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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收支管理范文1
第一条为加强我县国有土地收入管理,规范土地收储财务收支行为,维护土地资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财政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收入管理的意见》(赣府发[**]13号)、《江西省国有土地储备机构土地收储财务管理办法》(赣财综[**]7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政府设立的土地储备机构办理土地收储业务的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属政府性基金收入,由县财政部门负责清算后,纳入政府财政基金预算管理。
第四条土地收储业务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按照“收入财政集中、支出财政监管、收益分宗核算,结余上缴国库”的原则进行管理。
土地储备机构管理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仍按国家对事业单位的统一规定执行。
第五条土地储备机构按要求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和配备财会人员,土地储备机构的法人代表对本单位的财务负责。
第二章土地储备收入管理
第六条土地储备收入是指储备机构通过收储、经营、出让土地获得的收入。土地储备收入包括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租收入、地上建筑残值收入及其他收入。
第七条土地出让收入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将收储土地出让后所获得的收入。土地收入的确认以土地出让合同地价款为依据,合同地价款是指收储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总价款,扣除按法律法规规定在土地出让前或出让过程中应由受让方缴纳的有关税费后的地价款。
第八条土地出租收入是指收储土地在出让前,土地储备机构利用其场地或地上建筑物出租所获得的收入。
第九条地上建筑残值收入是指收储土地的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变卖收入。
第十第土地收入由缴款人全额直接缴入县财政“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
土地储备机构不得设立过渡户收纳土地收入,在收储或出让土地过程中收取的押金、定金、保证金一并由缴款人直接缴入“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
第十一条土地储备机构获得土地收入时,由土地储备机构开出《土地收入缴款通知单》通知缴款人和县财政部门。
缴款通知单应载明缴款人、缴款项目、缴款金额、缴款帐号、缴款期限等到主要事项。
第十二条经县财政部门确认土地收入进入“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后,由县财政部门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收入专用票据和相关票据。
第十三条土地储备机构定期与县财政部门核对收入帐务,应收未收的款项要及时清收,应退未退的押金、定金、保证金要及时清退。
第三章土地储备支出和成本管理
第十四条土地储备支出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收储过程中发生的应进入土地收储成本的全部支出。土地储备支出包括补偿支出、开发支出、税费支出、利息支出和其它支出。
第十五条补偿性支出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法收购征用土地依法依规支付的各项经济补偿。补偿支出包括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收回收购国有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
土地补偿费是指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依规支付的丧失土地经济补偿。
安置补偿费是指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依规支付的用于劳动力的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是指依法征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依规支付的土地上正处于生长阶段农作物的经济补偿和土地上各类地上地下建筑物的经济补偿。
收回收购国有土地补偿费是指依法收回收购国有出让土地或划拨土地使用权依法依规应支付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经济补偿。
拆迁补偿费是指依法收购城镇土地依法依规支付的土地上各类地上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拆迁的经济补偿。
第十六条开发支出是指土地储备机构收购征用土地后,用于开发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公共设施配套支出。
基础设施建设支出是指直接用于收储土地上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照明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支出。政府实施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要求分摊的,应按受益原则支付。
公共设施配套支出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或为增加收储土地价值,用于建设幼儿园、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配套的支出。
第十七条税费支出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在收购征用或出让土地过程中依法依规应缴纳的各种税收及规费。
税收主要是指依法应缴纳的使用土地的城镇土地使用税、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增值税、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转移土地的契税。
规费主要是指依法依规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菜地和精养鱼塘开发基金、防洪保安资金、征地管理费、土地登记费、土地评估费、土地交易费、土地清算费和土地出让金业务费等。
土地清算费由土地储备机构按土地出让合同价款的5‰提取付给县财政部门。土地清算费的主要用途是财政部门聘请会计事务所审查宗地预、决算和土地管理票据印刷以及业务培训等所需费用开支。土地清算费年终结余较大的,县财政部门应通知土地储备机构适当降低提取比例。
第十八条利息支出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为收储土地向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借款而发生的应付已付利息支出。
第十九条其它支出是指除补偿支出、开发支出、税费支出和利息支出项目以外的支出。
第二十条土地储备机构采用权责发生制按宗地进行成本核算。补偿支出、开发支出和税费支出按宗地核算,分别列入各宗地支出成本。利息支出和其它支出按受益宗地进行合理分摊。
第四章宗地预决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收储土地的财务收支实行宗地预决算审批制度。预决算由土地储备机构编制,经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同意后,由县财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二条宗地财务收支预算是指政府确定收储某宗土地后,由土地储备机构按项目规定编制的支出预算和按市场时价确定的收入预算。宗地财务收支预算包括宗地预算报告、收购(征用)土地宗地财务收支预算表(附表一)、收购(征用)土地宗地资金收支计划表(附表二),并附收购征用土地的有关文件、收购征用土地的可行性报告、意向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二十三条宗地财务收支决算是指收储土地出让后,由土地储备机构按项目实际支出编制的支出决算和按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合同地价款编制的收入决算。宗地财务收支决算应包括宗地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分析报告、出让收储土地宗地财务收支决算表(附表三)、收储协议、拍卖(招标、挂牌)成交单、土地出让合同,并附有关资金收支凭证等资料。
第二十四条土地储备机构在收购土地前编制宗地财务收支预算。编制宗地财务收支预算按国家、省和当地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没有具体标准的,应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确定。
(一)补偿支出按国家、省和当地政府确定的补偿标准测算。
(二)开发支出按有关政策、标准和实际需要测算。
(三)税费支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测算。
(四)利息支出按国家规定利率测算。
第二十五条土地储备机构在办理土地储备支出时,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执行。
在预算执行中,当实际支出数与宗地财务收支预算发生较大变动需要调整预算时,由土地储备机构提出宗地预算调整意见。调整预算要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和县财政部门批准。
第二十六条土地储备机构在收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编制宗地财务收支决算工作。
第二十七条宗地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审核工作由县财政部门负责。县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初审。经县财政部门审核或复审的宗地财务收支预、决算,由县财政部门出具书面批复意见。
县财政部门在收到土地储备机构宗地财务收支预算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批复,收到决算后应在一个月内批复。
第五章资金和账户管理
第二十八条土地储备机构收储土地的资金来源:
(一)财政拨款;
(二)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贷款;
(三)国有土地储备发展基金;
(四)其他资金来源。
第二十九条土地储备机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在银行开设一个“土地收储资金支出账户”和一个“基本帐户”;县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一个“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
第三十条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收储业务与管理费用实行“一个单位,两套账本,两个帐户,独立核算”的管理办法。
“土地收储资金支出账户”用于土地储备机构办理储备土地的成本支出,该帐户除财政拨入国有土地储备发展基金、土地收储成本和土地储备机构借入贷款外,不办理其它资金入帐。
“基本账户”用于核算县财政按宗地土地收益分配规定比例清算核拨的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费用。
第三十一条“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由县财政部门用于办理土地储备机构出让土地的收益清算和保证金等暂存款的清算。
第六章土地收益和分配
第三十二条土地收益是指收储土地出让的合同地价款扣除收储土地的成本费用后的差额。
第三十三条土地收益在宗地决算后由县财政部门按宗地根据规定分配。
第三十四条县财政部门对土地收益进行分配时,填制出让土地收益分配表(附表四)。土地收益的分配顺序是:
(一)按土地收益总额的20%的比例核拨土地储备机构的国有土地筹备发展基金。
(二)按土地收益总额的10%的比例核拨土地筹备机构的管理费用。
(三)其余部分作为土地出让金收入上缴国库。
县财政部门将土地出让收入上划国库填制“一般缴款书”时,应按规定分别缴入不同级次的国库。
第三十五条国有土地储备发展基金只能用于土地储备机构收储土地,不得挪作它用。
国有土地储备发展基金累计提取数额达到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规模时,县财政不再计提。
第七章管理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第三十六条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费用是指为了保障土地储备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费、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
第三十七条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县财政从土地收益中按规定比例核拨。
为保障土地储备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在储备机构未出让或未清算前,可从“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中的土地出让价款中预拨,储备土地出让或清算后结算。
第三十八条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费用也可纳入县国土资源局统筹安排使用,不设立“基本账户”,但土地储备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纳入土地收储成本支出,更不得挪用“土地收储资金支出账户”的资金用于土地储备机构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第三十九条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费用实行预决算制度。土地储备机构应于年度终了前,根据本年度管理费用执行情况,编制下一年度管理费用预算。年度终了后30日内编制上年度管理费用决算。
土地储备机构管理费用预决算,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
第四十条土地储备机构的管理费用预决算应报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审查,县财政部门批准。
管理费用年度预算一经批准,一般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土地储备机构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说明情况,报经县国土资源部门同意,由县财政部门批准。
第四十一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支出预算执行,不得办理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当年结余管理费用,按国家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八章会计科目和会计核算
第四十二条土地储备机构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使用会计科目。考虑到土地储备机构业务的特殊性,土地储备机构在核算土地收益业务时,在会计科目的资产类下设103“财政清算专户资金”和104“土地储备”会计科目。
“财政清算专户资金”用于核算和反映土地储备机构出让土地实际上缴“土地收入财政清算专户”的土地收入和押金、定金、保证金数额。确认财政清算专户收到土地收入和押金、定金、保证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收到财政部门的批复冲减专户资金时,贷记本科目,借记相关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土地储备机构尚未清算的土地收入押金、定金、保证金数额。
“土地储备”用于核算和反映土地储备机构收储的土地资产。土地储备机构发生土地成本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科目。宗地决算将“土地储备”结转“事业支出”时,贷记本科目,借记“事业支出”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土地储备机构已经支付但尚未出让的土地资产。
第四十三条土地收储业务的会计核算应当正确划分会计期间,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和土地收储实行宗地预决算制度的特殊要求,分期、分宗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土地储备机构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监督,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五条土地储备机构应于每月终了5日内、季度终了10日内和年度终了30日内,向县财政部门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土地收储财务报告和管理费用财务报告。
第四十六条土地收储财务报告是反映土地收储财务收支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七条财务报表包括土地储备机构土地收储资产负债表(附表五)、土地收储和出让基本情况表(附表六)、出让土地基本情况表(附表七)、土地出让成本支出明细表(附表八)、尚未出让土地收储成本支出表(附表九)。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土地储备资金筹措、支出情况,宗地收储、出让情况,土地收益、分配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八条管理费用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管理费用支出明细表(附表十)、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包括管理费用收支执行情况,各项财产物资的变动情况,财务分析情况,对本期及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财务事项。
第四十九条年度土地储备财务收支报告和管理费用财务收支报告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在30日内作出书面批复。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五十条土地储备机构的财务接收县财政、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章附则
财务制度收支管理范文2
关键词:高校 财务制度 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4)05(a)-0139-02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及社会的发展,我国的高等院校也出现了前所未有有的发展与繁荣。不仅高等教育的规模不断扩大,其教学质量和学科水平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国的高等教育已经由原先的“精英教育”转变为“全民教育”,高等院校的整体办学水平与各项硬件设施也都已经相对完善,教学水平显著增长。但随着高等教育机构的迅猛发展,给高等教育的各项工作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尤其是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已经不太适应发展后的高等院校,需要我们及时、合理的对高等学校的财务制度进行革新。
为了能够满足现阶段高校对财务制度的新要求,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共同出台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意见征求函。意见函主要就目前国内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得出现阶段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不足与影响,最后通过意见征求的形式制定出整套的可行性方案及实施步骤,于2014年1月1日起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正式实施。新出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更加有效的规范了高等学校自身的财务管理,规定了高等学校对其财政支出要给予绩效考核,增加了高等学校资金的使用效率。
1 新旧制度变革内容对比
1.1 核算基础的变化
本次最近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改革里,设计到最重要的改革部分是将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中按照权责制度管理的范围进一步增加。原有的权责管理制度只是适用于经营性财政开销的方面,改革后的财政管理制度增加到资产类业务方面的财政收支。所谓的权责管理制就是指当事人实际所拥有接受资金的权力或者支出资金的责任作为标准,来确定收支情况的财务审核制度。例如以前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等并没有实行权责管理制,新规定实施以后,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以及知识产权等尽管在当前并不出现损耗现象,不过被纳入责权管理范围后,每月需依据责权管理制来给出特定数额的损耗,并将这写损耗归入到当期支出中。
1.2 核算方法的变化
以便更确切的计算高等学校所拥有的资产数量,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必须依据权责管理制度计算出高等学校固定资产的折旧数额。按照旧的制度规定,大部分的高等学校在以前都不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同时表明这些高等院校过去并没有按照有用固定资产的净值来计算这些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按照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规定要求高等学校需将本校所拥有固定资产的折旧数值计算出来,并计入支出项。新财政制度出台前,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都是在报废的时候,才将其纳入财务支出中,做报废处理。
1.3 核算体系的变化
确保让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及资产信息更完整,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必须要把拥有在建工程的高等学校的在建项目财务体系归入到高等学校的财务核算体系中来。以前类似于此的基建项目,都是采用的独立财务核算机制的,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把基建项目的财务核算也划入了高校的财务核算体系里面来,在原先的高校财务体系里面新设置基建项目与在建项目等财务科目,这样能够更完整的体现高等学校整体的财务资产状况。
1.4 会计报表的变化
因为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把基建项目的财务核算体系归入到了高等学校的整体财务核算和财务报表内容里面,就革新了以前高等学校内部两个或多个财务体系、两个或多个财务报表信息的模式。并且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规定,高等学校的会计报表里面要含有资产总表、负债表、总分项收入表、总分项预支表、基建项目会计表以及会计报表备注等,并且修改了会计报表的格式,健全了会计报表系统,可以为我们展示更丰富的高校财务状况。
2 新制度对我院校财务工作的影响
2.1 对财务管理目标的影响
高校一直都隶属于国家的事业单位,近几年来我国逐渐的对事业单位进行改革,目前国家所设置的事业单位分别依据其单位属性,将他们归类为企业公司类、行政职能类以及事业单位类等。并且,国家规定将事业单位再进行划分,依据单位公益属性的大小将其归类到一、二类当中,高校依据其公益属性被划分到公益二类中,主要的公益责任是培养学生以及输出半公共产品,这些改变会使高等学校内部的财务制度发生较大的变化。
2.2 对财务预算的影响
高校财务的权责管理制度规定按照权利和责任的生效来表示收入和支出的产生,所以要求我们在确立预算时需很合理的估算出上下半年学院的收支状况。新财务制度规定要对高校的固定资产以及无形资产进行折旧计算,使高校的财务预算难度增加不少。另外,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高校的收支科目做了改动,新增了成本支出财务管理,更加清晰的规定了高校成本的核算项目,对高校的各项目成本投入预算确立更有益,使预算管理的效果得以更充分的施展。
2.3 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新财务制度制定了权责管理制度,使得财务管理的基础有了新的变化,财务部门对于高校的收入以及支出的管理,要求必须脱离先前的收支实现制度中的模式,要求财务人员在自身业务素养的基础上合理、正确的核算高校的收支。规定指出要根据权利和责任发生时来确认具体的收支状况。要求财务人员必须脱离先前的收支实现制度中的模式,做出合理、正确的收支判断,更全面、更彻底的满足新财务制度的规定。
2.4 对资产管理的影响
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高等学校的固定资产必须依照其类别每月计算其折旧数,高等学校采取对其拥有的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后,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就属于高校的一项支出费用,并且高校每年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也不能进行全额的列支统计。所以就会对高等学校的收入与支出、每年的决算收支平衡造成不小的影响。
3 我院落实新财务制度的措施探索
针对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新旧制度的改变对我院财务管理工作带来的影响以及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对财务部门提出的新要求,我院积极探索,提出了以下几点财务管理的改革措施。
3.1 修订本单位的财务制度
新实施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不仅对影响着高校的整体财务规划,同时也对高校内部的财务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影响。又由于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较旧的制度更改的地方比较多、设计的范围也比较广,所以我院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迅速、有条的分析了我院财务管理中与新规定有出入的方面,并修改了我院的财务制度以及财务管理制度。所修改的范围也是非常广,包括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收支责任管理制度等等,通过修订让我院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财务部门所进行的各项管理工作都达到新规定的要求。
3.2 开展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
我院根据新制度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的问题,迅速建立健全了我院固定资产折旧制度,而且也完善了固定资产折旧制度中的各项基础数据已核算方式。我们计划2014年对学院一直以来的固定产进行全面清点和核对工作,为更好地管理固定资产做好基础工作,以便更确切的表示我院固定资产的实际数额,制定相应的折旧制度。并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以及折旧方式,确认了固定资产的基础数据,最终形成了我院独有的基础信息科目,对我院做好固定资产折旧的工作带了非常有利的影响。
3.3 进一步精细化财务预算工作
我院依据新制度的规定,把我院全部的收支全列到我院的预算管理里面,每个部门、每个处室都设置自己的预算管理。健全并完善我院特有的一系列科学、合理的预算管理体系与工作流程体系,为我院的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利的保障。为了进一步使我院预算收支得以清晰和细化,从2014年1月开始,我们实施新财务友财系统的上线工作,所有我院的师生,都有各自的专属账号来查询预算收支情况,及时反映部门处室的收入,这样更有利于它们做好全年的统筹安排支出预算。
3.4 强化会计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提升
紧随着新制度的实施,我院组织相关财务人员系统、全面的进行了《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学习。同时加强对兄弟院校进行学习交流研究,共同探讨新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培养更适合我院的财务人才来为学院服务。努力强化财务队伍素质,增加财务队伍的知识储备,改进财务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与工作实力,让我院的财务队伍有准备的面对新的财务制度的实行,用高的业务水平及积极向上的心态来面对新制度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4 结语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高等院校有了蓬勃的发展与进步。不过,伴随高校快速的发展其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里则体现出发展不足来。现阶段高等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高校自身的快速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根据高校的实际发展情况制定适合现阶段高校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寻求学校与财务管理的互惠性发展。在进行财务改革的同时,也要增强高校管理层与财务人员对高校资产的合理认识,对高校固有资管的财务管理改革形式、加大力度,更有效、合理的支配学校的资金,给高校的发展与稳定建立有利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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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制度收支管理范文3
关键词:医院; 财务制度; 财务管理
现行的《医院财务制度》于1998年11月17日由国家财政部、卫生部颁布,1999年l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以来,该制度对于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等都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但是,距《制度》实施以来已经度过了近11年的时间,医院的内外部环境都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医院财务制度》已不能适应医院财务管理的需要,新的形势迫切要求医院财务制度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通过参阅大量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本文对现行的《医院财务制度》的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并对医院财务制度改革提出了一些创新意见。
一、现行《医院财务制度》的不足之处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由于制定时的历史局限性,以及本身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已越来越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主要不足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筹资管理内容欠缺
随着医院改革步伐的加快,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作、合资制、吸收社会资金、职工集资人股等经营形式的出现,筹资管理已成为医院财务制度必须规范的内容,而现行《医院财务制度》未能涵盖这方面的内容,这将造成改革中的医院对筹资管理无章可循。
2.医院成本核算不全面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医院的成本核算包括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药品经营成本核算,这只强调了院级核算,而对科室成本核算、单病种成本核算、项目成本核算等未做明确要求。由于医院成本核算对象的多样性,造成医院成本核算实际可操作性差,不利于加强成本管理和降低医院成本。
3.药品按零售价核算的不合理性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医院药品按零售价进行核算,其实际购进价与零售价的差额为进销差价。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药品价格政策变动频繁,以及药品购进价格的不确定性,按零售价人库,而且按此方式计算的进销差价率或加成率,不能真实反映当期实现的差价,从而影响药品成本的计算。既不实用,又不利于药品的管理,还人为地增加了工作量。
4.院负债管理对负债利息的处理不清楚
医院作为特殊行业,近几年来,举债发展购建固定资产的趋势进一步扩大,该制度对借款利息的处理未做明确规定,影响了固定资产的购建价值和当期收支结余,特别是对医院负债造成的财务风险认识不足,未做限制性规定。
5.医院收支结余及其分配管理的不规范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规定,建立大收支概念,把财务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纳入业务收入范畴。财政补助收入属于政府对医院低成本医疗服务的补贴,上级补助收入不一定是对业务的补助收入,而其他收入包括许多非业务收入,以此计算的医院业务收支结余,也就虚增或虚减了业务收支结余部分,既不能客观地反映医院业务收支结余的真实状况,也不利于同类型医院间的比较,更不利于划分业务收支结余与其他收支结余。
6.对医院财务控制与监督形式与方式未做明确要求
现行《医院财务制度》,对医院财务控制与监督的形式与方式未做明确的要求,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建立健全医院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已是形势发展的要求。
此外,现行的《医院财务制度》还存在着固定资产管理的不科学、医院递延资产管理及其他资产管理无规定、缺少外币业务管理内容等缺点。这些不足之处极大的限制了医院财务管理的发展,也影响了医院经济的增长。因此,改革医院财务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医院财务制度改革的创新途径
1.改变陈旧观念,从思想上重视财务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医院的财务工作与会计工作也一直未能很好的分开,通常是“财务管理跟着会计核算走,会计核算跟着领导意志走”,财务管理的内容也往往仅限于营运资金管理。医院应自上而下形成重视财务管理的风尚,重视财务预算、营运资金管理、财务控制等工作,紧紧围绕医院目标,从大局上把握医院经营,提升医院财务管理层次。
2.善于管理医院财务应收账
为防止坏账的发生,应加强应收款的管理,并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强化应收账款管理的措施,更重要的是医院在收取病人住院押金、及时清算、认真组织催要方面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应收款的发生和损失。
3.加强医院财务核算力度
要真实反映医院固定资产现实价值,科学地设置费用支出科目,系统合理地进行成本核算,还应合理设置福利基金科目,将专用基金、福利基金科目改设在负债项目,借鉴医院会计制度作为一种负债计入应付福利费。除此之外,还应完善医院财务报告,在现有财务报表基础上增设现金流量表。
4.加强流动资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流动资产的管理,在医院财务管理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医院流动资产与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相比较,具有流动资产循环周期与医院医疗劳务生产经营周期具有一致性、流动资产占用形态具有变动性、流动资产的占用数量具有波动性等特点。医院要善于将货币资金投入成本效益较好的项目,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和借贷资金,加快医院发展步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医院要重新考虑库存物资、药品材料的储备数量,善于运用现代物流配送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储备定额。凡是能够实现顺畅配送、保证医院需要的药品物资,医院尽可不搞储备,以减少资金占用,降低经营成本。
加强收入与支出管理,积极拓宽收入领域,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医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和其他收入。
(1)收入管理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医院的收入要全部入账,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设小金库,必须纳入统一的核算体系。医院收入原则上当日收入当日结算,使收入的资金置于安全管理之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公款挪作他用。拓宽收入的范围,积极开展各项创收活动。医院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药品支出、其他支出和财政专项支出四项。
(2)支出 管理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
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严格执行批准的支出预算。节约支出、严把支出报销关。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及开支范围,严格管理程序,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
总之,财务人员必须树立“统收统支”的观念,实行收支两条线,分别核算,分别管理,同时坚持“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医疗收入的比例,降低药品收入的比例,逐步改变“以药养医”的现象。
在形成医院财务自我扩张机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医院财务的自我约束机制。首先,建立和完善与医院财务管理、经营管理和医院长期发展规划相统一的财务运行机制。其次。实现医院日常的资金调度与控制、保证医院资金调度灵活、供应及时、流向合理,建立各部门各环节的资金在管理上的目标和责任,避免盲目筹集资金和无计划使用资金,减少并杜绝资金浪费,保证资金营运在财务计划和预算范围之内、实现财务管理目标。再次,应遵循医院的总体发展目标、非医院的重大经营决策的变更,都应保持医院的滚动财务计划的连续性和协调性。
5.善于医院财务风险规避
财务风险发生的征兆医院财务出现风险并不是一朝一夕,它是医院长期财务经营矛盾的集中体现。首先,应保持资产的流动性。医院资金流转总是周而复始地运行的,医院必须加速存货周转、降低库存量,以保持良好的资产流动性。其次,保证医疗收入的稳步增长,不断降低医疗成本,以求医院价值最大化,降低经营风险。再次,要不断开拓医疗市场,提高医疗质量,提高病人满意度,提升医院形象。第四,选择最佳资本结构。
6.利用信息资源,完善财务管理
信息系统的运行,能使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各种财务数据使用价值大为提高,并且最大限度地转化为可利用信息,成为资源。信息资源对于医院财务管理作用有减轻财会人员的劳动强度,为医院预算编制提供了现代化手段和分析经营成果。医院的经营成果一方面表现为社会效益,另一方面表现为经济效益,作为经营管理信息和工具的财务分析,应从经济效益的角度综合分析医院的经营成果,现代信息技术为分析经营成果提供条件,运用各种财务指标根据有关会计资料和统计数字通过一定的综合评价技术去反映医院业务经济管理现状。
结论
总之,建立健全的医院财务制度并逐步对其进行完善和合理运用,对于医院的财务增长和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来说,医院财务制度的运用是否合理,影响着医院的未来发展程度。因此,医院应重视财务管理工作,重视运用财务制度,逐步对现行的财务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这样才能在时代的进步和世界的发展之中站稳脚跟。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医院财务制度[M],1998(11).
[2]佚名.完善医院财务制度,防范财务风险[J],护理园地,2005(3).
财务制度收支管理范文4
应设“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在明确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分类和使用结转之后,就应该将“财政基建设备补助支出”科目扩大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将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债务化解等财政专项补助支出与基本建设支出和设备购置支出一样纳入“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目一并核算,既保证了会计制度本身的前后一致和收支配比,又于医院会计制度有机衍接。在资产负债表中,待摊支出是作为资产类科目列示的,但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中,待摊支出是核算为组织管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活动等日常发生的需要分摊到医疗支出和公共卫生支出的各项间接支出。其本质是费用开支,而不是资产。它与医院会计制度中的“管理费用”核算内容和性质一致。因此为保证制度的一致性,建议将“待摊支出”科目改为“管理费用”,在支出类科目中列示。应取消住院收入中“一般诊疗费收入”科目在“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中增设“一般诊疗费收入”是新制度落实国家医改政策的具体体现。一般诊疗费是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而新增的收费项目。适用于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收费,不包括住院病人。因此,在住院收入中应取消“一般诊疗费收入”科目。基层医改后,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基层单位,为病人提供医疗服务获得的收入通过“待结算医疗款”核算,不能直接确认医疗收入,只有在财政批准留用或返还时才能确认收入,当批准留用和返还的金额与实际收入不一致时,医疗收入无法进行明确核算。在实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下,医疗机构实际垫付的费用与医保机构拨付的费用之间存在差额,制度没有规定这两种差额的核算。建议参照医院会计制度,在医疗收入下增设“结算差额”明细科目,并增设“财政部门”和“医保机构”两个二级明细科目,具体核算与财政部门和医保机构之间的结算差额(不含因违规治疗等管理不善原因被医保机构拒付的部分)。根据现行政策,第二类疫苗由物价部门制定最高零售价,各级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的前提下,执行流通差价率。中草药也是如此。因此,这两种特殊药品仍执行顺价销售,存在进销差价。对进销差价如何核算,制度没有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建议在“门诊收入”明细科目“其他门诊收入”下增设“二类疫苗差价收入”和“中草药差价收入”明细科目,专门核算其差价收入。基层医改后,政府通过多种渠道给予村卫生室经常性补助。补助经费必须与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村卫生室补助收入已成为乡镇卫生院补助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这些补助收入又不属于乡镇卫生院所有。因此,村卫生室补助收支应作为财政项目收支核算。为保证限定用途资金的使用核算,建议在“上级补助收入”下增设“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明细科目,专门核算上级部门指定用途的专项经费。在支出类科目中相应增设“上级专项补助支出”总账科目,核算上级限定用途资金安排的支出。定用途收入”和“其他支出-限定用途支出”明细科目同样为保证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中限定用途资金的使用和核算,建议在“其他收入”下增设“限定用途收入”明细科目,专门核算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中指定用途的收入。在“其他支出”科目下增设“限定用途支出”明细科目,专门核算其他收入中指定用途收入安排的支出。
应取消三种备查簿
会计制度要求设置财政基本支出、财政项目支出、其他限定用途和坏账核销等多种备查簿。对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中不能记载或记载不全的经济业务进行补充登记。但在明确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使用结转和增设“上级专项补助收支”、“其他收入-限定用途收入”、“其他支出-限定用途支出”科目后,财政基本支出收支、财政项目支出收支和其他限定用途收支完全可以通过序时账簿和分类账簿进行核算和管理,特别是在会计核算普遍电算化的今天,无须再单独设置财政基本支出备查簿、财政项目支出备查簿和其他限定用途备查簿。通过增设部分科目,取消备查簿,不仅可以做到收支配比,而且便于结转和报表的填报,更容易理解。
应修改完善会计报表
按照收支配比和便于结转的原则,根据调整后的科目设置,重新设计收入支出总表,见图1。财务制度中业务收支结余=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医疗卫生支出-其他支出。按照这个公式推理,业务收入应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业务支出包括医疗卫生支出和其他支出。而会计制度“业务收支明细表”中,只列示了医疗收入和医疗卫生支出。显然与财务制度的规定相冲突,建议按照财务制度中关于业务收支结余的公式明确业务收支的概念,将“业务收支明细表”改称为“医疗收支明细表”,其他内容不变。保证了制度的一致性和报表名称的准确性。财务制度中列出了6类19项财务分析指标,但分析指标在会计报表中却没有体现。为全面掌握单位财务情况,建议增设“基本数字和财务分析表”,作为会基04表。表中填列单位人员情况(在职人数、离退休人数)、床位情况、工作量情况(门诊人次、住院床日、出院人数)、固定资产情况(房屋建筑物面积等)和主要财务分析指标,使报表使用者能够清晰地掌握单位整体财务情况,见图2。
应制定基金使用管理制度
财务制度收支管理范文5
(一)制度缺乏政策法规依据
出台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不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而是脱离学校实际情况,不合乎相关规定,缺乏严肃性。
(二)制度不健全不合理
制度建设严重缺位,相关内容片面、笼统、不规范,有的内容已不符合当前实际,失去其合理性,不利于操作。
(三)制度制订过程简易化
宣传工作做的不够,不能虚心广泛征求教职员工意见,制度不能被广泛理解和接受,不能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
(四)制度执行约束力软化
制度只能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落实不到工作上,流于形式。
二、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政策法律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是高校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政策和法律依据。《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原则精神是高校制定内部财务制度的直接依据。它明确规定。
(一)高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工俭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
(二)高校财务管理体制
“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和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高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高校应单独设置一级财务机构,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三)高校财务管理遵循的一般原则
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事业基金管理应遵循收支平衡原则;专用基金管理应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原则;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择优原则,按科学规划、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等。
三、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高校财务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管理、结余分配管理、专用基金管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等诸多方面制度。
(一)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
区分不同性质收入来源,合理组织收入;根据资金支出性质、用途,加强支出管理;专项资金、结转和结余、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管理应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二)重视学校资产、负债和成本费用管理
加强财务管理科学性、真实性、有效性、均衡性,降低风险;建立基本建设投资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财务清算制度,定期报送财务分析和财务报告。
四、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的保障实施
高校内部财务制度是高校开展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监督的直接依据。高校、财政、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切实依法行使监督职能,与高校形成合力,保障财务制度的贯彻执行。
(一)履行监督检查职能
财政部门应定期检查高校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管理措施是否有力,落实到位。监督高校专项补助拨款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
高校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如有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重大预决算方案变更、重大财务制度实施,应向财政部门报告,并自觉接受检查。
(三)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审批制度
高校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设备购置,按财政管理制度规定,应实行报批和招标采购程序,高校进行必要的可行性论证,合理配置资源。
五、高校内部财务制度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财务制度收支管理范文6
关键词:医院 会计制度 收支结余 调整
医院的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作为医院经营成果的重要体现,收支结余无疑是医院会计信息使用者最为关注的指标之一。新医院财务制度与新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于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国公立医院全面执行。新制度顺应新医改的要求,根据公立医院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结合医院自身特征,对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报表体系等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对收支结余的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公立医院在分析2012年经营成果时,尤其是与以前年度收支结余比较时,必须清晰地认识到新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差异,将新旧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旧制度”)核算的收支结余调整到统一口径,以便于反映、对比不同会计年度收支结余的真实差异,从而利于决策层分析判断真实的财务运营情况。
一、新旧制度下收支结余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新旧制度下医院收入核算范围的差异
新制度规定: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可见,与旧财务制度相比,新制度对收入进行了重新分类,去除了药品收入,将药品收入并入医疗收入核算,并在医疗收入中新增药事服务费收入。将科教项目收入单列,旧医院财务制度和旧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中则将科教资金在医院的专用基金中核算。此外,新制度对其他收入进行了重新定义: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对其核算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如,救护车收入不再在其他收入中核算,而是反映在在医疗收入中。
(二)新旧制度下医院支出核算范围的差异
新制度对支出进行了重分类,明确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旧制度中的管理费用不是报表项目,在期末处理时,管理费用根据一定比例(一般根据医务人员和药剂人员比例)计入药品支出和医疗支出。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将管理费用单独列示,有效保证了医院的医疗收入与支出配比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新制度将财政项目支出、科教项目支出单列,一方面体现了预算管理的理念,另一方面也与收入中的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相配比。新制度对其他支出的核算内容不再包括医疗赔偿支出,这是由于新制度新增了医疗风险基金,医疗赔偿支出从该基金中列支。
(三)新旧制度下影响支出的具体项目
除了收入、支出的核算范围发生变化之外,新制度较旧制度在支出相关的会计科目上也发生了诸多方面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变化、医疗风险基金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新增、待冲基金的新增等。
首先是坏账准备计提的变化。体现为计提基数和计提方法的变化。旧制度则规定坏账准备计提的计提基数为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计提方法为余额百分比法。新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为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方法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由此可见,新制度不再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提坏账准备,而是将其他应收款列入计提范围。对于大部分医院而言,年末应收医疗款大于其他应收款,在计提方法不变的前提下,这一变化会使管理费用少确认,从而增加收支结余。
其次是医疗风险基金的计提。医疗风险基金是新制度新增的内容,是指按医疗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的赔偿的资金。一方面,新制度下医疗风险基金的计提会增加医疗业务成本,从而减少收支结余。但另一方面,新制度下医疗保险支出及医疗赔偿均从医疗风险基金中列支,而旧制度下,这两部分支出均直接增加支出。因此,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对收支结余的影响取决于医院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与实际发生的医疗保险及医疗赔偿支出的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会减少结余,反之则会增加。
再者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新增。新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新增“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了原先的修购基金。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也发生了改变。固定资产单价提高500元,其中专用设备单价提高700元。这使一些原先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的物品在新制度下直接列支,从而引起结余减少。此外,新制度规定,为维护固定资产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记入当期支出。旧制度下,医院对部分维修费往往从修购基金中列支。因此这一改变,也会引起收支结余的变化。
最后是待冲基金的新增。待冲基金是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这一科目的设立,医院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其他物资的支出,计入待冲基金,而不是在旧制度下计入医院支出,会引起医院结余的变化。
二、新旧制度下收支结余对比的实例分析
根据以上对收支结余产生影响的因素,利用某三乙医院的2012年与2011年财务数据,进行收支结余的比较分析。
新制度下,收支结余由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构成。旧制度下,收支结余由业务收支结余及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构成,其中,财政补助在业务收支结余中反映。
在本例分析中,考虑到财政补助、科教补助主要受政策性因素影响,不属于医院经营可控范围,且在不同年度间缺乏可比性。因此,在将2012年与2011年收支结余比较时,我们根据新制度下业务收支结余的口径,对比业务收支结余中扣除财政基本支出补助部分。根据该院的实际账务情况以及剔除补助因素,分析差异,发现需要调整2012年与2011年差异有三项,即固定资产折旧、医疗风险基金、坏账准备。
(一)固定资产折旧
调整方法:根据2012年年初各类固定资产期初余额及2012年各月固定资产增减金额,按照2011年修购基金的计提比率,计算2012年应计提的修购基金,得到数值A,进而与2012年实际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B与发生的按2011年旧制度标准从修购基金列支的维修费C比较,得到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综合差异D。
计算结果:2012年应计提的修购基金A ,如表1所示。
表1 2012年应计提的修购基金 单位:万元
2012年计提的累计折旧B为3341.42万元,按2011年旧制度标准从修购基金列支的维修费C为440.9万元。因此,综合差异为:A-B-C=749.58万元,即以旧制度的标准,2012年结余将减少749.58万元。
(二)医疗风险基金
调整方法:旧制度不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医疗风险保险及医疗纠纷赔款直接列支。将新制度下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与2012年医疗风险保险支出与医疗纠纷赔款作差,得到该部分引起的差异E。
计算结果:2012年医疗风险基金计提数230万元,医疗风险保险支出122万元,医疗纠纷赔款净支出43.06万元。差异E为:230-122-43.06=64.94万元,可见在旧制度下,2012年结余增加64.94万元。
(三)坏账准备
调整方法:2011年末,该院以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2年,以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的4%计提坏账准备。
计算结果:12年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余额662.55万元,按5%计提坏账准备为33.13万元。2012年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12.78万元。差异F为:112.78-33.13=79.65万元,旧制度下,12年结余增加79.65万元。
综合三方面的差异,以旧制度为标准,2012年结余将减少:749.58-64.94-79.65=604.99万元。计算分析结果有利于管理层更加清晰的认识到2012年结余中有近605万是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引起,避免了盲目乐观。
三、执行新制度下的收支结余调整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新旧制度在诸多方面发生了变化,因此实际工作中,对收支结余进行调整分析时,应注重以下几点:
(一)提升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单位财务人员应当加强新制度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系统学习新旧制度的差异点,正确理解新制度下会计核算的内容,尤其是对新增的会计科目,更应正确理解其含义,确保调整分析时,对各个差异点核算准确。
(二)注重分析资料的完整与真实
在进行新旧制度下的收支结余对比时,应该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影响差异的各个因素,进而查询并计算与之相关的财务数据,必要时应当追溯至以前年度,做到分析资料的完整、真实。
(三)利用收支结余分析,提高财务分析水平
通过寻找差异,计算收支结余在新旧制度下的差异后,应当同时结合医院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以及其他社会效益指标等,客观分析医院收支结余的变化,不断医院的提高财务分析水平 ,充分发挥财务的决策支持作用。
四、结论
本文对新旧会计制度下影响收支结余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利用某医院的财务数据对该院2012年与2011年的收支结余进行调整比较。我们发现,就本文分析的单位而言,由于新制度的实施,业务收支结余较2011年有所增加,通过调整后的结余对比有利于医院管理层为主的会计信息决策使用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医院真实的收支情况。
建议进一步分析可以更加将比较项目更加细化,如将收入根据收入项目分类别分别列示,并与相应的支出或者成本进行对比,以更加有针对性的辨别收支结余各个部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狄海涛.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结余影响分析[]].当代经济, 2012;8:134-135
[2]莫次峰.新医院会计制度下如何撰写财务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12;6:91-93
[3]苏琦,颜维华等.对新《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建议[J].中国医院,2011;6:34-35
医院的收支结余是指医院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作为医院经营成果的重要体现,收支结余无疑是医院会计信息使用者最为关注的指标之一。新医院财务制度与新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于2012年1月1日起在我国公立医院全面执行。新制度顺应新医改的要求,根据公立医院所处的行业特点以及结合医院自身特征,对公立医院的会计核算、报表体系等进行了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对收支结余的核算产生了重大影响。公立医院在分析2012年经营成果时,尤其是与以前年度收支结余比较时,必须清晰地认识到新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差异,将新旧财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旧制度”)核算的收支结余调整到统一口径,以便于反映、对比不同会计年度收支结余的真实差异,从而利于决策层分析判断真实的财务运营情况。
一、新旧制度下收支结余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新旧制度下医院收入核算范围的差异
新制度规定:收入包括医疗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和其他收入。可见,与旧财务制度相比,新制度对收入进行了重新分类,去除了药品收入,将药品收入并入医疗收入核算,并在医疗收入中新增药事服务费收入。将科教项目收入单列,旧医院财务制度和旧医院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旧制度”)中则将科教资金在医院的专用基金中核算。此外,新制度对其他收入进行了重新定义: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科教项目之外的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对其核算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如,救护车收入不再在其他收入中核算,而是反映在在医疗收入中。
(二)新旧制度下医院支出核算范围的差异
新制度对支出进行了重分类,明确支出包括医疗支出、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教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旧制度中的管理费用不是报表项目,在期末处理时,管理费用根据一定比例(一般根据医务人员和药剂人员比例)计入药品支出和医疗支出。与旧制度相比,新制度将管理费用单独列示,有效保证了医院的医疗收入与支出配比的科学性和真实性。新制度将财政项目支出、科教项目支出单列,一方面体现了预算管理的理念,另一方面也与收入中的财政补助收入、科教项目收入相配比。新制度对其他支出的核算内容不再包括医疗赔偿支出,这是由于新制度新增了医疗风险基金,医疗赔偿支出从该基金中列支。
(三)新旧制度下影响支出的具体项目
除了收入、支出的核算范围发生变化之外,新制度较旧制度在支出相关的会计科目上也发生了诸多方面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计提的变化、医疗风险基金的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新增、待冲基金的新增等。
首先是坏账准备计提的变化。体现为计提基数和计提方法的变化。旧制度则规定坏账准备计提的计提基数为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计提方法为余额百分比法。新制度规定坏账准备的计提基数为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方法有了更多的选择,可以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个别认定法等。由此可见,新制度不再对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提坏账准备,而是将其他应收款列入计提范围。对于大部分医院而言,年末应收医疗款大于其他应收款,在计提方法不变的前提下,这一变化会使管理费用少确认,从而增加收支结余。
其次是医疗风险基金的计提。医疗风险基金是新制度新增的内容,是指按医疗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专门用于支付医院购买医疗风险保险支出或实际发生的医疗事故的赔偿的资金。一方面,新制度下医疗风险基金的计提会增加医疗业务成本,从而减少收支结余。但另一方面,新制度下医疗保险支出及医疗赔偿均从医疗风险基金中列支,而旧制度下,这两部分支出均直接增加支出。因此,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对收支结余的影响取决于医院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与实际发生的医疗保险及医疗赔偿支出的比较,若前者大于后者,会减少结余,反之则会增加。
再者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新增。新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新增“累计折旧”科目,取消了原先的修购基金。对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也发生了改变。固定资产单价提高500元,其中专用设备单价提高700元。这使一些原先可以确认为固定资产的物品在新制度下直接列支,从而引起结余减少。此外,新制度规定,为维护固定资产正常使用而发生的修理费记入当期支出。旧制度下,医院对部分维修费往往从修购基金中列支。因此这一改变,也会引起收支结余的变化。
最后是待冲基金的新增。待冲基金是财政补助收入和科教项目收入形成的资本性支出净值。这一科目的设立,医院使用财政补助、科教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购买其他物资的支出,计入待冲基金,而不是在旧制度下计入医院支出,会引起医院结余的变化。
二、新旧制度下收支结余对比的实例分析
根据以上对收支结余产生影响的因素,利用某三乙医院的2012年与2011年财务数据,进行收支结余的比较分析。
新制度下,收支结余由业务收支结余、财政项目补助收支结转(余)、科教项目收支结转(余)构成。旧制度下,收支结余由业务收支结余及财政专项补助结余构成,其中,财政补助在业务收支结余中反映。
在本例分析中,考虑到财政补助、科教补助主要受政策性因素影响,不属于医院经营可控范围,且在不同年度间缺乏可比性。因此,在将2012年与2011年收支结余比较时,我们根据新制度下业务收支结余的口径,对比业务收支结余中扣除财政基本支出补助部分。根据该院的实际账务情况以及剔除补助因素,分析差异,发现需要调整2012年与2011年差异有三项,即固定资产折旧、医疗风险基金、坏账准备。
(一)固定资产折旧
调整方法:根据2012年年初各类固定资产期初余额及2012年各月固定资产增减金额,按照2011年修购基金的计提比率,计算2012年应计提的修购基金,得到数值A,进而与2012年实际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费B与发生的按2011年旧制度标准从修购基金列支的维修费C比较,得到因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综合差异D。
2012年计提的累计折旧B为3341.42万元,按2011年旧制度标准从修购基金列支的维修费C为440.9万元。因此,综合差异为:A-B-C=749.58万元,即以旧制度的标准,2012年结余将减少749.58万元。
(二)医疗风险基金
调整方法:旧制度不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医疗风险保险及医疗纠纷赔款直接列支。将新制度下计提的医疗风险基金与2012年医疗风险保险支出与医疗纠纷赔款作差,得到该部分引起的差异E。
计算结果:2012年医疗风险基金计提数230万元,医疗风险保险支出122万元,医疗纠纷赔款净支出43.06万元。差异E为:230-122-43.06=64.94万元,可见在旧制度下,2012年结余增加64.94万元。
(三)坏账准备
调整方法:2011年末,该院以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12年,以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的4%计提坏账准备。
计算结果:12年年末应收医疗款和应收在院病人医药费余额662.55万元,按5%计提坏账准备为33.13万元。2012年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12.78万元。差异F为:112.78-33.13=79.65万元,旧制度下,12年结余增加79.65万元。
综合三方面的差异,以旧制度为标准,2012年结余将减少:749.58-64.94-79.65=604.99万元。计算分析结果有利于管理层更加清晰的认识到2012年结余中有近605万是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引起,避免了盲目乐观。
三、执行新制度下的收支结余调整需要注意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新旧制度在诸多方面发生了变化,因此实际工作中,对收支结余进行调整分析时,应注重以下几点:
(一)提升财会人员业务素质
单位财务人员应当加强新制度的业务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系统学习新旧制度的差异点,正确理解新制度下会计核算的内容,尤其是对新增的会计科目,更应正确理解其含义,确保调整分析时,对各个差异点核算准确。
(二)注重分析资料的完整与真实
在进行新旧制度下的收支结余对比时,应该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影响差异的各个因素,进而查询并计算与之相关的财务数据,必要时应当追溯至以前年度,做到分析资料的完整、真实。
(三)利用收支结余分析,提高财务分析水平
通过寻找差异,计算收支结余在新旧制度下的差异后,应当同时结合医院财务指标、非财务指标以及其他社会效益指标等,客观分析医院收支结余的变化,不断医院的提高财务分析水平 ,充分发挥财务的决策支持作用。
四、结论
本文对新旧会计制度下影响收支结余的因素进行了分析,并利用某医院的财务数据对该院2012年与2011年的收支结余进行调整比较。我们发现,就本文分析的单位而言,由于新制度的实施,业务收支结余较2011年有所增加,通过调整后的结余对比有利于医院管理层为主的会计信息决策使用者更加清晰地了解医院真实的收支情况。
建议进一步分析可以更加将比较项目更加细化,如将收入根据收入项目分类别分别列示,并与相应的支出或者成本进行对比,以更加有针对性的辨别收支结余各个部分的差异。
参考文献:
[1]狄海涛.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对医院结余影响分析[]].当代经济, 2012;8:134-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