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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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

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范文1

【论文关键词】营改增 作用问题

中图分类号: D922.22 文献标识码: A

“营改增”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所谓“营改增”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能消除重复征税的现象,从而减轻社会的税负压力,但是营改增牵扯到中央和地方税收分成、地方新增税种的开辟,以及机构和人员的变动等问题。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作用

增值税是我国的第一大税种,而营业税是我国的地方的第一大税种,长期以来,我国的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行征收的,工业和商业企业主要征收增值税,服务业、不动产、无形资产等主要征收营业税,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两税并存的弊端日益显现。

第一,“营改增”起到的作用是减税的作用。营改增全面推开,以增值税替代营业税,预估减税规模达到了1200亿。中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并行体制下,营业税按照企业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征收,无法抵扣,这就是造成了重复征税。对一些中间环节偏多的行业,因每一道环节都征收营业税,会增加企业的是税负,企业为减免税负,偏向大而全的企业发展方向,这也阻碍了社会专业化分工的发展进程。

第二,“营改增”实现了税收制度的改革,简单说是“改制”——改革了税收制度。这怎么去理解?只涉及到两个税种怎么能说是改制呢?其实它的影响不仅是这两个税种,而是对整个税收制度产生影响。原来征收营业税,替代了营业税后,整个税制得到进一步简化,税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是简化税制,尽可能减少税种。现代的税制是复合税制,多层次、多环节征收,非单一税制。但复合税制并不意味着要很多税种,如此会使税制非常复杂。所以简化税制有利于降低征管成本,有利于沟通,尤其是便于社会理解此税制。在这个角度上,营改增实现了我们整个税制的进一步简化。

第三,对中小微企业税负减轻的力度最大。“营改增”本身对中小微企业有减税效果。对中小微企业减税效果和对大企业减税的效果是不一样的——一是就业。中小微企业是就业的主力军,把他们激活了意味着稳定了就业;二是不仅稳定了就业,更有利于扩大就业。为何?税负减轻了,等于创业的门槛降低了,任何创业都是从小到大,不可能创业就是大企,从小企开始创业,创业门槛降低意味着潜在的创业者增多,从潜在的创业者变成现实的创业者更容易了。此意义上岗位多了,就业就扩大了。所以不仅是稳定现有企业的岗位、稳定就业,同时有利于扩大就业。由此还可以推出一个结论:有创业的激励作用。门槛降低了,原来不想创业的人想创业了,想创业的人真的创业了。现在强调微观搞活了,实际是激活它,“营改增”在这方面产生的效果相当明显。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所造成的问题

第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地方可用财力减少的问题。营业税改增值税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在目前的分税制体制下,营业税是地方第一大税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营业税又是地方政府收入,即便税收收入不变,地方政府收入也会减少75%。基于现实,中央决定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暂时搁置了在收入分配上的争议,而优先考虑了增值税制度变革目标,但这并不是长远之计,当试点推向全国,或是要进行增值税立法时,这一分享比例就不得不尘埃落定了,这是增值税扩围将要面临的最大问题。而此时地方将缺乏能提供稳定收入的主体税种,虽然从理论上,房产税能担当地方主体税种的角色,但我国房产税尚处于试点阶段,短期内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推广,而呼声很高的资源税也不足以在全国范围内担任地方税种的龙头。或者按照现行试点的方案,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那么理论上也存在地方财力小幅缺口弥补问题,是开征新的地方税源,还是加大中央的财政转移力度,还需要进一步讨论。

第二,分设国、地两套机构是推行分税制的产物,在我国的税收征管系统中,存在国税和地税两套人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后,如何协调两套系统之间的关系。营业税原来都是地方税务局征的,现在如果一部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的话,到底是由国税局还是地税局征,在征收管理方面还需要协调一下。税务机构“合二为一”,固然能够从根本上降低税收征管成本、减轻纳税人的负担,避免“抢税”矛盾,而且纳税人、企业要同时到两个税务局注册登记,而且同时有两个税务局上门找你收税,或者同时要到两个税务局大厅报税,纳税成本比较高。从降低纳税成本和经济学界的角度来说,合并比较好,但涉及到人怎么安排的问题,税务机构将要面临的是减员,还有领导干部的重新配置安排问题也很棘手,这也许才正是国税地税合并的难点之所在。

第三,现行的分税制是中央先行决定与省以下分税,然后是省决定与市以下分税。县域经济的发展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发展状况。到后来,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之后,基层政府失去了最重要的财源。目前其实就是要通过“省管县”的财政体系的调整,来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上的财力投入。财力是当务之急,用财政体制,保障县一级在公共服务上的投入,约束县一级财力的滥用。因此,当我们在研究如何改革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同时,更应该关注涉及营业税转征增值税的整个财政体制的问题。

在增值税“扩围”后,为了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损失,一个思路是相应提高增值税的地方分享比例。然而,这显然会进一步加剧现行增值税收入分享体制的弊病。鉴于此,希望能够借着增值税“扩围”这一契机,重新构建我国政府间财政体制。但是,建立这样一个新的体制对既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冲击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一体制中如何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从而获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是增值税“扩围”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

最后,“营改增”可能只是拉开未来中国改革帷幕的一点,从经济发展角度,地方政府越来越要求多中心治理的架构和当前中央集权的经济治理架构有矛盾冲突,所以开启了分税制的大幕,但仅仅有“营改增”是不够的,还将出现更多的税制的改革。

参考文献:

【1】楼继伟,《中国政府之间财政关系再思考》,中国财政出版社2013年出版

【2】刘尚希,《分税制的是与非》,《经济研究参考》2012年第7期

【3】周飞舟,《以利为利,财政关系与地方》,上海三联书店,2012年

【4】李琪,《我国营业税改增值税问题浅析》【J】财经届,2012年

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范文2

人生,本是一条单行线,郭代模在他的一往无前的人生道路上,却走出了洋溢着温馨墨香的两样味道。

工作人生:激情燃烧

在主要从事财政理论研究和财政宣传工作的近30年里,郭代模可谓亲身经历并参与了中国的财革,这其中,有财政基础理论的研究,有财政政策的探讨,有财政改革的调研,也有参与各种财政会议报告起草和简报文字工作,郭代模从一名青涩的研究生,成长为一名广博的学者。

拿着厚厚的一本《郭代模财经文集》,文章研究的财经领域之广,财经范围之细,令人叹为观止,这恐怕是他们那一代人的特点,对任何事情都要做到事无巨细,这是出于他们那种成长中所受到的潜移默化的一种责任感,

在比较四川、江苏财政体制以及推行分税制之时,郭代模曾参加了国务院赴江苏调研工作组,对江苏财政经济问题特别是江苏财政体制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调研工作;在分税制实施的过程中,对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的比例结构问题的调查研究,从而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特别是为分税制的完善、可持续发展等,贡献出了一个财政工作者的智慧。

郭代模的论文曾连续八次获财政部优秀论文奖和多次获中国财政学会优秀论文奖。而且,他还凭其高水平论文出席纪念党的二十周年大会,接受了等同志的接见。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退休后的郭代模对财政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研究,依然一往情深。他写出了许多时下热点和难点文章,被以财财科所研究报告的形式发送有关部门和领导。由于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得到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和转载。

对于理论研究,郭代模一贯秉承自己的信念,那就是对社会负责,对读者负责,没有深刻的理论认识和实践考察,他绝不会轻易把它付诸笔端。郭代模在财政科学研究所已经担任了二十多年的研究生导师,对自己学生的学术研究,他也一直坚持此念。

和郭老相处,触动人心灵是他的“静”,交流中谈笑风生,静下来,他表现出的是一种智者的达观。工作三十余年从事理论研究,得到也只是“名”而已,与眼下一些急功近利者相比,郭代模身上体现了属于他们那个年代中一群人的独特价值观,作为一名产党员的忠诚,作为一个理想者的执着,他经历且正在经历着属于他们的“激情燃烧的岁月”。

退休人生:静水流深

在财经研究之余,郭代模还有自己的另一种书法墨香,挥毫写字,乐不思蜀。

“海为龙世界,天是鹤家乡”,一进郭代模家的客厅就可以看到一幅这样的对联,郭代模笑言:“这是我爱人去美国做访问学者期间挥毫疾书的一幅名联,寓意是其人四海为家漂泊在外,有点以天地为家的意思……”其实琢磨字里行间,郭老师遒劲的笔法中也透出一位丈夫对妻子的思念之情,也使人看到了一个财政人的精神世界。

书法是中华五千年文明中的一抹亮丽的色彩,书法对一个人性情的养成有着它独特的润泽效力。与郭代模一个多小时的谈笑交流中,一个睿智、严谨、不断追寻梦想的灵魂逐步在我们的脑海中显现……

看着郭代模挥毫泼墨的作品,让不懂书法的记者也能够感受到一股清新大气的墨香迎面扑来,“有人说我的字像郭体,但又不全像,我有我自己的东西在里面,不管做什么事情,你既要有继承,也要有创新,书法如此,学问更是如此。”

学书法,郭代模纯粹是出于自己的兴趣,他自小就受到家庭的熏陶。如今的郭代模,生活得依然充实而快乐,他把爱好和退休后的日子结合起来,闯出了一片新天地,应湖南省书协的之邀《郭代模书法展艺术展》即将在湖南长沙举办。

郭代模的家乡是湖南省新宁县。郭代模坦言自己曾是农村的放牛娃,那么,这条从农村走向城市的道路,郭代模是如何走过来的呢?

“一是要有梦想,二是要靠勤奋,三是要奋斗不止。”郭老摘下自己的眼镜,用手揉着鼻梁说。“有了梦想,你还要勤奋,勤奋是一个人要获得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范文3

论文摘要: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中的重点部分和薄弱环节,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进行,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问题进一步加剧,要求完善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来解决这一问题。该文从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效应、存在问题入手,对我国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一些建议。 

 

义务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应当作为公共部门由各级政府来提供。现行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国务院领导,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县级政府为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提供和管理主体。我国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后,下级政府财力被很大削弱,更多财力集中到中央政府。这样,造成了县、乡镇级政府缺乏相应的财力来保障义务教育投入的充足,出现了事权和财权的分离,无法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因此,中央政府必须通过实行有效的转移支付制度来平衡不同层级政府和不同地区的财力,来解决财政的纵向和横向不平衡。 

一、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效应 

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主要采取两种形式: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不同的转移支付形式有着不同的经济和社会效应。 

(一)农村义务教育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效应分析 

一般性转移支付能够体现均等化效应,它根据不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能力和支出需求,根据公式计算出对其的转移支付数额,贫困地区可以在公式中应用较低的基数,与其薄弱的财政收入能力对应,因而可以计算其较大的差额,作为转移支付的标准。这样,贫困地区便获得了更多的补助,相对缩小了与富裕地区的财政能力差异。 

(二)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的效应分析 

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是针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经费的短缺与县乡级财政能力薄弱无力承担的状况,由中央和省级政府对其进行专项补助,根据不同地区农村发展状况的不同,确定差异化的专项转移支付金额。由于在义务教育领域存在贫困地区和富裕地区的巨大差距,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既可以平衡城乡之间的义务教育经费差距,又可以通过对边远地区和西部欠发达地区给予更大的专项转移支付金额,促进不同地区间的均等化效应。 

二、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中的教育资金缺口总量还很大 

虽然,中央及省级政府都在不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转移支付,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影响,并没有真正做到这点。教师工资拖欠问题严重、学校公用经费不足、学校危房改造资金欠缺等等,使得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在一段时期仍然存在严重的缺口,没有足够的资金供给。 

(二)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中各级政府事权划分仍不明确 

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中,我国各级政府在财政收入上进行了财权的上移,中央政府集中了更多的财力,但是同时地方政府仍然承担着较大的财政支出责任,这样财权和事权分离,地方政府主要是县乡级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去实现其在义务教育中的职责,于是置义务教育发展于缓慢之中。 

另外,在义务教育发展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事权划分不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存在交叉的事权范围和都没有涉及的领域,出现了政府的缺位和越位问题严重。 

(三)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的监督体系不健全 

现阶段,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缺乏完善的监督体系和法律规定。在转移支付过程中仍然存在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挤占、挪用和占用现象,使得义务教育资金不能及时、足额下拨到相应层级的政府,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教师工资、学生公用经费和校舍改造等方面。监督体系不健全表现在没有对应的法律规范和相应的监督机构来实行。 

(四)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的相关配套体制改革滞后 

首先是人事制度改革的落后,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需要政府设立相应的机构进行转移支付资金的专项管理和划拨,以及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效果评价等。但是相应的人员和机构都没有完全实现这个职责。其次是没有建立完善的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制,无法合理有效地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追踪。 

三、规范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政策建议 

通过对我国目前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的分析结合中国义务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对规范我国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出以下建议: 

(一)明确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 

建立规范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必须把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划分清楚。进而才能为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提供准确的财政标准收入和财政支出需求的数据,规范转移支付流程和结构。 

(二)确定中央和省级政府在义务教育中的投入责任 

在明确划分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事权的基础上,为了弥补地方发展义务教育的财力不足,必须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投入责任和转移支付力度。这对建立以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省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为重点提供了支持。 

(三)建立健全农村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监管体系 

确定了转移支付的模式后,对转移支付的整个流程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以保证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下划到相应层级的政府并被用于义务教育的经费支出,避免出现挤占、截留和挪用等情况的发生。 

首先,制定《转移支付法》,在其中专门对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进行原则、总量、分配资金运行及各级政府的责任作出规范性要求。其次,鼓励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也参与到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中来。 

通过以上措施和手段,建立一套以义务教育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为辅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切实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状况,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在全国范围的均等化起到示范作用。 

参考文献: 

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范文4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 ;民生税收; 税收收入 ;瓦格纳定律 ;实证

一、问题的提出

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是公共经济与公共管理等相关领域永恒的主题。党的十以来,该命题在国家治理理念下依托财税机制被科学重申,“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建立健全现代财税制度”等一系列改革要求,反映了执政理念和执政水平的不断优化。具体到税收领域,依托瓦格纳定律模型对近年来样本国家及中国税收收入变化趋势进行实证分析,对进一步科学厘定政府和市场关系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深远意义。瓦格纳定律由德国财政学家瓦格纳在1882年提出,历来被解释为财政支出规模与经济增长呈正比关系。新公共管理理念源自国际经验,从合理限定政府边界的视角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进行重构,重在矫正政府越位。民生税收理念则立足于中国国情,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从政府责任出发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进行反思,重在矫正政府缺位。从新公共管理理念出发,实证分析我国不同税种税收收入是否具有瓦格纳特性,并从实践中总结税收结构变迁规律,同时结合中国国情所强调的民生税收的价值追求,对中国税制结构提出针对性优化建议,这是对十理念的有机结合与紧密呼应。瓦格纳定律数学模型是本研究的路径依托。瓦格纳定律的核心观点概括如下: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以及人均所得不断提高,社会需求也在不断增多;为了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需求,公共部门的活动也会不断增多,进而要求财政规模不断增大。事实上该观点成立必须要有一个假定前提,即不断增多的社会需求只能由公共部门来满足。这一前提否定了社会需求还存在其他满足方式这一客观事实。而滥觞于19世纪70年代末并迅速席卷全球的新公共管理运动,用事实证明了市场机制也能够有效满足某些社会需求。面对这样的事实,瓦格纳定律对于当前财政管理实践的指导明显暴露出力不从心的局限。而除了财政支出规模外,财政规模的另一对称外延乃是财政收入规模。立足于新公共管理运动背景,将财政收入指标纳入瓦格纳定律的经典模型进行印证,结果是否能够与支出视角的实证结论相吻合,成为本研究的逻辑起点和目标指向。最重要的是,通过对新公共管理运动以来世界各国不同税种税收收入的瓦格纳特性分析,不仅在实践上有利于从国际视野的高度为中国结构性减税提供外部经验支持,而且在破除“瓦格纳定律”迷信的基础上探讨中国税收结构优化,有利于丰富与深化中国特色的公共财政理论。

二、中国税收收入的瓦格纳特性检验

立足于中国国情,对照新公共管理运动价值取向,我国的结构性减税改革事实上与新公共管理运动“小政府”的价值理念高度吻合,按照新公共管理的价值逻辑,可以推知财政收入规模变化趋势应该呈收敛或平稳态势,但实际情况正好相反,中国近年来的财政收入增速以超越GDP增速的状态持续上涨,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在这种宏观背景下,对中国税收收入进行瓦格纳检验,有利于反思中国税制改革问题及寻求未来调整的方向。本文将新公共管理运动与中国实践相结合,使用中国1994-2015年的统计数据,依托瓦格纳定律的经典数学模型依次进行ADF检验、协整检验和Granger因果检验,检验的具体计算过程均通过专业软件Eviews6.0完成。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瓦格纳定律有六个数学表达式(详见表1),但都是以财政支出指标为自变量,本研究以税收收入指标替代财政收入指标,第二个数学表达式没有对应指标,需要剔除,因此税收收入的瓦格纳数学表达式只有五个。就选用数据的起止时间而言,之所以选择1994年作为起点,是因为中国财政体制在该年正式施行了分税制,经济上的民主和分权在制度层面得以实现,而瓦格纳定律的内在假定条件之一即民主体制;除此之外,这一阶段还是中国开始关注并效仿西方新公共管理改革的时期,以1994年为起点亦与新公共管理背景相吻合。选用的所有数据均来自相应年份的《中国财政年鉴》,并换算为以1994年为基期的真实值。指标说明如表2。为节省篇幅,以下正文仅列出对指标总税收T的实证检验结果①。根据研究方法的基本要求,首先对指标LGDP、指标LT、指标LAT、指标LRT以及指标LAGDP各自数据进行ADF检验(相关结果详见表3)。表3结果显示,在5%显著性水平下,税收T各指标的对数与GDP的对数不能同阶平稳,不可直接进行回归,否则得出的结果将不可靠。下一步须对其一阶差分序列进行ADF检验。如表4显示,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序列[I(1)]。同阶单整序列满足了协整分析的前提条件。运用Engle-Granger两步法进行协整检验。结果如表5。表5数据显示,协整分析的残差序列平稳,证明相关被解释变量与GDP指标之间具有长期协整关系。依托瓦格纳定律五个数学表达式,对中国总税收与GDP这两个变量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详见表6)。考虑4期滞后,相伴概率P值小于0.1即可认为拒绝两个指标不具有特定方向因果关系的原假设。根据表6数据,被检验的五个表达式在不同滞后期内由GDP至T方向的单向因果关系都成立,其经济含义即中国税收总收入在规模的趋势变化上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增大,中国总税收规模具有瓦格纳特性。由表7可看出,中国税收各指标中,仅有4个不具有瓦格纳特性,分别是营业税(T2)、消费税(T3)、个人所得税(T5)与房产税(T7)。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税种都具有瓦格纳特性。

三、新公共管理及民生税收视角下中国结构性减税的深化

(一)中国结构性减税存在的问题。由上文实证分析可以看出,在新公共管理运动背景下,中国分税种指标绝大多数呈现出了不应该出现的瓦格纳特性。进一步进行规范分析,具体问题涉及两大方面:一是中国税收规模增长出现了刚性趋势,二是中国税收结构出现了价值偏差。从税收规模角度来看,1994年税制改革后到2007年,税收总量保持了10余年的高增长(图1)。在此时期,税收增长保持了18.4%的高速度,超出相应时期GDP增速。究其原因,除了经济发展和征管技术优化之外,税制体系中存在的重复课税也是重要原因。就流转税而言,2009年之前的生产型增值税制度,由于对设备的重复征税导致法定税基远远大于理论增值额,加之营改增前增值税与营业税并行导致的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造成流转税的重复征税;同时,2016年5月1日之前增值税与营业税长期并存的局面,不仅由于营业税自身制度缺陷导致重复征税,还因导致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加剧了重复征税的程度。就所得税而言,对投资产生的资本利得存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课税。多方面原因共同作用,导致税收增速超过GDP增速。图1还显示,2008年到2016年,中国税收增长明显呈现为先降后升再降的波浪型。2008年,税收增长速度为18.9%,2009年迅速跌至9.8%形成谷底,2010年则又迅速回升至23%的水平,2011年保持平稳,2012-2016年则持续下降。究其原因,2008年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经济增长进入下行通道;与此同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中国推出结构性减税政策。两方面原因共同作用,导致税收增速在2009年出现骤跌。随着积极财政政策的推行,中国的经济增长获得有效推动,加之税收征管的强化,使得税收增速又于2010年回升并于次年保持了基本稳定。2012-2016年税收增速出现下降,其制度原因是结构性减税尤其是营改增大力推进,导致减税效应明显。从税收结构角度来看,中国虽然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强调科学厘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大力提倡市场作用的有效发挥,但由于税制改革过于关注对经济增长的刺激,而相对忽略了对民生、公平等的践行,导致税收结构出现价值偏差。主要问题表现为:一方面,税制改革的公平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新公共管理运动典型国家的税制改革证明,对于公平的追求应作为税制优化的基本原则,各国实践也证明了改革的效果。而我国税制改革更多是从刺激经济的角度出发,偏重于效率。另一方面,具体税种的调节作用发挥不够理想,比较突出的有消费税征税范围过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杂乱、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效应较弱、房产税调节能力薄弱等问题。另外,现行分税制下营改增后地方税体系缺失问题也非常突出。综上所述,中国结构性减税进入深水区,如何使其更有效促进财税体制作为国家治理基石的核心作用,须进一步加强相关研究与思考。(二)中国深化结构性减税的政策建议。针对以上问题,综合考虑新公共管理运动及民生税收的要求,将国际税收改革经验与中国现实情况有机结合,中国深化结构性减税可从以下三大方面进行努力:第一,优化增值税制度。营改增作为最大的结构性减税,实现了税制完善效应、减税减负效应、经济优化效应和改革促发效应。截至目前,营改增全面推开一年有余,实践中尚存在制度优化的余地。另外增值税制度原生的缺陷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改革效率,为了避免这种后果,应对增值税制度优化进行深入思考。第二,优化所得税制度。新公共管理的价值理念要求政府尽可能少干预市场,反应在税收制度上,企业所得税制度应注意向“宽税基、低税率、少优惠”方向转变,尽可能减少税收制度对企业运营直接诱导,保证税制的中性。民生价值理念对个人所得税制度影响直接,应尽快落实个人所得税由“分类”向“综合”模式过渡,以高效发挥个税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第三,其他税种优化。新公共管理理念要求政府科学适度地发挥应有职能,落实到政府不同层级上,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优化是其应有之意,将之与税收制度优化结合,地方税体系的优化是其着力点。另外,民生税收的价值理念涵盖对资源环境的关注,环境保护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相关税种之间的配合优化,也应成为当前重点。

综上所述,在新公共管理与民生税收二维视角下,我国新一轮结构性减税可以通过具体税种的制度完善,有机整合不同税种的不同优势,使税制结构进一步完善,调节作用更加有效。

参考文献:

[1]郝晓薇.基于新公共管理运动的瓦格纳定律之审视:实证与启示[D].西南交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0.

[2]郝晓薇,段义德.基于宏观视角的“营改增”效应分析[J].税务研究,2014(5).

[3]郝晓薇,柳华平.新公共管理国家税收收入的瓦格纳特性实证检验及启示[J].财经科学,2015(12).

[4]郝晓薇,廖勇.绿色发展理念与消费税的完善[J].税务研究,2013(07).

[5]刘蓉,刘楠楠,王齐昊.税制优化视角下我国结构性减税的联动效应[J].税务研究,2013(2).

[6]骆祖春.美国税制改革历程、动因及未来发展趋势[J].涉外税务,2006(11).

[7]马海涛,肖鹏.中国税制改革30年回顾与展望[J].税务研究,2008(7).

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范文5

论文关键词:行政成本,基层政府,政府行政管理

行政成本不仅是现代政府管理理论中的重要组成成分,在公共管理理论研究中也占有重要地位。一直以来,行政成本都是一个综合性和复杂性很高的问题,是我国政府和广大人民关注的重点问题。近年来,我国对行政成本问题的研究已经成为了深化改革、谋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实行政府机构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概念界定

1.1 基层政府。从实践角度出发,基层政府指的是由县市区及乡镇党委、政协、政府、人大、武装等五部分组成的行政体系[1]。

1.2 基层行政成本。在本文的开始就向大家介绍了什么是行政成本,而基层行政成本就是指基层行政体系及人员在工作和管理中所产生的行政成本。基层政府行政成本主要是由于向管辖区供应公共物品而产生的,也包括政府活动所消耗的资源和费用,以及政府行为造成的机会成本等。

二、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影响因素

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高低,其影响因素众多,总结起来可分为两大类: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外部因素是基层政府在行政成本控制过程中无法控制的那些因素,如政策因素、辖区公众素质、市场环境、自然环境等。因为外部因素是无法掌控的,所以本文将着重对影响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内部因素进行分析。

2.1 基层政府职能。一个组织机构的管理模式、组织形式、组织结构和规模等都会对其工作运行成本产生影响,基层政府也是如此。基层政府的职能就决定了这些元素对行政成本的影响。政府职能指的是在社会和国家管理中政府所起到的功能和承担的职责,这些功能和职责都是应社会需求而产生的,包括社会职能、经济职能和政治职能等[2]。

2.2 组织管理体制对行政成本的影响。只有通过政府机构才能让基层政府的职能得以发挥。政府组织是一个统一的组织体系,包括的机构有:监督反馈机构、情报信息机构、咨询参谋机构、职能机构和领导机构等。基层政府机构设置的多少以及机构间工作的协调性都会直接影响到其工作效率和行政成本[3]。

2.3 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基层政府机构的职能和工作都是由政府行政工作人员来完成的。所以工作人员的身体素质、知识水平、办事效率和政治素养等都会对基层政府职能的实现和基层行政成本有直接影响。因此,政府在扩大公务员队伍和培养公务员时一定要注重人员的素质,这样才能提升政府的办事效率并且节约基层行政成本。

三、解决措施

在对基层政府行政成本的节约上,可以从宏观、中观和微观等三个角度来进行问题解决[4]。本文将从中观角度,针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的制度、职能和人员管理等方面,提出三项解决方案。

3.1 转变政府职能

3.1.1 行政机构改革。现代社会中基层政府的责任和职能的执行是维护基层稳定重要保障,基层政府只有具有充足的权威才能在职能履行中发挥其维护稳定秩序作用。硕士论文各个部门需要统一协作,而不能各行其是,这样才能保证基层政府的权威性和工作的高效性。在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既要考虑满足市场经济体制对政府职能的需求,又要使部门的成本降到最低。简化机构设置,培养能干、精干的行政工作人员,这样才能既降低行政支出成本,又避免降低办事效率。对行政机构进行改革可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进行重组,二是对基层政府行政机构进行优化。

3.1.2 建立以制度为核心的政府。政府依法行使职能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中心原则。在政府机构变革中,应从权力行政向制度行政方向转变,以制度来实现对公众行为的引导,而非从前的使用行政权力强行干预公众行为。在政府的制度建设中,要通过健全制度、法律、法规等来实现政府机构责任的划分和职能的革新编制。通过对基层政府行政制度的完善,可以有效制约政府滥用行政职权的现象,大大限制了在行政上的自由决定权。并且,制度的建立也要在岗位间进行,合理的制度能够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避免行政权力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现象发生,使得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降低,同时使得行政成本最小化[5]。

3.1.3 建立服务型政府。现代化的政府应该是服务型的政府,能够为公众提供高效、公正、优质的行政服务。

3.1.4 公开行政。我国现阶段在行政上已经实行了公示制度,但是如何能够扩大行政公开范围、增强行政透明度,仍然是行政公开工作在行政管理方面所面临的重要挑战。行政公开指的是基层行政部门对各项有效信息的充分公开,既包括收支计划的详细内容,也包括在服务方面的收支明细报表。通过行政公开机制,可以形成一个高效的监督体系,有益于行政成本的降低。与此同时,在公共财政方面,要大力推行财政决定权的民主化,不能让少数几个人完全掌握财政支出权力。加大财政信息和政府政策信息的公开,这样不仅有助于基层政府行政资源的管理,更能增强公众对基层政府的信任[6]。

3.2 绩效评估,竞争上岗。在行政部门职位竞聘方面,要在一定程度上转变“官本位”和“铁饭碗”思想,在竞争机制基础上实行领导职位的竞聘。在竞聘过程中既要考量候选人的群众基础和工作能力,又要考量其领导和下属对他的信任程度[7]。在竞聘制度中应引入政绩考核制度。企业的绩效是通过消费者反馈信息、市场占有率和产品品质等来进行考核的。而对于基层政府的行政而言,主要通过两方面进行考核:横向和纵向。从行政人员的群众工作、工作效率、工作效果、工作能力以及上下级和群众对其的工作能力和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评价考核。

3.3 削减行政层级。政府机构的扁平化是有助于企业管理的,这种公共管理模式可以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工作效率。可适当扩大市的管辖范围,提升城市功能,进而带动周边城市的发展。推行“中、省、县”三级政府模式,实行县管县(市、区)财政体制,地级市视作县级管理,并实行分税制度原则,促进区域经济和谐发展。除此之外,还可以建立税务改革机制,以减轻基层政府行政负担。

四、总结

随着我国现代化和法制化发展,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的科学化也逐步发展起来。行政成本的控制不仅需要制度和机构的改革,还需要将资本控制引入到行政管理中来,以实现以最低成本来完成高效率的行政管理服务工作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娟.县级政府行政成本研究[D].西南大学,2011.

分税制财政体制论文范文6

(1)如何看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争论。刘尚希在《如何看待地方债务》一文中认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与否,和政府偿债的公共资源、政府债务的体制机制等相关因素有关,单纯的看债务的数字化指标是不能正确判断债务的风险的。对地方政府债务持乐观态度的有:巴曙松在《中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宏观考察》一文中指出,"根据国际惯例,中国的地方政府债务水平总体上处于可以承担的水平,个别地方政府存在过度举债行为"。吴晓灵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国总体负债规模占GDP比重仍不超过50%,无须对地方债务过度担忧。持担忧观点的人则认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时候了。魏佳宁博士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指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某种意义上讲实际上已经超过了金融风险,成为威胁我国经济安全与社会稳定的头号威胁"。【1】呼显岗(2004)则认为"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在局部已经显现,未来潜在的风险很大,如不积极防范和化解,向中央政府转嫁,将会严重威胁国家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2)地方政府债务特点的研究。地方政府债务特点多样化,但代表性的观点表现如下。陈静在《地方政府债务的探究及建议》一文中认为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有三个特点:地方政府债务信息不透明,债务数目缺乏准数;地方政府债务缺乏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地方政府债务数额大。王克群发表的文章《地方政府债务的特点、成因及化解》则认为地方政府债务成因和形式多样化、举债方式隐蔽、还款时间长、地方融资平台项目多由地方政府提供隐形担保。审计署审计科研所课题组的报告《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成因及对策研究》指出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过快,规模失控、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孙勇在文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初步分析》中通过对辽宁的直接显性债务的分析得出,债务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债务和中央再贷款债务比重下降,其他债务提高;地区间债务负担率差异较大,个别地方债务率过高。牟放则认为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地方政府负债日益隐性化。

(3)对地方政府债务形成原因的分析。地方政府负债的主要原因可以概括为两个,一是体制性原因,二是政策性原因。报告《中国经济中长期风险和对策(六)》指出,体制性原因包括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其中财政体制的原因表现为中央和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均衡,地方政府财权小,事权大,导致地方政府不得不举债。支持这一观点的还有张莉、王克群、李显杰、冯树建等。张莉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初探--基于分税制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研究》一文中提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担保状况不佳、责任主体不清晰、投资回报率低等情况是增加地方政府债务的助推剂。冯树建认为银行信贷种种违规行为也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更加严重。在接受《小康》杂志采访时,陈穗红认为地方政府治理不善是地方政府负债的一个重要原因;孙明非认为政企不分、政府经营企业亏损导致的债务占县乡债务比重最大的一块。上述都是体制性原因的表现。而政策性原因表现在国家出台的很多政策不能落实,或者是在实行过程中管理和控制不严格,或者是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负担而引发的政府债务的上升。

(4)集中于研究如何化解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问题。李冬梅在其著作《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中着重从发行地方公债的经济学分析角度和发行地方公债的理论必要性和现实必要性角度论证了发行地方公债是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有效途径之一。王建国则认为解决地方政府负债问题首先必须要以法律区分各级政府的事权与财权,使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和财权合法化规范化。崔斌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问题探索》文章中提出充分利用外汇储备来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并且控制新增债务,建立偿债基金。张子荣在《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中提出加强对地方债务监督管理,规范地方各级政府的融资平台公司,从而使资金落实到实处,减少浪费,从而减轻债务。

总体来看,国内的研究,对进一步认识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指导,对从实践中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但是由于很多研究侧重地方债务的某一个方面,并且缺乏完整、规范、统一的数据,因而不利于我们对地方债务问题从总体上把握。

二、国外研究现状:

(1)对于地方政府是否应该举债的问题,西方理论界经历了一个发展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前,经济学家们大多主张政府无为而治,古典经济学派的创始人亚当·斯密否定政府借债的作用。他认为"最初债权者贷与政府的资本,在贷与的那一瞬间,已由资本的机能而转化为收入的机能了,换言之,已经不是用以维持生产性劳动,而是用以维持非生产性劳动"。【2】他还认为"政府债务会增加国家负担,因为偿债时将会加重人民的税收负担"。【3】这些原因使得亚当·斯密极力反对政府举债。另外,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主要代表之一李嘉图也认为"政府借债对经济的发展无贡献,反而存在较高风险。"【4】因而,李嘉图也反对政府举债。20世纪30年代经济大衰退之后,大多数经济学家开始赞成政府举债。这个时期的代表人之一约翰·梅纳德·凯恩斯在《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指出有效需求不足导致了经济衰退,为了刺激经济繁荣,必须实行赤字财政,这样必然会产生债务。他认为"举债支出虽然浪费,结果倒可以使社会致富"。【5】因此他鼓励适当举债。美国经济学家勒纳"抛弃了预算平衡的原则,把公债的功能从弥补财政赤字拓展为调节经济发展的政策手段的高度"。【6】总之,凯恩斯学派认为政府举债有益于经济发展,因而支持举债。

(2)很多外国学者认为适度举债对经济是有好处的,但是要把握好这个"度"就涉及到债务应该怎么管理的问题。Elizabeth Currie、Jean Jacques Dethier和Eriko Togo(2003)研究了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安排,将OECD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经验总结为:把战略性的公共政策目标而不是战术性的贸易目标放在首要地位;在金融资产管理和有关债务管理的公共政策方面,应加强制度建设,使债务管理现代化;建立相关机制,以保证权利下放的成功和对财政部和议会负责。【7】

国外对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研究具有明显的的时代烙印,相应地也具有时代局限性,面对我国日益上升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我们还是要依据中国国情,实事求是地提出可行性对策。

参考文献:

[1]魏加宁: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已成当务之急[EB/OL]..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2][3]杨大楷,王天有,蒋萍,杨晔.国债风险管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1-24

[4]哈维.S.罗森.财政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412-428

[5] 刘华.公债的经济效应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12-78

[6]卢晓伟.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研究. [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0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