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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1
一、垃圾清扫及日常保洁管理
(一)主干道:包括迎宾大道、城南街、环城路、八二三东路、八二三中路、八二三西路、源南路、留安山西路、湖滨路、城东街、城东南街、城东北街、城路、南环路、人工湖北路等城区主要街道。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城南街、八二三东路(八角亭至文化中心至西菜市场路口)、八二三中路部分路段(文化中心至儿童公园正门口)、城东街(八角亭至东岳桥)、环城东路(八角亭至公安局门口)等“白改黑”主干道及城路(文庙至外贸公司、春城酒家至鹏翔酒家、街心公园周边)、溪滨东路(电力大厦至电信大厦)、溪滨中路(电信大厦至大桥)、溪滨西路(大桥至人行桥)、人工湖北路(美湖酒店至人工湖闸坝至财政局套房围墙)、中心广场等的保洁及环卫设施的维护工作。
2、城镇人民政府、五里街镇人民政府、石鼓镇人民政府负责县环卫所承担清扫任务之外的主干道路面及沿街两侧人行道卫生管理、垃圾统一收集清运、日常保洁等工作。
3、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主干道两旁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日常维护工作及垃圾中转场所的建设、维护、日常管理工作。
4、城区主干道路面要实行全日保洁,做到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绿化、美化好。
(二)次干道:包括城区留安路、新华路、溪路、中洲路、鹏源街、溪洲路、环翠路、安居路、通贤路、公园路、儒林街、溪滨路、真武路、崇华路、华福路、西安路、师范路、大路头街等。
工作职责及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次干道沿线的环卫设施的设置,负责进行日常保洁、卫生日常管理,每个镇至少配备2辆密闭垃圾运输机动车,2名清运工,做到城乡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路面两侧无暴露垃圾,无乱搭建、乱堆放现象。
2、次干道路面及所有的背街小巷实行全日保洁;垃圾统一收集并集中运至垃圾中转站。
3、要制定清除垃圾、污水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要及时清理、转运公路、沿河溪两岸,次干道的垃圾、污水等。
4、要组织对路网体系、排水管道的巡逻检查,加强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对排水管道破损的,及时抢修、更换,确保排水设施要完好、畅通;对道路破损龟裂或未硬化的,要及时修补。
(三)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楼道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的垃圾集中收集、转运至垃圾中转站。要设专人负责,实行全日保洁。
2、居民住宅区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卫生。要做到小区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无蚊蝇孳生场所,无乱挂行为,楼道整洁,定期清扫,无乱贴乱画,车辆摆放整齐,并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和犬。
3、各村(居)住户要认真做好室内外垃圾清扫工作,在房前屋后、庭院内外翻盆倒罐清除容器积水、卫生死角,改建水冲式卫生厕所,圈养禽畜,填堵缝隙,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做好环境卫生的日常保洁工作,自备垃圾容器,生活垃圾定时投放到垃圾收集车。
(四)单位家属小区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单位负责对所属家属小区进行公共环卫设施的统一设置,并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工作。每个小区至少设置1-2名日常保洁员进行环境卫生清扫、管理工作。
2、城区各单位(含家属住宅区)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制,有专人管理卫生。要做到围墙内外、房屋室内外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好,无蚊蝇孳生场所,无乱挂行为,楼道整洁,定期清扫,无乱贴乱画,车辆摆放整齐。单位厕所要做到洁净、无粪迹、尿垢,基本无蝇、无蛆、无臭。
(五)物业小区、建筑工地
工作职责及要求:
1、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对所属物业小区进行公共环卫设施的统一设置,并设置专兼职人员进行小区日常环境卫生的保洁、垃圾统一收集、集中转运处理等工作。
2、建筑工地由承建单位负责对所属工地的建筑材料堆放、建筑垃圾处理、工地日常保洁、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处理等工作。
(六)工业园区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人行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辖区内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管理,同时负责引导企业把工业园区产生的工业垃圾集中清运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2、工业园区内各企业负责设置本企业内的环卫设施,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指定地点,统一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点。
(七)人工湖
县水利局要做好人工湖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人工湖水面保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全日保洁;每日不间断检查,发现湖面、橡胶坝有漂浮物时,及时清除,确保卫生;同时应及时清理坡岸的垃圾杂物,并将打捞清理的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
(八)溪流、沟渠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城区各小溪流、沟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小溪流、沟渠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清理河面漂浮垃圾及河床两侧杂草等,并收集到指定垃圾收集场所,统一转运,做到水面清洁,无漂浮垃圾,确保小河流的干净整洁。
2、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所有溪流水体要组织群众开展一次集中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杂草,做到无漂浮垃圾,无积存杂物。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其中“东岳溪、环翠沟”每周2次,发现水体有漂浮垃圾时,及时清理,确保河床整洁、水流畅通。
(九)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公共环卫设施的设置、管理。各乡镇负责对所辖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进行卫生摸底调查,并责成所属村(社区)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组织专职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垃圾集中收集、垃圾统一清运处理及公共环境卫生日常管理。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要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清理、纠正。组织巡查队对辖区内乱搭乱盖、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及时纠正非法行为。
(十)垃圾中转站点建设、垃圾清运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点的设计、建设工作,做到设计科学、合理、实用。
2、县环卫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点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保持垃圾中转站点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理转运垃圾中转站点内的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所,集中处理。要使用密闭垃圾清运车辆,做到不洒漏,避免“二次污染”。
(十一)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交通局负责加强对车站进行规范化管理,督促车站等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设置及日常环境卫生保洁管理。要做到车站、候车室内外卫生设施清洁;地面清洁无污物,无痰迹;物品、凳椅洁净;天花板、四壁清洁无积尘蛛网;候车室基本无蝇无鼠。车站负责做好日常环境卫生管理,设立专职人员进行车站的日常保洁、垃圾收集、统一转运处理等工作。要做好车站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2、县文体局负责体育场馆内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体育场馆的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场馆内的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场馆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3、县广电局负责影剧院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剧院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4、县卫生局负责医疗机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机构环卫设施设置,设立专人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医疗废物要统一按要求实行袋装化,避免污染周边环境。要做好医疗机构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十二)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餐饮行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卫生局负责对城区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负责其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各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县环保局负责对城区酒店、饭店、餐饮店等饮食行业的周边“三废”排放进行监管,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从业单位做好“三废”排放处理设施。各从业单位要设立“三废”排放处理设施,做到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5、县旅游局负责对城区星级酒店、旅游接待单位等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对其室内外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星级酒店、旅游接待单位要做好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立、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无蝇、无鼠、无蟑等。
6、各从业单位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十三)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质监局负责对城区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要督促各单位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环境整洁,无蝇、无鼠、无蟑;实行垃圾袋装化,集中收集到垃圾中转站(点)。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各从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十四)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企业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工商局负责城区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设置进行监管,负责其室内环境卫生设施装置的设立、消毒、清洗、防蝇防蟑防鼠等有害虫媒的防制措施的监督、检查。
2、辖区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次干道沿线辖区内超市、商场、食杂店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要及时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食品小作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制止。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主干道沿线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的周边环境进行监督、检查,清理摊外摊、店外店等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对城区主干道进行巡查,对超市、商场、食杂店等食品经营单位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4、各经营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公共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日常保洁和管理工作,要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设施,做到室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横流、菜渣,无蝇、无鼠、无蟑等。
二、“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及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主、次干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的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癣”进行清理。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车站、商场等单位做好本单位所属公共场地的“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辖区背街小巷、居民住宅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的“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
3、居民小区。有物业公司的,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的清理工作;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由所属村(社区)负责组织居民小区内住户统一对小区内乱涂乱画乱张贴“城市牛皮癣”非法小广告进行清理。
三、绿化带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做好高速出口至环岛城雕路段两侧的绿化补植、人行道铺设、公交车亭建设、广告牌整理工作,沿线树木修剪、补植,道路隔离栅清洗、广告更换、时花更换,并做好两侧人行道及中间绿化带的整治和保洁工作。县城区公共场所和主、次干道绿化带定期整理。做到树形整齐、无杂草,无堆积生活垃圾,无堆放杂物。
2、城镇人民政府、石鼓镇人民政府、岵山镇人民政府负责做好辖区民事协调工作及次干道绿化带定期整理工作,做到树形整齐、无杂草,无堆积生活垃圾,无堆放杂物。
3、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做好沿线道路环境整治及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垃圾杂物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清理、拆除工作。
4、公路分局做好沿线树木涂白、路面保洁工作。每日对省道、县道路面进行日常保洁,对绿化带的垃圾进行清理、集中收集,统一转运至垃圾中转站。特别要对各条进入县城的公路加强巡查,做到公路路面、绿化带及两侧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和杂物堆积现象。
四、市容市貌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清理主次干道沿线及两侧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要组织巡查队每日对城区广场、主、次干道进行巡查,对广场周边、主、次干道沿线及两侧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缔、处罚。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委员会负责清理所属居民生活小区、背街小巷等的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镇村两级要组织巡查队加强对居民小区等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纠正、清理在公共场所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摊外摊、店外店等违法占地经营行为。
五、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网吧等场所的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卫生局负责对旅馆、美容美发厅、歌舞厅、公共浴室等“五小”行业的公共卫生设施、公共卫生管理制度检查,确保其设施设置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符合环境卫生规范。负责对城区“五小”行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公共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公共卫生设施正常运作。
2、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对“五小”行业果品箱(桶)和公共厕所等公共环卫设施的设置进行管理。要对城区“五小”单位垃圾清扫、袋装收集、公厕保洁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3、县规划建设局、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五小”行业招牌、灯箱广告设置进行管理。组织巡查队对城区各“五小”单位进行巡查,对违规占道设立招牌、灯箱广告的,坚决予以清理、处罚。
4、县文体局负责网吧等公共场所的环卫设施的设置,确保其设施设置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符合环境卫生规范。督促其设立网吧内公厕专职管理人员,并做到公厕管理制度和投诉电话上墙,要采用水冲式卫生厕所,保持公厕整洁,无污水横流、无蝇无蛆、无明显臭味。要做到每日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垃圾袋装处理,集中送至垃圾中转站(点)。
5、各从业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内环卫设施设置,制定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设立1-2名专职保洁员,每日进行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清扫及管理,定时对垃圾进行集中清扫,集中到垃圾中转站(点)。要做好营业场所内公厕保洁管理,设置水冲式卫生厕所,设立专人负责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要制定公厕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
6、“五小”单位要按规定设置垃圾收集箱、设立专职环境卫生保洁员,每日对营业场所的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垃圾统一袋装送至垃圾收集场所,由县环卫所统一清运;至少要设立公厕专职管理人员,并做到公厕管理制度和投诉电话上墙,要采用水冲式卫生厕所,保持公厕整洁,无污水横流、无蝇无蛆、无明显臭味。
六、家禽家畜、犬类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所有室外违规搭建禽畜、犬类棚舍进行清理拆除。要组织巡查队加强日常检查,及时清理拆除违规搭建棚舍,对放养的家禽家畜及犬类进行捕杀。
2、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联合公安、农业、工商、卫生等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背街小巷的饲养禽畜、犬类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城区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组织人员对流浪狗进行捕杀。
七、公厕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规划建设局负责城区公共厕所的建设、设立专职人员进行日常保洁及管理工作。
2、县环卫所要落实公厕卫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厕至少设立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地面、墙面干净、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积水,基本无臭。每座公厕要制定日常管理制度,并做到管理制度及投诉电话上墙。县环卫所负责对公厕制度落实,日常保洁及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农贸市场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1、县经贸局负责城区农贸市场卫生设施的设置,合理进行功能分区,做好环境卫生清扫、垃圾统一收集处理、污水集中排放、市场内公厕干净整洁、“四害”消杀控制、加大“限塑”力度,摊位设置规范,减少露天集市和地面摆摊市场,逐步提升城市农贸市场规范化水平;协调辖区镇人民政府做好临时农贸市场垃圾及时清运工作,保持农村农贸市场整洁有序。
2、市场服务中心要做到农贸市场卫生设施完善、管理良好。要统一设置水冲式卫生公厕,落实公厕卫生管理制度,每座公厕至少设立1名专职管理人员,公厕地面、墙面、蹲位清洁无臭,无污渍,粪坑无尿渍、无蝇蛆;市场有专人保洁,场所内外整洁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基本无蝇。市场每个摊位要配备垃圾果皮收集桶,退市后及时清理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点)。
九、学校环境卫生管理
工作职责及要求: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2
1.1空气质量检测
检测空气样品34份,合格29份,合格率85.3%,其中细菌总数超标5份,可吸入颗粒超标1份,其他项目合格。
1.2茶具和公共用品检测
检测茶具样品102份,合格率100%;公共用具样品136份,合格率100%。
1.3冷却水和冷凝水检测
检测集中空调冷却水33份样品,检出LP1型嗜肺军团菌4份,合格率87.9%;检测冷凝水9份样品,未检出嗜肺军团菌,合格率100%。
1.4饮用水检测
检测123份水样,合格117份,合格率95.1%。其中末梢水26份合格25份,合格率96.1%,不合格项为细菌总数;二次供水50份合格48份,合格率96.0%,不合格项为铁;过滤水47份合格44份,合格率93.6%。不合格项有铁、铅、铝、耗氧量、pH值。
2讨论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各旅游企业健全完善旅游安全监管体系,狠抓旅游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XX年×月×-×日,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带领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对全市×家旅游星级饭店和两处旅游景区进行了旅游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现将我市旅游安全生产联检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为切实抓好“五一”期间的旅游安全生产,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制定了安全检查方案。市旅游局向各区、县(市)旅游局发出了开展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旅游局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进行×%的安全督查。
二、加强联合检查,提高旅游安全检查工作实效
各区、县(市)旅游局带队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旅游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并要求于×月×日前以书面材料报市旅游局。
XX年×月×-×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带领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对全市旅游企业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此次抽查的重点为星级饭店、餐饮娱乐等旅游者聚集场所。抽查的主要内容为星级饭店消防设施设备配备、运转和维修保养状况、消防措施、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企业员工消防意识和就餐场所的环境卫生状况:食品加工、保鲜、储存、运输等操作过程的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和存放过程的卫生管理;垃圾的处理和“四害”防范情况等。
通过市联合检查组为期两天安全生产大检查,总体较好,但极个别旅游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力度不够,领导责任不清,任务不明,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极个别主体对安全生产极不重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极个别酒店对安全管理不极重视,没有任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无专人分管安全工作,消防设施处于瘫痪状态,安全监控系统无人上班职守;
二是客用电梯存在呼叫装置不畅通,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未按规定对电梯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验、维修保养等问题。
三是部分酒店未设置食品粗加工区,肉类、蔬菜类未分区清洗,切配,容易造成生熟交叉污染。
四是个别从业人员不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加工食品,未能严格执行凭有效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安全意识薄弱。
五是部分酒店未建立消防联网电子档案,或对调出程序操作不熟练。
六是部分酒店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未完善,未定期开展员工应急预演。
对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组当场下达整改意见,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限期整改:
一是各业主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主体,高度重视安全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和演练;
三是要求电梯呼叫装置保持畅通,能三方通语,电梯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酒店要按规定要求维保公司定期对电梯进行检验、维保和日常检查;
四是要求各酒店在假前对食品加工区进行一次彻底的卫生清洁工作,不留卫生死角,未设置食品粗加工区,肉类、蔬菜类分区清洗,切配的酒店要尽快按规定划分各操作间工作区域,避免生熟交叉污染;
五是酒店从业人员要注意卫生,严格执行凭有效健康体检证明上岗。
六是不能正常运转的消防设施设备,要立即进行维修或更换使能正常工作,建立消防联网电子档案,定期开展员工应急预演。
三、下一步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和落实,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要督促企业进行按时整改。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一如既往地支持和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消除节日期间旅游行业安全隐患,建立健全我市旅游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完善监控机制,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4
酒店用车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管理:
1、饭店采购车由饭店人事部统一管理、调度,各部门如需使用采购车,应服从车辆调度的安排。用车部门在用车前须填写“派车单”,经饭店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安排。
2、为避免用车时间冲突,各部门需至少提前一天进行预约,报人事部,经总经理审批后,安排采购部用车。
3、饭店车辆只能用于饭店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得用于办私事,严禁利用公车外出旅游或学习、练习驾驶技术。
4、车辆用油统一由饭店购买油卡并造册登记车辆加油人员、时间、数量,月底报人事部。
5、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需维修的内容由车辆管理员列出清单后,报饭店综合部备案。
6、下班后或节假日车辆必须停放在饭店停车场内(特殊情况需分管领导书面批准),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二、驾驶员管理规定:
1.驾驶员需由熟练的驾驶技术并持有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2.使用人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车辆说明书、行驶证、维护保养手册、保险服务电话、水箱、油量、机油、轮胎、外观等)如发现配件失窃、故障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员应爱惜饭店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要注意车辆的保养及车内外的清洁工作。
4.车辆执行完公务后应及时返回饭店,驾驶员上交车钥匙。
5.司机驾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6.凡因违章违规或证件不全被相关部门处理的,一切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担,饭店不予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酒后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的,一经发现严格处理,直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7.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应第一时间向交管部门报案,并立即与饭店联络,协助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偿事宜。
三、相关处罚规定:
(一)发生以下情况,饭店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的10%作为处罚。
1、私自无照驾驶饭店机动车;
2、酒后驾驶者饭店机动车。
(二)发生以下情况,除自行承担相关损失外,饭店扣发当事人当月工资的5%作为处罚。
1、经查证,使用过程中违规被拍照者;
2、未经批准公车私用;
3、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在事故中是主要责任人;
4、车辆管理人员未经批准将车辆借与他人;
5、发现派车单填写不完整或弄虚作假者;
6、利用饭店车辆为个人谋取利益;
7、利用饭店车辆从事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移交国家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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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5
9月23—24日在玉溪市旅游局的支持下,我局迎接、配合由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任组长,省旅游局执法总队、省交警总队、省工商局等部门组成的云南省假日办联合检查组,重点对我县阳光海岸酒店、明星鱼洞景区、金山游船公司,仙湖锦绣项目,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等进行了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我局和有关企业对全县旅游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玉溪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4日下午向省检查组汇报了玉溪市整体工作情况,并认真听取了省检查组的反馈意见和工作建议: 一、对玉溪市工作评价主要有: 1、高度重视工作。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及时下发了文件通知,启动了假日旅游协调机制,开展了安全检查工作和旅游市场秩序整治; 2、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各级各部门统筹协调好; 3、落实了“一岗双责”,健全了安全管理制度;
4、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整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交通安全方面。交通道路路况复杂,主要体现在江通路小白坡段、澄川路、玉江路;客运车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运输部门管理不严,车辆卫生状况较差、超载现象突出; 2、一些旅游企业安全生产认识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 3、低星级酒店、小旅馆
、小餐馆饮食卫生有待加强,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三、对玉溪各级假日旅游协调机构建议 1、扎实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公安、交警、交通管理部门加强客运车辆运输管理,加强驾驶人员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加强道路巡查,加强货车载客和客车小板凳、小草墩载人的整治力度,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旅游车辆的教育、管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游客生命安全; 2、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加强市场食品管理,要求各服务机构要完善制度、增强意识,严格把好质量关; 3、加强景区点的安全管理。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安全巡逻;加强娱乐设施设备的质量管理;完善危险路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管,严防因天气变化等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发生;完善抚仙湖水上救援体制;加强旅游天气、交通等信息的公开;妥善处理游客投诉; 4、加强各部门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省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抓住薄弱环节,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结合严厉打击“四黑四害”等专项行动,切实做好旅游安全工作,保障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酒店卫生管理制度范文6
1、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五个种类、一个行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食品专项打假工作,继续加大卫生监督力度落实和巩固“四个100%和一个95%”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的“食品放心工程”建设。
2、继续深入宣传贯彻《食品卫生法》,重点抓好餐具消毒的宣传和监测工作,切实把住“病从口入”关,全面落实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要求初训覆盖率达100%。
3、加大食品卫生监督监测执法力度,继续重点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的食品污染治理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落实新、改、扩、续建食品工程的预防性卫生审查和验收,抓好卫生设施的软、硬件建设,做好卫生学评价工作。
⑴加强对上市猪肉砷、镉检测,每半年抽检1次,每次抽检不少于10个样品。
⑵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管理和卫生质量监督管理,拟4月下旬召开一次全市矿泉水、纯净水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加强对矿泉水、纯净水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严格进出厂检测程序,指导其建立食品卫生长效管理制度。
⑶抓好上市豆腐等豆制品的污染治理,对辖区内豆腐等豆制品加工单位进行全面彻底清理整顿,建立健全本底档案资料,做到长效管理,同时加强对加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加强许可证管理,定期对豆腐等豆制品、加工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⑷加强对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酒店、宾馆的饮食卫生日常监督管理,采取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餐饮业和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食堂进行全面的整顿,
4、20**年内在学校(包括幼儿园)食堂、城区餐饮业、直饮水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全省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度要求,结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与年审开展工作。
5、加强各类食品和餐具消毒监测工作。今年计划各类食品卫生监测13类以上,监测数不少于650份;餐具消毒监测数不少于1200份。并由监督人员依照规范每月或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对采样监测结果不合格产品,予以销毁、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组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做好职业禁忌人员的工作,调离率达100%,及时发放健康证和培训证,发放率达100%。
2、开展公共场所新开业或卫生许可证复核单位卫生审查和监测,及时完成本年度换发证工作。
3、开展新、改、扩建的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建设项目卫生评价率达80%以上。
4、加大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场所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覆盖率达100%。
(三)生活饮用水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基本情况,加强全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积极配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水质监测工作。
2、对市级水厂(XX二水厂)管网末梢水质定点(10点)进行每月1-2次监测,其中5-9月份每月2次(全年共17次)。
3、组织集中式供水单位供管水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体检率培训率均达100%。同时对职业禁忌人员进行调离,调离率达100%。
4、掌握市区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情况,给予定期定点(16点)水质监测每年4次(每季度一次),以便观察二次供水水质的变化情况,同时根据本市二次供水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和根据上级精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工作,采取不定期不定点的二次供水水质抽检,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0份。
(四)化妆品卫生
1、全面掌握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基本情况。
2、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审查发证监督监测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