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1
根据县局印发的《全县卫生系统“卫生形象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院制定了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此项工作。一个月以来,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学习宣传阶段
1、20__年3月20日,全体职工学习了于卫发[20__]4号文件精神《全县卫生系统“卫生形象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到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参与此项活动的开展,从而展现了卫生人员爱岗敬业和勤奋奉献的精神面貌。全体职工有决心使我院成为党和政府放心及群众满意的卫生院,为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2、我院成立了“卫生形象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并制定了各项工作目标和考核方案。
二、对照工作目标我院已作了以下工作
1、疾病预防与控制
(1)我院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医疗卫生救援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业医疗救治应急预案、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等预案。
(2)指定了防疫专干为专职疫报人员,检查并保证了计算机、adsi上网、电话、传真等网络直报设备的运转正常。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建立和完善了我院疫情报告制度。作好了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管理工作,使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及时报告率达95%以上。如20__年4月17日小学出现了流感疫情,我院第一时间带领医务人员到达现场了解疫情,及时向上级上报疫情。并采取了治疗、预防和控制措施。使流感疫情很快得到控制。
(3)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了儿童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
(4)重点传染病控制工作1至4月份我院结核病病人项目管理8人,新生儿乙肝第一针及时接种率达到75%。
2、妇幼保健工作
(1)《出生医学证明》实施专人专柜管理,并实施证和章分开管理。
(2)制定人员培训计划,确定医务人员参加乡级助产技术和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培训。
(3)指定专人负责妇幼卫生信息工作。
(4)规范贫困孕产妇住院分娩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了贫困孕产妇能及时得到补助。
3、医政医教工作
(1)卫生院国债项目工程已完成第一招标工作,招标失败,现行第二次招标工作,已发招标公告,并制定了车溪卫生院住院大楼建设倒计时。
(2)对20__年度第二批村卫生所建设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已提出整改意见,已准备迎接达标验收。确定了20__年度第三批村卫生所建设项目。
(3)根据《农民满意乡镇卫生院的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由于人员变动,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计划及具体措施。已对各个科室进行多次检查和整改。
(4)执行医疗机构、技术、人员准入管理的规定。制定了医疗质量管理考评措施。医院开展医疗文件书写、药品质量、消毒管理、院感等定期检查评价和整改活动。建立卫技人员花名册和卫技人员档案。开展“三基三严“训练,制定临床技能培训和大比武活动方案及措施,并已确定参加技能大比武名单。已确定上报卫技人员综合培训名单及人才培养计划。
4、卫生行风建设
(1)、落实了公立医院行风建设的30条便民措施,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就医环境及就医程序。
(2)针对我院具体情况,开展宣传教育、杜绝商业贿赂。
(3)公开了《江西省卫生行业收费标准》,让大家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价格进行监督检查。
(4)制订了纠正损害群众利用的长效机制。
5、财务工作
(1)由于我院财务人员兼职,所以导致上级无偿拨入的医疗器械没有登记建帐。
(2)我院没有乱收费情况。药品、医疗器械均从正规渠道采购。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村卫生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均按规定用途、规定按程序使用,无挤占、挪用、截留等情况。
(4)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院务会讨论决定,制定了一套“按劳分配,统筹效益,兼顾公平”的分配方案。各项支出均符合财经规定。
三、经过进行“卫生形象建设年”活动一个月以来,我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如下:
(1)在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已经落实了儿童入学、入托时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但未进行补
种工作。(2)妇幼保健中健康教育和婚前保健免费咨询服务不到位。
(3)《出生医学证明》现采用手写。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及时做好查漏补种工作,积极有效的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使补种率达到90%以上。
(2)制定卫生监督工作年度培训计划,协助上级执法工作。
(3)以各种形式广大群众宣传母婴保健知识和传染病防治法。继续加强“降消”项目建设。
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按照.8.16国家六部委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孕情跟踪服务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以下简称“两非”),综合治理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本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坚持宣传教育与健全机制、加强管理与打击相结合,明确整治工作重点,集中利用八个月的时间,使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10个点以上。
(一)建立由党委、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上下互动、部门联动、社会齐动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通过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形成有利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形成打击“两非”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好转。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的活动时间为年8月起至2012年3月。通过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年8月)。成立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层层部署动员,营造整治“两非”工作的浓厚氛围。各乡镇各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集中整治工作合力,确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二)排查摸底阶段(年8月底至年9月)。在各乡镇上报“两非”线索的基础上,由线索排查倒查小组组织对线索进行排查梳理,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检查,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乡镇实行重点管理,进行重点突破。
(三)专项治理、查案阶段(年9月底-2012年2月)。①组织对“两非”案源线索突破查处,全力查办大案要案。②区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对辖区内各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各类药械市场进行联合督查,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实施分类管理,并建立明察暗访和定期督查的工作机制。③要进一步强化计生实名制工作的领导责任,重点抓好计生实名制的落实工作。④组织对各乡镇近两年出生人口性别比进行重点抽查,摸清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底子,对性别比偏高的乡镇给予重点帮促、诫勉谈话、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3月)。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提出下一步治理的长效机制。同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巩固整治成效,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禁止“两非”等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等,引导群众自觉转变重男轻女的旧习俗,逐步消除社会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围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强化正面宣传。采取“媒体宣传、环境宣传、阵地宣传、特色宣传、入户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止“两非”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关爱女孩”意义和内容,深入延伸“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着力营造浓厚氛围,要求:1、各乡镇在主要路口及人员密集场所刷写3-5条、各医疗单位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2-3条、各村在主要路口刷写1-2条有关“禁止两非”内容的固定标语。2、各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及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刊出整治活动宣传专栏,采用设点咨询、入户宣传等载体,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3、区有关部门要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特色宣传,采用简报、专报等多形式开展宣传,广电中心要设立专题及时采编组织各单位典型特色做法。二是强化反面教育。在执法过程中邀请广电等新闻媒介报道“两非”案件查处的典型案例,在宣传媒体上进行曝光,强化反面教育,起到查处一例,教育一方的效果。三是强化利益引导。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给予农村纯女计生户奖励,中考加分、本区事业单位招聘加分等,让他们在政治上有待遇,经济上有保障,树立纯女计生户勤劳致富、生产标兵等典型,在全区范围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产生积极效应。
(二)强化制度
一是强力推进实名登记制度,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各医疗单位在为孕妇分娩接生时,必须核实孕妇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按规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并保存好存根联、分娩接生登记簿、出生证发放登记等有关资料。
2、各医疗单位、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在落实终止妊娠手术时,必须核实孕妇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有二名医护人员在场施术并签字,并保存好登记簿、电脑储存信息等有关资料。
3、各医疗单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对怀孕14周以上(含14周)的孕妇进行B超检查时,必须核实孕妇提供的身份证,经身份证阅读器验证及电脑储存孕妇信息,方可施行B超检查。在场两名医护人员、孕妇必须共同签字或盖手印确认,并保存好电脑储存信息及登记簿等有关资料。
二是规范B超使用和超声诊断工作制度:1、是必须制定超声诊断仪使用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并定岗定责。超声诊疗工作场所应当张贴从事超声医学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称,公布本单位和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2、是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场所开展超声检查。除经批准开展议诊活动工作外,不得随意改变超声诊断工作场所,严禁进行超声流动检查或将超声诊断仪借外单位及他人使用行为。
三是规范防疫、接生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执行信息统计和报告、通报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沟通,应按《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记录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并发症的原始资料,要认真填写新生儿出生、死亡和预防接种等登记表,按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预防接种管理规范》要求认真记录接种对象的接种卡、接种证等相关资料,记录项目要真实、完整,故意漏、错项,造假、谎报和瞒报,视为出具虚假证明行为,依据《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四是完善对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报批制度:一是制定人工终止妊娠工作制度。凡开展14周以上(含14周)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办理住院手续,手术前除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须经所在医疗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要求保存真实完整的病历记录。二是对孕14周以上(含14周)人工终止妊娠,做好分类管理:对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查验并保存受术者由省卫生厅指定的有产妇诊断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产前诊断结果或市病残儿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医学鉴定证明方可实施。①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②胎儿患严重缺陷;③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终止妊娠的,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单位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及时实施手术,或由医疗单位出具的有三名相关学科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签署的“确需终止妊娠”医学诊断结果后,经科主任、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手术后48小时内向区卫生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报告。对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已婚者,必须查验并收取其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终止妊娠证明》(并由乡级计划生育机构的人员带领,带领人员需出示计生办证明,同时在手术单上签字负责),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后方可实施;未婚者,必须查验能证明其未婚的证明材料(如户口本和未婚证明等)并收取复印后方可实施。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终止妊娠手术。三是开展助产技术以及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单位,要及时收集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信息,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区卫生局、区人口计划生育局。
五是建立“倒查”工作制度。对孕情跟踪非正常消失、假双查(或未双查人为登记作已双查)、弄虚作假导致出生的案件,要从对象开始实施责任倒查,对所涉及责任人存在工作失误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六是建立有奖举报制度。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开通“两非”举报电话:(区计生局)和(区卫生局),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两非”线索,对举报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10000元奖励,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两非”的积极性。
(三)强化监管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和器械配备。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认真自查自纠,要求在各工作场所统一制作B超、分娩接生、计生手术实名制工作流程图、禁止“两非”醒目标识、配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和专用电脑、监控设备等。
二是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建立健全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档案,并报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各主管部门要对医疗卫生、计生技术服务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行业自律教育、签订责任书、明确岗位职责。对医疗卫生和计生服务机构的B超机等各种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的设备进行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区主管部门。三是加强工作督查。由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纪委、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配合,对医疗机构、药械市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明察暗访,不定期组织督查,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四)强化打击
要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打击“两非”工作:
一是坚持孕情跟踪服务。对持证对象,一经发现怀孕必须单列跟踪管理,做好经常性随访服务,按月上报区计生局备查;对主体合法未领证人员怀孕14周以上的,不予终止妊娠,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生育服务证》;发现持证对象孕情非正常消失的,属第一孩的5年内不批准生育,属二孩的取消生育服务证,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对持证育妇超过预产期一个月未申报出生的和孕情检查结果与实际相差2个月以上的,将追究相应责任人责任。
二是打击私自接生等非法行医行为。由区卫生局牵头,公安、计生等部门配合,对私自接生等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整治。卫生部门还要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管理工作,及时通报出生情况。
三是打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卫生、药监、计生、工商等部门要联合行动,开展专项药品销售和使用的检查,严禁终止妊娠药品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四是打击弃溺、贩卖女婴等违法行为。各地发现女婴非正常死亡,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调查。公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依法打击弃溺、贩卖女婴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手软。
五是加大打击、查案力度。坚持“两非”案件线索每周一筛选,对有突破可能的案件要紧抓不放,集中人力、物力一查到底,做到案件查处件件有落实、有回音、有成效。区纪委、公安分局、区人口计生局、区卫生局、区药监局、分别指定分管领导1人,抽调办案人员1至2人,集中办公,加强设点布控,深挖“两非”案源,要求各乡镇每万人提供3条以上有效、可靠线索(具体任务另发),区专项整治办公室要组织工作小组及时追查,重拳打击。在专项行动期间,要求各乡镇必须全力以赴,突破“两非”大案,要求各乡镇每2万人口必须完成1例以上,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责任
一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项工作小组:
1、宣传教育工作小组。负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倡导,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活动,制作发放宣传品,传播倡导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教育群众转变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知识。
2、案件线索排查、倒查小组。负责对“两非”案源线索的梳理、排查、倒查,对辖区卫生医疗单位、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个体诊所、药店,尤其是案件高发的重点对象、重点单位和重点地区展开“拉网式”排查、倒查。要采取“倒推法”发现线索,重点对二孩生育男孩尤其是纯二女户超生一个男孩的情况全面调查了解,看其是否实施“两非”行为以及具体实施过程;对未参加孕检而孕情不明的,也要逐个查明原因,从中发现线索。通过清理整治,促进卫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药店依法运行,照章办事。
3、案件查处工作小组。对排查倒查出的“两非”线索,专项行动成员单位按职责组织人员快速依法突破查处,做到发现一条、查处一起、挖出一批、教育一片。
4、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对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限时整改落实。
二是明确部门责任
1、人口计生部门:
(1)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女孩生活、发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宣传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有关保护妇女儿童、禁止“两非”等法律法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等逐步消除社会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
(2)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促进群众转变旧的婚育观念。进一步实施各项奖励扶持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女儿户增强发展生产、勤劳致富的能力,提高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
(3)坚持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相结合。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服务制度,加强对计生技术服务人员的警示教育,强化行业自律。
(4)进一步规范孕妇B超、住院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实名登记管理工作。建立经常性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不人为地随意篡改出生数据,做到讲实话、报实数、保证出生信息的完整、准确,杜绝虚报、瞒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指导督促乡镇计生部门抓好孕情跟踪管理。对持证对象,做好经常性随访服务,对孕情非正常消失的对象,要查明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对政策外怀孕对象,严格引产审批程序,及时落实补救措施,严禁弄虚作假。
2、卫生部门:
(1)广泛学习、宣传禁止“两非”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两非”案件的通报,开展对从业人员的警示教育。
(2)加强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管理,与从业人员签订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本辖区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人员档案,并通报同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掌握工作开展情况。会同人口和计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和计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超声诊断仪和超声医学执业机构进行检查、清理整顿。
(3)规范超声诊断仪使用和超声诊断工作。制定超声诊断仪使用管理制度。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服务必须按规定严格审批,除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出具鉴定、检测和科研等报告时,不得含有胎儿性别的内容。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利用超声诊断仪对孕妇进行医学检查时,应登记每位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结果和检查人,并由当事人签名。检查人员应按申请的项目进行检查,不得违规检查能够判别胎儿性别的部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检查对象及其家属透露或暗示与胎儿性别有关的信息,不得漏登或不登记孕妇超声诊断情况。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执业场所开展超声检查,除经批准开展义诊活动和查环查孕工作外,不得随意改变超声诊断工作场所,严禁进行超声流动检查或将超声诊断仪转借外单位及他人使用。
(4)严格执行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一是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必须办理住院手续,手术前除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须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并按照《省病历书写规范》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保存真实完整的病历记录;二是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发现孕情消失应在24小时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汇报,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并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跟踪调查;三是为保护孕妇生命安全需要紧急终止妊娠的,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可以根据诊断结果实施手术,并在术后48小时内向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报告;四是健全完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具有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专人管理终止妊娠药品,专册登记终止妊娠药品购买、使用情况,不得将终止妊娠药品转让或外借。终止妊娠药品必须在医生指导和监护下使用。
(5)健全完善新生儿出生、死亡实名登记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省病历书写规范》要求,认真记录助产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并发症的原始资料,并填写新生儿出生、死亡和妊娠14周以上人工终止妊娠等登记表,收集新生儿出生、死亡以及14周以上终止妊娠的性别信息。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每月10日前向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每月15日前向同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通报。
(6)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行为。一是加大对辖区内非法行医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两非”行为。开展对本辖区内非法行医的全面清理,尤其是农村、城乡结合部及外来人口集中地等重点地区,要保证检查工作的有效覆盖,不留死角。二是加强对重点地区和场所的查处力度。对以往工作中发现的非法行医、非法接生现象比较严重的地区和屡打屡冒的非法行医点,要加大经常性监督执法力度,开展追踪复查。要根据非法诊疗场所开业的特点,积极开展夜间、节假日等执法行动,严密监视,主动监管,做到“发现一个,取缔一个”。杜绝非法行医活动,对非法诊疗场所开展“两非”行为的,予以重点打击。
3、药品监督部门:
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生产流通管理。一是强化终止妊娠药品的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终止妊娠药品批发企业进行调查清理,药品零售企业不得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对非法批发、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依法查处。二是建立终止妊娠药品流通的管理、监督制度。药品的生产、批发企业应指定专人管理终止妊娠药品的销售工作,终止妊娠药品仅限于获准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使用,禁止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机构和个人。
4、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涉案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对发案单位及主管部门瞒案不报、有案不查、泄密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公安部门:负责对“两非”专项行动中刑事案件的打击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溺弃贩卖女婴和“两非”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依法查处专项整治中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6、法院部门:依法受理、审判涉及“两非”的案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项行动提供司法保障。
7、民政部门:配合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扶持救助女孩及计划生育家庭困难户的活动;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参与打击非法抱养、遗弃女婴等违法行为案件的查处。
8、妇联部门: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群众性活动,营造社会关爱女孩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追究
一是在落实实名制工作中,发现故意不登记1人次的给予经办人效能告诫一次;2人次及以上的给予经办人员待岗一个月并扣除绩效工资半年,科室负责人给予扣除绩效工资两个月,分管领导给予效能告诫。情节严重的予以当事人开除或解聘处理,科室负责人予以免职,分管领导予以降职,单位主要负责人做书面检讨,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二是在查处两非案件中:
⑴对涉及两非的医务人员,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外,吊销其执业证书,如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⑵对涉及两非案件人员的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对单位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⑶对单位多位人员涉及两非案件的,按照管理权限,对单位的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3
1、认真实施省单独两孩政策。加强宣传引导和依法管理,做好再生育审批。全年批准4639份,其中城市单独二孩753份。
2、深入开展免费孕前检查和“两癌”筛查。至12月10日全市检查5289对,覆盖率96.16%。与卫生部门联合开展宫颈癌筛查,筛查25702人。
3、扎实推进幸福家庭建设和人口协调发展先进乡镇创建。组织35个乡镇到高邮、姜堰观摩学习先进工作经验,推进系列示范创建工作。全市评选表彰了101户幸福家庭典型,6个乡镇被表彰为泰州市幸福家庭建设示范乡镇,6个人口文化园被表彰为泰州市人口文化示范基地。
4、扎实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年活动。先后2次联合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对城区及乡镇医疗单位“两禁止”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强化后进转化,定期开展督查指导,2个乡镇退出泰州市重点管理。
5、认真落实持证人员一次性奖励政策。认真做好持证退休企业职工以及持证非从业居民的一次性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正常发放工作机制。
6、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出生医学证明全市联网的契机,及时主动地与民政、卫生、公安等部门对接联系,减少数据误差。全市民生资金平台录入信息10多万条,行政权力运行平台录入2.2万余条。
7、全面推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举办盐扬泰三市九县区域协作联谊活动,签订协议书,推进性别比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做好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及时交换信息。
8、扎实开展一、三季度集中管理服务活动。全市批准再生一孩市级孕检率97.5%。推进计生药具服务>!
9、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狠抓整改落实,出台《进一步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实施办法》,简化证明审批办理程序,推进依法行政,实行办证零门槛、服务零收费。
10、强化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组织统计员、法制员、卫技员、宣传员集中培训,评选表彰了十佳“四大员”和48名优秀村级计生专干。组织镇村计生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选拨6名人员参加泰州市考试。
(一)做好机构改革有关工作。根据省、市关于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要求,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做到人心不散、程序不乱、工作不断。
(二)做好“十二五”省终期评估迎检工作。扎实做好市级各项工作报告以及乡镇、部门迎检软件资料等各项准备,推动工作落实。
(三)做好省先进市和示范市“双创”工作。扎实开展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市、省幸福家庭建设工作示范市创建工作,对重点乡镇开展经常性督查指导,狠抓基础管理,推动创建各项工作落实。
(四)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十项管理措施,强化对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服务和管控,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性别比趋于正常。
(五)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好第四届幸福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对幸福家庭典型进行宣传,指导各乡镇整合新农村建设资源,推进人口文化基地建设,开展“9.25”35周年宣传纪念活动。
(六)强化优质服务工作。年内完成免费孕前检查目标人群5100对,覆盖率达95%以上,检查有效率达80%以上,努力提高项目质量。认真组织实施生殖健康筛查工作,加强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管理。
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4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20**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20**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0%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0%;高危孕产妇管理率**0%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0%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0%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0%
7、妇女病普查率60%,普治率90%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0%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0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0%,督导行政村占**%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县20**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0%,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字[20**]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20**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20**年1月1日起,出生医学证明实行计算机打印,不能落实的单位县保健院停发该单位出生医学证明,三是加强三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所有有助产技术执业资格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实行月报表制度,同时结合“两大”系统管理,加大对出生缺陷调查,并要及进上报,四是加强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工作,儿童系统管理要按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儿童系统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配备1名兼职儿保医生,配备婴儿秤、体重秤、软尺等必备设备,散居儿童结合儿童冷链运转等形式定期开展儿童保健系统管理;集居儿童要定期进行集中体检,对筛查出有疾病的及时建议家长治疗,并给予喂养指导。五是开展妇女(围)绝经期保健(即更年期保健),拓展保健服务领域。县保健院积极筹建(围)绝经期保健门诊,开展(围)绝经期保健服务,探索(围)绝经期保健服务管理。
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根据《**县妇女健康行动计划(20**~20**年)实施方案》,以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出生人口素质为中心,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做好启动妇女健康行动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政府牵头,卫生、妇联、财政、民政、广电、计生等部门组成工作领导小组,县医院、县中医院、县保健院抽调医疗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明确职责,以乡为单位落实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二是加强宣传,鼓励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利用报纸、电视、墙报、宣传册、标语,会议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妇女病免费普查的现实意义,提高广大妇女的保健意识。三是县保健院要认真组织师资力量,加强对《湖北省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规范》的学习,培训好妇女健康行动技术小组人员,四是合理安排普查时间,确定好普查流程,以乡为单位开展妇女病免费普查,对查出妇科病患者进行治疗的,按照新型农合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进行报销,切实完成好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
以项目管理方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管理科研。20**年对化龙、军店、门古三乡镇试点,采用项目管理方式,实行卫生、计生、民政、公安联合,通过育龄妇女花名册、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等,提高孕产妇检出率,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探讨我县流动孕产妇管理方式方法,进一步推进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
加强妇幼卫生统计信息管理工作。妇幼卫生统计信息要加强报表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及时收集、上报、分析,利用信息的可量化性积极为领导当好参谋。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主要要抓好孕妇筛查、活产数漏报、HIV检测早孕检测、新筛等工作的信息沟通与反馈。
(七)巩固爱婴医院成果,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爱婴医院课题核心是保障母乳喂养的实现,提高母乳喂养率,为此,县卫生局成立专班,对全县已授牌的爱婴医院进行复查,进一步促进母乳喂养十条措施的落实。
(八)加强领导,提高保健服务能力,保证二级优秀保健院通过审评。创建等级保健院的核心是规范管理,提高保健服务能力。县保健院要总结上年创建经验,通过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规章制度,抓环节质量,与保健工作相结合、与临床工作相结合,力争顺利通过评审。
(九)加强宣传,提高降消项目政策、新生儿疾病筛查、自然产、开展听力筛查的好处等主要妇幼保健核心知识知晓率。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完善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统一健康教育内容,将健康教育内容印刷成册、页,通过乡、村保健人员向目标人群发放,加强督导,对没有向目标人群发放造成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厉处罚,同时要继续利用电视、报纸、标语、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宣传过程中要避免有盲区、死角。
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5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392人),其中住宿场所59家,美容美发场所92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4家,书店1家,游泳馆1家,影剧院1家,候车室1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9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c级。其中住宿场所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7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美容美发92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3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沐浴场所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达100%,歌厅4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164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0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161家,建档率达100%。 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1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c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净水厂14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43家,建立档案43份,建档率达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34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3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
2、医政卫生监督 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 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建立有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消毒和灭菌效果均达到要求,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并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疗废物监督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内容登记完整,设置有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建立有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都使用专用有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建立有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无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兴乡卫生院、孙吴镇卫生院、四家个体诊所和十三家企事业卫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暂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黑河市净城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转运三联单制度,其余各医疗机构均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能及时焚烧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事业卫生所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传染病门诊、留观室和病房无污水局部消毒处理设备设施。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 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 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6、学校、母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学校17所,其中城镇8所,农村9所;托幼机构21所。为提高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5月20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教体局等10个单位对县内21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联合检查,结合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的工作实际,特别是今年春季气候异常,布置工作,认真细致逐项检查,避免工作有漏项、有缺项、有死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各个托幼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复课诊断、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公共突发事件报告人,做好相关记录。备有有效消毒剂,能够按照消毒配比对教室、楼梯、玩具、门把手进行消毒。传染病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托幼机构的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督促他们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每日的晨检的时候,重点注意观察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疱疹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治疗。并做好登记,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监督局。此次检查工作,使各个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规范化,对规章制度执行更加自觉和积极,广大教师和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尽量减少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出生医学证明整改报告范文6
全面提高妇幼卫生工作质量
——***市妇幼卫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妇幼卫生工作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发展妇幼卫生事业,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妇幼卫生服务,对于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升人口整体素质、提高人均期望寿命、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及意义。2010年,在各级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基层妇幼保健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以妇幼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课题化,以项目带动整体妇幼工作为发展战略,妇幼卫生工作紧紧围绕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以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工作为重点、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为依托,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妇幼卫生工作的开展,使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稳步提高。现就我们在工作中总结的经验汇报如下:
一、妇幼保健机构现状
1、基本情况:***辖三区九县,159个乡镇及街道办事处,2150个村委会,总人口381.59万。妇女儿童占总人口的30%,每年有3万余名妇女怀孕分娩,有约20万名0—6岁的儿童需要进行保健管理,全市12县区中,市辖区3个、山区县5个、平原县4个。
2、机构和人员:全市共有市、县妇幼机构13个,其中市级妇幼保健院1所,县级机构12所,有8个县区开展了住院业务,有10所建成爱婴医院。
市、县妇幼机构人员由2000年的493人增加到2010年的653人,增加了32.45%;县级以上妇幼保健人员配备3.6/万,有乡级妇幼专兼干182人,平均每乡有一名专兼职妇幼人员;有村级妇幼人员2371人,其中女村医907人,市、县、乡、村四级妇幼保健网基本健全。
二、承担的公共卫生妇幼工作任务
1.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对全市妇幼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2.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调研。负责全市孕产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的信息收集、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3.授权执法。是全市母婴保健执法主体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规章制度;
4.基层妇幼保健及妇产科、儿科人员培训。承担全市母婴保健技术、妇产、儿科、妇女和儿童保健业务人员培训及进修任务;
5、妇幼卫生项目管理。承担国家医改重大公共卫生项目3项(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两癌检查、育龄妇女增补叶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项(孕产妇和0-36月儿童健康管理);国家其它项目4项(降消项目、妇幼卫生三网监测、新生儿窒息复苏、母子系统保健);省市项目15项(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母亲健康快车、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共计24个项目工作。
6.全市孕产妇与新生儿高危重症抢救。组织协调全市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
7、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承担着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表格设计、资料收集、质量控制、汇总分析、信息反馈等工作;
8、妇幼健康教育。规划、组织、负责指导和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9、社区医疗保健服务。指导社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两个系统管理;
10、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开展妇、儿疾病防治及应对威胁妇儿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三、公共卫生妇幼工作开展情况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妇幼卫生的公益性质,以实现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核心,以解决妇女儿童健康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改革创新运行机制为动力,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妇幼卫生工作均衡发展,切实体现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整体推进了妇幼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一)妇幼卫生工作落实情况
针对承担的妇幼卫生工作,按照妇幼工作项目化管理的模式,每项工作根据项目化管理与实施要求,指定专人负责,通过制订项目计划书—成立组织—人员培训—项目实施—督导质控—信息收集—项目评估等项目规范化管理模式,使妇幼卫生工作质量逐步提升。
1、健全完善基层妇幼保健网络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目前,全市共有市级妇幼保健人员713名,县级 646名,乡级182名,村级2371名,市、县、乡、村网络健全,各县区均落实了村级妇幼人员的工资待遇。二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抽取4个县24个乡镇37万人口作为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网络。三是建立健全了全市产科急救网络体系。在市妇幼保健院设立市级产科急救中心,成立了由市、县、乡三级人员组成的市级产科急救网络,分设母婴安全责任网、信息网、转运网。四是建立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和市级新生儿疾病诊疗中心。五是建立健全了妇幼卫生信息网络。六是建立了市、县、乡三级例会制度。即:每年4季度召开本年度孕产妇死亡评审会、每年3月份召开上年度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妇幼卫生报表汇审会及新生儿死亡评会、每季召开一次妇幼保健院长例会,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基层保健工作质量提升。
2、狠抓基层妇幼人员培训。采取分类举办专业培训班、临床进修、专家驻县等方式加强了全市妇产、儿科、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专业领域的人员培训,在市妇幼保健院建立了妇产、儿科人员培训基地和“降消”项目县级人员培训基地。一是对全市乡镇妇幼人员进行了产、儿科基础知识培训(每期三个月),适宜技术推广培训(每期七天)及产儿科技术提高班(每期一个月)等三轮培训。二是每月举办一期妇产、儿科或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业务培训班或专题讲座。三是邀请国家或省级专家,每年至少举办一期产、儿科国际学术交流会。四是不定期举办新知识、新技术培训班。五是每年免费接收县级妇幼保健、产、儿科人员进修。2010年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共举办各类妇产科相关知识培训班18期,培训基层人员1628人次。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培养了一批学科带头人。
3、深入开展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一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孕产妇死亡监测。二是按照随机整群抽样的原则,抽取了四个县区24个乡镇、办37万人口,建立了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监测网络,制做了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母乳喂养等五项监测方案,成立了监测中心(设在市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坚持每半年对检测质量进行质控。三是坚持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不间断。2010年监测结果显示:全市孕产妇死亡率23.49/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1.73‰,婴儿死亡率10.48‰,均低于2009年省级及国家平均水平。出生缺陷发生率140.38/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母乳喂养率94.65%,纯母乳喂养率79.47%。5岁以下儿童营养不良患病率为11.7%,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2.5%。
4、大力实施妇幼保健业务规范化建设。在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中,我们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产科建设达标、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爱婴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工作。一是在这些活动中一是制定建设标准。先后制订了《***市产科质量控制方案》,《***市各级助产机构产科建设标准》、《***市各级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分标准》、《***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二是统一规范了产科、儿童保健科各项工作制度、各级各类人员职责、技术操作规范和产科各项登记。先后有114家助产机构达到了产科建设标准,有 64家达到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标准,58所市、县级助产机构建成爱婴医院、76所乡级卫生院创建成爱婴乡卫生院,眉县妇幼保健院已建成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扶风县、陇县妇幼保健院通过市级初评,凤翔县、千阳县、陈仓区妇幼保健院正在积极创建中。
5、强化妇幼保健信息管理。一是成立了***市妇幼卫生信息领导小组及各县区妇幼卫生信息主管人员参与的信息网络小组。二是实行了专人管理制度。人员调换需经市妇幼保健院培训后上岗,乡妇幼专干人员变动必须经县卫生局、妇保院同意。三是制定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妇幼保健人员工作职责、妇幼保健工作例会制度和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等四类24种。四是统一设计了乡、村两级规范化报表。五是坚持每半年举办一次妇幼卫生信息培训班。六是建立考评机制。一方面将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纳入妇幼卫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与年终评优挂钩;另一方面建立妇幼卫生信息量化考核制度,及时将妇幼卫生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反馈给相关县区,督促各县区加快信息质量提升速度。七是坚持每半年(5月、10月)进行一次妇幼卫生监测质控,对危重孕产妇、婴幼儿进行追踪随访,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准确性。
6、扎实开展业务帮扶和指导。除日常指导外,坚持每半年一次项目工作督导,每年选派高、中级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6-10名,分别对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产科、儿科及妇幼保健院进行团队式帮扶。2008-2009年对陇县、麟游、太白18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小团队式帮扶;2009年对麟游县医院,眉县、扶风进行对口帮扶;2010年对陇县、千阳县妇幼保健院进行团队式帮扶。
7、依法严格管理母婴保健专项服务。一是严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市场准入制度。依法严格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进行考核,对达标的助产机构换发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将平原县乡卫生院所在村的接生员转为保健员,不再开展接生工作,同时依法取缔了17个不达标的助产机构。二是根据《陕西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陕卫妇发[2010]43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与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了《***市关于下发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在全省率先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与产科质量一并纳入网络管理,实行网络上报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层级负责制、事故追究制,加强了出生医学证明信息与废证管理。2010年全市累计领回出生证45000份,发放101次共计47950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105份,执业许可证29份,无一例差错事故。
(二)公共卫生项目执行情况
针对承担的24个项目,按照项目工作课题化管理的模式,每个项目设一个课题小组,由专人负责项目工作,通过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项目评价—修订方案—再组织实施等课题化管理模式,使项目工作质量逐步提升。
1、认真落实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一是重大公共卫生项目成效显著。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2010年1-10月份,农村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项目补助人数21567人,全市孕产妇免费住院分娩补助率96.90%,补助总金额1638.7万元,人均补助金额759.81元,全免率96.11%,完成省厅目标任务。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2010年全市共发放叶酸片60166瓶,有29169名育龄妇女领取叶酸片,产妇孕前和孕早期叶酸服用率达78.02%,叶酸服用依从率达53.43%,增补叶酸相关知识知晓率达76.55%。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年内完成乳腺癌检查2041例,乳腺钼靶338例,查出乳腺增生568例,乳腺纤维瘤25例,未发现乳腺癌病例;宫颈癌检查17024例,阴道镜检查957例,宫颈活检88例,对检出的11例宫颈上皮内瘤变、3例宫颈癌患者进行了治疗随访。超额完成省厅项目年度工作任务。二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进展顺利。孕产妇和0-36月龄儿童健康管理项目自2010年4月1日启动以来,为了方便群众,提升项目服务质量,实行孕期保健服务全市一卡通。先后为全市67137名0-36个月儿童提供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占应服务人数的68.41%;有14713名孕产妇享受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占应服务人数的77.84 %。三是国家“降消”工作稳步前进。抽取9名市级医院副主任医师,按照分片包干的方式,派驻十二县区,对项目县进行技术指导,累计驻县天数360天,举办县级培训班16期、培训人员536人次,乡级培训11期,培训人员261人;市妇幼保健院作为省级降消项目培训基地,年内共接收24名县级产、儿科业务人员每人为期6个月的进修;进一步完善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畅通产科急救绿色通道。2010年项目各项指标完成良好,产前检查覆盖率99.2%、新法接生率100%、高危妊娠筛查率23.2%、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100%、孕产妇死亡8例、新生儿破伤风发生数0例、产科工作人员“三基”考核合格率≥85%。四是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惠及群众。“新筛”项目自2007年启动以来,先后建立了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完善了各种流程,设立了“***市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患儿诊疗专项基金”,成立新生疾病筛查阳性患儿俱乐部。新生儿疾病筛查率由2007年的23.11%提高到目前的92.19%;2010年全市采集血片35859例,筛查率达92.19%,其中市直市管单位筛查率达96.23%,县级达到91.11%。全市血片合格35260例,合格率98.33%。可疑阳性患儿423例,其中甲低190例,苯丙酮尿症233例,甲低召回157例,确诊14例,苯丙酮尿症召回188例,省级复检25例,确诊10例(2例死亡)。截止目前累计救助阳性患儿39例,其中苯丙酮尿症11例,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28例。
2、指导社区开展妇幼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对社区妇幼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与带教,指导社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和儿童系统管理、儿童计划免疫和生长发育监测、儿童早期教育、妇女病普查普治等业务及健康教育进社区等服务。2010年4月以两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将两个系统管理工作整体下沉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推行城区孕产妇、0-6岁儿童系统管理“以社区和单位为基础,以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的管理模式。2010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7.7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8.59%,住院分娩率达到99.88%。均较2009年有小幅上升。
3、广泛宣传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是整合了国家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妇幼服务项目,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单、横幅、宣传画、宣传版面、宣传栏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采取制作统一宣传版面、下发宣传折页、在***电视台一套黄金时段连续30天广告宣传、在***人民广播电台新闻频道和交通频道连续广播60天、在***日报健康养生栏目、在***市妇幼保健院主页挂网等方式宣传项目相关内容,扩大了项目宣传的覆盖面。二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工作中,统一印制宣传彩页3万份、统一了全市宣传版面板式及内容,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日报进行项目宣传。三是先后印制了《苯丙酮尿症患儿家长手册》、《孕产妇保健手册》、《儿童保健手册》及各类健康教育手册18万册。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提高项目知晓率。
4、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确保信息质量。信息工作是妇幼保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反映项目运行情况的主要依据。一是配合妇幼保健信息“3+1”模式,分别于5月18日、10月18日召开了2010年上半年和全年妇幼卫生年报汇审会,全市12家市直市管医疗保健机构、12个县(区)妇幼保健院,共计60余人参加了会议,对全市2010年各项妇幼卫生信息进行了详尽的培训。二是11月3日就重大公共卫生网络直报系统通过多媒体演示、现场操作等方式进行了系统、直观的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我市妇幼卫生信息人员的业务能力,保证我市妇幼卫生信息的准确性、科学性,促进了我市妇幼卫生工作质量进一步稳步提升。
(三)其他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开展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全面提升全市儿童保健服务能力。为了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0-36月儿童健康体检的质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创建活动。一是建立创建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评审领导小组及专家组,明确各级职责。二是制定《***市各级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实施方案》、《***市各级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评分标准》、《***市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三是统一制定各级儿保科工作制度4种、工作职责2种、技术操作规范、诊疗常规6种下发至十二县区。四是加强体弱儿、高危儿动态管理;于9月份对初评合格98家机构进行了验收(其中县级医疗保健机构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4家、乡镇卫生院73家、工企医院5家),市级复审达标验收合格单位81家,限期整改5家,不合格单位12家,全市规范化儿童保健门诊达标率82.65%。
2、不断启动新项目,丰富妇幼保健工作内容。一是按照省卫生厅工作安排,6月份指导渭滨区、扶风县、眉县完成了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项目启动及资料调查工作。二是5月份启动了五个县的母亲安馨工程项目。三是11月份启动了眉县、扶风县、凤翔县的早产低体重调研项目。四是开展全市医院危重孕产妇监测项目及渭滨区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工作。一方面丰富了我市妇幼保健工作内容,另一方面通过项目工作,促使我市妇幼工作质量不断上台阶。
3、及时启动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一是制定《***市新生儿死亡评审方案》(宝市卫社发[2009]654号),成立新生儿死亡评审领导小组及专家组,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二是对市、县评审人员进行培训;三是督促、派遣市级评审组专家参与指导县(区)级新生儿死亡评审会,分析原因,完成评审报告,制定干预措施,促进评审工作全面开展。市妇幼卫生项目办公室于 6月9日召开了全市新生儿死亡评审会,在全市死亡的新生儿中选取典型疑难和有共性病例,按照卫生部评审要求,从个人家庭及居民团体、医疗保健系统、社会其他相关部门三个环节的知识、技能、态度、资源管理系统四个方面进行逐一评审,讨论诊断、治疗、抢救等各个环节,评价社会因素的影响,分析死亡原因。对评审结果进行通报,并就今后全市评审工作和强化干预措施进行了安排。
四、存在问题及困难
1、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近年来的监测资料显示:妇女病患病率高达88.5%、没有明显下降,乳腺癌、宫颈癌患病率分别达252.52/10万、555.56/10万,并呈上升趋势。新生儿苯丙酮尿症患病率达19.76/10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下降出现平台。孕产妇死亡率近三年来一直在30/10万左右波动,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及婴儿死亡率一直徘徊在10-15‰左右。
3、妇幼保健事业投入严重不足。市本级工作经费每年缺口 2400万元,县级人均妇幼事业费仅为1.31元。近年来在国家、省级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中唯独妇幼没有基本建设项目。
4、妇幼保健人员待遇差,工作积极性不高。
5、公共卫生工作经费落实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