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学校申报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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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学校申报材料

健康学校申报材料范文1

(一)申请条件

由国务院部委认定或批准为国家级研发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国务院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一)申请条件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合同、仪器设备原值证明,以及发生相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如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的仪器设备,还需提供成员单位加盟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和该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请条件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相关证明(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博士后出具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书)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其他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或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专利机构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一)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请条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5-3%。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1.5-2%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合同及该项纳税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1.5-3%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实施自有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沪府办发〔2008〕41号)前十类;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一)申请条件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一)申请条件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一)申请条件

1、年综合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部分年综合能耗在2000-5000吨标准煤的能耗超标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一)申请条件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1、根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训费用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于列入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市核拨的专项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统计局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一)申请条件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一)申请条件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一)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且在本区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一)申请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一)申请条件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20%的奖励;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一)申请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间,并配备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

2、管理规范,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3、在该机构提供的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对孵化器建立专业技术实验室、技术测试等共性技术平台、为入孵企业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等,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项目总费用10%—30%的支持,同一项目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对孵化器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务发生的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20%的相应补贴,同一项目每年最多不超过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项目和重点支持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及其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四十、加强孵化器建设(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以下,营业时间不满3年。

(二)扶持标准

企业租赁指定孵化器的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当年度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50%的房租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当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四十一、奖励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一)申请条件

科技项目获得国家级、市级科学技术奖。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00%的匹配奖励。

2、对经营地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的获奖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对地方的贡献情况给予50%的匹配奖励。

3、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个人,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上级奖励金额分别给予10%的匹配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获奖批文或获奖证书、上级资金拨款凭证复印件。

四十二、奖励区科技成果奖

(一)申请条件

项目经区科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按有关要求评定为区科技成果奖一、二和三等奖。

(二)扶持标准

1、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3万元。

2、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2万元。

3、对获得区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区财政专项资金奖励1万元。

(三)申报材料

区科学技术成果奖获奖凭证复印件。

四十三、资助两院(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购房

(一)申请条件

在本区企业签约服务两年以上。

(二)扶持标准

院士在本区购买自住商品房,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房款总额的20%,但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院士与本区企业签订的工作协议复印件;

2、院士的专家证明复印件;

3、院士购房合同(房产证)与购房发票复印件。

四十四、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就读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监护人为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2、监护人持本市户口(含蓝印户口,下同)或市居住证。

3、符合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二)相关标准

1、受惠对象享有本区同龄户籍学生同等优惠待遇。

2、选择本区民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解决。

3、选择本区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入学或根据家长要求,提供适当的公办学校给予选择。

4、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子女在校期间的评优、奖励等与其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报材料

1、入读小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预防接种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入读中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毕业生材料(毕业生登记表、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小学毕业证书)、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3、转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子女的本市户口或居住证、学籍档案(转学证明、学籍卡、预防接种卡、体育合格登记表、体质健康卡),购(租)房合同、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四十五、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医疗卫生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于区内研发机构一年以上。

(二)服务方式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适宜的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个人电子健康档案,定期开展健康服务咨询和特定项目的体检,提供常备、常用药物的使用指导及个性化的就医指导及疾病的预防和管理。

2、区域医疗中心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提供专家级的“健康卫士”服务,区内二级甲等医院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与研发机构高级人才结对,根据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及其直系家属的需要及时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指导和服务。

3、研发机构的高级人才直系家属到医院就诊,医院给予优先挂号、优先检查、优先化验、优先收费、优先配药、优先住院的“六优先”服务。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六、为研发机构高级人才家属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申报条件

1、受聘于本区研发机构的高级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亲属;

2、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在劳动年龄段、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

(二)服务方式

1、对有市场就业能力的优先积极推荐实现就业。

2、对就业条件差难以通过市场就业,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要接受就业援助的本市户籍人员进行托底安置。

3、对需要了解各项劳动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关事项的安排专人进行职业指导。

4、需要参加政府补贴培训的提供指导并对本市户籍人员办理职业培训帐户卡。

5、个人想创业的提供专家咨询、辅导。

6、其它就业服务方面的按有关规定提供帮助。

(三)申报材料

1、研发机构高级人才证明及聘用证明复印件;

2、企业申请材料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七、加强政府采购支持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国家政府采购目录;

2、已被授予“中国名牌产品”、“名牌产品”称号;

3、列入《市专利新产品认定目录》名单;

4、已被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重点新产品;

5、企业已实施的被市有关部门确定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主要产品;

6、已被国家或市重大工程项目中采购使用的企业产品。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即可申请。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区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列入自主创新产品采购计划,加强自主创新产品采购管理。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区招管办通过组织产品推介、优先采购、合同优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产品被市有关方面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十八、附则

(一)申报对象

本操作办法适用于注册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以及区

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或个人。

(二)操作流程

1、申报对象在区政府网站()或区科技网下载表格,按本操作办法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2、区科委在区证照办理中心服务窗口统一接收各项申请材料;

3、区科委根据各项目操作办法的主管部门分工情况,分别送达主管部门在区证照办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门同时做好受理登记。未在区证照办理中心设窗口的主管单位,需指定人员到区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记;

3、各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把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标准函送区财政局;

4、区财政局按相关要求做好资金划拨,每月将《区科技政策扶持奖励申请表》及对应的专项资金拨款单反馈给区证照办理中心的区科委服务窗口。

(三)受理时间

1、项目常年受理。对申报材料齐全且无需评审的项目,各主管部门需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回复申请单位或个人,需专家评审的项目由各主管部门根据评审周期组织专家评审,在评审后(需公示的项目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批准的决定,并及时回复申请单位或个人;

健康学校申报材料范文2

 

“校园红丝带”是天津市高校范围内开展的预防艾滋病系列公益宣传活动。2021年,天津市将开展第六届“校园红丝带”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主题为“携手防疫抗艾,共担健康责任”。

二、活动时间

2021年5月至12月。

三、活动形式

(一)防艾讲师培训及选拔大赛

为提高宣传教育效果,以青少年的视角反映青少年的防艾及性与生殖健康教育需求,以青少年喜欢的方式表达青少年的防艾性健康困惑,培育和选拔优秀的同伴教育学生防艾讲师,在全市高校范围内举办防艾同伴教育讲师培训班及第二届学生预防艾滋病同伴教育讲师大赛,遴选优秀的同伴教育学生防艾讲师。

1.学员招募

(1)由本校老师进行推荐,原则上每所学校推选不超过2名选手;

(2)“津门红丝带”高校防艾志愿者联盟成员;

(3)自愿报名。

2.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

(2)需为在校大学生。

(3)能够正确认识艾滋病,不恐惧,不歧视。

(4)对防艾宣传工作有热情、有见解。

(5)经学校或学院同意,能够协调一定的课余时间参加相关比赛及培训。

3.活动安排

本活动分为报名、海选、培训和初赛、复赛集训、复赛、决赛集训、决赛7个环节。

(1)报名

报名者需将报名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按照要求命名为“讲师报名+学校+姓名”,例“讲师报名天津医科大学张三”,上传至网盘。通过“津门红丝带”微信公众平台获取讲师培训报名链接,或扫描附件1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网盘链接及密码进行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2日(星期三)13:00。报名材料包括:

①防艾及性与生殖健康主题课件,内容可涉及“身体形象与自我认同”、“恋爱观”、“性行为与决定”、“避孕与意外怀孕”、“性病艾滋病防治”、“传染病防控”、“性骚扰与害防范”、“新型与药物滥用”等;

②演讲视频,时长10分钟以内,包括简单的自我介绍。

(2)海选

报名阶段结束后,如报名人数超过60人则由主办方进行海选,经筛选演讲表现优秀、课件完整的60名选手参加防艾讲师集训。

(3)培训和初赛

通过海选的选手参加培训,培训采取线上直播、录播和互动形式进行。选手经过培训后将进行初赛,遴选出20名选手参加复赛。

(4)复赛集训

20名入围选手进行线下集训,为复赛做准备。复赛选手每人制作一部防艾相关话题短视频,用于复赛人气投票使用。

(5)复赛

复赛为20进10的比赛,由专家评委进行实时点评并打分,得分最高的前10名选手进入决赛阶段,结果当场告知。比赛形式根据当时疫情防控要求另作安排。

(6)决赛集训

进入决赛阶段的10名选手将接受线上线下一对一训练和实操演练。

(7)决赛

决赛现场,专家评委为选手们点评打分,当场决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另设最佳组织奖1至2个,最佳防艾短视频6个。决赛当天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选手及其指导老师、最佳组织奖获奖团队颁发奖品和获奖证书。决赛全程直播,关注微信公众号“津门红丝带”可观看和互动,参与短视频在线投票评比。

4.版权和其他规定

(1)参赛学生必须保证其所用到的参赛辅助资料不涉及侵权,如有涉及,由参赛者负一切法律责任。

(2)参赛学生所展示内容不得包含任何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内容。

(3)主办方对入选复赛学生讲师的个人教案、PPT、视频和其他相关展示材料有使用权,并在其宣传、开发中不再付酬。

(4)凡报名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5)获奖学生讲师在比赛结束后至少一年内应积极配合、参与主办单位组织的我市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预防艾滋病的教育活动。

(二)学生社团艾滋病预防控制项目申请

通过支持有关社会团体开展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教育、促进行为改变,动员艾滋病检测咨询和转介及消除歧视等活动,提高学生艾滋病防范意识和知识、自身警惕性、自觉规避高危行为能力,同时,促进社团艾防工作经验分享和推广,为学校艾滋病防治工作模式的建立提供借鉴。

1.支持对象

本市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可在学校或单位管理部门的组织与监督下,以学生社团为主体申请项目。

2.申请要求

(1)每个学生社团最多可申请 1 个项目,每个学校中标项目不超过1项;

(2)每个申请项目的社团应开展的工作:

①组织针对学生群体开展适宜的艾滋病性病预防宣传教育活动,促进高危行为改变及检测;

②设置至少一个校内HIV自我检测试剂发放点位;

③完成HIV自我检测和结果反馈5人份以上;

④报名参加防艾讲师赛至少1人。

(3)每个项目填写一套项目申报材料,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邮箱sjkzxxbazbyfkzs@tj.gov.cn,申报材料格式和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津门红丝带”微信公众平台的《天津市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2021年青年学生艾滋病防治项目申请指南》。

(4)项目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三)健康教育防艾大讲堂

1.时间地点

在秋季新生开学期间,每所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专题讲座1场,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校自行确定。

2.有关要求

(1)以专家演讲为主,主持人提问、观众代表分享等环节为辅。每场讲座时长为40分钟至60分钟;

(2)健康教育师资由各区疾控中心或各学校负责安排(联系方式见附件2);

(3)健康教育防艾讲座应覆盖本校全体新生,有条件的学校可安排非新生年级参加;

(4)每个学校可根据教学情况安排一场或多场讲座,听众以学生为主,同时要组织部分学生辅导员参加;

(5)各学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本活动;

(6)各区教育局于11月30日前扫描附件3中二维码填报完成情况。

(四)大中专院校学生辅导员标准化防艾培训

1.时间地点

初定5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

(1)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辅导员老师、学生工作相关老师、社团辅导老师、卫生和心理相关老师均可报名。

(2)请每所学校选派一名老师加入“学校老师防艾培训通知”QQ群,群号为201816366。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及报名事宜将在该QQ群内通知。

3.培训形式

(1)以专家演讲的形式为主,辅以现场互动;

(2)根据报名人数安排1-3场标准化培训讲座,每场内容相同,占时一天,报名的老师可以自行选择场次。

4.培训内容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性观念,加强师资力量建设,在学校中开展性道德、性责任、拒绝不安全性行为、拒绝等教育工作。

(五)高校防艾宣教与自检模式建立项目

紧密围绕我国艾滋病防治重点工作,依托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信息交流和数字化防控工作委员会工作平台,充分发挥来自艾防专业机构、高校、媒体等专业委员的作用,结合相关省份艾滋病防治专业机构针对青少年人群开展宣传、干预工作,建立促进青年学生自检的模式,结合项目实施开展针对性调查,收集一手信息为指导针对性开展青少年艾滋病防治工作提出技术策略和政策建议提供依据。

1.支持对象

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理工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共5所学校

2.项目内容

参与该项目的学校与疾控部门建立联系,经协商后签订项目协议。项目学校应开展的工作内容有:

(1)每所学校开展覆盖学生不少于1000人的防艾宣传,宣传材料和内容由疾控机构统一提供;

(2)每所学校完成大学生艾滋病知识、行为和自检需求情况调查问卷600份以上,问卷由疾控机构统一提供;

(3)每所学校组织1次启动会及政策倡导培训班,由校领导、学生部老师、教师、辅导员、校医、学生会及社团组织代表参加,不少于30人;

(4)每所学校组织1次学生社团同伴教育骨干培训班,不少于50人参加。

(六)京津冀大学生防艾辩论赛(依照京津冀相关组委会安排另行通知)

四、职责分工

(一)行政部门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此次系列宣传活动的筹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团委负责系列宣传活动学生的宣传发动工作,并组织有关院校社团开展相关活动。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本次系列宣传活动的方案制定、具体实施和定期督导;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本辖区相关系列活动的具体实施和技术指导,并配合市级工作安排。东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承办防艾讲师培训及选拔大赛。

(三)各有关院校

负责组织协调本单位及本校学生社团宣传活动和高校防艾宣教与自检模式建立项目的具体工作实施,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本次系列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卫生健康部门、教育部门、共青团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协调有关单位,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开展特色宣教活动,配合市级工作安排。

(三)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活动,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推动系列活动具体实施。

(四)本次系列活动经费由我市艾滋病防治经费和高校防艾宣教与自检模式建立项目列支。

(五)本次系列活动有关时间安排和线下活动形式会结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相关调整,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六、联系方式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刘昕 23521729;

市教委体美劳处 高占山 83215107;

团市委 赵思瑶  28236859;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轶 24333573。

 

附件:1.防艾讲师培训报名链接

2.各区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联系方式

3.天津市学校健康教育大讲堂举办场次报送表

 

 

 

 

 

 

 

 

 

 

 

 

 

附件1

 

2防艾讲师培训报名链接

 

附件2

 

各区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和平区

张宇

13207611369

河东区

赵甲戌

13102975295

河西区

时同鑫

13821275803

南开区

郑雅静

13682140923

河北区

张辉

15222241719

红桥区

张新颖

13389080320

滨海新区

高洪艳

13920785655

东丽区

张冬

18622693575

西青区

刘楠

13821462052

津南区

罗红彬

13652174717

北辰区

吴玉丽

26823633

武清区

刘杰

17627796200

宝坻区

刘春长

15122120223

蓟州区

闻志强

13389050155

宁河区

冯克昌

13752325615

静海区

元哲梅

28916110

附件3

 

天津市学校健康教育大讲堂举办场次报送表

(区教育局填报)

 

 

健康学校申报材料范文3

学习让家庭充满阳光 “五好文明家庭”申报材料 户主xxx,;妻子xxx,;女儿xxx,初中毕业生。 户主xxx工作上兢兢业业,积极上进,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妻子xxx在实习教师岗位上至今已连续工作十七年,成为实习岗位上一名工作时间最长的教师。教过的学生已有上千人,遍布集团各单位,部份学生在(钳、电焊)技术能手竟赛中多次获奖,并破格提升技师。在完成教学课程外,此外还参加了集团职业技术(钳工、电焊工、管道工)鉴定的工作,特别是XX年技校恢复招生以来,教学任务重,人员少,每星期上六天的实习课,一心扑在教学上,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为技校的教育教学贡献着一份光和热。XX年被评为xxxxxxxx

女儿xxx自幼喜欢绘画,从儿时的信手涂鸦,到专业老师系统指导,在省内以至全国获得了很多奖项,如:在全国中小学生“xxx”环保绘画比赛中,作品《xxxxxxxx》荣获小学组优秀奖;在“支持北京申办奥运,百万青少年齐行动” 全国中小学生环保公益广告比赛活动中,荣获xx赛区小学生二等奖;在“走向新世纪”全国中小学生幼儿美术书法大赛中荣获优秀奖,参加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青少年儿童展并载入大世界吉尼斯记录。

健康的家庭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和延续,xxx与妻子始终把对孩子的教育放在第一位,在学习之余,让她看一些有教育意义的书籍,使她从小能够树立一种健康的意识。一家人和睦相处,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一系列的方针、政策。家庭成员在事业和学习上能互相勉励、支持,取得显着

xxx家庭

XX年7月7日

健康学校申报材料范文4

全面启动“三园合一”集聚区规划建设

“十二五”期间,梅县区全面启动畲江产业园、水车产业园和城东白渡产业园“三园合一”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制订实施培育发展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能源、商贸物流四个产值超百亿元产业方案,完成了集聚区的总体规划,依法征收土地3300多亩,道路等基础设施采用PPP项目建设模式推进,创业孵化中心以及医院、学校等一批重点项目正在建设,引进了广铁物流、深圳有信达保税物流、中新集团和锦丰科技集团汽车零部件、富力集团和海王集团建设生物谷、珠光集团“古梅梦景”等一批项目;航鑫科技首期、BPW(梅州)车轴六期等一批项目建成投产,一批招商项目正在建设或洽谈。

在这五年里,集聚区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承载力明显增强。据悉,今年1-8月份,集聚区完成工业总值30.02亿元,同比增长23.8%;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增加值6.9亿元,同比增长23.4%;实现税收(全口径)1.12亿元,同比增长22.4%。

同时,梅县区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和扶持企业力度,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比如:出台融资(助保贷)、贷款贴息实施办法,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出台集聚区招商优惠办法、综保区入园优惠政策和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镇级振兴发展考核办法,增强招商引力、活力;出台上规模奖励办法、建筑企业资质晋级和落户奖励办法,扶持企业上规模;出台企业上市(新三板)扶持办法,今年重点扶持8家企业上市。去年,全区引进5000万元以上项目43个、计划总投资240亿元。今年新签约项目18个,计划投资92.25亿元;洽谈项目26个,计划投资104.9亿元。

三大园区亮点纷呈

畲江产业园。该县在畲江规划面积4.5平方公里,以综合保税区、创业孵化园、现代铁路物流园“两园一区”为总定位,依托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着重培育发展装备制造和保税物流等主导产业,致力打造梅兴华丰产业聚集带综合保税区。

目前,综合保税区的申报和建设有序推进,部分道路开工建设。国务院已将梅州综合保税区的申报材料批转海关总署征求各相关部委的意见,力争早日获批,已签约中新集团汽车零部件制造、安胜华珠宝加工、盈方创投、广铁国际物流等10个项目。

据悉,畲江产业园现已征收土地1400亩,平整土地1200亩,其中部分道路、市政排水沟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已开工建设。

城东白渡产业园。城东白渡产业园规划总面积43.7平方公里,首期规划面积8平方公里,借助BPW(梅州)车轴、航鑫科技等一批落户企业形成的产业基础,着重培育发展装备制造、新型电子和新材料等主导产业。据了解,该产业园现已落户的36家企业中,27家已经投产,其中上规模的企业有16家。此外,110千伏输变线网架设工程、日供水6000立方的悦一供水处理厂等一批服务配套项目现已建成,白渡快速干线瓜洲大桥已经开工建设。

水车产业园区。该园区位于水车镇东部,规划总面积约13平方公里,充分发挥了自然生态环境良好和客家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借助“中国长寿之乡”、“中国旅游强县”、“国际慢城”等国字号特色品牌,由广州富力集团和深圳海王集团共同开发生物谷项目,首期计划投资20亿元,发展医药研发中试、医药保健品生产、南药种植及科普实践等产业。目前,该园区已经和远信集团广州柚子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子态生物公司签订了入园协议。

争当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建设排头兵

健康学校申报材料范文5

关键词:科技成果 评价 科技成果 产出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6)12(c)-0255-02

科技成果鉴定是对科技成果质量的审查、真伪的辨别,以及对科技成果进行公正、客观、科学评价的过程。我国的科技成果鉴定的发展经过了由最开始的辨别科技成果的真伪发展到对科技成果的认可,到检验科研合同完成情况,再到对科技成果水平进行评价等一系列发展过程。2016年,科技部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被废止后,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不得再自行组织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

1 近年来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评价的基本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评价以政府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为主,2010―2015年共通过成果鉴定125项。湖北省科技厅组织鉴定109项,教育部组织鉴定16项。从评审形式看,会议评审82项,函审43项。从申报渠道看,以湖北省科技厅为主,多年来广大教师形成了就近鉴定的习惯,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科技成果鉴定,无论是申报受理过程、材料收集整理、还是会议组织等方面都有不可比拟的地域优势。部分成果在教育部申请鉴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申报教育部的科技奖励。从评审形式看,人民医院和中南医院鉴定以函审为主。从表2可以看出,从二级单位分布来看,人民医院、中南医院、水利水电学院、计算机学院鉴定数量均超过了10项,人民医院最多,达到了35项。其他学院组织鉴定成果的数量相当。

2 武汉大学科技成果评价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申请渠道单一化。缺乏社会化、专业化、国际化评价渠道。科技部在2009年启动了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出现了政府部门组织成果鉴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成果评价并存的局面。一方面,科技管理部门没有停止科技成果鉴定的受理,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在科技管理活动中依然发挥着关键作用。另一方面,广大教师习惯于向政府部门申请,主观上认为政府部门出具的鉴定证书更具说服力。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建设滞后,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导致学校的科技成果评价基本以政府部门组织为主,申请渠道基本以教育部科技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地方科技主管部T为主。

(2)评价目的形式化。多数项目申请成果鉴定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科研项目的结题或者科研项目、科技奖励的申报,为科技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申报材料提供支撑材料,开展成果鉴定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并不关心成果评价对成果本身的促进作用。

(3)评价内容片面化。目前开展的科技成果第三方评价和以往政府部门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都侧重于对科技成果水平的评价,往往忽视了成果形成的过程对科技创新活动的基础支撑作用、对科学研究发展方向的引领示范效应、对成果产业化应用前景和市场价值等的评价,淡化了成果影响力、科技贡献率等的评价。评价成果的内容不能全面反映科技成果所涵盖的工作。

3 进一步做好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建议

(1)目标导向。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要坚持以建设创新型国家、尊重科技自身发展规律为目标导向,针对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学科等不同科研主体的特点,结合国家、部门、地方等不同层次科技计划的差异性,充分尊重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类型科学技术创新活动的目标特点,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内容和标准,采用不同的评价方法和指标,避免简单化、机械化、片面化。

(2)问题导向。科技成果的评价要看科技成果是否是以解决重大基础科学问题、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为导向,科技创新活动的本身及取得的相关成果是否促进了国家科技战略目标与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目标的有机结合。科技成果评价标准在设置上应该突出问题导向,充分考虑科学技术前沿的原始性创新和集成性创新,以及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的差别。

(3)市场导向。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成果,评价都应紧密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技术推动和市场牵引为导向。以技术理论、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高技术的创新与集成水平以及潜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要素作为重要的评价指标。

参考文献

[1] 祥慈,房迈莼,苏国华.科技评价中如何发挥第三方评价的作用[J].科研管理,2015(1):340-345.

[2] 陈颖,李勤耕.改革我国科技成果评价方式的思考[J].发展论坛,2007(8):72-73.

[3] 康初春.科技成果评价现状、主要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 [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10(3):24-25.

[4] 李岱素.广东省科技成果水平评价集成服务体系的构建 [J].科技管理研究,2009(6):106-109.

健康学校申报材料范文6

以党的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方针,强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构筑教育思想、内容、技术、装备、师资和管理现代化的综合优势,努力提高育人质量和办学效益,切实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使我镇早日实现教育现代化。

二、创建目标

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0%以上。

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

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5%以上。

4.19周岁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50%以上。

5.建立社区教育中心,能基本满足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从业人员年培训率达50%以上。

6.困难群体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经济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资助体系健全;盲聋哑及智障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外来务工农民的子女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9%。

7.创建2所省优质幼儿园,建成2所省标准幼儿园,按照省标准幼儿园要求办好办园点,取缔非法幼儿园。

8.小学、初中(含民办)的办学条件均达到省标准化建设要求,初步建立教育思想先进、管理水平较高、办学质量优良的义务教育体系。

9.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均达到省优标准。

10.素质教育全面实施。政府及有关部门按教育规律和实施素质教育相关规定管理学校;各学校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基本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11.在岗教师全部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综合素质普遍较高。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70%以上,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比例达60%以上,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比例达5%以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以上。

12.教育信息建设全面达标。教育城域网与辖区内大部分学校实现光纤通,网上资源丰富、利用率高;中心小学、初中和高中校校建有校园网络、教学辅助系统和教育管理系统。

13.教育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教育预算内经费的增长比例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学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达到省定标准;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1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合理,城乡学校的教育经费、办学条件和师资力量基本均衡。

15.办学行为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普遍得到贯彻落实,办学许可、教育教学管理、招生收费等行为符合规定。

16.学校安全保障体系完备。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校舍制度,确保校舍安全使用;校园周边环境无污染,无不健康、不安定因素;有健全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

三、工作安排

各村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并按照县创建教育现代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加大推进力度,加快创建步伐,确保年内顺利完成创建任务。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自查自评

对照主要指标,会同学校、派出所、文化站、交通等部门对幼儿园建设、社区教育中心建设、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学校安全保障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现状进行自查自评。

各相关单位成立创建组织机构,制定本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明确具体指标、推进路线和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发动,深入调查研究,在全镇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最大限度提高创建的知晓度和参与率。

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主要指标,对从业人员培训、校园周边环境、各种安全保障等现状进行自查自评。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序时推进

各相关单位要重抓措施落实、督查考核、难点突破,切实保障各项创建工作序时推进,各项指标逐一完成。对于已达标和基本达标的项目,要抓好成果巩固和完善提升工作;对于未达标的项目,要千方百计实施突破。对创建的重点、难点工作,要分类倒排工期,明确阶段性完成指标、责任部门和主要责任人。

第三阶段:整改完善,组织申报

1.邀请省、市领导和专家对我镇自评材料进行审核、指导。

2.召开第二次创建推进会,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抓紧整改完善。

3.完善自评、申报等材料,向省教育厅呈递申报材料。

第四阶段:查漏补缺,扫尾迎评

1.做好成果巩固、查漏补缺、提质升格等工作。

2.完成台账资料的分类归档、汇编成册等工作。

3.模拟验收现场,做好现场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确保顺利通过评估验收,成立了镇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单华昌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丛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并有专门人员具体负责,全程推进。

2.明确工作职责。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创建工作的宏观决策、指导、调控,牵头推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调研、督查、反馈、指标测评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省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主要指标,按照任务分解表、指标要求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序时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