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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1
1.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4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2组织体系和职责
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出现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需要由国务院负责处置的特大型地质灾害时,根据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议,国务院可以成立临时性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负责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挥和部署。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参照国务院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总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时,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3.1.1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国务院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国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国务院有关部门、省(区、市)、市(地、州)、县(市)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信息收集与分析
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单位,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地质灾害险情巡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2.3“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乡(镇)长和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3.2.4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要加强合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并将预报预警结果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当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单位和当地群众要对照“防灾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3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3.3.1速报时限要求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国土资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报告后,应立即向国务院报告。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3.2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Ⅰ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灾情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Ⅳ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5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5.1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Ⅰ级)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防治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应急防治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国土资源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赴灾区现场指导应急防治工作,派出专家组调查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其发展趋势,指导地方制订应急防治措施。
5.2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Ⅱ级)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省(区、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大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省(区、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省(区、市)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财政、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国土资源部派出工作组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
5.3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Ⅲ级)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
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中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市(地、州)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省(区、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4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Ⅳ级)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县(市)人民政府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作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避灾疏散。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小型地质灾害灾情的应急工作,在本县(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县(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组织建设、交通、水利、民政、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监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必要时,灾害出现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协助县(市)人民政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5.5应急响应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撤消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应急响应结束。
6应急保障
6.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武警部队、乡镇(村庄、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等,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按《财政应急保障预案》规定执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6.2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国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6.3应急技术保障
6.3.1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
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6.3.2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科学研究
国土资源部及有关单位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的工作力度和投资,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6.4宣传与培训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6.5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应急预案》执行。
6.6监督检查
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7预案管理与更新
7.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省(区、市)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7.2预案更新
本预案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每年评审一次,并根据评审结果进行修订或更新后报国务院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8责任与奖惩
8.1奖励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8.2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2
为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校舍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教育系统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教育局2020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教育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全镇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发生的地质灾害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的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
2.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
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的危急状态)后即进入临灾应急期而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即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称为灾害应急。
3.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工作原则
1.地质灾害应急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2.紧急防灾、抢险救灾工作在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组织机构
1、中心学校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唐付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总指挥长
常明学:
负责现场组织、医疗救护、后勤物资保障与食品监督
袁怀新:负责现场组织、抢险与救护
涂家军:
负责综合协调,信息传递、联络
张义树:
负责非常时期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调整上学、放学时间
师利涛:
负责宣传报道、协调媒体和舆情管控
田晓丽:
协助负责后勤物资保障与临时食宿安排
各学校(幼儿园)校
(园)
长:学校总指挥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怀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3635702195
四、机构职责
1.根据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执行上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达的其它地质灾害防灾救灾任务。
2.督促、检查各学校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调查和评估,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的威胁,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和措施。
3.负责实施、协调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负责信息、联络、接待等日常工作。协同上级有关部门维护受灾学校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救灾物资和灾区师生、财产和学校的安全,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学校主要职责:
各班主任、科任老师及有关部门,在校防灾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处置工作需要,认真配合上级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的有关工作。
1.班主任、科任老师:负责及时组织、协调救灾工作;安定学生情绪,协助调运救灾物资、设置避险场所,组织转移、安置和救济受灾学生;核定和报告灾情,及时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生救助和安置情况。
2.办公室: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预警信息;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参与抢险救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做好进出道路交通疏导工作。
3.宣传组: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宣传报道的协调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有关救灾物资的及时组织、协调和调配,组织、协调救灾物资的调拨和供应。
五、处置措施
(一)应急准备
当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中心学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同时,应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
(二)开展抢险避灾工作
1.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师生和重要财
产撤离,情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2.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3.组织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5.一旦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治理方案措施。
(三)灾情应急
1.发生地质灾害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相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有关人员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启动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学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各应急工作组根据中心学校领导小组的指令及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3.一旦地质灾害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确定撤消或保留抢险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
六、报告制度
地质灾害防治期间,实行“每日一报”制,遵循逐级上报原则。
1.发生地质灾害后,各校防范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开展灾情调查工作,并向学校防灾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防灾领导小组及时向中心学校防灾领导小组报告,中心学校防灾领导小组再向教育局防灾领导小组和镇政府报告。
3.中心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防治工作的情况。
4.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相关学校要将处置工作情况书面报告中心学校领导小组,中心学校再将处置情况书面报告教育局领导小组。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3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编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者临灾时的应急处置反应。
(三)工作原则
以为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体系
为加强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管理,区政府成立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具体负责全区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总指挥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
副指挥长:国土分局局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发展计划局、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分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局、卫生局、农林局、公安分局、环保分局以及各镇办负责人。
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的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和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防治工作;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
区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国土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职责:是汇集、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与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贯彻区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有关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区应急指挥部或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区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的新闻;起草区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区应急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国土分局负责做好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工作,指导做好恢复重建的相关工作。
2、区水利局负责指导汛情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工作。
3、环保分局负责做好受灾区域的环境监测与评价工作。
4、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医疗救护和伤病员抢救工作;监测饮用水,对重大疫情组织实施紧急处理,预防控制疫情发生和蔓延。
5、公安分局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打击各种蓄意扩大传播地质灾害险情的违法行为;必要时,对灾区和通往灾区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6、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区域内被毁交通设施进行修复,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畅通。同时,调配紧急救援和撤离人员及疏散所需车辆等运输工具。
7、区委宣传部负责及时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答复和引导工作。
8、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安置,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申请、管理、分配救灾物资并监督使用。
9、区建设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因灾受损的各种基础设施尽快加以恢复,积极参与做好各项灾后重建工作。
10、区发展计划局负责做好重大救灾和应急治理项目计划的协调安排工作,落实有关方面的项目资金。
11、区财政局负责做好区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资金预算及救灾应急款拨付工作,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区农林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情的暴发流行;做好灾后农业的查灾工作,指导灾后农业生产的恢复和自救工作。
13、事发地镇办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灾民的临时生活安置、灾民的转移和应急救助等工作;做好抢险物资和救援工具的供应工作;做好地质灾害现场秩序的维护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地质灾害的预防
(一)灾害的监测
各镇办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辖区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对辖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按照防灾预案要求,落实专人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在监测中发现危险时,须立即按预案制定的预警方式做出预警信号,通知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按规定的撤离疏散路线向安全地带撤离。
(二)信息收集与分析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资料共享。
(三)地质灾害巡查
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
(四)“防灾明白卡”发放
为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落实到村委会主任以及受灾害隐患点威胁的村民,要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明白卡”发到村民手中。
四、灾害的报告
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发生地镇办应立即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同时向区应急办报告灾情,区应急指挥部接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报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并根据灾害情况,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时机。
灾害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应急响应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临灾状态时,而采取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救灾行动,分为险情应急和灾情应急。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度,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机构。
(一)险情应急
险情应急指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在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的险情时,即进入险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
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的镇办,应及时上报区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区应急指挥部要立即派出专业人员(专家组)赶赴现场,与事发地镇办一起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
地质灾害险情确定为临灾状态时,事发地镇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立即成立现场险情应急抢险指挥部,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启动“防、抢、撤”方案,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采取强制措施,组织群众疏散避灾。同时,加强监测预报,有序组织防灾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区应急指挥部应按照事发地镇办和专业人员(专家组)建议,确定撤销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管制措施,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并安排有关部门或单位组织实施。
(二)灾情应急
灾情应急指地质灾害已发生,即进入灾情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当发生地质灾害时,区应急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同时,迅速派出由国土分局及有关部门组成的应急调查组,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查明灾害类型、规模、成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范措施,为抢险救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并将灾情调查报告上报市国土资源局。
由区应急指挥部在灾情发生现场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并根据需要和部门分工,设立若干应急工作组。各应急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预警监测,划定危险区和抢险救灾特别管制区,抢救受伤、被埋人员,转移受威胁居民。同时,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及死难者的善后处理等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建立抢险救灾协调工作机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建立抢险救灾应急队伍,要不定期的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应急救助手段及时到位。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品、交通通讯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供应;要加强救灾装备建设,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信息传输工具、应急用品、抢险救灾装备等。
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三)应急技术保障
国土分局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专家组,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和应急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要和有关单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技术的研究,开展应急调查、应急评估、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
(四)宣传与培训
各镇办和国土分局要加强群众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和培训,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增强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防治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五)新闻信息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的按照《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要求执行。
(六)监督检查
国土分局要加强对各镇办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的督导和检查,确保地质灾害应急防治责任落实到位。
七、责任与奖惩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镇办,应当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镇办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国土分局备案。
本预案由国土分局负责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预案,报区政府批准。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更新期限最长为3年。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4
负责抢险救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质灾害:山体滑坡演练方案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在*市xx县黄河岸边xx小禾村黄土滑坡即将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
一、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预案演练的目的
在*市xx县黄河岸边xx小禾村黄土滑坡即将发生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高效、有序的安全撤离险区群众,做好地质灾害的防灾避灾和抢险救灾应急工作。通过这次演练,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预案演练的任务
本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的任务是:xx小禾村黄土滑坡遭受连续降雨、强降雨等因素的诱发,滑坡有可能产生速滑趋势的紧急情况下,及时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在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市县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用最短的时间组织滑坡危险区内的36户174名群众快速有序安全撤离,尽快采取防灾减灾有效措施。
三、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预案演练的原则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工作遵照:
1、以人为本、避让为主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3、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原则。
4、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原则。
四、地质灾害应急演练预案演练背景
小禾村黄土滑坡位于黄河边滑坡处于黄土前缘大陡坡,出露地层为全新统上更新世q2-3黄土,上部q2黄土层厚2-3米,下部q3可见4层古土壤,土体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坡体为单层结构土体斜坡,斜坡上部
工作的策划。
b2、副指挥长(xx县县委副书记田一泓、xx县人民政府xx副县长、
主要负责:
a、传达联络各部门工作;
b、协助总指挥做好各项后勤会务及有关演练物资准备等相关事宜;
c、负责新闻媒体报道工作。
a、综合联络组:由县政府办公室主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政府办公室、国土局、气象局、民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卫生局、地质专家及xx镇政府负责人组成。任务为: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方案,报指挥部审定后送应急抢险小组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进度,及时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并研究对策;负责联络应急抢险组、交通治安管理组、灾险情调查监测组、医疗卫生组、后勤物资保障组、灾后重建组工作。
b、交通治安管理组:由县公安局局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公安局、交通局、县交警大队、武警中队、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交通治安管理队伍;维护灾害现场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负责灾区治安和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对地质灾害区现场实施封锁;组织灾区现场治安巡逻保护。负责疏散受灾区内无关人员,协助应急抢险组转移灾区人员及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c、应急抢险组:由xx县武装部部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武装部、县教育局、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织部队、民兵预备人员赶赴灾区现场组织抢险救灾,负责组织、指导遇险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工作;负责统一调集、指挥现场施救队伍,实施现场抢险救灾;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措施,抢救遇险人员和转移灾害现场的国家财产;完成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d、灾险情调查监测组: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xx*任组长,成员由县国土局、气象局、安监局、地质专家、市地质环境监测站、xx镇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组织专家开展现场调查,查明灾害形成的条件、引发因素、影响范围和人员财产损失情况,确定地质灾害等级;设立专业监测网点,对灾害点现状稳定性进行监测和评估;对可能再次发生地质灾害提出能够阻止或延缓再次发生灾害的措施;提供灾害发生地详细准确的气象预报;提出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最佳路线和灾民临时安置地点的意见;完成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e、医疗卫生组:由县卫生局局长xx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xx镇医院、xx镇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迅速组建、调集现场医疗救治队伍;负责联系、指定、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减少人员伤亡;负责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负责向上级医疗机构求援;认真搞好灾区的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在灾情发生后不发生各种传染性疫病。
f、后勤物资保障组:由县民政局局xx任组长,成员为民政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xx镇政府主要领导及其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任务为:负责抢险救灾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负责灾民的临时安置工作;负责救灾物资的调运、储存和发放;为灾民提供维持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保障。确保抢险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
2、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准备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5
一、全区地质灾害种类及重点防汛期
(一)地质灾害主要灾种。我区地质灾害以崩塌、泥石流、采空塌陷、地裂缝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即6到9月。
二、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及区域
(一)省级地质灾害隐患3处。分别为:
1.门楼镇上许家村泥石流;
2.门楼镇姜家夼村泥石流;
3.高疃镇王家庄村西北采空塌陷、地裂缝。
(二)区级地质灾害隐患4处。分别为:
1.杜家崖金矿(采空塌陷、崩塌);
2.门楼马山火山灰采矿场(崩塌);
3.福新黄家采石场(崩塌);
4.高疃老官庄采石场(崩塌)。
三、地质灾害隐患防范措施
(一)门楼镇上许家村泥石流。上许家位于山洪沟汇流处下游,地势较低,山坡较陡,流域面积达3000多亩。同时,流经上许家村的河道偏窄,生活垃圾较多,且存在一段河道,在遇强降雨时,河道排泄难度增加,对附近居民构成较大威胁。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疏浚桥上河道60米,桥上30米处河东侧浆砌河坝,坝后填土压实。
2.当降雨强度达到暴雨时,要启动防灾应急预案,及时将村东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
3.对河道内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保证汛期水流通畅。
4.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如遇雨,要及时启动防治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同时要建立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和及时汇报制度。
5.在河道险要位置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
(二)门楼镇姜家夼村泥石流。姜家夼村南面地形地质条件与上许家村相似,汇水面积较大,水库位于村南1.5公里处。存在的隐患主要为水库旁溢洪道较窄且堵塞,河道流经村庄部分生活垃圾较多、水流不畅。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加宽水库溢洪道,两侧砌坝,乱石护底,溢洪道建生产桥一座,建泄洪闸一处,保证汛期排洪顺畅。
2.对河道内的生活垃圾进行疏通清理,保证汛期河道通畅。
3.在河道险要位置设置地质灾害警示牌。
4.降雨强度达到暴雨时,对水库坝体稳定性进行全面巡查,出现险情及时将村民撤离到安全地带。
(三)王家庄铜矿历史采区采空塌陷、地裂缝。王家庄铜矿现有三处采空塌陷,面积达1706平方米。须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1.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防治方案。
2.在险情影响范围周围设立警示牌(3—5处)。
3.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建立一支监测督察队伍,对各种不稳定现象进行定时监测,发现异常及时上报处理,组织人员疏散,紧急避险。
4.尽快委托资质部门对居民区范围内进行全面勘查,查明采空区分布、规模、特征、危险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治方案,及时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四)区级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在上述四个区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埋设警示标志,加强动态巡查,建立预警监测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将责任落实到村、人,严防地质灾害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力度。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分局。各镇街也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针对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和防治重点,制定落实各项防灾减灾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地质灾害治理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监测和应急制度,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
(二)进一步强化汛期巡查,扎实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各镇街、有关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的巡查,特别在强降雨期间要确保24小时连续监测和巡查。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要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具体可行的防治措施,并积极向灾害隐患区(点)所在单位介绍防灾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同时,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培训,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对重大隐患点、危险点要责成防灾责任单位提出防治和应急抢险预案,落实灾害点监测、预警、应急防御措施以及预定避灾地点、撤离路线等。要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的填制、发放工作,将防灾明白卡发放到每个防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灾害威胁的群众手中,并组织应急演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防治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加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力度。各镇街要结合实际,明确责任,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工作。门楼镇上许家村泥石流、姜家夼村泥石流要于2011年底前完成治理,王家庄铜矿采区采空塌陷于2011年底前查明采空区分布,摸清地下地质情况,提出防治方案。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范文6
关键词:东丰县;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P6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42-1
东丰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属于长白山余脉半山区,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加之人工采石造成山体,植被破坏,遇到雨水相对较丰的年份,极易发生地质灾害,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因此,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尤为重要。
1 东丰县地质灾害的特点
东丰县地貌特点是南部属于山区,中部属于半山区,北部属于丘陵地带,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隐患集中分布在南部几个乡镇。其特点是隐患点多、分布广、突发性强、危害严重,防灾和救灾的难度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措施
国土部门是担负地灾防治的重要机构,因而国土部门对地灾防治必须有科学的计划、方法、措施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这是做好地灾防治的基础。
2.1 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国土、水利、林业、气象、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县政府下发了《东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东丰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抗灾救灾体系。
2.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灾害防治思想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公众广播、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针对防灾薄弱环节,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和简明防灾避灾方法,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识灾、报灾、避灾和防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营造地质灾害预防的社会氛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救灾意识,由单一部门抓防灾减灾到全社会共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3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县、乡(镇)、村逐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全县自上而下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防灾救灾应急方案。同时,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队、卫生服务队、抢险运输队等并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障出险时队伍拉得出去,打得赢。在平时工作中要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4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县、乡(镇)、村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并在全县229个村确定每村一名巡查员,对全县8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实行责任落实到人,包保到户。通过增强群测群防意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班值班、信息报送、应急调度、险情巡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2.5 抓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排查工作
加强群专结合,依靠科技,对险情重、危害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提高群测群防效果和水平。增强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以村委会、村民小组为单元,发动群众自觉参与防灾。在全县范围内对交通沿线、水利设施、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区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共组织巡查排查253人次,排查隐患点47处。并及时做出判断,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警示牌47块。凡遇异常天气,坚持24小时随时进行巡查,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预警,细心观察,随时做好变化情况记录,一有险情立即报告,做到险情发生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
2.6 严肃工作纪律
在灾害易发阶段坚持24小时带班值班工作制度,主要领导干部的移动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坚决杜绝值(带)班人员脱岗现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参考文献
[1] 张海英,于春泳,张艳玲.水土保持是防治洪涝灾害的有效途径[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2,(04).
[2] 刘广润.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1,(03).
[3] 彭珂珊.灾害防治中的非工程措施及其重要作用[J].洛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