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分类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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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垃圾分类意见

北京垃圾分类意见范文1

以《条例》为契机推进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工作

记者:《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北京城市管理工作有何意义?

孟令华副书记(以下简称孟书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已近三个月,这是关系我市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社会各类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全程管理、系统衔接、科学分类、适应处理的原则,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解决了生活垃圾管理中责任不清、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解决了设施建设落地难和建成后投入使用难的问题;同时,明确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路线。

从2009年北京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到201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再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实施,每一步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更应以《条例》为契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资源化处理工作。

记者:《条例》在垃圾减量、分类方面有什么具体规定?

孟书记:《条例》确定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规定生活垃圾的产生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弃、抛撒生活垃圾,必须承担减量分类的责任。这也是在法律上首次明确垃圾分类是全体市民的责任。

《条例》在垃圾减量方面提出三项要求:一是要求控制生活垃圾产生。比如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过度包装,促进源头减量;二是要求畅通废品回收渠道。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目前全市已有近4300个回收站点,覆盖了16个区县,回收站点的社区覆盖率超过了70%,今年拟再建300个;三是要求坚持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如餐厨垃圾处理就采取这个原则,目前全市餐厨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750吨,今年集中处理能力将达到2200吨/日。有条件的可自行处理,但必须采用符合规定的无害化处理措施。集中处理的,采用焚烧、生化、卫生填埋等综合处理方式。

在垃圾分类方面,《条例》首先明确了分类标准,按照餐厨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进行分类,同时也对建筑垃圾、园林垃圾、果蔬垃圾进行分类管理。其次,要求设立分类管理人,保障源头分类的组织落实。分类管理人由物业企业、村委会、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等担当。第三,要求实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监管,防止乱丢、乱倒。第四,要求实行垃圾排放登记制度,掌握源头数量。第五,要求强化社会公众的参与和自我管理。要求垃圾分类试点小区所属街道和乡镇组织居(村)委会设立分类指导员,宣传、指导公众正确分类。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工作都有实际的指导作用。

让“周四垃圾减量日”深入民心

记者:以“周四垃圾减量日”为主题的垃圾减量、垃圾分类活动开展已有两年,是北京市近十年来以政府为主导的,最深入民心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这项活动对于推动全市垃圾处理有什么作用?

孟书记:从2010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周四垃圾减量日”活动,以此活动为载体,重点是宣传倡导垃圾分类宣传工作,2010年开展宣传活动40余场,2011年我们和各区县共开展了100多场。宣传活动往往都结合文艺演出,不仅推动了垃圾分类工作,也为人民群众带来了精神文化享受。这些活动营造出了良好舆论氛围,参与这项活动的群众人数不断增加。与区县合办的主题活动,既提高了区县领导的认识,又对乡镇、街道和社区产生了直接的影响。

北京垃圾分类意见范文2

因此,建立生活垃圾利益导向机制和政策措施研究势在必行。

一、生活垃圾分类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新的模式和经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如火如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显成效,组织制度体系全面得到加强,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局面正在逐渐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得到较大改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但由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面广,各城市(区)情况不一样,因而在推进过程中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只有对这些问题认真研究,并深入剖析和挖掘,才能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措施。

(一)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有待提高

从目前国内试点城市推进情况来看,大多数居民没能树立自觉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即使经过反复宣传发动能够做到分类,也是被动分类而非主动行为,由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有待提高,因而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投放准确率不尽人意。因此,树立和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意识仍然任重道远。

(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经费缺口较大

生活垃圾分类离不开政府投入和资金支持,只有投入和资金有保障,才能更好地推进生活垃圾科学、规范、有序分类。鉴于生活垃圾分类大规模铺开,无论是设备购置还是人员配置都需要经费支撑和保障,因而资金缺口较大。一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配置等欠账较多。虽然各试点城市(区)对生活垃圾分类有财政经费支持,但无奈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财政投入跟不上垃圾量的快速增长,造成资金有缺口;二是各试点城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都想借此探索和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分类模式,为全国作出示范和表率作用,因而,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和标准相对较高,客观上也需要充足的经费支持。

(三)生活垃圾分类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

目前,国内各试点城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正在如火如荼地推进,都在努力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的不同模式和路径,力求为国家生活垃圾分类贡献不同的地方范本。与前端热火朝天的分类热情和分类干劲相比,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例如,试点城市(区)的居民经常会对经过分类后的可回收物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去处和处理渠道进行质疑,怀疑前端分类后环卫人员仍然混收混运。如果不加快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不仅对广大市民无法交代,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市民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四)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不健全

为配合生活垃圾分类的推进,各试点城市(区)制定了一些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这些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于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有一定的作用,但从长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角度来看,这种奖励的不足之处在于不是长远之计,基本是一次性而非政策性,对城市行政区、街道、居民家庭和个人奖励效果是明显的,对于企业则可能没有太大的动力,因而,构建一种长期性、政策性的激励机制也许更能调动和发挥企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物业管理公司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不高

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涉及面广、程序环节复杂、居民比较关心和敏感,要想将生活垃圾分类做好,必须要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特别是物业管理公司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更是不可或缺的环节。按照国家住建管理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大型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要配合所在的城市街道配置生活垃圾处理容器和相关设施,以及增加管理人员等,但一般的物业管理公司,从企业追逐利润最大化的考虑出发对此都不太积极,因而,如何调动和l挥企业积极性也是生活垃圾分类必须要予以关注的问题。

(六)缺少对低值可回收物财政补贴具体措施

在以往的经济发展战略布局和决策上,一般城市都更倾向于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出型产业,而对资源回收利用等静脉产业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再加上一些低值可回收物虽然有回收利用价值,但回收利用成本高,又没有相应的财政补贴措施,因而一些废旧物资回收人员不愿回收,回收企业不愿处理,造成这些低值可回收资源的大量浪费。要想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做实、做细、做深入,必须制定对低值可回收物财政补贴的具体措施,让这些低值可回收物经过回收利用后能够再循环、再利用,使经过分类、分流出来的低值可回收物有良好的回收利用渠道,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提供必要的支撑。

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激励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既需要提高居民的分类意识和文明素质,也需要通过制定制度和措施予以推进,对物业管理公司及居民家庭等作出较为明确的规定。

(一)对物业管理公司提出明确的考核要求

街道要积极发动物业管理公司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必要设备,并制定考核目标,建立相应约束机制。联合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对大型楼盘和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在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增加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内容,要求物业公司积极配合生活垃圾分类,并明确减量目标,不参加垃圾分类的物业公司不得竞争和投标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或不给予年审许可证。对于参加垃圾分类减量成效比较明显的物业公司,政府可给予适当奖励。

(二)生活垃圾分类奖励办法

根据各自情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奖励办法,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奖励机制,力争实现生活垃圾焚烧、填埋处理总量负增长。具体奖励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单位奖”。每年评选一次优秀单位奖,对优秀街道、社区居委会和物业小区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第二,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奖”。对于优秀家庭要有硬性指标考核,例如,家庭必须有垃圾分类指引和至少2个分类垃圾桶,垃圾分类准确率达到90%以上,家庭人均生活垃圾日均排放量低于0.8公斤等,对于达到上述指标要求的家庭不仅颁发奖牌,还另有奖励奖金。第三,对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年终考核时,将是否参与垃圾分类作为年终评优考核的一项标准,如果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所居住的小区反映该工作人员没有尽到垃圾分类的义务,将对其年终评优考核“一票否决”。

三、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激励补贴措施

生活垃圾从产生、收集、运输到最终处理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随着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不断深化,分类投放容器、分类运输车辆等配置明显不足,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水平也急需提高。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主要有三种方式,填埋、焚烧和生化处理。填埋和焚烧处理方式已运行多年,基本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运行机制,而各种生化处理方式一直在不断探索之中,如何从政策层面鼓励和支持需要认真研究。

(一)生活垃圾容器和转运站建设

为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科学、规范、有序推进,建议有物业管理的大型楼盘或物业小区,硬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配置生活垃圾容器,容器标识明显,由各街道进行检查,对于没有配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或配置达不到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物业服务的主管部门。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建设也是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重要内容和重要环节,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必须高标准、规范配套建设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对于城市老城区已有的生活垃圾转运站进一步提升标准,有条件的街道、社区居委会尽量把转运站建设在标准厂房内,使有可能引起的异味、脏乱等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对于新城区要高标准配置生活垃圾转运站,尽可能减少转运站对周边居民的环境影响。

(二)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配置

大规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后,分类运输的任务增加了,因而运输车辆要配置齐备。从试点城市(区)现有环卫运输车辆配置来看,在没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之前就已经不足,开展大规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后,分类要求和分类任务更加具体细化,因而分类运输车辆配置不足的问题就比较凸显。因此,各试点城市(区)要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情况,多配置垃圾运输车辆,配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对于经过分类分离出来的有毒有害垃圾,建议各试点城市(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或统一招投标,由专业公司进行运输和处理。

(三)生活垃圾堆肥处理成本补贴

经过生活垃圾分类分离出来的湿垃圾由于易腐蚀、热值不高等原因,填埋或焚烧处理有一定的难度,因而,鼓励和探索生活垃圾进行堆肥处理是一种可行途径。由于目前生活垃圾成分复杂,分类水平不高,一些杂质混杂其中,因而经过堆肥后的产品质量和销路还有待提高。因此,建议鼓励各试点城市(区)自行寻找空闲地块,可在苗圃、花场、林场等进行堆肥试验,探索堆肥处理的可行路子,不一定集中建设大规模的堆肥处理厂。对于日处理规模达到5万吨以上,环保各项指标达标,并且堆肥产品有基本出路的处理厂,各级财政应给予适当补贴。堆肥的产品出路可考虑以下两点:一是发挥供销社系统农资销售网络比较健全的优势,通过供销社的网点渠道进行销售。二是绿化荒山、采石场复绿、园林绿化用肥等推广使用堆肥产品。

四、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设施激励补贴措施

城市生活垃圾,尤其是餐厨垃圾产生量大、成分复杂,一定要动员各方力量,发挥社会、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购置或配置小型垃圾处理设施,就近、就地资源化处理。由于餐厨垃圾处理尚处在试点阶段,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可资借鉴,只能边试点边探索,采取不同的模式予以推进。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进行统筹推进及监管,以财政经费安排和单位自筹经费等形式,在试点城市社区、单位、学校、医院、宾馆(酒店)、企业等场所,建设小型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确保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规范、有效、有序运行。

(一)试点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

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国有企事业单位,就餐人员规模和餐厅营业面积较大,比较适合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建议借鉴和学习北京市经验,在每日就餐人员规模较大的党政机关、高等院校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营业面积较大的大型餐饮企业试点推进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试点城市项目所在地的行政^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及建成后运行管理所需资金纳入各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财政预算。经营性餐饮单位的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项目,由试点城市市、区财政负责提供设备,设备可统一招标进行采购,建设、运行等费用由餐饮单位自行承担。

(二)大型楼盘和成熟型社区配置垃圾处理设施

在城市大型楼盘和成熟型社区,垃圾处理设施可由试点城市市、区负责提供,建设费用由物业管理公司负担,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选择餐厨垃圾处理企业,由处理企业与物业管理公司达成协议,共同处理餐厨垃圾。楼盘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费用主要是电费,因此,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期间,试点城市(区)财政可按实际用电量负责分担一部分电费,或者按一定比例对处理设施运行产生的电费实行补贴,试点期过后由物业公司和住户共同承担。

(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配置要有硬性规定

建议参照北京市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有物业管理的大型楼盘和小区,配置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建议新楼盘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由房地产开发商统一配套建设(包括垃圾分拣房),由属地街道负责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验收不合格的,住建部门不予发放售楼相关手续。旧楼盘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议由物业公司负责,由此增加的物业管理费用可适当分摊在住户物业管理费中。楼层已再用的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可张贴分类标识,新补充的分类容器必须购置按垃圾分类规定使用的分类容器。

五、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激励补贴措施

(一)对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补贴

根据国家关于再生资源发展回收利用及开发“城市矿产”的相关文件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及开发“城市矿产”的扶持和支持主要集中在园区(基地)或龙头企业,因为龙头企业能够充分发挥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在行业影响力大,进而带动行业持续发展。因此,低值可回收物补贴应主要对行业或领域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和补贴,具体补贴以生产处理每吨低值可回收物成本价的50%为宜。

目前,城市低值可回收物的种类有废玻璃、废木材、废布料、利乐包等,由于废玻璃的产生量比较大,可以尝试先从废玻璃做起,探索出比较成熟的做法后再向其他种类的低值废弃物推广。从国内废旧玻璃回收状况来看,虽然废旧玻璃的回收价格在降低,但废旧玻璃的产生量在不断增加,特别是随着塑化剂问题的出现,玻璃器皿的使用量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因此,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废旧玻璃做起容易突破。

补贴费用既不可过高,也不能过低,各试点城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财政补贴过低会导致企业没有利润空间,积极性不大,起不到激励的作用;而过高又会导致试点城市周边地区的低值可回收物蜂拥到补贴城市来处理,增加试点城市城市管理的成本。总之,建议试点城市的财政资金要尽可能补贴本地废旧玻璃处理企业,对于接受政府补贴的企业首先要规范企业管理,对于废旧玻璃收集、运输、处理等不同环节设立三联单,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建立台账。

建议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废玻璃、废木料、废布料等低值可回收物龙头企业认定办法,对于经认定的低值可回收物龙头企业,除了进行处理成本补贴外,还可以通过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等形式予以支持,鼓励做大做强,并有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废旧商品回收加工企业的组织化和规模化水平。

(二)对街道的奖励和补贴

参照生活垃圾减量奖励办法,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量视同垃圾处理减量,按照生活垃圾减量的标准补贴和奖励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例如,某试点城市某街道,生活垃圾减量1吨,则相应奖励或补贴1吨减量的资金,但奖励的资金只能用于本街道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点以及回收企业,不可用作其他用途。

(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站点建设补贴

在试点城市(区)有物业管理或相对成熟的住宅小区及社区居委会,对能合理解决场地,建设标准达标的回收站点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各试点城市有关部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标准,建议回收站点建设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补贴资金在6000―10000元之间较为合理。

(四)运输车辆补贴

废玻璃、废木料、废布料、废塑料等需要分拣之后,才能运送到有加工能力的企业进行处理处置。根据低值可回收物的不同特点和回收量,参照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配置标准和要求,建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统一招投标,中标的企业或物流公司定时定点统一运输低值可回收物。

参考文献

[1].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9号),2011年。

[2].国家住房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工作的通知》(建城[2014]39号),2014年。

[3].国家住房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区)的通知》(建办城[2015]19号),2015年。

北京垃圾分类意见范文3

关键词:日本;威海;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收稿日期:2011-05-26

作者简介:刘建华(1989―),女,山东青岛人,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日语专业学生。

中图分类号:F3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1)07-0113-03

1引言

在环境日益糟糕、能源日益紧张的今天,垃圾处理已经成为了一个全球课题,因为垃圾是世界上惟一增长的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垃圾也越来越多。这些垃圾本可以成为无穷的资源,然而它们通常是先被送到堆放场,然后再送去填埋。垃圾填埋的费用是高昂的,处理1t垃圾的费用约为200~300元人民币。由于经济实力和技术储备的增强,各种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在我国得到了不同程度、不同范围的研究和应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已经建立了现代化填埋场、机械化堆肥厂和焚烧厂等多种处理设施。由于每种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均具有各自的优势和局限性,从技术本身、经济性和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均只适宜处理生活垃圾中的某些组分,因此这种单一处理模式不仅难以满足数量日益增长、成分日益复杂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要求,而且使得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效果差,前处理和二次污染控制技术复杂,处理费用高。日本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已经形成了相当完整的体系,垃圾处理的经验对于我国城市摆脱“垃圾围城”的困境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2日本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近年来,日本城市生活垃圾的总产生量和人均垃圾产生量无明显变化,循环利用率和减量化率呈现出逐年增加趋势,最终处理量呈现出逐年减小趋势。焚烧是日本垃圾处理的主要方法,炉排炉和流化床是最主要的焚烧处理方式,填埋处理所占比例很小。日本仍在不断改善垃圾焚烧技术,以实现高温、高效率的燃烧,降低环境污染。日本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高度重视为了减轻城市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在垃圾产生后,要迅速地进行无害化卫生处理。日本政府近年来加大了有关生活垃圾处理的立法建设,推出了更强更有效的环保政策。二战后的日本,经济发展迅速,工业发展对环境的影响日益严重,生活垃圾处理速度明显落后于经济快速增长速度,大量城市生活垃圾非法堆放,造成了很大的环境问题。由于土地资源匮乏和能源需求加大,在日本无法建设大量垃圾最终处置场,促进了政府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行动。日本政府根据日本的实际情况,在近20年来,主要推行技术改造和循环利用政策。

2.1垃圾分类

(1)可燃垃圾。主要有鱼、蔬菜等厨房的加工废料、纸、衣类、生理用品、烟头等。

(2)不可燃垃圾。不适合燃烧的垃圾。塑料类、金属、玻璃、陶瓷器、橡胶、皮毛类、刀类、针、电灯泡、荧光灯等,没有危险的东西则放入可以看到里面、透明度高的塑胶袋后丢弃。

(3)粗大垃圾。家具、电器制品、自行车等,大东西的回收是要收费,要申请的。可致电清扫事务所申请收集。

2.2因地区丢垃圾的时间不同

分类的垃圾要丢的时间及场所因地区的不同而有差异。一般来说可燃垃圾是1星期收集2到3次,不燃垃圾是1星期回收1次。

2.3对垃圾进行焚烧处理

焚烧是日本最主要的生活垃圾中间处理方式。随着垃圾产生量及其成分的变化和环保要求的提高,日本政府对垃圾焚烧后污染物排放制订了严格的标准。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燃烧效率和能源利用等方面的指导。

2.4对生活垃圾进行最终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经过中间处理(如焚烧处理)后,其固体产物(残余物)要进行最终处理。一般,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灰渣,送到最终处理场进行填埋处理。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送到危废处理场专门处理。

3威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威海地级市成立20年以来,先后荣获全国第一个“国家级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等桂冠,2003年被联合国人居署授予“联合国人居奖”,在国内外成功叫响了“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品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化进程在不断的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威海得到了有效推广,逐步实施了建设打造精品城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味的目标。

3.1威海市垃圾分类收集现状

2003年9月,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威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意见》,对威海市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确立了基本原则和目标:坚持统一规划、稳步推进、注重实效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全面规范单位和居民垃圾分类投放行为,大力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产业化,不断提高垃圾回收利用率。威海市环卫处立足实际,致力于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研究与推广,在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大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的理念,并于2004年5月在小学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联合区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在学校推广垃圾分类收集的基础上,利用废弃的清洁站成立了12作废品回收站,建立可利用垃圾回收网络,利用回收废物研制生产了新型环保系列产品,促进了循环经济的发展,垃圾分类收集已逐见雏形。

3.2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

威海市在学校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已经近5个年头,分类收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要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仍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垃圾分类收集规划措施落实不到位。威海市虽然于出台了威海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对垃圾分类收集等都提出了详细的管理意见,但是由于缺乏管理部门组织对该项规划进行落实,致使这项工作没有得到扎实有效开展,成为影响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滞后的重要原因。

(2)重视程度与资金支持不够,要使垃圾分类收集工作顺利开展,资金方面的压力是巨大的,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扶持,特别是经费的扶持,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最终必然会流于形式。

(3)居民参与垃圾分类意识淡薄,没有想过这项工作对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作用,更看不到垃圾分类收集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

(4)垃圾分类回收体系不健全。没有建立“前期分类投放、中期分类收集运输、后期分类处理利用”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体系。

(5)垃圾分类回收效益成本低。垃圾终处理分拣设施建设是巨额投资的大项目,小项目达不到规模,毫无效益可言。

(6)垃圾分类收集的形式单一。主要是将传统的垃圾收集点的一个垃圾桶转变为2~3个分类桶。

3.3日本与威海的对比分析

(1)日本有一套较成熟稳重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系统,有全面的垃圾分类收集的管理机构,而威海市没有建立起完备的分类垃圾回收系统。

(2)日本政府的环保管制和宣传工作较彻底,而我国还未开始真正意义上的宣传工作。

(3)日本人有着很强的资源节约和环保意识,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投放,而威海市民环保意识不够,环保知识欠缺,大部分居民不能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环保。

(4)就资源垃圾而言,从回收到再利用,变废为宝还有着十分细致的工作,而威海市对于资源回收处理的投入还不充足。

(5)日本有较发达的垃圾分类回收利用技术,而威海市垃圾回收利用技术还是十分不成熟,效率和范围具有局限性。

3.4对于威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的启示

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我国实施尚处于起步阶段,推广与普及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需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任重而道远。总结全国8个试点城市第一阶段经验就是:政府倡导、公众参与、企业运作、科技支撑”,按照这个原则,结合威海的实际,要想顺利推进分类收集工作,主要对策有以下几点。

(1)健全法律法规、政策引导、政府调控。政府在整个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分类收集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要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要继续巩固完善中小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推行垃圾分类投放,在此基础上,居民小区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2)成立垃圾分类收集的管理机构。威海市应针对垃圾分类收集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开展垃圾分类收集的宣传和教育;对垃圾分类收集进行监督和管理;协调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工作等。

(3)做好上中下游的配套工作。对于上游,应加强分类收集方案制定,加强宣传教育;对于中游,应设置合适的分类收集设施,尤其是要配套专业的分类收运车辆;对于下游,应建设分类回收物质的临时储存场所,并确定分类后的各种物质的消纳途径或处理场所。

(4)努力营造社会互动氛围。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有重大意义的社会工程,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教育,使垃圾分类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5)建立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长期工作,必须建立专业部门、社会机构、市民共同参与的评估机制,对生活垃圾分类实际推进效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6)利用科技支撑作为基础。分类收集和资源循环利用设备、设施以及管理,完全不同于传统的混合收集,都需要科技作支撑。

4结语

垃圾分类是以有利于垃圾处理和资源有效利用为目的的,对于城市化的进一步发展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垃圾是没有被利用的资源,我们应该将它回收再利用,把它为变废为宝,让它为人类造福。

参考文献:

[1] 威海市人民政府.威海市《关于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意见》[R].威海:威海市人民政府,2009.

[2] 张益,陶华.垃圾处理处置技术及工程实例[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2002.

北京垃圾分类意见范文4

“今日气象条件比较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空气质量一般。白天多云,南风二级转三四级,最高气温20度。”4月10日早上7:00,扫了一眼手机上的天气预报短信后,家住北京海淀的陈娟戴上帽子和口罩,准备出门晨跑。

在北京,要不要晨练成为很多人的一大困扰。为了健身或减肥,很多人希望可以每天锻炼,但考虑到北京的空气质量,面对雾霾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的伤害,却只能无奈放弃。

陈娟也不例外。虽然预报空气质量“一般”,但据她的经验,户外的空气质量指数至少是轻度污染。

“在北京,都是看天儿锻炼。”扬尘、雾霾,北京的春天真正的“蓝天白云”并不多见,因此,即便是个不太蓝的蓝天,陈娟也不想错过。

国人正在遭遇的七大污染威胁

空气污染再登榜首

在蓝天白云下自由呼吸,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但现在却更像一种奢望。

2017年4月,《小康》杂志会同有关专家及机构,分别从对周边环境状况评价,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体系评价,环境保护的政府投入、执行和效率认同度,环保意识与参与程度的自评,生态环境保护前景预期等五个方面对我国“生态小康”进行了调查。综合调查结果和国家有关部门的统计监测数据,得出“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为75.7分,比上年提高4.0分。

据“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国人眼中的生态宜居城市要素之首便是“新鲜的空气”,93.9%的受访者选择了这一选项,比排在第二位的“洁净的饮用水”和排在第三位的“整洁的街区”分别高出了24.2个百分点和42.4个百分点。但与之相对的则是,95%的受访者表示正在遭遇空气污染的威胁,在人们正在遭遇的七大污染威胁中同样位居榜首,比排在第二位的水污染和排在第三位的垃圾污染分别高出19.2个百分点和22.3个百分点;同时,50%的受访者对自己所在城市的空气质量给出了“比较差”的评价,16.7%的受访者直言“非常差”,对自己所在城市空气质量予以肯定的受访者仅为22.3%。

近两年,我国空气环境治理不断提速,全国空气质量总体向好。据环保部监测,2016年全国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数和优良天数稳步增加,在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8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达标城市数同比增加11个;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提高2.1个百分点。城市颗粒物浓度和重污染天数也在持续下降,338个城市PM2.5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6.0%;PM10浓度为8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7%;重污染天数比例为2.6%,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但问题在于还不够好,尤其是冬季取暖期的污染改善程度并不大。2016年冬季大面积重污染天气频繁出现,至今仍让很多人心有余悸。

“大气十条”已经出台实施近四年时间,重污染天气仍旧频频出现,是不是我们的治理不对路?什么时候才能看到空气污染真正好转?

面对人们的担忧与质疑,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曾予以了正面回应:空气质量主要受污染物排放量和气象条件两个变量影响。气象条件是不可控的自然因素,一个地区的环境容量随着气象条件变化而变化。在冬季静稳天气条件下,环境容量比较低,加之北方地区采暖增加了污染物的排放量,一减一增导致了冬季频繁出现重污染天气。

在他看来,判断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策略是否有效,需要把这些起波动作用的气象条件排除出去。

按照国际通用办法,陈吉宁采用三年滑动平均法对我国“大气十条”实施效果进行了分析:2016年,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为73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18%;2016年,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个控制PM2.5的重点地区,平均浓度分别为71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32微克/立方米,与2013年相比,分别下降33.0%、31.3%、31.9%。2016年,74个重点城市PM2.5平均浓度50微克/立方米,比2013年下降30.6%。“除了北京之外,所有控制PM2.5的地区在过去三年里都减少了30%以上。与此同时,优良天数的比例在上升,重污染天气发生的频次也在明显降低。从三年来的情况来看,我们的变化是实实在在的,是显著的。”

在肯定治理方向的同时,陈吉宁还通过对比国内外的情况,对我国环境治理措施的力度予以了肯定,“即使从改善速度上看,我们也不慢,甚至比一些国家还要快。但是我们解决这一问题的条件跟他们比要难得多,发达国家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基本上是分阶段解决,先解决燃煤的问题,再解决机动车问题,是分阶段、用比较长的一个时期解决的。我们不同,我国产业结构偏重,能源Y构以煤炭、化石燃料为主。同时,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生活方式不够绿色,汽车的保有量增长也很快。所以,我们单位面积上的人类活动强度比他们高很多。在这样一个比较难的情况下,三年时间取得这样的成绩,充分说明我们当前大气治理的方向和举措是对的,是有效的。”

不过,治理效果与民众切身感受出现落差是一个难以回避的现实问题。“还城市一片蓝天”,既是民之所望,也是民心所向,更是施政所向。

“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3月5日,国务院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今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分别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下降。并提出实施加快解决燃煤污染问题、全面推进污染源治理、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环境执法和督查问责等五大举措治理雾霾。

近四成受访者认为企业环境污染违法成本太低

号角已吹响,关键看行动。

近日,为全面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切实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和《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治理力度,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6省市联合公布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文简称《工作方案》),正式开启了京津冀地区的“蓝天保卫战”。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全国大气污染最重的区域。据了解,此次《工作方案》的实施范围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省石家庄、山东省济南、河南省郑州、山西省太原等“2+26”城市。

人们常说“冬病夏治”,此次为了彻底根治京津冀大气污染问题,中央已经将之提前到了“开春就治”。

北京已经开始全面实施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提出“清煤降氮”、六环路重型柴油车限行、关停一般制造业的污染企业500家等六项主要措施。

天津严格责任落实,加压强化领导,累计安排5方面共719项重点任务,其中:燃煤污染治理555项,扬尘污染治理21项,机动车和船舶污染治理19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119项,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5项。

河北省坚持问题导向,提出了“六个强力推进”,包括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强力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机动车尾气治理,强力推进扬尘综合整治,强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强力推进城乡增绿扩容。

……

中央对蓝天保卫战拿出了雷霆万钧的力度,但据环保部日前通报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2月15日至3月18日,环境保护部会同北京、天津等6省(市)组成1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天津市等18个重点城市开展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走访、检查单位和企业8500余家,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企业有3119家,其中多家企业的监测数据不真实甚至造假。

为何这些企业在如此高压下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对治理污染说一套做一套?“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40%的受访者认为企业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感,36.4%的受访者将之归因于企业环境污染违法成本太低,23.6%的受访者认为环保法在实施过程中难以真正“落地”是企业以身试法的主要原因。

对此,有专家建议,从成本入手,“一升一降”寻求突破。“一升”主要是指提高企业违法成本,环境也有价,破坏应赔偿。目前虽然环保处罚不断加剧,但相比违法获利却依然犹如“九牛一毛”。只有使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企业的“违法冲动”。并且,违法成本不应仅仅局限于金钱处罚,信誉、名誉、合作伙伴等都是企业的“痛点”,击中痛点,才能让其痛下决心进行改正。“一降”则是指降低企业环保投入。通过技术手段打造运行成本低、治污效果好的环保设备,也将有助于激发企业环保的自觉性与积极性。

环境治理七大难题

夯实地方责任就抓住了“牛鼻子”

“治理雾霾人人有责,贵在行动、成在坚持。全社会不懈努力,蓝天必定会一年比一年多起来。”政府工作报告的这句话,引起了许多人的共鸣,也道出了雾霾治理的艰难。

在“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问卷中,《小康》杂志请受访者评选出了我国环境治理工作中的七大难题,排在第一位的是“地方政府存在利益驱动,执行不力”(78.8%),排在第二位的是“企业只顾自己经济利益,缺乏社会责任”(69.7%),排在第三位的是“公众环保意识不足”(63.6%),分列第四至第七位的依次是“我国的产业结构不合理,高能耗、重型化的工业企业比例过大”(60.6%);“‘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思路还存在”(48.5%);“缺乏相关的法规和机制”(48.5%);“环保部门权力有限”(39.4%)。

可见,只有夯实了地方政府的环保责任,真正让其做好“守山人”,看好“责任田”,才牵住了污染治理的“牛鼻子”。

关于这一点,中央早有考虑。2015年7月1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决定全面实施环保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绿色风暴之“剑锋”首次对准地方党委与政府。“督企更要督政府”、“先督政而后督企”,2016年,正式启动两轮环保督察,共覆盖全国16个省份,受理群众举报3.3万余件,立案处罚8500余件、罚款4.4亿多元,立案侦查800余件、拘留720人,约谈6307人,问责6454人。百姓对党和政府整治修复环境工作给予积极评价,说明环保督察效果开始显现,制度效力正在深入发挥。

而按照中央部署,今年年底前,中央环保督察将覆盖全国所有省级行政区。

此外,“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应当说,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黄金法则”。然而在过去的生态环境保护实践中,由于现有制度权责不清,以及索赔主体、具体程序等的缺失,往往导致生态损害赔偿无疾而终。

为了破解“企业污染、民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2016年4月,国务院批准在吉林、江苏、山东、湖南、重庆、贵州、云南7省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7个试c省市近期纷纷出台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级政府明确成为本区域的赔偿权利人,对责任人提起索赔。省级政府根据地方实际提起索赔,将有助于实现“责任者足额赔偿”“受损生态环境尽快得到有效修复”,有助于“谁污染谁治理”真正落地生根,倒逼企业实现从“被要求治理”到“主动治理规避赔偿风险”的转变。

超八成受访者愿为保护环境而改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众环保意识空前高涨,正成为推进环境治理的重要力量。据“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非常愿意”和“比较愿意”为环境保护而改变自己的一些与环保相违背的生活方式的受访者合计占比83.7%,比去年提高了12个百分点;感觉“比较勉强”的受访者占比5.6%,比去年减少了19.2个百分点;“不太愿意”和“非常不愿意”的受访者为10.7%。

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要动真格的了!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2020年底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垃圾分类是一项惠及百姓的“民生工程”,也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低碳城区的重要方法。2000年6月,北京、上海、南京等8城市被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这么多年过去,分类似乎并没有大的进展。“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11.4%的受访者居住地没有实行垃圾分类;5.7%的受访者不清楚自己的居住地是否实现垃圾分类;74.3%的受访者居住地实行了垃圾分类,但存在问题,效果并不明显;只有8.6%的受访者表示居住地实行垃圾分类,并且效果较好。

垃圾分类,人人可为。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垃圾分类的行动中来,比如将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垃圾等进行分类放置,最后再扔出去。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能够做到的点滴行动和内容。不过,“2017中国生态小康指数”调查结果显示,虽然73.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支持垃圾分类,但仅有39.4%的受访者愿意真正去实践。

生活垃圾分类,就要改变居民的习惯,要么有正面引导,要么有强制的惩罚。除广州、南京等少数城市外,目前很少有城市对居民不分类进行处罚的法规。即使有法规,由于分类涉及每个家庭,居民普遍有“法不责众”心理,实际处罚方面也面临取证难、执行难等问题。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4月12日,广州市法制办就《广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管理规定》,单位和个人混投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罚200元,单位最高罚3000元;个人乱丢垃圾最高可罚200元。

对此,专家分析认为,要顺利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配套罚款机制必不可少,罚款机制可以倒逼企业和个人遵守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和知识。但是,垃圾分的关键更在重罚之外,“一方面要加强对市民的环保教育,引导他们认识到垃圾分类的好处,提升其文明素养和环保意识,自觉执行垃圾分类规定。另一方面也要提升市民的垃圾分类能力,很多人不是不想对垃圾进行分类,问题是,不知道该怎么分类”。

北京垃圾分类意见范文5

关键词:城市垃圾 填埋 焚烧 堆肥 对策

中图分类号: R124 文献标识码: A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2011》中指出,中国的城镇化历史性地首次超过50%,城镇人口数量激增,垃圾产生量随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而呈稳定上升趋势。城市生活垃圾作为一个严峻的环境问题,已摆在城市管理者的面前,“垃圾围城”成为城市管理者们十分头疼的问题。

一、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

目前我国平均每人每天产生0.8-1.1kg垃圾,并且每年仍以8%~10%的速度增长,全国主要城市每年产生生活垃圾2.0×108吨左右。预计到2030年将会达到4.09亿吨,到2050年将达到5.28亿吨。历年累积堆存的城市生活垃圾总量更是高达70亿吨,全国月三分之二的城市被垃圾围城。[1]

目前国内的垃圾处理行业整体仍处于无害化处理的初级阶段。到2010年底我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已达63.5%,其中进行集中卫生填埋、焚烧、和堆肥的百分比分别为77%、18、和5%(注:占无害化处理总量的百分比)[2]。

(一)卫生填埋

卫生填埋长期以来被我国大多数城市作为处理垃圾的首选方式。随着城市的扩容,城市人口剧增,这一路线越来越难以为继,以寸土寸金的北京为例,目前常住人口已超过2000万,本来土地资源就紧缺,然而90%的生活垃圾还要依靠填埋解决,每年约占用500亩土地。

在广州,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的比例高达90%,早在2011年2月,广州市城管委就消息称,新增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经用尽1.8亿立方米。广州最大的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实际进场垃圾量高达每日6970吨,几乎为设计处理能力的3.5倍,这个填埋场设计使用寿命到2024年,按目前的形势,到2014年就会因填满而封场。[3]

在新疆乌鲁木齐,大浦沟固体废物综合处理场的生活垃圾填埋场10年填埋城市垃圾的总量达600多万吨。按照这个速度递增,填埋年限会大大缩短[3]。

(二)垃圾焚烧

在土地资源日益稀缺的今天,特别是在人口密集、垃圾量产生量大的城市地区,填埋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限制。国务院在2011年4月25日批转的《意见》中明确称,土地资源紧缺、人口密度高的城市要优先采用焚烧处理技术[4]。

目前在我国,公众对垃圾焚烧项目抵触情绪很大,尤其是焚烧场周边的居民,普遍担心焚烧带来的二次污染。近年来,许多地方因为垃圾焚烧项目的选址、开工引发了大规模的。2009年广东番禺居民反对垃圾焚烧发电厂兴建的风波吸引了众多中外媒体的跟踪报道。截止到2012年10月20日,因垃圾焚烧项目引发的经中外华文媒体报道的总计23件。

公众对垃圾焚烧的担心主要在于二英这种致癌物质。实际上我国目前的技术已经能够达到垃圾燃烧后每立方米空气二英含量不超过0.1纳克这一欧盟的排放标准。2014年4月9日,环保部原则通过新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由原来的1纳克每立方米空气提高至0.1纳克每立方米空气,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垃圾焚烧处理厂要想被公众接受,仅靠成熟的技术控制二英的排放还是不够的,还需要及时向公众公开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的真实情况,以消除公众的顾虑和恐慌。

尽管对垃圾焚烧的争议一直存在,但国内垃圾焚烧发电的比例却是逐年上升。对于垃圾焚烧首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垃圾分类的目的一是减少厨余垃圾,降低垃圾的含水量,提高燃烧效率和焚化炉温度以降低二英的排放(研究表明,二英等物质在850℃以上的高温条件下停留超过两秒即可分解);二是减少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和重金属的含量,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三)垃圾堆肥

垃圾堆肥是处理厨余垃圾和庭院垃圾以及其他可被生物降解利用垃圾的最好方式,处理垃圾时可减容70%左右。堆肥法对垃圾分类要求较高,但我国垃圾分类做的不到位,堆肥处理场的运行费用较高、肥料销路困难等原因导致堆肥处理垃圾占总处理量的2%以下。

2011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50%的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目标。到2015年全国范围要有超过200个城市建设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广州市计划到2015年实现餐厨垃圾分类处理率达到90%,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无论是垃圾焚烧还是垃圾堆肥都要求首先进行垃圾分类 。2000年6月,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桂林、广州、深圳、厦门等8个城市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但由于种种原因,8个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大部分都没有取得明显成效。一项调查显示,垃圾分类之所以很难推行,受访者眼中的最重要原因是“人们难以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63.6%)。其他原因还有:政府不重视(62.1%);政府投入不够(61.4%);分类标准复杂,很难掌握等。

垃圾分类处理,这不单是环保、环卫部门的工作,它体现了一个社区、一个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需要多部门的配合和社区、城市中所有公民的参与。

二、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发展的对策

从多年的实践以及各地的探索中,我们可以看到,要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就必须对垃圾进行全过程管理,逐步发展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产业。

(一)提倡简单生活,杜绝过度包装

从源头开始,提倡简单生活,杜绝过度包装、过度消耗的生活方式,既能节约资源又能使垃圾的总量降下来。

(二)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是实现城市垃圾资源化的重要前提。城市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让市民明确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义务和标准,利用市场机制来激励市民进行垃圾分类收集,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有效方法和制度。

(三)逐步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制度的关键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机制。通过这种经济刺激手段,可以使垃圾产生者承担部分环境外部费用,增加市政垃圾资源化处理经费,提高城市居民的环保意识,迫使他们通过回收再利用等方式减少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推动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处理。

(四) 做好垃圾处理的末端监管

对各种垃圾处理场要加强监管,要让处理处置过程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同时加强信息公开,避免公众将垃圾处理“妖魔化”。

相信在政府及公众对垃圾问题有了痛感与压力之后,综合整治会逐步化为现实,“垃圾围城”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

参 考 文 献

1 魏国忠.我国城市垃圾处理近况及应对措施[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9(3):32-33

2 别如山 ,宋兴飞,纪晓瑜,陈佩,刘茜茜.国内外生活垃圾处理现状及政策[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3,(9):33

3 郑大成.突破“垃圾围城”的艰难探索[J].环境,,2013,(9):14-15

北京垃圾分类意见范文6

国际奥组委刚刚结束了对北京与张家口申办2022冬奥会的评审,对北京冬奥申委在“以运动员为中心、可持续发展、节俭办赛”三个方面的努力作出肯定,直言“北京有能力举办2022冬奥会”,公众很受鼓舞。本刊建议,如果申办成功,北京奥组委应该特别关注国际奥组委申明的奥运会举办的关键词之一“可持续”,参考国际化标准组织的ISO20121:2012《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和中国国家标准委2014年底《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突破以往国际活动开展中对可持续的认识,更系统地建立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覆盖的可持续活动管理体系,并促进利益相关方的全程参与。

离开可持续活动标准,可能会出局

活动往往因其具有高关注度和临时性的特性而给社会、经济和环境带来积极和消极的影响。活动吸引大量的人口集中,带来交通拥堵,食宿和接待中的压力,大量会议资料废弃物和各种垃圾的处理,新建场馆和设施,这一切将加重城市环境的载荷;这些压力,也将给本地居民的出行和生活环境带来影响;而且对整个城市来说,任何大规模的土地开发和使用都会产生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影响。举办奥运会所花费的数百万计美元的成本很难仅通过奥运会本身收回。比如,2014年索契冬奥会的高昂花费曾让国际社会担忧举办大型运动会的“烧钱”模式。

针对这些问题,2012年7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50了ISO20121《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它包括了活动管理周期、可持续性采购、供应链管理、可持续性要素识别等许多焦点问题,旨在帮助活动组织机构建立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坚持包容、道德、透明和责任管理的原则,引进标准化、规范化和国际化的可持续性管理经验和方法,促进利益相关方参与,保证活动的开展。2014年12月31日,中国国家标准委紧跟国际的步伐,结合中国国情,了《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标准提出了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运行模式(如下图)。

相比于以往活动中对于一些可持续问题以事后改善居多,可持续活动标准对于活动事前策划,事中实施,检查与纠正,以及事后的活动可持续评估提供了重要的管理工具。事实上,符合可持续活动标准已经成为国际奥委会对申办城市的明确要求。而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4雅典奥运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2年伦敦奥运会等历届奥运会的实践中,将可持续融入管理的尝试,不仅有效地减少了环境污染,也降低了运营成本,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比比看――奥运会的可持续水准节节高

自1994年国际奥委会在“运动”和“文化”的指导原则中加入了另一个关键词“环境”之后,几乎每届奥运会对可持续的关注都不断增强。

1994年,悉尼奥运会竞选小组将绿色奥运作为竞选材料,和许多财团和社会团体紧密合作,出版了“夏季奥运会环保准则”。悉尼奥运会最大的成就是能够循环利用并减少由建筑和废弃物所产生的垃圾。最终悉尼奥运村的建设达到了94%的回收再利用。

2004年雅典奥运会则特别注重宣传教育和管理机制,制定了适用于观众与工作人员的《奥运环境行为准则》,《奥运会和残奥会场馆情节环境和可持续废物综合管理计划》,并在奥运会前三年就开始规划场馆清洁与垃圾分类回收与处理。通过对各项活动的全面分析和专家咨询对垃圾进行分类制定不同的出了方案和分工机制,甚至给城市垃圾车加装了GPS全球定位系统,提高废弃物运转效率。

2008年的北京夏季奥运会将绿色奥运作为三大主题之一,履行并超越了环保承诺,低碳经济为北京长期发展提供动力,奥运场馆中水的再利用率达到90%。

被称为史上最绿奥运会的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管理中,直接采用ISO20121《活动可持续性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进行活动可持续性管理,建立了专门的可持续委员会,建立了一整套管理体系,并在奥林匹克公园,碳管理,可持续交通,食物愿景,废物处理和标准等方面得到了国际奥组委的最大肯定。本届奥运会的碳足迹减少10万吨,实现了零废弃物,其建立在有毒的废弃工业基地上的奥林匹克公园实现了中水回用,节省了运营成本,并成为当地重要的自然景观和旅游地。

即使是还未召开的2016年奥运会,摩拳擦掌的里约热内卢已经打出了很多的“可持续”牌:宣布将运用人造瀑布为奥运会提供可持续能源,4924枚奖牌中含有大量可回收的电子设备金属。

站在历届可持续奥运会的基础上,即将到来的2022奥运会的可持续性被寄予了更高的期待。

履行可持续活动标准的奥运会,大家都不能缺席

活动可持续标准适用于参与活动设计和开展的所有类型和规模的组织,事实上也适用于活动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如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