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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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干部考察材料

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文1

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

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

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02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文2

一、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指导思想:以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为全面了解干部,准确选任干部,加强教育管理,防止用人失误当好参谋,把好关口。

二、干部监督情况交流成员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审计局、县局。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由县委组织部牵头.

三、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主要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县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为主。

四、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主要内容

(一)县纪委监察局对科级干部进行审查和立案的通知、有关问题的审查结论、处理决定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受理的举报和领导批办件,经过初核初查确有问题而受到批评教育、廉政谈话、警诫等以上处理的,以及建议给予相应组织处理的意见,应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

(二)县委组织部对受理的领导干部进行调查、审查时,发现违纪违法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在对领导班子和干部进行考察时,向执纪执法机关及有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

(三)县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涉及科级干部的以下信息,应及时报县纪检委、县委组织部:

1、县公安局的侦察结论、处理决定、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通知书;

2、检察院的立案决定书、决定书;

3、县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

4、对科级干部调查审理后认为构不成违法犯罪,没有给予行政和刑事责任处罚,但确实存在问题的情况;

5、对科级干部为犯罪嫌疑人说情、提供伪证、营私舞弊等有干扰办案行为的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情况;

6、服刑罪犯主动检举、交待问题时,涉及科级干部问题的情况;

7、办案工作中掌握和发现的违纪政纪和社会道德等问题的情况。

(四)县政法委(综治办)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部门和单位的考评结果及时抄送县委组织部。

(五)县审计局在完成科级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和上级指令的专项资金审计事项或召开审计联席会议后,及时将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结论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和有关部门;经审计发现构成违法违纪问题的,及时移交执纪执法机关。

(六)县人事局掌握的有关科级干部违反人事纪律的情况,及时将情况向县委组织部通报。

(七)县局受理的有关科级干部的举报情况,应及时向县纪检委和县委组织部上报。

(八)根据县委选任干部工作的需要,各成员单位可随时提供有关干部监督的信息。

五、干部监督情况交流的程序与办法

(一)交流程序。各单位原则上每月向本单位相关科室收集一次信息,进行综合整理并报本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核后,再进行交流。

(二)交流方式。各单位拟交流的监督信息,都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单位名义进行交流,重要信息也可先用电话和口头通报,事后立即补报书面材料,一般情况下,每月十日前交流上月的综合信息,涉及重要情况或特殊需要的信息,要及时传递交流。

六、明确职责,严格纪律,保持监督信息准确和交流渠道畅通

(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分管此项工作,负责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定;确定一个职能科室牵头或干部抓具体工作,负责收集、综合、传递本单位掌握的信息;确定一名党性强、作风正、熟悉业务的科级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具体承办干部监督信息的交流和传递工作。

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文3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评价的通知,我们对年以来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面,我代表局党委将年以来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简要述职,请予评议。

一、从统一思想认识入手,严把了《条例》的学习关

我们党委本着“领导干部要熟悉,组工干部要精通,一般干部要了解”的原则,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在《条例》正式下发之后,我们翻印了《条例》全文,做到局级干部、组工干部和各股室二级单位负责人人手一册。首先,局党委中心组集中组织了学习,并联系干部培养、选择任用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讨论,提高了党委一班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其次,利用每月的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并在机关走廊开辟了宣传栏,大力宣传《条例》精神。把《条例》的学习纳入财政干部培训计划,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三是在每次调整干部前,组织考察组成员集中学习《条例》有关内容,确保干部调整工作严格按《条例》规定进行。

二、从严格基本条件入手,严把了用人标准关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们党委始终坚持以《条例》为准绳,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除《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外,我们还对财经所长的任用条件作了规定:①专科以上学历;②有会计从业经历;③任副所长3年以上。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等,真正把那些思想政治素质好、科学文化水平高、组织领导能力强、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择任中层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既看品德,注重选拔靠得住的人。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对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考察,不仅看干部一时一事的表现,而且看其在一个相对较长时期内的整体表现;不仅看干部的平时表现,而且看其在关键时刻,重大问题面前的表现,特别看其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不仅看干部八小时以内的表现,而且看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全面了解其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坚决克服重才轻德现象,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又看潜质,注重选拔综合素质高的人。大力选拔学历高、实践经验丰富、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干部,特别是加大了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高知识层次干部和涌现出的拔尖人才的选拔力度。年9月新提拔副股级干部及以上干部33人中,大专以上学历29人,占新提拔干部的88%,从而树立了良好的干部任用导向。还看实绩,注重选拔有本事的人。对那些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使用,而对那些政绩平平,只有“唱功”而没有“做功”,甚至投机取巧、哗众取宠、惯于做表面文章的人则果断进行降免或调整。也看公认,注重选拔群众基础好的人。我们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民主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坚决不用,从而杜绝了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工作的透明度。

三、从严格程序办事入手,严把了用人环节关

《条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等各个环节,作出严密的程序规定。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严格按《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严把用人的各个环节: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每次推荐,考察组都严格按照规定确定参加民主测评的人员范围,专门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明确要求。单位对民主推荐的干部,要写出署名推荐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局推荐后备干部。对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程序和推荐得不到所在单位大多数群众拥护的,不予列为提拔任用对象。二是严把组织考察关。每次考察前,抽调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业务熟的同志组成考察组,由党组成员带队,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张贴考察通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工作任务完成资料等方法,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同时,把考察触角延伸到干部的生活圈、社交圈,从而解决了考察中了解面不宽、了解情况不真、对干部评价不准等问题,有效提高了考察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三是严把集体决定关。在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环节上,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不搞临时动议,考察时多数人不赞成的不提名,研究时多数人不同意的不通过。

四、从严格机制创新入手,严把了用人监督关

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文4

把握民主集中制原则 抓住“五个环节”提高领导干部决策水平决策是领导干部工作的核心和基础,正确进行决策,是各级领导的职责,民主决策则是作出正确决策的生命线。民主集中制是我党根本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是保证决策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

作出决定。领导干部要提高个别酝酿的本领,必须切实把握好三个原则:一是求全面忌片面。在确定了酝酿事项后,就要掌握它的全面情况,了解它的发展过程,做到准备充分,言之有物。二是求深入忌飘浮。对酝酿的议题,要善于“一杆子插到底”,深入到议题的源头和矛盾的症结处,切忌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三是求科学忌随意。要通过对酝酿议题所涉及的具体事物和具体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科学论证,做到既有的放矢又不失偏颇。这样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个别酝酿,确保酝酿的质量和效果。 四、会议集中作决断。会议决定是党委集体决策的实现形式和必经程序,是通过充分的民主和正确的集中后实现党委集体领导作出决策的时机,直接关系到决策的正确与否和质量高低,也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关键环节。只有坚持会议决定,才能保证党委决策的合法性和正确性,才能体现民主集中制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会议决定,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如果说一个人的深思熟虑有助于正确决策,那么,几个人、更多的人的深思熟虑更有利于正确决策,在多数情况下,多数人的意见更为正确,少数服从多数无疑有利于提高决策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另一方面有利于领导作用的发挥。领导不仅是做出决策,更要推动决策的执行。实践证明,少数服从多数,有利于政令畅通。多数人赞成的决策,执行顺利,效果也会更好。在会议决定中,党委书记作为“一班人”的班长是会议的主持者,对形成正确决策负有重要责任。对此,“班长”在会议决定过程中必须体现出高度的党性修养,努力做到沉着冷静,宽容大度,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坚定的组织观念和调动积极因素、循循善诱的领导艺术。当“班长”对决策的议题胸有成竹或轻车熟路时,切忌过分自信而抢先表态、急于定调,要善于启发每个班子成员开动脑筋想问题,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以完善自己的意见,形成集体决策,以便使决定的事项更加符合客观实际;当会议决定出现“冷场”时,切忌急躁、盲动,匆忙表决,要善于抛砖引玉、开阔思路,使会议讨论由浅入深,逐步引向深入;大家对议题各执己见、争论不休,或提出与自己不同的意见时,切忌不冷静,打断别人的发言,大讲自己的观点,要善于择机休会,深入交换意见,待下一次会议决定时,从中发掘合理的成分,善于将“议”中所闪现的思想火花和意见精华给予充分肯定和吸纳,以充实正确的意见。班子的其它成员在会议决定时,要有全局观念,自觉地站在党委工作大局上提意见、谈看法,不能只讲分管工作重要,更不能搞本位主义。这样,会议决定所要作出的决策就会随着决策时机的准确把握而顺利作出。 五、加强监督作保障。加强监督是集体议事和决策机制的执行保证。要保证领导集体议事和决策规则的顺利执行、作出的决策科学民主,还必须加强监督。合理地公开重大问题决策的过程与结果,扩大对议事过程和结果的知情范围,接受群众、班子内部和上级领导的及时监督,对决策有着很好的预防和矫正功能,一旦决策过程在哪道程序违规,或者决策出现错误、潜在弊端,还有机会及时发现和纠正。对一个问题的决策,随时可能掺合领导成员个人的道德风险,就是完全出于公心,也难免发生错误,多几道监督关口,可以减少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的水平。为此,一要扩大群众监督。领导集体议事的重大问题的范围、形式、程序、决策的结果必须在单位内部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重大问题决策让群众知情,是把群众监督从抽象监督变为具体监督的前提,如果有哪个重大问题没有实行集体议事和决策,群众就可以质疑,或者向上级部门反映。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群众监督,有利于督促领导集体严格按规定程序决策。干部选任是一个较敏感的问题,也是群众关心的问题。近年来,我县在干部的选任决策上,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的任用程序办事,将决策的形式、范围和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特别是严格实行了任前公示制,扩大了群众监督的范围,社会反响良好。同时,还加大了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工作力度,形成了较好的用人机制和风气。二要完善班子内部监督。班子成员对每一道议事程序的要求不清楚,对所“议”的事项情况了解不透,议事时就只能被动地例行公事,无法有效地行使作为领导集体一员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完善班子内部监督关键是做到两个公开,即议事程序和议事材料向班子成员公开。这样,决策一旦违规,班子成员可以提出反对意见,反对也才有制度依据,在具体的某一决策中才能比较优劣、发现问题、有的放矢地讨论问题,对解决问题的方案作出主动抉择,集体议事的机制才能达到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三要强化上级监督。上级领导的监督是权威性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集体议事和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上级一旦发现下级重大问题不按规定进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就做出决定的,要立即纠正。通过上级部门的有力监督,能促使基层领导集体的决策权力运行纳入程序规范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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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文5

一、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必要性

1、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目标管理的客观要求。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中一种基本的管理技能,它通过划分组织目标与个人目标的方法,将许多关键的管理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全面、有效的管理。其主要作法是:由上级和下级管理人员一起制定共同的目标;同每一个人的应有成果相联系,规定其主要职责范围;以这些规定为指导,评价一个部门或每一个成员的贡献情况。由于这种作法特别适合于对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故被称为“管理中的管理”。目标管理目前已经广泛应用于税务机关的管理工作中。建立税务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就是通过把任期制、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三者有机结合,对税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和每年要做什么工作,完成什么目标,不仅提出明确的定性定量的要求,而且公诸于众。这样在考核时,就能够以领导干部在一定时间里完成目标的情况为主要依据,并采取组织、领导、群众共同参与的做法,较好地体现公开性、规范性和群众公认的考核原则。实行任期制必然要求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而只有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使考核领导干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才能对领导干部任期满时的德、能、勤、绩作出全面、客观的评价,为领导干部的进退去留提供依据。

2、任期目标完成情况是衡量税务领导干部能力、绩效的标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衡量领导干部的标准难定、考核难准的因素也直接影响着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建立。《公务员条例》虽对公务员考核的原则、内容、方法、程序等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但考核的标准、考核结果的使用及考核的实施措施还不够规范,以致于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考核评价凭印象、不看实绩靠人缘等不正常现象,考核结果有时不能准确反映被考核人的能力水平和工作绩效。科学合理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只是解决了什么样的干部可以升降的问题,而最终落实到谁升谁降,就必须建立起一套严格合理的考评体系,真正做到让升者称心,降者服气,群众满意。任期目标是干部在任期内要达到的工作任务和管理成果,是干部努力争取的期望值。一个科学合理的任期目标,可以激励领导干部不懈地努力,创造卓越的业绩,有利于税收事业的发展,反之,干部就失去了行为的航标,必然缺乏应有的斗志。“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根据不同层次领导职务的特点,认真对照任期目标,看谁干得了,看谁干得好,应当成为衡量干部能力、绩效的主要标准。

3、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完善任期制的重要途径。推行任期制,解决了干部“下”的瓶颈问题,但同时由于领导干部在任职时就知道在职位上的时间长短,一定程度上容易使一些干部为了追求一时的政绩,搞一些脱离实际、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也容易使一些干部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思想,出现不思工作、只想后路的提前退休现象,甚至导致腐败;一些税务领导干部可能会因为年龄关系,认为自己无望得到提拔,而不思进取,安于现状,不利于人才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造成人才资源浪费。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通过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建立任期目标考核评价体系,改进考核方式和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监督和考核,将有效杜绝这些短期行为和腐败现象,使任期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4、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是深化改革的有效手段。把群众公认的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税务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必须全面深化税务人事制度改革,加大干部考核工作力度。从任期制的实践来看,一是由于任期目标不明确,导致任期考核没依据,降免标准难量化;二是考核内容不全面,缺乏必要的资料积累,导致考察工作实绩和政治表现随意性较大,考察中容易出现知人不深、识人不准的问题;三是考核方法、手段落后,造成考察材料存在公式化、千人一面等问题,看不出干部的特点和个性,对领导干部的真实面貌了解不清,常常被表面现象所掩盖。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把目标确定、实绩考核和干部的升降奖惩三者有机地衔接起来,制定科学合理、标准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三位一体”的领导干部考核机制,使管人和管事相结合,通过管事实现管人,通过管人促进管事,将从制度上有效地促进能上不能下等长期困扰干部工作问题的解决。

二、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需要重点考虑的几个问题

1、任期目标的确定原则。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目标,管理就没目的,考核就无依据。实行对税务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管理,目标的制定是前提和基础。在制定各项目标时,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从促进工作落实入手,实事求是地进行。制定任期目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把握目标制定的科学性。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制定,必须依据领导干部职务进行设计,不同职务、不同岗位的干部,其任期目标必然存在差别;必须紧跟时展的变化,坚持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特点;必:请记住我站域名须体现上级要求与群众需求相统一,有助于税务工作开展和税收事业全面发展;必须结合所处的工作环境和干部自身的素质状况,力争使指标的设置与对干部的客观要求相符合,与其岗位职责的内容相一致,做到责权统一,客观公正。

二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实践性。干部任期目标不应该局限于理论上的表述,而应是可操作、可考核,甚至是可量化的,使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将目标化解为一定的经验、方法和技术手段。干部任期目标也应该是可塑造的,无论哪个任期目标,都可以通过干部的工作,转化为符合社会需求的公共产品。因此设置的任期目标要具体,便于测定,任期目标越具体,实现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要清晰简明,项目不宜太多太繁,要有期有量。除用必要的简短文字说明外,还要用数据表述,要有明确的目标值,便于执行、检查。

三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差别性。这种差别,一是质的差别,不同性质特点的工作岗位,其任期目标有质的差异性。二是量的差别,即使是同一职务,工作的外在环境和内在条件不同,其任期目标的制定也应全面考量,分别对待。三是人的差别,要正视干部之间的工作基础和能力差异,确定相应的任期目标。

四是把握目标制定的动态适用性。定时目标要适当,定性目标要准确。在目标实施过程中,还要注意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和新形势的要求,对有关目标加以调整和修正。必要时,可适当设置一些变量指标。

2、任期目标的主要内容。根据现有的体制,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制订和分解,主要的依据来自三个方面:一是上级部门、本级部门与领导班子的奋斗目标;二是上级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和有关三个文明建设的其他工作任务;三是本地区、本部门从实际出发提出和制订的 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根据税务领导干部的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应当主要由三方面构成:一是共性目标。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税收环境及税收任务等;二是职能业务目标。主要是依据单位的职能特点、干部的职责分工、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所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三是目标下达后上级部署的重要工作和收入任务。任期目标是干部对自身一段时间(一个任期)工作的预期目标。为了使干部的总体职责与预期目标相统一,需要把领导干部承担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根据担任的职位类别和职位层级,通过研究分析,结合本人参与,转化为年度或若干时期的具体目标任务。因此,制定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1)以领导班子的总体目标、任务为基础。凡是能用数量、质量、时间、范围等表示的按照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和岗位特点,量化分解到每一位领导成员。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都应从数量、质量、时间、范围上提出要求;对一些不宜从数量、质量、时间、范围上提出要求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也要采取对比的方法提出要求,以便于检查考核。

(2)将任期目标分解为年度目标。任期目标是年度目标的依据,年度目标是任期目标的细化,年度目标必须紧扣和体现任期目标。通过对任期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将任期目标逐项落实到年度岗位责任目标管理中去,形成以税务领导干部任期制为“龙头”,包括目标管理、岗位责任在内的干部任期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并通过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的形式,使制订任期目标、分解年度目标的过程,成为干部明确责任、落实责任的过程。

3、任期目标考核的实施。考核是任期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并得到落实的有效手段。通过考核,全面地了解和掌握税务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实现目标的情况,准确地评估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表现,现行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包括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和定期考核,据调查目前实行任期制的税务部门,大多规定选任制干部的任期与届期相同,以届期为准;委任制干部的任期为5年、4年或3年;一般同时还规定干部在任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任期制的这一特点,决定了对干部的任期目标考核宜采取届中与届末考核相结合的定期考核方式进行,其中,届中考核主要看任期目标的进展情况,届末考核主要看任期目标的完成情况。

4、任期目标考核的程序和步骤。一般来说,考核可以分以下几步:(1)准备。被考核领导干部准备个人述职内容;考核者整理被考核领导干部的工作记录情况,并向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党政综合部门、有关综合经济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情况。(2)述职。被考核领导干部向考核者及有关领导和群众报告履行职责情况,并提供书面述职报告。(3)民主评议。考核者以民主评议和个别谈话的方式,了解被考核领导干部的情况。民主评议的项目应当完整、明确、具体,并与干部任期目标进行对照。(4)核准指标数据。争取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提供准确客观的工作指标和数据。(5)综合分析评估。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评估时要注意处理好现实成绩与原有基础的关系、主观努力与客观条件的关系,力求定性准、定量实,防止片面性。(6)考核结果认定。在综合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对照任期目标责任制,确定评价等级。并向主持考核的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考核情况及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存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依据。

三、建立税务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要处理好的几个关系

1、正确处理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的关系,把年度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有机结合,不断改进和完善对税务领导干部任期履职情况的考察考核评定机制。目标考核是任期制的内在要求。在届中、届末开展任期目标考核是检验和评判领导干部政绩大小的重要手段。年度考核是公务员考核的主要方式,年度考核的周期性、动态性,有利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监督和管理,便于保证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做好任期目标考核,应当坚持年度考核与届中、届末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方式,按照一般年度考核适当从简,届中、届末考核增加考察内容的思路,形成以年度考核为基础,届中目标考核为重点,届末目标考核为结果的大目标考核体系。开展好以年度考核为主要形式的平时考核,有助于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及对新任职务的适应程度。做好平时考核:一应严格。考核不严,就会流于形式,形同虚设,不仅不能反映干部的真实情况,而且还会产生消极后果。二应公平。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要排除干扰,实事求是,客观、全面、真实地考察和评价干部,要摒弃个人的好恶思想,防止用感情和偏见代替政策以及用主观想象代替客观事实。三应持久。要建立跟踪考察档案,将平时考核结论及有关材料装入考核档案,并跟随干部和干部档案同步转送,彻底改变过去不到提拔不考核,考核一次定一生的现象。

选任干部考察材料范文6

最近,XX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经管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村级班子建设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查采取发放调查表、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查阅有关资料等形式,调查范围涉及平口、小淹、杨林等10个乡镇、20多个村。调查结果表明,我县村级班子建设总的形势是好的,呈现出积极、健康的发展态势,为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同时,调查中发现,村级班子建设中存在一些问题,影响着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着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一、我县村级班子建设的基本情况

我县1180个行政村(居委),共有村干部4948名,其中35岁以下的891人,占18%。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的1179人,占23.8%。调查表明,近年来,我县在加强村级班子建设方面卓有成效。一是班子整体结构不断优化。各乡镇党委在选拔和任用村级干部时能坚持“以人为本”,勇于打破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的选人用人观念,全方位启用人才,及时将优秀人才充实到村级领导班子。近3年来,全县先后调整村支两委成员1984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548人,村主任492人。村级班子整体结构逐步得到了优化。二是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大多数两委班子建立健全了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了按章理事。特别是近年通过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村干部们的廉洁自律,拉近了干部、群众的感情距离,改善了干群关系,强化了村干部的民主意识和群众观念,也促进了村干部作风转变。大部分村干部能勤政务实,兢兢业业地工作,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村级班子在群众中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三是村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县、乡两级将村干部的培训教育纳入了干部教育规划。近3年来,全县共举办村级干部各类培训班386期,受训的村级干部达26840人次。特别是通过村级“三个代表”学习教育活动,全县村干部普遍受到了一次党性党风和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四是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大多乡镇对村级班子实行了岗位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村干部报酬全面实行了统筹,推行了“基础+职务+工龄+村类别+绩效”的结构工资制度,并严格按规定兑现奖惩,使村干部干有目标,管有依据,评有尺码。同时,大部分乡镇党委政府能做到用真诚与亲情联络村级干部,在感情上与村干部真心交朋友,工作上及时为村干部撑腰壮胆,生活上尽力为村干部排忧解难,村干部不安心的思想不断淡化,工作积极性普遍高涨。五是后备干部队伍不断壮大。近3年来,全县共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党员750名,其中已任村干部的164名,已作为村级后备干部储备的达415名。

调查也表明,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社会关系和利益格局发生了深刻变化,村级班子建设中出现和存在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影响了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一是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全县4948名村干部中56岁以上的达756名,占15.3%。有的乡镇56岁以上村干部的比例高达30%以上。江南镇老屋村和百花村支部书记年龄已满70岁。全县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有1503名,占30.4%。有的村干部连自己的名字、同意开支等简单的字都不会写。由于文化程度不高,部分村干部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往往理解不透,认识不深,贯彻不力,严重影响了村级组织作用的发挥。二是干部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仍然不够。部分村干部思想观念陈旧,工作方法简单,缺乏依法行政、按章理事的自觉性。墨守成规,不求改革创新。一些村级班子缺乏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在带领群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强收入方面办法不多、能力不强。发展经济的思路不清、路子不明。据各乡镇党委评定,全县村干部能力一般和较弱的达2696名,占54.4%;村级班子能力一般和较弱的673个,占59.3%。三是部分村两委班子关系不协调,工作合力不强。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不能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存在拉山头,闹派性的现象。有的支书与村长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班子不协调,思想不统一,无法发挥出村级班子应有的工作合力。工作无法开展,群众无所事从,经济无从发展,基本失去了村级组织的战斗力和凝集力。四是村级干部队伍难稳定。农村工作环境艰苦,任务繁重,村干部待遇低、难落实,不少村干部不安心本职工作,人心思动现象较普遍,甚至干脆“撂担子”。东山乡高星、下茶两个村共有党员51名,曾任村组干部的22人,近三年来辞官不做的12人,现任村干部中外出打工的10人。五是部分村干部队伍青黄不接。近年来,随着经济、文化、社会的转型,青年新生力量处于分散、流动状态,村级组织难于对他们开展有效的教育和培养。部分地方对村干部后备人选的培养选拔缺乏硬性措施,真正有文化、有素质、有培养前途的人才很难选拔,后备干部队伍出现青黄不接、后继无人的局面,有的村甚至找不到合适人选出来担任村干部。

二、当前农村基层班子建设不到位的原因分析

第一,个别乡镇对加强村级组织的建设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只把经济工作视为主要任务,使基层班子建设与经济建设脱节。忽视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忽视对基层干部和党员管理与教育,不注重后备力量的培养与发展。有的村甚至近10年没有发展一名党员和后备干部,组织生活基本没有正常开展。

第二,缺乏健全的村级干部培养、选拔、任用机制。党委、政府对于村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任用上缺乏完善健全的工作机制。靠家族、帮派势力当选村干部的现象仍然存在,那些觉悟高、观念新、能力强,善于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优秀人才难以被选拔到村级班子领导岗位上来。有的乡镇对村干部重使用轻培养,对于村干部的教育和培养抓得不力,资金和精力投入不够,村干部出现思想问题时,主要采取调整的办法而很少采取教育的办法解决,客观上难以建起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三,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弱化了村级班子作用的发挥。实行后,多数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弱化。据调查,安化县80%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不足万元,60%的村年集体经济收入几乎是空白,村级集体经济可支配收入少。特别是税费改革后,“三提五统”等收费项目取消,乡(镇)、村两级财力进一步减弱,村级组织“无钱办事”的矛盾更加突出,村级组织为群众办实事的条件受限。群众长期得不到实惠,对干部缺乏认同感和信任感,导致不少村班子软弱涣散,在群众中没有威信。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受到很大的抑制,出现基层干部难选、难当、难留的“三难”问题。

第四,待遇偏低难保障,抑制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村基层干部承担着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重任,但许多情况下他们的责权利并不明确,也不平衡,存在着对基层干部责任上严格要求,但权力上无相应保障,经济待遇上又不够关心的情况。这使农村基层干部难以把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任务上,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任务只是采取被动应付的态度,影响了村级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责权不一,心理难平衡。计划经济时期,村干部手中掌管着生产的领导权、劳力的调配权、收入的分配权、实物的支配权、资金的使用权等,“说话有人听,办事有人找,当地有威信”。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不断调整和发展,村级干部原有的工作权力实际上变空或大部分丧失,而责任却越来越重,计划生育工作以村为主、“三收”任务完成情况与村干部报酬挂钩等等,责任与权力的不统一,使部分村干部心理上难平衡。部分村干部认为,有本事外出打工赚钱,当村干部是“要蠢不化的人”搞的。许多村干部存在一种经济上的“危机感”、感情上的“遗弃感”、政治上的“压力感”。二是经济待遇低、难兑现。据调查,目前我县村支书年平均误工在200天左右,最多的达300天以上,村主任、文书和计生专干年平均误工180天左右。而年平均报酬收入为:村支书1180元、村主任1120元、村文书1038元、村计生专干854元。全县60%的村干部年报酬收入在1000元以下。这样的工资待遇使许多村干部无法养家糊口,村干部普遍认为不划算,即亏了自己,又亏了家庭。即使按这样的标准许多村也不能及时足额兑现。全县有40%的村因无法完成乡镇的工作任务,村干部领不到足额的工资数。有的村干部的工资完全用于填补上交缺口,最多的村一年用村干部工资垫补达5000多元。三是政治待遇上无奔头。以前,优秀的村干部可以招聘为乡镇合同制干部,甚至还可以考录国家公务员,对村干部鼓励很大。政策取消后,一些有能力的农村青年认为村干部在村任职,最多干到村支书,既不能进事业单位,又不能进入公务员序列,感到当村干部政治上没有奔头,不愿当村干部。有的在职村干部则认为“劳多,酬少,前无出路,后无退路”,工作上得过且过,有的甚至干脆“撂挑子”。四是卸任后生活难保障。卸任村干部生活贫困的现象较为普遍,全县6413名卸任村干部中,生活处于特困状况的达1308人,占20.4%。为探求解决村干部老有所养的问题,我县曾于1996年制定并实施了《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但由于保险体制变化和存款利息大幅下调,不得不于2000年将已收的保险金连本息退还给乡镇。县每年下拨6万元专项经费到各乡镇,由乡镇根据财力状况适当解决。各乡镇虽然根据卸任村干部的任职长短,每年给予了适当补贴,但仅仅是表示意思而已。目前,卸任村干部的待遇不如农村五保户、残疾人、复员军人和特困企业下岗职工。

三、加强村级班子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第一,进一步加强对村级班子建设的重视和领导。各级党委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切实抓好村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切实加强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要认真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乡镇党委的责任。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委成员要齐心协力抓。二是出台有关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文件。县委要根据上级的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关优惠政策,特别是鼓励村干部建功立业的倾斜性政策,吸引优秀年青人才从事村干部工作。三是营造有利于村干部工作的良好环境。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支持村干部的工作,执纪执法部门要强化措施,确保村干部正当权益不受侵害,新闻媒体要加大村干部的正面宣传,在全社会推介一批优秀村干部典型。市县乡三级建立定期评比表彰先进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机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二,健全村干部选任机制,致力提高队伍素质。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和干部队伍“四化”的方针,通过全面推行村支部“两推一选”的办法,选拔懂经营、善管理、能带领一方群众共同致富的人进村级班子,并有重点地进行帮带、培养。一是把好政治素质关。要把那些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有文化、有本领、真心诚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级领导班子。二是优化队伍结构。要围绕支书这个“主角”优化群体结构,配好支部班子,选好行政班子。村干部队伍要形成以40岁左右、初中以上文化为主体的年龄梯次结构,每个村级班子至少配备1名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人。三是拓宽村干部的选配渠道。既要注重在致富能手、复员军人、回乡知青中选配,又要动员在外打工或经商的能人返乡任职,还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国家干部下派任村干部与从回乡下岗职工中选配村干部的用人机制,使村干部的来源渠道不断扩大。四是加强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重点是培养有一定知识水平和专业特长的回乡知青、退伍军人和外出打工返乡的优秀青年在农村创办领办经济实体,并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为村的干部储备人才。要注重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健全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有计划地选送他们接受各种职业和专业培训,参加实践锻炼,并定期进行考核、考察,能够使用的,尽快进入村干部实职岗位。

第三,创新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教育和管理。一是建立目标管理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级干部的岗位责任制、村级组织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村级干部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村干部建立考勤、考绩、考察、考评、学习、请假、会议、财务管理、村务公开等方面的制度,进一步强化村级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二是建立培训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县乡党校主阵地的优势,强化在职村干部的教育培训。县委党校要分期分批次对村主头进行理论培训,乡镇党校每年对村“四头”培训2次以上,切实帮助基层干部更新观念、增强致富本领。同时,加大典型的培植力度,选树一批素质高、能力强的村级干部典型,发挥示范、辐射、教育、带动作用。充分运用农村“三个代表”学教活动建立起来的经常性教育机制,强化基层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三是建立监督约束机制。强化经济监督,由上级党委组成专门班子,坚持每年对各村财务开支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更好地实施对权力的配置和限制。建立上级党委和基层干部谈话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搞好考察和民主评议。全面掌握干部的真实情况,对评议中得不到群众满意和拥护的干部要及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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