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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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用工管理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1

关键词:智慧工地系统;工程管理;建筑工程

建筑行业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广大群众生活质量的关键因素。现阶段,我国信息化进程不断加快,互联网、信息化等先进技术在社会各个领域广泛应用,促使各领域的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在新时代背景下,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建筑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工程管理制度,合理应用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与施工效率,更好地推动建筑行业产期稳定发展。

1智慧工地系统的具体特点

智慧工地系统是在智慧理念的基础上延伸出来的建筑工程生命周期安全管理系统。智慧工地系统具有专业高效化、数字平台化以及应用集成化等特点,能够有效提升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环境管理、人员安全以及经济效益,在建筑行业广泛应用。(1)专业高效化。智慧工地系统立足于施工现场生产活动,真正实现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与信息化技术的高度融合,集成管理工程项目各项信息资源,为其提供专业管理与决策支持,有效解决施工现场业务问题[1]。(2)数字平台化。智慧工地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全要素、全过程数字化管理,建立一个虚拟数字空间,使其与实体进行有机结合,形成映射关系,积累大量数据信息资源,通过深入分析数据结果,有效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中的管理与技术问题。系统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平台,切实保障数据的实时获取、共享,增强各部门协同工作能力。(3)应用集成化。智慧工地系统完成各类信息技术集成应用的基础目标,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引用目的,满足工程建设施工需求,确保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可行性与有效性。

2智慧工地系统的关键技术

2.1大数据技术

随着互联网终端移动通信设备不断优化和改进,全球数据总量逐渐呈爆发式增长,人们每天可以从中获取海量的信息资源。对于现代社会,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对建筑工程项目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工程建设地点不同,其施工方式也存在一定差异性,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更重要。在深基坑建设施工过程中,地下环境比地上环境更复杂,导致施工难度增加,地下周边环境较阴暗[2],一定限度地加大工程建设出错概率。合理利用大数据技术收集深基坑内信息,能够让设计人员更好地了解土体结构的稳定性,优化工程施工方案,有效避免塌方安全事故发生。建设地上建筑时,应注重保障高层建筑工程的安全稳定性,通过合理应用智慧工地系统,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数据,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2.2智能化技术

智能化技术主要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及先进机械施工设备中,可以有效提升智慧工地系统自动化与智能化管理水平。建设单位通过智能化技术管理工程各项施工阶段,能够促使工程建设整体施工效率不断提升。针对目前发展情况,智能化技术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比较广泛[3],能够有效减少施工材料资源消耗,节省建筑工程造价成本,缓解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2.3移动互联网技术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合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有助于管理人员严格把控整体施工进度和施工数据的精确性。建设单位可以结合工程建设施工情况,统一调配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促使工程各项施工环节有机契合,有效避免工程施工进度延长,减少资金成本消耗过多的不良情况,为施工人员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重要保障。

3智慧工地系统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策略

3.1加强工程施工数据监控力度

施工安全作为建筑工程重要管理内容,是保障工程建设顺利施工的关键因素。在工程建设施工中,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借助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提升工程施工数据的实时监控效率[4]。全方位监控建筑工程的各个施工阶段,发现任何安全隐患问题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以此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相关人员应合理应用智慧工地系统,采取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及时收集与处理施工数据,切实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2严格把控建筑工程造价成本

建筑工程项目具有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技术和设备多等特点,会给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带来较大困难和压力。成本管理作为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能够有效提高建筑企业经济效益,推动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合理运用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可以有效提高施工材料利用效率。将传感器、人工智能等装置安装在施工人员防护设备或机械施工设备上,可以通过对工程建设整体施工阶段的全面管理[5],及时发现其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并对此进行有效处理,提高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延长建筑物使用寿命,减少工程后期维修成本。

3.3建立健全工程监督体系

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具有科学性、全面性的优势,对建筑工程项目顺利竣工拥有指导与监督作用,能够有效减轻管理人员工作压力,促使建筑企业创新发展。(1)全面监督和收集工程建设项目相关资料,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以此满足信息化工程管理实际需求。(2)有效整合全体员工信息资料,确保其带证上岗。(3)建立科学、完善的员工评估系统,对建筑企业动态管理效果以及管理人员个人诚信进行评估,通过深入分析系统自主计算的数据结果,提升管理人员综合素质,促使建筑企业长远发展。(4)合理利用信息化管理技术[6],将工程施工质量和管理工作进行有机结合,实现施工的全过程监控,确保工程监控数据的准确性以及详细性,为管理人员开展工作提供数据依据。(5)管理人员可以借助智能化检测手段,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保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以此减少施工安全隐患发生概率,促使建筑工程项目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

3.4周界防范红外对射

建筑工程施工范围较大、施工工序较长,在实际作业过程中,可能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住宅区以及公路等方面造成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积极做好周界防范工作,提高工程建设施工的安全性,避免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对建筑工程造成破坏,延长工程施工工期。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重点管理施工区域、材料和设备放置区域、员工生活以及办公区域。借助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在施工现场周边安装全方位的防范红外对射装置,管理人员可以利用红外电子技术实时监测防范区域内是否存在入侵行为,存在入侵行为时,装置会进行自主报警提示具置,确保工程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竣工。

3.5电气无功补偿

在建筑工程施工中,通常会使用多种机械设备,部分设备结构较为简单,长时间运行容易出现运行效率过低的不良问题。建设单位需要应用电气无功补偿机械设备开展工作,并对其不断进行改良和完善,以此提高设备用电效率。电气无功补偿系统主要包括智能控制器和隔离开关,在实际应用过程中,施工人员需要设定控制器运行功率因素指标,并在后期施工中及时采集功率因素数据,在此基础上适当调整系统功率,使其与设定指标保持一致,促使建筑工程施工设备质量和运行效率不断提升。

3.6实时监测绿色施工进度

随着我国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各项施工技术不断深入,对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控制施工污染方面,我国相关部门提出了全新的绿色施工理念,在许多建筑工程中广泛应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在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推动下,绿色施工监测技术能够实现对工程建设各个施工环节的污染监测,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符合相关施工标准,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灰尘、噪声、垃圾等污染对周边居民区及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的环保性和经济性。

4结语

将智慧工地系统合理地应用到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可以提升工程管理质量与效率,规范工程建设施工工序,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概率,确保建筑工程顺利。为了有效提高自身市场竞争力及社会影响力,建筑行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效用价值,促使建筑工程质量和工程施工水平不断提升,更好地推动建筑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韦超民.探究智慧工地系统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建材发展导向,2021,19(15):208-209.

[2]张庆喆,贾培海,崔志磊,等.研究智慧工地系统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建筑与装饰,2020(33):26,28.

[3]孟昊,张鑫,孙福强.智慧工地系统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20(33):1322.

[4]黄赫.智慧化工地系统在全地下式污水处理厂安全管理中的应用[J].建筑工程技术与设计,2021(12):1934-1935.

[5]李江华.基于BIM技术的智慧工地系统在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应用[J].河南建材,2021(5):66-67,70.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2

【关键词】建筑工程;地基处理;预应力管桩

1 预应力管桩原理及特点

预应力管桩是由预应力技术和离心镧管技术相结台而产生的,按照预应力张拉工艺可以将预应力管桩分为后张法预应力臂桩和先张法预应力管桩。后张法预应力管桩也被称为大直径预应力管桩。桩身采用的是后张法预应力工艺和离心一辊压一振动两者的复合而形成的。先张法预应力管桩采用的是先张法预应力工艺以及离心成型制成的一种空心圆筒体细长混凝土预制构件,主要包括桩身、预应力钥筋、箍筋、端头板以及钢套箍等部分组成。在一般的工程结构当中,常常采用的是在地表建造的浅基础,但是当地基土是比较厚的软土层,而且建筑物荷载较大或者对变形以及稳定性的要求比较高的时候,常常采用的是深基础。常用的深基础形式就是桩基础,桩基础通常是由桩顶承台将若干根桩联成一体,然后将上部结构传来的荷载传递给桩周土或传递给端承桩。

与其它的桩型相比,预应力管桩主要具备以下几个特点:

(1)拥有稳定可靠的质量。预应力管桩是专业的厂家生产的,并且采用了先进的技术工艺,使混凝土经过离心脱水后密实成型,经过常压和高压这两次蒸汽养护而制成的一种细长空心等截面预制的混凝土构件,而且是在专业的工厂的流水线上预制生产的,施工质量得到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非常稳定而且可靠。

(2)其应用范围较广,工程的适应性比较强。预应力管桩有不同的规格、长度可以去选择,它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对桩端持力层起伏变化大的地质条件适应性是非常强。同时,桩身的抗裂性能也比较好,耐锤击,土层的穿透力也很强,而且可以采用不同的沉桩工艺来进行施工。

(3)抗弯以及抗拉的性能比较好。因为预应力管桩桩身砼的强度很高,同时又加上使用了高强度以及低松驰率的预应力专用钢筋,所以使得桩身具有较高的有效预压力(5~8MPa),因此预应力管桩具有非常大的抗弯以及抗拉能力。

(4)其耐久性非常好,预应力管桩采用的是高速离心成型工艺(离心加速度高达30~35g)以及高温高压(压力106Pa;温度180℃)蒸汽养护而成,因此其桩身的混凝土密实性非常好,它的抗渗性、抗硫酸盐腐蚀性和耐碳化性都比普通的砼高。

(5)单桩的承载力非常高,其单位承载力的价格也比较便宜。预应力管桩它的桩身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为C80,具有非常高强的性能,它的单位承载力的造价也都比预制混凝土方桩以及钻孔灌注桩低。

(6)施工的速度比较快,而且工期比较短。预应力管桩一般都是在专业工厂中预制生产的,施工前期准备的时间比较短,一般能缩短1~2个月的工期。7.其对施工场地的要求不高,施工的现场不需要另外预制场地,没有砂石、水泥,没有泥浆的污染,对于施工场地比较狭窄的工程都是特别适用的。

2 施工流程

预应力管桩的施工流程如下:(1)场地的前期准备(2)施工测量放样并布置好桩位(3)施工管桩机械就位以及安装(4)起吊管桩及时就位(5)开始压桩或者锤击施工(6)接桩(7)压桩直至设计深度(8)在(3)―(7)的过程中做好压桩记录(9)机具移位,重复(3)―(8),下一根管桩施工。

3 软基处理中预应力管桩的施工技术

软基处理中预应力管桩主要施工技术如下:

(1)桩位放样的时候,组织专职的测量工作人员,同时作好测量放线,对桩的垂直度要用经纬仪进行双向校正,并且对于压桩要进行全过程的观测。首先作基础轴线桩,然后作桩位桩(样桩);等到基础轴线桩和样桩定位之后再将其打入地下,之后再样桩的周围撤上白灰,作为标志,方便压桩的时候进行查找。桩位的放样允许有较小的偏差,应当要符合排桩≤10mm,群桩≤20mm。等到轴线桩和样桩都放完之后,首先要先进行自检,等到自检合格之后再由工程师来进行复查,只有复查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施工。

(2)按照施工方案中的压桩的顺序将静压桩机移到桩位上,并将其对准孔位。将预应力管桩吊到静压桩机的夹具当中,并且要对准桩位,将其夹紧后再将桩尖放入土中。等将桩尖插入到桩位之后,然后移动静压桩机来调节垂直度,一般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当超过O.5%。等到符合要求之后,再使静压桩机处在稳定的状态。

(3)等到第一节桩压到距离地面大约lm左右时进行接桩,然后起吊第二节桩,将第二节桩吊到蘸压摭夹具中,将其下端对准然后打入土中的第二节桩顶。垂直度进行校正之后,应当首先将其四周点焊圃定,然后对称焊接,并且要确保焊缝质薰以及设计的尺寸,焊条的质量也应当符合设计的要求,焊接的表面也应当徽好防腐处理。

(4)送桩的时后,要将送桩器放在被送的桩磺上。送桩的中心线和桩身是吻合一致的才可以送桩。将桩送到要求的深度之后,然后停止送桩,再用水准仪溯好桩顶标高之后再将送桩器。送桩留下的桩孔应当被覆盖掉。

(5)压桩的过程应当连续进行,在压桩的过程中要认真的记录桩入土的深度和压力表读数之间的关系。以此来判断桩的质量,当压力表读数突然上升或者突然下降时,要立即停机然后对照地质资科进行分析,判断看是否遇到漳碍或者产生断桩现象等等。

(6)接桩的过程中,两节桩应当是在同一条轴线上。焊接预埋件应当是平整服贴的;焊接时应当由两个焊工对称进行,焊接层数不能够少于两层,焊缝应当饱满而且是连续的;焊缝的冷却应当让其自然冷却,时间不应该少于8分钟,严禁直接用水冷却或者刚焊好就直接打。7.施工过程中应当密切的关注压桩的压力表变化,确保工程的质量。按标高控制的桩,桩顶允许有偏差:t=50mm。压桩的时候压力不能够超过桩身本身的强度,桩顶的标高要随时用水准仪进行核验。

4 软地基处理中预应力管桩施工质量控制措施

预应力管桩在施工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施工之前应当进行压桩试验,确定终止时的压桩力与单桩极限承载力的关系系数,并且要验证与设计是否相符合,以终止时的压桩力进行初步判断单桩极限承载力是否能够满足设计的要求,然后下发作业指导书。

(2)为了避免挤土效应以及振动影响,应当做到严格控制压桩的速度,一般应当控制在1m/min左右;并且要制定有效的沉桩流水路线,根据桩的入土深度,采取先长后短和先高后低的顺序来进行施工。

(3)施工地点的场地应当是平整坚硬的,在较软的场地中应当适当的铺设道渣,不能使桩机在打桩的过程中产生不均匀的沉降,进而产生斜桩。当遇到障碍物的时候,应当要及时的排除之后再进行沉桩;沉桩的过程中发现有不垂直的地方应当及时的进行纠正,必要的时候应当直接把桩拔出然后重新打,当桩进入一定深度之后,就不要采用移动机架来进行校正了,以免发生断桩,应当采取其他的措施。

(4)在施工的过程中,施工单位是工程质量形成的主体,它要对工程质量负全面的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要设立专门的主管质量的副总经理,然后协助最高管理者来加强质量的管理。同时也要建立质量管理的职能机构,来监督各级施工组织并加强质量管理。

(5)施工单位应当要建立非常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也要制定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其中应该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手册以及操作规程。体系文件是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当组织全体的职工认真学习然后讨论,要全面贯彻落实文件内容,使人人都能够重视工程质量。

(6)按照工程质量计划来实施过程控制,前后工序之间应当有交接确认制度。关键是质量控制点应当实行施工质量认可签字制度,只有当上一道工序得到质量认可并且签字之后,才能够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果在现场就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规程的作业,或者是不能保证质量的操作方法、手段和措施,质量监督人员可以当场行使否决权,并及时通知其弥补、停工或者返工。

5 结束语

预应力管桩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但在设计以及施工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就需要工程技术人员进一步的探讨然后将其解决。由于静压预应力管桩应用过程的质量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因此必须要通过生产、设计、施工以及检测验收等各环节,同时也要加强对它的质量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克服上述这些质量缺陷而得到逐步的完善。

参考文献:

[1]陈晓华.预应力管桩质量通病及防治[J].建筑技术开发,2002.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3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应用

房地产经营开发是系统化的复杂工程,具有风险多、投资金额大和开发周期长的特点。应该将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划分为项目实施、项目设计和项目策划等阶段。项目开发商是管理的主体,能够对整个建设项目的策划和验收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并对整个项目负责。本文对房地产项目管理之中平衡协调衔接问题进行阐述。

1 房地产工程项目开发管理

开发管理指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对企业的后勤部门、销售、工程、财务和人事进行管理和组织,同时也是企业为了实现物业管理、施工管理和规划管理而实行的经营模式。

项目工程开发商的代表是工程部门,能够对项目进行管理,包括报建、变更细部结构设计、合同管理、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质量控制、确定施工企业、协调施工企业、物料的库存、物料的采购等。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企业的资金,对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以定期报表的形式进行显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工作内容:项目工程的财务计划、发放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和企业自身的行政费用。销售部门的工作是负责卖出企业建设的产品,在工作过程中,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选择促销方式、制定销售价格、建立销售渠道等。企业人事部门应该不断优化项目相关人员的工作、管理人员资料,建立完善的激励体系和绩效考核。后勤部门为工程建设的生活提供保障。

2 房地产工程项目的规划管理

房地产工程项目的设计可以分成两个主要的阶段,分别是设计施工图阶段和设计方案阶段,最终形成了施工图的蓝图和方案的报建文本。规划管理指的是管理设计规划的过程,开发企业将楼盘的设计和规划托付给相关的单位来完成,对设计规划的目标、进度和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房地产企业可以采用或者建立完善的管理系统对设计规划进行管理,使用相应的设计规划软件和管理软件,从两个相对独立的方向进行管理,即从“设计”和“管理”两个方面,对专业化的软件进行使用。计划阶段是在报建文本中产生的,由于事先已经确立了方案,工作的流程相对有序、简单,因此在这个阶段应该首先进行项目知识积累、资源管理、质量控制和执行组织结构。对组织结构的执行相对单一,相关人员包括:设计总监、项目工程经理、建筑人员、结构人员、设备人员和概算人员,最终形成一个完善的矩阵管理模式。管理流程十分简单,主要包括:委托设计、制定技术措施、过程质量、进度控制、技术交底、成果报建、成果审查。

3 房地产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指的是对施工建设进行管理。房地产企业通过工程管理部门对施工负责,整体工程的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应该针对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的特点进行指定。常规的承包、发包模式主要有:分别发包、施工总承包的管理模式等。我国的项目施工建设一般使用上述两种方式进行,将工程发包给相关的施工单位进行,针对不同的市政管线、建筑设备、绿化、建筑结构等建筑项目的特征,发包给相关的施工单位进行。在一些大型的项目或者高档楼盘之中,可以使用项目总承包模式进行管理,对整个项目的管理和组织负责,MC单位不直接参与到工程的施工中,然后再进行分包和招标,使用这种管理模式能够提高施工的速度和进度,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费用进行提取,使用快速路径的组织生产方式,对施工进行管理,直接对施工进行指挥,对设计活动产生影响,它和开发商建立合同,使施工和设计相联系,最大程度的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房地产工程项目的开发管理、规划管理和施工管理三者的协调发展

房地产企业的工程管理主要包括施工管理、规划管理和开发管理,应该不断协调、发展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实现三者之间的合作和促进,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工程的可施工性,使施工具有容易性和可行性,对劳动成本、时间气候、施工设备和场地大小等因素进行考虑,对设计的相关内容进行探讨、改进和分析。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应该及时和设计单位进行协调、沟通,使规划设计和竣工后的成果相一致。因此,设计的精准施工应该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首先,应该取得开发企业的大力支持。房地产开发商作为投资者,应该重视对设计和施工性的研究,在进行设计的初始阶段对施工的相关人员、施工人员和设计人员进行全盘的考虑,定期召开会议探讨人员的协调工作,使用高效的讨论和交流沟通,配合专业化、系统化和集成化的手段完成项目工程。

第二,尽早实施可施工性研究。在项目工程实施的初期,决策花费的成本较少,但是却可以对成本产生很大的影响。对可施工性的研究可以对工程的造价产生影响,使物业管理阶段、施工阶段、设计阶段和规划阶段的造价明显减少,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断增多。但是在设计说明和施工图纸提交之后,对决策进行更改十分困难,因此,施工单位和开发企业应该尽快参与到可施工性研究之中。

第三,保证研究能够持续开展。对可施工性的研究应该在整个项目实施的过程中进行,使相关人员的经验和知识充分的发挥出来,将设计研究和可施工性研究相结合,成为项目总体规划中的一部分。使用知识管理的方式,通过总结和计划,对研究中的教训和经验进行升华和记录,将业务之中零散的知识进行整合,使之成为系统化的知识体系,最终使知识成为可再生资源,实现知识的循环利用和共享。

为了与工程项目融资规模增大和风险分散等发展方向相适应,工程项目管理不断产生信息化、集成化和国籍化的发展趋势。在组织方面,使用专业的管理公司对业主进行代表,加强集成化管理的水平。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趋势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发展,海外经营和海外投资的项目不断增多。同时,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网络时代的不断发展,信息化的项目管理已经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应该重视协调进度、造价和质量三者之间的关系,针对项目工程的不同特点,选择相应的管理方式。因为工程项目在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任务和实施主体,因此产生类型各异的项目管理。同时,还应该对项目管理进行明确的分类,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将承包责任制落实到实处,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对招标方式进行完善,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不断使施工人员的水平得到提高。在项目工程中,应该完善约束、监督、竞争和激励等机制,不断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信息化建设的水平,使施工不断向文明、安全的方向发展。

5 结语

总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项目工程的管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难,应该使用先进的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手段的科学性和系统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将现代管理理念、房地产需求和对市场的把握相结合,使用现代化的施工技术和创新的管理模式,在经营的过程中提高顾客的满意程度,在物业管理、施工建设、开发运营、设计规划等方面坚持控制质量、控制进度和控制成本的原则,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改善,提高管理水平,提供让顾客满意的服务和产品。

参考文献:

[1]戴慎志.房地产开发中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探讨[M].北京:中国管理出版社.1999.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4

《大连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业经市政府批准,于1998年4月29日以大政办发〔1998〕60号文件施行。为保证新《规则》的顺利实施,并与原有关规定相衔接,现对《规则》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规则》后竣工交付使用的房屋,在进行房屋交易、权属登记、拆迁安置时,按《规则》执行;《规则》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仍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面积分摊规则》(建房〔1995〕517号)及国家经委《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982〕经基设字58号)的规定计算建筑面积。避免一栋楼内因各购房者建筑面积不一致,从而导致整栋楼的总建筑面积发生较大的误差。

二、按房改政策购买1998年4月29日前竣工交付使用的公有房屋,无论价款是否结算完毕,均按原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三、《规则》前,已按《关于实施〈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关问题的规定》(大政发〔1994〕106号)签订回迁安置协议或已回迁安置的,仍按上述文件规定计算建筑面积。

四、《规则》后,由经租管理单位接管的公有房屋,按《规则》执行。

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必须按《关于加强对商品房屋面积核定管理的通知》(大房局发〔1997〕107号)进行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定认证,取得《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定认证书》。物价部门可依据《商品房核定认证书》认证的面积进行商品房价格的核定。房屋拆迁单位在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或《准予回迁安置通知书》时,须提交经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核定的《拆迁安置用房面积认证书》。已经大连市房地产测绘中心进行面积核定认证的,在产权单位接管以及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时,房地产测绘中心不再重新测丈。

六、房地产测绘的精度要求,按国家测绘局1991年的《房产测量规范》(CH5001?91)中规定的下列公式计算:

                        ——

          Mp=±(0.04√P+0.003P)

式中:Mp、房屋面积测算中误差,平方米;

P、房屋面积,平方米。

对以往测算结果错误的纠正,要以行为发生的时间为界:《规则》前,按国家部委和省市有关规定纠正,《规则》后,按《规则》执行。

七、在《规则》实施中,由市房地产测绘中心负责对全市建筑面积测绘及公用面积分摊测算进行业务指导。《规则》执行中的监督、检查,市内四区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产权产籍管理处负责,各区(市)、县由其房地产管理处(局)产权产籍管理部门负责。

当事人对建筑面积测算结果持有异议的,已经专业房地产测绘部门测绘的,可提请产权产籍管理部门进行复查;未经专业房地产测绘部门测绘的可提请其测绘。因建筑面积核定产生的纠纷,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5

论文关键词 建筑工地 刑事案件 原因 对策

近年来,随着花都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工程项目推进较快,建筑工地遍布“七镇一街”,拆迁工地、新建工地随处可见,以城市建设发展较快的新华街、华东镇、狮岭镇为主。建筑工地及其周边地区呈现出流动人员聚集、安全隐患多见、治安案件多发等特点,逐渐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一大隐患。为及时、有效地打击此类犯罪,为工程建设提供安全优质的环境,本文对近年来发生在花都区建设工地的刑事案件进行了分析,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有效遏制此类犯罪的对策。

一、花都区建筑工地刑事案件的基本情况

自2010年至2012年7月,花都区检察院共受理发生在建筑工地及周边地区的刑事案件共计40件89人。其中,以施工材料、设备为目标的盗窃、抢劫等案件达19件45人,分别占47.5%和50.6%,以抢夺工程为目标的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5件20人,分别占12.5%和22.5%,因建筑工人内部矛盾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聚众斗殴等案件3件18人,分别占7.5%和20.2%。

二、建筑工地刑事案件的主要特点

1.以侵财型违法犯罪居多。从违法犯罪类型看,传统型侵财犯罪占主流,以盗窃、抢劫、抢夺、破坏电力设备、诈骗等为代表的侵财类违法犯罪案件为主,其它违法犯罪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聚众斗殴、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

2.以共同违法犯罪为主。在梳理施工人员违法犯罪案件中,不难发现,多数是来自同一地区的老乡或同学结伴作案,呈现团伙性。其形成的团伙规模多在3—5人,作案目标明确,分工细致。

3.作案地点多数集中在建筑工地、宿舍等场所。这些地点人员流动性大、环境相对复杂、报案漏洞较多,为其犯罪相对创造了环境条件。

4.盗窃犯罪“盗、销一条龙”情况突出。盗窃、销赃两个环节的紧密衔接使盗窃犯罪分子与收购赃物者狼狈为奸,进一步刺激了盗窃工地犯罪的滋长。从办理的案件来看,由于被盗物品来路不正,犯罪分子以极低的价格出手,不法废品收购者也往往利用这一点,压低价格牟取暴利,并且来者不拒。部分废品回收者与盗窃工地的犯罪分子形成了固定的交易关系,甚至勾结一起,由废品收购者主动提供机动车辆或者作案工具帮助行窃。总之,赃物能得以顺畅快速的变现,使得工地盗窃犯罪愈发猖獗。

三、建筑工地及其周边地区刑事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1.务工人员自身因素。一是心理因素。在查处多起农民工犯罪案件中,通过与他们交流发现,大多数农民工的自卑心理比较严重,对自身行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普遍不高,城乡生活落差造成他们巨大的心理压力,在诸多不良因素,如追求物质享受、好胜逞强、贪慕虚荣等因素刺激下,容易诱发犯罪。二是素质因素。建筑工地农民工大多数来自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地区,文化素质较低,他们过早地离开学校和家庭,缺少教育,法律素质偏低。

2.施工单位人员管理机制存在漏洞。由于用工紧张的缘故,施工单位不能做到严把进人关,对新入施工人员不登记造册,没有查验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或暂住证,也不到公安机关申报,导致建筑工地人员鱼龙混杂,有的施工单位甚至招入了在逃的违法犯罪人员还蒙在鼓里。

3.建筑工地自身治安防控不到位。建筑工地周边环境复杂,销赃渠道比较畅通,通常有一些以收购废品为生的外来流动人员和一些废品收购站,不法人员所盗赃物能够快速转移,给犯罪分子销赃创造了便利条件。并且建筑工地内存在建筑材料、设备存放和管理存在混乱无序现象,内部技防设施不足,警力、保安力量配备薄弱、巡逻密度不够,加之工地内的人员流动性强,不乏“打短工”或以日计算工资的务工人员。因此,建筑工地内部的一些财物极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目标,导致以施工材料和设备为目标的盗窃、抢劫类犯罪多发。

4.建筑行业监管和自律不完善。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利润丰厚,诱惑力大,但建筑行业尚未发展成熟、缺乏行业自律,一些建筑公司将工程项目任意拆解转包,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导致了建筑公司之间的无序竞争,以抢夺工程为目标的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案件频发,也为黑恶势力的渗入提供了可乘之机。而黑恶势力控制下的施工队大多不具备施工资质,往往利用建筑市场目前的不完善、不规范,借助暴力、恫吓、贿赂等不法手段实施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抢占工程等犯罪行为。

5.建筑单位忽视对施工人员及时的教育疏导。部分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劳动主管部门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工程安全事故的防范、经济效益及工程进度状况等方面,较少对施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而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员主体多为农民工,法制意识普遍较为淡薄,对于农民工的管理主要依赖于包工头,而包工头对农民工管理方法简单,当施工人员之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能及时发现、疏导,易导致施工人员之间产生故意伤害、聚众斗殴事件。另外,多数施工单位不能为施工人员提供业余文化活动,加之施工人员经济水平普遍较低,精神世界比较空虚,容易与同乡相互勾结,监守自盗。

四、防治建筑工地违法犯罪现象的对策建议

1.加强人员管理,转变和优化人员管理模式。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时对包工头及其手下农民工的个人身份、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造册。公安机关应定期对施工单位人员的身份进行核查,确保无脱罪在逃的违法犯罪人员。同时,施工单位内部应把来自同一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安排在不同的工作组,防止同乡“抱团”,防止防止出现群殴、械斗事件,一发现务工人员之间的小矛盾纠纷,应及时进行调解平息。

2.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形成管理合力。农民工稳定工作也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安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部门汇报农民工工作,通过政府的力量,发挥街道、卫生、工商、民政、劳动等各部门作用,形成管理合力。特别是涉及农民工的工资问题,这类涉及劳务、劳资纠纷的案事件,极易引发打击斗殴、故意伤害等群体性不稳定因素,各部门应成立快速反应机制,切实履行职责,共同把涉及农民工安全稳定的工作做好、做实。

3.加强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要突出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期的管控,合理安排勤务,强化对现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特别是在节假日等敏感时期,要加大巡逻密度,延长执勤时间,加强夜间巡逻,形成对社会治安的严管态势。要加强警力提升巡防力度,强化对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同时,还要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在职责范围内尽可能地提供服务,从而提高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和群众的满意度。

4.加强对废品回收行业的管理。对于建筑工地盗窃犯罪而言,销赃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因此,堵住销赃渠道是预防建筑工地盗窃犯罪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就要求公安、工商等多家部门联手,加强对废品回收行业的规范和监督,对未经登记备案的以及明知是赃物而进行收购的违规、违法经营者,要坚决予以取缔并追究相关责任。可以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尽可能地使不法回收者没有立足之地,还可以尝试建立二手物品登记机制,对废品收购站回收的物品进行把关,从根源上堵住销赃渠道。

建筑工地用工管理范文6

问:我家孩子去年毕业就没有找到工作,今年又赶上了比去年就业更困难的时期。最近好不容易被某派遣公司聘用,聘后被派往一企业去车间当了一名操作手。来到企业才发现该厂百分之七十的用工是派遣工。原来,为了减少企业成本,在前几年该企业实行了用人制度改革,留下企业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及部分车间主任、班组长等生产骨干,将其余全部工人辞退,在各个岗位招用了大批的派遣工。与派遣单位签订了为期二年的派遣协议,如今这批派遣工已在相应岗位工作两年以上。请问该企业这样使用派遣用工是否合法。

答:上述企业超时、超比例,大量在普通岗位滥用派遣工的做法是违法的。

原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新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新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从外国和地区的一些规定看,大多数国家在劳务派遣初期都是对其实行了严格的管制,对工作岗位都做一定的限制。如日本1985年制定的《日本劳务派遣法》明确规定了禁止从事劳务派遣的某些行业领域,如港湾运送等业务。我国台湾地区的“派遣劳动法”也是以划分行业限定劳务派遣的范围。

近期,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更加细化的劳务派遣管理方案,如规定企业劳务派遣工的比例等。

劳务派遣工遇事故,用工单位有责任

问:我所在的村子比较封闭,村民多年有不少外出打工的。退伍兵小黄,回到村里后,一直张罗带农民走出去,多几条致富的路。去年小黄带着老赵等几位农民进了城,经一中介所介绍被一派遣公司录用。录用后他们被分配到一建筑工地干泥工。一次老赵受工长的指派在清理工地楼下的杂物时,被楼上掉下的重物砸伤。老赵因此住院,在伤害赔偿上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建筑公司开始扯皮,用人单位以老赵是在用工单位的建筑工地劳动受伤,用工单位建筑公司应当承担责任。用工单位则以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应当给赵某上工伤保险,应上没上派遣公司应当对赵某的伤害赔偿负责。小黄受老赵的委托正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