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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范文1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环境质量,按照2017年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关于印发2018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我局全面深入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严格执法,积极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现将2018年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控重点企业监管情况
2018年我局继续对辖区国控重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重点检查了检查了企业的自动监控设施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确保企业地面除尘站、污水处理站、脱硫脱销、在线监控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目前,公司在线监控设备使用年限较长老化严重,已采购新设备并进行了更换。亿丰公司生产设施正在调整,大气在线监测系统已安装完毕目前正在调试准备验收,待验收完毕后满负荷生产。
(二)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经我局全面排查,目前,我区有“散乱污”企业六类共计80家86处,现已完成40家42处,28家停产。其中,建材类8家(2家完成、6家停产);堆场类39家45处,(其中29家31处已完成、29家中有环保手续3家、环评手续办理中5家、21家完成清运),其余10家14处正在清运中;冶炼类14家(1家完成、13家停产);化工类6家(1户塑料厂完成、其余停产);机械加工类7家(5户完成整改、2户正在办理环保手续);其他类6家(2家完成、4家停产)。排查企业已登记造册,形成清单,建立整治台账。对能取得联系的企业均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了约谈,要求提供环评手续,未能提供手续的要对场地原料进行清除。目前还有12家16处未完成(10家14处堆场类、2家机械加工企业),我局正在进行督促其加快整改或清运。
二、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经排查,我区工业企业物料堆场共有30家,其中煤矿23家、焦化企业物料堆场3家洗煤行业4家(。煤矿中15家已经关闭,7家拟保留,1家煤矿限期2020年退出。7家拟保留煤矿已全部按照环保要求进行积极整改;3家焦化堆场已按照环保要求,对场地物料堆场进行了覆盖,道路硬化及绿化,每日定时洒水、清扫,保持路面清洁,避免二次扬尘;4家洗煤行业环保手续均齐全并已通过验收实现密闭存储。
三、流域污染源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存在问题
1、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随着各类建设项目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多,污染减排工作形势严竣;
2、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比较薄弱。无监测职能,影响工作效率。
3、社会环保意识不强,抵触情绪较重,更由于守法成
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原因,造成了环保执法难。
三、2019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1、继续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工作,多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全面整治行动,推进整治进程。
2、进一步完善禁止秸秆焚烧的长效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
3、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执法,企业限产减产,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所有改善。
小散乱污企业整治方案范文2
一、总体要求
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结合,压死责任,综合施治,形成属地负责、部门联动、专家诊断、精准治霾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着力解决辖区内重点区域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完成各项年度改善目标。
二、工作目标
我街道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目标:PM2.5平均浓度达到55微克/立方米,PM2.5同比改善率好于-20.29%,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完成区下达我街道的目标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排查“散乱污”企业再清零
按照“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清理、再整治行动,实现“动态摸排、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整改不彻底、死灰复燃等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分类精准施策,一是对关停取缔类企业,要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防止死灰复燃;二是对整改提升类企业,要确保各项手续齐全,安装并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二)深化燃煤污染综合治理
1、加强散煤管控。组织好本辖区的全面排查清理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排查清理覆盖所有区域包括废弃厂房和偏远的置换地,不留死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防散煤复燃。针对个人燃用劣质散煤行为,由街道负责彻底清理回收。
2、实施锅炉污染治理。持续巩固燃煤锅炉治理成果,加大排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3、实施“双替代”“回头看”治理。坚持“冬病夏治提前对清洁能源替代进行安排部署,对辖区“双替代”完成情况全面开展“回头看”,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加快对遗留户、遗漏户实施集中供暖或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同时,对完成煤改电、煤改气工程的,加大日常监管和入户排査力度,做好政策引导和各项保障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严防散煤复燃。
(三)深化扬尘综合治理
1、深化建筑工地扬尘整治。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在“6+2个百分之百”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十必须”工作标准。“十必须”,即:(1)施工区域必须围挡作业,严禁敞开施工;(2)所有物料、黄土必须全面覆盖,严禁;(3)施工现场必须湿法作业,严禁扬尘污染;(4)现场地面必须全部硬化,严禁土地;(5)所有车辆必须彻底冲洗,严禁带泥上路;(6)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清运时必须密闭运输,规范清运,严禁抛洒遗漏,私拉乱倒;(7)必须使用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超标排放;(8)具备条件的必须使用预拌砂浆和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砂浆混凝土。因工序、工艺需要不适合使用预拌砂浆的,现场搅拌砂浆时必须棚化密闭生产;(9)必须按标准安装远程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部联网并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置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严禁不按要求设置点位;(10)必须做好工程外管网及绿化施工阶段的扬尘防治,严禁露天排尘。
2、加大裸土裸地治理。各社区要对本辖区裸土裸地进行全覆盖检查,针对不同类型的地面,按照“宜绿则绿、宜盖则盖、分类实施、多策并举”的原则,分类推进裸地扬尘治理工作。对闲置建设用地,要采取喷洒抑尘剂、苫盖等抑尘措施,对于面积较小、短期能够完成治理的,要迅速行动,限期完成。对面积较大、治理时间较长的,要制定治理计划,倒排工期,尽快完成。
3、深化卫生环境垃圾整治。对辖区所有住宅小区、城中村开展拉网式排查,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清理要做到随产随清,不留死角。卫生清扫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院内地面要洒水抑尘,住宅小区要注意抑尘清扫。因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前要全部覆盖,清运要及时。
(四)加强“VOCs”管控和重点区域管控
坚持“有序退出一批、源头管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有效管控VOCs排放总量,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辖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VOCs管控。开展“利剑斩污”行动,有序清退辖区范围内的所有电气焊、喷涂、洗衣、印刷、小餐饮等涉VOCs行业企业,做到全面筛査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商户进行督促清理搬迁。
2、严格错峰生产管控。对辖区内印刷、汽修、电焊、切割等涉VOCs行业进行严格管控。要求错峰生产,避开高温时段减少臭氧前体物生成。对不按规定生产作业的,一经发现立即制止,严重者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关停取缔。
3、严格重点区域管控。结合两个国控点污染源清单继续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动态摸排统计辖区污染源,防止遗漏,对于巡查员发现的问题和群众举报案件及时高标准整改和反馈。
(五)深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
1、加强餐饮油烟和露天烧烤治理。组织网格员对辖区120余家餐饮企业和主次干道实施动态巡查,全面监查餐饮企业油烟排放情况,禁止露天烧烤、规范室内烧烤。从“源头”上实现对餐饮企业和烧烤经营户油烟净化设备整改安装的全覆盖,建立油烟清洗台账,要求商户做到每半月清洗一次。严厉查处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和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依法取缔露天烧烤,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动城区空气质量显著提升。
2、实施烟花爆竹禁燃治理。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有关要求,全方位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坚持全年全辖区禁止储存、销售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3、倡导文明祭祀。全域禁止非法制造、销售和露天焚烧锡箔、冥钞、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其他科级干部任副组长,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辖区的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制定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建立问题清单,做到底数清、责任明、措施有力,切实将大气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细化责任督导
由分包社区科级干部牵头,各社区负责,以网格化为基础,将环保工作任务责任细化量化,明确到人。街道纪工委和环保所成立联合督导组,对辖区环保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尽责的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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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巫溪人家”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一、概述
为深入推进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安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益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资江流域益阳段锑污染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2020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自查如下:
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农联〔2020〕24号)和《益阳市农业农村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益阳市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益农联〔2020〕2号)文件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了治理目标任务。
(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我县暂无污染建设用地地块,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核算方法〉的通知》(环办土壤〔2020〕28号)文件精神核算方法,我县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视为100%
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根据《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总体方案》要求,我县开展了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一是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2019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要求,我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已由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统一部署安排,已经形成了乡镇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分布图、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评价单元信息汇总表和耕地土壤环境治理类别划分评价点位信息表等相关成果。
二是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安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0〕77号)文件要求,我县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的工作布置和进度安排,配合信息采集单位将辖区内已采集的基础信息反馈给企业做进一步复核确认,特别是对无主关闭搬迁企业地块的信息复核确认。对企业信息填报不准确的地块,收集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已完成了重点行业企业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
(二)源头预防
1.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一是开展了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多次组织相关人员对清单内企业进行核实,最终核实我县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查内企业8家。
二是开展了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的排查整治。
根据涉镉等污染源整治清单,按照“一源一档、边查边治、以治为主”原则,对列入整治清单中污染源逐一制定管控、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我县涉镉污染源整治清单中有11家涉镉企业,已全部制定了污染源整治方案,建立了整治清单及动态更新制度,每季度按时上报进展情况。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三是切实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涉重企业治污与清洁生产改造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与偷排漏排,规范企业无组织排放与物料、固体废物堆场堆存,稳步推进重金属减排工作。全年未发生涉重金属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2.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整治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转移监管和打击力度,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全面防控、不留死角,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督查频次和力度。开展我县危险废物大调查大排查专项行动,对发现问题建立了问题清单,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并跟踪检查,指导企业建立管理档案,防控工业污染“上山下乡”对环境产生新的影响。
3.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2020年我县化肥使用实物总量60441.11吨,比2019年减少1358.63吨,亩平减少0.72公斤,减少折纯总量434.9吨,亩平减少0.23公斤,减幅2.21%;全县计划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面积174万亩,实际完成178.06万亩,完成计划任务的102.3%,主要农作物应用面积达到95%以上;经水稻、玉米试验比对,肥料平均利用率达40%以上;同时,通过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与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化肥减量增效项目的实施,辐射带动全县推广有机肥施用量52.46万吨,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区有机肥用量较去年提高了21.03%。
2020年我县农药商品折百用量总计138.32吨,较去年144.94吨减少了4.57%。其中国家禁用农药使用量为0,限制型农药使用量5.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的4.04%,较去年下降了14.37%。杀虫杀螨剂39.3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28.44%,较去年下降了3.28%,其中有机磷类杀虫剂减少了15.22%。杀菌类农药全年使用34.17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24.77%,比去年减少了0.29%。各类除草剂今年总用量64.06吨,占全年农药使用量的46.32%,较去年下降了7.52%。
4.废弃农膜回收利用
今年,我县农膜总使用量为417.26吨,总回收量为340.43吨,回收率81.59%。其中,地膜使用量134.04吨,回收量110.48吨,回收率为82.42%;棚膜使用量283.22吨,回收量229.95吨,回收率81.19%,主要回收方式为网点回收和农民自行回收。经调查,目前全县农膜回收企业0个,回收网点34个。全县主要农膜销售主体81个,2019年共销售67.22吨,2020年全县销售主体共销售79.84吨,同比增加18.77%;主要农膜使用主体131个,2019年购买使用197.87吨,2020年购买使用345.46吨(其中外地购买265.62吨),同比增加74.59%。
5.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
我县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在全县大力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努力解决城镇垃圾“上山下乡”问题。2018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聘请第三方技术公司制定了安化县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方案,组织对清塘铺镇(袁桃社区、清塘铺社区)、梅城镇、仙溪镇、大福镇、龙塘乡、羊角塘镇、滔溪镇、小淹镇、柘溪镇、古楼乡、长塘镇等11个乡镇1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逐一进行实地勘察,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位置、主要成分、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分类制定了整治计划,明确了责任人员、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因地制宜对不同地域的垃圾堆放点采取了挖转运、原地封场、覆土绿化三种技术整治,同时做好排水沟、挡土墙修建和防渗处理,恢复地表生态。2019年12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已全部按照整治方案整治完成,并组织环保等部门完成了联合验收。2020年无整治任务。
(三)农用地分类管理
1.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通知》和《评估考核规定》要求,对照说明是否完成全省类别划分,并按照《省级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报送规范》(农办科〔2020〕11号),成果报送农业农村部和生态环境部。
2.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
一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我县洞庭湖流域化肥农药农业废弃物污染整治EPC项目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程、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工程、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其他工程五个部分。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涉及柳坪村、岩坡新村和杨林社区3个行政村,区域总面积63.2平方千米,居民人口12122人,生猪养殖规模4900头,鸡、鸭养殖规模47000羽,耕地11500亩。截至2020年12月3日,地表径流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柳坪村和岩坡新村单户四格净化池系统基坑开挖200套,成品化粪池88套和玻璃钢水池200套已进场,生态塘改造完成6个,株溪河道改造已完成530米透水砖铺贴及绿化带土壤回填;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和资源化工程部分已完成农业投入品废弃物收集池32座、田间堆沤池15座,有机肥加工车间施工地完成土地平整;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部分已完成储粪棚16个,格栅池10个,厌氧池16个。二是认真开展受污染耕地入户调查,土壤详查严格管控区调查,安全利用区调查;三是稳步推进安全利用区治理,超额完成上级下达治理任务。
(四)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1.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建立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建立了安化县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平台并与上级部门联网,及时上传至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完成对辖区内同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部门“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账号的分配,并已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经核查,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
2.污染地块名录建立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按时填报和更新了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同时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公布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经核查,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
3.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根据《土十条》《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要求,我县暂无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无相关风险管控任务。
(五)试点示范
1.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是安化县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项目,该地块为林业用地,项目2017年获得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100万元,2018年年底完工,治理成效明显。
安化县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重金属污染防治(一期)项目是益阳市争取的第一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益阳市将其作为一个标杆型工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施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三项,一是对清塘铺廖家坪废弃尾矿内的36800m3废弃废渣及渣土混合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统一运至新建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进行安全填埋,并对填埋场进行生态恢复;二是对项目范围内6840 m3污染土壤清运至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并对该区域约3969m2进行生态恢复;三是建设库容约44661m3Ⅰ类固体废物安全填埋场,用于填埋稳定化处理后的废渣、渣土混合物及污染土壤,最后再进行生态修复。
项目的成功实施,在当地取得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与改善;二是重金属消减量显著;三是示范作用重大。不但可以有效改善我县土壤、水体中重金属各项指标,大幅提高全县环境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消除或减轻污染对居民身体健康的危害,提高群众生活质量,而且能及时化解由于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和保障群众权益。通过重金属污染防治的广泛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意识,将有力推进全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2.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
安化不涉及。
3.鼓励地方创新和先行先试
为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逐步改善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于2018年1月7日颁布实施。该方案明确了以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各县直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各个领域分工负责。
二是强化监管执法,加大执法力度。重点监测土壤中镉、锑、汞、砷、铅、铬等重金属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
三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遗留石煤矿环境污染问题治理,2017年12月15日由安化县人民政府下达关闭6家矿山的决定,根据《益阳市石煤矿山关闭治理工作方案》(益办〔2019〕4号)要求,2019年4月12日,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采矿许可证依法予以公告注销。2018年6家石煤矿关闭企业开始场地调查报告编制、实施方案编制,并通过了场地调查报告评审、实施方案评审、环评批复、发改立项批复、挂网招标、中标公示、施工图设计、图审、工程概预算、财评。施工单位进场后按治理工作方案按步推进,按时按质量均完成整治工作,于10月22日通过了县相关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11月2日均通过了市级相关单位和专家的项目管控验收。
(六)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
1.部门协调配合《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和工作职责,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全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2.环境信息公开
根据《土十条》等有关要求,区域内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行政区域内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湖南安化渣滓溪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布了企业基本信息和监测方案。
3.宣传教育
为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保障农产品质量、建设良好人居环境、宣传土壤污染风险防控知识,特邀湖南省环保厅宣讲团来对各乡镇进行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贯培训,同时订购了土壤污染防治宣贯资料,通知各乡镇来领取并发送到村上组织村民学习。我分局组织编制宣传手册,印发至各相关部门、乡镇、重点监管企业,并在高速路口、重要交通要到树立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牌,宣传土壤污染防治的治理意义。此外,区环保分局制定了有奖举报办法,鼓励公众通过“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对乱排废水、废气,乱倒废渣、污泥等污染土壤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4.土壤污染事件
安化县全年无因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超标或人居环境安全事件等情况。
四、地方开展的特色工作、经验和主要成效
一是出台了《安化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压实了责任。形成了“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二是加强监管,严格准入,预防土壤环境污染。对经开区和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严格项目准入,严管环境污染。确定重点排污企业名单,加强对企业的监管。根据益阳市2020年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里,我县要求15家重点排污企业开展土壤与地下水自行监测,并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同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取缔一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加工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和集散地。
三是统筹兼顾,综合施治,开展土壤修复治理工作。今年扎实有序的推进了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最快有效地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治理。其中金华锑矿历史遗留治理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并组织了验收评审会;大福镇木溪村场地污染综合治理应急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准备验收工作;安化县奎溪镇木榴村原松溪锑矿废矿坑环境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和安化县马路镇金正锑冶炼厂遗留场地风险管控项目均已完成了发改立项、技术方案编制、招投标,工程建设正在紧锣密鼓的实施中。通过治理项目的实施,有效的控制了污染源,切断其继续污染周边环境的途径,阻止污染地块扩大。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及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由浅入深,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1、土壤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缺失,给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困难。
2、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晚、宣传少,还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足够重视,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也不够清晰。
3、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的资金投入不足,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没有专项资金来源,市场化投资渠道不够畅通。
4、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缺失使土壤污染修复工作进展缓慢,已经开展的一些治理项目也只是在局部地区和较小范围进行实验。
5、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和突出,工作面不断扩宽,土壤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专业性强,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未能适应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
6、治理难度大,治理经费短缺。
(二)下一阶段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扎实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确保土壤环境保护落到实处。
1.严格土壤环境监管。以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和排放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强化工矿企业环境监管;以肥料、农药、地膜和养殖饲料的生产使用为重点,加强农业生产过程环境监管;以危险废物收集、贮运和处理处置为重点,严管废物处理处置活动,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行为,有效控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将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负总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部门分工,严格目标考核;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的原则,落实企业治理土壤污染的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公众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建立土壤污染责任终身追究机制,对于因违规审批、违规建设项目等原因造成土壤严重污染的,依法追究责任。
3.加大土壤治理投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担责、社会参与” 的原则,拓宽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资金渠道,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财政投入和科技研发力度。
4.加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以保障农产品质量、人居环境安全和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为出发点,以拟开发建设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和公共服务等项目的污染地块为重点,强化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