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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业务管理范文1
随着物流企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传统的成本核算方法已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要,因此科学有效的进行成本核算是保持竞争优势的特殊手段。传统的物流企业成本的核算并没有统一的方法,大部分的物流企业仅仅通过降低企业的交通运输费来降低成本,认为交通运输费即为企业成本的全部,殊不知这样的核算方法并不能包含全部的服务成本。针对传统物流企业成本管理会计核算的问题,文章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以便帮助物流企业更好的完成物流企业成本管理会计核算,获取更大的利益。
一、物流企业成本构成
目前由于物流行业对于企业的成本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明确的划分,企业在进行内部核算的时候都是根据自己的标准来计算的。一般情况下,物流企业的成本包括以交通工具摊销、油料成本为代表的经营成本和以公司管理、销售的成本为代表的非经营性成本,但是这种分工并不清晰准确,导致后续的财务信息处理十分的困难,脱离实际现状。另外一种物流企业成本构成是以成本的项目来划分的,包括物流的功能成本和存货相关成本。具体来说,在整个物流的运作过程中,客户下单的信息(附加服务、要求等)处理费用,下单后产品的包装、存储、搬运及运输的费用和整个流程中的管理费用等都属于物流功能成本。存货相关成本是指客户在下单后其货物所占用的资金资源以及物流企业对这批货物所承担的风险责任等。以成本项目来划分的成本构成更加的清晰明了,分工更加的细致,能够较少遗漏成本费用,是目前较为完整的分工体系。
二、物流企业成本管理会计核算目标和方法
(一)物流企业成本管理会计核算目标
物流企业成本的管理无非是尽可能的获得较多的利益。那么具体来说要如何设定分目标呢?首先,进行有效的成本的核算和管理就必须要实现会计核算目标,它可以帮助企业进行完整的成本核算,为企业提供清晰的收入支出比,企业可以就此有针对性的提出降低成本的措施,为下一个会计核算目标做好准备。其次,在实现会计核算目标的同时,企业的经营目标也十分的重要,它关系到员工的忠诚度以及企业发展轨迹是否正规。为了更好的经营物流服务公司,应该秉持消费者至上的原则,提高消费者的消费满意度,更好的为其服务,实现消费者目标。最后,企业能否有效的进行学习是竞争优势的源泉,应该每一季度,每一年度都设立新的学习目标,更新技术和思想,保持永久的竞争力。
(二)物流企业成本管理会计核算方法
当确立了核算目标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如何进行核算。目前进行目标核算的方法有三。其一,将企业服务等同于等价商品进行核算。服务作为特殊的商品,无法根据量来进行核算,欲要进行核算,可以将其折算成等价商品才能真正的完成核算任务,体现核算的价值,通过现代科技手段将工作时效性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工作量法将成本加以计量。其二,将收入与费用一一配对。正如前面所言,服务作为特殊的商品,若无法根据量来进行核算,可以采取另一种方式来等价转换即详细记录物流运转过程中每一项的支出费用以及所对应的收入,使其一一配对,这样,通过进行收入支出比来间接的核算出物流企业的成本费用。其三,采用ABC成本核算法。ABC成本核算法的核心思想是跟踪记录企业整个运行过程,并将其详细的记录下来,后期深入分析其中可利用和压缩的空间,然后将这一任务科学的分配给运作过程中的每一环节,进一步的降低成本。
三、物流企业财管理改賴略
第一,对物流管理进行科学分工。物流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一方面其成本无法根据服务来直接量化,另一方面,它不像传统企业那样集中于某一地域,而是处于比较分散的地域,财务等方面的信息不能及时的沟通。为了弥补地理位置上的缺陷,可以针对消息交流的不方便性设定相应的措施。采用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措施,各个分公司要以总部的目标为首要目标,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各分公司必须要在第一时间将分公司的各项信息传输到总部,使得总部可以及时的进行会计处理,掌握财务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调整总部战略部署。
第二,加强会计的内部控制。会计的内部控制在整个会计核算当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它的存在为企业各项成本控制提供了相应的参照标准,促使整个成本核算可以有序的、完整的进行。其主要的内容就包括了会计核算部门及其员工的职、权、利即会计人员的工作范围、工作要求及在企业内部的作用地位。会计内部控制设计要求所有的工作要聘用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必须肩负起解决各组织之间的矛盾,保证企业成本核算的正常进行的责任。
第三,以资源动因为起点,正确把握物流成本核算的方法。在成本的核算管理中,存在三种导向即职能的导向、作业导向、战略导向。根据物流企业的特殊性,在物流企业中进行成本核算时应该遵循作业导向的要求,全面关注企业资金及整体运作、消费者的满意度及潜在价值、成本问题。它要求企业要压缩进行成本核算的周期,从而降低人工成本,增加原始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价值。对于管理层来说,要纵观企业整个流程,寻找利润空间并合理的分配到每一作业环节,不断增加企业的循环运营能力。
第四,短期成效和长期业绩评价相结合。企业的效益如何要通过业绩的评估来决定,它决定了后期企业的经营策略和目标设置,短期成效和长期业绩评价的结合既可以看到揞施是否短时间内见效,又可以看到其长久发展的可能性。对物流行业来说,常见的业绩评价的指标一般有顾客的满意度、企业的运输能力等。业绩评估既可以制定短时间内有效的措施,解决燃眉之急,又可以制定长期目标促进发展,更可以二者结合。除此之外,公平的业绩评估和奖励制度可以激励工作表现好的员工再接再厉,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但对企业自身的要求也是比较高的,需要企业全面考虑问题,分清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结语
如何进行业务管理范文2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预算管理员负责制;后备报账员制度;精细化财务管理。
烟草行业自2002年起陆续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并实行报账制后,县级营销部不再是一级核算主体,大部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集中转移到市公司。如何进一步强化县级营销部财务管理,全面提升会计工作水平是行业市、县二级碰到的共同难题。笔者认为,应着力从以下两个方面工作求突破。
一、加强营销部会计人员管理
市公司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就是对营销部财务管理的审核和监督,其会计人员肩负着财务审核第一关的重任。加强营销部会计人员管理,提高营销部财务管理能力是提高市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的重要前提。
一是全面实行会计委派制。对全市系统财务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对会计人员实行统管统派。即县级局(营销部)(以下简称营销部)财务负责人由市公司聘任,直接对市公司负责,并纳入市公司财务管理科人员编制,其岗位为市公司派驻营销部财务主管,对所在营销部行使财务管理和监督职能。市公司财务管理科负责营销部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奖金考核,定期向市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的任免、奖惩等提出建议。
营销部财务部门以市公司财务管理科领导为主,其主要职权为:参与编制营销部预算方案和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执行分析报告;按照规定的报销标准和开支范围报账,审核、监督财务收支行为,依法进行会计处理;对营销部国有资产的管理进行监督等。
通过对营销部会计人员实行委派制,使市、县两级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方面达到统一,促进营销部会计工作规范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成本控制的有效性和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有利于确立县级财务部门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实现预算、资金、成本、税收、投资等高度集中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违规违纪行为;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金使用。
二是建立预算管理员负责制。在营销部各股室、办、市场部和中队(以下简称科室)指定一名预算管理员,负责日常报账和预算管理。定期进行会计基础知识和预算管理基础知识培训,初步熟悉全面预算管理过程,组织参与制订年度预算方案和编制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通过部门参与的全员预算管理,不但可以促进加强预算管理,还可以减少会计部门日常会计工作量,进一步全面提高会计基础工作和预算管理工作质量。
三是建立后备报账员制度。鼓励有意从事会计工作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国家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定期组织这些人员到财务部门熟悉日常会计工作,结合实际会计工作组织培训,讲解会计科目的运用和制证要求,学习国家最新财税政策等,为进行报账员岗位定期轮换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报账员换岗后,新的会计人员可以很快进入会计角色,保证各项会计工作正常开展。
二、深入开展精细化财务管理工作
在行业会计逐步统一、规范,结合各地实际,深入开展营销部精细化财务管理工作是提高市公司整体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是建立营销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在市公司管理制度统一要求下,全面整理现有规章制度,补充、完善管理空缺,建立以县营销部为成本控制为核心,内容全面,结构紧密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
二是强化全面预算管理。将预算指标逐月、逐项分解到各科室。强化预算执行过程控制,严格执行偏差责任追究,认真分析预算执行结果。
三是强化财务审核工作力度。将各项收支财务审核作为日常财务工作重点,严肃财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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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企业中涉税情况及税收特点
建筑企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其税收具有许多特点。首先,建筑企业的税收征收面比较大,部分建筑企业在跨地区施工时候,重复纳税的情况比较多。其次,建筑企业营业税刚性比较大。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筑企业的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有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因此,建筑企业的收款决定了其营业额的多少,且必须按其营业额的3%来缴纳营业税,不能抵押和扣除原材料的增值税进项。再次,建筑企业工程往往在时间上也都比较长。建筑企业只要开具了预付款发票收据或进度款发票收据,会计人员就要根据票据的金额申报纳税,而建筑工程所取得的收入一般都不是一次性付清的,建筑企业不仅需要筹集足够的资金来实施工程,还要筹资来缴纳税款,若不按时缴纳,则有可能被处罚。以上这些都是建筑企业中税收的特点。建筑企业直接涉及的税费主要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增值税、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多种税种。
二、建筑企业中税务筹划管理可行性及空间
大型建筑企业的施工具有施工跨区域性强、流动性大等特点,这使得建筑企业的税收管理比较复杂,给建筑企业的税务筹划和管理提供了足够的空间。
不同的纳税人、不同的纳税期限、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企业之间其所承担的税收负担是不同的。我国为了发展先进促进科学技术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对一定的区域和行业实行了税收优惠政策。不同的税收方案,使企业承担的税收负担也不尽相同。例如,对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国家就对其所得税给予了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建筑企业有效进行各税种税收筹划的方法
第一,建筑企业中营业税的筹划管理方法。
营业税作为建筑企业的主要税种之一,在经营活动中加强对它的筹划管理具有重要的地位。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的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建设方所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却不包括在内。因此,建筑企业还可以通过降低营业额来进行税务筹划。法律规定,由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不予以征收营业税。因此,施工企业在从事安装劳务时,可以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使营业额中减少安装设备的价款额,从而减轻税负。
第二,建筑企业中所得税的筹划管理方法。
建筑企业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理财管理的重要部分。
首先,建筑业应纳所得税一般情况下,税率为25%。但是,如果能够参与国家鼓励的某些地区某些特定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则有可能享受到税收优惠或税收减免政策。建筑企业还可以选择在低税区建立分支机构,在西部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承担国家需要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来降低整体的纳税金额。另外,建筑企业还可以积极接纳弱势群体就业,利用国家鼓励并优惠税收的政策,吸纳残障群体就业,相对降低税负。
其次,建筑企业可以对固定资产的折旧维修进行控制。建筑施工企业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时应尽量采用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及时将折旧费用进入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取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一般来说,建筑企业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比较大。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使用平均年限法来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由于固定资产修理支出和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有着不同的税务处理方法,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维修支出和改良支出进行筹划。根据税法,在固定资产后续支出超过固定资产原值50%时候,这个支出属于改良支出,应当分期折旧或摊销。这时,如果企业希望将其作为固定资产维修支出在当期直接予以扣除,则可以采用分次维修的办法,将维修支出的比例控制在50%以内。
第三,建筑企业中印花税的筹划管理方法。
由于建筑企业常常要签订工程合同,其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而使得印花税成为建筑企业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税种。
首先,建筑企业可以尽量减少工程的分包或转包次数,以使计税次数和金额降低,从而少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有关规定,施工单位将自己所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时,签订的分包合同或者转包合同,应按照新合同上所记载的金额再次计算所应缴纳的税额。尽管施工单位在实行分包或转包时,总的承包合同已经依法缴纳了印花税,但新的分包或转包同时又是一种新的纳税行为,应该承担新的纳税义务。因此,分包或转包的减少,能够使计税次数和计税金额降低,减少缴纳印花税。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尽量减少书立使用各种凭证的人数,在不产生经济纠纷的前提下,尽量当面解决经济交易,使应缴纳的印花税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从而使企业总体税负下降,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其次,印花税作为一种行为税,只要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应税合同,无论合同有没有兑现,都应该缴纳印花税。因此,在设计合同时,签订双方应充分考虑到以后经济交往中可能会遇到的种种情况,以此来确定比较合理、保守的金额。如果金额难以确定,也可以暂不确定,等到合同最终实现后,根据实际结算情况再补贴印花。因此,在签订数额较大的合同时,建筑单位可以有意地使合同上所载金额在能够明确的条件下不最终确定,以达到少缴印花税税款的目的。
第四,建筑企业中土地增值税的筹划管理方法。
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土地增值税的筹划和管理一般是控制增值额,从而使之适用较低的税率或者享受免税的优惠待遇。
首先,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减少销售收入降低增值额。根据法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因此而获得收入的单位或者个人,都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对建筑企业来说,不动产不一定销售,可将不动产入股投资。税法规定,将不动产入股投资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根据这种情况,建筑企业将不动产的所有权转化为股权,可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建筑企业不直接使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而通过股权转让来实现,用以减少土地增值税。
其次,建筑企业也可以利用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土地使用权金额和开发成本之和外加20%的扣除这项法规,建筑企业可以通过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质,通过开发房地产,来享受房地产企业的扣除标准,增加可扣除的项目,来减少土地增值税。
四、建筑企业中进行税务筹划管理所面临的风险
建筑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管理时,能够获得一定的税收收益,但是,也要面对其所带来的许多风险。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使企业的筹划方案得不到应有的效果,还有可能使企业面临触犯税法的风险,从而遭受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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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施工企业 物资供应 管理
一、计划管理环节
1.物资需要量。这是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在计划期内为满足正常的生产经营而需要的物资数量,是物资计划编制的基础。它是以现场各项目部工期内报出的需用计划为基础、平衡现有库存为条件,按每种物资具体规格确定的。
2.物资供应量。这是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关系到本计划期应该要多少物资才能满足企业正常的生产需要。
3.物资采购量。物资采购量是在物资需要量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回收复用、修旧利废、自制加工、积压改造的量而确定的。
从以上三个量不难看出,施工企业现场需要的物资,不是要多少就买多少,而是在先利用现有库存量和企业内部可利用资源后,不足部分才向市场购买。换言之,如果企业的库存和内部可利用资源能满足生产的需要,就不会发生采购。计划环节还把企业修旧利废、回收复用、自制加工、积压改造等企业内部可供利用资源纳入生产用料安排,减少了新材料的投入,减少了计划期物资采购的数量,也减少了采购费用和仓储费用的发生。加之这些物料在以前期间已经消耗,进入了消耗期的成本,再投入时不重复记入投入期的成本,达到了降低成本的目的。
二、采购管理环节
采购是企业用资金向市场购买物资以满足生产需要的一种手段,它涉及物资进价、采购费用等材料成本的构成要素。尤其是进价,占材料成本的比重很大,能导致采购成本的升降。因此,在控制成本的大前提下,降低进价是采购管理环节的重点。降低进价的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
1.通过及时付款获取价格优惠。目前,供应市场属于买方市场,供应商之间竞争激烈。一些供应商为了及时收回货款,往往在付款方式上有所优惠以鼓励购买者及时付款。如现金采购,优惠采购金额的5%;10天内付款优惠采购金额的3%,20天内付款优惠采购金额的1%等。企业如采购资金充裕,采用及时付款的方式,能获取价格优惠,降低材料成本。
2.通过批量采购获取批量价差。企业采购的显著特点就是数大量多,供应商不会忽视这样的大客户,会在价格上有所优惠。企业的采购如果在量上能形成规模,则可以获取批量价差,降低物资进价。
3.及时了解市场物资信息,分析物资价格变动规律,在价格回落时购买。现场施工所需的许多物资,经过分析,能找出一些价格变化规律,现场生产需用的一些季节性较强的商品在销售淡季购买,能节约不少采购资金。
4.对于大宗材料的采购,用招标采购或竞争性谈判采购。这两种采购方式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在供应商之间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供应商之间相互竞价,使企业在采购中处于有利地位。
5.选择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供应商,与之签订长期物资供货合同。与诚实守信、服务良好的供应商长期合作,不仅能保证供货质量,还可以得到其付款和价格的优惠。
当然,降低进价的方法远不止这些,任何可以降低进价的手段都是采购考虑的对象,但必须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至于上述何种方法应该优先采用,何种方法更好,则需采购人员运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加以综合判断和灵活运用。
三、储备管理环节
所谓储备,是企业为避免或减少出现停工待料等事故的发生而储存的各种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不同形态。为了保证现场生产的顺利进行,企业储备一定的物资是必要的,但不可因为其必要而无节制地储备。众所周知,如果储备过多,会增加仓储费用、保险费、装卸搬运费及不合理损耗。因此,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储备管理的目的就是要使库存物资的数量在能满足生产需要的情况下尽可能最小化,即数量上合理的最小化。
要做到数量上合理的最小化,我认为现在许多企业推行的零库存管理方法值得我们施工企业来借鉴。零库存不是没有库存,而是库存数量近似于“零”。作为一种先进的库存管理理论,它可以解决库存管理中的部分浪费现象,降低库存管理成本,减少库存占用资金和仓库仓储管理费用,解决库存物资的老化、损失、变质等问题。实现零库存的方法有很多,一般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变相储备。变相储备就是不采用库存储备的形式,以此达到零库存。如有些国家将不易损失的铝这种战略物资作为隔音墙、路障等储备起来,以防万一。
2.由供应商委托就近的营业仓库或经销商存储和保管货物。营业仓库或经销商是一种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的实体,供应商委托这样的实体储存货物,就是把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货物存放在专业化程度比较高的仓库中,由后者保管和发送货物,企业则按照具体的使用数量和事先达成的价格向受托方支付相应的物资款项。采用这种方式,企业不必再过多地储备物资,甚至不必再单独设立仓库从事货物的维护、保管等活动,在一定范围内便可以实现零库存和进行无库存式生产。
3.协作分包方式。企业的许多物资,可以委托或者承包供应商加工,不必自己进料生产。这样,自己的库存就相应的减少,甚至为零。
4.实行供应商配送方式。一般来说,在没有一定储备的情况下,无论是生产物料还是成品的配送,都会影响企业的库存量。因此,通过配送的方式,供应商及时地将按照订单生产或采购的物品配送到,企业可以在物品运输的途中实现储存,从而实现零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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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信托;战略转型
一、信托公司发展困境
自从2007年信托新“两规”颁布之后,信托行业历经了一个快速的发展阶段,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国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已达3万亿元,其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共同成为四大金融支柱。然而,随着信托资产管理规模的日益扩大,资产管理质量也越发受到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信托资产管理规模快速膨胀的背后,却是信托公司自主管理能力的裹足不前。据悉,在3万亿的资产规模中,有60%左右是银信合作的单一资金信托业务,信托公司在其中只起到一个通道作用,其目的是帮助银行将表内资产转至表外,以扩大银行放贷能力,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其信托报酬低至1‰甚至更低。2010年7月,银监会紧急叫停了银信合作业务,并随后出台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政策的出台无疑为火热发展的银信合作业务泼了一盆冷水,信托公司又陷入了业务拓展的迷茫之中。面临新一轮的政策调控,信托公司如何进行自身业务的调整以突破业务扩展的瓶颈显得尤为重要。
二、信托行业如何冲出重围?
1.回归主业,提高信托公司核心投资管理能力。
一直以来,信托被人们称为“金融超市”,因为在金融分业经营的格局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实体市场的金融机构。在享有得天独厚的制度优势下,信托公司灵活的活跃在三大市场之间。然而,“金融超市”的制度优势却让信托公司在享受制度红利的同时,越来越偏离自己“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核心功能定位。数年高速发展的历程中其资产管理能力并未得到较大提升。紧急叫停银信合作业务的开展以及《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监管层的目的十分明显,就是促使信托公司从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型,从以融资类业务为主转向以投资类业务为主,以提高主动管理资产的能力,增强自身的议价能力,提高信托报酬,优化信托生态环境。
2.加强信托公司自我品牌建设,培育核心竞争力
从信托产品的设计来看,大多数信托产品的模仿难度系数很低,一个新的产品问世,其他信托公司相继模仿,导致信托产品的同质化竞争严重。那么,信托公司的产品如何在物理特性大同小异的情况下赢得合作方与顾客的青睐呢?答案是进行品牌建设。
到目前为止,大多数的银信合作产品都由银行主导,顾客对银信合作产品的购买是基于对银行品牌的信任,信托公司几乎没有自己的客户,因而信托公司也没有足够的压力和动力进行品牌建设。然而,从市场的发展趋势来看,信托公司未来的竞争会从重价格竞争到重品牌竞争。由良好的信誉、稳健的产品、周到的服务所组成的品牌合力,已经成为信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有调查显示,在产品具有同样特性与功能的条件下,一些客户愿意以高出其他品牌四分之一的价格购买大品牌产品,因为大品牌意味着更高的质量和更好的服务。据麦肯锡公司分析报告显示,《财富》杂志排名前250位的大公司有近50%的市场价值来自于品牌等无形资产,可见“品牌创造价值”已经成为共识。信托行业亦是如此,随着投资者对信托产
品的认识不断加深,投资者在购买信托产品时,除了研究产品本身的关键要素,如预期收益率、期限、流动性、管理方式等之外,更关注的是发行该产品的信托公司的信誉。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严密的风险控制、专业的管理及优秀的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获得稳定持续客户源的重要条件,树立优秀的信托品牌往往比成功运作一两只信托产品更加重要。”可见,信托公司应当顺应市场变化,加强自我品牌建设,培育核心竞争力,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3.调整发展战略,突破地域限制,实现业务的跨区域扩张。
一直以来由于受监管层的束缚,信托公司未经银监会的同意不可在异地开设分公司,导致信托公司大都局限于当地经营,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区域垄断的优势。然而,随着信托行业竞争加剧,信托公司不断向区域外拓展业务的动机越来越大。例如平安信托依托平安保险的经营网络,其触角已经不断地向外延伸;另外一些银行控股的信托公司也依托银行的网点不断向外扩张。那么,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在外开展业务,信托公司的区域垄断优势就会不断地丧失。如果信托公司依旧局限于一隅,那么,其市场份额必将会被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公司逐步蚕食。因此,信托公司应当早作打算,抢占先机,通过各种途径逐步向外扩张,增强自身势力范围,提高知名度,扩大公司品牌影响力。
4.引入战略投资者,加强业务合作,发挥协同效应
由于信托公司具有独特的制度优势,其投资领域的广阔是其他非信托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这也加深了这些金融机构与信托公司的合作动机。信托公司应当根据自身业务拓展的需要,引入战略合作伙伴,在业务上形成互补优势,利用适当的“跨边界经营”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同时利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等提高经营效益,增强竞争能力。目前我国的证券、银行、保险和信托等金融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寻找新的盈利模式,已自发地开展了带有一定混业性质的创新业务。
5.积极拓展业务领域,降低系统性风险
到目前为止,信托公司主要从事三大业务,房地产投资信托,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信托公司没有一个稳定的赢利点,其经营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比如专注于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的信托公司,一旦市场出现大幅波动,对信托公司的影响巨大。鉴于此,信托公司应当积极拓展业务领域,尤其是对弱周期行业领域市场的开发,比如艺术品投资信托,公共租赁房投资信托,电影制作投资信托等。
三、结语
回眸整个信托行业的发展历程,共经历了大大小小七次业务调整,历经数次调整之后,信托业的发展方向也逐渐明朗。相信在此次新一轮的调整之后,信托业能走向一个更加平稳发展的快车道上,我们拭目以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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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困境;出路
在交通运输行业和一些现代服务行业进行了“营改增”的试点,“营改增”试点的城市范围也在不断地扩大,并覆盖绝大部分的企业。“营改增”作为我国金融行业重要的改革项目和减税的重要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税收制度,避免重复税收,对我国的经济结构起到一定的调整和优化。“营改增”在生产行业的应用不断拓展,金融服务行业是较为典型的现代服务行业也是当前我国发展比较快的生产行业。但是当前我国现有的金融营业税,会造成营业税中的重复征税问题。金融行业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可以包含一些应税劳务。当前我国实行的是流转税制度即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销售货物,营业税的征收对象是提供劳务。对于金融保险行业重复的税收会导致金融行业在发展中具有一定的负担,也就会阻碍金融行业的发展,在金融保险行业中推行营改增势也存在一定的困难,为此,探索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出路就显得迫在眉睫。
一、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面临的困境分析
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都会通过借款来筹集一定的资金,也就需要支付利息。企业向金融保险机构支付的资金结算手续费和保险费也得不到一分的税额。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自身经营成本不断增长,但是人为的又将增值税抵扣的链条的进行割裂。在社会发展中,“营改增”已经扩大到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等,也促进社会各行各业的发展。金融保险业本身包含各种各样的行业,例如银行、保险业、证券业等,在税收结构、负担等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这样就导致金融保险业在“营改增”后一直是困难重重。
(一)金融保险业增值额的确定问题
增值税的征收是对各个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收,工业企业的增值额比较容易确定和征管,通过对产品的自身的销项税额去掉购进原来材料的销项税额,这样企业就能够确定增值额应纳税额。但是对金融保险行业增值额的确定本身就不是简单的问题,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获得利润主要来源于对资本的投资回报。随着金融的不断创新,各种金融创新产品的衍生品也不断地发展,这样导致金融产品的增值额很难确定。
(二)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
金融保险行业的增值额本身难以确定,也就会产生金融保险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的问题。金融保险行业的进项部分,一般都是人工、场地等,在当前增值税税制下,这些项目的增值额不能很好地进行核算,也不知该如何进行核算,这样就导致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不能享受到增值税的优点。对于可抵扣进项税额就是通过层层抵扣,以覆盖所有产业具有完整的增值税为目的,这样也就增加了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实际中的增值税税负。一些专业也提出如果在金融行业发展中按照农产品的进项税一样来实施营改增是否可行,这也需要进一步探讨。
(三)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国际业务问题
随着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我国的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地开放化面向世界进行发展,金融保险行业在国际方面的业务也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在金融行业发展中如何进行服务方面的征税?如果在金融保险行业实施出口免税,是否也是可以实施出口退税?当前金融保险行业的税收竞争越来越激烈,每个国家的金融行业在发展中为了更好地吸引资金都在对金融保险行业实施免税。
(四)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税率确定问题
金融保险行业不仅包括对金融的服务,也包括一些金融产品买卖,针对不同产品和服务都有不同的盈利,另外由于很多金融产品随着市场的变化在盈利方面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对所有的金融保险业都采用统一的税率,在征收方面虽然会简单一些,但是就会造成不同的金融保险产品税负不公平的现象。但是如果对金融保险行业的不同产品确定不同的税率,这种方式在表面上看来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但是这样就会加大税收征管的难度,也会给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变化。
(五)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税收征管部门的协调配合问题
金融保险行业在现代经济发展中的比重比较大,金融保险行业对专业知识的要求也比较高。在金融保险行业实施营改增,增值税系统的软硬件是否能够适应营改增?税收的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营改增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征管工作中如何协调各个部门以便更好地保证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的顺利实施?
二、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的出路探讨
金融保险行业的营业税税率经过了不同的阶段,通过对每个阶段的税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税负比较严重,相比于其他国家金融保险行业不征税或者是免征税的情况,我国的税负有待进一步地规范。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税率一般超过了建筑行业以及文化体育行业的税率,另外加之我国经济发展时期处于通货膨胀,这样导致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除了要负担一些的税之外,还要承受通货膨胀带来的影响。为了更好地推进金融保险行业营改增的改革,要能够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现实状况进行营改增的改革。在金融保险行业发展中如果对一些核心产品直接免税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市场竞争力,也会影响我国财政的整体收入。当前金融保险行业营改增的推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开展:
(一)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后征税范围进一步扩大
我国金融保险行业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金融保险行业中的银行、保险等都要确定一定的增值税收,可以采用直接收费的形式,例如银行行业保管箱的一些业务收入、中介的业务收入、投资咨询服务等业务收入等。在当前正常的增值税范围内,通过计算销项税额,允许进行正常的进项抵扣。此外,还有一些中介业务和间接服务,例如银行的贷款收入、担保收入等,以此更好的推进营改增改革。
(二)金融保险业“营改增”税率
金融保险行业中的银行、保险等直接的收费可以参照已经实施运行的营改增的税率,结合每个行业的特点来确定增值税的税率。另外,考虑到当前有形动产的营改增试点情况,对一些比较核心的金融中介业务和间接业务进行征收。
(三)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国际业务
金融保险行业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对于金融产品的进出口可以由国税机关进行统一管理,而不是纳入到海关的管理范畴。对于外汇管理局共享的一些资料可以采用欧盟模式的目的地原则,尽可能的鼓励金融服务进行出口,对于一些金融保险产品免退税政策,以便更好地提升我国金融保险行业的竞争力,使得金融保险行业能够出于相对公平的环境中。
(四)金融保险业“营改增”征管
金融保险行业在实施营改增之后可以按照欧盟模式,将金融保险行业的相关企业纳入到增值税一般的管理中,主要是由国税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国税部门要能够积极地培养有关的专业性人才,以便更好地适应金融保险行业的营改增改革。要合理的确定一些地方的增值税比例,减少地方财政压力,减少金融保险行业中对于税收的改革。此外,对于金融保险行业的营改增改革要能够考虑到我国的基本国情,提升其竞争力以便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
结语
金融服务行业是较为典型的现代服务行业也是当前我国发展比较快的生产行业。但是当前我国现有的金融增值税,会造成增值税中的重复征税问题。金融保险行业增值额的确定本身就不是简单的问题,金融保险行业在发展中获得利润主要来源于对资本的投资回报。在当前增值税税制下,这些项目的增值额不能很好地进行核算,也不知该如何进行核算,金融保险行业的不同产品确定不同的税率,这种方式在表面上看来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但这样就会加大税收征管的难度,也会给金融行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变化。为了更好地推进金融保险行业营改增的改革,要能够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现实状况进行营改增的改革。在当前正常的增值税范围内,通过计算销项税额,允许进行正常的进项抵扣。此金融保险行业中的银行、保险等直接的收费可以参照已经实施运行的营改增的税率,结合每个行业的特点来确定增值税的税率。在金融保险行业发展中还要不断探索营改增改革的措施,以便更好地促进金融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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