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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履职报告范文1
一、积极投入学习,努力提高素质
为了使自己能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我积极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培训学习,学习党的十精神,学习人大依法履职的相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了解人大基本制度理论,掌握人大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程序。通过学习,增强了我的政治敏锐能力和政治鉴别能力,提高了思想理论水平,对如何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如何审议计划、预算报告,如何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如何参加闭会期间的活动等代表履职所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有了系统的了解,提高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依法履职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了,群众意识、权力意识、法制意识、服务意识、代表意识、监督意识增强了,为履行好代表职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参加活动,依法行使权利
作为一名人大代表,既要积极参加人代会,认真审议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投好每一张“神圣的一票”,更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当人大代表以来,我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有:视察检查、执法检查、小组活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评议派出所等,做到人到、心到、口到,即坚持不作不发言不提建议意见的“挂名代表”;倾听群众呼声,不闭目塞听;审议讨论发言积极;会议表决严肃认真。在依法履职中,努力做到工作有能量,发言有质量,建议有份量。
三、积极提出建议,反映群众呼声
在履行代表职务中,我坚持做到勤写建议。为了收集各种写建议的素材,为了掌握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准确反映民意,提交的建议具有前瞻性、代表性、针对性、准确性、可操作性,我坚持做到“四个勤”:勤于动脑、勤于动腿、勤于动耳、勤于动手。总之,只要有“用心、留心、细心”这3个“心”,就会掌握写建议的第一手资料,就会有可说、可写、可议之处。参加人代会前,为了提出一个切实可行的建议,我都要花近两个多月的时间和精力把平时调研、视察,深入社区征询群众意见所收集掌握到的各种资料、信息进行认真思考、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去虚留实,力求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每次在提建议时,我总是既指出问题,这些问题必须有根有据,并解剖分析问题,做到言之有理,使人信服,但更重视提出对策,而且对策要有一定的高度和深度,让有关部门可操作,增强议政的准确性、实效性。对于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即使是人代会闭会期间,我也是不厌其烦认真写好建议,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呼声,为他们办实事。
四、积极调查研究,做人民代言人
一年多来,我始终坚持了解群众疾苦,努力做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一是及时了急需解决的民生问题。在人代会召开之前,我都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最需要解决的哪些问题。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掌握到第一手的资料,为出席人代会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酝酿、起草、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做好准备,为在人代会上充分反映原选举单位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做好准备,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工作期间履职报告范文2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过去的监管实践中,由于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方式、方法和措施,监管部门未能建立起一整套适合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有效管理模式,‘重审批、轻管理”现象普遍,使监管仅仅滞留在任职资格管理上,缺乏后续行为监管措施,形成监管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效果。目前,这方面问题仍然存在。
(一)现行监管制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三)缺乏量化指标,高管人员履职行为难评价。现实工作中,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多采取质询、约见谈话、调查走访、现场检查等考核的方式,但在考核评价中,采取定性东西多,定量指标少,考核内容也仅限于其分管的工作完成情况和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一般情况下被考核的高管人员均能顺利通过,很难全面对高管人员履职期间业务能力、管理能力、经营业绩等履职行为进行综合评价
(四)信息渠道不畅,履职行为监管出现断层。由于对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相关信息多数从金融机构报送的资料中获取,不足以全面及时反映高管人员情况,影响履职行为监管效果。同时,对高管人员的监管目前还未实行计算机信息化管理,未实现全省以至全国高管人员监管信息共享,对高管人员跨地区、跨省干部调动,造成监管信息断层,加大了高管人员异地任职的监管成本,也使监管的连续性受到影响,给一些违规高管人员制造了可钻空子。
(五)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存在表面现象。目前,从省、市分局层面来看,对高管人员的监管分散在各监管处室,且普遍没有单独设立机构高管监管岗位,而是由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业务。由于这部分人员既要承担非现场监管报表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还要承担繁重的现场检查任务,工作量相当大,难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专心搞好履职行为监管,使这方面监管工作流于形式。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和方式设想
(一)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内容。鉴于履职行为监管的内容十分丰富,监管考评应建立一套健全的考核评价体系,对高管人员履职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管,突出重点,着重考核经营绩效。据此,可以将监管考评内容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履职期间基本素质的完备性,包括高管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制观念;道德品行、行为操守、民主工作作风,是否诚信、廉洁、遵纪守法等;现代银行经营管理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管理能力;勤政廉政情况;家庭重大事项,包括财务收支,直系亲属经商办企业、出境学习工作情况等方面。2.履职期间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包括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备并得到有效遵守;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是否科学合理,岗位职责及培训制度是否明确;是否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责任;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效果等方面。3.履职期间业务运行的合规性,包括各项政策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业务开展过程中各个程序、环节是否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有违规经营、重大案件等方面。4.履职期间的业务经营有效性,即表现为经营绩效,主要体现为是否完成了上级行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是否取得预期结果;机构资产质量(不良资产升降)状况,拨备提取及盈利等重要的风险和经营指标变化情况等方面。
(二)履职行为监管考核评价方式。在监管工作中,监管部门可依据监管的内容并结合被监管者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多样的履职行为监管方式,在传统约见谈话、考试、现场检查、质询的基础上,加大履职行为调查力度,对高管人员在履职期间的表现进行专项或全面了解,并作出对其任职行为的综合评价。
1.制定考评办法,进行量化考评。现行办法虽规定把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纳入任职资格管理的范围,但对考核内容与考核方法均未有明细规定。要从个人品行、工作作风、管理能力、业务经营等方面,通过指标量化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履职行为考评,构建起包括任职资格审核、任职期间考核和任职资格取消的全方位、动态监管体系。
2.坚持现场测评、监管评价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考评工作分为现场测评、监管部门评价和专家组评审三部分分别组织评审,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结合起来,对被考评人员分别给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不同评审结论,并对基本称职、不称职高管人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
3加强考核评价落实,强化履职行为后续监管。要将考评结果反馈给被考评人征求意见,充分尊重其申辩的权力,促使考评依法合规进行。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相应的改进意见要分别送给被考评人员及其上级相应管理部门,并督促其落实整改,对未落实整改,工作无明显改进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则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或撤换。
三、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履职行为监管的对策及建议
(一)完善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体系。《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相应要制定具体管理办法,便于操作掌握。针对目前管理现状,一是建议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增加和细化履职行为监管相关内容,使基层监管部门有章可循,增强基层监管部门的可操作性。二是出台配套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和履职行行为监管的规定,从制度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管体系。
(二)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资格审查和履职行为监管有机结合。1.要严格市场准人,把好任职资格审查关,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一是严格考试谈话制度,着重考察拟任高管人员的金融政策水平;二是严格调查走访制度,着重考察拟任人的思想品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三是严格离任审计制度,对离任审计中含糊不清的重大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四是实行任职资格公告公示制度,把金融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批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增强工作的透明度。2.加强履职行为监管,建立高管人员动态监管体系。一是要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汇报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年度谈话、提醒谈话与诫勉谈话制度,对在非现场监管及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潜在隐患,对高管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警告、限期整改等,把金融风险消除在萌芽环节;二是严把考核关,明确并细化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定性考核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使监管部门对高管人员的考核有依据、监管有标准、处罚有尺度。任职资格管理不能等同于干部考核,但可以把于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好的经验引入对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使高管人员的任期考核工作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被考核人的实际情况;三是严把评价关,对于年度评价为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建议其主管部门给予奖励,对于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高管人员要实行降职、劝辞和免职处理,保持高管人员监管的严肃性。3.要严格市场退出,谁撞“红线”就处理谁,促使高管人员严格自我管理和约束。
(三)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实行微机管理。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高管人员监管档案内容,拓宽信息收集来源,特别要增加高管人员履职期间行为监管的资料;二是开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档案管理软件,对监管档案实行计算机管理,对高管人员及时将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的违规违纪情况、责任案件或事故等记录在案,并作为对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重要依据,以此增强高管人员履职考评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资源共享,提高对高管人员监管的效率。
工作期间履职报告范文3
制度规范有创新 代表履职有保障
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规范代表履职的重要保障。区人大常委会新制订了《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务情况》、《关于保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两个办法,修改完善了《常委会及其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闭会期间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履行职责的规定和办法》等三项制度。五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了畅通的代表联系机制、活跃的代表活动机制、有效的建议督办机制、良好的履职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力的服务保障机制;细化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规范,强化了对人大代表的服务保障和监督。
常委会审议内容方式有创新 审议意见质量有提高
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对政府专项工作进行评议。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常委会会议听取和评议了区文广影视局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还对该专项工作情况现场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
为保证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审议发言时更有的放矢,区人大常委会让代表结合本人关心、履职需要等选择列席全年各次常委会会议议题,变以往单向邀请为双向选择,形成“代表履职意向库”,使每位代表届内原则上至少列席常委会会议1次。同时,请每位代表结合各自行业特点、专长、重点关注等选择联系一个工委,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与相关行业、领域代表的联系制度,以发挥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专业性。
联系选民方式有创新 听取选民意见更深入
区人大常委会编排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组。常委会组成人员采取组团走访代表的形式,分五组深入各镇、街道选区,通过结对联系、个别走访、集中座谈,今年上半年共与92名区人大表进行了面对面沟通交流。
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延伸代表联系服务平台,建立村(居)代表工作站。今年年中人代会前,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区人大代表,前往包括人大代表工作站在内的102个接待点开展集中接待选民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燕平等都深入到各镇、街道接待点接待了选民群众。
开展视察活动形式有创新 代表视察见实效
为了提高代表视察的深度和实效,今年6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的代表集中视察活动一改以往集中大视察的做法,根据视察内容合理确定每组视察代表人数,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带队,兵分六路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讨论等形式进行。代表就加强宗教活动管理,维护连锁餐饮的品牌形象、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水环境治理、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等方面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
调研学习有创新 常委会自身建设在强化
工作期间履职报告范文4
一、评议的目的:
通过述职评议,帮助代先伦找准差距,完善措施,克服不足,加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履职能力,促进其他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密切人民群众与人大政府的联系,提高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二、评议的时间:2005年4月至6月
三、评议的内容:
范围是在任职期间和今后的工作,主要是:
1、执行《农业法》等有关经济发展法律法规,推进我乡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的情况;
2、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办理情况;
3、执行国家方针政策;
4、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的情况;
5、经济发展办主任的其他工作。
四、评议的组织:
人大主席团决定成立由周耕玉任组长,骆泽敏为副组长,王世远、李旭、张小芳、张召银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评议工作。
五、评议的阶段工作:
1、4月5日前
乡人大主席团书面通知代先伦,要在4月15日前,根据评议内容和要求,进行自查自纠, 以书面的形式将汇报材料打印2份交乡人大主席团。
2、4月20日前
对代先伦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乡评议领导小组召开评议准备会,组织乡人大代表和部分群众学习《农业法》法律法规等。针对汇报材料,安排有关评议的调查研究工作。确定中心发言人。参评人要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收集整理评议素材。
3、4月25日前
召开评议会。代先伦要按时到会听取意见,乡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等列席评议会议。代先伦应如实汇报情况,严肃认真听取评议意见,认真回答提问,进行说明。中心发言人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乡人大主席团根据参评人的意见,拟出评议意见。
4、5月10日前
根据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在一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或改进计划报送乡人大主席团。经乡人大主席团同意后,在5月20日前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5、5月30日前
工作期间履职报告范文5
初步形成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为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完善了机制,夯实了基础
本届以来,在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努力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常委会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形成了由常委会统一领导,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人事代表工委统筹组织协调,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人大代表踊跃参与的代表工作格局。
常委会对代表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将之作为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重点,明确代表工作要求。本届以来,修订了代表法实施办法、代表议案规定、代表书面意见规定等地方性法规,制定、完善了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代表书面意见督办制度、代表专题调研制度、代表履职学习制度、代表参与制度等,统一部署代表集中视察、主任会议督办、代表履职经验交流等各项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及各部门分工负责落实具体工作,形成代表工作合力。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结合工作重点,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和工作特点,为代表广泛、深入、全面、积极地参与工作搭建平台,真正将代表当作“主角”而不是“点缀”,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监督、调研等各项工作;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和书面意见,研究并汲取代表提出的真知灼见,保护好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发挥好代表的主体作用;为代表履职提供支持和服务,增强代表履职针对性和实效;常委会工作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从经费保障、信息服务、学习组织、会务安排、后勤服务、意见传递、安排参与等多方面为代表知情、参与活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保障。
人事代表工委根据代表工作机构的职责要求,将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作为自身工作的“生命线”。在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做好统筹组织协调工作,按照常委会的要求,谋划和组织好需要多个委员会和部门通力合作的活动,保持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加强同各委员会和部门的协调,保障代表履职活动有序开展。
市与区县、乡镇人大和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上下联动,夯实代表工作基础,深化代表履职效果。开展市人大代表联系区县人大代表、区县人大代表联系乡镇人大代表,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和乡镇人大为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服务,为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法定义务提供保障;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和各社区(街道)代表联络室积极发挥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优势,丰富代表小组活动内容,组织安排代表专题调研、代表联系社区等活动,使代表活动深入基层,更为扎实有效。
代表踊跃参与、积极履职,有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是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的出发点和归宿。五年来,代表共提出了157件议案和4957件书面意见;3000多人次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形成106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可行性意见和建议的调研报告;共有4万多人次代表参加了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区县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履职活动。2010年以来,代表每年集中开展两次联系社区活动,反映了数千条群众诉求,并积极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落实。
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对常委会代表工作水平的提高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动作用,为代表积极依法履职创造条件,有力保障了代表履职活动的有序开展;广大代表的履职意识不断增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也促进了市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全覆盖”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进一步保障和深化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随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推进,人大代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要求和期待也越来越高。人大代表能否全面深入地了解社情民意,能否深入基层积极依法开展履职活动,是开展代表工作非常重要的着力点。从2004年开始,本市先后有12个区在社区(街道)探索建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市委高度重视在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代表联络服务机构工作,2010年12月24日正式批复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报告,同意在全市统一设立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201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下发《关于推进和规范本市社区(街道)设立人大代表联络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人大代表联络室的性质和职责。2011年6月底,全市有社区(街道)建制的15个区99个社区(街道)全部统一挂牌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室,不仅从体制机制上填补了本市社区(街道)层面没有代表工作机构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常委会代表工作格局,也为各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履职活动提供了可靠和规范的服务保障。截至2012年一季度,全市各人大代表联络室基本实现了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和场所配置“三落实”。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两次组织召开本市社区(街道)人大代表联络室工作专题会议;举办了两期代表联络服务机构负责人培训班。
代表联络室的规范设立和有序运行,使人大代表在社区基层履职出现了可喜的“五个变化”:人民群众找代表更便捷了,向政府职能部门反映问题的渠道更畅通了;代表履职的信息更多了,履职的底气更足了;市人大代表与区人大代表的联系更紧密了,市人大代表的议案和书面意见更贴近实际、针对性更强了;代表小组活动与社区中心工作结合更紧密了,社区(街道)经济社会建设更有推力了;代表书面意见的办理和反馈,更及时更有效了。
改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工作,进一步督促解决落实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本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的相关法规、制度和机制,积极创新主任会议督办代表书面意见的方式。2009年以来,由原来一位分管副主任带队督办几件重点书面意见,改为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分别带领相关委员会和提出书面意见的代表,到承办代表书面意见数量较多的单位进行督办,进而围绕本市中心工作、常委会重点工作和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聚焦部分专题进行督办,不断增强督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工作期间履职报告范文6
做代表就要如实反映选民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清晰的记得,刚进基层工作一年多,经过居民的提名我被推选为杨浦区人大代表候选人。街道也希望我通过选举成为区人大代表,而我患得患失、顾虑重重,毅然决然地退出了候选人提名,为此受到了街道领导的批评。当时我觉得在基层岗位上工作,要面对居民解决五花八门的问题,已经够累了,根本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应对选民的各类问题和要求,更觉得无法担当起选民的殷殷重托,同时还觉得自己不够成熟、不够格。经过基层6年多的工作锻炼,求助方方面面解决了许多老百姓的急、难、愁、盼问题,修建小区道路、修复绿地、增设交通站点、改装电表水表、帮助困难户就业等等。后来我再一次被提名为杨浦区人大代表候选人,通过选举顺利当选。在担任区人大代表期间,通过区人代会的选举再次当选为市十三届、十四届人大代表,我觉得自己有了底气和人气,有了做代表的资格,所以在人大代表的履职期间,随着自己工作岗位和角色的不断变化,从管理一个居民区到管理六个居民区,直至管理50个居民区,然后又回到管理8个居民区。总之,哪里最需要,哪里最艰苦,哪里情况最复杂,我就去哪里,生根、开花、结果。品尝基层工作的酸甜苦辣,收获领导和选民认同的喜悦,在和选民朝夕相处中结下了深厚朴素的感情。
在人大代表履职中,我渐渐摸出了门道,逐步掌握了基层代表的主要职责。会议期间,我认真审议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议案,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依法提出建议,并参加各项选举和各项表决,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闭会期间,我积极传达会议的主要精神,把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及时传达到选民中。我始终牢记“人民代表人民选,当好代表为人民”,始终不忘记没有组织的培养和力荐,我不可能有这样的平台。“上为党解忧,下为民解难”。始终成为我做人大代表的信条,坚持不做“哑巴代表”、“挑刺代表”。履职中对选民提出的有关居民衣食住行、安居乐业等问题,我始终坚持依靠区领导和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及其他方方面面的力量,依靠选民献计献策,共同解决大家关心的问题,实话实说,实事实办。确实为辖区老百姓办了许多大事,如解决道路拥堵保畅,整治违法搭建,打击黑车,治理群租,建各类便民疏导点,调解各类民间纠纷,等等。我从不回避居民的约访和对话,甚至于质询。对实在不能解决的问题,从不给予模棱两可的答复,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服工作,让居民也了解到客观存在的现实困难,不做不清不楚的承诺。例如,停车难问题、售后公房管理问题……敢于面对,敢于调查,沉下心,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令我感动的是,市立法研究所郑辉所长,在养犬管理条例颁布一周年后组织开展立法后评估。他带课题组有关人员到我们基层调研,我问他“是否要实话实说”时,他说:“当然要听真实的声音”!我随即在小区中,选了10位养犬的居民和10位不养犬的居民就养犬管理条例中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座谈,双方居民进行了激烈的争辩,场面一度充满着火药味。我坐在边上,十分担心郑所长可能会不适应。可是郑所长表示,效果很好,听到了居民中养狗和不养狗真实的声音,并就居民关心的六个问题进行了坦诚的对话交流,场面一下就控制住了。我在想,现在选民表达诉求的平台很多,尤其是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了很大转变,为基层居民解决了不少难题。人大代表下基层的工作开展后,不少代表感到很纠结,为了不让代表纠结,基层干部想方设法提供一定的便利,从人员的配备和议题的确定,都要精心组织和安排,给基层干部带来了不小压力,如何变被动履职为主动履职?这是基层干部的愿望。我认为,每个代表可以划分一个区域,不需要组织,走下去看看问问,尤其是市容环境、居住安全、出行便利等问题,还有食品安全、最低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民生大事,完全可以通过自己走访调研掌握最原生态的第一手资料。
“我们都听你的,看上去你有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