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工作简短总结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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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工作简短总结

第一天工作简短总结范文1

【关键词】大学生;兼职;劳动权益

一、本文的研究背景

自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经济增长势头猛烈,社会稳定快速发展,大小企事业单位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社会需求在增大,社会竞争也越益激烈,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因为各种原因选择加入到兼职的队伍中去。大学生兼职从传统的家教等窄面少量的形式,逐步演化成服务促销、礼仪话务等等各种劳务工作层面,涉及到社会各行各业,大学生面对的选择和机会日渐丰富多样,自身的才能优势也更容易激发出来,工作环境、薪资待遇、个人阅历都有了一个很好的提升。兼职逐渐受到大学生的青睐,慢慢发展成一种普遍的现象。

然而,美中不足的是,近年来,关于在校大学生的劳动权益侵害问题层出不穷,很多大学生在兼职工作的过程中,投入了很多的精力与时间,但其合法权益却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侵害,甚至影响到其人身与财产安全。

我国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的兼职劳动市场,劳动法的制定与实施也处于起步阶段,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不足之处,由此导致一些法律定位不准,在校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趋于边缘化等不良问题。于是在校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障作为一个新兴的,与大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课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

基于这样的研究背景,本文将会从大学生劳动兼职侵权个案的分析出发,深度剖析个案中涉及到的劳动侵权事件,并针对大学生自身提出意见与建议,希望对大学生在日后的兼职工作与劳动维权过程中有所帮助。

二、大学生劳动兼职侵权个案分析

1.事件描述

程某是大连海洋大学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遵纪守法,在校期间从未触犯过规章制度,无不良记录。

2013年1月份寒假,程某回到成都老家后,抱着“锻炼自己、体验生活”的想法,与父母商量好,准备出去找一份兼职工作,充实一下假期生活,结识一些朋友,为自己积累一些经验顺便赚取一些生活费补贴学费。恰好程某家附近新开一座万达广场,三楼与四楼的美食广场中开设有多家餐厅。临近春节,很多餐厅都出现了人手紧张,需要招募临时工的现象,因此程某比较顺利的找到一份自助餐厅服务员的工作。所在餐厅名为银鲨国际美食百汇。

1月17日,程某见到了餐厅主管李中(化名),简短交流沟通后,主管李中便去拿了入职表,然而在填写过程中,程某就发现了以下几个不合理的地方:

第一,该公司对兼职人员的待遇是1500元/月,而全职人员是1600元/月,主管李中说这是公司规定,程某便没再追究。

第二,在工资发放一栏,规定工资卡必须为本人开户的农业银行储蓄卡,由于程某暂时没有,主管李中表示回去补办,办好再将卡号等信息填写上即可,顺便再交本人证件照4张。

第三,公司的员工待遇方面提供食宿保证,但是程某表示不选择员工寝室,每天回家住,另外早、晚餐基本可以在家解决,所以只需在公司吃下午餐(每天的中餐),所以就没有填写员工住宿登记表。公司方面没有主动提出相关补贴的消息(住宿补贴、伙食补贴)。

填写好相关必要信息后,双方协商一致第二天就正常上班,并且程某只上早班次,不上晚班次。

1月18日,程某按时上班,第一天跟随老员工熟悉业务,并且顺利完成一天的工作,从第二天起就能独立处理日常业务。之后便是一切正常,暂时没有特别情况出现。

第三天的下午2点30分,应该是早班正常下班的时刻,连续工作四个小时的程某筋疲力尽,正准备换下工作服,出去吃点东西再好好休息一下,这时当区领班却要求程某留下加班,此举未经过事先通知,也没有与程某协商并征得其同意。程某心想自己初来乍到,老实服从命令为好,在了解加班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之后,便答应下来,一共加班两个小时,工作到4点30分,然后直接参与晚间例会,会后又投入到下半场的工作当中,直到晚上9点30分早班下班。一天相当于连续工作11个小时。

此后加班便成为家常便饭,临近春节几天,所有员工几乎每天都上“通班”(即不分早晚班,所有员工以早班的标准上班,以晚班的标准下班,从10:30-22:30,中间无休息时段。),通班平均每天工作时长达12个小时,并且所有加班均未同员工协商以及征得其同意。

公司在一般情况下是每月15日发放工资,而2月是中国传统节日农历春节所在月份,公司决定于2月5日向员工支付前月工资的一半,剩余一半在2月20日结清,3月15日恢复正常。在2月5日之前,程某已经按规定办理一张农业银行的存储卡,准备了四张证件照片,并及时上交给主管补登信息,并且主管答应帮其准备银行卡的复印件,这样程某的入职信息就完整了,理论上没有缺失信息,工资可以正常发放。2月5日晚,程某查询自己的农业银行账户,发现并未有入账信息,第二天在公司问到此事时,主管声称会帮忙问问财务处便无消息,几天之后,程某得到“工资一并于20号发放”的消息,没有过多追究。然而,在2月20日晚,程某查询账户余额时发现依旧没有入账行为,向主管询问却主管迟迟没有得到回复,程某心想反正是临时工,只做一个月,这才半个月,等做完一个月再一并要回,于是也没追究下去。

2月18日是程某任职最后一天。2月23日,程某带上清洗好的两套工作服和填好的离职表去办理离职手续,办理过程中,程某跟主管认真核对了出勤情况,以及加班补时和法定假期三倍工资的具体算法,确定了最终实际工作天数,没有异议。问及工资发放方面时,主管表示所有工资将于3月15日一并打入账户,程某知晓之后,便离开餐厅再也没有去过。

3月15日,程某再次查询工资账户,依旧没有任何动静,16、17、18日的查询依旧如此。而此时程某已经开学,离开成都来到大连,所以只能打电话询问具体情况,主管在电话当中只是强调会帮忙去财务处看看,却并无实质进展,之后几次沟通也是没有收获。截止到写稿当天,也就是2013年4月8号,程某通过手机银行才发现账户有资金打入,最终他拿到了兼职报酬,但是比约定的期限足足晚了24天。

2.事件总结与分析

通过以上事件,我们大致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第一,拖欠工资:程某的入职信息完整,所需证件及照片也无短缺,根据入职表上的规定,每月15号为发放工资日,但由于春节期间的特殊原因,推迟发放工资无可厚非,只要与员工商量达成一致即可。但是在双方重新约定的时间内,程某依旧没有收到报酬,直到24天后才收到,这很明显就是拖欠工资,自助餐厅构成侵权。

第二,强制加班、超范围工作:根据规定,加班应首先征得员工的同意,并且按照规定的加班薪酬核算工资,然而自助餐厅的分区主管在没有得到员工同意的情况下就下达强制加班的命令,超出了工作范围,显然构成侵权。

第三,差异对待:程某系兼职员工,但根据他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内容来看与全职人员并无差异,然而自助餐厅的主管在核算工资时却将程某区别对待,并且程某并未申请员工宿舍,在这种情况下,餐厅方面理应向程某提供一定的住宿补贴。

通过对以上案例的深度分析,我们发现,程某在入职时只填写了入职表却没有签订相关的劳务合同,而且入职表只有一份,由餐厅主管保管。这种情况对兼职人员是非常不利的。虽然现行《劳动法》并未规定兼职人员一定要签订劳务合同,但是提醒广大学子,在兼职时如果无法签订相关劳务合同,可以退而求其次,与用人单位签订私人协议,约定劳动时间、内容、地点以及薪酬等,对于程某来说,入职表也应该一式两份,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一份由自己保管,留作证据,以备不时之需。

其次,程某应向餐厅索要住宿补贴,在强制加班的情况下,也应索取相应的加班费。在餐厅拖欠工资的情况下,程某完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切不可怀着天真的想法,认为拖欠工资没什么,只要最后给了就可以,其实这个时候,我们的合法劳动权益已经受到了侵害。

三、对大学生兼职的意见与忠告

由于大学生刚刚步入社会,缺乏足够的社会经验,面对诈骗集团或者是侵权现象缺乏相应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大学生兼职提出以下意见以供参考:

1.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对刚步入校门的大一学生来说,盲目兼职并不是最好的选择,一般高校在一年级时的课程安排较为轻松,在这个时期大学生应充分利用身边的各种渠道去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勤工助学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3]。相关的了解渠道包括学校的公选课(有关劳动法规的公选课比比皆是),图书馆的相关文献资料,法律咨询网站等等。

2.擦亮双眼,谨防上当受骗

兼职之前一定要确认兼职的单位或企业是否合法,具体表现为该企业是否拥有相应的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对于兼职中介来说,还应具有兼职中介许可证,并且一定要审查该证的日期,因为中介许可证是需要每年进行审核通过才能继续使用的。

3.劳动协议不可忘,各项收费要谨慎

一般来说在肯德基、麦当劳等快餐店在这方面的正规性较强,在入职时会填写入职表并且签订劳动协议,离职时也会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因此,大学生朋友在兼职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如果用人单位推脱或者确实无法提供这项保障,则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民事合同。

如果公司要求抵押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则千万不能答应,即使公司要留档保存,也只能提供证件的复印件。而对于各项押金或其他收费也应谨慎对待,缴费后一定要索要发票收据并且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4.权益受到侵害及时维护

一旦大学生在兼职过程中出现劳动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维护。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调解,在这个过程中药做到有理有据,不卑不亢,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素养。如果协商不成则应寻求老师和学校的帮助,毕竟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与学校息息相关,向辅导员或者班导师反应都是不错的选择。之后,则应积极配合老师和学校,提供证据,由学校出面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就要寻求相关法律和劳动仲裁部门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郭迈丁.大学生兼职热下的冷思考[J].法制与社会,2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