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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范文1
根据粤府办〔*〕15号文“关于省政府重点抓好十件大事”的要求,省联审办及有关部门抓紧推进我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目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顺利。今年上半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整理省直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根据省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粤办会函〔*〕35号)要求,省联审办集中力量整理省直有关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结果,为省政府起草了《关于省政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代拟稿),《通知》(代拟稿)于3月6日送省政府,并于3月20完成了省政府拟公布清理结果的清样校对工作。省政府于4月1日发出《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要求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执行。
2、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5号)精神。按照该文的要求,省联审办为省政府草拟了贯彻意见的代拟稿,在征求省监察厅、法制办、编办意见后于3月21日上报省政府。同时,省联审办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对省直有关单位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和调整的意见。省政府于6月2日召开常务会议对清理和调整的意见进行了审定,原则同意省联审办意见。7月1日省计委根据会议纪要精神,上报了省政府下发有关事项调整的代拟稿。
3、做好有关宣传工作。为配合做好《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的宣传工作,省联审办为各大媒体提供了省政府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新闻宣传材料。5月27日,南方日报在头版头条中发表题为“603个审批项目取消或调整”的专题报道。同时,还发表了题为“实现制度创新规范政府行为”的特约评论员文章。6月4日,各大媒体又在重要版面报道了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5号)精神,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4、提出*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根据《关于我省*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的通知》(粤责任制发[*]1号)要求,为省政府草拟*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省政府于4月21日发出《印发*省*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31号),要求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省府直属有关单位执行
5、对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进行总结。为更好地指导下一阶段的改革工作,省联审办对一年多来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提出了意见。总结报告于5月14日上报省委、省政府(见附件)。
6、开展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检查。为了解省直各单位落实《关于印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项目目录的通知》(粤府〔*〕30号)的情况,以便下半年对省直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检查,省联审办5月14日印发了《关于报送对粤府〔*〕30号文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省直有关单位于6月10日前报送落实情况,目前,大部分单位已将落实情况上报省联审办。
7、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为了继续做好今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省计委草拟了《关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的建议》,在征求省监察厅、法制办、编办的意见后,于4月29日上报省政府。省领导同意成立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计委。省计委在征求省监察厅、经贸委、财政厅、民政厅、外经贸厅、工商局、法制办、编办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于6月11日向省编委上报《关于成立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请示》。
8、修改完善《*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今年一季度,省联审办完成了《*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初稿,并分别于4、5、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该稿进行讨论和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省联审办于6月23、24日分别将该稿送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地征求意见。目前省直有关部门大部分已反馈意见。
9、开展“一站式”电子政务课题研究。省信息产业厅会同省府办公厅、计委4月份制定了课题研究方案,并于5月份进行了有关写作、研究单位的比较选择,确定了课题参与单位。6月7日,省信息产业厅、计委共同主持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各市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就目前我省“一站式”电子政务建设的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方面进行了讨论研究。6月30日省信息产业厅、计委与中大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召开会议,专门研究讨论课题写作大纲。
10、开展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根据黄华华省长、许德立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督办小组《关于省工商局落实省政府十件大事的督办情况签报》上的批示,省计委同省工商局、编办对省直有关部门的企业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三部门已于6月13日向省直有关部门发出了《关于清理企业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函》,要求各单位报送清理情况。目前部分单位已将情况报送。
二、*年下半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计划
1、加紧修改制订《*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简化手续、公开办事制度,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在征求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形成送审稿,尽快上报省政府。
2、认真落实省政府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有关决定,对各地、各部门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计划在将各部门落实情况汇总上报省政府的基础上,于三季度组织检查。
3、推进“一站式”电子政务课题研究。开展课题研究的有关调研工作,形成课题研究报告,上报省政府。
行政审批制度范文2
一、以法规清理为契机,减少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的法制建设
首先是所有的行政审批都必须有法可依。现行的审批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属于审批经济,而市场经济是以法治为基础的经济,要从根本上解决审批经济问题,必须依法行政,避免审批事项设置的随意性。目前,尚无相关的法律对设置行政审批的范围、权限、程序进行界定,因而出现乡镇政府也能发文件设置行政审批项目的现象。这个问题不解决,难免会产生现在取消几百项,将来又增加几百项的问题。为此对加强行政审批的法制建设,创设良好的行政审批的法制环境,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其次是有关法律法规要配套。现行的审批制度重事前审批,大多是属路障型的。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部门将不设路障设路标,实行告知承诺制,联合会审制,并逐步转向加强服务和事后监督。这就需要以建章立制为重点,把行政审批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二、加快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与纽带作用
按照市场取向原则,一些应由市场机制自行调节,可由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提供服务和自我管理的事项,政府要退出审批,交由市场机制来运作。由于目前社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组织还不健全,行为还很不规范,以致有的审批转移到了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而这些组织并未与政府真正脱钩,造成“二政府”现象,收费反而更多,管理却不到位。为此建议加快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既积极又稳妥地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转移和衔接,针对行业协会的发展政策、管理体制、内部组织、引导方式等作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增强各类中介机构及行业组织的自律性,逐步形成规范有序的服务市场。
三、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监察力度
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权力与责任相统一的要求,制定出管理细则和标准,明确审批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并实施相关的责任追究;同时,要结合政务公开,加强对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的执法监察,保证政令畅通,加大对过错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要逐步探索和建立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社会评估机制,让自然人、法人、公民来评价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
四、进一步精简政府机构,理顺部门职能,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在现行的行政审批背后往往是权和钱,涉及到政府各部门的利益。现在的问题是审批部门多,审批环节多,且属于递进式审批,一个部门就好比一座“庙”,每一个“庙”都是一道槛,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机构改革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机构和人员,把政府工作的重心放到加强规划调控、监督管理、协调服务等方面来。建议将政府机构改革与审批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政府机构改革来不断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树立政府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使审批与收费相分离的有关制度,逐步把行政收费纳入预算管理,这也是规范权力运作,防止权力寻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在条件成熟时,还可实行“行政审批不得收费,收费部门不得进行行政审批”的制度。
行政审批制度范文3
行政审批制度在中国的广泛运用与计划经济体制有紧密联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这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审批制度已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势在必行。
1、 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审批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管理经济与社会的基本方式和手段,其最大弊端是限制了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流动、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和自主决策,妨碍了市场机制对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的正常发挥,严重影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市场经济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不再事无巨细地对经济和社会实行直接管理。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们必须按经济规律办事,减少政府过多的、不规范的行政干预,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调节经济运行,提高社会经济的运行效率。实践证明,在很多方面,市场调节远比行政审批更公正、更有效,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更大。
2、 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适应wto的有关规则。wto的基本原则及各项规定、协议都是基于市场导向基础之上的,内在要求各成员国政府创造开放、统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我国现行的行政审批制度,给予审批者直接支配社会资源的权力、自由裁量的空间较大,加之审批标准公开度不高、审批程序不规范,随意性较大,透明度较低。这与wto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平等竞争、开放市场、非歧视性、公开透明等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一定距离。改革现行行政审批制度已不再是改不改的问题,而是必须按照wto规则和中国政府的承诺,有计划地依法进行改革的问题。
3、 现行行政审批制度不利于建立一个高效、协调、规范的政府。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实行的是"大政府,小社会"模式,政府审批事项过多、范围过广。审批手续繁杂,存在多头、重复、层层审批现象,导致审批时间无限延长,群众和企业办成一件事往往要跑几十个部门,盖几十、上百甚至更多的图章。有的甚至搞"暗箱操作",在外界因素的作用下,不少审批带有一定随意性,腐败现象即由此滋生,损害政府应有的公正性和客观性。重审批轻管理、重收费轻服务现象普遍。审批责任不明确,很多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员的审批行为缺乏严格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审批后的执行情况也缺乏必要的后续监督。
总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呼唤审批制度的改革,并要求其不断深化。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探索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程有别于其他政治体制改革,因为它是一项自下而上、从地方再到中央的改革。20__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而在此之前,在计划经济非常薄弱的浙江省,很多县市早已建立了以集中审批、承诺办结为特点的审批便民机构,金华市更在1999年便将46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局委的审批办证窗口全部集中于大厅,而因此获得浙江省政府200万元重奖。由于浙江省在审改中的先行者地位,吸引了众多邻近省市前来参观取经,安徽的学浙江,邻近的河南、山东学安徽、再远的山西、河北又把河南、山东当成了老师,而最先起步的金华,又返过头来向河北保定、河南焦作学习。各种经验、做法被不断的复制、完善、创新,虽然最后各地审改的结果都有大同小异之感,但毕竟在探索中成燎原之势在全国铺开。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可以概括为:减、集、分、联。
所谓“减”,就是审批项目的大量削减,这是审批制度改革的最大成果。在各级政府的强势推动下,各个拥有审批权限的部门不论愿意不愿意,从削减比例上来看确实有大量的项目被减掉了。而在为这些数字欢欣鼓舞的同时,不禁心惊审批项目的如此之多!而且,从绝对量上来看,各部门仍然保留了数量不少的审批项目,而且这之中的一部分已经触及了各审批部门的最敏感部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要想再有进一步动作,难度会显著增大。
所谓“集”,就是各地方集中审批机构的成立。这是普通群众最直接感受到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的地方,使审批办证从“你来这儿找我”变成了“我在那里等你”。耳目一新的运作模式、严格的内部管理、大大提速的工作效率使各种中心成为政府部门的示范单位。
所谓“分”,就是审批和监管的分离。长久以来,审批人员和监管人员一套人马,审批烦琐而监管不力,事实上降低了行政审批的严肃性。前置审批承诺制推行以后,门槛进一步降低,审批变得简易而监管的压力增大。可以说,正是因为监管力度的增大,才使审批项目的精减、时限的缩短成为可能。
所谓“联”,就是上下联动,共同开通快速审批通道。浙江宁波、金华的不少地方已经组成了审批网络,从市到县,再从县到乡镇,市县一级普遍建立了集中审批机构,而在乡镇一级,则全面推行全程服务制,使更多的人享受到了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思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质上是政府机关的一场自我变革、自我完善,是为建立现代化行政管理体制而破旧立新的一项艰巨工程。这项改革涉及到部门权力和利益的重新调整,要注重市场规则的运用,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依法逐步推进。
1、 审批办事机构的运作方式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目前,大多数县市区成立了办事大厅、审批中心、服务大厅等名称各异、职责雷同的服务机构,实现了管理方式的转变,并得到了群众的好评,但不能认为就是改革的终点和目标。第一,进入中心的部门有限,而没有进中心的部门把审批项目放进来是不可能的;第二,从项目上看,目前不可能所有审批项目都进中心,还有一部分项目游离于中心之外,纵然中心都建立了各种监督机制,但对未进中心的审批项目没有约束力;第三,进了中心的部门,也没有把所有的审批项目放入中心;第四,进了中心的项目,有个授权到位不到位的问题,就算授权全部到位,窗口能不能、敢不敢充分利用又是个问题。虽然欧美等国家也有类似的政务大厅,但其审批职能部门之少、审批内容之精是我们现阶段不能相比的。对于审批办事机构来说,也不能满足于现有成绩,在运作的方式方法上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为最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政审批体系提供实践经验。
2、 审批制度改革不仅仅是削减审批项目。目前,审批制度改革正在各地轰轰烈烈的展开,某地某日削减多少审批项目的报道不时见诸报端。不少地方政府把审批制度改革的目标定为:削减审批项目、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但是只减项目不减机构,审批项目仍可能反弹,毕竟政府机构的存在总可发挥一些作用。审批制度的改革,不能只看减了多少项目,而要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 公共管理机制相结合,加快培育与完善社会中介机构。原有的审批项目可以由市场机制去调节的,就交给市场。可以由中介机构解决的交给中介机构,把群众自己可以解决的事情交给群众,真正形成政府—行业中介组织和社会自律组织—社会和市场的三元社会结构。
3、 行政审批不能仅限于政府内部监督。目前进入中心的审批项目,已经实现了程序、资料、收费、依据、承诺期限的五公开,但是仍然可以看到有人可以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明知办不了,但是可以打打球,知道条子办不了减免,但是可以拿出政府文件来办理。而未进入中心的项目自然不必说了,审批的随意性大,领导的意图有可能代替制度,成为了腐败滋生的温床。同时,对审批责任的追究不够,对审批机构、审批人的失误或错误过于宽容。
行政审批制度范文4
关键词:行政审批;改革;思想政治;简政放权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03-0279-02
2015年5月,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总理强调:“有权不可任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我国构建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体现。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践行简政放权,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关键在于强化思想保障工作,务必确保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积极实践。本文主要就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开展路径展开一些探析,希望能够起到些许积极意义。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与方向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法治包含了“权力必须受到约束”的基本内涵。在法治政府的理论框架和实践路径中,政府必须服务于民,从传统的行政管理转变到行政服务的轨道上来。传统的行政审批制度流程繁杂,程序冗长,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因而必须予以改革。同时,行政审批是一项重要的公权力,该项权力的行使可能会出现“权力寻租”现象,引起人民群众的不满。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同时也是打造廉洁政府的重要手段。可见,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背景是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和廉洁政府的建设。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按照总理的指示和要求,我国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必须做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推动政府职能转型。从中可以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方向归纳为如下四点:一是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做到简政放权,简单来说就是能裁减的行政审批权必须裁减,能下放的行政审批权必须下放,能简化的行政审批程序必须简化;二是放管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做到放管结合,不能由于简政放权而导致行政不作为,该放的放,该管的管;三是优化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体现出服务型政府理念,应做好行政审批服务,使行政相对人享受到优质的政府服务;四是职能转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只是一种手段,目标在于政府职能转型,因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最终方向是政府职能转型。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
制度改革,观念先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否得以成功,除了顶层设计外,还需要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在思想观念上有所转变和行动,并以思想保障、思想激励,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的实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性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一)夯实思想基础
制度改革的推进必须有一定的思想动力作为保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必须简政放权、简化程序、提升服务质量。一系列改革措施可能会使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产生一些错误的观念,如行政审批工作不重要了,进而在思想上有所松懈;或者由于思想滞后而无法从行政管理模式转变到行政服务模式,难以适应角色和地位的变化;或者由于简政放权而认为自己岗位工作及权力的“含金量”有所降低。这些错误的思想观念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是有害的,必须予以纠正和澄清。思想政治工作能够起到观念纠偏的良好作用,有助于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夯实思想基础,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各项工作。
(二)提升服务意识
不管是制度的改革还是制度的实施,关键在于人,即古人所说的“徒法不足以自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在于行政审批人员是否树立较强的服务意识。传统上政府治理的基本理念是管理和管制,但是这些落后的理念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需要,也难以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建设的要求。政府工作必须从管理转变到服务,这不仅仅是机制上的转变,更是观念上的升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优化政府服务,使行政相对人不再面临“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窘境,而是享受到高品质的行政服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能够使行政审批人员充分认识到强化服务意识的必要性,并在行政审批的每一个细节上体现出服务意识。
(三)实现高效廉洁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既要做到高效,又要做到廉洁,以此践行政府法治精神,推动政府廉政建设。长期以来,尽管大多数工作人员能够切实按照廉政规范严格做好行政审批工作,但行政审批领域极易滋生寻租和腐败,亦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如著名的经济学家吴敬琏教授曾经痛批“行政审批是腐败源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着力点是简政放权,这是最好的廉政方案,也是最优化的廉政路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够使行政审批工作人员认识到“权力行使必受监督”的法治理念,行政审批工作必须做到高效、廉洁,从而提升工作人员的廉政思想境界———即从“不能腐”,到“不敢腐”,再到“不想腐”。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
那么,应如何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以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呢?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以法治思维为根本
行政审批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应以法治思维为根本。法治的基本意蕴即“权力受到法律的控制”,法治思维能够深刻地改变一个人的权力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体现了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所取得的成就,法治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路线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应致力于提高行政审批人员的法治思维,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法治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强化法治理念后,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必然能够在岗位工作中敬畏法律、依法行使,自觉遵守各项规范,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战略,并以实际行动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
(二)以规章制度为圭臬
行政审批是政府公权力的行使,应高度严肃,不得有丝毫马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应教育行政审批工作人员在审批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不得容忍任何工作闪失。思想政治工作中应要求审批工作人员做到:一是具备高度的责任意识,认真做好审批工作,负起审批职责,绝不推卸职责、逃避责任;二是不得违规操作,更不得利用审批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三是依法依规,防范法律风险,避免投诉、举报和诉讼。做到上述三点必须要求审批工作人员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政治上高度成熟,在业务上高度熟练。
(三)以群众路线为指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做到简政放权,以方便群众为宗旨。群众是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者,群众是否满意是行政审批工作是否到位的衡量指标。行政审批人员应以群众路线为指引,发现群众需求,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批评,以此改进工作作风,杜绝形式主义和,不让群众“摸不着门”、“跑累了腿”。思想政治工作中应不断坚持群众路线教育,使每一位行政审批工作人员都能够认识到群众路线对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并自觉在工作中践行群众路线精神,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审批服务的质量,真正做到便民、服务、高效、廉洁。
(四)以服务品质为追求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政府善治的重要方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就是要将审批工作作为一项行政服务来对待,使行政相对人感受到一定的服务氛围,享受到便民、高效、高品质的行政服务。基于服务型政府理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各项措施的制定上,要充分突出服务属性,不但审批人员应以服务心态做好审批工作,行政相对人也有权对审批服务的态度和品质提出批评指正的意见,从而实现双向的、良性的互动,推动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
(五)以作风建设为突破
不管是群众路线精神的贯彻,还是行政审批服务品质的提升,都有赖于转变工作作风。工作作风的转变,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为直观的表现,也是服务型政府理念的直接表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应以作风转变为突破,不但要求行政审批人员在思想上认识到转变作风的重要性,还要求行政审批人员在行动上积极转变作风。行政审批服务中的作风转变,应以“三严三实”、反“”的总体要求为指引,结合行政审批工作的实践情况,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统一部署下,发挥积极性、能动性,自觉形成良好的作风环境,展现行政审批服务的新形象。总之,改革的最终目的是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审批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实现理念转变、作风转变和机制转变,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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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范文5
近年来,我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调整后与省上公布的目录对接不够好,行政审批转变管理方式后的后续监管不到位,行政审批相关制度不够健全、对审批权的制约机制不完善,涉及行政审批的收费、中介服务、咨询机构管理尚不到位等。对此,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为投资者提供优良的政务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审批行为实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行政审批相关制度和制约监督机制较为健全,利用审批权谋取私利、乱收费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把握重点,深化行政审批清理规范工作
(一)继续清理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市(州)、县(市、区)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分类原则、标准,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清理、再调整,实行统一目录管理。要建立审批项目定期清理、公布机制,每年政务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新法律、法规和规章设定行政审批情况,以及国家公布取消、调整行政审批目录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清理结果由监察、法制、编制、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审核后报当地政府审定。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编制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对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清理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审批部门逐项梳理行政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合理确定各环节标准办理时限,并经监察、法制、编制、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审核后,编制办事指南,载明行政审批名称、依据、实施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和时限等,予以公示。对于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要从审批部门、审批对象、审批依据和审批内容等方面分类作出处理,防止出现以备案、核准等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原行政审批调整为非审批管理的,由原审批部门制定配套措施,加强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查,防止出现监管职能“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
(三)打造一流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加强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两到位、两集中”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构建与部门专网对接的电子运行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加快电子政务网络建设,逐步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审批和结果公示。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实现网上直接生成问责。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制度,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信息共享、同步审查、限时办结”的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实行并联审批。加大行政审批流程整合力度,下级部门受理转报的审批事项,由审批部门编制统一流程。不承担实质性审查、只需获取申请人相关信息的备案等事项,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减少办事环节。完善全程代办制度,不断拓展代办范围,积极探索支农惠农、扩大内需等事项“绿色通道”,着力打造基层“一站式”便民服务综合平台。对有特殊需求的审批项目,认真推行延时办理、预约办理、上门办理等特色服务。逐步构建具有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的政务服务体系,对行政审批服务、政务管理事务服务、公共管理事务服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为投资项目、企业、群众开展配套服务,提供便民服务。
(四)清理规范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和收费项目。按照全省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开展对行政审批收费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清理。咨询等中介服务必须按市场规律运行,由行政审批申请人自愿选择。禁止行政审批机关把指定机构的咨询等服务作为审批的必要条件。清理中发现行政审批机关为行政审批申请人指定机构承担咨询等服务的,要坚决纠正,并追究相关行政审批机关负责人责任。
三、完善制度,巩固行政审批清理规范成果
各地要重点抓好以下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完善对实施中的行政审批的评估制度。及时组织调研并评估相关行政审批的功能和效益,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督、动态评估、动态调整。二是探索行政审批转变管理方式后的监管机制,完善行政审批调整后的后续监管制度。加强对备案、核准行为的规范,完善备案、核准事项的范围界定和操作程序,防止以备案、核准等名义搞变相审批或上收权力。三是落实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的实质性监督,推动行政审批监督问责深入到行政机关是否严格依法履行审批职能等实质性环节,坚决纠正行政机关有法不依、或者懈怠职责、重审批轻监管或者以批代管等行为。
四、加强领导,健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长效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认真研究部署,扎实推进。
行政审批制度范文6
一、行政审批工作的总体情况
按照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把审批制度改革做为全年工作重点,年头县政府法制办清理精减了行政审批项目,创新了管理服务项目,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审批工作得到加强,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减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使行政审批更规范、透明、公开,地方的发展环境更好。通过改革达到审批最少、程序最优、收费最低的目标。认真推行网上公开这一成本最小、效果最好的公开方式。做到严格按网上公开时限结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审核,无超时限、超范围审核事件发生,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的“一站式”审批。相关部门已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人员做了安排,做到了职能和人员集中,相关部门内设的审批机构已按要求调整到位。现我局只有五个管理服务项目,无行政审批项目。
(一)项目进一步清理:2009年初县法制办第三次精减审批项目后,我局保留的审批项目是0项,管理服务项目有五项,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们采取单位自行申报,县法制办预审,最终我局确认保留的审核项目由8个减少到5个,这些项目审核流程、审批时限、承诺已经在县级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公示,被取消或调整的项目不再审批审核。
(二)实行统一管理:此次我县确认保留的行政审批部门33个,审批项目52项,全部纳入服务中心管理,进驻审批项目52项,为办理,审批业务上受县行政审批管理办领导,同时做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个科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待审批中心面积增大后,将全部纳入服务中心办理。
(三)规范审批流程:为做好此次行政审批审核改革工作,我局对时限过长,公开不够透明等情况进行了整改。经过检查,现已基本做到标准明确,要件设立依据充分,程序简化,时限合规,审批审核信息公开透明。
(四)强化审批服务职能,审批效率得到提高
审批制度改革的目的是进一步优化政府的审批服务职能,一年来审批工作着眼于为全县经济发展格局服务,为大项目服务、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立足于审批审核工作实际在服务上下功夫。一是继续开通审批绿色通道;二是实行了大项目全程,大的项目是全县重点,为此我们把全程审批做为服务的措施,为其提供宽松环境,除招商引资单位全程服务外,我们在接手此项目入中心时,就指派专人一跟到底,保证大项目落地。三是开展联席审批审核服务,对一个项目由多家审批、程序复杂的,由管理办统一组织机关部门一同审批,协商受理,简化程序,限时办结,加快了审批速度。
(五)加大审批监察力度,审批行为得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