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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范文1
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
主管单位:中国社科院科研所
主办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
出版周期:双月刊
出版地址:北京市
语
种:中文
开
本:大16开
国际刊号:1007-0974
国内刊号:11-3799/F
邮发代号:82-814
发行范围:
创刊时间:1993
期刊收录: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CHSSCD―2004)
核心期刊:
中文核心期刊(2008)
中文核心期刊(2004)
中文核心期刊(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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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范文2
1对外引资困难还仍然存在。对外引资困难还仍然存在是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之一。资金是贸易的源泉。就目前而言,虽然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带来了一些有利的影响,但对外引资困难还仍然存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使我国的对外引资困难进一步加剧。一方面,当前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亚洲经济发展增速缓慢,区域竞争力有所下降,这使得发达国家对亚洲的贷款和投资更加谨慎,资本的流入也大为将少,另一方面,许多新兴地区也在大力引进投资,客观上也使得我国招商引资遇到更大的挑战,这直接影响到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使得我国的资金难以支撑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经济波动增加造成的冲击。经济波动增加造成的冲击也是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国际性的经济波动如通货膨胀等将通过国际经济贸易的形式与我国进行经济往来,由于我国经济市场发展还有待完善,一旦遇到国际性的经济波动,将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冲击,导致我国经济波动增加,经济结构出现失稳的状况,若处理不当,将出现较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整个经济危机。因此,经济波动增加造成的冲击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难点内容。
3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受阻。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的不利影响还表现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受阻上。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进程中,产品的科技含量直接决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而我国经济的发展由于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之间还存在着较大差距,尤其是随着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信息密集型产业将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这样,无形中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将会受阻,在现有的经济体制下,我国对外贸易很难适应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因此,探索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对策势在必行。
二、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对策
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在了解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影响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的对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应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抓住资本的溢出效应,积极开拓国家市场,提升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加的产业投资不但促进了产业的发展,也产生了大量的新技术、设备需求,进一步扩大我国的高新技术产品进口。
2.完善我国的对外贸易机制。完善我国的对外贸易机制,是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重要环节。要使我国的国际经济贸易获得更好的发展,完善我国的对外贸易机制,在具体做法上,应把握好三个关键点,一是加强对外投资,鼓励本国的跨国企业发展;二是调整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发展经济。三是利用全球资源,改善外贸结构,在当地进行融资。
3.寻求国际贸易法律的保护。寻求国际贸易法律的保护对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也至关重要。对我国经济发展而言,应对当前的政策和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避免由国际贸易规则引发的贸易保护主义产生,维护我国正当的国际贸易权利。此外,我国还应该加强国际、区域经济贸易组织的运行与管理,维系与主要贸易伙伴国的磋商与合作关系。
4.拓展对外贸易发展的空间。拓展对外贸易发展的空间,对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影响下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也不容忽视。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我国应积极适应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拓展对外贸易空间,如创新贸易融资产品、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打造国内外会展平台等,都有利于提高我国经济在国际经济贸易市场竞争中的地位,逐步提升我国的竞争力,进而促进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结语
国际经济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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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关系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无疑,国家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当然仍是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下,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经济全球化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不过,经济全球化使国家主权行使的范围以及参与国际事务的主体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经济全球化导致单个国家无法单独对某些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必须通过国际合作、借助于国际性组织协调管理,这样,政府间国际组织、特别是WTO的作用日益突出起来。
然而,国际经济组织所涉事务越广泛,对国家政策的约束越大,成员国在调整这些经济事务上的自主权就会越受限制或被削弱。例如,WTO规则是国际社会成员协调意志的产物,这种协调必然导致在某些领域国家主权行使的某种限制。这样,WTO与其成员方间、WTO各成员集团间,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矛盾和冲突。解决和处理好这一矛盾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关于国家主权问题,必须防止两种倾向:主权绝对化和主权淡化。主权绝对化的观点过于强调主权绝对性一面,把主权概念推之极端,认为主权不能限制,不能让渡,否则就是对主权的侵害。这种观点现在显得已经过时。
相对而言,淡化主权的观点在西方正在流行起来。有些西方学者为了维护西方国家的利益,主张淡化主权。实际上,大国的主权和利益从来不会被忽视、被淡化。被淡化的只是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所谓淡化主权的观点往往被用作让弱小国家服从大国意志的理论根据。因此,对这种观点需要特别予以注意和警惕。
诚然,经济全球化要求国际社会成员对某些事务协调一致,这就必须赋予WTO这类国际性组织以一定的管辖权。当国际组织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行使权力并形成国际共同规则后,成员方有义务遵守和实施,其在相关领域制定经济政策的自主权不可避免地受到某种限制。这种限制是自愿的、必要的,它有助于维护国家认可的正常的国际经济秩序,防止个别国家滥用权力,损害其他国家乃至国际社会整体的利益。
国际经济组织的管辖权与成员国主权间并不必然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原则上说,国际组织不应该损害成员国的主权,而应该尊重成员国的主权。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况下,成员国之所以愿意将某些事项的管制权交由国际组织来协调,是因为经济全球化已经超出一国的界限,客观上需要国际协调管理;同时这种权力是由成员方共同行使的,这种共同行使是以尊重国家主权为基础的,可以说是国家主权平等原则的体现。
然而,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的程度不同,其在国际组织的实际发言权和影响也不同。就拿WTO来说,WTO某些协议虽说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妥协的产物,但其现行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决策程序可以说主要反映的是西方大国的意志和利益。将一些形式上平等的规则平等地适用于经济实力相差悬殊的成员方,所产生的是实质上的不平等。乌拉圭回合就三个新议题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服务贸易总协定》,从总体上看,对发展中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而对发达国家则更为有利。
要使国际组织既能有效地行使其职能,又不妨碍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就必须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保证有关国际组织在成员国赋予的权限内活动。对于WTO来说,它是一个贸易组织,所处理的应限于贸易或与贸易直接有关的问题。但目前发达国家却想极力扩大其职能范围,并试图将一些片面反映发达国家标准和利益的不平等的规则纳入WTO的体系。如果采取“一揽子”协议的通过方式,那么弱小国家在这些事项中的自主权实际上就被剥夺,主权就会受到损害。因此,对哪些问题应列入WTO的新议题,是一个事关国家主权的大问题。
其次,应将规则的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现公平互利。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既要使国际性规则得到尊重和统一实施,同时也应赋予有关国家根据本国情况适时调整其国内经济政策的自主权,在本国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有寻求适当救济的权利。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要使国际社会各成员的经济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都能得到发展,在制定规则时就不能“一刀切”。对于WTO来说,应特别照顾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使其有制定和调整本国经济政策的更多的自主权。虽然说现行WTO的协议对发展中国家已采取了某些特殊的待遇,但从总体看来,还是很不够的。
再次,应改进和完善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决策机制,使其能反映和照顾到国际社会全体或绝大多数成员的意志和利益。在WTO等国际经济组织中,大国的意志和利益仍占据着主导地位,弱小国家的意志和利益仍被忽视,决策体制还不民主,这种不民主的决策体制无疑对弱小国家的主权和利益都具有损害。
三、经济全球化与非政府行为主体
经济全球化正在逐步消除国界的影响,世界已变得越来越相互依赖。在这种相互依赖的经济一体化的世界里,利益也是多元化的,因此,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代表各种利益的行为主体也就呈现多元化的局面。近年来,许多西方学者在考察经济全球化的现象后都认为,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变化之一就是国家主权的弱化以及其他经济行为者的作用的加强。主权弱化之说自然不当,但除主权国家外的非政府行为主体的作用和影响的确是加强了。
1.非政府组织
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非政府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在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全球性的问题,需要在国际平面上协商和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影响到国际社会的公共利益及不同群体的利益。于是,代表着国际社会中不同群体的利益的非政府组织,为使这些全球化问题的解决能反映其利益和愿望,就在国际社会上作为“压力集团”来发挥其影响。特别是在国际人权、劳工权利、环境保护等方面,非政府组织的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例如,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跨国经营活动,这就使得与其相联系的民间利益群体或集团,如工会、消费者组织、环境组织等,也不得不在国际上积极进行活动,以便能有效地对跨国公司的活动施加影响或予以限制。
在国际上,人们现在将由非政府组织(NGO)及其它非国家行为主体组成的社会称之为“国际市民社会”(international civil society),与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相对应或相区别。“国际市民社会”不具有国家和政府间国际组织那样的权力和能力,但是,它们是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一支重要的力量,对国际立法和国际法的执行有着重要影响。例如,在国际环境领域,许多非政府组织参加了一些环境条约的协商和起草;世界银行在世行项目方面开始注重与当地非政府组织协调;在经合组织关于《多边投资协议》的谈判以及1999年WTO西雅图部长会议期间,非政府组织均发挥了重要的影响。所以,许多西方学者认为“国际市民社会”的发展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的运作中是一种革命性的转变,同时也是权力从国家向非国家主体的转变,并认为这是国际法律程序和制度的民主化,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的民主化和透明度,改善国际治理。
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在法律上提出了许多需要研究的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非政府组织能否成为国际法主体?目前国际上许多学者的看法是,虽然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但除少数组织外(如国际红十字会),它们一般不是国际法主体。然而,也有些学者主张,某些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被看作是部分国际法主体。其理由是,这些非政府组织积极地参与国际事务,并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例如工会和雇主组织就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参与者);赋予其有关国际权利和义务,既有助于促进国际立法和决策的民主化,也有助于对其行为予以规范。
无疑,非政府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动向是个值得关注的新问题。虽然其绝大部分目前不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但它们在国际上作为一种与政府相对应的民间力量和行为主体的影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许多国际组织现均注重与非政府组织合作。例如,《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第5条就规定,总理事会可就与涉及WTO有关事项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协商和合作作出安排。随着实践的发展,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上的地位将会逐渐提高。
2.跨国公司
跨国公司是经济全球化的推动者,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的受益者。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在全球化中还在不断增长。因此,跨国公司在国际经济关系中是重要的行为主体。
由于跨国公司是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的产物,因此,对于跨国公司是不是国际法主体的问题,仍然颇有争议。传统国际法只承认国家和国际组织是国际法主体,个人(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受国际法支配。
然而,在现行的法律结构下,由于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单个国家的法律已不能有效地对其进行管理;而传统国际法又是调整国家间关系的,它不能直接适用于跨国公司。这就可能使得关于跨国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的规范存在着某种真空状态。这种状态无论是对国际社会还是对跨国公司来说都存在问题。一方面,跨国公司需要国际社会保护其权利,另一方面,国际社会要求跨国公司对其跨国经营行为负责任。
于是,近年来,国际上提出了“全球公司公民”的概念。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1999年的《世界投资报告》,“公民”既包括责任,也包括权利。在“公司公民”前加上“全球”,强调的是跨国公司在构成其“社会”的全球竞技场所中的权利和责任必须一致。跨国公司并不只是其经营所在国的合法公民,也是“全球公民”。公司这一概念是在符合东道国法律规范的意义上使用的,并不详细说明其使用的标准是全球性的还是国别的。作为“全球公司公民”,跨国公司拥有有关国家和国际管制框架授予的权利,又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虽然“全球公司公民”不是国际法意义上的概念,但至少表明了国际社会对跨国公司权利和责任一致性问题的关注。
另外,不少学者认为,个人在有限的范围内可以成为国际法主体。例如,从实体上看,个人根据某些条约可享受国际法上的权利,同时,现行的国际法对个人和公司也规定了义务,违反这种义务就要承担责任。从程序上看,个人和公司有权在某些特定的国际法庭提起诉讼。因此,个人和公司在某种情况下可以成为国际法的主体,或国际法上的特殊主体或部分主体。有人认为,跨国公司依据国际法承担责任是必要的、可能的、不可避免的。
对于上述非政府行为主体的法律地位问题,我们应注意从动态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经济全球化的进程中,主体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国家和国际组织这样的国际法主体,也包括非政府组织、跨国公司这样的非政府行为主体。虽然一般来说这些非政府行为主体目前还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地位,但随着客观实际的发展,其法律地位也会逐渐发生变化。不可否认,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主权国家和国际社会的认可,某些非政府行为主体在一定范围内也可以成为由国际法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的主体。
四、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实体规范
(一)国际经济法中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的关系变化
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它既包括国际法规范,也包括国内法规范;既包括公法也包括私法。但以前的国际法规范所涉领域有限,其影响和地位也不是很突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WTO体制的建立,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与国内法规范的关系也发生了某种变化。
1.一些原先纯属国内管辖和控制的经济活动,现也已同时置于WTO等国际经济组织的控制之下。以前,国际法很少涉及和调整各国国内的经济活动。因此人们在谈到国际法在某个经济案件的适用时,经常发现没有可适用的国际法规则。但现在情况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特别是WTO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已十分广泛,甚至已涉及到成员方的国内经济生活。因此,许多原先纯属国内控制的经济活动现须受国际法和国内法双重管辖。
2.WTO的规则和要求已使调整相关经济活动的国际法规则与国内法规则基本一体化或趋同化。WTO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它要求成员方的国内法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一方面,国家对经济实行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如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逐步在协调一致,成员方的国内法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另一方面,在民商事法律规范方面,有关的国内法规范与国际法规范也日趋同一。例如,商业秘密是否是知识产权问题,以前在理论上和各国实践上都不一致,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明确将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加以保护,从而使这一问题不再存有争议。因此,国际法规范和国内法规范间的相互联系更为密切。
3.随着经济全球化和WTO体制的发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国际法规范的地位显得突出起来。从某种程度上讲,以前国际多边条约对贸易、投资、金融交易规制较少,例如,GATT以前主要调整货物贸易问题,没有涉及到投资、服务贸易、金融交易等领域;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则主要调整国家间的货币金融关系,不涉及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关于投资方面甚至没有一部实体法的公约。因此,调整这些经济交易主要是依靠国内法规范。然而,WTO体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这种状况,WTO规则已广泛涉及到贸易、投资、金融等交易领域,并对各成员方具有约束力。这样一来,WTO及其规则在这些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有时甚至处于主导地位。
(二)国际经济法各部门间的联系也更为密切
经济全球化与自由化也导致各种经济交易、经济活动的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例如,贸易与投资的相互影响已为国际社会所认识;金融服务已成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贸易与非贸易问题的联系,如贸易与知识产权、贸易与环境等,已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相应地,调整某一经济活动的措施也可能对其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
WTO已经注意到了这种相互联系,并已经将其触角从贸易拓展到金融、投资、知识产权等其他重要经济领域。
1.贸易与投资措施
贸易与投资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外国直接投资作为向国外市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主要方法以及组织国际生产方面的一项主要因素,正在日益影响着世界贸易的规模、方向和构成。因此,投资措施对贸易具有重要影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对某些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予以规范。这一协议既有利于促进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同时对国际投资法制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影响。
另一方面,贸易措施也会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动的规模、方向和构成产生各种影响。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大致可分为四大类:市场准入限制;市场准入发展优惠;出口鼓励措施;出口限制措施。这些贸易措施对贸易流动具有直接的、第一层次的影响,同时,它们对随后的外国直接投资具有第二层次的影响。通过改变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相关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有助于形成具有某种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影响潜在投资者的决策进程。因此,与没有政府干预而由市场力量引导的情况相比,这些“与投资有关的贸易措施”可以改变外国直接投资的分布形式。而外国投资的变化对未来有关的贸易流向又具有重要的第三层次的影响。因此,对与投资有关的某些贸易措施,国际社会也应规范与协调。
2.金融服务、服务贸易与投资
金融服务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各国管制最严的行业之一。WTO的《服务贸易总协定》将金融服务作为服务贸易的一种,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作出了规定。
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行业要在东道国提供服务,通常就必须在该国设立机构或营业场所,这就涉及到投资问题,特别是市场准入和国际待遇等问题。因此投资法对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就具有直接的作用和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对金融稳定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要维护金融稳定就不能放弃金融监管。金融的审慎监管无疑是保证金融自由化稳健发展的重要措施。这样,金融服务自由化必须处理好与金融监管的关系。显然,服务贸易、投资、金融问题在这里相互融合在一起,调整服务贸易、投资、金融的政策和措施也相互作用、相互影响。
3.贸易与环境
贸易与环境问题现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WTO已将其作为下一轮谈判的重要议程之一。
贸易与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贸易自由化虽可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但也可能导致生态系统和资源的过度开发,给环境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过分强调环境保护又会限制或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有时环境问题也可成为一种新的贸易壁垒。
因此,在WTO体制内如何处理好可持续发展与贸易自由化的关系,无疑是个新的课题。而贸易与环境问题既涉及到多边贸易体制和各国贸易法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也涉及到多边环境协定和各国环境法的有关规则,需要我们将其结合起来进行研究。
此外,关于贸易与其他非贸易措施的联系还可能包括贸易与竞争问题、贸易与劳工问题、贸易与人权问题等等。这些都可能成为国际经济法的新领域。
五、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执行机制
国际经济法中的国际法规范以前被称之为“软法”,因为它们往往仅是宣示一些有关的原则和规则,在国际层面上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经济全球化使各国在经济上更为相互依赖,这就必然要求国际上具有前所未有的高度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同时还要有相应的机制来保证有关规则的实施。否则,经济全球化就会受到阻碍。在此情况下,WTO及其争端解决机制应运而生。这一机制使WTO的多边贸易规则能有效地得以实施,并大大改善了国际经济法规范的“软法”形象。
(一)WTO规则的实施方式
从实施的角度看,与以前的国际法不同,WTO规则有了更加明确、具体的实施规则。《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规定其协议对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WTO的有关协议要求各成员方以统一、公正、合适的方式实施其规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在处理有关争议时,也是强调各成员方的国内法律措施不得与WTO规则相抵触,若与WTO规则相抵触,成员方就必须修改其国内法或采取WTO规则允许的其他救济措施,美国为了实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也于1995年和1996年对其专利法进行了修改。显然,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国际法优先的原则。
至于WTO规则在成员方境内以何种方式适用,则取决于成员方各自的法律规定。各国在实践上对处理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做法不尽一致。我国学者一般认为,WTO规则在国内没有直接效力,它们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转化成国内法,才能在国内适用。但这并不等于说,国内法可以背离WTO规则或不受WTO规则的约束。毋庸置疑,成员方可以基于本国利益,积极地或消极地通过国内法实施WTO的规则。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成员方的国内法仍然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过,若因成员方采取了某些违反WTO规则的国内法措施而产生争议,就必须依靠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争议。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力。这主要是因为其争端解决机构具有强制管辖权,勿需当事方同意,即可通过专家组或上诉机构的报告。经争端解决机构同意后,胜诉成员方可以采取相应的交叉报复措施,这种措施具有较大的威慑作用,使那些其国内措施违反WTO规则的成员方不仅面临着国际社会道义上的谴责,而且还可能因其措施不具有合法性而受到经济制裁,使其经济利益受到影响。实践证明,这一机制在解决成员方的纠纷、保证WTO规则的实施方面,的确是行之有效的。
WTO争端解决机制受理的争议范围十分广泛。因为WTO所涉的领域已不单限于货物贸易,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金融服务等都属于WTO协议所调整的范围。特别是,许多原来缺乏强制实施措施的一些国际经济条约,也已被纳入WTO体制内,从而取得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例如,在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方面,《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录制者与广播组织公约》和《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公约》等都纳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这样一来,由这些协议产生的争端也就可以提交到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解决。目前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已审理了多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争端。
随着WTO今后涉及的范围日趋广泛,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调整国际经济各领域的关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例如,WTO新回合的谈判若就所涉新议题达成协议,如就贸易与环境问题达成协议,有关争端也会提交给WTO的争端解决机构。这样,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许多重要问题都可能因为纳入WTO体制而成为强制执行的对象。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建立,无疑是国际经济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的突破。当然,它在实践中也还必须不断地完善。
首先,机制在解决争端中,如何保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是一个需要予以密切关注的问题。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直接发生争端的情况下,由于发展中国家在讨价还价力量对比上处于弱势,应对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予以特别考虑。另外,发达国家间的争端解决,也可能对作为第三方的发展中国家产生影响,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也必须考虑对发展中国家利益的保护。
其次,在裁决的执行方面,也仍然会产生争议。尽管争端解决机构采取了“反向一致”的程序,从而使机构的裁决能比较顺利地得以通过,但这并不等于裁决就能顺利地得以执行。有的成员方可能采取“换汤不换药”的手法,变个花样,仍旧采取与以前的违法措施实质上相同的措施,使得争端的实际解决会况日持久。也有的成员方可能宁愿选择接受报复而不愿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
国际经济范文4
关键词:国际经济贸易;国际经济战略;经济发展
一、前言
从当前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上来看,世界经济正在逐渐步入经济一体化的时代。而由于国际经济的飞速发展,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制定我国的国际经济战略,发展我国的经济贸易,已经成为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课题。因此,要结合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情况和我国自身的经济状况,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
二、我国国际经济的发展现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带动下,我国的国际经济正在紧跟世界的步伐,逐渐朝着全球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往来也更加频繁。同时,针对我国国内的经济发展状况,国家也正在逐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努力提高民营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
但是,新的发展机遇也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由于国际经济贸易自由化程度较高,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下,出现的员工工资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问题,使得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也在不断地上升。[1]原本的产品价格优势受到很大的影响,企业的利润大大降低,可流动资金减少,导致这些企业没有充足的资本进行新技术开发和品牌推广,无法有效地提升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给我国的经济发展造成了不利的影响。
三、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对我国经济产生的影响是双方面的,既有有利的方面,也有不利的方面。[2]在我国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这双方面的影响。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有利方面
(1)有利于引进外贸投资。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对我国引进外贸投资是十分有利的。由于我国处于发展中国家阶段,经济发展水平较世界相比,还比较落后,同时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深入,为我国引进外贸投资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在发达国家企业的资金、技术、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下,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
(2)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国际经济贸易的影响有助于推动我国重新优化和组合现有的产业结构,使其更加完整、合理。在国际贸易发展的背景之下,市场呈现出扩大化的趋势,而企业间的分工协作也变得更加细化。我国的企业可以借鉴和利用这一经验,加速对产业结构的优化与重组,合理的分配生产要素,能够提高我国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所生产商品的质量。
(3)有利于我国外贸发展。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能够促进我国的对外贸易事业。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化,我国的对外贸易事业也正在缓步发展,而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速度,使得我国企业间的资本流动速度加快,与国际市场的合作与衔接变得更加便利。
(二)不利方面
(1)资金问题。资金是进行贸易活动的根本,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往来的增加,给我国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也越来越大。虽然能够引进外贸投资,但这对于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大量的资金空缺来讲,也只是杯水车薪。同时,由于受到国际上经济危机和金融风暴的影响,整个亚洲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都有所减慢,我国作为亚洲最大的经济体,在国际投资市场中的竞争力也有所下滑。[3]另外,一些新兴的国家和地区也在紧抓这个机会,大力引进外贸投资,对我国的资金引进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基于这些原因,我国在资金方面的缺乏,使我国对外贸易事业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2)经济波动带来的冲击。由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自由化特点,使其有时可能产生一些经济波动,这些经济波动会通过国际经济贸易的方式传递到我国的经济市场中。而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还不完善,经济结构还不够稳定,在受到国外经济波动带来的冲击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如果不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则可能会出现严重的金融风险,甚至是经济危机。因此,国际市场经济波动给我国带来的冲击是我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难题。
(3)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受阻。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会对我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产生很大程度上的阻碍作用。在国际经济贸易市场中,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生产效率是决定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4]一些发达国家的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全自动化的生产线等,在国际市场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我国主要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不强,与国际经济贸易发展水平还有着不小的差距。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发应用,未来的国际市场必将进入信息密集型产业为主的时代。在此发展趋势之下,我国必须积极寻求新的经济发展战略,才能适应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四、国际经济贸易发展背景下我国国际经济战略的制定
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影响下,我国的国际经济发展必须要采取新的战略,才能适应和跟上国际经济的发展脚步。因此,要提高我国经济发展水平,重新制定我国国际经济战略,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支持高新技术产业
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影响下,我国发展经济的重点内容也要发生转变。要想加大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力度,就要高度重视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实力,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加大吸引国际外贸投资的力度,积极开发新技术,进一步提高我国高技术产品的出口量,以增强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综合竞争力。
(二)完善对外贸易体制
要想使我国的外贸事业在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环境中得到更好的发展,就要积极地寻求对我国外贸体制的改革与完善,同时要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是:首先,国家要加强投资力度,大力促进我国跨国企业的发展。其次,要积极优化和调整国内的产业结构,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和剩余资源。最后,还要利用国际市场中的资源,改善我国的外贸结构,加大力度吸引当地的投资。
(三)寻求相关的法律保护
我国应该对当前施行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进行科学的调整,并积极参与到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当中,运用国际贸易法律,避免产生地方保护主义,以维护我国的合法权利。[5]同时,还要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和维系与贸易伙伴之间互利互惠、友好合作的关系。
(四)积极开拓外贸空间
顺应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积极开拓对外贸易空间,这对我国的国际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通过拓展新的对外贸易业务,使我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不断地积累经验,逐步提升我国的竞争力,使我国的国际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
五、总结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给我国国际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要根据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趋势,来制定我国的国际经济战略,在抓住机遇的同时迎接挑战,使我国经济的(下转第页)(上接第页)发展跟上国际经济的发展脚步,朝着世界经济大国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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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殷越男.金融危机下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战略思考[J].国际商务研究,2009.
[3] 杨丹辉.国际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与我国的对策[J].经济管理,2012.
国际经济范文5
1.1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经济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具体表现为:(1)国际经济一体化有助于我国利用发达国家的资本输出、先进技术与设备和管理经验.(2)经济全球化促使我国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和出口商品结构,从而加快了经济发展的速度.(3)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贸易比重的逐步提高有助于我国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开展国际贸易,以获取更大利益.(4)经济全球化有助于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
1.2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在外贸领域引资带来的机遇.
国际经济一体化为我国等发展中国家外贸发展建立了一座桥梁.使我们清楚的看到,它有利于发展中国家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从目前世界投资的发展趋势看,中国引资面临许多有利条件:第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势头强劲,跨国公司正在成为各国大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资本在国际间的流动将更加频繁.第二,由于我国经济目前增势良好,有望保持一个稳定快速的增长,这将对国际大量的剩余资本形成有利的吸引.第三,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大批新兴国家清偿力和信心迅速下降,对外信贷评级降低,在未来几年甚至几十年中,流入这些国家的外资将大大减少.这些国家对外信贷评级的降低,会使我国的竞争力相对上升,在吸收西方投资中占有不断上升的优势.
1.3国际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机遇.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之后,我国不断进行对外开放,因而扩大了我国的对外贸易.我国经过近20年的改革实践,对外经济贸易已经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经济最重要的增长点.近年来我国国民生产总值每年增长速度大约为7%-8%,其中靠对外贸易拉动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百分比大约是两个百分点,也就是说,我国每年1/4左右的经济增长是靠对外贸易来实现的.在此情况下,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国际贸易的增长,贸易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经济全球化促进了我国资本流动加快,并呈多元化趋势.由于可以便利的进行国际间资金的划拨和结算,从而为我国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也是我国的资金余缺能在世界范围内调配,闲置的资金可以转变为盈利的资本,使我国的贸易可以不完全受制于国内储蓄和资金的积累,从而可以更好的发展对外贸易.
2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发展带来的冲击
对于中国而言,经济一体化犹如一把"双刃剑",既为我国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带来诸多问题.从而使我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1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经济的影响.
第一,经济全球化使我国经济发生波动的可能性增加.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性的经济波动如通货膨胀、通货紧缩、金融危机等现象将通过国际经济的传递机制影响到本国.我国的市场发育不太充分,经济结构比较脆弱,更容易受到外部不利因素的冲击.如果国内政策不当,就有可能发生较为严重的金融危机甚至整个经济危机.第二,经济全球化对国内产业和市场将造成一定的冲击.经济全球化使我国把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连结为一体,通过封闭市场来保护本国产业的做法变得越来越不可能.过去,我国凭借严格的贸易保护建立了许多本国并不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随着外国商品和直接投资的大量涌入,这些产业将面临外国竞争者的巨大冲击,有的产业不可避免地要被淘汰.第三,经济全球化可能危及到我国的的经济安全.这具体表现在:(1)经济全球化使我国处于空前激烈的国际竞争之中,原来具有的比较优势逐步丧失.(2)全球性的自由贸易规则使我国敞开自己的大门,保护自己产业和市场的能力大大削弱.(3)我国的重要经济领域可能受到发达国家跨国企业的操纵,使还很小且不健全的市场和脆弱的民族工业处于困境.(4)国际金融资本流动的不稳定性特别是大量投机资本的存在使我国小而不健全的金融市场更容易受到冲击.
2.2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领域引资的影响.资金是贸易的源泉,我国对外贸易要得到良好的发展,就必须很好的招商引资.在国际经济一体化之后,从我国贸易引资情况看也面临着很大的挑战.
第一,东南亚危机所导致的该地区对外信贷评级的降低将会使欧美国家对亚洲的贷款和投资更加谨慎,使流向亚洲的资本大量减少,从而给中国21世纪的引资带来更大困难.第二,直接投资在发达国家间的双向流动为主的趋势在当前不会有根本的改观,同时许多新兴地区也在大力引进投资,这使中国引进外资所面临的地区竞争更加激烈.第三,拉美地区和转轨后的东欧与独联体各国也都放宽了引资政策,使国际资本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国际投资热点的增加,各国竞相吸引外资,将使中国利用外资在21世纪初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2.3国际经济一体化对我国外贸发展的影响.
第一,从货物贸易看:科技进步推动着全球化,科技产品的贸易增长最快,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国际交换比率日趋不利,削弱了贸易对我国经济的拉动作用.第二,从服务贸易看:信息革命促进了全球化,信息密集型服务业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支柱,我国服务贸易的滞后会拖住国民经济的后腿.第三,从加工贸易看:"产业内分工"是全球化的基础,加工贸易便是其表现形式,但我国的加工贸易处于低级阶段,难以更多地获得分工的利益.第四,从贸易政策看:贸易和金融自由化与全球化结伴而行,我国的经济体制正在转轨,若不加快改革,贸易政策将难以适应自由化的过程.
3我国外贸应对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对策
3.1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经济作出的对策.
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们应该积极作出回应,根据我国总体的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出相应的对策:(1)改革应着力于制度创新,开放要着眼于提升水平,提高国际竞争力.(2)立足国内、放眼世界,开创有中国特色的经济发展道路.(3)提高国民素质,提高人才资源利用率.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竞争.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全球化的发展的要求,才能既充分利用国际经济一体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又能抵挡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某些消极因素.
3.2面对国际经济一体化我国外贸作出的对策
国际经济范文6
一、现存国际经济秩序的由来及决定因素
现存国际经济秩序是依据不同的理论基础、制约因素,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而演变来的。
第一个阶段是在17世纪至18世纪的重商主义时期。当时国际经济秩序确立的理论基础是重商主义,形成的决定因素是领土争夺以及财富掠夺,而掠夺是建立在被掠夺者自愿接受掠夺者规则的基础上的,于是就形成了欧洲民族国家相互制衡的均势体系。
第二阶段是19世纪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在这个阶段,形成了由英国缔造的开放和相互依存的国际经济秩序,而指导国际经济秩序的理论基础是自由贸易、非歧视性和平等待遇的理念。这时的国际经济秩序运转,是维持在强国对落后国家的掠夺之上的。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决定因素,来自生产力变革所引起的国际生产体系的演变及世界经济中心权力的转移、英镑体系的确立。
第三个阶段是从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至20世纪90年代。形成了现有的国际经济秩序。它形成的理论基础是霸权稳定论,即以罗伯特·吉尔平(RobertGilpin)的“霸权稳定论”、A.F.K.奥根斯基(anski)“权力转移理论”及乔治·莫德尔斯基(GerogeModelski)的世界政治历史的“长周期论”为依据,形成了美元霸权下美国主导的国际经济秩序。这种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决定因素,是全球化、一体化、区域经济、美元霸权,而这些因素相互作用、相互黏合,凸显了美国的霸权效应,强化了国际经济秩序的不合理及不公正性,导致了全球经济的失衡。
二、全球经济失衡下制约21世纪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因素
全球经济失衡下,国际经济秩序是由国家特别是经济大国的对外经济政策塑造的。21世纪国际经济秩序就是在多极化和美国主导地位这两种趋势的矛盾、摩擦和斗争中发展的。国际行为主体互动、博弈的内生变量的变动,使国际经济秩序具有偏向性特征,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博弈在国际经济秩序演变中表现出偏向性相异特征。全球经济失衡下,制约国际经济秩序演变因素由外生变量和内生变量所构成。
1.全球经济失衡下制约21世纪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外生变量
国际经济秩序演变外生变量包括:世界格局的变动;市场力量的一体化;区域化。全球经济失衡下,国际生产中心与金融中心的分离,美元金融霸权,国际金融危机后的反全球化力量以及国际生产中心的转移与国际经济秩序主导国权力“固化”的矛盾,则是21世纪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外生变量,它左右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快慢进程。全球经济失衡下,发展中国家行为主体的强势博弈以及能否成为强势主体,决定国际经济秩序能否向公正、合理、公平方向演变。失衡两极的中国与美国的博弈,在国际经济秩序演变中偏向性相异。
2.全球经济失衡下制约21世纪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内生变量
“主体、位置、次序、规则”四个变量,为国际行为主体互动、博弈的内生变量。在有限博弈模型下,不同行为主体力量博弈对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影响是不同的。不同国际行为主体GDP的变化;国际经济活动时处于国际经济主流之内或之外,与其他国际经济活动主体的地位是否相等,是强势主体(国际经济秩序的确定者和裁判者)或弱势主体;参与处理重大国际问题的先后;参与国际事务制定的规则的主动与被动影响主体力量的演化、相互制衡关系。上述四方面,是构成“主体、位置、次序、规则”四变量的主要内容。外生变量影响国际经济秩序的演变进程,内生变量影响其演变的偏向性。国际经济秩序演变是内外生变量共同作用、国际行为主体互动博弈的结果。仅分析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外生变量,会导致研究结果的片面性。
3.影响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三大主要“偏向性”力量
由于全球经济失衡的根源在于美国实施的金融霸权战略,由此导致世界经济体划分为外汇储备过剩国与美国的对垒。“金融、粮食、能源”是掌控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主要“偏向性”力量。不同国际行为主体掌控金融、粮食、能源三要素的能力的大小,以及“金融、粮食、能源”三因素的变动如何,左右它在四个内生变量的位置、秩序和制定规则权力,它们的变动是失衡两极牵制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偏向性”力量。
三、国际经济秩序演变路径与机制及中国应对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层面的系统走向不断开放,继而加深了相互联系、相互碰撞与互动,致使未来世界发展呈现多种演化的可能性。目前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趋势,出现了被掠夺者开始提出改变规则,增加参与规则制定的话语权和主动权的趋势。这种趋势的不断强化,必将导致国际经济秩序演变路径,从强权型秩序向多国互动协商的民主型秩序演变。即演变为:多国主导的“世界市场社会”秩序。由于国家间是通过市场机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这种市场机制根本不能自我调节,而需要调控。这种高度的调控表现就是各国间的协商,因此促成国际经济秩序演变机制为全球协调与全球治理机制。在这种国际经济秩序演变机制中,中国应做好以下应对。
1.利用充裕国际储备,表达本国利益诉求。中国影响国际经济秩序的力量,来自于对美元外汇储备的最佳配置。为此中国要准确把握国际经济秩序变化的有序度和临界点,利用充裕国际储备,表达本国利益诉求,限制其他对手竞争的权力,使其成为牵制国际经济秩序演变的力量,在未来的国际经济事务中争得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