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人员聘任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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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人员聘任书

药店人员聘任书范文1

《考核细则》分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络建设、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效果、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六个部分,总分100分。其中乡镇政府占17分,县药监局占63分,县卫生局占4分,县工商局占4分,县物价局占3分,县财政局占3分,县广电局占3分,县监察局占3分。年终对每个单位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具体要求如下:1、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达80以上为优秀;

2、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达60以上为合格;

3、各责任单位的得分率低于60为不合格。

二OO六年度会同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一、

10分

5

1.1

乡(镇)政府把“两网”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辖区“两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部署“两网”建设工作,并明确责任目标、考核指标。

乡镇政府

查文件。未制定实施方案不得分;实施方案内容不全扣1分。未明确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不得分。

5

1.2

成立以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两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明确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有专(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乡镇政府

查文件、资料。未成立领导小组不得分;分管领导未担任领导扣1分,办公室职责不明确扣1分;成员单位职责不明确扣0.5分;未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扣0.5分。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二、

20分

2

2.1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乡(镇)卫生院聘任协管员1—2名。

县药监局

查文件。无协管员不得分。

3

2.2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从每一个行政聘任药品信息员一名,覆盖率达100。

县药监局

查文件、现场。每一个百分点扣0.1分。

4

2.3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职责、明确任务与要求。

县药监局

查资料。未明确职责扣1分,任务与要求不明确扣3分。

5

2.4

乡(镇)政府协助县药监部门组织辖区内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参加一年一次的培训工作。

乡镇政府

查培训资料、相关记录。每少培训1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

2.5

乡(镇)协管员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并建立工作记录。

县药监局

查资料、相关记录。无工作记录不得分。

4

2.6

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年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至少一次考核,奖优汰劣。

县药监局

查资料、相关记录。未进行考核不得分。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三、

20分

3

3.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规范,购进记录完整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有一个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或未建立购进记录的不得分;记录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3

3.2

引导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药品供应网络,主动开展药品配送业务,并建立配送企业相关档案。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未建立供应网络的不得分;每少1个企业相关档案的扣1分,扣完为止。

4

3.3

乡(镇)所在地涉药单位全部在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100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发现有1家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药此分全扣。配送协议每少1家扣0.5分,扣完为止。

3

3.4

村级涉药单位全部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建立药品购进记录。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发现有1家单位从非法渠道购药此分全扣。购进记录不完整酌情扣分。

3

3.5

村级药品供应网点覆盖率达到98

县药监局

查现场 、资料。每发现1个空白村扣0.5分,扣完为止。

2

3.6

农村药店全部通过G认证,并符合G要求。

县药监局

查现场、资料。未达到G认证要求的每1个药店扣0.5分。

2

3.7

要求配送企业依据“新农合”本用药目录,配送及时,配送品种达到90以上。

县药监局

查资料。配送不及时一次扣0.5分,配送品种达不到90的扣1分。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四、

20分

2

4.1

乡(镇)政府发文,要求辖区卫生院、60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年底前达到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标准。

乡镇政府

查文件。无文件不得分。

18

4.2

乡(镇)卫生院“规范药房”和和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规范药柜“评定标准包括按照《湖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英文缩写GUP),必须确定人员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药士以上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对药品采购、验收、养护、调剂人员进行培训;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制定相应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并建立供货企业档案;遵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范围采购药品(个体诊所选用的临床药品品种总数,不得超过120种);不得有违反GUP第十三条行为;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完整的购进记录并取得合法票据;具有与医疗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并有相应的设施设备;药房、药库的管理及药品保管必须符合GUP的要求;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自觉接受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监督指导,支持配合其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材料等。

县药监局

查文件、资料。卫生院未达标扣5分,村卫生室个体诊所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

10分

5

5.1

药品质量有保障。现场检查无假劣药品。

县药监局

现场检查,每发现1家假劣药品扣2.5分。

5

5.2

群众的满意度高。

县药监局

随机抽查20名乡、村群众,对“两网”建设满意度低于90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标准分

序号

工作内容及要求

责任单位

考核办法

得分

备注

六、

20分

4

6.1

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的管理,取缔无证行医。

县卫生局

检查发现一家无证行医店扣2分

4

6.2

工商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医疗、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广告。

县工商局

发现一例违法违规广告扣1分

3

6.3

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价格的监督,

农村用药基本达到与县城同质同价。

县物价局

发现一种超过规定价格的药品,扣0.5分

3

6.4

财政部门要保障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必要的经费。

县财政局

查财政拨款书,±10±1分

3

6.5

广电部门要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不少于5次。

县广电局

少1次扣1分

3

6.6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药品购销中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纪案件。

药店人员聘任书范文2

2009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一年,也是加快食药监事业新发展的重要一年。我分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系统队伍安全为目标,以“争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的先行区、实验区和示范区”为载体,围绕推进*“一城四区”建设这个主线,扎实工作,务实进取,圆满完成上半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科学组织协调,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1、完成20*年度部门、镇(街道)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对照《20*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考核评分细则开展目标考核,随区政府目标考核组对13个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年度目标考核,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查阅台帐资料,对照考核评分细则评分。邀请区府办领导,对食药监、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经贸等6个主要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台帐互查和目标考核。考核结束后认真汇总,评出5个先进单位和12名先进个人。

2、认真筹备有关会议。3月11日下午,2009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首次例会在潘桥农高园东瓯食品公司实地召开,全区十三个镇街道、食安委主要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20*年食品安全工作各单位考核结果,交流了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经验,初步规划了2009年食品工作。并决定建立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环节网和镇街道块状网,实现食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4月24日,召开全区食品药品安全暨“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会议,通报20*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主要职能部门签订了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研究部署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和“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任务,并确定在全区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

3、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自20*年*街道、*街道、*镇、*街道等4个单位参加*市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以来,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和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和食品安委会的工作部署,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各项任务的创建工作,始终保持创建工作力度不减、措施不松、投入不少的原则,精心准备,分步实施、狠抓落实,有力地推动了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创建工作。2月17-18日,还组织卫生、工商、质监、镇街道相关创建工作人员,赴慈溪市学习调研创建情况、工作方式及先进经验。期间多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开展督查指导工作。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街道)工作中领导重视、保障有力,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工作求探索有创新,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面多渠道有特色。现各创建单位正查漏补缺,以迎接6月市验收组的验收评审。

4、认真部署专项整治,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一是先后对13个镇(街道)及各部门春节期间执法工作进行了督查和汇总,并总结经验,针对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实现了组织领导、部署落实、责任到人三到位。二是督促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开展相关整治活动。各监管部门加强各自职能范围内的食品安全整治,各乡镇(街道)开展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检查。三是牵头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镇(街道)以及工商、卫监、安监、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开展*、*、*、*等地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

5、广泛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教育。该法出台之后,由区政府出面,分管副区长率队,联合组织质监、卫生、工商等部门检查了我区“百珍堂”、“永高”、“桂新园”等多家知名食品生产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加工流程,并与企业一起共同探讨解决目前遇到的困难。分发《食品安全法》读本给镇(街道)、村居(社区)及食品企业;在辖区主要街道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横幅;在镇(街道)及村居(社区)宣传栏粘贴食品安全宣传画4000余份。6月1日,举行《食品安全法》宣贯培训会,食药监、质监、工商、卫监以及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单位、镇(街道)分管领导和质监员、全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共计260余人参加。6月4日,联合司法、普法办、卫生、质监、工商、*街道等有关部门在区府西首广场举行《食品安全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二是继续普及教育宣传。在两会期间,为全区代表、委员送上《食品安全法》读本和《*食品药品》报,让每位代表更全面地了解我区食品药品安全状况;3.15在区府西首广场和梧田慈湖路口设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3月17日,在南白象中心学校对全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的食堂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在*镇开展食品安全协管员培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

(二)突出规范整顿,切实履行药械监督管理职能。

1、抓规范、全面提升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一是完善监管档案。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从业人员备案工作的通知》,对全区近200家的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从业人员100%备案,做到底数清楚,情况可控,并打造“一室一企一档”的监管档案室,为更好地开展“小药店”整治工作奠定基础。同时,对不积极到分局进行备案的企业,分局也采取一系列制约措施,对应备案而未备案者,该企业及人员今后办理资格审查、职称认定及解聘登记工作,分局将一律不予以认可。二是加强驻店药师管理。出台《*区药品零售企业驻店药师监管暂行规定》,对驻店药师管理实行视频在线监管和现场监管两种形式,分步推行QQ在线视频监管,实行计算机软件管理的企业及09年换证企业、新开办企业及重点区域的企业列入第一批,其它企业可视情况自愿加入,未加入的企业待下一轮企业换证时要求加入QQ群。对驻店药师在岗情况实行记分制,如视频抽查时,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接通视频的,视为药师不在岗一次,在药店诚信评定时扣1分,责令改正。一经查实有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视频抽查药师都在职在岗的企业除各类专项检查、举报投诉外原则上免于现场检查。

2、抓检查、全面提高企业监管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小药店”整治工作。在总结去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2009年药品经营企业集中换证工作,全面规范和提升“小药店”整治工作。二是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要求企业在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非药品分区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分区摆放;制订非药品类产品和供货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合法资格、产品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进行审验;建立购销存管理台帐,保证销售非药品的可追溯性。活动开展以来,分局共登记违法非药品97个品种,责令企业下柜,并保证不再经营。三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工作。2009年,受市局委托承担了本辖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工作。分局从内部和外部选派13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市局参加GSP认证资格培训,不断充实审查队伍,确保完成GSP认证检查工作。目前已认证4家,2家整改,2家通过GSP认证检查。四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经常化”的目标,突出动态监管,对67家药品零售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目前已跟踪检查37家,对6家不合格企业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和行政警告处罚,对2家药品零售企业立案处理。五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换证工作。今年我区将有74家药品零售企业换发新《药品经营许可证》。目前已对2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该2家企业硬件已达到新开办要求,但软件方面还要完善,分局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其余90%以上的企业许可证12月份到期,其中可能少部分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且在重点区域的企业会因面积问题不符合换证要求。六是加强监督检查。上半年共完成35家行政许可事项现场检查工作。今年药品抽样任务30批,已完成14批次。对*达冠义齿有限公司和*市维日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了1年1次的常规检查和质量体系考核工作,对企业存在缺陷责令限期整改。上半年共对1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主要以经营隐形眼镜和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为主)进行检查,分析认为我区当前隐形眼镜经营企业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企业经营素质较差、人员不在岗、索证索票执行不到位、台帐记录不规范等。七是严厉查处药械违法违规行为。结合各类专项检查对涉药监管对象进行针对性检查,切实加大药品经营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上半年共出动各类检查人员200多人次,共检查涉药对象60多家,实施简易程序处罚11家,一般程序处罚6家,目前罚没款到位22636元。

3、全面深化巩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建设工作成果。一是召开各层次的工作会议,对深化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和宣传,并将其纳入对部门和镇(街道)目标考核内容,层层抓部署,层层抓落实。二是推行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管理。对原监管责任片区进行调整,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网格化片区指导组,并将责任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对个人的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充分发挥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优势,将全区划分为13个片区,每个片区落实1名片长,实行片长负责制。对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行调整,重新聘任61位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将其科学划分为12个小组,各落实1名协管员担任小组长,同时将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工作完成情况和配合情况纳入考核内容之一,每年评选若干优秀协管组长,予以通报表彰。四是积极探索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引导药品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药品零售网点,另一方面继续利用药品流动车和乡村责任医生的优势与“双无村”签订配送协议,解决山区群众看病、购药难问题。五是积极开展药品安全评估工作,制定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计划,按照省政府238号令的要求,以每月检查20%的比例实施医疗机构检查。将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与“小药店”整治、换证检查、跟踪检查及各类专项检查有机结合,重点突出分类监管检查。

4、抓宣传、提高药品安全认知度。一是多次召开药品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并充分发挥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协助分局做好宣传、指导等工作,及时将信息传达到各片区监管企业。二是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充分发挥部门、乡镇、企业三级联动机制,与*镇联合组织药品零售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共同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宣传进农村、进社区活动,以现场发放宣传宣传资料、礼品、安全用药咨询等形式回收百姓手中的过期药品,回收过期药品达50多个品种、2000多元。

(三)着眼发展,积极推进分局机关建设。

1、继续大力开展职能宣传和文明建设,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开展宣传造势,树立分局一流文明形象。新年两会期间,出刊新一期《*食品药品》报,在两会会场以及全区发行,取得良好效果。积极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紧急信息无发生迟、漏、瞒报现象,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行动;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访*扶贫挂钩村,慰问困难老党员和基层群众,向村民赠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书籍,并捐赠扶贫款共计28000元。组织分局全体人员积极参与市、区组织的文体活动;组织妇女同志参加三八妇女节活动。

2、3月开始,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分局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市局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引导干部职工通过集体学习、自学等方式学习科学发展观,并深入企业调研、向辖区管理相对人发放调查问卷,广开言路,征求意见;5月,围绕坚持推进科学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的主题,全局开展了一场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认真查找制约食品药品科学监管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主客观原因,并在下一步工作中予以改进;6月,召开党员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2009年是实施机构改革的关键年,同时即将迎来祖国60周年大庆,新医改也已颁布实施。2009年工作的一大重点是如何在机构改革的同时不影响我区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因此,我们要求干部职工严肃纪律,提高认识,确保相关工作到位不脱节,继续贯彻执行和开展工作,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确保辖区不发生药械安全事故。同时,加强《食品安全法》和餐饮环节相关法规的学习,及早适应职能的调整。

4、加强政治和理论学习,建设高素质监管队伍。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基础理论、稽查技能、GSP认证等培训工作,通过集中培训、实践锻炼,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监管执法的能力、水平和效能。二是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及时将日常监督检查、效能检查、考勤统计的结果通报公布。出台考勤、等系列制度,严格工作制度和执法纪律,严格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努力形成一流的工作作风。

药店人员聘任书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监管理念,以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整合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能,创新农村药品监管工作的思路、方法和机制,不断推进“药品放心工程”的全面实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和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建立运行有效的药品监管网络和群众满意的药品供应网络,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规范化管理,保证农民用药安全有效。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健全覆盖镇街道、村级的农村药品监督网络

在全街道农村形成行政监督、技术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药品监督管理专职队伍与兼职队伍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机制。在街道人大或政协中聘请药品监督员;在药品经营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中聘请药品协管员;在涉药人员或村干部中聘请药品信息员。把药品监管网与食品监管网结合起来,实行“两网合一,一员多用”。完善药品质量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制度,加强培训,制定考核和奖惩制度,明确责权利。形成街道、村居联动的监管网络,消除农村药品监管盲区。

(二)建立健全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做好配送源头管理。引入竞争机制严格选定农村药品配送企业,从而保证质量、降低药品配送价格,使农民得到最大实惠。农村药品供应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区卫生局选定药品质量可靠、信誉良好、已通过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批发企业)来承担农村药品配送任务,推荐给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实现药品配送到村的目标。

引导和鼓励多种主体在农村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企业和村级药品零售点。利用“千镇连锁超市和万村放心店”工程的优惠政策,方便农村广大群众购药。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渠道,采购单位要与供药单位签订供货意向书和药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加强对外来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实名登记备案制度。协会要加强对药品从业人员的自律教育,加强药品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健全保证药品质量的采购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住假药、劣药进入市场,形成“合法的、清晰的、稳定的”全覆盖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三)深化“规范化药房”创建活动。对医疗机构实施分类指导,按照“采购渠道清晰、仓储条件合适、记录台帐健全、人员培训到位”的要求,在20*年创建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消除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用药安全隐患,使医疗机构药房管理规范,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健全,仓库设施完备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药品摆放陈列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品购进、储存活动规范,记录完整。对个别还未达到要求的,督促其达标,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四)加强日常监管,巩固规范成果。认真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后跟踪检查工作,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使其能够按照GSP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推行药品放心工程,巩固创建成果,切实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五)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继续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电子档案,准确记录在监督检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确定相应类别,对重点单位要增加监管频次。

(六)做好制度建设与人员培训工作。药品监管部门要出台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管理办法,明确其职责。定期开展对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培训,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重点加强药品监管的政策法规、安全用药知识和药品不良反应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监管水平。建立农村药品案件报告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加强与基层药品协管员、信息员的定期联系制度,加强督促与指导,不断提高药品监督网络的运行质量。

三、职责分工

1.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内的药品“两网一规范”创建工作负总责,指定协管员负责宣传、协管工作(协管员人选与药监部门共同商定)。组织行政村信息员负责宣传、信息报送工作(信息员由街道聘任)。指导辖区卫生院开展督导、验收、考核等工作。

2.街道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开展宣传、创建、督导工作,汇总本辖区内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创建工作资料,协助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网和供应网的创建工作。

四、实施步骤

创建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中旬到5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布置工作要求。并相应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药品安全分管领导,聘任协管员、信息员。

(二)实施阶段(5月到8月)。街道严格按照“两网一规范”示范达标的标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按照“规范化药房”的标准,在去年创建验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药房建设工作,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和创建资料的分类归档,确保创建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三)验收评定阶段(9月至10月)。区卫生局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按照《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现场评分标准》,统一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验收人员以卫生人员和药监人员为主,聘请医学、药学专业人员参加。对验收不合格的基层医疗机构药房采取限期整改措施,到期验收不合格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卫生部门把“规范化药房”创建达标纳入医疗机构年检内容。

(四)迎接市考核组考核阶段(11月)。街道卫生院负责本辖区内创建单位的资料汇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全区创建单位的资料汇总工作,迎接市创建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考核组的考核。

(五)总结提高阶段(12月)。对创建工作给予大力支持的有关部门和先进创建单位进行表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创建单位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总结,以便进一步深化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是保障我街道群众用药安全的大事,同时也是促进我街道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浙江省政府把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列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重点。区政府成立了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我街道和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主要成员,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街道还设有药品协管员,指定由相关分管领导专门抓,每个行政村要设信息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工作档案,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

(二)明确责任,搞好配合。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迫,涉及面广,各部门要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街道各有关部门、卫生院等一定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手段,宣传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先进典型;围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主题,经常性地对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民用药安全意识,努力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农村药品“两网一规范”建设的社会氛围。

药店人员聘任书范文4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6.6万人,参保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各类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医保,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全民参保”。(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工业园区、经信委、地税局、工商局)

(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年底,基本实现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完善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和管理体系,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化系统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市—县—乡—村信息联网,信息共享。(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三)提高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水平。使城乡居民医保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城乡居民一档、二档住院最高支付限额达到8万元、12万元。(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卫生局)

(四)推进门诊统筹。将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目录并轨,实行“同目录、同步、同幅”调整,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和收取的一般诊疗费按规定纳入支付范围;积极探索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

(五)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报销程序。在城乡居民医保中将耐药结核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90%,最高支付限额按现行标准执行,对特别困难的耐药结核病人给予医疗救助。探索研究从医保、救助等方面对艾滋病病人等机会性感染治疗给予必要支持的政策措施。探索对精神病、结核病病人扩大用药报销范围。(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

(六)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资助困难人群参保范围从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完善门诊救助,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原则上高于50%。探索开展特重大疾病如:各类肿瘤性疾病、尿毒症、肝硬化失代偿期的救助试点。(责任部门:县民政局、人力社保局、卫生局)

(七)逐步实现就医“一卡通”,基本实现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或结报)。探索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的就地就医、就地即时结算。做好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

(八)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职工医保结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卫生局)

(九)发挥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引导和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改革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凡是在县医院、中医院实行了临床路径试点的单病种,全部试行按单病种付费,积极探索按人头付费、总额付费制。(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

(十)加强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行为。研究逐步将医保对医疗机构服务的监管延伸到对医务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管。依法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力度。(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局)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一)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所有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今年11月份启动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探索在非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责任部门:县卫生局、财政局)

(十二)加强基本药物配备和使用管理。落实完善基本药物配备政策,全县所有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十三)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加快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信息化体系建设,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全品种电子监管,提升对基本药物从生产到流通全过程追溯的能力,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责任部门:县食药监局)

(十四)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长效补偿机制,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偿。县财政按照“核定服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卫生局)

(十五)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以县为单位实行人员编制总量控制、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实行定编定岗,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聘人员定向择优招聘工作,确保基层需要。(责任部门:县人力社保局、编办、卫生局)

(十六)健全绩效考核和分配激励机制。完善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政策和考核办法,合理确定乡镇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和调节基金调控线。指导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内部精细化管理,发挥医务人员在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中民主管理的作用,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十七)落实村医的补助政策。对取得乡村医生从业资格且被聘任在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承担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每月不低于400元。(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十八)推进县级医院建设。年县人民医院国债项目进入基础施工,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工。(责任部门:县发改委、卫生局、规划局、)

(十九)加快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年内完成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标准化乡镇卫生院,1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制定—2013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规划。多渠道筹集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确保年全县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率达90%及以上。(责任部门:县发改委、财政局、卫生局、相关乡镇)

(二十)因地制宜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全年新落实40个(累计达到84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为村卫生室安排不低于60平方米的业务用房,除水电气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使用和管理费用。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责任部门:县发改委、民政局、卫生局)

(二十一)大力实施基层医务人员培训计划。制定《万名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相关配套措施,选派县级医疗技术骨干人员5名到三级医疗机构进修1年,选派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100名到区县级医疗机构进修1个月到1年,选派乡村医生200名到乡镇卫生院短期见习1-3个月。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网络培训2000人次。继续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培训。继续实施农村卫生人员学历教育培训,为乡镇卫生院招收15名定向免费医学生,安排15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进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发改委、教委、人力社保局、财政局等)

(二十二)鼓励基层医疗机构采取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巡回医疗。积极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全科医生团队和家庭签约医生服务模式,为辖区居民提供方便、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等适宜服务、技术。(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二十三)大力推行院长(主任)负责制,实行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探索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到边远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稳定基层队伍。(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二十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筹资标准。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25元,其中县财政配套2元。(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卫生局)

(二十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卫生服务规范,免费提供各类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城市和农村居民建档率分别不低于75%、60%,电子建档率达到40%。进一步提高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做好农民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60岁及以上老年人每年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体格检查。将发现的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规范化管理范围。进一步完善基层健康宣传网络,加强健康教育,积极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质。(责任部门:县卫生局、教委、宣传部)

(二十六)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完成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补种任务;在前两年基础上,再完成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10000人,乳腺癌检查10000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继续为城乡生育妇女免费增补叶酸;为10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开展复明手术;完成3300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任务;继续实施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责任部门:县卫生局、残联、妇联)

(二十七)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落实从事传染等高风险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待遇。编制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适时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启动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编制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启动精神卫生中心扩建。依托县级医院建立县域内农村院前急救体系,完善急救指挥系统。(责任部门:县卫生局、编办、人力社保局、发改委、财政局)

五、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二十八)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制定县级医疗机构资源调整方案。大力推进“三甲医院”建设,年内县人民医院创建“三甲医院”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完成县中医院扩建方案论证,年内完成我县创建“市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的任务。(县发改委、卫生局)

(二十九)大力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公立医院绩效工资制度。制定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适时启动公立医院开展人事、分配制度等综合改革试点。(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发改委、编办、人力社保局、财政局)

(三十)巩固和深化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与合作帮扶机制。从县级医院选派15名医务骨干人员对口支援下级医院。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推进人才有序流动;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

(三十一)广泛开展便民服务措施。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扩大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服务。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开展“弘扬白求恩精神,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责任部门:县卫生局)

(三十二)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完善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公立医院购买药品、大型设备、植(介)入类医用耗材等必须在药品交易所进行采购。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加大对大处方的查处力度。推行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公立医院必须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定期公开医疗机构相关医疗服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国家统一要求,适时合理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控制公立医院开展特需服务比例。(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发改委)

(三十三)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框架、培训模式和政策体系,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间合理流动。保障医疗卫生人员合理待遇。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改善执业环境。(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教委、司法局、公安局)

(三十四)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端医疗机构。(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六、推进医疗卫生系统信息化建设

(三十五)制定全县卫生信息化建设规划,逐步建立标准统一、运转规范的“一张卡、两平台、五系统”的网络框架。争取项目支持,加快县级信息平台建设,在县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学中心,基层医院提供远程医学综合服务;在县人民医院开展平台建设试点,开展PACS系统建设。年内在2家条件较好的基层卫生院推行电子病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将信息终端延伸到村卫生室,为每个医保定点村卫生室配备电脑,与城乡居民医保信息联网,实现网络结算。(责任部门:县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

药店人员聘任书范文5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努力为城市居民提供更好的医疗卫生服务

签订了内容为“六个一”的双向转诊协议。尽管时间不长,活动双方均得到一定实惠,尤其是受援单位的综合服务能力得到了显著增强,群众对此也深表赞同。

1、在全市率先开展公立医院支援社区活动。工作中,我区总结借鉴了省医院与辖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的工作经验,全力促成了10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与1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对口支援关系,并签订了内容为“六个一”的双向转诊协议,即:帮助受援单位建立和完善一套规章制度;帮助受援单位相关科室每年开展一项适宜技术;帮助和指导受援单位建立一套家庭病床管理技术规范;每半年为受援单位免费培养一名技术人员;每半年至少到受援单位所在社区开展一次义诊活动;支援单位下派的医务人员在社区工作的时间不少于一周等,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与任务。此项活动将大大提高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

2、进一步抓好示范点建设。安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首批五个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之一,在今年召开的全省社区工作会议上,被推荐为示范中心的典型,接待了各地的参观学习。年初,大胆探索平价药店进社区,与*医药集团合作,全市首家开展了药房托管试点工作,实现了医药分开管理和药品零差率销售。托管以来,药品由原来的70余种增加到160种,药品价格总体下浮40%,社区门诊量较去年同期增长20%,药品销售额由2000元/月增长到7000元/月,增长了250%。

3、创新开展牙防进社区工作。合区前,原香坊区和原动力区分别是全国牙病防治先进区。合区后,经过资源整合,牙防工作的基础更为雄厚。年初,我区制定了《香坊区牙病防治进社区活动方案》,在全市率先实施了牙防进社区工作。工作中,两个牙病防治所分工明确,互通有无,以全区40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阵地,以居民口腔健康教育与促进为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的口腔健康教育。今年我区被评为唯一的省级牙防先进区,我区工作经验在全市牙防工作会上进行了大会交流并受到一致好评。

4、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按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我区制定了《20*—2010年新建、改建、扩建及设备装备的整体规划》,并上报了20*年新建1个中心、2个站,扩建2个站,改建5个中心、7个站的相关材料,做到“地址、图纸、承办主体、资金、建设标准、项目启动时间、项目建议书与可行性报告”等“七落实”。

5、建立健全考评机制。我局组织基妇、计划免疫、健康教育、慢病、妇幼相关部门12名业务人员,按照《*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标准》和《*市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规定的十七项内容对17个中心22个站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落实公共卫生服务经费。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努力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的管理体系。一是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参合氛围,20*年全区参合人数达到65,694人,参合率达92%以上,超出全市2个百分点。截止目前,农民住院人数2,299人,医药费补偿2,009,965.29元;门诊人数2,846人次,门诊报销104,522.10元;二是对参合农民实行“一站式”服务,采取设立咨询电话、公示报销程序、提供免费复印等措施,为参合农民提供了便利;三是完成了192名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的调查工作。

2、大力开展村卫生所的标准化建设。按照规划,2010年全省要实现一乡(镇)建一所标准化村卫生所的目标。为尽快转变农村卫生工作的落后局面,实现跨越式发展,我区将力争在2010年前实现全区52个行政村建设52所标准化卫生所的工作目标。目前,已经完成了40%的建设任务。同时,加快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的建设步伐,上半年各乡镇卫生院自筹资金63万元用于硬件改造。

3、加强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一是分两期组织126名乡村医生参加市局举办的乡村医生合理用药培训班。二是市六院与乡村医生签订了短期进修协议,目前已有10名乡医完成了进修。

(三)建立健全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1、加强疫情管理。上半年报告发病率150.91/十万,比上年同期下降0.57%;无二代病例发生。上半年在六顺、新城、铁东等办事处及成高子镇抽查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120人,五苗覆盖率100%,超过95%全市标准4-5个百分点。

2、结防进社区成效显著。为从根本上扭转结防工作的落后局面,年初我区在全市率先制定并实施了《结防工作进社区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社区医生定期进行巡诊、转诊,督导辖区内结核病患者服药。上半年,我区超额完成了结核病防治工作指标,如:初治涂阳病人全年指标326例,现完成169例,完成率达52%;初治涂阴指标完成率66%;重症涂阴指标完成率76%。

3、抓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疾病防控联动机制,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制定了《香坊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4个配套预案,使卫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有效防范了麻疹、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侵袭。完成了食品生产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监测3244家次,发现异常单位(人)556例。

(四)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为群众提供安全的就医环境

1、严格医疗准入工作。完成了5家医疗机构的审批验收和36家医疗机构66人的首次变更注册工作,探索开展*纺织印染厂医院、电碳厂卫生所转型试点工作。

2、开展二级医院“医院管理年”专项督导检查。采取了上级医院指导下级医院的方式,抽调*省医院、*省森工总医院、*市五院共8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对6家二级医院进行督导。通过检查,各单位均对去年存在的各项问题进行了有效整改。

3、开展了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9家民营医院、1家医疗美容门诊部、98家个体诊所进行了监督检查,共评出A级医疗机构11家、B级67家、C级4家。

4、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医疗市场的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一是加强了医疗广告日常监管,对刊登违规医疗广告的6家医院院长进行了告诫谈话。二是向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公布了各级各类医疗名册,进一步完善了投诉举报的接报、登记、批办、交办、反馈等程序,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了完善的举报投诉制度,制定了《香坊区受理举报和投诉暂行办法》设专人接待举报、投诉工作,印制了群众上访登记表、受理投诉举报登记及处理表,20*年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6件,全部予以解决,完成率达100%。

5、高质量完成全国卫生服务调查工作。全国性卫生服务调查工作每隔5年开展一次,这次我区代表*市迎接了省卫生厅督查组的检查指导,省厅领导对我区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6、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上半年共接待纠纷12起,向市医学会移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3份,省医学会1份。鉴定结论下达后按照条例要求认真审核、及时送达至鉴定双方。

7、医疗机构管理信息核对工作。按照省、市对医疗机构管理信息核对工作的要求,于年初进行了驻区134家医疗机构基本信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整理核对,并报市卫生局进行审核,现已进入补报材料阶段。

(五)进一步提高卫生执法工作质量

上半年,我局加强了卫生监督执法的工作力度,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各类企业65*家次,在全市爱卫会春季卫生评比检查中,我区公共场所卫生工作获得全市第一。同时,加大了对医疗市场的监管,1—5月份对198家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立案查处93家,发出整改意见书20份。在各项执法检查中,警告并责令改正764家次,责令停业42家,取缔48家,立案439起,罚款217,180元。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加强节假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针对节日期间家宴等大型集餐活动增多的特点,对有能力承办大型集餐的餐饮单位,采取事先登记与到场监督相结合的原则,监督餐饮单位196家次,检查节日订餐276桌,特别对餐饮单位的牛羊肉来源进行了监督检查,监督员到达现场指导餐饮单位的卫生达到要求。节假日期间对全区大型餐饮单位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处理,保障了百姓的饮食卫生安全。

2、加大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监督力度。对73家公共场所,46家游泳、洗浴场所,41家集中供水机构,149家二次供水机构,87家美容美法机构,24家医疗机构开展了卫生管理方面的专项监督检查。我局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在今年5月份全市爱卫会春季卫生评比检查工作中,我区取得了公共场所卫生组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3、打击非法行医行动成绩斐然。我局一是对打击非法行医小分队成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专项培训。二是建立了举报受理督办制度,将举报电话公布于众。三是继续进行“拉网式”清查和整顿,严格执法,绝不漏过一家“黑诊所”。五是落实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建立起长效机制。

4、预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一是召开了香坊区防控食物中毒工作会议,特别邀请了市卫生监督所流通一科科长高铁夫到会讲课,辖区内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医院食堂的负责人共计206家餐饮业230人参加了会议,下发了300余张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材料。二是继续开展小型餐饮业专项整治,率先制定台帐,强化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强力推进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目前城区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己达100%,农村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完成率己达76%。三是利用召开哈洽会的有利时机,我局与行政执法局采取联合行动,对赣水路附近非法卖盒饮的钉子户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执法,坚决取缔,对非法卖盒饭业户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进一步净化了我区的食品卫生市场。四是聘任了9名乡镇卫生监督员,充实了我区农村卫生监督力量,共出动了乡镇卫生监督员72人次,监督检查企业家数253家次,净化了农村食品卫生市场。经过努力,上半年我区未发生食物中毒。

(六)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工作

上半年,我区重新调整了香坊区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主管区长亲自主持召开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进行了任务分解。具体工作有:一是加强宣传学习。二是以重点人群、重点科室为突破口,分别对各医院药局、药剂科、药品采购人员以及财务人员进行了自检自查,重点查四个方面:一查服务态度,二查工作效率,三查依法行政,四查组织纪律。三是走下去了解情况。我们印发200余张征求意见表,多次走访企业,广泛向企业征求意见。截止目前,先后出台优惠政策17条、服务措施23条,让利患者金额达5余万元,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事办实事21次,接到企业和群众锦旗2面、表扬信3封。

(七)其它工作

1、成功建设了香坊区卫生系统网站“健康直通车”,网站设有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卫生新闻、政务公开等18个文字栏目和1个图片栏目,在同级别的网站处于领先水平。实现了网上行政办公、健康咨询、求医问药、信息公示、法规宣传等,极大地提高了我区卫生工作效率和水平。

2、开展纪念“5.12”护士节系列活动。一是组织驻区一、二级医疗机构的200余名护士进行了知识竞赛。二是开展了以“练技能、强素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主题的系列纪念活动。三是评选了“十佳护理集体”、“十佳护士”,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十个护理集体及十名一线护士进行了表彰奖励。

3、“三、八”节期间,我局投入5万余元为全区工作在一线的573名女机关干部免费筛查了常见妇女病、多发乳腺疾病等,共检出患子宫肌瘤26人、宫颈炎138人、慢性阴道炎48人、乳腺小叶增生263人,采取了及时有效的治疗措施,切实保障了妇女权益。

4、红十字工作。在汶川发生地震后,我局迅速行动,一是号召全卫生系统的干部进行捐款捐物,募集资金42万余元、救灾物资折合人民币52万余元。二是立刻组织两支救援小分队,随时准备往灾区救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投入严重不足。我区城区总人口为64.3万人,人口趋于老龄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增加,而政府对卫生投入相对滞后,卫生事业发展速度缓慢。此外,区级财政属吃饭财政,无法保证各项配套经费的投入。

二是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卫生事业的发展。卫生服务收费标准几经调整,但大多数项目仍未能达到包含工资的成本收费。区级医院亏损经营,职工工资经常不能及时兑现,更无力发展事业。

三是药品集中采购招标价格应市场化。目前,我市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偏高,使二级医院承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丧失价格竞争力。

四是卫生监督执法缺乏相关部门的配合,执法手段简单,执法难度大。建议全市形成一个至上而下的监督管理体制,使公安局、执法局、工商局等部门能够直接配合卫生执法。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社区工作

1、按照市编委有关文件要求,完成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组建工作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

2、按照省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标准,完成进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新香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示范点的创建工作。同时,做好17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改、扩建工作。

3、实行动态俱乐部成员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低保户、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动态俱乐部管理制,建立电子档案。目前,我区已建成了4个俱乐部,其中2个肾病俱乐部、2个糖尿病俱乐部。

4、大力开展“家庭医生”进社区巡诊工作,采取社区医生包片责任制,落实责任到人。

5、积极协调落实*年社区卫生服务配套经费。

(二)农村卫生工作

1、加大村卫生所(室)标准化建设工作力度,年底前完成70%的建设任务,力争2009年在全市率先实现全区52个行政村建设52所标准化卫生所的工作目标。

2、制定实施《香坊区农村卫生所(室)建设考核标准》,对村卫生所工作按基础设施、人员配备、业务工作三个方面进行细化考核,对不合格的村卫生所进行整顿。

(三)公共卫生工作

1、继续做好以防治手足口病为重点的传染病防控工作。

2、强化计划免疫工作:一是组织专家对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验收。二是继续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新生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下半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

3、组织一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综合演练。

4、我区食品卫生网络化管理工作处于筹备阶段,现正在采集业户的电子档案信息,网络化管理软件即将开发完毕。

(四)医疗管理工作

1、针对驻区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制定出台《香坊区综合医院管理评估标准》,建立医疗机构改进自律的权威标准。

2、举办一次由驻区一、二级医院的内、外、妇、儿四大专业住院医师参加的病历书写比赛,进一步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五)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