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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年度工作计划范文1
那么,企业年度工作计划该如何制定呢?在计划制定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该计划是粗放式的,还是要精确到年月日?
要制作一个结构合理、内容充实、外观漂亮的企业年度计划书,还真存在不少的技,需要花费一些心思。
年度计划所包含的内容
工作计划是包罗万象的,不同的人、不同的部门、不同的职别,他的着眼点和出发点会不尽相同,那么所作的工作计划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可能存在着很大的差别。比如销售部门,则更多的偏重于数据说话,销售额要达到多少,具体分解到产品中每个产品的贡献度是多少,划分到区域和季度又该如何达成,同时对渠道开发和终端网点的设置上也需要数字说话。而市场和品牌部门则相对更感性一些,会以描述性的语言为主,数据则作为辅支撑,在创造价值的同时,更多地体现在花多少钱,如何花钱上。人力资源部门则落脚在绩效考核、人员招募和培训、人才结构的优化和员工稳定性上下功夫。作为老板则更多地从全局的角度,提纲挈领地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归纳起来,一份完整的年度工作计划,应包含如下一些内容:
首先,要对整体市场环境进行分析,并给出专业的判断。这里的市场环境包含宏观的所在国或区域经济运行走势,法律法规的出台、行业协会的行为及政府监管力度等对所从事行业的正负面影响;所在行业整体市场情况分析及其走势判断,比如说办公家具行业走势、工程客户和终端消费者对办公家具的认知和接受度的变化等;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的发展情况,以及重要行为活动及该活动对本企业的影响分析等。通过此种分析方式,往往可以系统的研判以推断将来(下一年度)的行业和市场趋势。
其次,对企业(部门)自身经营情况进行简要的盘整,并列出可能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具体计划的提出打下基础。这一步非常重要,决定了企业(部门)是否能够对自我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此环节可以从内外部两个方面去总结和评定,比如外部资源和外协机构的配合辅助情况,内部各部门间的协同性、对所定目标的一致认可性等。至于具体体现的指标,则包含了年度任务的完成情况,比如从产品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分季度和月度的完成情况、区域指标的完成情况;新产品开发上市、主力产品和淘汰品的年度推进情况,通路的变化及精耕细作情况、空白区域的开况,客户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情况,品牌塑造之知名度、美誉度、满意度和第一提及率等情况的变化,媒体传播率、公关及促销活动推广率、员工配置率、费用预算使用率,等等。一些企业为了的到客观真实的数据,往往会委托第三方市调机构进行调查。
第三,具体新年度工作计划。如果说上文两个环节是简要的分析和总括,以使年度报告更系统和全面,能够使报告的撰写者和阅读者有一个整体把握的话,那么本部分则是决战新年工作的一个灵魂和纲领,一旦此部分得到确定,整个年度工作便有了指针和方向。那么企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多地是围绕第三个环节进行修正、丰富和完善。
在编制年度工作计划的时候,首先需要引进SWOT分析模型(Strengths、Weaknesses、Opportunities、Threats,第一个字母缩写),进一步给企业或部门定位,明确企业的优势、劣势、机会点和威胁点,扬长避短,发挥企业最大的潜能,制定出更有针对性的市场营销策略。
接下来就是给自己设定一个明确的目标,这个目标往往以理性可考评的数字目标为主导,比如年度销售指标、分产品贡献指标、市场占有指标、网点开发指标、大客户销售与零售指标、人员流失率指标等。目标的设定必须与所在地的宏观经济走势与行业走势结合起来,参照近两年的公司运营状况,以及下一年度公司的整体资源和资金支持程度。目标的设定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达不成没有意义,过低就失去了目标设定的本意。目标设定如同触摸天花板,必须跳起来才能够摸得到。
设定完目标后,接着就要拟订经营策略。这里指的策略是指战术,即围绕所拟订的各项目标,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去达成的问题,比如品牌塑造怎么做,广告是否要找代言人,广告的投放是以央视为主,还是以各地方媒体为主导。各品类产品的目标消费者是否需要进一步聚焦和定位,如何聚焦推广。产品的升级换代是否有一个完备的策略思想去支撑。重点市场与非重点市场如何划定及政策倾斜和扶持。针对产品的行业销售与终端零售之间,该有什么样的新的策略去应对和调整。年度是否应该设定系列大型的公关活动,这样的公关活动如何与品牌匹配及整体产品的集中推出配合,等等。这里有两个例子,统一冰红茶为了配合新产品的上市及旺季的销售,在2004年4月至9月在全国各高校举办“统一冰红茶校园歌手大奖赛”。而诺基亚为了以中低端手机开拓三级市场,则于2007年4-6月在华东16个地级城市巡回开展“梦想成真”的路演。
如果说年度工作计划中经营策略是架设梯子,那么行动计划则是沿着阶梯攀爬,二者一脉相承。行动计划更多的是时间的推演,即以季度或月度设定要做什么工作,在哪里做工作,都需要哪些部门和哪些人员做该工作,整体如何配合。简单点说,行动计划就是时间表的推进问题。
任何工作都需要支持,而最大的支持莫过于资金的到位了。因此,在年度工作计划的最后,要专门有一项费用预算。做费用预算也有一些学问,要把握好一个度,高了可能不能够获得批准,而低了将来在开展工作时会受到种种限制。
做年度计划的技巧
以上就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的内容作了总体的概括。在年度计划的编制过程中,也还有一些技巧或者和方法值得借鉴和遵循。如果运用得当,可以起到锦上添花的效果。
首先要明白的一点,年度营销计划更多的是一种基于年度工作分析和总结基础上而撰写的工作策略和思路,它还仍然是一个纲领,并不需要非常的具体。而每一个具体的环节和思路都需要另外拟订非常详尽的行销计划和可执行性的方案。因此,具体详细的行销计划是要分解到季度或月度来制定和执行的。只有这样才具有现实意义和针对性,与当时企业所处的时间、环境和竞争对手的动态匹配起来,从而形成更大的“杀伤力”。
其次,目标的设定需要层级加码。根据笔者所服务企业的经验,一般企业对销售人员的指标设定从上到下一级级都会有一定的比例的加码提高。这种做法能够保证企业整体目标的完成率乃至超额率。至于加码的比率,因人因企业而异,一般会在30-50%之间。
药店年度工作计划范文2
药品销售员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局《关于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市[]496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使全区的药品流通秩序进一步规范,以确保公众的用药安全。
二、检查范围和对象
全区范围内的所有药品零售企业。
三、检点内容、方法和处理意见
对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的人员资质、药品进货、验收、陈列与储存和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摆放、专有标识的规范、处方审核制度的落实、驻店药师配备在职在岗、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零售药店禁止经营的药品、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情况、是否违规药品广告情况等。
此次检查要与分局日常监管工作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分局重点问题企业日常监管相结合;二是与零售药店的gsp跟踪检查相结合;三是信用检查相结合;四是与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企业整改复查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开展全市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舟食药监稽[]8号文件精神,按下列处理意见进行查处。
1、严禁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禁止药品供应商以任何形式进驻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或代销自己的产品。非本药店零售企业的正式销售员,不得在店内销售药品,不得从事药品宣传或推销活动。违反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查处。
2、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向合法的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检查采购渠道是否合法,有无从“挂靠”、“过票”的个人或无证的单位等非法渠道购入药品。如发现从非法渠道进货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条查处。
3、药品零售企业在采购药品时必须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当开具标明供货单位名称、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批号、数量、价格等内容。如发现未按照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销售凭证,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4、药品零售企业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依法对购进药品进行逐批验收、记录,未经验收不得上柜陈列和销售.购销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销)货单位、购(销)货数量、购销价格、购(销)货日期。检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规定对购进的药品逐批验收、记录。上柜陈列及入库储存的药品没有验收记录的、按《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5、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备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证的药学技术人员;药学技术人员必须按照省人事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分方可从业;从事医用商品营业员、保管员等16个工种的人员必须持有医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上岗证书。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经查处。同时、分局将对目前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一次清理工作,进行重新登记。
6、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检查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是否按规定销售药品;检查留存的处方是否与销售量一致。违法规定的,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检查处方是否经过药师审方及登记销售的处方药是否与销售量一致,登记内容是否符合要求,违法规定的,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查处。
7、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学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消费者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不得夸大药品疗效,不得将非药品以药品名义向消费者介绍和推荐。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处方药的,要求至少一名药师在职在岗,要是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给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药品零售企业销售药品时,应当开具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等内容的销售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查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8、药品零售企业经营非药品时,必须设非药品专售区域,将药品与非药品明显隔离销售,并设有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非药品销售柜组应标志提醒,非药品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不得将非药品与药品放在一个区域内销售。
9、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擅自悬挂或向消费者发放未经审批或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广告宣传。违反规定的,移送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处理。10、在检查过程中,对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定规定》、《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必须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工作安排和进度
专项检查从20__年8月23日起至10月31日止。分三个阶段开展。
1、准备部署阶段(8月23日-8月27日):根据市局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工作重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阶段(8月28日-10月26日):根据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检查工作。
3、检查总结阶段(10月27日-10月31日):对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专项检查的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结果进行汇总,并将总结材料上报市局稽查处。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开展全区药品零售企业专项检查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开展药品流通环节整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直接关系到公众的用药安全。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取得实效,分局成立以局长谢勇为组长,徐海虹副局长为副组长,汪勇良、邬海玉、徐亮、窦雁为成员的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食品药品监察稽查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日常工作。
2、结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全面掌握《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内涵基础上,认真梳理当前药品零售企业的突出问题,确定工作重点,检查要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3、抓住薄弱环节,突出工作重点。要抓住药品零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部位,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突出对零售企业人员资质、药品购进、验收、陈列与储存、销售等环节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对非法渠道购药案件的查办力度,严厉查处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的各类严重违规违法行为。
药店年度工作计划范文3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责任
(一)指导思想。
全县“十小”整规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县委“三三战略”总战略为指针,以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以块为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加快推进执法监管向农村延伸,着力改善消费环境,保障消费安全,扩大消费需求,推动农村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目标责任。
1、各乡(镇)政府要将“十小”整规工作列入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并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要围绕“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要求,把握好“食”为先、“安”为重、“规”为主、“扶”为上,以及“促”为本的工作原则,以切实解决当前农村市场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抓手,逐步建立和完善“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按照“市县统筹协调,乡镇为主负责,部门牵头指导,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确保到年底全县各乡(镇)基本完成“十小”整治和规范任务。
3、理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监管权责关系,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4、充分发挥示范镇(屏都镇)的典型引路作用,推动“十小”行业按照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即扶植引导基础条件较好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上规模、上水平;改造提升基础条件较差的“十小”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要求。
5、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有关政策、规定,促进“十小”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保障“十小”整规工作经费落实。
6、进一步加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社会监督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对农村协管员、监督员培训,发挥其协管、监督作用。
7、全面开展对“十小”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培训,广泛开展对群众“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宣传引导,切实增强全社会质量安全意识。
8、及时上报“十小”整规工作进展情况、信息、统计数据等。
9、按时完成县“十小”整规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整治重点和实施步骤
(一)整治重点
重点对象: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农资、液化气、音像制品、美容美发、农村客运等涉及群众身心健康安全的产品或服务的站、点、店、户。
重点区域:城区及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和“十小”行业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
重点问题: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具体包括:无证照或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不符合保障人身健康安全标准产品的行为;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从事音像制品、客运经营的行为等。
(二)实施步骤
整规工作从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9年1-4月)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并完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于4月27日前上报县“十小”办。
2、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本辖区本部门2009年度全面推进整规工作年度计划、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将具体工作方案及计划于4月27日前上报县“十小”办。
3、召开动员会全面部署。各乡(镇)政府要对本实施方案、目标责任进行再细化、再量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并落实工作制度、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采取分片分批分期的方式,按照“先难后易、先近后远、先强后弱”的要求梯度推进整规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09年5月—2009年11月)
2009年5-6月:
1、调查摸底,梳理分类。各乡(镇)政府要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本地“十小”生产经营单位的动态变化情况,完善监管档案。对摸底情况进行梳理分类,制定相应整规措施。
2、完善标准规范,抓好宣贯培训。各乡(镇)政府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分类标准规范。县“十小”办将组织开展对乡镇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宣贯培训。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组织开展对业主的标准规范宣贯培训工作。
3、适时召开现场会或推进会。通过现场会或推进会等形式,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促进整规工作开展。
4、加强督查跟踪。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县政府将组织开展季度督查。
5、制订出台扶持政策。各乡(镇)政府要结合实际,研究本地相关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会同有关部门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资金、项目、土地、信息、服务等方面,制定出台促进“十小”行业长远发展的政策措施。
6、加强宣传信息工作。各乡(镇)政府要注重加强整规宣传信息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按照县“十小”办的宣传工作考核方案,加强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把加强宣传信息工作,贯穿“十小”整规工作的全过程。
2009年7-8月:
7、全面铺开整规工作。各乡(镇)政府要在全面开展整规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克服困难,确保本辖区整规工作全面有序铺开。
8、加强工作检查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十小“整规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整规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2009年9-11月
9、制定评价标准。各行业整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2009年整规工作各行业评价标准,县“十小”办负责制定综合工作参考评价标准。
10、探索推广长效监管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探索“十小”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总结整规工作中取得的典型经验、有效做法,形成制度和规范化文件,并在本地本行业进行推广。
11、查漏补缺,攻艰克难。各乡(镇)各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的整规工作进行查漏补缺,解决整规工作中遗留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09年12月)
主要工作内容: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十小”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上报书面总结材料;逐级验收,由各牵头单位对各乡(镇)“十小”行业进行指导检查,再由县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十小”行业整治进行检查验收。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部门
(一)食品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整治。督促纳入监管的小作坊业主履行质量安全承诺,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基本要求》组织生产;以桶装饮用水、“两豆”(豆制品及豆芽)、茶叶、米面制品等四类食品为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无证照或证照不齐、达不到取证条件的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原料、有毒有害物质、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鼓励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按照龙头带动、区域集中等“五种模式”整合提升,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整治,促使食品加工小作坊做到:证照齐全;生产场所符合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三框一盒”齐备,并执行相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操作人员均持有健康证等。此项任务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指导,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二)小食杂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积极鼓励小食杂店改造提升为放心示范商店,逐步引导纳入经营食品统一配送体系。通过整治,促使小食杂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店面整洁卫生;严格实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此项任务由工商局牵头指导,经贸、粮食、卫生、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管、建设、供销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三)小餐饮店质量安全整治。逐步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餐饮原料进货登记制度,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行为。促使小餐饮店、小农家乐、小食堂做到:证照齐全(需证照的)并上墙;环境整洁卫生;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明示并有效执行;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原料进货台账并实行进货验收;有专用的垃圾桶;餐饮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并穿戴整洁。此项任务由卫生局牵头指导,经贸、粮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四)小药店质量安全整治。进一步完善药品质量认证和日常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许可、索证索票、进货台账制度,禁止超范围经营。促使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药品专柜(零售点)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场所整洁卫生;严格执行药品购进查验、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制度;完善药品储存条件,做好库存药品养护;按规定销售和使用药品;从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严禁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药品;严禁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严禁违法虚假药品广告。此项任务由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指导,卫生、工商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五)小农资店质量安全整治。推进农资店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杜绝禁用农药的销售,严厉打击销售劣质农资坑农行为,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促使小农资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经营范围和经营内容相符;建立化肥、农药、兽药、种子、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资的进货索证和销售台账制度;执业人员具备农资销售相关专业技能和一定的农资使用指导能力。此项任务由农业局牵头指导,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供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六)小菜场整治。延伸农贸市场监管触角,加强对农村小菜场整治力度。促使小菜场做到:建立商品准入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固定和临时小菜场,确属群众生活需要并已纳入乡(镇)或新农村建设规划的,应加强引导和管理。对不符合基本条件和严重违法经营的,依法取缔。此项任务由工商局牵头指导,农业、经贸、粮食、建设、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七)小美容美发店整治。督促业主严格执行有关卫生操作规程,加大对消毒杀菌设施投入,预防感染和疾病传播,严厉打击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服务的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使小美容美发店,包括足浴店做到:证照齐全并上墙;从业人员定期体检并持有健康证;具备必须的消毒杀菌设备和工作间,经营场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以及毛巾等用品定期消毒;查验化妆品、消毒用品等质量,建立并实施索证索票制度。此项任务由经贸局牵头指导,公安、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环保、建设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八)小音像店整治。保护知识产权,严禁租售盗版音像制品;保护未成人身心健康,严厉打击销售、暴力、迷信等违法音像制品;加大对音像游商地摊的打击力度,依法取缔“黑网吧”。促使小音像店,包括网吧做到: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并取得行业经营许可;音像店经营的音像制品有合法进货凭证,正版率达到90%以上;“黑网吧”得到有效遏制;有良好的经营秩序。此项任务由文广新局牵头指导,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九)农村小客运质量安全整治。严厉打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和无证营运等违法违章行为,严禁使用货运车辆、两轮摩托车、拖拉机或悬挂拖拉机号牌的车辆、报废车或以报废车零件拼装的车辆从事客运。整治农村客运经营秩序,严格执行客运营运许可、客运车辆定期检测、司乘人员资质审查、客运安全管理等制度。促使农村小客运业主做到:证照齐全,手续完备,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和乘运人责任险,遵章守法,不发生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确保行车安全。此项任务由公安局牵头指导,交通、工商、安监、农业(农机)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十)小液化气供应点质量安全整治。严格执行液化气经营的布点审批规定,加强液化气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建立行业服务规范,公开服务承诺,收费明码标价。促使小液化气供应点做到:证照齐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液化气使用钢瓶100%经过检验合格并在规划范围内签订气源供应合同,不短斤缺两;从业人员熟悉业务知识并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并索取相关证明和检验报告。此项任务由建设局牵头指导,工商、公安、质量技术监督、物价、安监等部门配合各乡(镇)工作。
四、工作要求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本乡(镇)“十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具体日常事务。各乡(镇)“十小”整规工作要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乡(镇)都要明确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组织专门力量,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十小”整治实施方案,将具体整治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与规范任务和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县政府、各乡(镇)要为“十小”整治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等保障,推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档案,底数清楚。各乡(镇)政府要全面组织力量,排查摸清“十小”行业底数,建立“十小”行业档案,掌握存在的突出问题,打扶结合、疏堵并举,积极出台政策鼓励和帮助“十小”单位通过连锁配送、合作经营、区域集中、联合加工等多种方式联小做大、规范发展。
(三)及时培训,提升能力。各牵头单位要积极配合各乡(镇)开展“十小”行业整规培训和指导“十小”行业整规工作。培训人员包括乡(镇)相关人员及其辖区内“十小”行业业主。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十小”整规内容、台帐整治和内部管理等工作。通过培训,切实提升乡(镇)工作人员能力和“十小”业主自我管理能力。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各乡(镇)政府要采取宣传车入村、印刷标语、灯箱、固定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十小”行业整治的要求、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要建立健全信息制度,通过电视、广播等形式,及时“十小”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同时,要对公民的监督权实施有效保护,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兑现举报奖励,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