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1

关键词:纳税服务;优质;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8-0-01

一、优化纳税服务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思想水平得到了显著的提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之下,税收理念也发生了一定程度的转变以往传统的税收工作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纳税人的需要。当今社会怎样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已成为税务机关的共识和致力于实现的目标[1]。

目前,我国各个地方的税务部门都在国家税务总局的整体方针、要求下,对如何改善纳税服务方面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在实际的税收工作中得到了落实与实践,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反响,树立了良好的税务工作形象。但秉着实事求是的思想态度来来说,当前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还存在着诸多的不足,与国家和人民对税务工作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还得做进一步的改良与优化,这不仅是社会发展对税收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税收事业能够和谐、稳步发展的基本保障。

二、强化纳税服务意识

我国以往传统税收工作中所使用的征管模式属于“管制型”,也就是说在收税人与纳税人之间存在一种强制性的监督、管理关系,但当前这种税收征管模式已经不能再满足社会发展与国家要求的需要。我们应该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客户关系管理中借鉴相关理念,将纳税服务看成是一种公共产品,将税收看成是纳税人对此商品所付出的实际价格,这样一来就可以将原本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管制关系转换为一种市场经济下的客户关系,并用这样的关系来作为纳税服务的基本理念,构建具体的纳税服务体系。

但要注意的是,出于对我国现阶段社会状况的考虑,在树立起以纳税人为核心的工作思想、重视优化纳税服务的同时,也不要轻视了纳税管理,意识就是要做到“服务”与“管理”并重,这样才能够让纳税人在享受到优质纳税服务的同时,保持有较高的纳税遵从度。

三、建立纳税服务法律体系

单单依靠服务思想、服务意识方面的强化与提高,还不能对纳税服务产生有效的约束力,为了保证纳税人拥有绝对的利益保障,就要建立起一套有效的法律体系。

第一,建立纳税服务法律体系。通过对相关政策、法律的制定,对纳税人的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的明确,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纳税服务法律体系。

第二,建立公平税制。目前,我国的税制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平分配、调节收入起着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各种社会现实的影响,还需进一步对其完善。所以,我们应适时进行税制改革,公平税制,为优化纳税服务提供基础[2]。

四、对纳税服务进行优化与创新

与国外相比,我国纳税服务的种类与深度、广度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3],所以我国的纳税服务工作还需要做进一步的优化与创新。

第一,在计算机和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生活与工作都开始对其产生了一定的依赖。所以,税务部门有必要加强对税务网站的建设,不断提高电子技术政务水平。要以方便纳税人为主要网站构建思想,进行全方位、多功能的服务模块开发,增强大众对税收工作的了解与监督。

第二,依旧以纳税人的需求为主,对服务热线功能进行完善,以便随时随地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同时,要将服务热线作为一种双向的沟通交流媒介,使纳税人的意见、看法得以在此处得到表达。

第三,进行多元化的缴款和申报方式构建。在进一步增强对税银联网和网上报税等多种现代化申报方式支持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缴款和申报方式的研究、构建,不断扩大受益范围,为纳税人提供最方便、最节约成本的缴款、申报方式。

五、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考核制度

在“以纳税人为本”的税收征管工作思想指导下,建立起一套具有科学性、操作性与效用性的纳税服务考核制度,并在实践过程中不断对其完善,为纳税服务的优质性提供一套可参照的标尺。并利用各种传播、宣传媒介,如互联网、电子屏幕、信息张贴栏等,对大众进行宣传,使他们可以对各种税收征管条列、法规以及纳税服务内容、流程和评定标准有清楚的认识与了解,方便纳税人对纳税服务进行评定与监督。要对所有税务岗位的权、责进行明确,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构建起一套现代化的评价、考核体系,使纳税人可以真正成为纳税服务考核的“主审官”。当收到了纳税人的信息反馈过后,就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对税务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以不断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纳税服务质量。最后,还要以电话、邮件、短信、书面问卷等方式对纳税人进行回访与改良意见采集,并对其中合理的要求、建议加大重视。

六、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

要真正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税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能力是最核心的部分。时代在发展,税务工作的要求也不断被提高,它不仅需要税务工作者具有“以纳税人为本”的工作服务态度,还需要有完善的知识结构。所以要加大对税务工作者的在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能力。比如和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基础经济学知识,各类审计技术、评估技术,以及相应的管理能力培训。同时还要对他们展开思想道德素质培训,提高他们的思想道德认识,确保他们在工作中能够做到恪尽职守、廉洁奉公,这样才能保证税务部门在纳税人心中的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转变给税务工作带来的新要求、高标准,我们税务工作人员一定要积极的转变工作思想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纳税人为本”展开各项纳税服务工作,不断在探索与实践中对纳税服务工作进行优化、改良,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我国税收事业的和谐、稳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一夫.对优化税收服务的认识和思考[J].青春岁月,2010(18):146-147.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2

[关键词]新形势 纳税服务 塑造形象

如何塑造良好的纳税服务形象,是当前各级税务机关需要不断研究和仔细探索的一个紧迫问题。近年来,我国的各级税务机关以及基层税务干部,在如何改进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很多改革,开展了很多工作,在塑造纳税服务形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国纳税服务在广度、力度和深度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与纳税人各种实际需要有较大差距,同建设服务型政府改革的要求仍有很大距离,纳税服务形象的塑造仍需进一步改进。

一、纳税服务的内涵

对于纳税服务这一概念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纳税服务内涵是税务机关为保障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指导和帮助,从而使其良好的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为其提供各种服务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广义的纳税服务内涵是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建立的机制,它包括完善税制、优化税政、降低纳税成本、改革征管、提高税收行政效率以及转变政府职能等各方面的内容。在2005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办法中给纳税服务的定义做出了明确的解释: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按照各种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原则,在进行税务征收、检查、管理以及进行税收法律救济工作时,为纳税人所提供的各类服务事项和针对性措施。纳税服务形象指的是税务工作人员按照税收法律和行政法规为纳税人提供各种涉税服务时,在纳税人心中塑造出来的服务形象。纳税服务形象是税务部门对纳税人服务的直接体现。塑造良好的纳税服务形象能够从根本上提高纳税服务的水平。

二、我国纳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㈠纳税服务观念认识不足

纳税服务观念不强,对自身没有准确的定位,是目前影响纳税服务形象塑造的一个重要问题。税务工作人员税务机关是政府机关,税务工作人员对纳税服务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往往把纳税人当作是税务机关管理的对像。造成有些税务干部在开展纳税服务工作时经常表现出一种强势感,不能很好的对自己的角色进行定位。在工作中,不能很好的去尊重纳税人和服务于纳税人。同时由于纳税人对维权观念淡薄和纳税时的很多错误做法,造成了税务机关在工作中经常忽视纳税人的权利。具体工作中的表现就是税务工作人缺乏可正确的思想为指导,很多税务人员对纳税服务认识不清,认为只要完成税收任务就可以了,对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可有可无,做了也是额外的负担。对于纳税人所需要的服务漫不经心。

不少税务干部对于纳税服务理念的认识还停留在简单的职业道德认识层面上,缺乏实质性的认识,存在很大误区。工作中主要表现为:首先是对于优化纳税服务认识不足,往往认为“文明服务”和“微笑服务”就是开展了纳税服务,不能把税收服务工作落实到整个税收管理工作中去,仍是较为浅层次的服务。其次是对纳税服务没有主动精神,经常以税务机关的工作需要作为开展税收工作的出发点,完全忽视了纳税人的要求。税务工作人员往往坐等纳税人主动上门,造成纳税人需要什么,税务人员就想办法解决什么的被动局面。税收征管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去主动的调查研究,纳税人服务需求没有形成研究机制,只是坐等上级文件。

㈡纳税服务能力和服务手段不足

纳税服务方式比较单一,需要丰富服务手段。近年来,虽然税务部门把“优化纳税服务”列为税收工作的基础之一,但在实际开展工作时把服务职能当作管理职能的附属职能,服务还是从管理角度的角度出发,而不是而从纳税人实际情况考虑。在开展工作时,把纳税服务的重点通常都放到前台和窗口,主要侧重改善硬件设施。当前税务部门组织的纳税服务,很多都停留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内办理业务时,提供纸笔、茶水,设有专门的桌椅方便纳税人。仅仅开展这些工作,很难从根本上优化纳税服务,同时也不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以及到了税法宣传月时,税务部门会专门进行发放宣传资料、对税收的问题提供咨询和解这些较浅浅层次上。一些纳税人甚至反映,在税务机关组织税法宣传时,为了扩大影响,一些税务部门会专门请来锣鼓队、秧歌队,大造声势。文艺演出成了主角,而纳税服务却被人忽视。这些不但不利于塑造良好的纳税服务形象,还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加大服务成本。

㈢纳税服务工作缺乏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

近年来,税务部门虽然制定了征管质量考核措施以及税收执法考核标准,极大的改善了征管质量和效率,对税收执法的公正性进行了规范,但对纳税服务质量的评估却没有明确的指标,不能科学的衡量纳税人对工作人员服务的满意度进行评价。现在虽然提出了“加强纳税服务”的方针,但改善纳税服务工作最根本的是取决于税务干部的自觉性。例如,对于限时办结的税收业务,目前只是规定现场结办或多少天内结办,并没做出具体的时间限定,造成了很多税收工作拖拉的现象,降低了纳税服务的效率。同时纳税服务的效果也无法得到反馈,如:纳税服务的实际效果如何,纳税人的要求得到满足情况,服务的效率如何。目前缺乏一套健全的机制对纳税服务过程实现全程监督和对最终的服务效果进行准确科学的考核和评价。税务部门当前实行的考核指标体系往往侧重于考核税收执法情况,缺少有能反映纳税服务效果和质量的考评机制,如何开展纳税服务完全取决于税收干部的自觉行为。整体上看,缺乏对纳税服务进行有效的社会监督,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服务机制。缺乏有效的考核、监督机制是塑造规范纳税服务形象的绊脚石。

㈣税务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近年来加强了对税收工作干部综合素质的培养,定期进行培训,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借此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思想素质。但税务人员素质的良莠不齐是仍是影响纳税服务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业务素质形象和服务规范形象两个方面。首先,对于工作作风和道德素质上,一些工作人员只讲管理、不讲服务,把自己摆在领导的层面,对纳税人的态度只有“吩咐”和命令,不能及时的听取纳税人的意见,有时甚至无故刁难纳税人,导致了“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税难办”的现象。这些税收干部认为工作中只要收好税,税收就是检查和管理。甚至一些走向另一个极端,对于“关系户”的纳税服务“过头”,在开展工作时过于“照顾”,出现了一些以及的现象。此外,在业务水平方面,部分同志专业知识匮乏、业务技能单一,甚至对最基本的税收政策和法规都不了解,出现“一问三不知”,很难做到工作上精益求精。这些同志无法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进行科学详尽的解答,还不主动学习、安于现状,往往对单位开展的业务培训进行敷衍。

三、塑造良好纳税服务形象的措施

㈠转变纳税服务理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经济的主体是广大的纳税人,他们是我国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同时国家税收收入也主要取自与纳税人。所以,税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纳税人是税收工作的主体思想,开展工作时的侧重点从以往的满足进行征税管理需要向以更好的对纳税人进行服务满足其纳税要求转变。在制定税收制度、设置工作流程以及纳税方式等方面,多为纳税人着想,尊重纳税人的实际需要,更好的服务于纳税人。在税收工作中充分保障纳税人权利和尊严,让纳税人能够享受到自己应收的权益。为了更好的塑造纳税服务形象,税务部门应该做到三个重要转变:一是从监督管理向提供服务的转变,二是从被动服务向主动开展服务的转变,三是从注重形式向注重服务内容和效果转变。

㈡改善纳税服务手段,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第一是深入的推行“一窗式”服务,让纳税人可以把涉及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不同领域的工作拿到一个窗口集中办理。必须简化办税工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尽可能的为纳税人办理业务提供便利。第二是丰富纳税服务手段。必须进一步推行多元化的纳税申报方式以及纳税缴款手段。可以采用电子申报、电话申报等不同形式的申报方式。积极的实行使用支票、银行卡、网上结算等新型缴税方式,降低纳税人的缴税成本,更好的方便纳税人纳税。第三是对税务部门服务网站和12366热线加强建设,更好的发挥其对纳税人的服务功能。实现各级税务部门的信息联网共享,更好的发挥税务网站对宣传税法、网上办理业务、进行咨询等方面的优势。完善12366热线的服务功。为纳税人和社会提供包括税收宣传、辅导、查询,涉税事项办理,以及投诉、举报、批评和建议等各项服务功能。第四,是建立纳税人服务信息体系,对纳税人开展个性化服务。纳税人的信息管理必须依靠计算机的信息化,把纳税人信息库和档案进行整合管理,更好的通过信息整合处理纳税人的服务要求。同时,根据纳税人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对纳税人开展个性化和互动式的纳税服务,高效的开展纳税服务。

㈢完善纳税服务的考核、监督体系

可以利用大屏幕、信息公开栏以及税法宣传单等形式向纳税人公开各种税收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业务办理流程和服务内容,让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办税服务深入了解,方便纳税人对纳税服务进行监督。明确每个税务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服务内容,设立评价器,让纳税人员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办理的评价。这样就能够依据评价结果对工作人员进行科学的奖励或惩罚,激励税务人员的工作。建立纳税服务质量考核系统,量化管理每项业务办理所用时间和工作程序,进行有效的监督,提高纳税服务的质量。同时还要定期对纳税人进行回访,利用投票、调查问卷等形式及时反馈纳税人的意见和要求,改善纳税服务工作中的不足。

㈣提高税务人员业务素质

为了更好的开展纳税服务,首先要对税务人员大力开展培训。帮助税务工作人员很好的掌握所需的新知识和新技能,应该主要从知识、技能和管理三个方面进行培训。知识方面的应侧重基础经济学知识和各种与税收工作紧密联系的学科知识的培训。技能方面应该主要进行税法、审计技术、评估技术、计算机技术、咨询技术等技能的培训。管理方面应对中、高级管理人员开展管理理念和能力的培训,并对全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必须坚持从严治队的原则,努力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提高其服务意识,改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设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纳税服务队伍,更好的为纳税人服务。

造良好的纳税服务形象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程,需要税务机关常抓不懈,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税务工作人员的素质,从根本上改善纳税服务质量,坚持与时俱进,不断优化服务水平,真正让广大纳税人满意,只有这样才能塑造出良好的纳税服务形象。

参考文献:

[1]华武.浅议我国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其改善策略[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08;(3)

[2]李立新,杨煜川.浅谈税务机关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08;(5)

[3]邵成银.影响纳税服务的相关因素及对策[J].大庆社会科学,2007;(2)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3

关键词:税务风险;应对措施;分析

一、引言

现阶段,部分企业经济效益降低,面临的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不但使得部分企业的发展步履维艰,且企业财务运营状况也出现程度不一的恶化。在宏观层面上,针对这一问题,通过开展营改增等税务机制改革工作,来降低企业纳税压力,刺激经济发展。但是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对于部分企业而言反而增加了一定的税务风险,因此对税务风险主要因素以及应对措施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二、企业税务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分析

1.企业层面的影响因素

第一,部分企业对税务工作以及构建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体系,都缺乏必要的重视,从而导致企业税务管理体系不健全,企业税务风险出现显著的增长,漏税、缴纳税额不足等问题频繁出现。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在中小型企业中极为常见,对于上市公司或大型企业而言,由于企业自身规模较大,且时常需要向社会披露企业运行状况,因此普遍对税务工作以及构建税务管理体系较为重视。对于大型企业集团而言,企业的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对于税务工作的重视是企业管理机制的必然要求。然而对于中小型企业而言,是否构建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体系并不会在短期内影响到企业的运营。此外,对于部分中小型企业而言,由于企业自身规模较小,往往并未配置专业的税务工作人员,企业管理者与决策者对税务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由于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等”,从而使得部分中小型企业无法及时了解相关税务政策的最新动态,导致企业税务风险大幅提升。第二,部分企业怀有侥幸心理。在部分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往往过于追求企业经济效益,而没有意识到偷税漏税问题的严重性,或是熟悉国家相关纳税法律法规与政策具体条例,仍旧选择偷税漏税,存在被税务机关部门检查出偷税漏税再补缴的侥幸心理。笔者认为,这一类问题常见于餐饮行业之类的中小型企业中,由于国家对于餐饮行业中小型企业会有一定程度的税务扶持,中小型餐饮行业企业都有着一定额度的免税额度。因此对于部分餐饮企业管理者而言,在免税额度之外适当隐瞒一定数目的营业收入,不但可以提高经济效益,且所逃税额并不构成刑事责任,部分企业管理者并未真正意识到偷税漏税行为的严重性与所造成的社会消极影响。第三,部分企业虽然构建了内部税务管理体系,但是体系较为混乱,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范围没有明确划分。例如,部分企业所构建的内部税务管理体系,在管理具体流程上较为宽泛模糊,且所配置的工作团队不合理,往往并不能实现内部税务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部分企业的税务管理工作人员的数量较少,很多情况下税务管理工作人员的配置额度仅为一人,对于税务管理工作人员而言,过大的工作量使得税务管理盲区普遍存在。

2.外部环境的影响因素

第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尚不完善。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在税务体系层面上,相关治理经验仍旧有所不足。虽然根据我国国情与市场经济发展规律,针对性出台了诸多法律法规与税收政策,但是仍旧存在着政策法规不完善、所出台政策法规存在不足等问题,也给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诸多困扰。此外,我国税务体系正处于转型期,各项政策法规不断提出、颁布,但是部分企业与国家税务部门之间缺乏稳定的信息来源渠道,信息不对称现象较为常见。第二,各级地方政府与税务主管部门执法界定范围较为模糊。虽然现阶段我国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税务体系,但是在具体工作流程、各部门职责范围的界定明确等具体环节中,仍旧存在着较大的优化空间。例如,各级地方政府税务主管部门的执法自主权比较大,往往各税务部门对于各项准则及税务工作的认知存在细微差异。部分地区的税务工作执行力度较弱,偷税漏税问题较为常见,而部分区域的税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又存在着执法人员与工作人员态度不端正、执行力度过大严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等问题。第三,我国税务体系尚待进一步细化。在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企业资金流转过程与各项业务流程的差异较大,但是由于当前对于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的税务处理模式的划分与选择,存在着“一刀切”问题。例如,在生产型行业的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在生产原材料的采购、材料运输、生产加工与产品营销等诸多环节中,都有着极高的税务风险。在我国现行税务体系下,生产型企业需要开展大量的税务管理工作,增加了企业的人工成本与时间成本。此外,在生产型企业运营过程中,对于原材料的采购往往需要根据市场环境与具体业务变更加以调整,这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产型企业的缴纳税费总额度,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三、企业税务风险的应对措施分析

1.提高对税务工作的重视程度并深入学习

首先,企业管理者与决策者应该对税务工作与企业构建内部税务管理体系的重要性、必要性加以深入了解,要正确认知到合理纳税并不会降低企业经济效益,而是提高企业社会影响力、纳税声誉以及核心竞争力的主要途径与必由之路。换言之,纳税工作不但是企业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也是企业做大做强、实现进一步发展的必要保障。其次,企业管理者需要对现有的税务管理体系进行完善,或构建起科学合理的税务管理体系。例如,企业管理者需要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与纳税工作的实际需求,适当增设纳税管理工作人员,明确企业内部纳税管理体系的具体流程,并注重构建配套的监管审计体系,对所开展的纳税管理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纳税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与工作流程都符合体系要求。最后,我国税务体系正处于改革转型期,各类不符合当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相关法规,需要进行甄别与完善,促进各类适应发展需求的新型政策规定与法律法规不断出台。因此,企业管理者及税务管理工作人员也应加强对我国税务体系各项政策规定的了解与认知,既有助于规避各类企业税务风险,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

2.税务主管部门应构建畅通的信息渠道

税务主管部门不但应注重根据我国发展情况来适当调节与出台税务政策,完善税务体系,还应注重加大各项税务条例的宣传力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因素对企业税务筹划的影响。对此,税务主管部门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解决。一方面,税务主管部门应借助信息化网络平台,扩大政策法规的宣传范围。例如,在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中创建税务部门宣传账户,不但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对各项税务政策规定、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还可以通过留言回复功能,及时听取社会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对各项税务政策的看法以及提出的问题。另一方面,税务部门应与各级地方政府宣传部门开展联合宣传工作,在市政广场等公共区域定期举办税务宣传普法工作,并适当公示各地区失信人名单以及具体处罚标准。通过典型案例讲解和宣传,加强居民对税务法规的理解,形成人人遵纪守法、照章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3.逐步完善税务体系

首先,我国在税务体系层面上积累的治理经验还有所欠缺,对于不同行业领域、发展阶段的企业所制定的税收政策也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并没有充分发挥促进市场经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作用,应该深刻认识其中的不足之处。为此,我国税务主管部门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研,针对性地对税务体系加以完善。例如,针对上文提及的生产型企业重复缴纳税额的问题,应适当出台针对生产型企业的税收政策,降低生产型企业的税负压力。其次,在完善我国税务体系的同时,也应对配套的会计准则体系加以优化完善,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与经济发展需求的新会计准则体系。近年来,我国已颁布了最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极大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与税务管理水平,但尚有一定的优化空间与需要补充完善的地方。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4

一、在业务学习方面。做为一名税收工作者,新时代要求税务工作者不只是具备征税的基本常识,还要有面对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我积极参加县局举办的税收业务知识的学习,正是学习,让我在工作中出现没有错征、误征。保障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又保证了纳税人的合法利益。

二、在纳税服务方面。作为一个税务工作者,首先要爱护纳税人,那么,我们就必须善于走进纳税人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纳税人当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爱纳税人,要以尊重和依赖为前提。要做到严中有爱、严中有章、严中有信、严中有度。我经常从小事入手,去关心纳税人,给纳税人春风沐浴般的温暖。并随时记录工作中的得失,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借鉴。

三、更新理念,做一个理念新的税务工作者。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税务工作者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我们就要不断的更新观点,用新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为了让自己能跟上时代的要求,在工作之余,努力学习税务知识,税法及相关文件,因为学习,便自己在征税工作中能够正确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合理征税,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能跟上时代的要求。

四、文明征税、微笑服务。征税涉及到千家万户,会接触不同的人。在征税过程中,总会遇上这样那样的矛盾,有的纳税人不理解,我会尽可能的做出解释。有的纳税人因不理解有过激行为,我也不因纳税人的过激行为而随便用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而是用微笑与文明的行为感染纳税人。我始终认为:我们拿着人民的钱,就应该为人民服务,我们就应该文明对待我们的纳税人。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5

(徐州市丰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江苏徐州221700)

[摘要]目前我国税务分为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税收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无偿性。税收起着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传统税收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完全适用现代税收工作,本文针对地方税务局新型税务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分析,并提出了地方税务局新型税收服务体系构建思路。

关键词 ]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体系

[DOI]10.13939/j.cnki.zgsc.2015.13.055

税收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是国家持续发展的核心力量。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水平得到空前的发展,我国的税收政策和制度经历了多次改革。新时代背景下,税收服务观念融入现代税收工作中已经成为必然趋势。目前我国政府已提出建立和推行“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新型税务发展战略。但目前我国地方税务局在服务体系构建和落实方面存在许多的不足。

1地方税务局新型税收服务体系构建存在的问题

目前很多地方税务局在构建税收服务体系过程中,存在工作人员对税务服务概念疑惑不理解,甚至有抵触心理的现象。这大大降低了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思想转变不够,对税收服务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依然站在管理者的角度上来考虑税收工作,这都给税收服务开展带来了困难。下面通过几点来分析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体系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1.1服务理念缺乏

通过调查发现,地方税务局部分工作人员并没有充分意识到税收服务体系建立的重要性和意义,很多人员思想不能彻底转变,思维方式依然停留在传统征收管理模式中,税收工作中没有形成以服务为主的观念,依然摆出管理者的高姿态,无法形成平等征收关系,部分人员心理上倾向官僚主义,留恋传统征收管理执法的形式。一些人认为只有强行执法、管理、监督,才能体现国家赋予的至高权力[1]。税收工作中缺乏对纳税人的尊重,民主意识淡薄对纳税人的需求多采取冷漠态度。

1.2税收服务宣传不足

目前多地方税务所在构建税收服务体系后,对税收服务概念、方式、含义等问题,存在认识不清、理解不够等现象。一些工作人仅认为态度亲密、减少税收业务环境就是税收服务。本质上却依然停留在传统的税收管理上,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在税收服务体系建立后,没有进行有效的宣传、执行、解读,缺少相关的税收服务培训,因此工作人员在思维上和工作方式上没有及时转变。

1.3税收服务机制不完善

地方税务局构建的税收服务体系中,缺少对税收服务的约束机制。缺少了约束机制和鼓励机制,工作人员在税收服务中便会缺乏积极性。鼓励机制是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有效提升税收服务质量的关键,建立科学合理的鼓励机制势在必行。另一方面,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中也缺乏相应的考核及社会评价。虽然有一些地方税务局设置了评价环节,但评价可信度较低,不能客观反映税收服务真实情况。并且评价方式多采用事后评价,无实时、实地的评价反馈,评价有效性较差,这导致很多工作人员对评价漫不关心,工作中缺乏责任心。此外,想要保障评价与考核的可信度,地方税务局除了对税务服务进行内部考核外,还应加强外部参与,接受纳税人的意见[2]。但目前地方税务局普及没有让纳税人很好地参与到税收服务考核评价中。

1.4税收服务开展中缺少人力资源保障

想要开展税收服务必须要有优秀的人才,优秀人才是开展税收服务的核心力量。但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整体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等问题突出,一部分工作人员很难适应税收服务工作要求,缺少专业知识技能,缺乏对新设备的掌握能力。并且地方税务局工作量较大,税收服务工作对人员数量和素质都有着一定的要求。但目前地方税务局,新鲜血液注入速度较慢,可用人才较少,难以满足实际工作对工作人员数量的需求,因此税收服务质量与水平比较低下。

2地方税务局新型税收服务体系构建思路

随着我国政府职能的不断改革和深化,新时代背景下服务型政府概念被提出。新时代背景下地方税务局应转变思想正确定位自身职能,将税收管理向税收服务转变。税收服务不再是传统管理意义上的税收,而是更侧重于服务于人,更加人性化,维护的是征收双方的关系,保护的是纳税人自身利益。建立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体系是促进税务机关转型的重要途径,是便民、利民、为民的重要举措。新型税收服务体系将不再以税务机关为中心,而是以纳税人为中心,为纳税人提供服务,通过税收服务维护纳税人利益。下面通过几点来分析,地方税务局新型税收服务体系的构建思路。

2.1转变观念

想要将地方税收服务落到实处,必须培养工作人员服务精神与意识,将服务概念融入到税收具体工作中。地方税务局应做好对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培训,使其正确认识税收服务理念,摒弃传统官僚主义思想,培养其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觉悟。通过思想教育使其积极投入到税收服务工作中[3]。

2.2构建平等纳税理念

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应依法纳税,这属于一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地方税务局作为执法者,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税收管理工作。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税收双方的义务和责任及关系。双方在权利和义务的行使上是平等的。因此在构建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体系时必须正确认识这一点,税收服务的前提是建立在双方平等关系的基础上。地方税务局在开展税收服务中必须给予纳税人应有的尊重,树立平等意识,才能实现税收服务工作的落实。

2.3征收管理与税收服务相互结合

目前我国地方税务局在税收工作中,存在过于强调征管职能,或是税收服务或放松征管强调服务的现象。这两种做法都不科学,不利于税务工作的开展。地方税务局既要严肃、公正地履行自身的执法职责,但在工作形式上要体现出服务精神,这样才能促进纳税双方的和谐关系。形成征管与服务的相互结合的服务体系,能够实现取长补短,从而提高税务工作效率。

2.4建立有效考核机制

想要有效地落实税收服务工作,建立税收服务相关制度势在必行。首先应根据税收服务流程及分工划分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权力和职能,制定服务目标及实施过程,在此基础上制定考评标准,然后考核其在纳税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考评内容、标准一定要合理,遵循公正、公开原则[4]。另外,还应建立社会公众参与机制,从而提高考核可信度,提高税收服务质量。

3结论

税收服务概念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税收服务更符合现代税收工作的发展,地方税务局应积极构建合理的税收服务体系,积极落实税收服务工作,提高税收服务质量。构建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体系对税收服务开展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徐梅玉.浅谈我国地方税务局的发展方向[J].湖北工商学院学报,2012,13(11):119-124.

[2]李力旺.讨论如何加强我国地方税务局税收服务[J].浙江经济学院学报,2011,11(14):132-136.

[3]王关媛.关于加强税收服务思考[J].江苏经济管理学院学报,2012,13(7):120-126.

[4]李立明.我国地方税务局发展方向研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3,13(9):116-126.

[5]吴哲.税务会计的重要性及前景展望[J].中国市场, 2014(05).

对税务工作的认识范文6

纳税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税工作的方方面面。开展纳税服务,是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税收征管体制的重要举措和发展趋势,必须更新观念,立足民生需要,立足地方经济发展,立足纳税人需求,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研究措施,创新机制,推进纳税服务职能化、规范化、长效化。工作中要把握好三个原则和做到五个落实:一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在纳税服务上就是关注纳税人、服务纳税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没有纳税人,政府也就失去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而“服务”之于税收工作而言,就是平等税收征纳关系,在合法的前提下,满足纳税人的正当合法需求,真正把服务理念深植于心、体现于行,对内加强队伍建设,对外提高纳税服务能力,加快由“执法+管理”向“平等+服务”的角色转换进程,积极主动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低成本的服务。这应是纳税服务工作最根本的支撑点或基石。二是实现全方位的纳税服务。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法定职责和义务,纳税服务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体现到税收法制建设、税收征收管理、税务机关职能转换、税收信息化建设、部门形象建设、和谐税收建设、干部的素质与作风建设等各个方面。顺应时代要求,自觉地把纳税服务贯彻到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整个过程、每个细节,使纳税人得到良好的服务,才有可能理解、支持税收工作,才能不断提高税收的遵从度。同时,提高税收服务的满意度与服务提供形式的多样化是分不开的,纳税人特性的不同使纳税人对服务消费的偏好在时间和空间上各不相同,按照“便利原则”的要求,以纳税人的特点和需求洞察为主导,为纳税人提供针对性的、交互式、有效的、及时的纳税服务,针对不同纳税人提供共性化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纳税人在消费之前能够根据自己的偏好对服务进行选择,并获得满足需要的服务,是使不同纳税人获得一致满意程度的重要方法,只有这样才能让所有纳税人感到满意。三是统筹兼顾,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做好税收服务,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这个观念的核心就是要从纳税人的角色考虑问题,满足合理需求。对税务机关而言,在实际工作中,要按照《征管法》要求在落实税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做好纳税服务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正确的税收服务观,把纳税人既作为管理对象又要作为服务对象,要把握好管理与服务的结合点,把工作的主导方向在由以满足自身的征税管理需求为主向以服务纳税人的纳税需求为主转变工程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既作好管理工作又要作好服务工作。在税收制度的制定、管理流程的设置和纳税方式的提供方面,相信纳税人,尊重纳税人,在管理过程中充分体现纳税人权利和尊严,切实维护纳税人权益,以优质的税收服务引导纳税人提高税法遵从的意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

学习实践以科学发展观落实在纳税服务工作中要在的五个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服务观念。在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中,税务机关是纳税服务的主体和主导,服务举措是更多地倾向于便于管理的角度建立的。这更需要我们站在发展的角度,从认识上去突破,着力改善“形式、层次不深、供需不对称”的状况,大力转变“被动式”的服务状态,不把服务当成是一种负担,实现与社会进步与时俱进。二是服务方式。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将过去的经验与当前的形势紧密结合起来,将上级的要求与当地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将科学务实的方法与创新创造的勇气紧密结合起来,抓住主要矛盾、找到工作重点并在关键环节予以突破,不断赋予纳税服务以新的时代精神和科学内涵,以科技进步为支撑,大力提高纳税服务质量效益,形成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赢”的政策环境和服务机制。三是服务体制。要深化纳税服务体制的建设,从体制上解决服务结构趋同、服务效能粗放、服务水平低位扩张的问题;消除管理服务分割的体制,有序推进管理向服务转移,引导各服务要素在管理环节的合理配置,逐步解决管理、服务二元结构问题;拓展服务领域,切实解决税收工作中“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完善相应保障体制,为纳税服务得更好发展创造积极的条件。四是服务职能。强化纳税人需求分析职能,及时掌握纳税人需求变化,持续改进纳税服务措施,实现征纳良性互动。完善纳税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充分挖掘利用纳税人满意度信息,进一步明确考评标准及办法,使纳税服务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纳税服务机制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五是服务作风。我们取得的每项成绩,都是狠抓落实的成果;我们存在的诸多问题,多是抓而不实的后果。必须把抓落实作为一种政治品质、一种职业道德和一种纪律要求来看待,真正把纳税服务工作一项一项地落实到位。保持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狠抓制度落实,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科学发展地分析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们在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国税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在服务种类、深度和广度都还有着较大的差距,难以满足当前税收形势发展的需要,体现在。

(一)纳税服务认识存在偏差,没有实现纳税服务思想意识的根本转变。具体表现为对纳税服务在提高税法遵从度、加强税收征管、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不能妥善处理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之间的关系,重管理、轻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忽视纳税服务,漠视纳税人的合法权利的现象依然存在,税务人员始终以一种“上位”的姿态去进行税源管理,将税收管理工作单纯当作对纳税人的监督、控制的职能活动,提高纳税遵从度的所有努力也基本上是以强制、监督、查处为主要内容的管理措施,纳税人只能被动的去接受管理,无法主动享受平等的服务。片面理解纳税服务的内涵,认为宽松收税、政策放松就是服务,把“依法治税”和“纳税服务”对立起来,强调优化服务而淡化了对纳税人的管理,忽视了执法的严肃性,形成行政不作为,客观上造成了管理偏松、执法不严的现象,以至在税收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漏洞。

(二)纳税服务的层次较低,纳税服务手段仍显滞后单一。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纳税人对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多,标准越来越高,已经不能满足于简单的规范文明用语、建设环境设施齐全的纳税服务场所、多元化申报纳税以及门户网站等提供的浅层次的服务,纳税人需要的是更加畅通的办税流程,更加便捷的办税方式,更加先进的办税手段,更加拓展的办税空间。但是,由于我们的纳税服务理念没有能够迅速的跟上纳税人的需求而转变,使得我们提供的纳税服务相对缺位,主要表现在没有建立起统一、规范、系统的纳税服务岗责体系。目前,省级以下的各级税务机关没有设立纳税服务岗,相关岗位也没有明确的纳税服务职责,与纳税服务相应的机构设置、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质量管理、监督控制等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就如何为纳税人服务、达到什么标准,缺乏统一的硬性规定,基本上仍然是凭各单位、各部门自身的需要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视程度和个人的好恶来决定,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有相当一部分税务干部特别是对于纳税服务工作重形式、轻实质,因而只注重纳税服务方式,不注重纳税服务的实效,只强调改善工作态度,提供一些生活或工作用具作为服务的内容,将纳税服务工作停留在“一杯热茶、一张笑脸、一幅花镜、一把雨伞”的浅层次服务上,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程序复杂、环节过多、办税效率低下以及提供税法咨询讲解、辅导纳税人申诉自己的主张等真正保障纳税人权益方面的实质性措施不多,更缺少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使纳税人真正的需求得不到满足。

(三)纳税服务的信息化应用程度仍待提高和拓展。具体表现为相关的管理手段和应用的重点仍然在于税源监控、税款征收和稽查法制等业务,其数据信息还没有广泛应用于纳税服务工作中,其中依法可以向纳税人公开的数据信息(如发票信息查询等)没有以规范的方式向纳税人公开;纳税服务咨询和辅导覆盖面仍需扩大,为纳税人提供的咨询信息很简单和不完整,还没有建立起科学规范的集纳税申报、催报催缴、法规公告、政策咨询、问题解答、信息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等为一体的纳税服务信息平台;纳税申报手段仍然需要完善提高,由于诸多原因主导致纳税人在进行电子申报后又到税务机关进行手工缴税,纳税人怨言较多;门户网站的网上办税功能亟待拓展,目前我们的门户网站只适应纳税人浏览和查询的需求,对于纳税人的要求通过互联网进行涉税咨询、税务登记申请、发票申领、资料预审、申报纳税等涉税事项的办理等需求还不能满足。

(四)纳税服务的社会化协助程度不高。加强税法宣传,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以及充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各级税务机关以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为准绳,结合各地实际,充分依靠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纳税服务志愿者和纳税人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和配合,建立由各种社会力量为主体组成的协作机制,作为宣传税收、密切征纳关系的桥梁和纽带,以协助税务机关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充分保障纳税人的权益。但从目前情况来看,税务机关在依靠政府部门及中介机构、纳税服务志愿者和纳税人协会等社会各界力量的支持和配合方面做得还很不够,没有真正起到上述社会团体和机构在纳税服务中的社会化协助作用。

(五)税务人员的纳税服务素质有待提高。全系统人员年龄普遍较高,在岗人员连轴转,知识更新速度慢,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纳税服务工作的开展。在日常税收管理中,存在“我管纳税人,纳税人服从我”的思想,个别素质低的税务人员甚至把纳税人作为“下属”来看待,纳税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六)现行税收法规的不确定性影响纳税人正常办税。当前以税收规范性文件代替税收法律、法规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这种立法的不规范性、随意性、不确定性造成对税收政策政出多门、税收规定随时调整、相同政策不同理解,纳税人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保障,在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法业务时,相同的税收政策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不同的解释,咨询、管理、稽查等环节对同一政策的理解不同,造成纳税人无所适从。

(七)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方法单一。纳税服务成效缺乏检验标准。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纳税服务考核机制,没有建立起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没有健全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制度,整个纳税服务的考核还只在主观性评价阶段。纳税服务质量好坏完全取决于征税主体的自觉行为,纳税服务成效缺乏检验和保障。

三、又快有好的作好纳税服务工作

(一)转变纳税服务观念,树立科学发展的纳税服务理念。按照牢固树立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公正执法是最佳服务的理念、纳税人正当需求应予满足的理念,要求做到依法、公正、文明服务,促进纳税人自觉主动依法纳税,不断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首先是从态度尊重型服务向便捷高效型服务转变。我们今年的纳税服务调查表明纳税人对税务部门的第一需求首先是效率,其次是规范,接下来是公开,最后才是尊重,很多纳税人甚至表示“宁要高效率的黑脸,也不要低效率的笑脸”。其次是从遵守听从型服务向知情规范型服务需求转变。随着纳税人民主、法制意识逐渐增强和政府政务公开条例的施行,对依法规范税务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合法权益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特别是对税款核定、税收优惠、涉税处罚等纳税人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纳税人普遍希望征纳信息的对称。第三,从传统单一型服务向现代信息型服务转变。随着信息化和网络技术在税务工作中的普及应用,纳税服务正从传统的“点对点”、“面对面”的单一方式的服务过渡到网络化的多元化的全方位的服务方式转变。第四,从统一普遍化服务向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转变。由于纳税人的需求千差万别、对税法遵从度也各不相同,如果纳税服务仅限于按照统一服务规范提供的普遍服务,不考虑不同纳税人的特殊情况,既不利于税务机关合理配置征管资源和进行税源监控分析,也不能满足不同纳税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对不同纳税群体应采取多样化的服务手段和方式,比如对涉及税收业务复杂的纳税人我们应该有针对性地把税收政策及时的宣传、透彻的解释;对用票量偏大的纳税人我们应该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对税收贡献大、纳税信用等级高的重点税源纳税人我们应该提供VIP式服务,开辟绿色通道。

(二)丰富、拓展纳税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手段,以不断满足经济快速发展前提下纳税人合法的需求为追求目标。第一,加强税法宣传辅导,深入推行办税公开。增强税法确定性意识,把税法宣传辅导的职责和要求嵌入税收征、管、查工作的各个环节,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岗位的整体合力。现阶段税收管理员面对面与纳税人的沟通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宣传途径,应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的税法宣传职责,将其日常化、制度化。畅通税法宣传的渠道,通过税务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12366”)、短信平台等现代信息化公开手段涉税信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提高税法宣传的时效性。按照《办税公开》相关规定,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严格执行税务征收、管理、稽查公开、告知制度,把税务征管查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中。充分应用各种手段及时维护和更新办税公开的内容,保证纳税人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第二,建设完备的纳税服务平台。加大“12366”建设力度,将其建设成为专业高效、功能强大、覆盖面广的咨询服务网络,完善“12366”知识库内容,打造成河北国税优秀服务品牌。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强化网站税法宣传和咨询服务功能。加快“网上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多功能的网上办税和电子资讯服务平台;稳步推进网站征纳双方交流互动,丰富交流互动的形式,积极探索“场景式服务”,努力营造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打造栏目齐全、功能完善的“网上河北国税”。推进多元化办税模式。继续巩固多元化申报纳税成果,加快税库银联网,切实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向纳税人免费提供网上申报纳税系统;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认证、报税等电子数据信息归入外部信息采集与交换平台,建立税务电子档案库,实现纳税人电子信息在国税机关内部的信息共享;利用现有资源在办税服务厅建立全职能窗口,试行涉税事项的“一窗通办”或“同城通办”,力争实现纳税人在市区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的同城申报、同城缴税、同城购票等,减少纳税人在税务机关的滞留时间,向纳税人提供更便利的办税服务。第三,加强纳税信用体系建设。税收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纳税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对纳税人纳税信誉评价机制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保障权利意识和水平,进而提高税务机关税收执法水平。

(三)加强权益维护,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逐步建立纳税人法律援助体系,加强纳税人正当权益的维护,解决不当执法对纳税人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提高税务机关执法水平。全面实行国税、地税共同办理税务登记证、设立纳税服务热线、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和税务检查,降低征纳成本。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办税程序,精简并统一纳税人的报表资料。推行包括邮寄申报、电话申报、网络申报、银行网点申报、申报等多种申报缴款方式,积极稳妥地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方便纳税人缴税。

(四)建立科学的服务考核指标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纳税服务机制。健全纳税服务体制,充实服务人员,进一步明确纳税服务的岗位职责。在纳税服务综合管理体制下,要以纳税人为中心设计征管事项和流程,重新审视现有的制度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纳税人办税全过程的基本工作制度,形成规范统一的纳税服务咨询制度;便捷操作、规范透明、整合高效的办税服务厅制度;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纳税人援助制度;以优化管理规定、简化办税流程为核心的纳税效能评估制度和纳税服务电话回访制度;以纳税人满意度为标准的纳税服务评价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以加强与地税、工商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减轻纳税人负担为内容的部门协作制度;深化“客户关系管理”理念在纳税服务工作的应用和发展,将其融入税收征管,把为纳税人服务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和职责要求,使其成为税收征管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