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工作安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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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工作安排

法治工作安排范文1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紧紧围绕旗委、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创新行政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服务意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权责统一、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重点工作安排

(一)以增强服务宗旨为目标,扎实开展好“服务年”活动。

是我旗抢抓机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为更好地服务于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旗政府决定在行政执法部门中开展“服务年”活动。

主要目标:紧紧围绕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为全旗工业经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开辟绿色通道、快捷通道,努力打造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的行政执法环境。

具体要求:一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再次进行清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行政许可事项清理的基础上,依法对有关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再清理,凡是有关法律法规已明令取消的,必须取消,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审批。同时,建立“行政许可增减备案制度”,对增减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在正式执行前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旗政府法制办备案。二是降低行政许可门槛。对项目建设中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只要不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财产安全的,要尽量降低行政许可门槛,依法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三是不得超期限办理行政许可。要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时限办理行政许可,各部门承诺办理时限低于法定时限的,应以承诺办理时限为准。四是突出服务宗旨。办理行政许可要做到高效、便捷、文明、礼貌,力戒冷、横、硬。五是行政处罚要依法合规。要改变重罚款轻教育的执法理念,自觉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为切实开展好“服务年”活动,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旗委十二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旗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中认真开展“三查三看”活动:一查行政执法理念是否正确,看行政执法活动是否背离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二查服务意识是否真正树立,看各项便民承诺是否有效落实;三查执法纪律是否严明,看违法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各行政执法部门针对“三查三看”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每个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服务年”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报旗政府法制办备案,“服务年”活动年末要形成专项工作总结,报旗政府法制办,此项工作将列入本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为目标,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行政执法培训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主要途径,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形成制度,常抓不懈。举办全旗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来阿授课。对全旗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法知识考试。

(三)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目标,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聘请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二是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对违法执法者严格按《旗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三是加强动态行政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不持证执法、越权执法、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粗暴执法、逾期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对符合行政许可申请条件的不予行政许可以及行政不作为等行为。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或不当具体行政行为。五是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对不按要求备案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六是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对优秀办案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将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此项活动计划进行。七是认真落实《旗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年终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评议考核,根据评议考核结果,评选全旗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四)以规范行政决策为目标,深入推进苏木乡镇依法行政工作。

,要将苏木乡镇(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

一是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决策要依法做出,特别是涉及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决策,要事前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依据法定权限、程序做出,并将决策内容依法公开。二是具体行政行为要依法合规,既要严格执法,又要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稳定大局。三是加强法律培训,要组织苏木乡镇干部和嘎查村干部认真学习农业法,草原法、防沙治沙法,土地承包法、土地法、自治区嘎查村财务管理条例、自治区农牧业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乡村两级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以健全政府法制工作网络为目标,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目前,我旗42个行政执法部门中建立专门法制机构的只有5个,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任务很不适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求“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必须建立法制工作机构”,为贯彻落实这一要求,进一步推进全旗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将在18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法制工作机构。同时,在旗政府法制办设立行政执法监督科和行政复议科。

三、有关要求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树立法律至上观念,自觉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

法治工作安排范文2

一、明确旗级执法监察项目,保证重大决策部署和事关民生工作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年在认真落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执法监察项目的同时旗级设立六个执法监察项目:

(一)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对拉动内需项目运行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二)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牧资金、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确保六项资金专款专用;

(三)开展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镇医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

(四)开展全旗行政执法部门年以来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履行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法定职责情况的执法监察;

(五)开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职能部门开展自办执法监察工作

(一)环保局:开展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监察。

(二)教育体育局:对教育乱收费和教师有偿办班进行执法监察。

(三)国土资源局:开展国土资源管理专项执法监察。

(四)财政局:对“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五)农牧业局:对禁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六)林业局:对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征占用地林以及林业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七)各苏木镇场纪委:对本辖区公益林地块落实到户及公益林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执法监察。

三、工作要求

(一)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各部门要把执法监察工作放在当前全旗工作大局中来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确保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和旗委、政府有关科学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选题立项,以抓住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来推动全局工作。承担自办执法监察项目的职能部门在项目实施前要成立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并于4月25日前上报旗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同时,要于11月10日前完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上报执法监察工作报告。旗纪委监察局将对自办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二)找准定位,搞好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和各有关部门切实发挥好监督检查职能作用,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做到各尽其责、齐抓共管。对于牵头的工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拿主意、出措施。对于与其他部门合作的工作,要积极配合,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强化工作任务分解,把责任落实到位。

法治工作安排范文3

2014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主要思路是:结合《省统计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创新检查方式、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水平,重点做好经济普查、企业一套表等中心任务的保障工作,为统计改革创新保驾护航。

二、检查指导项目

(一)统计综合检查

检查对象:区乡、县徐集乡、县镇。

检查内容:《省乡镇、街道统计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乡镇主要统计数据质量;“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制度和“四条红线”(即:坚持不在基本单位名录库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规定的执行情况;乡镇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参加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测试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联网直报相关专业配合。

检查时间:2014年9月底前。

(二)联网直报专项检查

检查对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

检查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省统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工作规范》贯彻落实情况;联网直报单位源头数据质量;联网直报单位负责人和统计工作人员参加统计“六五”普法学习测试情况。

组织实施:市局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专业处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14年8月底前。

(三)经济普查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县、乡普查机构及经济普查对象。

检查内容:县、乡两级普查机构依法开展普查情况;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情况。

组织实施:市经普办牵头,市局法规处配合。

检查时间:2014年7月底前。

(四)统计行政指导

指导对象:清河区白鹭湖街道办事处、淮阴区徐溜镇、清浦区清江街道办事处、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办事处、洪泽县黄集镇、盱眙县明祖陵镇,县德信统计事务所。

指导内容: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和联网直报等工作;统计事务所统计工作规范和业务流程。

组织实施:市局法规处牵头,相关专业配合。

指导时间:2014年9月底前。

三、检查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局、市局相关处室要切实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权威性。各县(区)统计局全年检查单位数不少于50家,市局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每个专业检查单位数不少于20家。

法治工作安排范文4

一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要针对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和监管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促进《行政许可法》全面、正确地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和行政行为。监察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对行政许可项目的设定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扩大综合执法试点,提高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要结合政务公开,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一个窗口对外”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评估等相关配套制度,形成手续简化、方便快捷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贯彻《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及时纠正和查处实施行政许可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下半年,要组织相关部门,对贯彻《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法》贯彻落实。

二全面推进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要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进行广泛调研,认真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解决一些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的问题。督促政府及其部门健全决策规则,完善决策程序,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督促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依据公开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和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各县区都要建立健全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追究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切实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廉洁高效地为民服务。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继续对征收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严肃查处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在征收征用土地中出现的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城镇拆迁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拆迁行为,严肃查处拆迁中不依法办事、滥用强制手段的行为,坚决纠正城镇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的配套制度,坚决纠正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切实维护职工利益。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政府部门拖欠工程款的清欠力度,完成年的清欠工作目标,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杜绝发生新的拖欠,坚决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认真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监察。严肃查处环保执法部门在纠正企业排污中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督促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制度,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危害群众健康的行为。

二、紧贴中心,围绕经济建设开展监督检查

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紧贴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对各类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发挥最大的效益;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严明的纪律保证经济工作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一继续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发改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严重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行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资金规范管理、科学使用和安全,使之发挥最大效益。

二对《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级监察机关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督促土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征收征用土地,严格控制城市建设规模,控制土地征用和拆迁规模;督促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的各项规划,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和责任目标考核体系。要严格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重点纠正和解决滥用行政权力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严肃查处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作为或乱作为的行为,配合主管部门重点抓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商业欺诈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继续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探索治本之策,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整顿规范工作,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继续好转。

四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各级监察机关和安监部门要认真参加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进一步完善责任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程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强对重特大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

三、惩防并举,围绕制度建设推动抓源治本相关工作

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围绕土地使用权出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国土资源部门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全面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和制度,认真解决制度不健全、程序不规范、过程不透明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改革矿业权出让方法,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制度。

二推动《招标投标法》贯彻落实.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56号和《省招标投标条例》要求,配合发展改革部门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要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合法、交易公平、行为规范的要求,督促主管部门针对目前有形建筑市场运行和管理中存在问题,完善和规范各项工作制度,特别要进一步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加强对有形建筑市场的管理。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探索,逐步将分散的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从部门和行业管理中分离出来,建立统一的招投标机构。各级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所在地和驻在部门工程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防止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规避招投标、越权招标、虚假招标、串标、非法挂靠、转包、非法分包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三推动投资体制改革,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大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的力度,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四开展林业生态工程执法监察,检查有关部门是否按国家退耕还林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检查退耕还林补助款是否足额兑现农户;检查种苗款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种苗招标采购情况。对退耕还林中贪污、挤占、挪用、截留补助款和种苗购置专项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要继续严肃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案件,工程承发包中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的案件,政府投资决策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四、靠实责任,保证执法监察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年执法监察工作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执法监察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履行职责,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把执法监察各项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执法监察工作,确保党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到实处的有效手段,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本地、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具体业务中,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总体推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履行职责,狠抓的执法监地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本地、本单位和本系统的执法监察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组织实施好各项执法监察工作。要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执法监察工作不重视是失职,抓不好也是失职,不抓更是失职,对责任不到位、工作失职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将执法监察各项任务量化、细化、分解。发挥职能部门优势,抓住关键环节,抓住重点部位,确定执法监察切入点和突破口,督促协调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同时在执法监察工作中注重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执法监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保质保量完成执法监察任务。牵头单位要增强搞好执法监察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履行职责,对牵头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执法监察,配合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和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配合,主动将承担的工作任务列入本单位执法监察项目,开展执法监察,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执行制度,强化协调联系。执法监察工作量大面宽,需各方协作配合。市、县监察机关要加强执法监察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各县区监察机关和市直各牵头和配合部门,要及时向市监察局报告执法监察工作部署、工作进展、好的做法和经验,查处的典型案件,纠正和处理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制定的各项制度及从源头上纠正违规违纪问题的措施和建议等。要严格执行制度,及时上报执法监察信息月报和半年报表,做到月初有安排、月中有小结、月终有总结,促进执法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和信息畅通,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上报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的同时,要组织力理认真查处,该移送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法治工作安排范文5

认真贯彻落实局__活动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关注关心的领域,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出发,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专项整治活动,切实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局直各单位、各二级机构。

(一)违法违规设定收费、罚款项目的;

(二)继续执行省、县已公布取消、取缔和停止征收的收 费项目的;

(三)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以集资、保证 金、摊派等形式变相收费、不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 的;

(四)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文件规定,没有政策依据、被摊派人不该承担费用,采取强行摊派或者变换名堂、强词夺理、或者利用手中职权来进行摊派的;

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3日开始,到8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20__年6月3日至6月20日)。局直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对各自执收的收费项目逐项进行清理,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并将自查报告于6月10日前报局纪检室。

(二)监督检查(20__年6月20日至8月10日)。根据自查情况,局纪检监察室会同办公室、审计、人事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将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采取重点督导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案件查办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始终,对明察暗访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

(三)整改建制(20__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局直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要结合__活动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的原则,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查找本部门本系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深入分析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完善各项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执法具体行为规范,建立健全执法制约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创新,逐步建立起比较系统的执法规范体制,从源头上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的发生。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推动收费行为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一)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了解和熟悉收费政策、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和收费对象。要加强对执法执收部门干部职工的教育,充分认识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自觉约束执法执收行为,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法治工作安排范文6

今年1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省第三个法治宣传周。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实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7—2020年)》,全面落实《xx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要求,切实开展好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周活动,进一步推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现就今年“12.4”法制宣传活动做出如下安排:

一、活动内容

此次活动要紧紧围绕全市公安机关“七五”普法工作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学习宣传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是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开展“宪法六进”、宪法宣誓等多种形式的宪法法律宣传活动。

二是开展媒体公益普法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栏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是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采取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效果明显的形式,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法治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学校、农村文化礼堂等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在宣传栏(窗)、户外视频、图书角等展示、展播法治宣传内容,提高社会关注度。

二、工作要求

本次“12.4”法治宣传活动是七五普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要大力宣传公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安各项工作成绩,把此次活动作为推进公安法治建设、全面宣传公安工作、争取社会各级理解支持的重要平台,共同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要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把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安排专人负责,抓好工作落实。市局将把各单位此次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根据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打分。

三是做好典型宣传和情况报送。及时发现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培育、宣传先进典型。活动结束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同级政府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分局活动开展情况于12月6日前向市局法制支队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