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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治理汇报材料范文1
一、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三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目标要求
(一)全市建成区现有从事汽油储存、经营和运输的储油库、加油站及油罐车须在2012年9月30日前完成油气排放污染治理任务,确保汽油油气排放达到《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汽油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1-2007)、《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以下简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10月31日前通过综合验收,确保稳定达标排放;非建成区加油站须于2013年9月30日完成治理任务,达到“三项标准”规定的要求,2013年10月31日前通过综合验收。
(二)即日起,凡我市新(扩、改)建储油库、加油站以及新登记油罐车,必须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设施,并满足国家油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经综合验收合格后,相关部门方可发放加油站、储油库的营运证和油罐车的道路运输证。
三、责任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市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基本情况开展调查,负责制定油气污染治理和环保验收方案、油气污染治理的环保审查验收及加油站和储油库的日常环保监管等工作,并按上级规定定期报送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市安监局做好加油站等油气回收治理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质监局负责计量器具和有关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做好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对油气排放检测合格的油罐车给予年度审验;市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做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的消防监督管理和验收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近期将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总体部署和工作分工。尽快召开全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会议,全市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下称各业主单位)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传达上级通知要求并部署油气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各业主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制定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并报市环保局备案。油气排放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认证机构的认证。各业主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确认)后方可施工。油气污染治理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给不具有资质、资格的单位或个人。
(三)实施油气污染治理工程。各业主单位要严格按照经备案确认的油气污染治理计划和治理方案进行施工。市环保局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现场指导和监管。各业主单位应在每月底向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计划,要按照规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
(四)试运行。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程试运行前要经过防爆电气检验、计量器具检测。市安监局、质监局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在试运行期间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确保治理后的设施符合安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加油站、储油库业主单位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油气排放进行检测。油罐车的验收检测,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由业主单位委托经相关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
(五)综合验收。检测达标后,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业主单位向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验收申请表及检测报告等材料。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召开验收会议,按照国家“三项标准”和《市油气污染治理工程验收工作指南》(青环车字〔2011〕36号)等规定进行材料审查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由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具验收报告。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油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工商、商务、工信、财政、交通运输、安监、质监、公安消防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油气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指导、协调等。领导小组在市环保局下设办公室,负责牵头油气污染治理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部署下阶段工作。
(二)加大行政制约。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油气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职责实施如下保障措施:市环保局将不予核发排污许可证;市商务局将不予通过成品油经营资质年度审查;市交通运输局将不予通过油罐车营运审验;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将不予通过相应的审核、认证等。
(三)严格法律处罚。对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油气污染排放标准的单位进行限期治理,并由环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依法责令停业、关闭。
六、具体要求
(一)油气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的,各业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到发改、安监、消防、环保、质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办理审批(备案)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二)凡汽油年销售量大于5000吨、距离民宅建筑50米以内的加油站,应预留油气后处理装置接口。
(三)油气污染治理装置或设施须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油气污染治理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四)各业主单位在油气污染治理工作过程中,应按照《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系列标准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防爆电气改造,落实好治理过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
三项治理汇报材料范文2
规范管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分局路政大队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20天,并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对在路政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树立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的工作理念。在省局路政信息网宣传信息132篇;路政预警信息1268处,A类16处,B类1252处;新增桥梁限载标志16块、警告标志44块,拆除非交通标志405块(含横幅),杆线管理处治17根,拆除摊棚66处,地磅17处,中型非标19处,标志整改6处,拆除公路两侧违章建筑11处(29间),拆除辖区沿线私搭乱建、店外店411间,建筑面积达6858M2,清除堆积物1800余立方米,清除路肩种植农作物15000余平方米,办理路损案件6起。各路政中队充分利用车载播放器播放宣传材料,还印发了百余份宣传材料和【2012】13号文件,发放给沿线群众和乡、镇政府,巡查到哪宣传就到哪,同时还在各种网站宣传信息,通过电视台流动字幕等方式进行宣传,营造了依法治路、科学管理的浓厚氛围,真正让《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走进千家万户,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自觉性。通过宣传和整治活动的开展,公路路容路貌得到明显改观,有效地维护了公路路产路权的安全完好,树立了路政管理的良好形象。
一、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遏制违章占道经营
对于日常管理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公路分局开拓思路,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路政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将公路管理由部门行为转化为政府行为,在省道203线庄子大桥南头公路两侧有3家砂石经营户始终进行着规模性的占道经营,公路分局路政大队曾多次清理,并与事主沟通、劝导,但收效甚微,为彻底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畅通,分局积极向政府汇报。2012、2、14日县政府责成城关镇组织城建、工商、公安、市容、公路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庄子大桥南头公路两侧3家砂石经营户进行依法取缔专项治理活动,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参与人数达130余人,出动各种机械车辆26台,共清理砂石550余立方,拆除地磅2处,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恢复了公路的畅、洁,有效的整顿了砂石市场的经营秩序。
二、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春运期间辖区道路安全、畅通
为确保春运期间辖区公路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分局路政大队按照市局部署,制定春运期间路政巡查值班计划和应急方案,加大了巡查力度,对发现问题的险桥、险段及时处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个春运期间未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春运期间共埋设示警桩300余根,保障了行车的安全与畅通。
三、联系当地政府清除路肩种植农作物
为净化路域环境,针对省道307线141K附近3公里左右马店村沿线群众利用路肩育种菜苗的问题,我分局路政人员主动找到该村书记,向其说明了事情的严重性,村书记表示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还带领执法人员走村入户发放宣传材料进行宣传,5月22日在村书记的带领下对沿线3公里的路肩农作物进行了专项清理工作,共清除路肩农作物15000余平方米。
四、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为贯彻落实市局4月13日、21日会议精神,分局局长张海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得到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4月30日上午8:30在庄周办事处礼堂召开《县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沿路乡镇负责人、沿路乡镇派出所所长、沿路乡镇土管所所长,县建委、水务局、国土局、公路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班子成员和执法人员共计300余人,会议传达了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明确责任,以乡镇为单位,公路、水务、城建配合,对违法建筑坚决拆除决不手软,截至目前共制止违法建房9处79间,拆除违法建筑10处24间,依法拆除S307线私搭乱建209间建筑面积达3706M2,S203线208间建筑面积达3152M2,地磅14处。执法人员在拆除S203线97K+960路肩上擅自设置地磅时,受到杨某恶意阻挠,使执法陷入僵局,为维护执法秩序,镇派出所公安人员果断将杨某带走,并依法对杨某进行行政拘留。
五、多项措施加强控制区管理
为认真贯彻执行亳政办【2012】13号文件精神,我分局执法人员采取三项措施加强控制区管理:一、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有建房倾向的及时走村入户进行宣传;二、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并下发相关法律文书;三、对不听劝阻,难以制止的违法建设者,整理相关资料,移交给当地政府;四、对辖区内新增违法建筑进行逐一排查,并制作统计表,准备随时向“两违”办公室汇报;五、加强与当地政府的联系,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拆除违法建设。
六、五项措施确保标志完好、清晰、醒目
夏季雨水充沛是花草苗木生长的旺盛期,公路两侧的行道树枝繁叶茂,部分道路标志被遮挡,致使其指示作用不能完全发挥,更有部分标志损毁导致指示信息中断,为此分局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制定4项措施:1、对于标志损毁严重的,联系专业维修点的技术人员协助将标志修复完好;2、路政人员和道班养护人员相互配合,补齐缺失道口桩和示警桩,有损毁和倾倒的及时修复;3、部分标志受损不太严重的,路政人员自己动手进行修复;4、路政人员对辖区公路树木遮挡标志进行逐一排查,并组织道班养护人员及时修剪遮挡标志的树木。5、对辖区沿线公路的交通标志进行逐一排查,对缺失的交通标志进行统计,并于4月份统计完毕,8月份全部安装结束,共安装警告标志44块,险桥标志16块,确保辖区道路交通标志完好、清晰、醒目,为司乘人员提供准确、畅通的公路信息。
七、多部门联合依法治理乱堆乱放
分局8月初对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电杆造成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实地排查,并积极向县安委会汇报,由县安委会组织召开了专项协调会议,会议中由县电信公司、供电公司分别对路肩乱堆电杆的所属权进行了认定,按照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在8月底按照产权所属,将公路用地范围内堆放的电杆清理出去,目前我分局又对辖区干线公路和重要县道进行逐一排查,发现有所属权的电杆已清理完毕,剩余的无人认领的电杆2011年8月28、29日我分局组织人员对找不到业主的电杆进行了专项清理,共清理路肩乱堆电杆100余根,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公路的完好、安全、畅通。
八、工作扎实有力依法拆除违法设置
庄子大桥地处省道203线中段,是进出县城内的交通要道,来来往往车水马龙,正因如此好多商家盯上了这座桥,沿线路灯杆上许多商家设置了花花绿绿、五彩缤纷的商业广告,严重干扰驾驶员的视线,同时也给的形象带来一定影响,多次找到设置者协商拆除,并明确告知要想设置合法的非交通标志必须通过审批许可后方可设置。在设置者置之不理的情况下2012年9月10日早上6:00分局路政大队执法人员利用铲车组织人员依法对该桥上的所有商业广告进行依法拆除,共拆除庄子大桥商业广告38块,路容路貌大为改善,整个桥梁顿时变得明亮整洁起来,过往司乘人员纷纷送来满意的微笑。
下一步工作打算: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市公路路政管理办法》和亳政办【2012】13号文件等。
2、加大管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质量,把违法违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3、加大对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新增的违法建筑,坚决把违法建设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项治理汇报材料范文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增强监管执法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安全防护达标率100%,优良率50%;
2、监管范围的工程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监管范围内的伤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数。
三、明确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三项新制度”
进一步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一是通过执法检查、现场评价、市场与现场联动等方式,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及其他与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提高履行主体责任的能力;二是对今年新开的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的安全监督备案均由建设单位统一来办理,明确建设单位的义务和责任,让其知道安全的重要性。三是实行开工时安全监督内容交底制度。监督人员在开工前向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进行交底,明确责任、义务、监督工作程序和要求,从源头抓起,加强事前监督。四是认真落实“三项新制度”,组织施工企业学习《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等,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三项安全管理制度。
四、继续开展“三项行动”
一是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积极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继续组织开展“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年度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大力发挥农民工学校作用,督促企业对一线企业人员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2013年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为1、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等相关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贯彻落实情况;2、春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条件、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和施工消防开展专项整治;3、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事故责任的追究力度,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相关人员,在积极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理、实事求是的要求,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全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一是全力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建设,年内争取创省级文明工地3个,市级文明工地率80%。培育一批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适时召开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观摩会,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二是把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严格文明工地申报程序,严格考核验收,进一步提升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六、大力推行“绿色”施工,防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根据市局要求,按照省政府“蓝天工程”工作部署,采取典型示范引路,大力推行“绿色施工”,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水平,突出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推进“绿色”施工。着重围绕“四节一环保”、“四新一化”,在扬尘控制、提高主要施工材料周转率、减少噪声、紧凑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控制对道路临时占用、严禁施工车辆带泥土上路抛洒滴漏、严控施工污水溢漏和节约用水等方面开展工作。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凡施工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的工地、凡扬尘控制措施和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项目,一律通报批评,一律停工整顿。凡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工作差,不履行职责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作为不良行为录入信用档案。
七、进一步强化突况应急管理工作
及时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要督导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服从统一指挥,督促建设系统抢险防灾应急责任的有关单位要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器材设备的准备。严格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快报制度规定。
八、加强建筑安全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以省安全监督机构考核为契机,促进建筑安全监督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上半年将加大安监人员培训工作,每周五下午中心统一学习后,安监站人员留下继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业务技术知识,提高素质。建立和完善各部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科室和各岗位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由领导牵头,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汇报上一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分析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三项治理汇报材料范文4
为了小结作风效能建设第三阶段以来的工作,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和差距,同时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在南宁、柳州和东兴召开的三个现场会精神,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今天我们召开全市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刚才,市建规委、市委政法委等几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有两个单位虽然没有在会上发言,但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收入了会议编印的典型材料集。这些单位和部门从如何理顺部门职能开展审管分离、如何规范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如何抓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等几个方面介绍了各自的做法,我认为讲得很好,相信大家听了也会很有启发。说明各级各部门对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是高度重视的,是想了办法的,是比较有成效的。树立典型的目的在于推广典型,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向榜样看齐,虚心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找出差距,迎头赶上,使我们的作风效能建设呈现全面开花的局面。下面我讲两点意见。
一、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作风效能建设朝着更好的态势发展
作风效能建设进入第三阶段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坚持以查摆问题、边查边改为主线,以群众满意、促进工作为落脚点,扎实抓好第三阶段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已经取得初步成效,机关行政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各级机关干部精神面貌有所好转,工作作风有所改进,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有所提高,投资环境得到改善,广大群众和投资者直接感受到了作风效能建设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作风效能建设得到了群众和投资者的广泛认同和高度赞誉。作风效能建设所形成的积极效应,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力地巩固和发展了我市近年来发展的良好势头,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进步形成了良性互动。
尽管我们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作风效能建设还存在不足和问题。有些机关干部对作风效能建设产生懈怠情绪,某些“机关病”有所抬头;一些突出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治理和解决,治标不治本,因此出现反复和反弹;县级政务服务中心刚刚搭起框架,虽然已经运行,但运行质量普遍不高;一些部门和单位对“三项制度”的研究不够,实施“三项制度”仅停留在表面,贯彻力度不够;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运行还处于起始阶段,监督预警功能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解决。
二、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全面圆满完成第三阶段各项工作任务
作风效能建设从三月初启动至今已满6个月,时间刚好过半。要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去领导、指导和参与这项意义重大的活动,自觉克服懈怠、松劲情绪,把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推向深入。根据作风效能建设总体方案的要求,以及近期自治区的部署,下一步工作重点有这么几项。
(一)着重抓好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
1、抓好“审管分离”、“充分授权”、“应进必进”工作。
“审管分离”。审管分离是自治区在总结各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最近提出的一项工作,“审”就是审批,“管”就是管理,其意思就是对单位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优化重组,把一个单位的所有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统一行使本单位的审批职能,其他科室只是行使监管和服务职能而不再行使审批职能。我们已经在建规委、发改委、国土局和卫生局这四个单位进行试点并取得初步成果。这些试点单位都是对各科室职能进行重组,成立“审批科”或“审批办”,而且“审批科”或“审批办”都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现了部门职能集中、人才资源集中、办公地点集中、收费集中。有一个问题要引起注意,窗口值班岗必须实行“AB岗”,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情况都必须保证有人值班,避免群众来办事找不到人的情况。
“充分授权”。授权不充分一直是各地政务服务中心的老大难问题。有的单位虽然也在审批中心设了窗口,但有些是出自被动应付心理,所以要么是派驻人员素质不高,要么是对窗口不充分授权,结果总是改变不了审批窗口“只挂号不看病”的现象,窗口成了一种摆设。解决这个问题,关键在于解决单位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的思想认识问题。各单位尤其是有行政审批职能的各单位领导要统一一个认识,打消两个顾虑。一个认识是:成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目的,就是要把分散在各处各单位、各部门的审批等事项集中一处受理,集中审批,集中服务,以便群众容易找到门,避免多跑路,也便于规范,便于监督,是实现行政审批提速提效,建设服务型、高效型、廉洁型政府的需要,符合时展要求,势在必行。两个顾虑:一是有些部门领导担心审批业务集中到“审批科”、集中到窗口会弱化领导的权威和权力;二是有些领导认为给窗口放权会难以控制,担心出现重大失误。其实,能在窗口一次性办结的大多是即办件,承诺件、并联审批件还是要经过班子讨论等必需环节,不必担心出现“窗口夺权”现象,只要加强窗口人员的自律教育,完善监督机制,明确权责,同样可以避免重大失误。下一步要立即在市本级、在各县(市、区)全面推广试点单位做法,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在编制部门的指导下,对各科室的审批业务加以集中,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门的审批科(股、室、办),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公,统一行使本单位审批业务。审批科(股、室、办)是该单位在中心窗口的首问责任单位,其负责人为首问责任人,单位对审批窗口要给予充分授权。主要授予“四权”:审批事项的受理决定权、即办件的审批权、承诺办理件的服务协调督办权、审批事项的应诉权。我们的所有审批事项,归纳起来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即办件,二是承诺件。所谓“即办件”,就是对于许可条件比较简单,许可后又容易监管能否即时办结的审批事项;“承诺件”就是相对于“即办件”而言,许可条件比较复杂,事关重大,不能即时办结但要承诺在一定时限内办结的审批事项。不论是即办件还是承诺件,如果不充分授权,就很难克服审批窗口仅是“收发室”、“中转站”以及“只挂号不看病”的问题。今后,各单位在充分授权方面要认真研究,要在保证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即办件的比例。
“应进必进”。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各个有审批事项的单位,除极少数经批准不进政务服务中心以外,其他都要进,进是原则,不进是例外。一些单位由于其工作性质和服务对象比较特殊,不便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如公安、交警、税务的办税大厅等,允许它们设立分中心,但是要单位向市作风效能办书面申请,经市作风效能办审核后提交市政府审批;二是凡进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单位,原则上其所有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都要进,不能出现两头甚至多头受理和收费的现象。
2、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
一是清理审批事项,编制审批目录,实行审批事项目录管理。要在所有行政单位清理本单位的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编制全市审批事项目录,在目录外不得有别的审批事项。
二是精简和规范申报材料。要制定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办事项需要提交的申办材料目录,编制好有关申报材料的内容标准和样式,即时提供给当事人。要防止出现告知不齐全、不准确导致当事人跑冤枉路的现象。
三是编制规范的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尤其是规范并联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办结时限。各单位对本单位每个审批事项,都要按照便捷、高效、科学的原则,编制出审批的流程及办理的时限。有些事项的审批,涉及到多个单位,以往这类事项的审批,按照先后次序,按部就班,往往一个事项审批下来,花费了很长的时间。要有效地解决好这个问题,就需要改革,要优化审批流程,把以往的“串联审批”模式改变为“并联审批”模式,现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已草拟出了我市在建设、工业技改、占用城市道路、挖掘城市道路、旅馆业、餐饮业、娱乐行业等七类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细则,明确了各类并联审批流程及办结时限,这几个细则一经确定后,有关单位一定要认真实行。另外工商企业开办、矿山开采和其他全程代办的重大项目的并联审批事项的审批流程及办结时限需要加紧研究。
四是规范审批标准(即申报事项必须具备的各种条件),编制机关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标准汇编。
五是制定机关办理事项收件回执。群众来办事,接待人员出具收件回执单,一是可以备忘,二是便于日后查询和问责。
六是规范收费。要编制收费目录(各部门有分目录),只能在国家、自治区确定并公布的收费项目范围内收费,并按政策规定的收费下限收费;要请金融部门进驻中心设立收费窗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收费地点必须是在中心;今后除经批准不进中心的部门及事项外,收费的有关票据由中心控制,不再发放到单位。
七是抓好“三项制度”的配套制度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的建设。要制定“三项制度”的各项配套制度,包括《一次性告知制度》、《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此外,制定政务服务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评定制度》等制度,以便对进驻中心窗口及人员进行规范化管理。
八是注意在过渡阶段,各县(市、区)已经在政务服务中心开设了服务窗口的单位,在本单位仍然要设立服务窗口及服务岗位,方便群众办理其他事宜。但是要尽快完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功能,使审批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3、做好市本级及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更名、挂牌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更名为“*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市、区)的中心已陆续启用,也要进行挂牌,名称一律定为“××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
4、进一步抓好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办公场地有保证,电脑网络要贯通。我们在调研中发现,有的部门如税务、工商等虽然在政务服务中心设了窗口,但窗口电脑系统没有与本单位的网络系统连接,无法开展审批业务,没有发挥窗口应有作用。市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正在落实和建设之中,我们力争尽快建成,投入使用。
(二)建立和完善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行政效能监督
建立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是自治区极力推行的在第三阶段务必完成的一项任务,至目前止,我市已全部完成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电子监察系统的配备建设,要尽快实现区、市、县的系统联网。
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主要功能在于监督和预警。监督,就是通过后台监控系统,随时对各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浏览、跟踪了解和督办;预警,就是系统会对预设的审批时限进行分段提示,提醒经办单位经办人员按时办结。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工作,落实编制和人员,逐步组建行政效能监察机构,注重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应有功能,努力提高即办率,每月编制监察情况报告,加强对办事拖拉、录入造假等行为的问责。
(三)进一步加强对群众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继续征求意见,不断地转变作风、转变服务态度,提高行政效能。
1、要加强对群众投诉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对群众投诉要有人接待,要迅速严肃查处违纪、违规、办事拖沓、不力、低效的问题和案件,提高办结率。
2、继续深入、广泛地征求群众对作风效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认真对待、认真调查、认真整改。要对整改态度认真、整改方案到位、整改工作扎实、整改效果良好的单位进行表扬,要对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问责。
(四)积极主动参与经济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协助党委、政府研究破解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瓶颈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积极参与一些重大项目的跟办、督办,为改善投资环境不断努力。
(五)进一步巩固机关作风、纪律整顿成果。要注意防止上班迟到、遇事推诿、相互扯皮等“机关病”的反弹,继续对上下班纪律、会风、挂牌上岗、机关卫生进行督查,及时通报不良现象,保持机关良好风气,维护机关良好形象。
(六)抓好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参照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在开展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上设立专门机构的做法,从民政、编办、工商、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作风效能办“脱钩工作组”,工作组具体负责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与行政职能部门脱钩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自治区要求顺利完成。
(七)尽快修改完善《全市集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考核工作方案》。作风效能建设活动结束之前,自治区必定部署开展对各单位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以便评价成效。考核的方案,市作风效能办已经下发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请加紧时间征求意见,把考核方案修改完善,以便施行。
(八)抓好乡镇机关的作风效能建设。乡镇机关,直接面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相对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乡镇机关基本上没有什么行政审批权,主要是为群众和客商办证提供前期服务、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处理基层纠纷等,因此要积极探索乡镇机关亲民便民、亲商便商的新途径新机制。象州县石龙镇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石龙镇的经验概括起来,就是领办制、代办制、督办制、领导现场办公制,统称“四办工作制”。前天下午,自治区在南宁召开全区乡镇机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共安排4个乡镇在会上做典型发言,象州县石龙镇就是其中之一,典型发言前还播放了石龙镇的作风效能建设专题片,会议号召推广石龙镇“四办工作制”的经验。我们全市各个乡镇要学习石龙经验,积极探索方便群众、服务客商、促进发展的行政运行体制和机制,把乡镇机关真正建设成为便民型、服务型、高效型的机关。
(九)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听证质询活动。根据作风效能建设总方案的要求,最近自治区作风效能办已经部署在各级机关中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听证质询活动。这是拓宽社会各界与机关单位沟能渠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平台,是进一步找准存在问题、深化整改提高的重要途径。关于听证质询活动的具体做法和要求,有专门的文件部署。市作风效能办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要按照方案抓好落实,定期向市作风效能办汇报,按时圆满完成任务。
三项治理汇报材料范文5
[编者]:
2004年5月,安徽省宣城市按照“主官合一,减少副职;明确职责,分工不重;扩大民主,强化监督;科学管理,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促进发展”的原则,在部分乡镇推行领导体制改革。“宣城乡改”成为继“咸宁政改”之后,又一次大胆的乡镇改革尝试。
如果将“宣城乡改”放在乡镇机构改革和农村综合改革的大背景下去观察和考量,我们能够更准确地把握当前乡镇工作机制的现实,更敏锐地发现一系列乡镇改革尝试的突破点以及还未触碰到的体制顽疾。继2005年1月、2006年1月,《决策》先后两次聚焦宣城乡改之后,我们第三次将目光锁定宣城市宣州区。
人多了,人少了?
“2001年实行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一直没有进人,乡镇干部考试进城、区直单位借调等使乡镇年轻优秀干部逐年减少,而乡镇缺员与乡镇繁重事务很不相称,为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不返聘工作人员。”最近一段时间,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孙埠镇党委书记夏阳年一直为人手不足犯愁。
从减员增效,到深深感到缺员之困,宣州区乡镇机构改革究竟走过了一条什么样的道路?2001年,该区将原有的40 个乡镇办事处调减为26个,减幅达42% ,全区乡镇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减少152 个,事业单位减少146个,精简率分别为 68.1%和39.4%,核定乡镇行政编制927 名,压缩了21.6%。目前,乡镇实有行政人数639人,事业干部794人。根据安徽省《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以2005年底各乡镇所辖人口、区域面积、人均财政收入三项指标为依据,宣州区乡镇行政编制应为745名至875名之间,显然,实有乡镇行政人员少于文件规定的底线;乡镇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编制,原则上按行政编制1:1的比例核定,即也在745名至875名之间,宣州区实有事业干部也没有突破文件规定最高线,总体来说,宣州区乡镇人员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据文昌镇党委书记、镇长黄仕金介绍,全镇在编在岗28人,行政编制人员中班子成员7名,行政编制的一般干部只有几个,而乡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采取一票否决,不从事业编干部中抽调人员根本无法完成工作。为解决乡镇人员少的问题,一些乡镇采取混编、混岗和一人多岗。从调查情况来看,所有乡镇都存在混编、混岗问题,有50%以上的乡镇事业编干部从事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文昌镇政府机关干部张汉林虽然是农技编,但目前从事社保、民政、统计等行政工作。
调查中还发现,一些乡镇为完成工作任务,不得不重新从社会上招聘人员,水阳镇党委书记申晓春深有感触地说,“乡镇集镇文明创建和环境整治是一项艰巨任务,没有一班人是抓不好的,但没有编制。水阳镇成立了城管中队和文明办,两块牌子一班人马,从镇政府抽调了4名机关干部,从社会上招聘了5名退伍转业军人。”
混编、混岗、一人多岗也好,从社会上招聘也罢,但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乡镇缺员问题。如何在不违反上级政策的条件下,从根本上解决乡镇缺员问题呢?夏阳年分析认为,有四条操作办法:一是将全区乡镇干部进行平衡配置,将乡镇干部从多的乡镇调往少的乡镇;二是从区直单位下派年轻优秀干部;三是扼制区直单位到乡镇借调工作人员;四是区划调整,采取合并乡镇扩大乡镇规模的办法解决人员过少问题。
管理,服务?
2005年6月,安徽省开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试点工作,并于2007年全省推开。安徽省《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将乡镇政府职能定位为:“创造发展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做好公共服务、构建和谐农村”四大项。但是,就目前乡镇工作现实情况来看,职能转变还任重道远。
在一次全区农村综合改革会议上,宣州区区长张黎勇坦言,现在农民最缺的是农业生产技术,虽然乡镇有几名农技人员,但都被抽调到计生办、办等部门,村级农技服务网络也没有建立起来。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乡镇无人从事,上级农业部门通知防治病虫害时,各乡镇也就印一些宣传材料让村干部带回去发,村干部忙这忙那,不可能发到位;等材料发到位时,病虫害早已错过防治期。目前,各乡镇农民的农业生产基本还是靠天收。
从管理到服务,乡镇政府这一“转身” 为什么那样艰难?
黄渡乡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陈国华分析说,“农民多收十斤稻子,对乡镇考核没有任何影响,而计划生育、综治等工作一票否决,为了完成计划生育、综治等工作任务,只好从农技站等农业站(所)抽调人员,充实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部门,农技站等涉农站(所)成了摆设”。
为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加快推进乡镇政府职能由行政管理向公共服务转变,宣州区在26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将现有的“365”为民服务全程中心和乡镇财政服务大厅全部改(扩)建为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在建好乡镇服务中心的同时,全面推行为民服务全程村级点,村“两委”干部被聘为村级点代办员,把乡镇政府为民服务职能延伸到群众家里、田间地头,使农民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收权,扩权?
“司法所人权归区司法局,工作业绩考核,区司法局占70%,但工资福利要我们负担。卫生、教育由乡镇投入,人权、财权均不在乡镇,出了问题责任却由乡镇担当,水阳镇卫生院连续发生了五起医患纠纷,我们想换一个卫生院院长都不行。”申晓春谈起现行乡镇运行机制感触良多。
因为乡镇各部门纷纷上挂,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实际上是权力在“条”,责任在“块”。上级的各项工作任务都下达给乡镇政府,但乡镇政府又缺乏完成这些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权力,造成了乡镇政府责任与权利失衡。
如国税所(分局)、地税所(分局)实行垂直管理后,乡镇政府没有税收执法权,不具有收税的职能,但每年年初上级政府都要给乡镇政府下达国税、地税任务,为了确保乡镇政府完成税收任务,乡镇长都要与上级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状,成立协税小组,听令于税务部门调遣。不仅仅是税务部门,水东镇林业站由区林业局垂直管理,只有四五个人,每年收取育林基金等费用达几十万元,乡镇政府得不到分文,却要承担森林防火、植树造林等任务。“乡镇政府无权管理工商、税务、国土、林业、公安等部门,要开展工作只能靠协调。由于不同条条有着特定的职责、任务和利益,受这种利益支配,难免会使部门权力利益化,利益政策化,为自身目标的实现而影响乡镇政府的整体规划,影响地方社会经济健康发展。”水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冷晓莲说。
冷晓莲认为,要理顺县乡关系要从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出发,县乡各自的责任要界定清楚。“只有进一步革除条块管理在行政体制上的弊端,才能增强乡镇政府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的能力,调动乡镇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解决乡镇政府‘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水阳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区委委员申晓春说。
主官合一,党政分开?
“主官合一,减少副职,分工不重,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提高效率,促进发展”这是宣城市市委书记方宁对这场覆盖五县一市一区范围乡改所做的总结,它涵盖了这次改革的所有内容和目的。
“过去班子十几人,一项工作党委有分管领导,政府也有分管领导,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现在班子成员只有7人,各管一摊,责任很明确,谁出了问题就找谁,大家没有退路,责任感也就加强了,工作效率也随之提高了。”新发镇党委书记、镇长饶纯忠说。改革前,内设机构负责人要安排一项工作,既要向分管副书记汇报,又要向分管副乡(镇)长汇报,有时汇报先后顺序都会引起矛盾,造成工作都负责又都不负责的局面。改革后,主官合一,交叉任职,分工不重,内设机构规范统一,工作人员优化配置,理顺了领导体制,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这一点,竹峰乡党委书记晏国成深有体会,他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乡镇面临的发展机遇是很难得的。一旦有了发展机遇,如果党委、政府意见不统一,特别是书记、乡(镇)长意见分歧时,事情就会搁浅,而机遇稍纵即逝,让乡镇错失良机。改革后,责任很明确,班子意见会快速统一,有利于抓住机遇,加快乡镇的发展。”
三项治理汇报材料范文6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__区20__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并将减排任务、项目分别落实到乡办、企业,明确了责任单位。
按照《__区20__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方案》的要求,今年我区主要污染物cod和so2分别要控制在0.06538万吨和0.1249万吨以下。我区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监督减排三项措施。截止到6月份,我区已经完成cod(工业)、so2的减排量分别为157.9吨和6.5吨。实现了时间过半,减排任务过半。
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按照《20__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治理:
1、水污染治理:对列入专项行动的所有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排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进行“高限处罚”,对屡查屡犯、长期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实施停产治理;
2、城区烟尘治理:继续开展城区内超标煤锅炉污染设施治理任务,对106国道、京开路两侧及城区范围内,一吨以下手烧锅炉、茶浴炉、窑炉等燃煤设施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摸清了底数,建立健全了档案。同时对9家大气污染严重且无污染治理设施的燃煤锅炉企业依法进行限期治理或改用清洁能源,大大减少城区内大气中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及粉尘、烟尘的排放量。
3、噪声污染治理。主要针对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采取突击检查和重点部位巡回检查的方法,严格予以控制,限制施工时间,有效排解了噪声扰民问题。
4、五甲户畜禽养殖户污染治理工作。目前已将任务分解到所属办事处,区环保局将加强对综合治理的督导,确保完成治理任务。
三、生态建设工作
为了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巩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成果,今年重点做好1个国家级、1个省级、1个市级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孟轲乡孟轲集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村,胜利办辛庄村建省级生态文明村,建设办五甲户村创建市级生态文明村)。目前孟轲集村申报材料已上报上级环保部门;五甲户村已完成市级验收,待命名;辛庄村正在积极创建中,待验收。
秸秆禁烧是防止大气污染、保护农业资源的一项重要工作,区政府高度重视。区政府积极召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积极协调监察局、公安分局、科技局、环保局、畜牧局、林业局六部门成立督导组,督导各乡(办)的工作,并与各乡办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在此基础上还加大了禁烧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禁烧氛围。
截止到目前,我区未发生一起燃烧秸秆及麦场火灾事故和案件。
四、污染源普查与清洁生产工作
圆满完成了历时三年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共普查各类污染源669家,其中工业污染源95家,生活源573家,集中式污染处理设施1家。五月份省、市污染源普查验收组在组织验收时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顺利通过检查验收。
今年进行清洁生产审核的濮阳市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目前正在与评价机构进行积极洽谈,确保能在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任务。
五、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我区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受理环境违法案件16件,立案6件,结案6件,环境违法案件全部查处到位。
我区高度重视环境监察执法,加大了环境监察执法的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巡查,确保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环境监察执法到位率100%。
六、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我区严把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一律不准建设,对污染严重的项目一律不准引进,上半年我区共办理环评审批四家,验收“三同时”单位一家。
今年我区高度重视“濮东产业集聚区”区域规划环评工作,区环保局已集中最精干的业务力量着手“濮东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环评前期基础工作和上级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目前已初步确定了规划环
评单位,这项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
七、辐射环境管理工作
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__区环保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辐射及放射性废物的管理规定,成立了专门的机构,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辖区内放射性污染源及射线装置进行了统一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了环境管理档案。今年我区共发放“辐射安全许可证”5家,正在办理的3家,年底前确保发放率达到100%。
目前为止我区没有一起辐射事故发生。
八、环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