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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配套设施范文1
为明白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局限,理顺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中各主体间关系,标准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治理做事顺序,进步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效率,确保建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正常发扬功用,依据市当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增强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治理的定见(试行)》(办发〔〕27号)精力,连系我区实践,现就进一步增强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治理任务提出如下定见:
一、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局限
寓居区公共配套设备是指依据公共好处需求为保证城市功用和知足居民根本生涯需求所建立的设备,包罗教育、医疗卫生、文明体育、社会效劳、行政治理、贸易效劳等公共修建设备。依据《城市寓居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93),我区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局限包罗但不限于:
(一)中学、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效劳中间(站)、派出所(警务用房)、福利院、菜市场、社区效劳中间、社区用房、社区级体育设备、居民健身设备、文明运动中间、公共绿地、公厕等公益性设备。
(二)公共灵活车泊车场、邮政所、储蓄所、社会养老院等具有运营性质的设备。
区规划局按照《城市寓居区规划设备设计标准》,在进行城市节制性详规编制和地块规划前提设准时予以明白。
二、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治理相关主体
(一)协调治理主体
1.立市新都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任务指导小组(名单附后),作为我区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任务的统筹治理指导机构,担任制订任务目的、政策办法和严重事项的决议计划、协调。
2.区城乡建立局是我区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的行政主管部分。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公建办)设在区城乡建立局,担任日常建立治理及协调任务。
(二)投资建立主体
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建立首要由当局投资,鼓舞社会资金参加。投资建立分为5种方法:
1.执行地盘统征或地盘整顿后开拓建立的地块,由地盘统征单元、地盘整顿单元担任统征或整顿局限内响应公共设备项目标投资建立。建立费用直接计入地盘本,建后无偿移交给当局相关接纳主体。
2.含有应建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标招拍挂地盘地块,在进行建立费用测算后,确定地盘招拍挂的开始价及招拍挂前提,由地盘竞得者按前提建立(托付代建)。建后无偿移交给当局相关接纳主体。
3.对运营性公共设备配套项目用地依照招、拍、挂方法供地,引进社会资金进行建立的由区公建办、项目地点地当局(园区管委会)和区疆土局一起确定地盘挂牌前提,执行“谁投资建立,谁运营治理”。
4.对曾经出让建立用地运用权的地块,规划部分经同意需调整新增属于当局投资的公益性公共设备配套项目,由当局按地盘本价回收建立用地运用权进行建立。属于新增的配套项目,由地盘运用方担任建立完,当局按上年全区均匀房价回购。在规划确定配套点位方案后到区公建办签署回购合同。
5.当局投资的公共设备配套建立项目,由各镇(街道)和园区按节制性具体规划要求,于每年岁尾向区公建办报送下一年度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方案,并由区公建办一致报区当局核定后施行建立。
公共设备投资建立主体必需依照要求完公共设备配套建立项目,不得久拖不建、私自降低规范、私自改动项目功用。
(三)移交代收主体
当局投资或当局托付代建的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后,由区公建办牵头,按项目配套功用和治理职责,组织承当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的单元,向移交代收主体进行结合移交。移交代收主体依照行业治理准则确定,如呈现不合适行业主管部分接纳的,再依照属地治理的准则,由区公建办报区当局确定移交代收主体后再进行移交。
1.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设备的接纳主体为区教育局。
2.社区卫生效劳中间(站)等医疗卫生设备的接纳主体为区卫生局。
3.社区级体育设备、文明运动中间等文明设备的接纳主体为区体裁广电新闻出书局。
4.社区用房、社会效劳中间设备的接纳主体为区民政局。
5.警务用房的接纳主体为公安分局。
6.菜市场的接纳主体为区商旅局。
7.公共泊车场、公共绿地、公厕的接纳主体为区城管局。
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房子权属,由区公建办报区当局研讨确定。
三、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治理顺序
依据我区实践状况,依照“明白职责、辨别把关、统筹协调”的准则,对公共设备配套建立治理设定以下顺序:
(一)规划顺序
1.区规划局在编制建立用地的节制性具体规划时,该当明白公共设备配套的项目、建立规划(用地上积或修建面积)、用位置置等内容。
2.建立用地运用权出让或行政划拨前,应由区规划局对公共设备配套的规划前提提出版面定见。
3.区规划局在审批建立工程设计方案时,应要求建立单元在总平图上标注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项目地位,并严厉审核该地块内公共设备配套建立项目标相关经济技能目标能否到达要求。
4.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在完规划验收后,应在规划验收及格证的相关栏目内对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标内容予以明白。
(二)用地顺序
1.对新征地盘和现有存量地块,但凡由区当局或国有投资公司施行统征或进行旧城革新的,由统征单元或旧城革新单元依照规划设计前提完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但凡含有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标招拍挂地块,区疆土局在地盘招拍挂前提中,应依据规划设计前提明示该地块中包括的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要求,由地盘竞得方承当配套建立义务,建后无偿移交给当局相关接纳主体。
2.对曾经出让建立用地权,区规划局经同意需调整新增建立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标地块,由区当局按地盘本价有偿回收建立用地运用权进行建立的,由区公建办牵头研讨建立用地运用权回收事宜,区疆土局处理相关回收事宜。
(三)建立监管顺序
1.建立单元必需将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方案设计报区公建办审核,方案设计中应注明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标称号、建立规划、用位置置、用地上积、修建面积、合用的修建规范等。配套项目有行业建立要求的,其建立规范由区级行业行政主管部分供应。
2.在方案设计审核及格后,区公建办与建立单元签署《市新都区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明白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内容、规划、建立规范、开完工日期、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建立单元持《市新都区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及相关材料进行报建,并该当依照合同商定完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义务。
3.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准则上应与主体同步建立,一次性完。建立工程规划较大的,经区公建办同意,建立单元可对公共设备配套项目进行分期建立,详细建立内容及刻日该当在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中予以明白。建立进程中,需求调整分期建立项目内容的,建立单元该当向区公建办请求处理合同改变手续。
4.建立单元实行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进程中应承受区公建办监视与指点,在承受反省时应予以共同。
5.建立单元依照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商定完建立义务后,该当向区公建办申报。区公建办对曾经完全实行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义务的开拓建立单元,核发《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实行确认证实》;对未实行或许未完全实行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义务的建立单元,宣布整改告诉书,要求进行整改。建立单元整改到达建立合同商定要求后,区公建办予以核发《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实行确认证实》。建立单元持《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实行确认证实》到相关部分处理工程完工立案。
(四)移交治理顺序
当局投资建立、建立单元代建或在地盘招、拍、挂文件中明白要求建后无偿移交的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后应无偿移交。区级相关行政主管部分担任移交立案注销、行业监视治理,制订公建配套设备监视治理方法,确保公建配套设备的性质、功用不变,并依照国有资产治理的有关规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1.建立单元在取得《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建立合同实行确认证实》后,应在3个月内完项目移交手续,移交代收主体该当实时接纳项目。
2.建立单元向区疆土局供应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标建立用地出让合同(划拨地盘同意书)、规划验收及格证、红线拨地交代单、完工验收及格证、房产面积测量申报、建立合同确认证实、移交和谈等材料。区疆土局、区房管局依法处理建立用地权属别离及房子权属注销。
3.建立单元不得出租、出售该当移交给相关接纳单元的公共设备配套项目。寓居区公共设备配套项目依照其规划设计用处进行运用,不得挪作他用。房子权属注销部分该当在公共设备配套项目标房子一切权证上注明其规划设计用处。
四、新房工程公共设备配套
我区新房工程公共设备配套的建立治理还执行市统筹委《关于印发〈关于村(社区)及新房工程公共效劳和社会治理配套规范的指点定见(试行)〉的告诉》(统筹〔〕124号)规则。
公共配套设施范文2
凡在我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沿街建筑的个人和实施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的单位,必须按本规定缴纳市政配套费。
二、征收标准
1、沿街建筑的个人自建门店房、商品房、厂房、行政办公用房和商业用房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收市政配套费。
2、经批准的老镇区沿街建筑的个人和单位的修建改造项目(房地产开发公司除外)房屋原等量面积部分按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性质分别对照标准减半征收,新增面积、扩建房屋面积按标准全额征收。
三、征收办法
1、市政配套费统一由镇建管所等部门征收,沿街建筑的个人在办理审批手续时一次清,各建设单位在向镇建管部门申办选址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由建设单位填写缴费申报表,并向建管部门交纳50%以上的规费,建管部门方可发给“规划许可证副本”;竣工验收合格并缴清规费后发给“规划许可证正本”。凡已领取规划许可证副本,尚未竣工验收合格发给正本的,也由镇建管所统一征收。凡不按规定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建管所不得发给“规划许可证”。
2、镇建管所收取市政配套费,统一使用套印江苏省财政票据监制章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票据由镇建管所向镇财政所负责领取,按照《市非商事票据管理办法》(财综[]15号)进行结报和管理。
3、镇建管所征收的市政配套费应全额直接解缴至“镇财政帐户”,并每月向财政所结报征收情况。
4、已在镇建管、国土、房管等部门办理建设项目手续完毕,但尚未缴纳市政配套费的单位,由镇财政所牵头,会同审计、地税、房管、监察等部门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应缴未缴的规费按原规定标准计算。
5、各建房单位或经批准建造私房的个人在向市房管局领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时,必须出示市政配套费交费凭证和相关依据,凡未按规定足额缴纳规费的单位和个人,均由房管所代收补征,镇财政所按规定向房管所拨付征收经费。对不按规定缴费的单位和个人,市房管局不得发给“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6、凡在镇建管所、镇房管所发出交费通知书限期内不按定缴纳的,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7、镇财政、建管、房管、国土、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征收管理工作。
四、减免范围及审批程序
1、减免范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下列项目可减免部分或全部规费:
⑴对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方面的专业用房,公交、环卫、环保、人防、公安、消防、水利、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专用房屋项目(以上均不含营业性用房面积及项目),免缴市政配套费。
⑵中小学教育用房、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图书馆、体育场馆建设,医疗卫生、妇幼保健等专用房屋建设项目,广播、电视用房建设项目(以上均不含营业性用房面积及项目),免缴市政配套费。
⑶规划审定的居住小区配套用房项目,免缴市政配套费。
⑷高层建筑物,六层(含六层)以下按规定征收,七层至九层减半征收,十层(含十层)以上免缴。
⑸因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事业工程需要,拆除集镇规划区范围内属集体土地性质的单位和个人的房屋(不执行货币安置政策的),被拆除房屋的单位或负责建设拆迁户安置用房的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新建、改建和安置房建设项目时,按政策规定的安置面积部分免缴市政配套费,被拆迁面积由镇建管所拆迁办负责将原房屋面积分单位、户登记造册,并附图说明,报镇财政所、建管所备案,以备办理减免时查考。
2、审批程序:
⑴凡属上述减免范围1—4款以及征收标准中第2款涉及的居民个人和单位的修建改造项目,在办理减免手续时应填写《市政配套费减免审批表》,并附报有关依据和资料,按程序规范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减免。审批表一式四份,由申请单位填写后,送镇建管所签署意见,再送镇财政所审核签署意见,报镇政府审批,经镇政府批准后,由镇建管所等代征规费部门在收费时予以减免。
⑵凡属上述减免范围第5款的项目,有关单位在办理减免时,应填写《镇市政拆迁安置用房市政配套费减免审批表》,凭拆迁证明及有关资料,经镇拆迁办及建管所审核签署意见,报财政所核实、镇政府批准后,予以减免。有关房产开发商不再直接受理上述被拆迁房屋单位和个人的规费减免申请。
五、资金使用和监督
1、资金使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市政配套费全额用于城市市政公用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得截留或移作他用。
2、资金监督:征收监督管理由镇财政所牵头,会同镇审计、监察部门进行,每年组织一次,分别对缴费单位、执收代收单位进行年度会算清交,交费单位不按规定交费、执收(代征)单位不按规定征收的,将按国务院第281号令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有关说明
公共配套设施范文3
【关键词】施工方案 索赔 预防措施
一、施工索赔的概述
(一)施工索赔的定义
所谓的施工索赔主要就是指签订施工合同之后,承包方因为非自身因素之外的原因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容完成施工任务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向相关责任方提出补偿的要求。这里面所指的索赔主要就是指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而非指的是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补偿要求的反索赔。
施工索赔是承包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项要求,合同中业主和施工方权利义务是对等。如一方在履行合同中,没有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某些义务,这时就构成了违约行为,对方即可要求补偿,我们可以认为索赔是一种维权要求补偿的行为,而不是处罚。这里的施工索赔不但包括经济上的补偿,也包括着工期上的补偿。
二、影响施工索赔的因素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工作任务重、工期时间长的任务,在施工的过程中涉及到的人员、团队也比较多,存在着大量的纠纷,能够引起施工索赔的因素也是十分多的,下面我们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容易影响施工索赔的因素进行分析研究。
(一)合同文件自身缺陷的原因
合同文件是通过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双方协商共同商定的,由于合同文件是格式条款,很多具体的情况不可能实际完全反映出来。合同文件的缺陷主要包括:意思表述不清楚,前后矛盾,具体细节没有落实清楚等。这些缺陷往往导致索赔。
(二)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
在工程实际建造中,造价和工期容易受到现场基础条件的影响。土建工程对基础的地质条件要求很高,而业主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水文地质等资料不可能准确无误,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有可能会引起施工索赔。
(三)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是施工过程中的常见的现象。在招投标阶段,设计图纸往往不够深化,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师会指示做局部的改动。尤其是大型工程施工过程,通常施工周期长、规模庞大,容易受天气等条件的影响,施工中工程量发生变更是不可避免的。工程变更往往直接导致索赔。
(四)工期拖延
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容易受到天气、水文以及上述各因素的影响,不能按期完工,造成工期拖延。工期拖延致使承包商窝工、设备闲置等等,这必然导致超过合同费用,合同双方往往产生分歧,势必引起索赔。另外,如果发生战争等不可抗力的事件,会破坏己建工程,也会阻碍施工的进度,导致承包商的费用额外增加,甚至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这些都势必引起索赔。
三、合理处理施工索赔的策略
(一)按合同要求建好工程是进行索赔的基础
作为施工工程的承包方来讲,应该具备最基本的素质,需要按照合同的要求去完成施工任务,进而更好的保证工程的质量与进度,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只有承包方按合同规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程,满足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各种合理要求。当合同文件和相关的技术规范互相冲突时,施工单位应主动向建设单位提出有矛盾的合同条款,及时纠正不正确的地方,积极与建设单位和工程师配合,明确各自责任权利,认真履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施工企业发现建设单位或工程师发生问题或失误时,应主动进行善意提醒,防止将来造成工程损失。
(二)及时收集与索赔相关的资料证据是索赔成功的关键
承包方在发现业主方违约或者是其他因素造成的损失问题时,需要向业主方提出索赔时要及时的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其主要要注意:
1.在订立工程合同时,合同条款中关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应严密分明,工程成本的核算方法应明确无误,为工程建设中出现的索赔事件提供判断标准。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该认真研究文件内容,仔细查勘施工现场,在编制投标书时要充分考虑到将来可能发生的索赔问题,寻找潜在的索赔机会。同时,承包方索赔管理人员对合同、施工图等技术文件做到了然于胸,对将来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积极进行索赔准备。
2.在工程施工期间,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一方面,承包方的工作管理人员应做好施工记录,收集工程进展的有关资料、数据及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另一方面,对于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口头指令,承包商应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防监理工程师随意下达口头变更指令带来的索赔纠纷。
(三)把握好索赔技巧是进行索赔的要诀
承包方在向业主方提出索赔时,要掌握好相关的技巧,才能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处理好与业主的合作工作关系,其主要要注意以下三方面的内容:(1)把握好索赔的“度”。承包人应该着眼于大索赔,对于小索赔不宜斤斤计较,以免索赔次数过多引起业主反感;(2)妥善处理分歧和争端。在进行索赔的协商谈判时,一方面坚持据理力争,另一方面也要做出合理的让步,灵活处理分歧和争议,尽量用和谐友好的方式解决问题,少用仲裁或诉讼的手段;(3)寻找利益共同点,为业主着想。积极分析业主的利益所在,寻找双方的利益共同点。
四、总结
施工索赔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是维护承包方合法权利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有利于更好的处理好承包方和业主方之间的关系。通过对本篇论文的研究,对施工索赔的因素有所了解,对处理施工索赔的策略有所掌握,有利于更好的处理施工索赔事故,进而更好的促进建设工程施工工作的完成。
参考文献:
[1]姚莉.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索赔研究[J].沈阳工业大学,2010(12).
[2]任立坤.建筑企业施工索赔问题研究[J].中国石油大学,2007(4).
公共配套设施范文4
一、明确部门职责。将县住建局对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职能移交给县规划局。职能移交后,县规划、物价、财政等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规范审批程序,不得随意扩大免征范围。对属于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由县规划局负责,按照《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甘价服务〔〕216号)规定的免征范围审核,向县物价局、财政局提出书面报告,经确认符合条件后转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审核,并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准。
二、严格免征范围和审批程序。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县规划局在建设单位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前,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甘发改服务〔〕787号文件批复的标准,严格足额征收,并办理《收费许可证》相关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监制的专用票据,专户储存,按月上缴县财政专户。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计划安排,分项目拨付县住建局使用。县住建局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认真执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在6月、12月前分别向县物价局、财政局报送我县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县规划局、住建局要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建立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甘价服务〔〕101号)要求。
四、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管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政府收取的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做到依法足额征收,不得随意减免,对未缴清的单位,不得规划放线,住建局不予提供供水、供气、供暖等设施。
住建局要督促建设单位将配套费计入工程建设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房屋销售价格,不得在房价外单独收取费用。严禁在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收取性质相似的费用,严禁搭车乱收费,严禁由企业收取。要做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全部用于城区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等设施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道路的改造、铺油等工程的配套建设。财政、物价、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政策执行工作的同时,按照《关于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服务〔〕230号)精神,做好有关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检查及审计工作。
公共配套设施范文5
一、工程设计范围
我院承担本工程用地红线内建筑外的室外配套工程。具体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及室外管线综合设计。
二、设计内容简介
1、道路工程
道路平面,工程的线路走向基本符合椒江分区规划线形,仅在台州大道交叉口处中心线避让重要建筑往北移24.8米。平面线形为直线型。平面设计时充分考虑路口的渠化设计,调头设计,路口行人二次过街。平面中还设置了港湾式停车站点,方便行人出行。
纵断面的设计,以台州大道设计标高及现状中心大道标高为控制要素,结合考虑道路的结构设计后,还要与两侧居住区的衔接,考虑区块排水功能,最大,最小坡长坡度均满足规范的要求。
横断面的设计,开发大道道路根据在城市规划路网中的位置及功能需求。横断面如下:5m(人行道)+15m(机非混行车道)+6m(中央分隔带)+15m(机非混行车道)+5m(人行道)。
道路结构,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主车道道路结构如下: 3.5cmAC-13细粒式混凝土+ 7cm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 25cm水泥稳定层 水泥含量5.5%+ 21cm水泥稳定层 水泥含量3%+石碴垫层,该结构采用两层稳定层作为路基,减少了沥青路面的结构厚度,充分体现了沥青道路设计的厚基薄面的先进理念。
2、给水工程
本设计包括市政给水直供,加压供水详单体水施设计图纸,不出室外。本工程室外消防给水与市政生活给水管道合用,按规范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室内消防给水包括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给水系统。
管经大于等于DN150的市政直供生活给水管采用球墨给水管,橡胶圈接口;其余生活给水管均采用聚乙烯(HDPE)给水管,管道采用热熔连接。二次加压消火栓及自喷给水管采用热镀锌无缝钢管,沟槽式或法兰连接。
3、排水工程
本工程的污水管管径为DN225~DN300,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就近接入市政污水管。雨水管管径为DN225~DN600,雨水分片就近接入周边市政雨水管。排水管管材设计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环刚度>8KN/m)。管道均采用开槽施工。
4、电气工程
本次设计包括电力管道及消防配线管道内容。区内共设三座10KV/0.4KV变电所,变电所的10KV电源引自A区K1号开关站,进线电缆采用穿氯化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电缆保护管的敷设方式。区内各建筑单体消防配线均引自小区消防控制中心,消防配线管道采用镀锌焊接钢管埋地敷设方式。管道均采用开槽施工。
5、管线综合设计
本工程的管线综合设计包括市政直供给水管(红线内)、室内自动喷淋给水管、室内消火栓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燃气管、10KV电力管、语音数据通信管、消防报警控制线共10类管线。设计中根据相关规范对管线平面位置、竖向高程均予以明确或做原则规定。
三、设计修改情况简介
1、因建筑出户管变更或与现状不符,外线接口做相应调整
公共配套设施范文6
工业设计专业教育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随着近年来各大高校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工业设计专业在我国高等院校中得到全面的开设,也反映出现代社会对工业设计专业人才的强烈需求。作为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工业设计在我国众多企业中得到极大的关注。但相关调查报道指出,工业设计专业毕业生真正从事产品设计的人员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主要是由于毕业生难以在企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从而导致学生选择转行,虽然其中包含大部分的个人主观因素,但也反映出高等院校在工业设计专业中的传统教育已难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我国工业设计教育基本上都是基于工艺美术上发展的,无论是师资队伍,还是教学观念,都具有明显的艺术化。虽然近年来各院校已加强和国外设计院校的交流与学习,但从总体上看,还存在许多问题对工业设计教育水平造成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在工艺设计教学内容上,未能实现学科的真正交叉,导致学生形成不合理的知识结构,对学生的发展造成影响;(2)在工艺设计教学中,过分强调技能的训练,往往只重视训练结果而忽视训练过程,无法切实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能力;(3)人才培养模式未能和市场需求工业设计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探讨苏琦潍坊科技学院262700接轨,导致教学和社会需求出现严重的脱节,无法满足现代企业的需求。
二、工业设计专业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2.1加强校企直接的合理与交流
鉴于当前我国工艺设计人才和企业需求对接性不强的特点,企业往往更加倾向于实践能力强的人才,但高职工艺设计毕业生的动手、思维及表达能力和企业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而且毕业生也不了解企业的工作内容记流程,对职业缺乏合理的规划。因此,高等职业学校应该从企业邀请设计师到学校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应符合企业和学校的需求,也可以指派教师与学生到企业进行实地实习。因此,可以实现学校和企业在人才需求、专业定位、学生能力培养及课程体系改革等方面的交流与探讨,以构建和复合型人才培养相符合的培养模式,从而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
2.2实行学校与企业相互兼职的教学方法
该教学方法实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出双方的优势,通过相互参与到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工作中,推行“双师制”教学制度。如企业在生产、研发中的一些难题,可提供给学校工业设计专业的教师及学生进行探讨,以找出科研合作的切入点。而对于高职职业学校自主开发设计的实践项目,也可以邀请企业设计人员进行分析、指导及评审。这种教学方式既不会占用企业的设备资源,企业还能从中发现新的项目资源。该教学模式的实行,可以为学校培养创新人才奠定良好的基础,且能有效解决高职工业设计专业毕业生的就业问题。而企业还可以对毕业生在实习过程中对知识掌握的情况进行反馈,以为教师制定相应的教学计划与教学目标提供信息支持,有助于建立一套以学生为主体,以企业为载体的新型教学方法,从而为现代企业培养其所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2.3基于工业设计大赛培养复合型人才在高职学生进入企业实习时,企业相关的工程技术人员要对学生的实践进行指导,鼓励学生多参与到各项工业设计专业比赛中,然后将比赛设计作品上交到企业的技术研发部门中进行审核,然后由技术研发部门人员进行点评,并提出修改意见。通过比赛,不仅能对高职学生的设计能力与创新能力进行培养,还能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素质,有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2.4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展开设计教学
随着现代各大高等院校的招生规模越来越大,对于高职工艺设计专业毕业生而言,要想顺利进入市场,就必须接受更多的考验。第一,在工艺设计专业课程设计时,必须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可推荐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行,以和企业共同进行产品的开发。对于学生而言,参与到企业项目设计中,就是一个能实现自身价值的表现。因此,能有效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及创造性。在项目设计的过程中,学生必须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产品设计方案,以符合企业对产品设计的实际要求,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设计能力。而且,在和企业合作的过程中,学生进入企业实习的机会就会更多,有助于学生对企业的运作及产品的生产流程进行了解,使学生对产品设计的理解更加深刻。第二,在高职工艺设计教学中,必须要做到教学和实际相结合,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都能符合现代企业的发展需求。随着现代制造技术信息化的不断发展,CAD/CAM技术在工业设计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且各种新型工艺、材料也层出不穷。因此,在现代高职设计教学中,无论是教学模式,还是教学内容上都要和社会的实际发展需求进行有效的对接,以培养学生创新设计思维及实践能力,从而培养出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工业设计复合型人才。
三、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