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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审计报告范文1
1.保留意见报告
2013年的22份审计报告中有10份是由于注册会计师无法采取适当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而出具了保留意见报告,2012年的15份保留意见中有10家、2011年有19份中有12家。由此可见,注册会计师无法实施函证或其他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是造成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的主要原因。除了这个原因,注册会计师未收到证监会或其他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导致无法确定影响、无法确定交易事项的合理性,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疑虑,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等原因都可能导致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另外,我们应该注意到,在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部分公司并不是只存在上述问题中的一个,而是同时存在两个及更多的问题。
2.无法表示意见报告
相比带强调事项的无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来说,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意味着公司出现的问题已经相当严重。2011年有5家企业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分别是中科健、*ST中华、*ST广夏、石岘纸业、阳煤化工,有两家是*ST企业;2012年只有3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ST中华A、*ST贤成和九龙山,两家是*ST企业;而2013年有5家被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报告,*ST新都、*ST霞客、*ST超日、*ST长油、*ST国创,全部为*ST企业。其中*ST长油最引起人们注意,它是第一家退市的国企。从这三年出具的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来看,大部分出具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都是*ST企业,ST类的企业都意味着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出现了很严重的状况,出现了连续几年亏损的状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也存在着重大的不确定性,此外,大量的负债、借款金额、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披露不合理以及破产重整方案还未实施等也是无法表示意见的原因。
3.结束语
标准审计报告范文2
[关键词] 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变化
一、准则名称解读
准则名称由原来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改为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由原来的一个准则分成了两个新准则。名称上增加了主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强调了其责任,同时把审计报告分成了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部分。
二、审计意见的形成解读
新准则与原准则相比,在“第一章:总则”与“第二章: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之间,新增加了一章“审计意见的形成”,对如何进行财务报表评价,形成审计意见做了明文规定。该章包括以下内容:
1.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根据审计证据得出的结论,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2.在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评价是否已对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3.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1)选择和运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并适合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2)管理层作出的会计估计是否合理;(3)财务报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具有相关性、可靠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4)财务报表是否作出充分披露,使财务报表使用者能够理解重大交易和事项对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4.在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做出公允反映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内容:(1)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是否与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一致;(2)财务报表的列报、结构和内容是否合理;(3)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交易和事项的经济实质。
三、审计报告基本内容解读
新准则规定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与原准则相比,取消了范围段,而在引言段和审计意见段之间另加了“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两段。原来在引言段中提及的“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对会计报表发表意见”,现被分别在上述两新增段落中进行具体表述,加以强调。其中:
1.“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应当说明,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段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1)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2)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注册会计师相信已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其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此外,新准则中的引言段内容除了取消“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外,还有的变化就是不仅要指明“财务报表的日期和涵盖的期间”,还要说明以下内容“指出构成整套财务报表的每张财务报表的名称和提及财务报表附注”。
四、审计报告类型解读
新准则根据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审计报告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两类,并分别以两个准则加以表述。当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不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任何修饰性用语时,该报告称为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是指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的强调事项段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意见段之后增加的对重大事项予以强调的段落。新准则中明确规定除两种特殊情况(持续经营问题和其他重大不确定事项)外,注册会计师不能在审计报告的意见段之后增加强调事项断或任何解释性段落,以免财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解。加上新准则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有效遏制以强调事项段代替发表保留意见甚至否定意见的行为,避免了注册会计师借此操纵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它对规范审计报告,提高审计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五、审计报告日期解读
审计报告应当注明报告日期。新准则规定审计报告的日期不应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包括管理层认可对财务报表的责任且已批准财务报表的证据),并在此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的日期。这样可以在明确管理层的会计责任后,再表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理顺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因果关系和时间顺序。
新准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审计报告编制的格式和内容,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责任和依据。新准则与国际审计准则趋同,可以减少我国审计报告理论和实务与国际惯例的差异,这对我国审计发展的国际化、审计质量的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增强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501]号—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范文3
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与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发展变迁
(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的发展
1、我国的第一份审计报告准则是于1995年,并于199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该准则对标准审计报告格式和内容作了明确规定。这一准则的制定不仅迈出了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第一步,而且由于我国独立审计准则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国际审计准则的内容和要求,从而为协调我国审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奠定了基础。实施几年来,该准则对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和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以及保护投资者、债权人等社会公众的利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2003年第一次修订。由于审计理论和实务的快速发展,1995年的准则已经不能再适应当前的经济环境和市场要求,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修改。2003年4月14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了修订后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并于2003年7月1日起实施。与原准则相比,新修订的审计报告准则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点:(1)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承担的责任,将原准则“对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改为“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2)审计报告格式由两段式改为三段式,将原来的范围段分解为引言段和范围段,在引言段说明审计对象、管理当局责任和注册会计师责任。(3)将“拒绝表示意见”改为“无法表示意见”。(4)删除了审计报告意见段中的“一贯性”,将“合法性”和“公允性”合并,使“合法性”融于“公允性”之中。(5)新准则将原准则中“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会计法规的规定”改为“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3、2006年第二次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我国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明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以及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向国际审计准则靠拢,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48项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定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新的审计报告准则,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与现行审计报告准则相比,新审计报告准则在形式与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1)将管理当局责任和注册会计师责任从引言段中分离出来并进行了补充,分别列为审计报告中管理层责任段和注册会计师责任段,更加明晰了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会计报表的责任和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2)将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纳入审计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范围,增加了审计人员的风险和责任。(3)对审计程序、审计意见的形成增加了更细化的描述和要求。(4)将审计报告类型划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对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特殊规范等内容进行了细化。另外,此次修订的准则还在审计报告日期、增加强调事项段的情形等方面做出了修改和补充。
(二)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发展
1、1983年《国际审计准则(ISA)13――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的。1983年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设的国际审计实务委员会(IAPC,2001年更名为国际审计与保证准则委员会,IAASB)了《国际审计准则(ISA)13――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对审计报告进行规范,标志着国际标准审计报告的基本确立。该准则规定,一份完整的审计报告应当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并以此作为协调各国审计报告差异的标准:(1)标题;(2)收件人;(3)已审财务报表的确认;(4)关于审计准则或审计实务依据的说明;(5)关于财务报表意见的表述或拒绝表示意见;(6)审计师的签名;(7)审计师的地址;(8)报告日期。
2、1994年第一次修订。经过职业界和学术界的长期研究,审计理论取得了重大发展,审计报告准则中的一些重要概念也有了新的含义,如果审计报告使用者对这些问题也有所了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对职业界的法律诉讼。因此,1994年IAPC对国际审计报告准则进行了第一次修订,了《ISA700审计师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此次修订将审计报告的基本要素规范为:(1)标题;(2)收件人;(3)开头或引言段;(4)范围段;(5)意见段;(6)报告日期;(7)审计师的地址;(8)审计师的签名。同时,对各部分应表述的内容及其措辞进行了规范。
3、2001年第二次修订。在2001年7月,IAASB对1994年ISA700进行了细微修订,要求在意见段中明确指明用于编制财务报表的财务报告编报框架(当编报框架不是国际会计准则时,还需指明财务报告编报框架的制定国家)。其他方面与1994年的审计报告准则相同。因为注册会计师跨国执业的蓬勃发展和审计报告的网上,且财务报表编报框架具有多样性,所以就要求明确说明财务报表的编制框架是哪国财务报告编制框架。
4、2004年第三次修订。为了提高独立审计师报告在全球范围内的透明度和可比性,IAASB于2004年12月28日了新修订的《ISA700――关于整套通用目的财务报表的独立审计师报告》和《ISA701――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独立审计师报告》取代原ISA700,确立了新的审计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并自2006年12月31日起执行。新ISA700规定,审计报告由下列要素构成:(1)标题;(2)收件人;(3)引言段;(4)管理当局对财务报表的责任;(5)审计师的责任;(6)审计师的意见;(7)其他报告责任;(8)审计师的签名;(9)审计师报告的日期;(10)审计师的地址。
此次修订的审计报告准则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变化:(1)将审计报告标题由“审计师报告”改为“独立审计师报告”。(2)取消了范围段,而在审计师意见段后添加了其他报告责任段。(3)将管理当局的责任和审计师的责任从引言段中分离出来,分别形成单独的段落,并对管理当局和审计师的责任进行了补充和修改。(4)新准则将审计报告分为关于财务报表的报告和关于其他法律和法规要求的报告,增加了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第一部分处理财务报表事项,第二部分处理地方法律所要求的其他所有事项。(5)扩大了审计范围。新准则将重大会计政策和其他解释性附注的摘要纳入了审计财务报表的范围。
此外,新准则变化还包括:增加了实施审计程序的主要目的、强化了审计师责任和职业道德、强调审计师要评估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编制和反映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财务报告框架的可接受性等内容。为了增强不同地区审计报告的一致性,2005年IAASB又将ISA701一分为二,将对审计意见的修改归入《ISA705――对独立审计报告意见的修改》,对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的规范则归入《ISA706――独立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并于2005年3月了这两则征求意见稿。
二、审计报告准则的国际趋同
(一)我国审计报告准则与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协调之路。通过前面对我国审计报告准则和国际审计报告准则发展历程的叙述和对比,可以看出,我国审计报告准则的制定以及修订一直是以国际审计报告准则为依据的。经过1995年和2003年两次变迁后,我国审计报告准则无论在审计理论与审计思想方面,还是在审计报告的格式、内容、措辞方面,均与2001年的原ISA700相协调,之间的差别微乎其微。2004年新ISA700后,我国立即采取了相应的对策,按照新ISA700和ISA701对原准则进行了修订,将原《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7号――审计报告(修订)》修订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并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以保持内容、结构、措辞以及所体现的审计思想和理念上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
(二)审计报告准则国际协调的必要性
1、新的国际审计准则体现了审计理论与实务的最新发展,具有科学性与适用性,在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审计理念的基础上与国际审计准则的趋同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全球经济一体化使得资本在国与国之间自由流动,会计标准作为通用的商业语言和社会资源分配的基础在全球经济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近年来,各国都致力于会计标准的国际化以减少或消除经贸往来和资本流动中“语言”上的障碍和成本。审计报告准则是用来规范注册会计师编制和出具审计报告的,它与会计准则密切相关,会计标准的国际化必然也将推动审计报告准则的国际协调。实现审计报告的国际间趋同可以更加有利地帮助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做出正确的评价,从而进一步促进资本的自由流动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
因此,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中国审计报告准则向国际审计报告准则的趋同势在必行。
标准审计报告范文4
关键词:保留意见;否定意见;类型确认
一、审计意见的相关理论
作为独立第三者的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鉴证业务基本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发表意见,其根本的目的在于提高报告信息的可靠性,增加投资者的决策相关性。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可知,审计意见分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和非标准无保留意见,非标准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四类。
二、区分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
注册会计师在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要判断不符合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或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是否影响重大,往往离不开重要性水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重要性水平是考虑审计报告类型的重要依据。如果某项错报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影响并不重要,预计也不会对未来各期会计报表产生重要影响,注册会计师就可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的比较
根据《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0号――审计重要性》,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判断或决策。在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以及评价审计结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运用重要性原则。注册会计师对重要性水平的评估取决于被审计单位的具体情况、会计报表项目的性质和自身的专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在运用重要性原则时,应当考虑错报的金额和性质,并合理选用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采用固定比率、变动比率等确定会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重要性水平的判断基础通常包括资产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采用资产总额的0.5%~1%,净资产的1%,营业收入的0.5%~1%或净利润的5%~10%等,确定重要性水平。验证重要性水平是否合适的方法是将其纳入计算财务指标体系中,观察对财务指标的影响。测试时,运用的财务指标既涉及资产负债表又涉及利润表和其他财务资料时更加有效,如净资产收益率。
下面将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以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类型。
(1)错报金额不重要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而影响的金额不大,远远低于重要性水平,不至于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因而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金额是不重要的,就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办公用品直接作为管理费用,因其金额很小,错报就不重要,可以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错报金额重要但就会计报表整体而言是公允的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超过重要性水平,在某些方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但对会计报表整体而言仍然是公允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较大(超过重要性水平),已将其用作商业银行贷款抵押品,但没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如果其他商业银行利用该会计报表进行贷款决策,因不了解存货已作抵押就会受到一定影响。但存货的错报并不影响现金、应收账款和其他会计报表项目以及整个会计报表,因此,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合适的。
(3)错报金额非常重大且影响非常广泛以至会计报表整体公允性存在问题
当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非常重大且影响又非常广泛,将会全面影响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例如,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拥有的存货金额很大,远远超过重要性水平。如果存货出现错报,对会计报表许多项目乃至整个会计报表都会产生影响。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考虑存货错报对净资产、流动资产、营运资本、资产总额、销售成本、利润总额、所得税、税后净利润的综合影响。在判断综合影响时,必须考虑该项目对会计报表其他项目的影响程度,亦即牵扯性。现金和应收账款之间的分类不当只会影响这两个账户,因此并无牵扯性;而一项重要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影响应收账款、流动资产、资产总额、销售收入、所得税、利润总额、净利润、留存收益等,因此牵扯性很广。一项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产生的牵扯性越广,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可能性就越大。例如,注册会计师可能对现金与应收账款的分类不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对相同金额的销售业务没有入账则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判断错报金额产生的影响
在实际工作中,确定错报金额或审计范围受到限制的金额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并不容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因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作出或会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国家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判断错报金额产生的影响:
(1)将错报金额与重要性水平比较。注册会计师应当将被审计单位拒绝调整的错报金额与推断的尚未发现的错报金额综合起来,判断是否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影响,并重点考虑错报金额的牵扯性。
(2)确定错报的可计量性。有时,错报金额是难以计量的。例如,被审计单位拒绝披露当前的诉讼案件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购入的公司。在此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要判断事项涉及的金额可能对会计报表使用人决策造成的影响。
(3)确定错报的性质。错报性质的不同对会计报表使用人的决策产生的影响不一样,对注册会计师出具审计报告类型的影响也不一样。
如果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将由此引起的错报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并考虑其牵扯性。与前一种情况引起的错报相比,注册会计师判断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引起的错报更加困难,主观性更强。
当注册会计师认定整个会计报表是公允表达的情况下,由于某种事项的存在,使无保留意见的条件不完全具备,影响了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表达,注册会计师会对影响事项提出保留意见。而只有当注册会计师确信整个会计报表存在严重错报,以致根本不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公允反映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时,注册会计师才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但在审计实务中,由于两者的界限需要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曾出现许多用保留意见代替否定意见和对相似情况发表不同审计意见的事项,降低了审计报告的使用效能。
在实务中,根据资料一般会算出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注册会计师判断审计意见时,一般将已经识别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金额与重要性水平进行比较,同时考虑该错报对报表使用者的影响程度以此来判断意见。,注册会计师运用重要性水平时,下列错报会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决策,注册会计师应当从性质上考虑其重要性:(1)涉及舞弊与违法行为的错报,(2)影响收益趋势的错报;(3)可能引起履行合同义务的错报;(4)不期望出现的错报。例如:某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120万元。当已经识别尚未更正错报汇总金额小于120万元时,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当少提坏账准备140万元时,错报大于重要性水平,则发表保留意见;当有1200万元的固定资产未转投资性房地产时,也是发表保留意见。到底错报高于重要性水平多少时发表否定意见,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在审计实务中,意见的判断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以“已”之心度公众(报表使用者)之腹(影响决策的错报),不同注册会计师针对同一错报可能得出的意见不一样。若出现错报影响到原财务报表盈亏互转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应发表否定意见。
三、案例分析
注册会计师2009年4月18日完成了对XYZ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发现如下情况:
第一,2009年2月5日经最高法院判决,XYZ公司2008年3月涉及的侵权赔偿诉讼败诉,赔偿105万元,XYZ公司于实际支付时计入2009年2月份的帐上,注册会计师建议XYZ公司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表遭到拒绝。XYZ公司2008年度利润总额为91万元。该事项属于需要调整的期后事项,如果调整2008年度财务报表,将使利润盈亏逆转,利润总额由91万元变为-14万元,属于性质严重的错报,毫无疑问应该发表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如果该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表层次的重要性水平为60万元,该公司侵权赔偿金额为70万元,应当作为需要调整的期后事项进行处理,需要调整的金额超过了重要XYZ公司性水平,但不至于发表否定意见,因此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某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时,确定其会计报表的重要性水平为450万元,主要是关注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该公司2008年停止使用且准备处置的固定资产在2008年没有计提折旧570万元;二是该公司对合同约定采用到岸价格的一笔2008年12月25日发出的销售给英国B公司的业务确认主营业务收入620万元。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的类型时,认为该公司不予调整的固定资产少计提折旧情况会导致出具保留意见,但该公司不予调整的多计收入情况会导致出具否定意见。最终,注册会计师对该公司2008年会计报表发表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标准审计报告范文5
关键词: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1月28日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
根据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以及中注协《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要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分为四种,即“无保留意见”、“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各项意见的具体含义是:
“无保留意见”:在基准日,被审计单位按照适用的内部控制标准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注册会计师已经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要求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到限制。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虽然不存在重大缺陷,但仍有一项或多项重大事项需要提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注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予以说明。该段内容仅用于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并不影响对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
“否定意见”:如果认为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
“无法表示意见”:注册会计师只有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才能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书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也称为“标准审计报告”,其他意见的审计报告均称为“非标准审计报告”。取得标准审计报告是每一家上市公司的追求目标。
二、2012年度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总体情况
2012年度我国上市公司首次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2014年1~4月期间,47家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为94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情况见表1。相比2011年只有67家公司的情况,在数量上有很大幅度的提升,内部控制审计将会越来越受到重视。(表1)
三、24份非标准审计意见原因解析
2012年度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的24家上市公司中,4家为否定意见,20家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一)“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原因解析
1、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北大荒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经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1)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管理层逾越管理权限审批使用资金,且没有对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2)该公司与其部分子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着组织架构不健全或者部分组织机构并未有效运作问题;(3)未能依据有关规章准确有效地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定期核对往来款项、依法取得涉税凭证和准确计缴税金等;(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未能有效执行,导致未能及时识别出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事项和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北大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提到,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有关披露的重大、重要缺陷主要包括发展战略缺失、岗位职责不明确、大额资金运作审批操作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及时等方面。结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难发现,北大荒在内部控制的设计、运行两个层面均存有重大缺陷。具体来说,设计层面的重大缺陷主要集中在不相容职责分离、全面预算和制度建设方面;运行层面的重大缺陷主要集中在授权审批、治理架构、信息沟通和制度执行方面。
2、天津环球磁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磁卡)。天津磁卡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经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点:(1)未能有效执行按月对账制度,导致往来账户长期、经常出现差异却未被发现,且在结账环节,并未合理确定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2)未建立投资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因此未能及时、准确地确认投资收益及合理计提减值准备;(3)未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即进行了年度财务决算,存货盘点结果也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4)销售业务会计处理不规范,存在未发货而提前确认收入、未确认成本的情况,以及已发货、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未确认收入成本的情况;(5)未建立期末财务报告流程控制制度,未见管理层及治理层人员对期末报告流程进行监控,缺乏财务报表的复核及审批控制,重要子公司历年的审计调整事项均未做账务处理。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以发现,天津磁卡设计层面的缺陷主要集中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和资产清查方面;运行层面的缺陷主要集中在制度执行方面。天津磁卡《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认为,其在财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上是有效的。同时,虽然披露了部分内控缺陷,包括资产盘点、往来账核对、投资业务的会计系统控制问题,但仍未说明具体的内控缺陷认定标准,也没有说明上述缺陷的重要性程度,是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还是一般缺陷。
3、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糖股份)。贵糖股份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经分析主要是成本核算基础薄弱:
部分暂估入账的大宗原材料缺少原始凭证(如没有入库单或入库单信息不完整),影响该存货的发出成本结转与期末计价的正确性。导致该公司2012年度未审计财务报表的本期和前期数据中“营业成本”、“应付账款”、“存货”等项目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在该公司内部控制自评报告中并未认同这一结论。贵糖股份认为,这仅仅是由于公司和事务所在原材料核算办法上存在认识差异,公司跨会计年度采购原料,之前的核算方法是行业普遍存在的,先前的会计事务所也未对此提出重大异议,因此才在本次自查中问题。
4、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讯)。海联讯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原因经分析主要有以下两点:(1)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2)因重大前期差错更正了已经的2009年、2010年、2011年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海联讯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中指出,公司未能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对于存在重大缺陷、与财务报表准确性相关的内控制度地执行,需作整改。
(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原因解析。在20份(上海三毛、江淮汽车、ST宜纸、上海机电、凤凰光学、恒源煤电、深天地A、大地传媒、南京医药、ST狮头、*ST长油、康达尔、*ST凤凰、海南椰岛、天路、国通管业、香梨股份、工大高新、马钢股份等)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有一些强调事项是对内部控制审计范围进行附加说明,有一些是对公司重大或突发事项进行特别公告,因此,强调事项并不完全是由内部控制缺陷所带来的。与内部控制缺陷相关的强调事项可以归为以下几类:1、不相容职责未得到充分有效地分离,这主要是由于组织结构和岗位设置的不健全性造成的;2、制度规定不够明确,这主要体现在部分关键业务和流程方面;3、内部控制管理过程中部分重要资料有所缺失;4、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5、部分业务的会计处理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符。
四、24份非标准审计意见中关于内控缺陷的分析
(一)设计缺陷与运行缺陷
1、2012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出来的重大缺陷,按照设计层面、运行层面进行分类,设计类缺陷为14个,运行类缺陷为10个,占总数的百分比分别为58%和42%,各企业管理层应予以关注,从而有的放矢地完善本企业的内部控制。
2、企业制度和流程的缺失会带来设计有效性缺陷,使得相关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无法达成控制目标,必然会对企业带来不利影响。设计有效性缺陷重于运行有效性缺陷,它应是企业关注的重点。对制度、流程进行不断地梳理完善,设计有效性缺陷的比例将会不断下降。
3、运行性缺陷,一方面是由于内部控制的局限性(如联合舞弊、管理层逾权、疏忽大意等)造成的;另一方面是则是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造成的。即使企业不存在设计有效性缺陷,也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企业制度及流程的有效运行,以防运行性缺陷可能导致的重大风险。内部监督机制包括日常对各个业务职能部门或管理层工作过程及结果的监控,也包括定期组织的内控自评及内部审计。
(二)缺陷内容分析。2012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出来的重大缺陷按照缺陷类型可以分为会计控制、不相容职责、全面预算、制度建设、授权审批、治理架构、信息沟通不畅、制度执行、资产清查9个方面。即在各种类型的控制活动中均有可能存在重大缺陷,任意一类控制活动失效均可能导致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出现重大缺陷。
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披露出来的与制度相关的缺陷有9个,占总体的38%,比例最高。因此,加强制度建设,监督及强化制度执行是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措施。首先,企业应当确保既有的制度和流程是规范的、可执行的。其次,企业应该对其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梳理,根据经济业务的变化,适时增加新制度、作废不适宜制度、关注制度是否被有效执行。
需要说明的是,各类控制活动均有潜在的风险,企业在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过程中,应当综合考量,可以有所侧重,但不可有所忽略。
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对比上述企业披露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发现已披露的内控缺陷主要集中在与财务报告高度相关的领域。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由于部分会计师事务缺乏内部控制审计经验,内部控制审计范围的选取还仅局限在与财务报告高度相关的领域,甚或是直接与具体的经济损失或财报差错相关,使得多数企业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相互整合。
应当注意的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定义,重大内控缺陷除已产生了经济损失或财报差错的缺陷外,还包括可能会造成潜在损失或错报,以及对企业声誉、安全等定性指标造成损害的缺陷。随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验的不断积累,相信这方面的工作缺失将会得到明显改善。
主要参考文献:
[1]李晓红.2012年度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分析[J].中国总会计师,2013.9.
标准审计报告范文6
关键词:审计意见 审计收费 或有收费 经济利益
注册会计师作为经济警察,又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在尊严与利益之间选择,注册会计师面临两难境地:一方面要客观、公正地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另一方面义要从被审计单位获得审计业务和报酬。当审计意见不能为被审计单位所接受时,注册会计师就很难做到客观发表审计意见、保持其独立性同时,又能继续获得被审计单位的审计及其相关业务,作为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其行为的最终目的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缺乏有效的对审计质量监督机制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出具审计报告时,可能会选择用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进行交换。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交换行为为何会存在?存在所需要的条件是什么?经济利益会以什么方式存在于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注册会计师在什么情况下会选择用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进行交换?注册会计师考虑时涉及的因素有哪些?如何减少这种交换的发生?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一、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 国外关于审计收费问题的研究已经有二十多年历史,Simunic(1980)最早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考察了可能影响审计收费的10大因素,其中审计年度的审计意见类型也是其中之一。随后许多学者在原来的计量方法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不同国家的审计市场对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进行了进一步的探究。由于研究视角不同,得出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也不同:Firth(1985)通过对新西兰上市公司审计收费影响因素的研究发现: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收费不具有重要影响。但Johnson,Walker与Westergard(1995)在Firth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新西兰的审计市场,发现规模最大的五个事务所的审计收费较其他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平均高24.1%,即事务所的规模会影响审计收费。
(二)国内文献 国内随着2001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国内学者关于我国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伍利娜(2003)以2000年和2001年282家公司的年报作为样本,研究上市公司审计费用及其变动的影响因素,得出以下结论:负面审计意见在2001年与审计费用显著相关,但被出具带解释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与审计费用不存在显著相关关系,因此不能从审计费的角度证实公司支付高额审计费进行审计意见类型变通之明显存在。毛钟红(2008)以2001年至2006年我国8786家上市公司的数据,运用调整后的Simunic回归模型,分析了审计收费及其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发现审计意见类型是影响审计收费的重要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一)独立性与经济利益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的核心,独立性的缺失是许多审计失败案例发生的原因。经济利益与外界压力对独立性的损害,对于审计质量的提高,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行业的发展,以及注册会计师的信誉建立,将会起到阻碍作用。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的交换,不仅会损失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而且会损害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形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经济利益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可能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经济利益的相联性,注册会计师可能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损害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使得注册会计师不能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
(二)独立性与外界压力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外界压力对独立性的损害,可能损害独立性的情形主要包括: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与鉴证客户存在意见分歧而受到解聘威胁;受到有关单位或个人不恰当的干预;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不恰当地缩小工作范围。审计收费在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的单位签订业务约定书时已经确定,但是审计收费是由被审计单位支付,会计师事务所可能受到鉴证客户降低收费的压力,而且注册会计师受到被审计单位解聘威胁,会计师事务所担心失去审计客户,使得注册会计师受到外界压力的影响,从而减少审计程序,出具不客观的审计意见。
三、审计意见类型与审计收费
(一)审计意见类型 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意见类型可以分为标准审计报告和非标准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报告指是标准审计报告以外的其他审计报告,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元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包括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和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01年证监会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审计事项的处理》公告,审计意见的权威性大大增加。上市公司规避非标审计意见的动力就越强(陆正飞、童盼,2003)。上市公司为了满足资本市场监管的要求,为了保证再融资和配股的需求,或者是避免被特殊处理或被摘牌。管理层存在粉饰财务报表、操纵利润的动机。在达不到规定的业绩指标时,通过财务造假虚增利润,“购买审计意见行为”成为部分上市公司选择的捷径。非上市公司为了满足所有者和债权人以及潜在投资者的要求,为了争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成为上市公司的机会,也希望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的审计报告。对于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都存在利用经济利益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
(二)审计收费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规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审计收费,收费的计算基础和收费安排。在确定收费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考虑以下因素,以客观反映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的价值: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每一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在专业服务得到良好的计划、监督及管理的前提下,收费通常以每一专业人员适当的小时费用率或日费用率为基础计算。专业服务的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收费结算方式与时间应在业务约定书中予以明确。
(三)或有收费 或有收费是指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以鉴证工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由于或有收费将会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所以除法规允许外,审计收费中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业务,收费与否或收费多少不得以鉴证工
作结果或实现特定目的为条件。(1)审计费用支付方式。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主要是分阶段付费,即将业务分为若干阶段,按照业务进行的阶段予以支付费用;预付部分费用,出具报告后再付余款即委托方与事务所双方事先预定部分的预付金额,当审计报告出具后再支付余额;出具报告后付款即委托方在整个审计报告完全出具后委托方才进行付款。这就为被审计单位采用或有收费方式支付审计费用提供了途径,注册会计师为了取得稳定的收益来源,力图保持合约的稳定性。而被审计单位通过提供合谋报酬或信号胁迫,使审计人承担审计风险。审计费用支付方式使会计师事务所在经济上受制于被审计单位,其独立性受到损害。分阶段支付方式使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单位之间构成一个无法解开的内在利益冲突环。目前上市公司实际的审计委托人是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并不能起到应有的实际审计委托人的作用,被审计对象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接受服务的上市公司支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即上市公司经营者而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及财务报表使用者聘用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从自身经济利益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可能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切服务,包括出具不实的审计报告。(2)审计费用与咨询费用。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为或有收费提供了条件,而且变相的或有收费,将会以服务费用或者咨询费用的形式存在于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这更为或有收费提供了另外一种途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同时提供审计和咨询服务,只要这种咨询服务不是与鉴证业务不相容的服务就是被允许的。在咨询中,对该单位投资活动、经营范围甚至账务处理(税务)知之甚多,在此基础上进行审计可缩小实质性测试范围。所以,事务所开展咨询业务,既是传统审计业务竞争日趋激烈的考虑,更是审计业务发展的自然结果。所以咨询费用与审计费用必定会混合在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审计收费、咨询费用均不需要对外披露,所以或有收费变得更加容易,审计收费在公司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协商确定;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6号――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及其披露》中要求:审计费和咨询费分别披露。但是相对于审计费用,咨询费数额的合理性更难判断;无论是年报、中报审计,还是验资、合并分立审计,都有专门的具体准则、实务公告加以规范,其费用确定多少均可以根据一定比率计算得出;而咨询服务包括对会计政策选择和应用提供建议、担任常年会计顾问或就某一重大事项表明看法等,范围广且报酬无明确的标准。如果两者一起披露,就可以利用咨询费来调节审计费用。更有甚者,上市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私下达成一项协议:除了基本审计费用外,按照审计后净利润的一定百分比来支付额外报酬;如果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达成这协议,这部分额外报酬就计入咨询费。即使咨询费每年可能不同,但对于咨询费的变动并并没有特别的依据。于是咨询费用就以审计费用的方式成为会计师事务所或有收费的存在形式,成为被审计单位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谋的手段。本文将这种变相的或有收费方式也当作或有收费进行分析。
四、注册会计师的选择: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的交换
(一)注册会计师收费内在需求 会计师事务所是市场经济中的利益主体,若不满足客户的要求,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很可能会失去审计客户,从而失去生存的空间。在这种审计环境下,对于被审计单位而言,会计师事务所的聘请,审计费用是否支付,决定因素不是在于服务质量,而是能否满足委托人的要求、与委托人的亲疏度等非市场因素有关。注册会计师若选择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进行交换,可以给注册会计师带来额外的收益,不进行交换将可能会失去审计客户,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注册会计师会有选择交换的激励。从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的交换这种行为的需求方(被审计单位)和供给方(注册会计师)两者的角度分析,被审计单位具有利用经济利益“购买审计意见”的动机,注册会计师具有利用审计意见换取经济利益的激励,所以就具备了这种行为成立的内在因素。与此同时,审计收费的支付方式,或有收费、变向或有收费形式的存在,使得这种行为具有存在的可能性,但是由于注册会计师在接受或有收费时,也意味着注册会计师承受着承担法律责任的风险,所以这种交换达成具有一定的约束条件,注册会计师在选择时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利益大小与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以及损失大小。
(二)注册会计师收费选择 在以下两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进行选择。
(1)在没有或有收费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效用函数为U=E-p(r)L(r)。E为期望收益,指的是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收入(审计收费)减去审计花费的成本;r是指审计意见的类型,p(r)是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概率,L(r)是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损失。由于不存在或有收费,所以审计意见是注册会计师是根据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如实的判断,p和L与r无关。
(2)在可能存在或有收费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在决定是否用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进行交换,注册会计师的效用函数同样为U=E-p(r)L(r)。由于可能存在或有收费,所以审计意见可能不是注册会计师是根据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如实的判断,p(r),L(r)与r可能有关。r的差值是注册会计师考虑的因素,即审计意见的变化将会引起p(r)和L(r)的改变。不妨假设标准无保留意见取1,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取2,保留意见取3,否定审计意见和无法表示审计意见取4。随着r的上升,p(r)和L(r)会下降,而审计意见与经济利益交换时,一般是用标准无保留意见替换后三种审计意见,这时p(r)和L(r)会增加,与此同时审计收费也会发生改变,E也会变化,注册会计师需要综合考虑经济利益大小与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以及损失大小。
E>(p(r)L(r)),即审计收费的增加大于可能损失的增加,即获得的超额审计费用需要超过由此带来的承担法律责任的损失,那么注册会计师接受或有收费。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审计失败的风险,将会修改审计工作底稿,以使新的审计工作底稿能够为标准审计报告提供依据。
AE≤(p(r)L(r)),即审计收费的增加不大于可能损失的增加,那么注册会计师不接受或有收费。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进行博弈,一种选择是注册会计师对经管理层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出具新的审计意见,另一种选择是被审计单位如果不同意变更业务,又不允许继续执行原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
五、注册会计师独立执业政策建议
(一)需求方分析 (1)改变现有审计委托模式。现有审计委托模式中,实际的审计委托人为公司管理层,而审计收费制度的一个弊端是审计费用的支付方式,会计师事务所直接向被审计单位收取审计费用,审计付费的方式多采用分期付费。所以应该打破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聘任权的垄断,鉴于我国现在还不具备由审计报告使用者支付审计费用的条件,因而应该在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之间加入一个中立的第三方机构,这个机构的职责就是完成审计委托与审计付费,使审计费用在审计工作开始前由被审计单位交由第三方保管,排除被审计单位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钳制。并且由第三方负责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审计工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