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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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范文1

村内道路硬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XXX镇XXX村委会XXX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建设碑记

2、建设单位:XXX镇XXX村委会XXX村小组

3、监理单位:XXX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招标单位:XXX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施工单位:XXX建筑公司

6、硬化面积:XXX㎡平方米

二、施工概况

该工程是XXX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工程,位于XXX镇北边,距离村委会公里,距离镇政府公里,国土面积平方公里,海拔 米,年平均气温 ℃,年降水量毫米,适宜种植玉米、烤烟等农作物。有耕地 亩,林地 亩。村小组,有农户 户、 人,其中党员连心户 户 人,该村农民收入主要以种养业为主。

主要施工内容为:村内道路硬化,包括前期道路基础清理平整既路床整形 ㎡, mm厚C25现场自拌混凝土道路硬化 ㎡。中期拉纹、切缝及后期道路保养等。

施工依据施工组织,根据工期,质量要求,村委会成立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管理体系,从施工设计预算,到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评定,都正常有序地进行施工,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月 日竣工。

三、施工阶段工程质量控制

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预算要求和村组意图,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遵守国家和地方建筑法规、规范,遵守现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和分项工程操作工艺标准。要求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质量监督机制。对工程质量实行自检、专检,在施工内部形成三级自检质量控制体系。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材料有检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自检,竣工有资料。

工程中主要的原材料进场必须由供货方提供相应的质保资料,经村三委、监理共同验收,并按规范进行见证检验,合格品方可使用,不合格品予以退场。其原材料均有出厂合格证及相应的合格报告。

四、工程质量评定

该扶贫项目工程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多方努力。现已基本完成施工合同所需要的内容,经预验,认为本工程基本进入竣工状态。

1、本工程共1项,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单位自评为“合格”。基本满足施工验收要求。

2、工程观感质量综合评定为“一般”。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我方在质量方面严格把关,全面检查,但必存在有不足之处,以上评价意见敬请建设方、监理方、扶贫办各位领导、专家审核。希望各位领导在检查中提宝贵意见,对所提的意见我方一定及时督促整改并认真复查,争取把一个合格的工程交付村集体手中。

竣工验收报告范文2

关键词:示意图 对照表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

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是指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或试营运)期间,依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计划安排,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其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投产各阶段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监测与调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并得出结论编制而成的技术资料。验收监测报告(表)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技术依据,是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基本依据;是检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基本依据。为此,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13号)强调验收报告的作用,规范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和运用。

一、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重要性及作用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质量的好坏是决定一个建设项目能否顺利通过环保竣工验收,取得验收批复,从而正式投产运行的关键。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表)的编制和管理工作,对于增强环保设施验收工作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切实提高环保验收工作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验收监测报告(表)主要针对排放污染物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危害的建设项目而编制,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两文中仅明确了验收监测报告的章节:包括总论、建设项目工程概况、建设项目污染及治理、环评及其批复要求、验收监测评价标准、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国家规定的总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公众意见调查结果、环境管理检查结果、验收监测结论及建议、附件等11个部分的内容;要求应充分反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和措施落实的效果;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的影响;环境管理的全面检查结果。但是如何编制一份高质量、简明易用的验收监测报告(表),使之既便于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在现场验收时审查,又便于企业日常环保管理运用,在上诉两文中没有明确表述。通过对近年来几十余份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经验总结,本人认识到绘制好“示意图、对照表”是编制一份高质量的验收监测报告(表)的重要而简便易用的方法。

二、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应绘制的示意图

在一份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应绘制:地理位置图、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物料平衡图、水平衡图、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和污染物采样点位示意图。其中应重点补充完善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和污染物采样点位示意图,其它图件可直接选用项目环评资料中相应的图件。

(一)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一般情况下,工艺流程图应在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的科研或设计文件基础上,根据工艺过程的描述及同类项目生产的实际情况进行绘制,一般可用方块流程图表示。以一个二氧化碳制取工艺为例:

(二)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

一般情况下,污染治理工艺流程图,根据污染物治理的实际特点进行绘制,通常也可用方块流程图表示。以一个皮革厂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示意图为例:

三、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可编制的主要对照表

一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表)中应包括: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对照表、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对照表、生产负荷对照表、监测结果对照表、排放总量测算结果对照表及环境影响敏感点对照表等几类对照表,其具体样式分别如下:

(一)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对照表

此表中工程各组成部分与主要环境问题进行一一对照,清楚表明主要污染源及主要环境问题。

(二)环保设施(措施)对照表

此表将环评及其批复中要求的各污染物治理设施(措施)与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一一对照,清楚地反应项目环评及其批复要求的落实情况。

(三)生产负荷对照表:

此表将项目各产品的设计年产量、设计日产量及其75%设计日产量与验收监测期间实际日产量进行一一对比,从而简明扼要地说明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是否满足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中的相关规定,进而说明监测数据的有效性。

(四)监测结果对照表

此表以噪声监测结果为例,将监测结果与验收标准一一对照,清晰表明污染因子是否达标排放。

(五)排放总量测算结果对照表

此表中以项目污染物年实测排放核算量与环评建议年排放量或标准允许的年排放量进行直接比较,直观地反映出项目总量控制达标情况。

四、示意图和对照表的作用

工程项目组成及主要环境问题对照表结合项目工艺流程与产污环节示意图分析可以明确污染源及主要污染因子;环保设施(措施)建设情况对照表可以说明建设项目对环评及批复中要求的各污染源治理设施(措施)的实际建设落实情况;生产负荷对照表说明建设项目验收工况情况,结合质量控制与质量保证就体现验收监测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污染因子监测结果对照表说明建设项目各污染物环保设施的治理效果;排放总量对照表说明建设项目总量达标情况。总之,该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方法能够形象直观且又简明可行地编制好一个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报告(表),既避免了文本中一堆数字的枯燥,又避免了大量文字叙述的繁冗,具有极强的操作性。

五、结论

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采用示意图、对照表的方法能高效、直观地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资料呈现给验收领导与专家。此种模式版面美观、文字简洁、图文并茂,操作十分方便,对增强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准确性、客观性,提高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质量,促使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竣工验收报告范文3

XXX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经省、市主管部门批准立>!

①、大坝前坝坡1563高程以上改为浆砌块石,加固上游坝坡,在大坝左坝肩心墙与溢洪道右侧墙接触面的齿墙后增设一道砼防渗墙;

②、加固溢洪道及下游河道治理;

③、更换弧形工作门及平板检修门,更换弧门启闭机;

④、加固改造上坝及进库公路;

⑤、增设大坝观测设施与自动化控制系统。

工程于2001年5月31日开工建设,2002年6月底全面竣工,历时13个月,除险加固工程按照设计批准的方案已完成了主要工程,即:完成了大坝前坝坡加固工程;溢洪道加固及下游河道治理工程;完成上坝公路加固工程,包括1.27公里的公路护坡及3.2公里的沥青路面铺设,以及公路桥1座,过洪涵洞6座;完成输水泄洪洞事故门、工作门、启闭设备制安工程;完成大坝自动化监测设备的安装及其它工程等,目前,由于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大坝砼防渗墙工程未能完成和坝体渗流水位测量仪未安装,其余主体工程均已按设计要求完成。 该工程共完成投资额915.24万元(不包括待验费20万元),完成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开挖8.39万m3 ,土石方回填2.02万m3,浆砌石1.16万m3,砼0.15万m3,耗用水泥1782T,钢筋(钢材)40.54T,木材11.26 m3,沥青93.70 m3,劳动工日5.69个工日。

二、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依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该工程按设计要求已完成了主要工程施工任务,虽然受地方配套资金影响使个别尾工未能完工,但不影响工程正常安全运用。工程投资使用合理,竣工决算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竣工审计。竣工资料已准备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已通过了**市水利基本建设质监站的质量检验,并出具了《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报告》,工程质量合格。在工程完工试运行中,工程能正常运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已具备正式验收条件。

三、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目前已编制完成了《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草稿),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运行管理等单位均已编制完成了相应的“工作报告”。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四、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和省、市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建议拟定于2004年 月 日进行,验收地点在

,参加单位有省水利厅、**市水电局、财政局、计划局、**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局及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质量监督、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

竣工验收报告范文4

    【论文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已施行两年,在规范全国建筑市场行为、保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司法实务中,由于《解释》第13条和14条的规定过于粗略,使得各地法院的理解与适用不尽一致,给司法审判工作带来一定困扰。因此,要正确理解第13条和14条规定之涵义,并在司法实践中正确运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下称《解释》)已施行两年之久,极大地规范了我国建筑行业的市场行为,但也暴露出很多问题。由于《解释》对一些问题规定的过于简略,导致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在理解和适用上有很大差异,严重影响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笔者仅分析《解释》第13条和14条引发的若干争议问题并提出管窥之见。

    一、关于《解释》第13条的问题

    《解释》第13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此条规定引起如下两个争议问题:

    1、“使用部分”是否包括房屋的屋面和外墙

    对于这个问题,实践中主要有两种观点:(1)房屋是个整体,房屋的屋面和外墙属于该整体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如果房屋屋面漏水、外墙渗水引起的质量问题,无论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过错责任)是谁,均应按《解释》第13条的规定判决发包人自行承担民事责任;(2)房屋的屋面和外墙虽然属于房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论发包人还是房屋实际占有人,都使用不上这一部分,房屋屋面和外墙属于自然使用的范围,不属于发包人或房屋实际占有人使用的范围。因此,房屋未经竣工验收而发包人擅自使用的,根据有关质检部门的鉴定,若该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的原因是发包人造成的,应当判决发包人承担责任;若是承包人的过错造成的,就应判决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笔者认为第2种观点比较公正合理,在案件审理中可予采纳。对于屋面和外墙部分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权威质检部门的鉴定结论,按照过错责任原则来划分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法院不分析案件的具体情况,一律以《解释》第13条的规定来驳斥发包人的正当诉求,显然有失公正。《解释》第59条还规定,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的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施工,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等施工材料不得使用。因此如果承包人偷工减料,故意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而直接导致房屋屋面漏水或者外墙渗水,承包人对此负有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此时即使发包人擅自使用也无需承担责任,因为屋面漏水与发包人擅自使用之间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2、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是否一律不予支持

    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而提前使用了建设工程,而且产生质量问题的部分属于发包人的使用部分,对于这部分质量问题,能否一律让发包人自行承担? 笔者认为,如果使用部分的质量问题,不是发包人的使用不当造成的,而是由于承包人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行为造成的,应按过错责任原则判决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已对此早有规定:首先,《建筑法》第58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全国民事案件审判质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法(1999)231号]规定“对在工程施工中,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行为,要判令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26条规定“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条例》第28条也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二、关于《解释》第14条的问题

    《解释》第14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3)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此条规定存在如下三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1、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尚待明晰

    在房地产实务中,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应当以发包人(建设单位,下同)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1]理由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是工程设计、监理和质量监督等单位签字认可的,2000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笔者不同意上述观点,认为应当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下称《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工程竣工验收日期”来确定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理由是,2000年建设部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第4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第6条规定“备案机关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验证文件齐全后,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文件收讫。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一份留备案机关存档。”《暂行规定》第8条还规定“备案机关发现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有权责令单位停止使用已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因此建设单位原组织的竣工验收就作废了,必须重新按备案机关的要求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与房地产实务操作互相矛盾

    国务院《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第7条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因此承包人在房地产实务中没有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有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即先由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然后由先后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最后是发包人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笔者认为,《解释》第14条第2款关于“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表述应修改为“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3、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

    由于第14条没有详细列举发包人拖延验收的具体行为,在审判实务中如何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主要有两种观点:(1)参考《建筑装饰施工合同》(甲种本)第32条的规定“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为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2]这种观点与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务有差距。首先,乙方承包人没有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义务,只是承担递交《工程竣工报告》的义务;其次,甲方发包人无权批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只是制作《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按照国务院《条例》第49条的规定其最终批准权限应当是地方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而其是否被批准的依据是《竣工验收备案表》;(2)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6条的规定来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时间,即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对上述事项的期限没有明确约定的,可认为其约定期限均为28日。[3]这种观点的缺陷在于损害了承包人的利益,因为在房地产竣工验收实务中,竣工结算文件的递交,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28天之内。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如发包人迟迟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就无法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文件。

    笔者认为,若发包、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的,依约定。无约定的,应按照房地产竣工验收的实际情况分别认定。(1)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之后,依照《暂行规定》及时向发包人递交了工程竣工报告和竣工验收申请,发包人依照《暂行规定》组成验收组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的,承包人按验收组的整改意见整改后,第二次向发包人依法递交工程竣工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的,发包人却以“整改不到位为由”拒绝组织再次验收的,但验收组大多数成员都认为整改到位且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此种情形应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且认定发包人为拖延验收;(2)工程完工后,承包、发包双方依法组织验收并将相关文件报送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但该部门审查认为需要重新组织验收的,也应当以承包人第二次递交工程竣工报告日期为竣工日期。若发包人以种种理由拖延不依法组织验收的,笔者认为应以29个工作日为认定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期限,其中包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7个工作日、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的15个工作日、发包人依法组织竣工验收所需的7个工作日。

    【参考文献】

竣工验收报告范文5

关键词 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

中图分类号: TE6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引言

在处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有幸参加了由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和炼化工程部共同举办的炼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标准培训班。此次培训工作体现了集团公司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视。竣工验收工作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对提高公司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借鉴意义。通过本次培训班的学习,我不仅对竣工验收工作的重要性有了新的认识,而且对自己的竣工验收业务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本文对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

2.竣工验收工作的组织及程序

竣工验收是检验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建成,能否合法、正常生产;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总结工程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建设成果的全面检验;是对项目建设经验的全面总结;竣工验收体现政府对项目建设成果的监管,确保项目建成投产后合法运行;竣工验收所形成的项目文件将成为生产运营、管理、检维修和项目改扩建的重要依据和基础;竣工验收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础,是工程创优的必要条件。科学合理组织,有效开展竣工验收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2.1竣工验收的组织

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应具备的两项条件,一是建设项目专项验收、生产考核已完成;二是建设单位已按照要求完成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0亿元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一般采取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次会议的形式组织,其余项目的竣工验收采取竣工验收一次会议的形式。

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成立初步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工程、设计、采购、计划、安全环保、财务、造价、机动、生产、档案、审计等管理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成。初步验收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成员若干人。初步验收组确定初步验收会议议程,初步验收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初步验收会议。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初步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会同上级有关单位及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共同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必要时,请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委员若干人。竣工验收委员会确定竣工验收会议议程,竣工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竣工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等参建单位参加竣工验收会议。

2.2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的准备工作包括:收集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初步设计及批准文件等项目前期文件;开工前组织划分单位工程,并对单项工程、单位工程进行统一编号;对项目文件的编制做出统一要求,明确各单位的任务及完成时间,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项目文件一般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项目竣工验收文件3部分,其中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又包括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竣工图、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准备工作包括:做好项目前期文件的整理、汇编、归档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做好项目施工文件的收集、整理、编制工作;检查指导设计、工程总承包单位及时编制项目竣工图;检查督促生产单位及时收集汇编开停车方案、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技术培训材料、试生产方案备案批复、试生产批准文件等文件的积累和整理工作。

2.3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

2.3.1项目建设各阶段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

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从项目立项开始,贯穿至竣工验收结束的项目建设全过程。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设计、采购、外事、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生产等单位高度重视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做到竣工验收准备工作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在前期阶段,建设单位收集项目前期文件,明确项目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在建设过程中,相关单位要做好项目竣工文件的积累,确保项目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做到与工程建设同步。在投产后,相关单位整理汇编项目文件,建设单位组织完成项目文件的归档工作;组织并完成生产考核;办理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验收行政许可手续并负责落实批复意见,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决算审计;编制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根据项目性质组织初步验收、竣工验收。

2.3.2初步验收程序

初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7项:一是建设单位汇报竣工验收报告;二是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情况;三是对消防、环境保护、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档案和竣工决算审计等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审查;四是审阅单项总结及竣工验收报告;五是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六是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七是对建设项目做出全面评价,形成由验收组成员签署的初步验收意见。

2.3.3竣工验收程序

竣工验收程序一般包括8项:一是建设单位汇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初步验收情况;二是观看项目建设声像资料;三是现场察验建设项目情况;四是审议竣工验收报告;五是对专项验收进行符合性确认;六是对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落实;七是讨论形成竣工验收鉴定书;八是签署并颁发竣工验收鉴定书。

3存在问题及应注意的事项

3.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注重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项目文件管理工作不规范;二是,竣工验收工作缺乏统一组织和领导,计划性差,竣工验收不及时;三是,项目投产后不能及时组织不少于72小时的生产考核,且对生产考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能及时整改和处理;四是,专项验收组织不及时、不规范;五是,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不规范、审查不认真;六是,竣工验收组织不认真、不规范,工作流于形式。

3.2为做好竣工验收工作,必须牢固树立2种观念

3.2.1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观念

项目总体部署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设计、物资采购、施工、生产准备等单位组织工程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统筹指导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管理工作。竣工验收涉及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如在项目立项阶段,就要明确专人和部门负责与竣工验收有关的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及批准文件等资料的收集工作。

根据相关要求,项目总体部署实行定义阶段和执行阶段两段部署,定义阶段是指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批复)至初步设计审查阶段,执行阶段是指初步设计审查至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在定义阶段就应在工程承包和监理合同中对项目文件的编制、收集和整理,以及提交时间、内容、格式、分数均要有明确的约定和要求。同时,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单位和各承建单位要积极做好竣工验收有关的各项工作才能保证竣工验收的顺利完成。树立竣工验收与工程建设同步的概念是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重点。

3.2.2树立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观念

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竣工验收工作主要有 5个方面:一是完成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方面的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二是完成生产考核工作;三是完成专项验收工作;四是及时完成单项总结、竣工验收报告的编制工作;五是做好其他与竣工验收有关的工作,包括预验收和验收会议的组织工作等。

4结语

工程竣工验收这个“阶段性”工作,需要工程建设的“过程”工作来保证,所以过程工作的质量就尤为关键。工程交接后,及时归档资料,及时竣工决算,及时组织专项工程验收,就能为竣工验收创造良好条件。领导重视,组织强有力的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全面统筹协调,排定详细的计划,各职能部门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竣工验收工作就能较好的完成。以上是我个人学习竣工验收规范标准的一些心得体会,有不对的地方请领导批评指正,最后非常感谢领导给我提供这样一个学习的机会,通过此次培训掌握了新的竣工验收规范和要求,为在以后的竣工验收工作中应用这两项标准打下夯实的基础,并且我会及时的向相关单位从事竣工验收的人员进行宣贯和讲解,相关的政策和要求,为我公司提高竣工验收管理水平和加快项目竣工验收进度,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参考文献:

[1]赵泽军,李开文.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手册.北京: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2008.

竣工验收报告范文6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叁拾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3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xx年4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中期验收报告批准后,进入结算审计阶段。

4、竣工验收:

(2)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3)竣工验收报告批准后15天内,甲方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5、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经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返工、修改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八、支付方式

1、本工程结算方式为审计结算,结算依据为《**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xx版)》,不足子目部分参照《**省园林绿化工程定额(xx版)》。

2、工程款支付

(1)乙方进场开工前,甲方按合同价向乙方预付工程款10%。

九、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安全文明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十、养护和保修

绿化工程养护期、园林建筑和水电安装工程保修期均为一年,截止xx年12月。

养护保修期内,因乙方栽植和养护不当致使苗木死亡,乙方须补种补栽相同品种和规格的苗木,园林建筑水电安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7天内派人修理。

养护保修期内,乙方不负责治安管理,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苗木毁损、被盗、死亡和园林建筑水电设施毁损,乙方不负责任,但甲方要求乙方补种补栽和修复,乙方应按原样补种补栽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违约、索赔和争议

违约:

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可向甲方索赔。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武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三、其他条款:乙方负责协调场区周边关系,如与周边其他人发生矛盾纠纷与甲方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