部建立了配备60张病床的医学隔离留验观察站(可随时启用)。四是在县人民医院传染科病房建成了具有30张病床,配备了先进设备的传染病房,配齐了所需的各类专业人才,为各类传染病人的科学、规范救治创造了条件。2003年全县先后共出动疫情应急出理350人次,组织调查处理传染病疫情26起,对258名可疑症状者和接触者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集中医学隔离留观、家庭留观人员3614名。
(四)强化措施,认真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1、认真落实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龙头,县乡医疗单位为枢纽,村级医疗站为依托的传染病监测报告网络,实行传染病填卡逐级上报制度。自开展防治“非典”和禽流感工作以来,全县上下进一步完善了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相关制度,实行了“非典”和人间禽流感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县卫生局和卫生防疫站设立了疫情室,公布了疫情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开通了“国家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专报系统”,实现了传染病疫情的网络直报。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各医疗单位还指定专人监督本辖区(单位)传染病管理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务人员对就诊病人进行门诊登记和可疑病人筛查,对传染病依法进行填卡报告。通过实行传染病监测与报告制度,确保了发现疫情及时上报,杜绝了漏报误报现象。
2、认真执行“计划免疫”制度。全县建立了以县卫生防疫站为中心的县、乡两级计划免疫管理体系,拥有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计划免疫工作队伍和设施齐全的冷链运转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与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家长签定了儿童计划免疫保健保偿合同,对儿童进行全程计划免疫接种管理,实行每月集中免疫接种。县卫生局建立了儿童“七病”和其他传染病的监测制度,定期对全县计划免疫工作效果进行监测监督,促进了儿童计划免疫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县计划免疫工作管理水平和接种质量走在了全区前例,先后圆满完成了全国计划免疫三个85%的目标评审验收,消灭脊髓灰质炎强化免疫等多项重大免疫接种活动的实施,受到了国家、区、市卫生部门的表彰奖励。
3、深入开展了以环境整治、改水改厕、防鼠灭鼠和卫生知识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2003年,配合“非典”防治工作,全县组织开展了“防非典、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利用广播、电视、传单、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预防非典知识,纠正不良卫生习惯;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制作宣传栏和宣传橱窗,对群众进行经常性卫生宣传,增强了群众自我防病的意识和能力。
4、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消毒防护工作。消毒防护、预防院内感染是传染病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县卫生局将其列入对卫生系统各单位的综合目标考核,严格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医疗机构、学校等相关单位的执法监督和规范管理。县级医疗单位设立了质控保健科,负责对消毒防护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均建立健全了消毒防护管理相关制度和操作规范,坚持对医疗及公共场所的空气、器械、重点部位进行定期定时消毒;按照《消毒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防止院内污染源对周边环境的危害。2003年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幼托机构共进行消毒工作监测采样175份,消毒合格率达70%。
(五)强化监督,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的执法力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县卫生防疫站专门设立了传染病防治监督科,组建了由7人组成的传染病执法监督员队伍,制定监督计划,坚持对全县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自“非典”防治工作以来,先后进行了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废物污物的处理、禽流感市场监督、学校晨检等大型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10余次,出动检查人员100多人次,处理各类违法案件10多起。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的开展,打击了违法行为,促进了全县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六)加大卫生事业投入,完善公共卫生配套建设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克服县财政困难的实际,不断加大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优先保证了预防保健事业经费的投入,保持对防疫站、保健所正常经费的足额拨款。坚持将农村预防保健经费10万元和结核病控制经费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给予及时足额划拨。加大跑项目、引资金工作力度。自1995年以来,先后投资2000多万元对县医院、中医院门诊部和住院部、防疫站疾控楼和全县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进行了翻建,使全县卫生基础设施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引进和购置了大量医疗诊断治疗设备,为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配备了B超、X光、心电图机等新三件,有效地改善了农村医疗诊断条件和诊疗质量,促进了传染病防治工作质量的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
近年来,我县在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还不够广泛、深入,基层群众认识了解不够。
(二)农村预防保健工作人员待遇太低,队伍不稳定,基层预防保健工作质量不高。
(三)目前传染病防治工作仍以行政管理为主要手段,依法管理的大气候没有真正形成,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引导和政府行政支持。
(四)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有待进一步规范;村医疗站和个体诊所传染病报告制度落实较差,且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