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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范文1
说过,中国社会就是一个“关系”社会。按照格拉诺维特的解释,“关系”是指“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由于交流和接触而实际存在的一种纽带”。这里所说的“关系”不仅是对现有关系的判断与决策,而且要设法寻找、建构新的关系。
一、社会网理论回顾
“网络”(network)一词由德国社会学大师齐美尔于1922年最先提出,随后演化成社会学的一个主导性分支。社会网分析是在社会计量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分析方法,在经济社会学领域,人们强调社会网方法对理解社会经济行为的重要性。在对正式组织和职业流动的研究中,罗纳德・博特(R. Burt)使用了“结构洞”的概念;林南(Lin)在研究劳动力市场时使用了“社会资源”的概念;艾得斯柯(Endresik)用“网络资本”概念解释了与东欧剧变有关的宏观经济变化,即从国家社会主义转化成另一种更多依赖市场机制的经济制度。
马克・格拉诺维特(M. Granovetter)研究了人际关系网在找工作时的应用,并对人际关系类型进行了明确分类,即“家庭―社会型关系”(family―social contact)和“工作型关系”(a person known from a work situation)。林南(Lin)和罗纳德・博特也都从各自的角度触及了网络生产问题。索罗森(Olav Sorrenson)和斯图亚特(Toby E.Stuart)以美国风险投资公司为例,论述了公司之间关系网络的建构对投资空间分布的影响。
由上分析可见,大多理论都简单触及到网络生产问题,为深入探讨网络的生成机制,本文引入“传销网络”对网络进行动态分析。本文选用真实案例,但所涉名称均属虚构。
二、“丽漫”传销网个案透视
“传销网络”是“地下经济”,无法在合法的空间中运作,这决定了“传销网络”必定要依靠关系网络来运行,它从酝酿生成到发育成形,都是和社会关系网络息息相关的,没有社会网就不会有它的存在与发展。以传销网为着手点,可以较深入地发现网络的生成过程,找到其特征与作用。
1.传销网概况
“丽漫”传销网是一个以传销日用品获利的传销组织,它有严格的组织体制,从2002年开始一直在武汉地区活动,现有三名主管,三名地区总,下设有若干经理及主任,人员近200名。
2.“建网”:网络生产
在“丽漫”传销网络中,存在两种类型的建网活动。一种是原有的社会关系转化为工具使用,第二种是“拉关系”,即网络的扩展活动。
(1)原有社会关系转化为工具使用
其一,血缘与地缘关系的利用。传统中国社会的社会关系以血缘、地缘两种主要纽带联系而成。血缘关系在这种以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网络建构得到普遍使用,其最大原因在于安全性高,也可利用此种关系扩大个人在整个网络中的地位。
“丽漫”传销网络中的周红与周亮两兄妹是传销网络中利用血缘关系的一个典型。周红通过朋友介绍进入传销网络,通过发展会员最终成为“部长”,周亮便是其发展的会员,二人又利用家族关系不断扩充自己的势力,先后发展其大伯、小叔、小姑等人进入组织;而后又利用姻亲关系发展了周亮的两个妹夫成为会员,随着会员的增加兄妹二人利用血缘关系发展的会员已达11人。周红职位是部长,有较大权力,在家族中也有较大威信。在传销网络中,利用血缘关系建构网络的例子非常普遍,主任或部长的背后几乎都有家族成员的进入。
其二,同乡、同学关系的利用。在乡土社会中,同乡、同学关系是典型的建立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的社会关系。非法性质的传销网络是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如果仅局限在血缘和姻亲关系的狭小范围内,是无法满足经济利益需求的。将同学、同乡吸入到自己势力下,不仅保证其“签单”和收取“单钱”,也可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保证其安全。
杨华是利用同乡、同学关系的一个典型例子。他是武汉某高校的大学生,由于家境困难,靠打工获取生活费,意外进入传销组织,深信可赚大钱,交纳2000元“单钱”后成为正式会员。先由“信誉顾客”升为“理长”,后又升为“主任”,他凭借掌握的培训技巧和知识优势不断介绍同学加入组织。由于传销的非法性,杨华主要依靠外校的同学或同乡发展外校的学生加入。像杨华这样利用同乡、同学关系建立关系网的现象也较为普遍。
(2)“拉关系”:“无中生有”的关系建构
传销是“黑市经济”,必须解决诸如“有效”逃避公安部门追查的难题,而这些问题仅通过“既存关系的工具化”是无法解决的,因此需要第二种网络建构的方法,即“拉关系”。通常,拉关系的是网络中的上层成员。组织中的上层成员担任的角色,表现为与相关人士联络,获取一定信息,保证组织在关键时刻全身而退。
“丽漫”传销网的总负责人张文在一次培训中了解到会员陈某在公安部门有一个熟人刘某,张文便说服陈引见一下这位熟人,在陈某的牵线下,张文与刘某经会面谈话后,双方达成协议,在传销网运作中,刘负责提供信息,张每月付给刘一定的佣金。张文与刘从最初的经人介绍认识,发展到后来为稳定的“伙伴”关系,促成了网络结构的完备化与运作的有序化。在这一例子中,张的关系网的扩展过程表现出明显的“无中生有”。
这种关系是在已存在的关系的基础上建立的虚拟连带关系,把这种虚拟关系作实,建立一种互惠的利益关系,实现了网络从无到有的建构。
三、结论与讨论
1.信任问题
信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为维度,也是人们在社会关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曾指出,人们的经济交换行为得以发生的基础是双方的相互信任。信任来源于社会网络,信任嵌入社会网络之中,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嵌入社会网络之中。在“传销网络”中,信任的嵌入性表现尤为明显。周红在利用血缘关系发展其亲人加入传销时,亲人虽对组织的具体运作不够清楚,但基于对她的信任才会加入。可以说,这一加入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上的选择。
2.网与物
社会网的四个基本要素是结构性要素、资源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动力性要素。社会网的动力性要素(dynamic component)关注的是网络形成的时机,制约因素以及不断进化的网络结构。在传销网的建构中,动力性因素便是以签单为依托“物”的利益分享机制。签单在传销中被认为是业绩的象征,一份签单代表一份提成。签单的多寡直接与物质利益挂钩。由此,在获取物质利益的驱动下,会员们会极力发展会员,说服更多的成员加入,网络便得以不断地建构与扩展。可见,传销网的建构中,“物”化的利益便是其动力因素。
(图一)链式建构
(图二)网式建构
3.网络连接多元性
社会网成员之间的关系种类越多,则这个网络连接的多元性就越高。研究表明:网络连接多元性越高,网络建构速度越快,网络规模越大;网络连接的多元性越低,网络扩展速度越慢。
参考文献:
[1]方壮志:社会网研究的基本概念与方法[J].华中理工大学学报,1995(3)
[2]万安培:中国地下经济现状的理论思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4(1)
[3]张其仔:社会网与基层经济生活[J].社会学研究,1999(3)
[4]萧鸿:试析当代社会网研究的若干进程[J].社会学研究,1999(3)
[5]Bian,Yanjie:Bringing StrongTies Back in Indirect Connection,Bridge and job Search in China,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63,1997a
网络传销范文2
针对网络传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不久前曾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警示,提醒公众:高度警惕网上骗局,避免误入传销陷阱。
点点鼠标就能数钞票?
根据韩女士提供的信息,记者与这名网友在网上取得联系。稍微寒暄后,该网友给记者发过来《依托于网络平台的资本运作投资计划》、《连锁销售的意义》、《财富俱乐部互助公开信》等一堆材料,让记者先学习,并建议先看《财富俱乐部互助公开信》。
这封所谓公开信的核心内容是告知详细“网络资本运作”操作办法:需要先注册成为“财富俱乐部会员”,再支付580元人民币的“网站使用管理费”,以获得一个全球唯一的“会员编号”。凭“会员编号”和密码登录会所网站,建立个人的“营运平台”。
“通过互联网发展人际网络,把后面加入人的钱重新分配给前面加入的10个会员账号上。”该网友介绍说,运作非常简单,“就是上网发帖、顶帖,让别人上网搜索找到你,跟你咨询了解跟着你做”。他还说,这种方式风险小,投入小,收益大。
“网上资本运作”是传销
当前传统传销行为越来越被人们所熟知,生存土壤日渐减少,一些传销组织开始转战互联网,借助“电子商务”的旗号在更广阔的领域大肆扩张,致使大量受害者深陷泥潭。
我市是电子商务大市,有一大批从事网络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因此市工商部门十分重视对网络传销的打击和预防。前不久,市工商局约谈了28家重点电子商务企业负责人,向企业宣传网络传销的形式和预防手段,要求大家加强网络营销手段的管理、会员信息的管理,遇到把握不准的问题提前向工商部门咨询,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拒绝传销信息,加强对网站内容的审查把关。
其实,所谓“网上资本运作”,只是传销转换了一个“马甲”而已,从现实中转换到网络空间里,联系、转账、发展下线等都通过网络进行,实际上“换汤不换药”,本质上依然是传销。
千万别信天上会掉馅饼
针对网络上日益蔓延的传销活动,许多网民都呼吁有关方面予以严厉打击。其实,只要广大网友提高警惕,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就能有效将网络传销拒之门外。
我市一位专门负责打击各种网络违法行为的技术专家与记者交流时指出,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成本低、投入小、欺骗性强、隐蔽性高,“服务器设在境外,还设有几级密码,会员全部网上交流,而且隔一段时间就换IP地址,一有风吹草动就卷款潜逃”。
义乌工商学院淘宝班平时十分注重对学生远离网络传销的教育,因为网络传销最容易误导一部分渴望自主创业的青年学生。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大学生创业选择的网络平台比例为:淘宝占80%,易趣网、百度有啊、拍拍网等平台大概占9%,自建网站占到11%。如果这部分大学生被网络传销误导,后果将会非常严重。
网络传销范文3
返校途中师姐喊她做“兼职”
“她说那化妆品是美国的,在中国市场销售得很好,喊我去看一下,做不做没关系。”成都某高校大三同学周倩(化名)向《天府直销》反映,上周四,当她从广安老家返回成都时,不断接到一位师姐的短信和电话,要她到成都后立即联系,称有件好事请要与她分享。
当周倩提着行李走出十陵长途汽车站口时,师姐已经和几个女子站在了车站大门口,笑嘻嘻地帮周倩提包裹,上了一辆小轿车,“开车的也是个姐姐。”周倩说,自己跟师姐认识多年,想必师姐一定是有好事给自己。当周倩跟师姐从长途汽车站绕三环路来到成都西边一小区后,师姐和其他几位女子迅速将她带上了一套套三房间内。“里面全是美容、美体的化妆品和护肤品。”周倩仍不明白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当她落座后,师姐立即给她端上一杯热水让她缓解旅途的疲劳。
“她说这是个工作室,负责营销培训,产品主要是美国的化妆品,而且已经取得了直销牌照。”周倩说,自己一听到直销,再看看整个房间内的布局和产品,立刻起了疑心,直销为什么躲在小区搞?周倩想到一个好朋友去做传销至今连毕业证都没拿到便有些担心。“我不喜欢她们那种方式,也不知道她们的行为是否合法。”周倩说,希望了解清楚后再做决定。
工商提醒节后传销会反弹
“传销分子也要过年,节后肯定会有所反弹。”针对节后传销可能再次抬头的情况,成都市工商局直销监管处相关负责人指出,节前,全国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的统一部署,采取积极措施,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去年7月-10月,工商、公安机关开展的打击传销百日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去年成都市工商、公安联手重点查处了16件以“直销”、“连锁经营”、“特许加盟”、“电子商务”、“网络教育”、“基金投资”、“资本运作”等名义从事传销的案件,涉案金额上千万元,取缔传销窝点20余个,教育遣返传销人员300余人,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春节期间,一部分传销组织和窝点短暂歇息,节后将再次出没,工商、公安机关将保持严打高压。
网络传销范文4
华丽谎言引人入套
前几天,网民“轻尘”收到一个仅在网上聊过几次天的网友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在邮件里,这个网友不仅展示了自己的个人网页,还告诉“轻尘”,凭着这个网页,他现在轻轻松松就能月收入过万,并极力怂恿“轻尘”也到某网站上去申请注册一个。真有这样的好事儿?“轻尘”有些心动,赶紧上QQ上询问他具体方法。仔细咨询下来,“轻尘”才知道,要想赚钱,必须通过银行账户汇54元钱给该网站来购买网页空间,然后就拥有了推广网站资格。如果有人在她的直接推荐下,到该网站建网页,她就可以得到一定金额的奖励。推荐的人越多,奖金也就越高。按照网友给的网址,“轻尘”到该网站细细浏览,发现所有网页都大同小异。而拥有数年网龄的“轻尘”心里明白,其实这种网络虚拟空间在其他正规网站可以免费获得。原来“天上掉馅儿饼的好事儿”是变相传销,只不过由从前发展下线卖产品,现在变成“拉人头”卖不值钱的虚拟空间。恍然大悟的“轻尘”断然把那位网友拉入了自己的黑名单。
为了提醒更多的网友不再上当受骗,“轻尘”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贴到了某知名论坛上。没想到,短短几天时间里,帖子引来上万的点击量。很多网友纷纷跟帖表示自己曾收到过类似的邮件,有网友还真汇了钱过去,由于金额不大,也就懒得追究了。一个叫“梦醒时分”的网友回帖说,自己曾脑子发热,相信能分享“中国网络广告市场每年200多亿的人民币”,疯狂地在各大论坛发帖发展下线,结果钱没赚到,时间和精力花了不少,好几个ID还被网站、论坛给封了。
网络安全监察人士曾指出,网上传销打着“网上营销”、“网上创业”、“电子商务”、“高薪招聘人才”的幌子,喊着巨额回报的口号诱人入局。等你交了钱成了会员后,你就进入了他们为你设计好的“美丽”圈套,要么认命丢掉以前交的“会员费”,要么就像他们一样继续发展你的“下线”,继续骗人。而这种“上吃下”的金字塔方式,一旦上当的人不足以供养金字塔上层的人,金字塔就会从底部迅速开始崩溃,受损害的只能是处于金字塔底部的绝大多数参与者。
青年网民受害甚多
不管网络传销打着什么样的幌子,其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很多搞网上传销的人往往利用青少年网民对网络世界、网络经济的不成熟认识,编织一些美丽的网上淘金梦,动辄就拿比尔•盖茨等成功人士做例子,激发年轻网民的发财欲望,蛊惑他们进行网上创业。这些搞网络传销的通常不会承认自己从事的是非法传销活动,还往往巧言令色地标榜其与传销存在重大区别。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或判断能力不强的网民,往往抱着不劳而获的心态或者试试看的想法轻易地掉入网络传销的漩涡。2006年9月中旬,根据群众的举报,某地执法部门在出租房内连续查获两个涉嫌网络传销窝点。虽仅有2~3个人守着电脑,却通过网络联系着数百名成员,全部是青年网民,其中有多名大学生参加。在接受调查时,他们说是搞直销,还振振有词地说:“现在直销市场放开了,我们这样做有什么错?
网络传销宣扬的“快速致富”,对于当前大学生来说造成的影响无疑是极其负面的。北京某高校大三学生小白对记者说,大学生很喜欢上网,几乎每天有2~3个小时泡在网上。他们在网上经常能看到许多“衣着光鲜”广告,而且需要交纳的入门费也不多,这种低成本投入对于涉世未深、面临就业压力、极想展示自己的大学生来说显然极具有诱惑力。他们往往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加入这样的网络,一旦深陷其中,毁掉的就可能是自己终身的前程。据她所知,周围加入网络传销的同学也不在少数,而且这些人大多处于“金字塔”的最底层。
来势汹涌屡禁不止
自去年以来,网上传销大案在各地时有发生,涉案人员和资金越来越多。据央视报道,湖南衡东最近刚端掉一个特大传销组织。该传销组织打着买电话卡的幌子,利用网络进行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另据有关媒体报道,山东烟台查处的一个名为“华纳书吧”的网络传销组织发展下线达6000余人,而湖北天门一起网络传销案光会费就高达400万元人民币。2006年底,国家有关部门公布了一年来所打击的15起传销重大典型案件,而涉及互联网络,或所谓“电子商务”的就占30%多。
与以前的传销活动相比,网络传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速度更快,覆盖面更广,骗人手段也更多。据一位曾参加过网络传销的网友透露,网络传销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彼此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使通讯工具,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上中下线彼此根本就不认识,而且大多数传销网站服务器都设在国外,经常更换网址,不是电脑和网络的专业人士,根本不知道他们的行踪。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国家执法部门已经对互联网传销进行打击,可这与网上猖獗的现状相比还微不足道,执法机构查处网络犯罪的技术手段、技术设备“还需改进”。
此外,披上网络外衣的传销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传统法律规范的新特点,尽管国家相继出台了《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但这些法律对网络传销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并赋予工商部门有效的查处手段。一些不法分子就是瞅准了法律的空子而疯狂作案。本月初,央视新闻记者对“Q金网”暗访后质疑其Q金卡业务模式是网络传销,但工商总局经调查却发现无法对其进行定性。
严厉打击刻不容缓
针对传销和变相传销出现的新特点,有关专家认为,首先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监管人员的素质;其次,要加强协作,建立打击网上传销的“联网”机制和预警防范机制。除各级工商部门与公安、信息产业等部门密切合作以外,还要加强各省、区、市之间工商系统内部的协作。此外,要在各地乡镇、街道及村委会、社区建立预警机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的监控网络。
2006年11月中旬,在《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新闻会上,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网络传销将是下一阶段打击的重点。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副局长高峰在接受采访时也明确表示,针对互联网上以“电子商务”、“网上营销”、“加盟店铺”等名义开展传销的违法犯罪活动日益严重的情况,将联合加强工商、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间的相互协作,并进一步加强跨地区甚至是跨国界的相互合作,加强利用强制侦查手段查获非法传销服务器等,共同堵住网上非法传销的“黑洞”。
网络传销范文5
去年一次亲友聚会时,金先生第一次听说了“百万买家”网络商场。据说只要缴纳会费,开家网店,就可以获得高额的利润回报。
平时听多了网店赚钱的例子,金先生心动了,交了5万多块钱,成了会员。
如今一年过去了,不仅没见到一丁点利息,就连本金都拿不回来。在反复交涉几次后,金德意意识到,自己可能陷入了网络传销的陷阱。
交了数万保证金
点点鼠标就有高额利息
去年1月,亲友聚会时,外甥女韩凤琴说起自己加入了一个“百万买家”网站。
让金德意动心的,是外甥女的一句话:“交了保证金后,每个月只要点点鼠标,就可以等着收钱了,一年能赚4万块。”
金德意想,反正也就放一年,利息不多再拿回来就是。而且接触下来,他觉得这家网站还挺正规的,有点类似淘宝网。还在所谓的公司聚会上,认识了一位来自安吉的余晓(音)老师,据说是“百万买家”网站杭州的总。
余老师说,在“百万买家”开店,要入会,入会费由开店的规模决定。投资级的小店交320美元的保证金,企业级交3200美元。级别不同,返利也不同。
网店建好后,只要定期登录一下,达到一定点击量就行。如果开得好,还能拿到电子消费券,也算是红利的一部分。
也可以自己招商,也就是介绍别人来开店,介绍人有提成。
于是,经韩风琴介绍,金德意在缴纳了53760元人民币后,也成为了会员。交钱时,他还好奇为什么没有合同。
“现在是电子商务时代了,只要在网站上注册了,和签订协议是一样的。”余老师的回答让金德意彻底打消了顾虑。
一年到期想解约
没有利息连本金也拿不出来
因为金先生老两口都不太精通电脑,所以网店的事就全权交给了韩凤琴来操办。一周后,金先生查了一下账户,还是53760元,没有任何利息的进账。
“或许钱没这么快到账的。”金先生安慰自己,又等了几天后,他终于去问韩凤琴了。韩凤琴说,公司现在有问题,再等几天就有了。
一年过去了,账户里的数额一点没动,当初许诺的高额利息从未进过账。网店里的东西,都是假的,根本没有人来买。
今年1月,合同到期了,金先生决定拿回本金。可“总”余老师说,公司资金周转有困难,钱暂时拿不出来。
老金觉得自己上当了,怎么想都觉得这个玩意越来越像传销。
杭州总矢口否认
当初承诺一概推翻
通过老金提供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韩凤琴。
“这是一家大公司,叫深圳百万商户网络有限公司,在深圳那边很有名的,老板是马来西亚的。”韩凤琴说,自己的钱也一样拿不出来,不过她依然对这个网站有信心。
“前几天公司给我们开过会,说是资金链出了点问题,所以暂时拿不出本金。不过已经引进了日本风司,没多久就应该能拿到钱了。”
虽然韩凤琴说得头头是道,但是对于该公司的其它情况,却一概不知,她说她是通过上线余老师介绍入会的。
记者又联系上自称“百万买家”杭州总的余老师。余老师人在安吉,手机号也是当地的号段。
“我们是一家正规的网络商场,不搞投资的,没有什么高额利息。”对于韩凤琴和金德意的说法,余老师全盘否认。
“我们从来不拉人的,这话太难听了。”余老师说,网店开得好,才能去招商,招商成功后,公司会通过电子消费券的形式,给予一定的广告提成奖励。
怎么样的网店才叫开得好?
余老师回答说:“要先学会电脑技术,学会上传图片,在自己的空间里做好链接,才算网店开得好。”
各地涉嫌网络传销名单
“百万买家”赫然名列其中
深圳百万商户网络有限公司到底是一家怎么样的公司?
记者在百万买家网络商场的主页注册后,试图买一些商品,发现只有交纳了保证金的会员才能购物。其他人不能在这家网络商城中进行任何交易。
在“百万买家”的网页上,找不到任何联系电话。
记者通过深圳当地114查询,没有查到任何该公司的联系方式。
登录深圳红盾网(深圳市工商局的主页),输入关键字“百万”,共搜索到15家相关企业,但还是找不到深圳百万商户网络有限公司的相关信息。
网络传销范文6
网络传销
基于社交网络开展的“微传销”活动正在加速扩张,成为监管部门的“灰色地带”。由于微传销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特点,参与微传销的人数和金额难以统计,这种借助互联网发展出现的违法犯罪新模式,本质依然具有并体现传销的显著特征。
今年5月,中国江苏省邳州市公安局侦破“星火草原”特大网络传销案件,涉案资金两亿余元人民币,涉及人数达150多万。
据“微信派”介绍,“星火草原”是本案犯罪团伙在微信平台上注册的一个公众号的名称,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玩手机赚钱”等激励口号,但运营内容却是建立在一套多层分销系统的基础上,大肆推广新型传销模式的违法经营行为。
高额返利
高额返利模式多数表现为消费佣金返现返利、多级多层返现返利等,具备金字塔欺诈、庞氏骗局等特征。其本质属欺诈行为,即以高额返现返利吸引用户参与,以新加入的用户资金来支付此前用户的返现返利,形成层压式的资金链条。
今年7月,腾讯配合深圳警方侦破一起以高额返利之名行诈骗之实的案件。本案中,犯罪团伙搭建网络商城,并在微信平台上注册开通“微富云”公众号,以返利105%和多层返利为诱饵,在短短20余天内便骗取大量用户近3000万元的“购物款”。此后,该犯罪团伙仅支付了部分早期参与者的部分“返利”便卷款而逃。目前,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已被警方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