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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普法宣传标语范文1
一、重视法制宣传 营造农业发展良好环境
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宣传。市农业局十分重视《农业法》的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抓宣传,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法》,使《农业法》的法律法规更好地服务“三农”。局长刘兴业、主管局长梁鹏涛同志就贯彻落实《农业法》工作曾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情况。市农业局在《农业法》的宣传工作上,首先在内容上做到了由浅入深、由点到面;其次在宣传形式上由单一型到多样型,使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率达到较高水平。
二、采取多种形式 扩大普法覆盖面
近年来,双辽局利用印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标语100余条,横幅6条,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先后制作了专题知识讲座和识别假劣农资产品知识讲座10余期,并结合3.15打假维权活动,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送科技知识,送法律知识,提高农民科学使用农资产品和辨假维权的能力。利用农村科普大集设立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2万人次,受理投诉举报10人次,发放“致全市农民朋友一封信”1000余份。
今年春季,农业局结合实际,深入农户家中进行面对面宣传法律知识。在全市走访14个乡镇,30个村屯,720户,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历时15天,行程5000多公里,并受理案件8起,查证核实4起,涉及种子品种8个,行政罚款3.2万元,有效的打击了不法商贩,深受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六五普法宣传标语范文2
(一)组织领导到位。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六五”普法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及时调整充实了“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办公,为“六五”普法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制度建设到位。为使“六五”普法教育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定期召开普法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制定相关制度。明确了相关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六五”普法工作。
(三)经费保障到位。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普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一)抓好重要节日法制宣传,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综治宣传月”、“消费者权益日”、“禁毒日”“安全生产月”、“国土日”等法制宣传时期,多形式全面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全民法律知识水平。今年以来,利用场天开展普法宣传3次,接待群众4600多人次。累计解答群众关心的法律咨询356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16000多份;书写各类宣传标语15幅;出法制宣传专栏6期。
(二)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提高法律知识普及率。各成员单位及法律明白人采用以会代训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2场次,受教育群众1200多人次,有效推动我乡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一)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发挥模范带头作用。5月21日我乡邀请铜仁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副局长杨彪到乡政府为全乡乡村干部举行《预防职务犯罪守住生态底线警示教育会》专题讲座;6月16日,司法所长为全乡干部及法律明白人骨干进行法律知识及培训。提高了干部职工及公务员运用法制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了我乡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和《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及县司法局、教育局、团县委、关工委、依法治且县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的实施意见》,分别到_
_中、小学上法制课2次,受教育师生1300多人次,增强师生的法律素质和守法意识;其次,加强禁毒、反宣传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其危害,提升其辨别是非能力;其三,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扩大法制宣传影响。(三)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选择农民工最喜爱、最容易接受的方式,使农民工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在寓教于乐中提高法治观念。深入农民居住地对农民进行面对面宣传;抓住春节期间和农忙季节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及时组织即将外出打工的农民进行培训;免费向农民工发放法律书籍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普法教育。
乡党委、政府及时组织了村干部培训,帮助村干部提高工作能力,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帮助建立并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村财务公开制度、村规民约等制度,并指导村支部、村委会依法管理村务,积极抓好村党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不断推进民主法治建设。
一是乡村干部及法律明白人进村开展工作过程中,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与政策,教育群众依法治富、依法维权;二是场天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群众领取资料回家学习,提高自己法律知识水平;三是通过化解民间纠纷以现实案例向群众摆事实,讲法理,教育群众学法用法,依法维权。今年以来,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62起,有力维护了全乡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一是加强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知法、守法水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二是加强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三是积极开展学生带法回家活动,促进学生家长知法、懂法,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四是加强管制刀具清缴力度,从严从快打击校园违法犯罪,维护校园安全;五是排查校园及周边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确保师生身心安全。
(二)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两抢一盗、非煤矿山、三强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全乡社会和谐稳定。
(三)积极开展工作,进一步畅通渠道,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积极稳妥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源头,切实有效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在过程中不会访、无序访和走弯路的问题,加快建立高效、规范、畅通有序的新秩序,帮助群众依法维权。
(一)缺少普法资料,特别是在搞集中宣传时,散发的资料单一,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需求。
(二)普法师资力量不足,缺泛法律骨干力量。
六五普法宣传标语范文3
一、抓好三个环节,启动“六五”普法
突出普法工作重点,抓住关键开展工作,启动实施“六五”普法工作。
(一)动员部署,迅速启动。2010年11月26日,我县专题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会议全面回顾总结了“五五”普法工作取得的成绩,安排部署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二)调查研究,制定规划。根据中央、省、州“六五”普法规划的精神和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收集干部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建议意见26条,召开专题会议3次,切实增强“六五”普法规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两办及时印发了《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同时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各乡(镇)、各部门也结合实际,制定了“六五”普法规划,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广泛宣传,受益面广。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电视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累计发放宣传资料9万余份,覆盖全县机关干部、农牧民群众,提高了社会各界对“六五”普法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六五”普法深入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突出五类人群,加强法制宣传
我县明确领导干部、公职人员、青少年、群众、宗教界人士五类重点普法对象,分类开展普法学习,普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法制教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保证20分钟的会前学法时间,重点学习《宪法》、《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并将领导干部学法作为个人年度考核指标之一,确保了学法活动落到实处。五年来,全县各级各单位开展会前学法600余次,副科级以上干部4180余人次接受了会前法制教育,2012年,同心律师服务团到我县开展法制授课,切实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以公务员为重点,法制教育全面加强。一是学法有计划。每年年初县法建办制定普法学习计划,明确当年每月学法重点,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相应提出每月学法计划,并切实开展。二是学法有制度。各单位坚持每周集中学法制度,确保全年每名干部职工学法达到40学时以上。三是学法多形式。采取专家讲课、骨干辅导、知识竞赛、法律考试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学法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县公务员法律素养。
(三)以青少年为重点,法制教育深入实施。一是坚持法制副校长制度。县法建办、县司法局、县教育局、县团委联合下文,将政法系统干警中的法制宣传骨干调整充实为全县26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明确了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法律进校园工作。二是坚持每月一堂法制课。各中小学校将法制课纳入课时安排,坚持每月一堂法制课,做到学法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充分发挥了课堂学法的主渠道作用。三是扎实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五年来,县司法局向全县小学三年级以上学生发放《县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4500余册,全县各中小学开展《警惕不良行为健康快乐成长》、“爱国、守法、感恩、团结”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0余次。切实增强了青少年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同时各中小学校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办法制广播、法制电视、法制板报、法制团会、法制主题班会等,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四)以村(居)民为重点,法制教育广泛开展。一是加强重点村学法。结合法治建设工作,在全县政法系统开展所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重点村学法”活动。政法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派出所负责人、司法助理员共计56人,联系全县19个乡(镇)、31个重点村学法,扎实推进重点村、重点人群的学法进度,不断巩固全面学法成效。二是加强村组干部的法制培训。五年来,累计举办村组干部法制培训300余场次,培训800余人次,有力提高了农村法制宣传队伍的法律素质。三是坚持法制读报员制度。以群众工作全覆盖为载体,全县读报员共宣读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90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4万余人。四是积极开展村民集中法制培训。组织公、检、法、司部门的法律骨干,针对我县有轻微违法违纪的10个乡(镇),开展村民集中法制培训13次,每次培训时间达3天以上,培训农牧民群众2000余人。五是全面开展送法下乡。采取草场说法、院坝说法、调解以案讲法、个别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送法下乡活动860余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2.5万余份,宣传面达6万余人,特别是在结对认亲活动中,全县干部职工与农牧民“同吃、同住、同学法”,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提高了农牧民群众的法制意识。
(五)以宗教人员为重点,法制教育得到强化。为深入推进“法治和谐寺庙”创建活动,我县加强了寺庙僧尼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同心同向”活动开展以来,民族宗教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寺庙法治宣传教育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法》、《宗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广大僧尼的法律意识,州司法局到我县开展法制讲座,受到了寺庙僧尼的热烈欢迎。全县各寺庙按照法建办、宣传部、统战宗教部门的要求积极坚持开展寺内每月读报制度,更广泛地在僧侣中进行法律普及程度。同时,统战宗教部门组织宗教界教职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活动,以点带面的在广大僧侣中普及法律知识。干部职工通过结对认亲活动,向结对户家中的僧尼重点宣传法律知识达1500余次,取得了明显的宣传效果。2015年4月,省司法厅到我县督查“法律七进”活动,对我县“法律进寺庙”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三、加强七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
运用法制宣传教育成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依法治理工作又有新突破。
(一)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一届政府组建以来,由县委、县政府主导,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等部门具体落实,制定出台了《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平台建设,运行标准化政务服务中心,行政监管更加有力,行政行为更加规范。县政府还聘请了泰和泰律所和英特信律所作为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规范化运作。
(二)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一是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切实保障村(社区)的依法选举工作开展,制定和完善村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为依法治村、民主管村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按照“法治程度高、民主管理好、矛盾纠纷少、违法犯罪低”的标准,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创建工作得到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大调解”体系建设。全面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合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实施人民调解工作,每年财政预算补助11.5万元,有力提高调解工作积极性。四是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我局制定实施了《公证惠民制度》,近年来提供免费公证58件,减免公证费共计29000余元,法律服务“绿色通道”畅通,做到了真正的便民;我局在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大力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三农”力度,县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0件,发挥了“调解一起纠纷,等于一堂法制课”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三)深化行业依法治理。一是广泛开展行业治理整顿工作。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强化行业监管,近年来,共查处假冒伪劣商业欺诈行为20余起,特别是机动车辆无牌无证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二是广泛开展法律维权活动。县政法委、司法局、工会、工商、妇联等部门充分利用大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依法维护了农民工、妇女儿童、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强行业依法管理。健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行业依法生产、依法经营理念,推动了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四)推进“依法治校”。各中小学校按照“管理制度健全、办学依法规范、管理工作民主、教师权益保障、学生权益保护、教育成效明显”的要求,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法制副校长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和指导作用,近年来,举办法制讲座510余场次,切实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中小学校法治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在校学生违纪违法。
(五)创建“法治和谐寺庙”。坚持依法管理、民主管理,深入开展“法治和谐寺庙”创建活动,进一步建立健全寺庙管理监督制度,确保佛事活动的依法进行,积极探索藏传佛教社会化管理新机制,益西寺、土木寺等4座寺庙还率先建立服务管理网格,依法管理制度创新稳妥推进。
(六)开展专题项目建设法制宣传。近年来,我县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县水电大开发、公路建设等重大经济发展项目开展,县司法局、法建办制定专题法律宣传方案,采取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300余场次、接受咨询800余人次、发放资料相关法律宣传资料2万余份,有针对性的宣传土地管理、城乡规划、资源管理、治安管理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依法解决诉求、合法维权,促进了我县社会经济建设顺利进行进程。
(七)建立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制度。我县近年来,对众多企业进行认真走访,及时了解企业及员工的法律需求,并针对他们的法律需求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解决。同时,企业主管部门和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执法部门联合县司法局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在送法进企业过程中向员工发放法律读本、展示普法宣传展板,图文并茂地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请专业律师现场解答各种法律问题。各企业在企业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了法律培训和企业职工法律教育制度,制定计划并认真并认真实施。
四、依托六个载体,创新法宣工作
通过结合宣传载体,创新宣传形式,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效果。
(一)依托群众工作全覆盖,开展主题宣讲。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爱国、守法、感恩、团结”主题,制定下发《十项法制宣传行动实施方案》,编印藏汉双语《县“六五”普法法律知识读本》2.5万本,开展法制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寺庙、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单位、进家庭“八进”活动1924场次,参加人数11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宣传教育面达95%以上,配合州司法局、监狱成功组织“现身说法”巡回宣讲活动,发放资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问,1万余人接受教育,警示教育效果良好。
(二)依托“法律明白人”培养活动,开展深入宣传。针对我县法制宣传的实际,按照“点、线、面”的思路和“一户一个法律明白人”的要求,组建法制宣讲团,用两年时间深入全县所有乡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暨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反分维稳、民族宗教及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对重大工程项目涉及的法律法规、党委政府的惠民政策进行宣传。开展法律宣传160余场次,参训农牧民群众、僧侣和学生共计4万多名,为每户农牧民家庭培养至少一名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培养活动的扎实开展,必将明显提高全县农牧民群众的法律素质,推动我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三)依托特别节日,开展专项普法。通过世界环境日、国际禁毒日、“3.15”、“12.4”等特别节日,利用“法制宣传车”在县城、乡镇巡回宣传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送法下乡150余场次,张贴宣传标语80条,发放资料2.4万余份,手机短信6000余条,2.5万余人受到宣传教育。
(四)依托县普法网,开展广泛宣传。2015年4月,县司法局开通县普法网,共设置普法动态、依法治理、法规政策、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服务、通告公示、安置帮教、队伍管理、旅游风景等10个栏目,并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强县普法网管理意见的通知》,落实专人,专门负责普法网的更新、维护、管理工作。普法网把法治建设的最新动态及时奉呈社会各界,并为社会各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指南,将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惠民政策为社会各界提供工作参考。
(五)依托依法治县集中整治行动,开展群众普法教育。为切实提高全县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推进法治建设进程,我局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治县集中整治群众普法教育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按照依法治县办的统一安排,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理论体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自依法治县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开展群众普法教育30余场次,发送“六五”普法法律读本及各种法宣资料1万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300余人次,达到了全县四类学法对象全员覆盖,通过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各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增强广大群众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形成广大群众依法维护权益,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依托电视法治专栏,利用媒体普法。我县法治栏目以“普及法律知识,深化普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弘扬宪法精神,推进法治进程”为宗旨,关注社情民生为主线,运用以案释法的形式,讲述案件故事、评析道义法理为载体,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法规知识。同时,我县将法治节目在格萨尔广场led大屏幕上滚动播放,以增加法治节目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五、落实六大举措,确保普法开展
按照普法工作规划,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领导体制,成立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成员单位职责制度。各级各部门也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一次会议还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六五”普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确保了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
(二)加强责任落实。将“六五”普法工作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所占分值为1分,由县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实行考核,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确保了单位重视、责任落实;按照中央、省、州的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每年制定年度工作意见,明确全年工作任务和重点,并召开工作会安排落实,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三)加强队伍建设。通过成立普法讲师团(社情舆情宣讲团)、为26所中小学校配齐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宣传骨干培训等途径,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提升宣传队伍素质,为“六五”普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加强经费保障。县政府将“六五”普法工作经费列入了年度财政预算,2011年为1万元,2012年按全县人口每人0.2元预算为10.6万元,实际划拨12万元,2013年起做到了逐年增加。同时部门乡镇也保障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需要。
(五)加强协调配合。每年召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两次,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各级各部门按照“六五”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和“谁执法、谁治理”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加强督促检查。县人大每年开展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六五”普法工作调研,县政协委员深入到乡镇、村、组、农户居民家中,了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每年6月和12月,由县法建办牵头,组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半年、年度检查,确保“六五”工作的不断开展。2013我县通过了州上的“六五”普法中期检查。
六、加强日常工作,确保普法实效。
(一)加强普法材料报送。为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态、亮点和特色,我县法建办要求全县各单位、各区乡(镇)及时报送“六五”普法工作动态、重要活动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经验、工作成效及开展对法律法规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学习、宣传和普及活动情况,举办法制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情况。全县各单位、各区乡(镇)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指派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信息联络员将本单位、本区乡(镇)普法依法治理信息及时上报,每月至少向县法建办报送1至2条信息。同时,我县按时完成州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
(二)加强普法档案管理。普法档案是各级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原始记载,是历史地、全面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普法工作的重要依据。“六五”普法工作是以五年为期限的阶段性工作,普法工作点多、面广、线长,我县充分认识档案规范的重要性,将“六五”普法各类材料分类装卷,并做到一年一整理。整理规范的档案内容为2011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的资料,对以后产生的资料随时归档,至2015年“六五”普法结束为一个档案周期。
七、“六五”普法下步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六五”普法收关之年。下一步县上将研究制定“六五”普法验收方案和验收标准,组建验收小组,筹备并开展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在严格自查的基础上迎接省州督查工作组的检查验收。
重点督查六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普法”工作的人、财、物保障情况。二是围绕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结合“爱国、守法、感恩、团结”活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在“结对认亲”、“同心同向”和“共建共创”活动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情况;贯彻落实全县“六五”普法规划情况。三是各乡(镇)、各单位组织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的情况;各乡(镇)、各单位自身学法用法以及组织管理或服务对象开展专门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四是“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五是在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有创新思维,采取各自特色亮点做法,创新普法和依法治理方式,抓好专项普法和常态普法,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各项工作要有文字体现,做到档案规范、材料齐全、数据详实。六是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各单位、各乡(镇)要落实专人主抓此项工作;县级机关、各部门、州属单位要确保工作开展有计划、小结、总结,每年普法工作信息不少于24期;各片区工委、各乡(镇)要确保工作开展有计划、小结、总结,每年普法工作信息不少于36期,其中面向群众、僧尼、学生等服务对象的普法信息每年不少于24期,其他具体检查内容参见《县“六五”普法督导检查指导标准》。此六五普法督导检查指导标准,为我局依据“六五”普法实施方案草拟,如有增加内容或更详尽的指导标准,我局将及时行文通知。
督查方式:采取自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听取工作汇报,检查各种类型普法责任单位的文件资料、会议记录和宣传材料等档案。
六五普法宣传标语范文4
一、精心部署,科学谋划,全面落实“验收与创建”两项法治工作
一是精心部署,全力开展普法总结验收工作。为全面检验我区五年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充分展示依法治区成果,我区着手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全面动员开展普法自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区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并于3月23日召开动员部署大会,要求各部门、单位全面进入迎检状态,认真做好自查迎检工作。5月日至日,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3个检查组,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分管领导带队,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全区26个单位(分别为5个镇(街)、大嶝山头社区、双沪社区、鸿山村、新圩东寮社区、后亭村、一中、新店中心小学、诗坂中学、安监局、人劳局、民政局、地税局、检察院、银鹭集团有限公司、舫昌集团有限公司、兴盛食品有限公司)的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另一方面,全力以赴迎接上级普法检查验收。落实“三个一”,即策划拍摄了一部以展现我区普法成果的电视专题片,设计制作了一本普法画册,精心整理了一套规范的档案资料,全面展示我区五年来法制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成果。5月日至日,市普法检查组对区及新店镇茂林社区、新店中心小学、区人劳局、新圩镇、银鹭集团有限公司的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我区普法总体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政府实施普法规划工作情况报告。
二是创优争先,全面启动“法治”创建活动。今年全国普法办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开展“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工作。我区紧抓时机、奋勇争先,积极申报创优争先工作,推动新区法治化进程。一方面,争取党委政府对创建活动的重视与支持。月26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法治”创建工作的具体方案、量化标准及活动经费预算。区委区政府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法治”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增设“法治”创建专项经费16万元。区依法治区办制定了创建活动考评体系,并召开了动员部署大会。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职能作用。4月27日,区14名人大代表在区人大副主任颜文箭的带领下,通过听取汇报、逐项评议的方式,对“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有力推动了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目前我区已顺利通过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考评验收。
二、联系实际,创新形式,特色“法律六进”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
(一)法律进农村(社区),体现乡土特色。依法治区办因地制宜地贯彻落实法律进农村工作。“民主法治村(居)”创建蓬勃开展,区依法治区办、区民政局与区司法局联合表彰了大嶝东埕社区、田乾社区等96个村(居)为区级“民主法治村(居)”,全区“民主法治村(居)”创建率达86.48%;全区每年均投入大量资金建设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并为村居订购实用普法书籍,内容紧贴农村生产生活实际,9月,依法治区办又投入十余万元在大嶝双沪社区、新店镇、马巷五美社区、内厝后田村、新圩乌山村新设了5个规格为8米×2.7米的法制宣传栏;法制流动广播宣传采用南语、普通话双语宣传;充分考虑农民认识水平,设计编印了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图说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陋习面面观》《漫画解读〈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三本宣传读本,向广大群众免费发放赠阅;将印有普法宣传标语的扇子、购物袋等实用物品发放到各村(居)。坚持因人而异、因材施教的普法原则,不断提高各普法对象的教育实效。针对辖区因农产品买卖书面合同缺失导致大宗农产品买卖纠纷频发的现状,区司法局及时组织专业人员起草了农产品买卖合同范本及倡议书,发放到辖区农户手中,并组织四名法律援助律师前往新店镇、马巷镇部分社区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力求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的发生;采取提供法律咨询、刊出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在辖区各村居积极开展《侵权责任法》、《经济特区法律援助条例》、《人民调解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二)法律进学校,注重寓教于乐。区依法治区办坚持主课堂法制渗透教育与“学生带法回家”相结合,通过举办专题法制讲座、青少年法制征文征画、剧本创作表演大赛等多种趣味形式,全面开展青少年警示教育,有效地提高了青少年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区司法局与区教文体局联合举办了全区青少年法制短片观后感征文比赛表彰大会,对获奖的69名学生及6所学校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将获奖征文编印成书《学子竞抒法治情》;区检察院联合团区委、教文体局,在全区各学校举办“光彩年华、法制相伴”剧本创作、表演大赛,共收到参赛剧本20余份,评出最佳语言类奖等7份获奖剧本,并举行隆重的表彰大会,现已着手组织开展表演活动,通过青少年切身参与表演感悟学法用法的重要性。
(三)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力求深入人心。9月份,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及区司法局组织全区188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全省副处级以上普法通用法律知识统一测试,参考率100%,通过率100%;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新《保密法》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强保密工作的执行力建设,强化领导责任,制度建设,监督建设,队伍建设等,努力推动保密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法律进企业,助力经营发展。建立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审查制度,同时主动上门服务。主要面向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层和企业劳工人事人员,向企业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指导企业制定科学、合法、合理和操作性强的劳动规章制度,得到了区内企业的支持和欢迎。年以来,采用在资料审查前免费培训指导的方法,共上门为105家企业授课,免费培训1100人,宣传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指导企业自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随着我区企业用工人数的增加,合同鉴证数量也不断增加。今年以来,人劳局依法审查劳动合同45636份,对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鉴定,保证了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助力企业经营发展。
三、主题宣传,阵地建设,推动法制宣传纵深发展
在专项主题宣传活动方面,全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地开展了综治宣传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全国土地日、“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项主题宣传活动达十余场次,活动形式多样,宣传内容广泛,在全区营造了深厚的法制宣传氛围。12月4日,区依法治区办联合区委宣传部、新店镇人民政府新店邮电局门口成功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据统计,在12月4日当天集中宣传活动中,全区及各镇(街)共张贴横幅标语40条,展出展板20版,悬挂挂图百余张,挂出有奖竞答题600条次,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在普法阵地建设方面,斥资近百万元兴建一座传统与现代有机结合、法治元素与文化元素融为一体的法治文化广场,规模为全省最大。7月8日,举行了盛大的广场揭幕仪式,省司法厅厅长陈义兴应邀出席并作重要讲话。
四、多管齐下,普治并举,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规范行政行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今年我区依法行政继续坚持“制度引领、基础夯实、行政规范、监督完善”四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原则,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2月26日,我区首批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正式受聘上岗,具体负责其所在部门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审批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核及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报备等11项政府法制工作。目前,全区形成了推进依法行政“一盘棋”、部门协作“一股劲”的良好工作局面。
截至12月10日,在今年我区召开的34次政府常务会中,专题研究依法行政议题5次,分别听取研究了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管理、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研究部署全国全省依法行政会议贯彻意见、研究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以及筹备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等。
为落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所确定的合法性审核制度,我区克服部门法制机构普遍缺乏的不足,创造性地在全市率先建立区级行政机关法制联络员制度,配套出台了《区法制联络工作暂行办法》,印发了《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指导方案》,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实施范围、制度建设、工作步骤、责任要求等六大方面引导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据统计区直各部门共立案查处行政违法行为案件158件,其中发改局(物价局)6件、经贸局39件、人劳局1件、农林水利局9件、卫生局10件、执法局67件、安监局2件、计生局24件,适用基准109件。
截至12月10日,区政府共向市人民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报送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0件,报备率达到100%。接受各级行政机关报送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8件。全年共受理各类事项复查申请11件,已办结9件次,息访息诉率达到88.89%。全面推行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提高审批实效,形成网上申报、受理、流转、审批的行政服务新机制。抓好市民网上诉求和电话诉求的快速处置,帮助广大群众排忧解难。截至12月10日,受理处理诉求1102起,有效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征地拆迁、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16条,有效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公安机关坚持“严打”方针,扎实开展“大打击、大整治、大巡防、大检查”活动,有效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今年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280起,破案数同比上升35.88%。特别是在打黑除恶工作方面,今年摸排并打掉5个恶势力团伙,及时侦破市“打黑办”督办的6起案件,侦破全国打黑办督办的1起案件,打黑除恶工作成效位居全市前列。检察机关充分履行审查批捕、职能和法律监督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增强了办案实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提请批准逮捕案件312件400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9.9%、6.1%;受理各类移送审查案件347件503人,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了11.9%和14.8%。审判机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了审判执行力度,积极稳妥地审理各类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今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558件,结案3448件,结案率96.91%。
(三)树立服务思想,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1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机构牢固树立大服务思想、不断地加强业务素养、提高法律服务的水平。区法律援助中心全年接待法律咨询2127人次,其中来人1231人次,来电896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其中民事110件,刑事30件,司法鉴定10件,法律文书18份,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84.39万元。
六五普法宣传标语范文5
法律服务工作涉及业务科室多,职能分散,人民调解、如律师、公证、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等,我局注重把各业务处室及司法所职责落实到位,相互间协调一致、团结协作,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带入新的发展领域,取得了显著的工作实效。
(一)加强人民调解,为社区营造和谐氛围。人民调解工作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政职能作用,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了一系列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深入组织开展“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推进矛盾纠纷“网格化”管理和信息预警工作,人民调解组织覆盖所有社区、村居。二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人民调解浓厚氛围。2011年,《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后,我们以学习、宣传和贯彻《人民调解法》为契机,着力提高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了解。举办了《人民调解法》宣传月、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年暨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启动仪式;表彰了全区“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十佳人民调解能手”和2009-2011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利用每月一次的“18”法律广场、“民调月”等活动,深入社区(村)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三是坚持“三个第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细划矛盾纠纷责任单元,在村民小组、社区楼幢、企业车间等领域建立纠纷责任区和信息员队伍。建立社区、村(居)每周排查、街镇每半月排查、区每月排查工作机制,使纠纷在源头上“第一时间被发现、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介入调处”。
2012年,____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区调处中心获全省首批“规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全市综合考核中取得了第二名的可喜成绩,其中,纠纷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均获单项第一名,并且代表全市接受了省调处成功率考评;罗加林等3名同志分别被司法部和省、市授予“调解能手”荣誉称号。11月份,“全市司法行政基层建设暨区县大调解中心实体化建设现场会”在我区召开,徐锦辉副市长等领导同志充分肯定了我区在人民调解工作和推进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等领导同志相继来____视察调研;市司法局先后在我区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会议”、“全市创建省优秀司法所工作现场推进会”。
(二)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为落脚点,以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形式,大力实施普法品牌建设工程,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群众安居乐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保障力度。建立了13支共171人的普法讲师团和普法联络员队伍,各街镇成立了普法小分队、法制文艺宣讲队和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依托区文化馆、街镇文化站,全区组建了业余演出队伍、小分队20余支200多人。利用各种时机,深入社区、村(居)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法治文艺演出,宣传和倡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二是精心打造法治文化建设品牌。2011年,创办了《____法治农民画画刊》,并向全区所有街镇社区(村)发送,5月份,全市法治文化建设推进会在我区召开,并成立了“____法治农民画画刊编辑部”。在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市司法局的大力支持下,以“____法治农民画”为载体先后共创作、编印____市法制宣传挂图27000余份,并发放到全市所有社区、村居。区法宣办和区综治办还创办了以“防盗、防抢、防骗、防火”等治安防范法律常识为主要内容的____年“法治农民画年历”30万份,分发给全区每家每户,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
并以____法治农民画为主要载体,加强以法治农民画灯箱大道、法治农民画广场、法治文化小区、法治文化社区、娃娃农民画院为内容的冶山法治文化镇建设。三是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将传播法治精神与基层群众文化生活紧密融合,结合开展“法律六进”、“法律人在行动”、“18”法律广场、“12.4”法制宣传月等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宣传志愿者、普法宣传员走进社区、村居,深入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11年以来,我区“18”法律广场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2000余人次,免费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0000人以上,在全区公民中不断掀起学法用法的热潮。四是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大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力度。强化社区、村(居)法治文化平台建设,以社区、村(居)委会办公楼为中心,建立村(居)民法制学校、法制宣传栏、法律图书角、法律咨询室、法制文艺活动室、调解室等。各街(镇)、村(居)以交通主干道为轴心,设立了法制广告灯箱或法制宣传标语,既美化了农村道路环境,又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三)加强工作站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工作围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优年”主题,加强窗口规范化建设,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目标,使贫困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的公正。2012年,区法援中心获全省“十佳法律援助先进集体”称号,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称号、中心承办的“周某工伤赔偿案”入选“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案例”、“许某等187人劳动报酬案”等9件案件被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列为资助案件。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加强对基层法律援助站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从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出发,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在《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基础上,将六类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免于经济审查的十二种情形,做到对社会和受援人公开透明。二是切实提升“窗口”形象。加强对区法援中心和街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硬件建设,营造优质的接待环境。三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利用街(镇)、村(居)平台,加强对法律援助范围、条件和程序等内容的宣传。结合特定的时期,组织咨询活动,向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为群众解答疑难法律问题。
(四)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贯彻落实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法律服务“四万”工程和“双进双联”活动的一系列要求和指示精神,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一是服务民生、服务企业。开展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双进双联活动”,深化“法律服务进园区联千企、进社区联千村”工程。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等职能,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民事、刑事、劳动争议等案件工作,严格依法办理各类法律服务投诉案件,不断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二是服务政府依法行政。落实政府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建设,并积极向街(镇)发展。围绕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共事务管理、处置突发事件等,强化法律服务行业保障科学发展的职能,从源头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三是不断强化公证职能。公证工作以群众满意为第一标准,窗口形象显著提高。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取得了良好业绩。2012年,办理农村土地复垦招标7宗,安置房建筑招标4宗;参与街镇万顷良田改造安置房、工业园区建设拆迁安置房、公租房分配2676套。公证员时常放弃节假日,深入社区、居民家中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通过公证,有效预防和钝化了大量社会矛盾,公证维稳职能得到显现。此外,公证处服务社会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减免费用。2012年,全市公证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我区公证处规范化建设现场,提高了我区公证工作的知名度。
(五)夯实基础,规范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强以硬件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队伍建设为根本、业务建设为目标的司法所建设工作。为司法所配备了电脑、摄像机、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2012年,为全系统所有人员配发了服装。大力开展省优秀司法所和“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司法所履职能力和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水平。2012年,在市司法局评定的全市5家“五星级司法所”中,金牛湖、冶山司法所名列其中,雄州等6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四星级司法所”。冶山司法所被评为区十佳政法单位。
____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区实施“____”规划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也是青奥赛事筹办的决战之年。从当前形势看,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但是司法行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也面临着新的挑战。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因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社区、村(居)的民主法治化进程还需要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与广大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司法所工作任务相对繁重。近年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基层政法体系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人员少,工作负担过重是司法所面临的重要课题。他们既要履行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能,又要服务地方政府,参与各项政府行为,工作任务非常重,司法助理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影响了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定性不够明确。随着改革开放和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同律师制度一样,一方面成为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的独立的按照事业法人体制运行,另一方面,基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所特有的任务、体制和发展水平,它与实行市场机制的各类中介组织乃至同律师机构都具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定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基层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中发挥其重要作用。
三是社区工作者工作头绪多、任务繁重。随着社区建设的不断深入,传统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弊病与矛盾日益显露,又加以各个部门均打着“某某进社区”的旗帜,将所有冠之“社区”二字的工作推向基层,推向社区,更使社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量过多,负担过重,从很大程度上讲,社区居委会还充当着“政府的触角”的作用,形成了“上面千
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情况。社区工作者要完成来自于方方面面的工作,他们把大部分时间和精力用于上级布置的行政任务,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投入自身的自治及社区的法律服务工作。四是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专业人才不足。加强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依法治区的基础,是现代化城市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改革与建设的先决条件。但目前,专业人才缺乏,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少部分地区的进社区工作难以深入推进;目前,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基层基本上是由司法所承担,由于司法所人员编制的局限,这在根本上造成了供需双方比例的严重失调,而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为了自身的生存和业务发展,也不可能把工作重心长期放在社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制约着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而且对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和管理体制也造成一定冲击和负面影响。
近年来的实践证明,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公益性社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辅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其今后的发展道路上我们还要进一步的规范运作体制、加强制度建设。而且根据这项活动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改革发展的要求,笔者认为,在今后一个时期应当坚持基层法律服务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根据城乡不同特点对郊区和城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加以分类指导,调整基层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科学界定基层法律服务服务在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基层法治工作中的地位。从大局出发,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更加科学、完整、规范、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
(一)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的效能。持续推进“双进双联”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不断创新机制载体,更好更快地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完善社区法律服务的对接机制,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网络在线服务和延伸服务,拓展法律服务内涵。加强资源整合,打破地域界限,开放式吸纳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机构进驻,进一步提升社区法律服务品质。
(二)按照司法所发展规划,夯实工作基础。把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提升到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要全面理顺管理体制,把双管制全面引向垂直管理,使其与现行的法治建设相适应,与现有的工作职能相配套。通过司法所自身的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增强自身的业务承载能力,尽可能地消化社区涉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