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体制论文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金融体制论文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金融体制论文

金融体制论文范文1

近年来,我国科技事业蒸蒸日上,特别是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和深入实施,是我国科技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一大批重要成果涌现出来,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科技竞争力不断增强。但是,政策、资金以及市场环境等方面的不完善也给企业自主创新带来严峻的挑战,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自主创新的推进。特别是企业创新资金的不足以及科技创新风险的存在企业的科技创新很难在市场上进行成功的融资。因此,从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两个方面探讨企业自主创新的现状和建议是非常必要的。

一、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分析

(一)税收激励政策现状

近些年来,为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扶持政策,鼓励企业科技创新。这些税收扶持政策对于推动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从总体上看,税收政策对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足够能量的激励机制。主要表现在:

1.对研发环节给与支持的税收激励政策只占很小的比例。税收激励只是对已经形成科技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已经享有科研成果的技术性收入实施优惠,而对技术落后继续进行技术更新的企业以及正在进行科技开发的活动缺少鼓励措施,使企业只关心科技成果的应用而不注重对科技开发的投入,不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3.税收政策的制度性缺陷,抵消了政策优惠的力度。生产型增值税对高科技企业发展的抑制作用;企业所得税内外有别导致内资企业税负偏重,严重制约企业的积累和发展能力,是长期存在的制度性因素。总体而言,税收政策产生的效应,制度性缺陷的抑制力更强。

4.税收优惠政策并没有根据各个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和税收优惠形式的特点形成科学的激励机制。由于忽视了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一个税种少征,往往另一个税种多征,形成各税种之间政策效力相互抵消。

5.对于高科技人员的优惠措施较少。我国现行税收政策中对高科技人才的收入并没有明确的个人所得税优惠。这些问题的存在既不利于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人才的积极性,又降低了高科技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使大量人才外流。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建议

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政府宏观调控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和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税收是建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财力基础,而且运用税收政策还可以激励企业逐渐成为国家创新体系的主力军,有利于创新成果的转化。因此,必须创造更适合的税收扶持与激励政策,来适应目前科技进步,尤其是自主创新以及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要求。

1.制定上下游产业链协调的税收政策.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企业自主创新的重点应该放在自主创新和引进技术再创新的环节上,因而我国针对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该由偏重产业链的下游向产业链的上游转移,即从生产销售环节想开发研究环节转移,确立企业的研究开发环节为税收激励的重点。

2.建立起对所有企业适用的具有普惠制的创新激励机制。现行的许多优惠政策仍然存在诸多限制,只有部分企业可以享有优惠政策,而自主创新不是局限在部分企业,而是所有企业。因此,应当取消现行优惠政策中不合理、不公平的限制性条件,使特惠制变为普惠制。

3.改革增值税,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加速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扩大增值税改革的试点范围,实行地区与行业相结合的办法。扩大增值税增值范围,实行全面征收。适当扩大高科技行业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范围。对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实行零税率,做到彻底退税,使其以不含税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强其竞争力。

4.加大对科技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高新技术企业的筹资渠道。我国现行税法几乎没有针对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企业发展中缺乏必要的人才激励机制。强化对高科技人才的优惠主要体现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提高高科技人才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对高科技人员在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方面的收入减征,特殊成绩获得的各类奖励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5.完善税收制度,形成制度性的税收激励。建立起临时性与制度相结合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并在税收制度的设计上从整体上考虑税种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各税种优惠形式的特点,各有侧重,从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共同发挥作用。

6.增加对科技环境保护的政策倾斜。针对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等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创新活动,税收应给予特别优惠,这种优惠政策能加强我国的政策导向,有利于我国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推动我国节约型、生态型社会的建设。

二、支持科技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研究

(一)金融支持政策现状

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已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如加大科技贷款的投入总量,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等,这些都对促进科技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金融产品较少,尚不能完全满足投融资主体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到了金融环境的制约与影响,许多自主创新企业面临发展困境,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也较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强。目前我国政府资金主要针对产业的支持,直接针对产业项目,计划经济比较浓厚而时常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则更多的采用间接平台,建立机制,营造环境,相比之下,后一中方式更容易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

2.目前我国的金融机构可以利用的投资工具形式单一,从而导致了金融机构在针对中小企业开展业务时,所承担的风险与可能的收益之间不对称的问题,结果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积极性。

3.风险共担机制。在努力实现双赢的同时风险共担也非常重要。目前我们只能实行全额的担保,这样的作用基本将金融机构的风险转嫁给担保机构,不利于发挥各方面的作用。

(二)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政策建议

发达和完善的金融业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强大的资本市场将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完善企业创新的金融机制,将金融服务重点转向自主创新,加大金融系统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促进自主创新更好更快的发展,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加强和完善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完善鼓励企业创新的信贷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一方面,要整合政府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政策调节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加强政府资金与金融资金的相互配合,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

2.政策型银行要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

3.通过改善金融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服务。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政府可以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对自主创新企业提供差别化、标准化的金融支持。

4.加快中小企业板建设,设置中小板“绿色通道”一是加快发展对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尽快恢复中小企业板的融资功能,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中小企业发展上市设立“绿色通道”,降低门槛,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减少费用。二是强化中小企业板监管措施。三是推动中小企业板制度创新。推进上市准入制度创新,建立适应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推进全流通经济制下的交易与监管制度创新。四是加大中小企业上市资源的培养力度。

5.积极推进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要努力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等,既可以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企业创新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企业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

金融体制论文范文2

关键词:金融监管新的理念对策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逐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的改革成为目前的热点之一。但是由于受到过去计划经济的影响,我们对金融监管体制的认识还存在着很多误区,这严重地影响了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因此,我们必须紧跟国际金融监管理念新的演变趋势,并引进新的金融监管理念,以保证改革持续推进。

国际金融监管理念新的演变趋势

1金融监管更强调市场力量

从国际范围来看,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市场机制与政府监管之间的关系实际上被理解成一种平行替代关系,金融监管力量的强化也就意味着市场机制力量的弱化,从而形成金融监管对金融市场压制性特征。随着全球市场化趋势的发展,金融监管不再是替代市场,而是强化金融机构微观基础的手段,金融监管并不是在某些范围内取代市场机制,而是从特有的角度介入金融运行,促进金融体系稳定高效的运行。重视市场机制的理念在即将在全球金融界正式实施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例如,新资本协议提供了可供金融机构选择的难度不同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那些选择难度更大的风险管理体系的金融机构,其所需配置的资本金要少,从而在金融市场的竞争中更为主动,这种监管理念较之1988年巴塞尔协议所采用的单一的8%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显然是更好地协调了金融机构的经营目标和监管机构的监管目标。另外,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不仅强调监管机构的外部监管约束,还补充强调了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以及通过信息披露引入市场约束,有效的信息披露是加强市场约束的必要条件。各国的金融监管当局越来越强调市场约束对保证金融体系安全的重要作用。美联储认为:未来监管者不得不更多的依靠市场纪律─—通过有效的公开信息披露─—来更多地分担监管任,减少对政府监管的需要。

2金融监管更鼓励金融创新

对待金融创新,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监管机构也经历了一个从严格抑制到积极鼓励的过程。实际上,在那些具有浓厚行政管制色彩的监管环境下,不少金融创新可能都是以绕开行政法规审批规定等为最初目的,但是,这并不能构成监管者消灭这些创新的理由,而应当成为改进监管方式的推动力,因为这些来自金融机构的创新,往往反映了市场的金融服务者的新需求,往往反映了金融体系发展的新趋势。例如,通过绕过税收法规等产生的金融创新,可能本身就反映了经济体系存在的一些问题,税收部门据此可以改进税收体系加强管理,这就是一个良性的互动过程。为了促进这一良性的金融创新互动过程,保持一套清晰透明公开的金融创新监管规则和程序最为关键,减少金融创新过程中的人为干预和随意性也最为重要,这样才会给金融创新主体一个清晰的创新预期和稳定的创新环境。

3金融监管更强调成本收益分析

金融监管在过去计划经济条件下,往往只注重监管的收益而忽视成本,使监管决策建立在非科学的基础上。金融监管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金融监管机构日常运行的行政成本和金融机构为了满足各种监管要求所产生的成本;另外还包括间接成本——金融监管对国民经济体系运行带来的效率的损失,如过度的管制抑制了竞争,使优胜劣汰的机制得不到实现,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而带来的效率的损失。监管的收益主要包括金融体系安全稳定有效的运行和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公众的信心。科学的监管措施应对监管的收益和成本进行权衡考虑,只有监管的预期净收益达到最大时,才是理想的监管强度。因此,监管并不是越严越好。英国的《金融服务与市场法》要求金融服务局在推出任何监管法规和指南时必须同时公布对它的成本收益分析,证明该项措施的收益大于成本。

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第一,在金融市场进一步开放形势下,外资金融机构大量进入,我国金融机构如何来应对国际金融机构的挑战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课题。众所周知,在影响金融机构经营的众多因素中,金融监管体制是最为关键性的因素之一。从全球金融市场竞争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往往也是金融监管效率的竞争。因此,如何提升我国金融机构的竞争力也同时是我国金融监管体制面临的挑战之一。

第二,外资银行将在我国经营那些我国较少开展的新型金融业务,如金融租赁、投资组合、保险中介及金融衍生产品;国内金融机构出于市场压力,也将加快金融创新。金融监管体制如何在监管与创新之间进行权衡是一个崭新的课题。

第三,随着我国金融服务领域不断开放,各类金融机构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速度和范围,金融衍生产品的大量使用,也加大了金融风险。如何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保持我国金融的平稳健康发展,是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对策

第一,在当前的金融监管中应当引入重视市场机制的理念。如何确保市场机制得到有效运行,除了法律和制度上的要求外,在这里强调两点:首先,制定监管目标必须和金融机构的商业目标保持一致和协调。仅仅根据监管目标,而不考虑金融机构的利益和发展的监管,必然迫使商业银行为付出巨大的监管服从成本,散失开拓新市场的赢利机会,而且往往会产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其次,监管措施必须保证市场机制运行的效率,促进优胜劣汰。从整个金融组织体系的发展来看,重视市场机制的监管应当是从整体上促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发展,抑制了管理水平底下的金融机构的发展。

第二,金融监管要改变目前过度的抑制金融创新的状况。目前我国存在着严厉的行政审批和行政管制抑制金融创新的状况。在目前的商业银行法中,就存在着许多直接干涉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和自主创新的条款。例如,《商业银行法》第七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时收回贷款。”但是从商业银行的实际运作来看,是否提供担保,完全取决于商业银行的风险决策。对金融创新采用管制堵塞的办法最终是行不通的,创新是时时会发生的,这一点甚至不以监管部门的规定而有所改变。只要市场有需求,存在赢利空间,创新产品就一定会被供给出来。那些不理性的禁止,只能改变创新主体的成本,而不能取消创新本身,所以堵塞不能解决问题。只能用疏导的办法,理解创新,理清创新线索,促使监管目标和创新目标一致。

第三,要建立金融监管的成本收益的问责机制。在我国行政管制色彩比较浓厚的监管体制下,金融监管行为具有较大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往往为了追求监管的收益而执行过严的监管措施,这不仅会带来过大的金融监管成本,还会抑制金融创新和市场竞争。因此,我国金融监管机构必

须尽快对监管措施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监管预期收益大于成本的监管措施才能够实施,同时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科技力量的推动、管制的放松,金融机构之间竞争的空间拓展至全球并日趋激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的背后,同时也是各国金融监管体制和理念的竞争。因此,摈弃过时的监管方式,引进新的金融监管理念刻不容缓。

参考资料:

[1]巴曙松:巴塞尔新资本协议[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金融体制论文范文3

关键词:金融体系;资本市场;股权分置改革;商业银行

一、金融体系的功能与中国金融改革的战略模式

中国金融改革应该朝着什么方向走?中国的金融体系、金融模式应该是怎么样的?这些重要的问题都需要认真研究。如果我们的改革事先没有一个模式的勾画,那么改革的方向将会不清晰,政策也会出现摇摆。我们现在有责任也有能力研究中国金融改革应当追求的战略目标。中国的金融改革自198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的职能之后开始进行了20多年,这20多年的经验使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达到我们追求的战略目标。在这20多年改革中,对于金融体系改革的目标,有多种表述,比如教科书上说,金融体系应当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发展。但问题是,这样一种模式是不是中国金融改革未来的目标?我们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做一些修改,甚至是重大的修改。

金融体系的分类标准非常多,有一种分类得到全球金融学家的认可,即从功能的角度分类。我们把金融体系分成两大类,一类是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另一类是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我国现在的金融体系是以商业银行为主导的。今天传统的商业银行虽然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未发生质的变化。我国当前的这种金融体系能不能持续存在下去?能不能保证中国金融的安全而有效率?能不能使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下去?能不能使居民、投资者以及市场主体享受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好处?我国当前的这个金融体系恐怕难以实现这些功能。

金融功能决定金融体系。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中,金融功能分为两大类:一是提供支付清算。贸易活动发达之后,支付清算非常重要,一个发达的金融体系必须提供支付清算的功能以提高全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实质上,商业银行形成之后这个功能已经具备了。传统金融体系的第二功能是媒介资源配置,这是因为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风险无法分散等原因,所以市场需要一个中介来完成从储蓄到投资的转化。早期金融体系受技术的限制,只能在一个狭窄的地域发展,工业社会后原来的金融制度满足不了要求,所以现代股份制银行开始出现。上述两个功能是金融体系必须具备的。今天,金融功能升级了,上述两个功能仍然存在,但它们不是最核心的功能。最核心的功能应当是成长性最好的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功能。经济发展到今天,经济活动不但要具有支付清算及资源配置的简单媒介功能,而且更需要分散风险、对冲风险、管理风险的功能,以使整个经济体系能够安全运转。这是现代金融体系必须具有的一个新功能。第二个新功能是将经济增长的财富通过金融体系表达出来。只有经过证券化处理的金融市场才有可能与整个经济增长保持动态的联动关系。

简言之,金融体系必须增加分散风险与管理财富这两个新功能,但目前我国的金融体系不具备这两种功能,因为我们的资本市场非常微弱,因此,我们所要选择的一个战略目标是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即建立以充分发达的资本市场为基础的现代金融体系。

二、商业银行面临的挑战与未来金融体系三元素

自2004年起,中国的商业银行真正进入市场化改革。在此之前的20年中,整个中国金融体系改革具有自我

循环的特征,找不到一个正确的方向。显然,商业银行改革的目标应当是建立在资本市场平台上的,离开这个平台,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不会成功。从2005年起,建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相继在境外上市。引进战略投资者是必须的,同时,商业银行需要一个很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商业银行改制以资本市场为平台,它的股权通过证券化的处理与资本市场相对接,进而成为资本市场一个重要的投资产品。

商业银行的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资本市场与商业银行之问存在着挑战、竞争、合作的关系。就挑战而言,财务状况良好的公司可以发行短期融资债券,这对传统的银行的资产结构会产生直接的挑战。从发行者来看,短期融资券的融资成本很低,与贷款相比利息下降了1%~2%。

如果一公司发行30亿元短债,那么就会节省3000~6000万元的财务成本,而且这种产品还是投资者喜欢的,因为会有3.5%~3.9%的利息收入。货币市场很多资金就会进行这种投资。老百姓在银行存款,一年期的利率是2.25%,还要交税。但进行这种投资不用交税,并且利率比较高。这实际上会对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带来全面的挑战。

商业银行还面临另一个更严重的挑战是公司债券市场。短期融资券是一年期以内的,公司债券是一年期以上的。它对商业银行传统的主体业务会产生正面的冲击。按照1983年企业债券发行有关条例,企业债券的发行当时是由现在的国务院发改委来审批的,所以在中国,发行公司债需要很高级别的领导来审批,比发行股票难得多。从目前看,政府主要是让国有大型企业发行公司债,这显然是极其落后的管理办法,它严重地阻碍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中国资本市场不仅仅是一个股票市场,它还必须拥有一个庞大的、有厚度的债券市场,这个债券市场主要品种应是公司债券。没有一个公司债市场,中国的资本市场就是残缺不全的,它就无法进行企业内部的资本结构调整,也很难使资本结构达到最优。所以公司债市场一旦放开,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带来的挑战就更加巨大。如果所有优质的企业都能够发行公司债,5年就能达到5万亿元的规模。5万亿元公司债加1万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就将“穷途末路”了,没有客户了,没有利润来源了。对于投资者来说,商业银行从中问拿走的那部分利差太多,投资成本太高,所以投资者更愿意供需双方直接见面,把商业银行截留的利差交给投资者。

可是我们现在还没能做到这些,其中有很多理由。有人说,股票市场发展了15年,问题层出不穷,如果再把公司债市场发展起来,问题将会更多,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在一个充分发展的资本市场,风险控制的主体是投资者,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提供信息披露的标准,制定提供虚假信息披露的惩罚机制,而不是由政府来具体过滤市场风险,谁来过滤风险呢?谁把真正的信息给投资者呢?不是政府,而是专业性中介机构。政府的出发点很好,致力于使投资者、老百姓不受损失,所以基本对每家上市公司都要进行审查,但实际上,这不是政府的职能。应该把过滤虚假信息的功能交给专业化的中介机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我们的很多事情还没有做到位,社会中介也缺乏应有的诚信。我们很多中介的理念是为客户服务,实质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介的天职是为社会服务,为投资者服务,代表全体的投资者,审查投资对象的信息是否真实。如果是虚假的,中介就要提示。而我国的中介机构往往参与作假,把一个明明能看出来的虚假,通过专业技术做成很难看出来的虚假。所以,如何发展客观、公正、尽责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等显得非常重要。没有合格的资信评估机构,公司债市场就不可能发展起来。因为公司债市场的价格与信用高度相关。公司和公司之间的资产价格和筹资成本应有根本差别。

商业银行的确能够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一个没有商业银行体系支持的资本市场一定是弱小的。

其弱小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缺乏有效的、源源不断的资金来源。这并不是说要商业银行通过提供信贷资金进入股市,而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转型,把原来储蓄客户变成代客理财的客户,进行业务结构的调整。中国商业银行有很好的信用,并且愿意通过其信用帮助顾客理财。通过这样的过程可以发现,商业银行的结构正在发生变化。虽然瓶子还是那个瓶子,但是里边已经不是醋了,而是酒了,你不能再说它是一个醋瓶子。同样的道理,虽然名称可以是商业银行,但业务结构已经发生了改变,它做的事情已经不是原来的商业银行传统的业务了,其业务结构已经发生很大变化了。未来的商业银行将成为社会的资产管理公司,在锁定风险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投资者的收益。金融服务是分等级的,资产管理是金融服务链条中最高端的服务。未来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提供的最主要的服务应该是资产管理。到那时,我们的市场有足够的宽度和足够的厚度,市场上有大量的金融资产可供组合,它可以有效地为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服务。

我有一个极端的想法,未来的金融体系大致有三个元素:第一个元素是又宽又厚又大的资本市场,或许还包括货币市场,这是一个巨大的资产市场或资产池,任何人都可以到这个市场进行资产组合。进行组合就需要资产管理公司,所以,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是现代金融体系中第二个元素。第三个元素是保险市场。其实,从严格意义上讲,保险不属于金融,只不过在中国这样比较落后的阶段把它归到了金融体系中。有人认为,还需要有中央银行来发行货币,我甚至认为,未来货币不见得由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实质上是一种可交易的信用。从这个角度讲,一个大企业,只要发行了可交易的信用,就可以视为货币了。未来的金融业可能就是这样的框架。

如果金融体系朝这个方向发展,那么金融就是安全的了。虽然市场每天在波动,但它是一个有弹性的市场。中国需要一个有弹性的金融体系,而不是一个脆弱的金融体系。有弹性的金融体系虽然由于资产负债的证券化,而使市场每天都在波动,但其貌似风险,实质安全,因为它在波动中释放风险。金融不能消灭风险,但是可以通过科学的市场结构的安排来分散风险、降低风险。金融是永远与风险联系在一起的,任何人只要从事金融就不可能没有风险,只不过风险大小不同而已。风险大,其收益预期就大;风险小,其收益预期就小。我们永远不可能有收益很高但风险很低的产品,也不可能有收益很低但风险很高的产品。如果有,就说明制度设计出了问题。所以我们不要害怕市场波动。很多投资人不愿投资股票,依我看,股票是目前最好的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因为股票的收益明显高于债券。可是在中国,我的这个理论有时得不到验证。我认为,我的理论逻辑没有错,可现实不是这样的。所以我现在思考的是,到底应该修正我的理论,还是改革现实。

三、中国发展资本市场必须翻越的三座大山与股权分置改革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没有一个发达的资本市场,金融体系会出现很多问题。资本市场要发挥功能,必须要有规范的制度安排。中国的资本市场难以发挥基本功能,可能受到一系列因素的影响,有制度层面的,有文化层面的,有政策层面的,等等。

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必须翻过三座大山。第一座大山是我们的文化。我们有着优良的文化传统,但是我们的信用文化严重缺失了,甚至到处存在作假。在这种文化下,资本市场的发展是很困难的。因为没信誉,从而不可能建立起发达的委托-制度。没有发达的委托-制度,资本市场是发展不起来的。另外,我们有点钱就存进银行,因为社会保障制度没有有效地建立起来。当然我不相信“文化决定论”。我确信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文化会逐渐发展起来。第二座大山是我们的法律制度。法律制度对资本市场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我国法律体系属大陆法系,一般而论,大陆法系更强调公权力,对市场发展有一定的影响。不过,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我们法律制度的架构虽然还是大陆法系,但在微观之处也在逐渐吸收英美法系的某些内容,这将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第三座大山就是我们强大的商业银行。我国资本市场只是一只小猫,旁边站着却是商业银行这只老虎。资本市场受到了强大的商业银行的压抑。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股权分置改革。我本人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个推动者。实际上,从20世纪90年代,我们就开始研究中国的股票市场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后来,我们终于发现存在缺陷的制度设计,即股权分置。从理论上说,股份公司的股东是有共同的利益取向的,是平等的,都是按自己的股份取得权利。但是股权分置却把股东之间的利益取向变成股东之间的利益对抗。在这种制度下,大股东的利益来源于对中小股东、对流通股股东的利益剥夺。在股权分置的条件下,大股东有巨大的收益却没有相应的风险,而中小股东有巨大的风险却只有较小的收益,违背了收益与风险匹配性原则,从而使上市公司以及整个资本市场失去了发展的动力。这就是我们要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原因。

金融体制论文范文4

在我国金融业日益开放,金融国际一体化的背景下,高等院校作为金融人才的培养机构,必须满足现代金融发展的要求,在金融本科生的培养过程中需要及时更新观念,不断推陈出新,才能培养出能够适应国际竞争的复合型金融人才队伍。而更新观念,推陈出新,首当其冲的就是专业培养计划的调整。金融学专业的培养目的是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具备宽厚扎实的经济与金融理论基础和金融实务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有较高外语和计算机运用水平,能在工商企业、银行、证券、投资、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从事金融工作,或在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从事金融教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金融人才。因此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理论的日新月异,各项金融业务的蓬勃兴起,我校金融学专业的培养计划一直处于不断的改进之中。特别是新开设的风险管理课程就是改进了原有培养计划,对近年来越演越烈的金融风险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有助于学生加强金融风险意识,有利于走上社会后对本职工作的进一步了解。

2从教材选择方面提升金融学专业教学质量

提升金融学专业教学质量,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金融专门人才,课堂教学是一个极其重要的环节,而教材就是这一环节的起始。目前在选择专业教材方面,任课的专业教师是教材第一选用人,因此在教材的选用过程中,任课专业教师在选择版本方面主观性比较大。一旦更换教师后,面临是否淘汰原定教材、是否另选版本等问题,选择余地较小。致使选用教材及版本的变动较小。有部分经典教材又没有后续版本,跟不上金融业发展要求的情况也有发生。因此,从教材选择这一环节就应当体现出求新,求发展的观点,不能贪图备课方便,不想更换新、优教材。这方面可通过如下建议来推进:

①引进多家出版社,通过出版社介绍对口书籍,申领样书以备使用,这样可以促使教师更好地吸收本领域新知识、新技术,同时为更好的选择教材提供途径。教材的使用,是教学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对于国内的教材,要进行优化整合,提高本土教材的水平,同时,金融学领域,要不断引进国外优秀的教材,在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实行纯英文原版教材,拓展学生的国际化视野。

②鼓励教师编纂教材,对自己的专业、自己讲授的内容更加清晰,同时自编教材也有助于教师后期发展。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授课经验,按照自己的思路,讲课笔记,并结合学生的实际学习效果,编写内部自己使用的教材。

3从教师反馈提升金融学专业教学质量

在教育和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两方面都是主体。就教学含义的实质而言,教师教和学生学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是教与学的辩证统一。教师怎样教,学生如何学,这个教与学之间的辨证关系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可以说,没有不好的学生,只有不好的教育。所以,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关键核心就是“人”,需要以人为本。目前高校教学反馈主要强调的是学生的反馈,但是教师自身作为教学环节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教师本身对于教学的反馈途径较少。这主要体现在:

①教师对于学生学习情况的了解较少,只能通过课堂教学以及课后的答疑和作业环节了解学生学习情况。但是,在现实教学中,课堂上有反应、课后会参与答疑和讨论的只是部分学生,教师对其他学生了解较少。甚至只能通过导员来间接接触,直接交流情况较为少见。

②教师对于学生反馈情况了解不及时,学生的教学反馈意见通过层层环节才能转到任课教师手中,时效性较差。对此,可充分利用多媒体技术、网上教育以及最新兴起的“微课”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改进金融学专业的教学方法与手段,使教师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一致,从而切实地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4从实验教学提升金融学专业教学质量

从高校金融学专业教育教学的角度来讲,应该联系到金融业行业背景,密切关注金融业改革动态和各种发展变化,不断推进金融教育与社会实践的紧密结合。为此,金融学专业在实验教学上加大了力度,并将进一步改进实验教学:

①建立金融实验室,购入了丰富的金融数据库资源,与强大的硬件资源一起,为学生实验环节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金融专业相关软件的运用,极大的丰富了同学们对金融专业各个领域的知识,并锻炼了他们的专业技能。金融学专业与实际金融资本市场密切相关,在金融实验室中,通过先进的硬件资源,及时准确的传输资本市场的实时动态数据,学生们可以充分利用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模拟操作,增强了他们的证券分析能力。每年的模拟炒股大赛,不但吸引本专业同学,还吸引外专业乃至其他学校同学参加。保险软件引入多项真实案例,丰富同学们的保险知识,并锻炼他们开发险种的能力。理财软件使得同学们能够分析个人理财情况,并出具相关理财报告。

②加强了课堂教学中的实验环节,在多门课程中,新增了实验环节,使得同学们了解了课堂内容如何实际应用,并亲自动手操作,有助于理解教学内容,并促使同学们课下进一步学习,并应用所学知识进行实践。实验环节,不仅可以更好的帮助学生理解和消化学到的理论知识,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原始创造力,金融学对学生的理性思考和逻辑能力的要求非常高,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通过相关实验,可以很好的锻炼和提高学生的推演逻辑能力,并且激发学生继续深入探究的兴趣。

③在四周的教学实践环节,用整块的时间对同学进行某方面的实际操作训练,实训环节虽然不可能完全是真实的,但为了突出与现实接轨的特色,保证了综合业务实训的模拟仿真性好、实用性强。实训的内容与做法尽可能的贴近实际和现实情况,设置了“真实”的岗位和流程,设计严格执行“真实”的制度、规范、条例的方法,准备各类“真实性”的软件、数据、资料、合同、点钞纸等等。通过设计灵活的场景和要求,由学生自主的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地去完成训练任务。

5结论

金融体制论文范文5

一、现行会计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

1、应计贷款和非应计贷款分类的差异性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贷款本金或利息在逾期90天没有收回的贷款应作非应计贷款核算,其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计利息予以冲销。但由于该制度未对计息期间做强制性规定,可能会导致同样的贷款由于计息期间的不同,银行披露的会计信息存在差异,从而削弱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如甲、乙两银行同时在1月1日向丙企业发放贷款,甲银行采用月度计息,乙银行采用季度计息,倘若丙企业在1月31日不能支付利息,那么,在4月末该笔贷款在甲银行业已归入非应计贷款核算,但该笔贷款在乙银行仍然处于正常的应计贷款科目核算,虽然该笔贷款在两行状况并无差异:均不能支付利息且呈连续状态。从而导致银行在会计信息披露的差异性,不能正常反映自身的经营状况。

2、措辞不严谨导致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

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债券投资的利息,应当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可见短期债券投资利息按照收付实现制核算。同时该制度又规定: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这样,减值准备的计提确认的权责发生制与短期债券投资利息确认的现金收付实现制形成了制度反差,在同一制度中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确认标准导致了会计处理的无所适从。例如银行在3月投资A债券30万元,4月A企业宣布支付利息3万元,并于5月收到,此时A债券的账面价值为27万元,倘若6月末A债券的市场公允价值为28万元,那么此时银行对A债券价值的核算则陷入两难局面:会计报表列示27万元则不合会计制度的规定;若列示28万元则不合谨慎性原则。其实我们只要将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改为“金融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账面价值和市价孰低计量”则可以很好的解决短期债券的期末计价问题。

3、债券收入的归类问题

按照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债券投资同发放贷款一样是商业银行的重要业务之一,同时从商业银行资金的运用情况来看,不外是发放贷款和投资两种,因此,银行业债券投资收益采用同一般企业的列示方法(投资收益归属于营业外收入)则有不妥:一则商业银行运用资金一般为信贷投放和债券投资,债券投资的收益占收入多为20%以上,将其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容易让人误解为我国银行业主业不突出;二则银行业的利息支出为最重要的营业成本,其间有相当部分为债券资金的占用成本,如果将债券收益列示为营业外收入则容易导致收入与成本不配比,不利于进行损益分析。因此我们可以通过修改会计报表的格式来解决债券收入的问题:在利润表中将投资收益上移至利息收入后面,同时将营业利润的公式修改为:营业利润=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其它业务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其它业务支出。

4、资产减值导致的利润调节问题

由于现行金融会计制度明确规定:当期应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如果高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照其差额补提减值准备;如果低于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按其差额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同时,我国证券法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则退市处理,由此导致了不少上市银行利用资产减值作为利润的调节杠杆,通过“计提”和“转回”的账面游戏,误导投资者的选择。在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通过明确规定“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年度不得转回”来避免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利润,但这未免有矫枉过正之嫌,规定减值准备不得转回则不符合资产自身的定义,其实我们通过严格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条件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的条件则可以使利用减值准备来调整利润的情况得以改观。

5、短期债券投资收益的入账时间问题

对于非金融企业来说,由于短期投资一般金额较小,流动性较强,投资收益于实际收到时确认无可厚非。但对于银行业来说,为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收益性,其拥有的短期债券投资较多,如果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投资收益则不太符合实际:一来银行业持有的短期债券多为国债或金融债券,违约风险较小,且利率多为固定,适宜按期计提收益;二来短期债券投资所承担的存款利息支出多为按期计提,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则明显收入成本不配比;三来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收付实现制容易造成银行业利润的期间波动起伏太大,不符合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因此,我们根据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性”原则和银行业“稳健经营”的原则,可以对短期债券投资收益采用按期计提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确认。

6、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条件不明确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金融企业改变投资目的,将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投资,应按短期的成本与市价孰低结转,并按此确定的价值作为长期投资新的投资成本。拟处置的长期投资不调整至短期投资,待处置时按处置长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按照制度的理解:短期投资的划转的条件在于“改变投资目的”,而由于缺乏必要的现实标准,在实务操作中难以把握。而在现实中,由于短期投资在期末必须按照成本和市价孰低提取减值准备,相对来说长期投资计提准备的要件严格得多,因此,银行的财务部门会在短期投资市价持续下跌时完成短、长期投资的划转来规避短期跌价准备的计提,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7、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关注程度不够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现代金融发展的产物,种类繁多,结构复杂,会计处理难度较大,同时具有收益不确定性、高杠杆性、高风险性等特征,已经成为银行业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规避工具。但在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只是简单在第一百四十条提及“对于外汇交易合约、利率期货、远期汇率合约、货币和利率套期、货币和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应说明其计价方法”,并未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价和披露做出统一的规定,因此,国内银行一般将其作为会计报表的附注作一般性披露,难以客观的确认银行业的风险。

8、与税收制度的衔接问题

2001版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遵循会计的稳健性原则规范了银行业对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但现行的税收制度仍然按照“期末贷款的1%差额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在计算所得税中扣除,对实际计提超过1%的部分调增应纳所得税额”,由此导致不少金融企业出于利润考核的考虑对金融会计制度执行不严。当然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国家税务部门对税前的“呆账准备金”抵扣额进行调整。但目前我们可以通过在金融会计制度中明确:对由于会计政策与税务规定不一致产生的所得税差异允许单列科目“递延所得税”处理,同时将该科目归属于利润分配项下做增项理,以此来激励银行采用金融会计制度的规定。

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对策分析

2001年度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基本适应了当时银行业发展的需要,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中国银行业在加入WTO时关于银行业开放承诺的逐步兑现,现行会计制度的不足之处便显示了出来:外资银行的加入带来的国际会计准则接轨问题;衍生工具的计量问题等等。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进一步在理论和制度上予以完善,做到与时俱进适合银行业发展的需要:

1、减少金融企业的选择权,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相关性

其实,早在二十世纪末,在美国的会计理论界就展开过“会计艺术论”和“会计制度论”的争论,前者认为应当给予会计人员更多的会计判断权和选择权以促进会计学理论的发展;后者认为应当减少会计人员的判断权和选择权以维护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2001年的“安然会计造假”事件让这次争论划上了句号:美国国会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现行的公司和会计法律进行了多处重大修改,以减少会计人员的价值判断来强化了当局的监管。而我国近年来上市公司年报的不断调整和不断出现的会计差错也从侧面映射出会计判断和会计政策选择权过多会削弱会计信息的质量。美国会计学界的价值形态的变化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2、注重银行体系的特殊性,如实反映金融企业的财务情况

与一般工商企业比较,金融企业的行业有着自身的特性,如果单纯地按照一般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套用在银行上,则容易令人误解银行体系的财务状况,尤其在涉及到主营业务上。例如对投资收益按照一般工商企业属于非主营业务,归属于营业外收入是正常的;但投资收益原本就是银行的主营业务之一,倘若套用一般企业的归属方式则会影响外界对银行的公允评价。同样,在对短期投资收益的确认上也有必要考虑银行的特殊情况。

3、完善会计制度、准则建设,适应银行业发展状况的需要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用日新月异来形容并不为过,尤其是在外资银行加大对中国市场的关注程度后更加带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不断创新,同时,由于立法的滞后性,导致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计量和披露的关注程度不够,而金融衍生工具大多只是一种合约,它只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实际的交易事项可能尚未发生,从而与历史成本计量原则不符,因此在资产负债表内不能够具体量化,企业多在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中提及,进而掩饰了银行业的潜在风险,难以为投资者提供全面的财务信息。因此,银行业的发展对会计制度的同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目前情况下,可以通过根据新出现的情况进行新准则的制定来予以补充。

4、明确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强化职业判断水平

金融体制论文范文6

[关键词]支付结算系统;金融服务;技术创新

作者简介:何光辉,女,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副教授,上海 200433

杨咸月,男,上海社科院部门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上海 200020

责任编辑:单丽莎 收稿日期:2006.10.24近来,我国ATM跨行查询收费、中国工商银行网银客户资金被盗等支付结算方面的问题在社会各界引起轩然大波。事实上,在国外,类似支付结算系统的相关问题一直是理论研究的热点。支付结算系统包括消费者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和跨国间资金流结算系统等,是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的一种金融安排,成为金融市场资金流的“管道”。世界各国支付结算系统尽管类型多样且差异较大,但都直接关系到本国金融业乃至社会经济发展的效率与稳定,因而一直以来,国外学者对此给予了高度关注,从微观、宏观的不同角度对支付结算系统进行研究。本文考察了这些领域问题的最新研究进展,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相关问题的现状进行思考。

一、消费者支付系统

消费者支付系统是构成支付结算系统的一个主体部分。与之发展有关的研究问题主要包括:银行在共用支付系统和自身内部系统的技术创新方面的激励;支付技术进步对银行成本的影响;中央银行提供支付服务如何收费;信用卡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作用和新筛选技术可能产生的影响。

(一)支付系统技术创新的激励

为什么支付系统的技术应用和扩散似乎落后于其它许多领域(如手机、互联网等),而且在不同的国家表现不同?Milne[1](1613-1630)提出了这样一个疑问。银行支付属于信息服务,在手机和互联网等连接几乎是实时的环境中,清算一张支票在英国仍然要花三天或三天以上的时间,在美国需要两天或更长的时间;但在北欧等小国则只需要一天。认识和解决这一问题的经济意义十分重大,因为支付服务是资源密集型业务,成本巨大。根据Humphrey 等人[2](17-39)的估计,美国的支付服务活动成本约占GNP的3%。APAC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做过的一项调查同样显示,英国银行业提供支付服务的总成本占GNP的比例也在3%左右;在北欧等小国成本要低些。根据Gresvik和Owre的测算,2001年挪威银行业提供支付的成本达到59亿挪威克郎,约占当年挪威GDP的0.4%。

支付系统技术特别是电子支付技术的创新发展将有助于支付成本的迅速下降,然而该领域的技术进步为什么会出现滞后现象?Milne提出理论模型对此进行了解释。银行投资于支付服务项目时存在不同的激励。共用支付服务网络存在外部性,其费用要由系统中所有银行分担,因此,在对该类网络增加投资时必须系统中的所有或多数银行进行合作。而另一方面,为了充分利用支付帐户的外部性,银行具有致力于自身内部网络投资开发的强烈动机。当选择是否对共用网络进行投资时,银行自然要考虑能从中得到多大利益,答案自然是“不多”。这一理论模型的另一个贡献是它解释了各国间的支付系统网络效率存在差异的原因,比如英国的系统要比北欧国家慢得多。而根据经典的微观经济理论,与银行体系度高集中的小国(像北欧国家)相比,技术创新在具有竞争性银行体系的大国应该发展的更快,但现实却与之正好相反。

(二)支付技术进步对银行业成本的影响

支付技术直接影响银行经营成本,其成本效率如何衡量?银行提供支付服务的技术含量越来越高,其趋势是:非现金支付取代现金支付;非现金支付中电子支付取代纸质支付。相应地,提供支付服务的渠道也发生变化。技术变化提高了银行服务效率,如电子支付成本仅为纸质支付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3](159-174)在欧洲,1987年到1999年间,人均非现金支付上升了82%,其中电子交易增加了84%;银行分支机构拥有的ATM机平均数量增加了3.25倍,与此同时,银行运营成本下降了24%。技术变化对银行业或其它产业的成本影响由于难以直接界定,常用的研究方法是用时间虚拟变量来进行估计,还有的是用成本中投入因素的比例变化来体现技术进步。因而大部分研究只是进行可能的推测,只有一些分析就特定银行服务有关的特定成本下降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4](141-176)[5](57-95)。Humphrey等[6](1631-1652)的研究则更进一步,主要贡献在于明确区分了技术变化的具体因素对银行成本产生的特定影响。为了衡量对总成本的影响,他们将技术变化归纳为:(1)从纸质支付到电子支付系统的变化;(2)从分支机构到ATM的变化;就这些技术变化带来的银行成本节约建立模型并应用欧洲12国的数据进行检验。他们发现技术进步对经济产生巨大影响,可节省320亿美元或相当于GDP 0.38%的费用,并由此推测:如果银行对所有支付均采用电子而非纸质方式进行处理,那么节省的费用可能高达GDP 的1%。为了进行更为细致的分析,Humphrey等将银行业成本与两种服务提供渠道(ATMs和分支行)以及4种支付处理方式(支票、纸质转帐、电子转帐、借记/贷记卡)联系起来,而不是利用传统的成本函数如资产负债表中的银行贷款和银行存款来测算成本。

(三)中央银行提供支付服务的费用衡量

中央银行通常为国内存款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如何合理收费?美国1980年货币控制法规定,美联储通过12家联邦储备银行向存款机构提供票据清算和电子资金划拨等支付服务,这些商业性机构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Barnes和Lopez[7](1687-1711)对美联储应该收取多少费用、使用什么方法确定费用最为合理进行了研究。一直以来,美联储确定支付服务费用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平均股权资本成本(COE),衡量COE的基本方法是将同类银行控股公司归为一组,应用诸如CAPM之类的方法进行计算。然而,正如Fama和French及其它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用 CAPM很难准确测度股权资本成本。尽管如此,CAPM在实践中仍然被广泛使用,美联储就一直在使用该方法。Barnes和Lopez详细地考察了在使用 CAPM时的各种不同选择中哪种方法对美联储来说最为适当。这些选择包括:哪些公开交易的银行控股公司应该被包括在同一组合中;哪些附加因素应该加入CAPM 模型中;应该选择哪种计量经济学方法以及该方法应该包括公司哪些特定因素。

(四)信用卡利率粘性下降趋势及其理论解释

注:6个月CD、3个月国债的利率为二级市场利率;图中阴影部分为经济衰退期。

资料来源:转引自Calem等:“Switching costs and adverse selection in the market for credit cards: New evidence”,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653-1685.[8](1653-1685)

信用卡市场上的利率现象一直困扰着经济学家:即使在具有数千竞争者、类似完全竞争的市场上,信用卡利率与其它金融工具利率相比似乎总是处于高位水平(见下图)。在美国,信用卡利率虽然与整个金融市场利率表现出的下降趋势一致,从1992年1季度末的18%稳步降至2004年4季度末的12.5%,但大大高于其它金融产品利率,从1991年起其变动趋势具有粘性,利差则与以前趋势一样呈反周期变动。对于信用卡利率粘性下降趋势有多种解释,包括逆向选择、搜寻成本和转换成本等假说。Ausubel(1991)[9](50-81)提出了逆向选择模型,认为低风险消费者总是低估未来信用卡借款额,因而对信用卡信贷利率的敏感度低于高风险的消费者,这样,发卡机构不会竞争性地降低利率,因为降低利率只会吸引更多的高风险客户。他认为这种敏感性的缺失导致发卡机构能够持续赚取超额利润,即使这个行业表面上看来是个充分竞争的行业。但这些观点没有得到完全认可。Berlin和 Mester发现消费者搜寻成本不足以解释信用卡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他们发现,即使在20世纪80年代搜寻成本被认为起重要作用的时期,信用卡利率分布与许多搜寻模型并不一致。Crook、[10]Kerr和Dunn运用1989年的消费者财务调查数据进行研究后并没有发现搜寻行为与信用卡余额之间存在相关性。

二、支付系统中的新技术应用

新技术在支付系统中应用需要考虑到两个重要问题:消费者是否愿意采用新的支付技术以及在增加其安全性的同时而不增加消费者负担。Bauer和Hein、[11](1713-1725)Roth和Richter[12](1727-1751)等一些学者对此进行了研究。

(一)支付系统中消费者采纳新技术的可能性

银行不同客户采用新技术以获得金融服务的速度为什么不同?这对银行来说是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因为在致力于将新技术如无线通信、网络等应用于金融服务时,应了解有多少客户将会采用新技术服务方式是其盈利的基础。为了研究这一问题,Bauer和Hein建立了一个理论模型,采纳新技术的可能性取决于消费者从新技术中获得的效用增加、技术成本和风险贴水。他们使用1998年的SCF数据对这一模型进行了检验。该项调查提供了哪些家庭使用网络银行、哪些家庭使用电话银行的数据,同时还包括银行帐户数和人口统计量等多种其它数据。最引人关注的方面是Bauer和Hein根据消费者对与风险行为有关的一连串主观问题的回答来确定每个消费者风险规避程度。Bauer和Hein的实证结果与模型的理论预测是一致的,他们发现消费者使用互联网帐户的概率与消费者所拥有较多的支票帐户数、较低的年龄、较高的收入和较高的网络操作熟练度显著相关。最有意义的是消费者自我评估的风险规避程度越高,采用新技术如网上银行的可能性越小。

(二)兼顾安全性和可用性的方案创新

ATM提供者和使用者经常被这样的问题所困扰,即犯罪分子以欺诈方式获得和使用个人识别码以及盗取信用卡背面磁条信息,且其手段越来越高明,如罪犯通过隐藏的照相机等获取个人在ATM上的密码等。Roth 和Richter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新方案。Roth和Richter的方案其别出心裁之处在于兼顾了安全性和可用性两个方面。Roth和Richter就其方案的安全性和可用性进行了广泛测试,其结果证明运行非常良好。他们发现该方案的键入时间虽然比现行方式稍长一点,但大大提高了安全性,因而有巨大的应用前景。

三、国际背景中的支付结算系统

(一)银行间货币市场的跨国支付结算流

在金融市场日益一体化的今天,跨国支付资金流动有什么规律?Rosati 和 Secola[13](1753-1782)用引力模型解释巨大的资金支付在欧洲国家之间的流动。引力模型已经广泛地应用于国际贸易研究文献中,用于测度国家大小和距离对贸易流向的影响。Portes和 Rey、Portes等的研究表明引力模型解释国际金融资产交易现象与国际贸易一样良好。Rosati 和 Secola用此模型考察了欧洲两个不同的银行间欧元大额支付系统,即由欧洲中央银行操作的TARGET系统与由欧洲银行业协会操作的非官方EURO1系统。TARGET是全额支付系统,目前包括15个国家RTGS(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和欧洲中央银行支付机制,联结欧盟内部大约3500个信贷机构(超过40000个分支和附属机构)。

Rosati 和 Secola分析了欧洲不同国家间资金支付流,检验了不同金融中心的影响以及一个国家的银行体系对其它国家流动性供给可能产生的依赖。作者将欧元区域内的流动性归为三个不同循环路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循环路径包括欧盟中的核心或最大的国家德国、法国和英国。第二个循环路径是向小国或中等国家提供流动性的主要国家。最后一个是存在地缘或文化联系的较小国家之间的流动性供给(如北欧循环路径和伊伯利亚循环路径)。除了考察资金支付如何在空间流动的引力模型外,Rosati 和 Secola还应用1999年到 2002年的日数据研究了决定支付流随时间而变化的因素。其目的在于区别资金支付流的经济决定因素和技术决定因素。

(二)证券结算系统的规模经济性

证券结算系统是否存在规模经济?不同种类、规模、地域间的结算系统潜在的成本节约是否存在差异?清算和结算成本是构成证券投资者的主要交易费用,因此清算和结算服务效率是完善证券市场功能的基础。提供清算结算服务的机构有三类:国内中央结算机构、国际中央结算机构和托管商。Lannoo和Levin通过对证券业的国际比较发现欧盟证券结算系统的操作成本高于美国。Giovannini Group对欧盟跨国清算和结算安排进行了全面评估。Schmiedel 等[14](1783-1806)则分析了股票、有息金融工具和金融衍生品等证券结算的规模经济性,提出了规模经济是否会导致出现一个或一些全球证券结算系统的问题。Schmiedel 等认为需要研究市场所在地工业结构的供给和需求。市场微观结构的许多文献已经研究了需求,而他们未对结算服务的供给问题进行考察。笔者将研究股票交易规模经济的方法应用于对结算系统的分析。

四、证券结算系统的危机扩散

证券结算系统出现重大故障特别是其主要参与方违约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正如911发生时那样,证券结算系统瘫痪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因此理解类似的崩溃所产生的动态影响非常重要[15](1807-1834)。然而很少有人对证券结算系统风险进行研究,学者们(Diamond和Dybvig,1983;Rochet和Tirole,1996;Allen和Gale,2000;Diamond和Rajan,2003)关注的是银行间市场风险扩散的问题。一家银行破产可能引起其它银行因失去清偿力而破产,因而信用风险和清偿力风险至关重要。Humphrey发现,美国CHIPS(Clearing House Interbank Payments System)系统一家参与方支付失败将引起37%的机构失败。Angelini等、Northcott分别发现意大利、加拿大的系统风险很低或不存在风险。Upper和Worms、Furfine、Degryse和Nguyen得出类似的结论。然而,Devriese 和Mitchell认为证券结算系统风险是存在的。证券结算系统与支付系统存在两方面差异:一个是前者既涉及到现金又涉及到有价证券;而后者只涉及到现金。这样,从所持有现金和证券的角度看,主要参与方一旦违约就会对系统中其它成员形成冲击。另一个是证券结算与交易之间存在时滞,这将会增加结算系统的风险,因为资产价格在这期间可能已经发生变化。一家参与方违约引起流动性不足将使其它参与方不得不变现抵押品,导致资产价格下跌,可能使得非违约参与方额外增加了流动性风险。而且,由于结算存在时滞,违约影响所持续的时间可能长于结算期,这是因为交易主体必须对他们未来交易违约影响做出预测,如果结算失败高于交易主体的预期,则这些不准确的预测可能会导致新的结算失败发生。

五、对中国现状的几点思考

(一)共用支付系统应由非盈利组织进行投资管理

金融机构的共用支付网络系统应该由一个非盈利组织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投资,这样才能保证有足够的资源进行技术创新,从而确保该领域的技术发展处于前沿水平。可以避免共用支付网络由金融机构共建可能导致的投资不足和过度利用的问题。因此,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应该对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加强投资和管理,建好“数据备份中心”、“全国清算中心”等。而中国银联有限公司最好能够转变成真正的非盈利性机构。

(二)研究支付结算服务费用合理定价的标准

支付结算服务费用合理定价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非盈利机构实现“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业务量的支付清算服务”目标的基础。非盈利机构提供大额和小额等支付服务,在确定服务费用时应该遵循“费用承担原则”以保证收支平衡。同样,商业银行对客户的收费也要有合理标准,因此,需要研究以何种科学依据进行支付结算费用定价这一课题,尽量避免出现诸如小额支付系统试运行时由于费用问题而导致业务迟迟没有进展、ATM跨行查询收费等引起轩然大波之类的问题。

(三)银行在对其内部支付技术进行投资时要考虑收益和安全性

一般来说,支付技术进步将直接降低银行经营成本,然而我国的银行在各自支付技术投入方面虽然不遗余力,但其投资收益并不理想,这与没有重视其盈利基础有直接关系,即了解什么类型的客户和多少客户将会采用新技术服务方式。因此,加强对消费者人群特征的研究尤为迫切,特别是还应重点向年轻消费者宣传采用新技术的利益优势。与此同时,如何进行兼顾安全性和可用性的技术方案创新以消除ATM、网络银行等安全隐患也非常重要,避免诸如中国工商银行网银客户资金被盗之类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信用卡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和利率研究

我国各家银行虽然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手段积极扩大信用卡市场份额,但有一点是一样的,即信用卡利率自1999年以来一直不变,目前十几种信用卡透支利率都是日息万分之五(合年利率18%),大大高于其它金融产品收益,尽管期间存、贷款基准利率经过了多次调整。虽然信用卡市场由于信用筛选等技术的应用正在发生制度性变化,但信息不对称在信用卡资源配置方面仍然起着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如何据此研究确定信用卡利率水平将有助于信用卡市场的健康发展,即便将信用卡利率制定权下放至各家银行,对这一课题的研究依然非常重要。

(五)防范和遏止支付结算系统性风险的发生和蔓延

虽然我国银行间支付结算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已经走上与国际接轨之路,但在技术和管理上还都不够成熟。对支付结算系统失灵风险进行研究以免让偶发性支付问题演变成系统性危机有着重要的政策意义。首先要研究如何监控系统中大额交易者的异常交易;其次,在灾难性事故发生时,系统本身(或中央银行)如何提供额外流动性支持以缓解或消除不利影响。

此外,随着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的增强,我国与周边国家及地区的支付资金流动越来越频繁,其规律和发展趋势是个急待研究的领域。

主要参考文献:

[1]Milne, 2006,“What’s in it for us? Network effects and bank payment innovation”,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2]Humphrey, D.B., Pulley, L.B., Vesala, J.M., 2000, “The checks in the mail: Why the united states lags in the adoption of cost-saving electronic payments”, Journal of Financial Services Research 17 (1).

[3]Humphrey, D., Willesson, M., Lindblom, T., Bergendahl, G., 2003, “What does it cost to make a payment?”, 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 2.

[4]Berger, A., 2003, “The economic effects of technological progress: Evidence from the banking industry”,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35.

[5]Berger, A., Mester, L., 2003, “Explaining the dramatic changes in the performance of US banks: Technological change, deregulation, and dynamic changes in competition”, Journal of 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12.

[6]Humphrey, Willesson, Bergendahl, Lindblom, 2006, “Benefits from a changing payment technology in European banking”,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7]Barnes, M. L. Lopez, 2006, “Alternative measure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Bank cost of equity capital”,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8]Calem, Gordy and Mester,2006,“Switching costs and adverse selection in the market for credit cards: New evidence”,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9]Ausubel, L.M., 1991, “The failure of competition in the credit card marke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1 (1).

[10]Crook. J., 2002, “Adverse selection and search in the bank credit card market”, Credit Research Centre, University of Edinburgh.

[11]Bauer, Scott E.Hein,2006, “The effect of heterogeneous risk on the early adoption of Internet banking technologie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2]Roth , Kai Richter,2006, “How to fend off shoulder surfing” ,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3]Rosati, Stefania Secola, 2006, “Explaining cross-border large-value payment flows: Evidence from TARGET and EURO1 data” ,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4]Schmiedel, Markku Malkama¨ki, Juha Tarkka,2006, “Economies of scale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in securities depository and settlement systems”,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15]Devriese ,Janet Mitchell, 2006, “Liquidity risk in securities settlement”,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30.

Frontiers in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s: Four Research Themes

He Guanghui1Yang Xianyue2Abstract: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 directly relates to financial and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stability, which bears extensive attentions. This paper examines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s from many different angles, ranging from very micro-level analysis to very macro-level discussions, that is, developments in payment systems in consumer financial markets, the role of technology in payment systems, the macro and international context of payment and settlement systems, and what happens when there is a major default in a securities settlement system. These researches contribute us to consider the present condition of the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 in China.

Key words: payments and settlement system; financial servic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