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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1
[关键词]工程项目成本管理 成本控制
一、我国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1.成本控制体制不严密,责、权、利划分不清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实施单位、班组在肩负成本控制责任的同时,享有成本控制的权力,同时对项目管理部门在成本控制中的业绩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考评,实行有奖有罚,只有做好责、权、利相结合的成本控制,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但现行的工程项目成本控制体制,没有很好地将责、权、利三者有机地的结合起来,而是简单地将项目成本控制的责任归于某个人,因此,就不可能形成完善的成本控制体系。
2.成本控制方法单一,缺乏对目标成本的有效控制
目标成本管理是管理活动中最基本的技术和方法。它要求在实施目标管理的过程中,目标的设定应切实可行,要落实到部门、班组甚至个人:目标的责任要全面,既要有工作责任,更要有成本责任。但在建筑成本控制过程中,方法简单,没有编制工程成本预算,没有制定具体的成本目标,工程成本按实际发生列支(包括人工费、材料费),随意性大,缺乏对项目工程成本进行科学的考核与评价。甚至有的项目不按工程项目岗位的实际需要安排工作人员,造成人员相对浪费,加大了工程成本的人工费开支。
3.材料管理程序混乱,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
加强材料费管理,做好材料成本的有效控制非常重要。建筑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部材料管理部门提出严格的、必须遵照执行的规定及要求。要把好原材料计划关、质量关、定价关、选购关、验收入库关、出库使用关、限额领料关、余料回收关、材料消耗关、盘点核算关等。但由于部分管理者不严格按工程量领、发材料,材料的领用量是仅仅凭经验进行估计,造成材料浪费,甚至工程剩余材料也不退库,缺乏科学的管理制度。一是项目制造成本预测滞后。二是忽视市场价格分析和经营资料积累。
二、我国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
1.施工行业的不完全竞争现象制约着成本管理的发展
我国当前的施工建筑市场具体明显的不完全竞争现象,企业难以通过自身的成本优势来获得竞争力,在为客户并非主要通过价格杠杆来选择企业,同时,客户对企业差异化的敏感程度也十分有限。
2.施工项目工程成本管理工作的难度大
主要表现在:施工工程项目的技术含量高,工艺复杂,新材料、新技术应用推广更新速度快。工程材料品种、规格多,材料质量、档次、价格相差大,定量分析和预算、编标口径较难统一,因此,造成岗位目标成本制定不确切,导致节约成本积极性调动不充分。
3.成本责、权、利落实不到位,兑现不及时造成成本责任感不强
主要是由于工程工期长,即使是工程竣工后,但业主往往拖延结算办理的时间,或长期拖欠工程款,致使成本节约奖无法兑现,严重挫伤了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由于工程项目的施工周期相对土建项目要短,有时难免使得成本统计工作滞后,致使检查成本时缺少依据,造成成本失控。
4.工程材料采购品种繁杂,环节太多
很多材料无法从厂家直接采购,并且新材料层出不穷,使得价格不宜控制,加大了材料成本。
5.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行,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近几年建筑施工行业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行,对施工企业成本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工程量清单计价属于综合单价法计价,消除了计量过程的差错因素,创造了一个公开、公平的竞争条件,使工程投标竞争真正落实到价格竞争中,报价的高低完全取决于施工企业自身的综合管理素质。
6.承包责任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建筑当前项目部实行项目转型后实行了“五项费用包干”、“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以及“承包指标倒扣”等多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管理,项目部在施工生产和队伍素质方面都有了进步。但毋庸质疑的是只管干活,不管算帐的生产模式仍然存在。有的只顾生产任务的完成,成本意识淡薄,把成本管理看作可有可无。近两年来在抓项目部达标升级,企业考核项目部的指标时,都重点放在生产任务完成上,客观上助长了这种行为。
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中应采取的措施
1.转变思想观念,确立恰当的经营策略。应当认识到施工行业的不完全竞争是国家经济转型期的特有现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投资主体的逐步转变和招投标方式的改革,以及入世后外资企业进入建筑市场,都会对形成完全竞争市场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施工企业的短期策略,应侧重于当前的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竞争优势的建立,而长期策略应着重研究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竞争优势的建立。
2.注意施工项目的事后控制。每个项目完工,都要对比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找出差距,分析原因,为日后成本管理积累资料,经过若干次的实际与预算对比,就会发现某些共性的问题。针对目标成本制定不确切的问题,施工企业可以组织有关人员对近五年的工程按不同的类别、不同岗位进行总结,建立一个历年工程成本分解分析数据库,供施工企业与项目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和项目经理与成本责任人签订目标成本时参考。
3.及时反映工程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电脑网络等现代化管理手段,随时反映工程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兑现目标责任书的承诺。使成本责任人及时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强化或纠正,以强化与成本有关人员的成本意识和责任感。对已经竣工结算、成本控制较好而暂未全部收回工程款的项目工程,应根据成本管理责任合同先兑现50%,待收回全部工程款后再全部兑现,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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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市政工程设计院的一些负责人在财务和经济方面的相关法律意识还很落后。因此,对于财务的方面的管理工作做的仍然不是很到位,有些工作人员对于革新的会计核算实质和关键认识还很模糊,使得市政工程设计院的财务工作人员只发挥了财务记账的职能,对于财务决策没有更深入的认识与实践经验。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大多市政工程设计院没有制度严格的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浪费了很多资源,造成工程成本的加大;其次,对于工程的收入与支出方面的管理也比较松懈,影响了会计核算工作的有序开展;除此之外,由于设计院未实施良好的财务关联交易监控,使得院内各部门之间借贷项时常发生。
3.项目变更资料不完备
市政工程设计院的工程项目一般交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会利用设计图纸的缺陷或设计图纸与招标文件有出入等情况要求变更设计方案或相应合同条款等,施工单位与设计院方面会及时做好增加项目变更处理,而对于减少项目的变更则会时常忘记出具相关文件。项目变更资料在结算时时常会出现施工项目资料不全的情况,导致整个项目资金增加上百万元的损失,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风险。
二、市政工程设计院财务管理过程中“营改增”应注意的事项
1.及时更新与储备税务知识
设计行业作为“营改增”范围内的企业,应该熟知有关国家税务变更的最新信息与补充性细节,及时并敏锐的掌握与捕捉与企业本身相关的内容,查找企业自身财务管理上的漏洞及时做出补救措施。例如“营改增”政策中规定,设计、勘察、咨询行业属于现代服务性业,在“营改增”试点范畴内,原征收营业税现改征增值税。对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设计院来说,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按6%的税率计提增值税进项税和销售税额;如果是适用3%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则不能抵扣其进项税额。
2.正确判断可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可抵扣凭据主要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税收缴款凭证。对于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而言,只要能够提供有效的税务的资料,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作为“营改增”的试点行业,正确判断企业可抵扣税额,是决定减税的关键因素。不同行业对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要求也有所不同,对于设计企业而言,上缴“营业税“与上缴”增值税”的缴税差异一般为1%左右,当可抵扣进项税额在11.67%上,可以保证设计的税负不会增加。因此,对于设计行业而言,应该及时取得外购产品或服务的增值税发展,规避“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财务风险。
3.在选择国家政策特权时要谨慎
国家为鼓励企业发展,在技术服务、咨询等方面给予了一些政策性支,免征增值税。这些政策的争取对于争取企业而言是一个好消息,但对于上下游相关企业而言,无法取得抵扣凭据,将增加关联企业缴税金额,所以免税特权的争取有时会减小企业的合作空间,所以在选择国家政策特权时要谨慎。
三、完善市政工程设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措施
1.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高效的财务管理是完善市政工程设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首先,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应该按会计核算中心和工程设计院的职责需要严格分工,设立银行存款和财政专户备查账薄,严格管理单位备用金的使用,定期与核算中心进行账目核对,确保账实相符;其次,制定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再次,建立完善的往来款项目管理制度;最后制定严格的财务分析与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2.完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完善的市政工程设计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是财务管理工作的关键。市政工程设计院应该制定完善的财务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度,根据院内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工作人员,并确立权责分明的财务工作岗位制度,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设置的岗位制度务必要起到内部相互制约的原则。同时,设计完应该提升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内部财务管理控制制度。
3.加强工程资金的管理
强化工程资金的管理是市政工程设计院财务管理工作的重点,所有的设计院都应该把资金管理工作当作财务管理工作核心。首先,设计院应该把资金管理纳入院内财务管理工作的范畴;对于非税收入应该设置专户进行管理,将资金的收支管理严格分开;其次,对于发生的所有往来款项必须及时入账,严格控制账外循环现象出现。在会计核算中实行集中会计核算,统一院内每项收入与支出会计核算制度;最后,对市政工程设计院内的负责人员和会计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负责人员的工程项目决策水平和财务人员会计专业水平。在实践中总结经验,提高院内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意识,更好的发挥财务管理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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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建设;土地管理;现状;对策;措施
当前我国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与稀缺的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持续加剧,使得城市土地开发利用范围不断扩展。在农村,土地是农民拥有的除劳动力之外的有效“致富”资产,是支撑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基础。国外经验表明: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与政府充分控制和分配土地收益密切相关。因此,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保障城乡规划成功进行的前提条件,对城乡规划中土地的合理利用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现状
1、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不完善。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土地征用方面:土地价格在土地征用中的作用发挥不到位。征用是国家运用强制性的行政手段有偿征用农民土地的方式。在我国,征用农民土地后给农民较少的经济补偿,土地征用费占土地出让价格的比重很低,土地的收益分配混乱,加之政府对土地补偿费的截留,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此外,市价和土地征用价格的巨大反差,土地在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类型经济组织之间的不规范流转大量存在,这种自发性的流转由于没有纳入统一的土地市场,带来诸多问题。如用地权不清晰、产生由价格和产权问题而发生的争端、土地资源的滥用等;其次,利用招标拍卖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分配利用。土地竞拍的价格一般较高,尤其是房地产商为了追逐自身的经济利益,在高价得到土地使用权后,对土地进行配套建设开发,造成房屋价格上涨、炒房现象严重。
2、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呈多元化。当前我国城乡规划中土地利用方式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种:第一,农村土地征用:土地征用是集体土地向城市用地转换的合法途径,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城市化、工业化、城镇化推进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是经济发展的大趋势,集体所有制化的土地作为城市用地的重要补充,保证了工业化、城市化推进对土地急剧增长的需求;第二,对土地以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进行城市建设的配套开发以及城市土地的综合管理利用。对城市土地以拍卖的方式卖给房地产商,以招标的方式将城市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到有能力的单位,从而综合利用土地资源。
3、土地管理专业队伍素质不高。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诸如: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环境工程、机械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农田水利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农业设施工程等众多分项工程,具有跨行业、多学科和多技术的特点。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和素质 然而在当前的队伍中往往都是些新手,真正具备土地管理专业技术的人才很少,综合素质并不高。现实工作中要实现土地的科学管理,在这一队伍中必须要保证高素质高质量的人员才行,这是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土地资源的必要保障。
二、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工作的对策
1、土地开发规划应充分考虑保护生态环境。土地开发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水利工程规划、林业规划、小流域治理规划结合起来。实行生态型土地开发整理,搞好必须的农田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适应农业产业化、现代化的发展趋势,使其融合于现有农地与社区景观中,构成和谐的统一整体,做到既增加耕地,又不破坏环境。实现经济效益、资源、环境三者有机地统一。
2、土地开发投资主体多元化,要体现公益性和有偿性。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除政府投资外,必须拓宽渠道。从社会各方面筹集资金,建立高效的、市场化的筹资机制。从投资主体多元化看,筹资机制的核心问题就是效益问题。各种经济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土地整理,其根本原因就是土地整理的后续产业有非常好的效益和非常高的回报,因此,土地开发整理中社会性投资必须体现自愿和有偿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整理体现政府行为的性质,兼顾市场选择,要从中找到政府行为和市场选择的结合点。政府的目的是增地,企业的目的是增效,个人的目的是增收,尽管角度不同,出发点不一样,但都以土地为对象,这就是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的结合点。要围绕这个结合点,建立良性机制,政府投资体现公益性,企业、个人投资体现有偿性。
3、土地开发管理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切实增加农民的收入为前提。土地开发整理要与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与发展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结合起来,与增加农民的收入结合起来,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增长点。土地开发整理的指导思想、管理政策与规划设计上,要从增加和建造高质量耕地与农用地出发,立足干服务现代农业,服务农业规模经营,服务提高农业质量和综合经济效益,只有这样,土地开发整理才真正具有生命力。
4、尽快建立土地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资质准入制度。土地开发与管理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业务工作,要求从业者具备较高的综合业务素质。当前土地开发整理专业技术队伍多为新手,素质不高,而一支高素质的队伍是保证高质量、高效益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必要条件。加强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通过新技术应用培训,提高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建立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和考评制度,对其从业人员也需进行执业资格认定。只有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和个人才能承接项目。另外,还需建立一支训练有素的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和管理队伍,以保障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科学有序地发展。
三、城乡―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的具体实施措施
1、坚持耕地的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动态平衡原则。对于基本农田实行缴纳基本农田补划费,落实基本农田的补划任务,落实耕地的占补平衡。
2、依法报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后,增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减少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立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储备库;将已经报废的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学校用地都置换成城乡建设用地。通过土地整体的改革管理,新增的耕地可以直接用于农用地转用指标。
3、实现城乡统一规划,建立统一的土地收购整理机构,先征收集体土地,纳入政府用地储备,并制定相关的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实现城乡土地管理、农村建设用地管理的统筹。
结束语
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打破目前农业用地和工商业用地之间的界限,便于土地资源更加合理有效的利用。同时要不断强化保护耕地资源的有效途径,保证农民权益,才能更好的实现城乡―体化建设,实现城乡互动,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芳.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问题研究[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15)
【2】朱建荣,徐明.狠抓土地开发整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J]. 浙江国土资源. 2004(08)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4
【关键词】:园林绿化;施工设计;问题;措施
【引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以及现代人们快节奏的生活规律促进了园林景观的发展,合理的园林绿化效果可以有效的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因此,园林景观工程受到了城市建设者越来越多的关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是园林工程施工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在实际的施工中可能会由于地域差异、施工进度以及其他外在条件而对其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中协调好园林建设的各项需求,就可以有效地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诸多问题。
1.目前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中出现的不合理问题
1.1 园林绿化设计不合理
目前,很多的园林绿化企业对于园林绿化的理解较为片面,认为简单的植树种草就可以达到园林绿化的目的,而忽略了园林绿化建设的生态意义和环境意义。园林绿化工程利润较高,而且施工风险小,很多园林绿化企业在绿化设计过程中不注重整体园林格局的布置而进行盲目的种植,会对园林绿化建设的效果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还会降低整个园林绿化工程的生态建设和艺术建设。
1.2 对于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不规范
在进行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过程中,很多园林绿化企业为了在相关部门的检查中顺利过关而投机取巧,甚至有的企业想要在检查中蒙混过关,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没有结合实际的施工工艺和流程,而是流于形式进行简单的编制,甚至有的施工单位一直等到竣工验收之前才进行施工组织的编制,这种编制方式往往会脱离实际的施工情况,没有科学详细的施工过程论证,在违背相关施工标准的同时还会提高施工的风险。这种不合理的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会严重影响施工的质量,并且其对于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的表述不够规范,根本无法指导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
1.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过程不合理
现在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已经不仅仅是进行植物的栽培种植,其中还包括园林景观的建设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但是,目前很多的园林绿化企业在进行园林绿化设计时不能够加大对于绿化施工质量的重视,甚至有的企业仅仅盲目地在绿化面积和景观上做文章,这在很大程度上拉低了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的整体水平。另外,有的绿园林绿化企业对于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控制力度不够,监督力量的减弱会造成施工质量急剧下降,再加上我国目前的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还没有建立起规范完善的园林绿化体系,这就使得我国的园林绿化工程不能够得到相对均衡的发展。
1.4 园林绿化工程的养护不科学
园林绿化的后期养护工作是整个园林绿化工程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对园林绿化工程的考验,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缺乏专业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人员,很多优秀的园林绿化景观都是由非专业的人员进行养护和管理,并且,园林绿化工程一般不具有自我协调的能力,如果在后期养护中存在不科学的管理方式,就会使得人工建造的绿化植物群落受到损害,大大降低其绿化的效果和美观性能,从而无法实现园林绿化的生态目的。
2.优化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的相关措施
2.1 不断进行园林绿化设计方案的优化
为了提高园林绿化设计的合理性,相关的园林绿化企业应该在园林建设的物质基础和文化基础上,考虑园林绿化所遵循的生态学原理,并且要以整个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为核心,对园林绿化设计方案进行不断地优化和改进。园林绿化设计应当根据城市建设的理念和整个城市的精神风貌来进行统一和体现,通过结构层次丰富全面的园林植物来展现园林建O的和谐与自然,在提高园林绿化景观的观赏性和艺术性的同时还要提高园林绿化的生态效应。除此之外,园林绿化设计的优化还要考虑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其绿化建设要与城市发展相适应,并且要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
2.2提高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的科学合理性
能否编制合理的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是决定园林绿化建设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相关的园林绿化企业应当对需要绿化的区域进行充分的地质勘查,并进行详细的地理布局、土壤条件以及气候条件的分析,然后根据园林绿化工程的进度要求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园林绿化施工组织设计时,要合理的安排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种植工程以及供电工程等施工计划。除此之外,园林绿化企业还要对人力资源以及施工材料等进行优化编制,尽可能的降低施工的成本,提高园林建设的经济效益。
2.3 加强园林绿化施工的质量控制
要想对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相关部门首先应当建立和规范完善的园林绿化体系和施工管理制度,这样才能够给园林绿化企业规范的参照标准,从而有效地进行园林绿化施工控制和管理。由于园林绿化工程逐渐趋向多元化,其建设形态也更加偏重于生态化和艺术化,因此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要结合整体的城市绿化进程,以提高园林建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前提,对园林绿化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园林绿化企业也应当逐步完善自身的监督控制体系,做好人员控制和调度,从而提高整体的园林绿化施工质量。
2.4建立科学的园林绿化养护模式
建立科学的园林绿化养护模式可以有效地提高园林绿化工程的生态价值和观赏性能,因此,相关的园林绿化企业应当培养专业的园林绿化养护技术人员,扩大园林绿化养护队伍,逐渐规范园林绿化养护的步骤,推动园林绿化的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科学的养护模式还可以提升园林绿化工程的社会价值和经济效益,美化园林景观,从而达到园林绿化的最佳效果。
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并不完善,还存在着一定的现实问题,而想要解决这些问题矛盾就必须在实际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中总结经验教训,通过分析绿化工程施工设计原理,再结合园林绿化的相关专业知识,这样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园林绿化中的问题,并且不断地提高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设计的科学性和技术性。另外,由于园林建设是综合性较强的一门学科,因此园林绿化企业想要建设既经济实用又具有艺术性的园林景观就必须在施工设计阶段注重园林建设的工艺,并且还要进行人文建设理念的渗透,在不断的设计优化中促进园林绿化工程的提升,进而推动园林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5
关键词:城市设计;城市形态;可持续发展;设计原则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2)19-0088-02
0 引言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中城市的大力建设,城市设计自身作为一门用来研究与分析各种类型城市形态的综合学科,现在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了我国不少城市在具体的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步骤,尤其对于国内城市的核心景观区域、经济重心区以及政府主要办公地带等的发展设计,必须进行深入的充分研究与长足的规划。但是在城市设计得到越来越广泛应用的今天,城市的发展对城市设计的要求也正在变得前所未有的复杂,因此,一些在最开始阶段不为人们所注意的弊端开始逐渐显现并变得越来越突出,如果不能够及时进行处理那么很有可能国内城市设计发展难以逾越的障碍。
1 国内城市设计相关调研普遍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求
我国城市发展过程中之所以引入城市设计,其根本目的是为了实现对整个城市建筑形态以及整体空间的有效管理,这是一个政府干预、土地管理以及经济发展等诸多的城市社会构成元素互相作用的复杂过程,同时它对整个城市未来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其最终目标便是确保整个城市能够充满活力的不断前进。可是,在目前以经济建设为首要目标的城市发展模式中,许多不恰当的措施对整个城市产生了负面影响,对于具体的城市设计方面,一般体现在过于在乎城市建筑物、景观的形态等表观内容的投入,从而忽视了一个城市内在经济、文化等更具有研究价值方面的投入。国内目前最常见的就是不少城市都在追求建筑物外观造型对其整体空间的影响,尽最大的可能去实现一些并没有很多实际意义的“宏大”效果,其建设、发展内容已经比较明显的背离了城市设计最初的方向,之所以会有这种现象的产生,主要是以下两个原因的影响。
1.1 城市设计相关资料收集不够完整 当前,我国不少在开展城市设计之前的相关调研往往没有足够的深度,有关资料收集也不够完整,从而造成这些城市设计的结果便是拥有“量”但是却没有令人满意的“质”,这同时也是这些城市在建设过程中过分追求外观形体的一个重要原因。尤其是在旧城改造过程中的调研和资料收集,不仅仅是只需要从城市有关职能部门获取基本建设信息,因为城市设计并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快速完成的,整个工作过程是具有比较强的研究性质,一些已经完成的设计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则需要根据城市的最新状况对其进行适当的变更或者是补充,否则就会出现“刻舟求剑”的现象。
1.2 城市设计工作开展中缺少必要的变通 我国现在许多城市设计中所使用的设计方法、原则乃至一些具体的执行细则大部分都参考西方发达国家大中城市建设的一些成功案例,西方国家在城市设计工作中不管是在理论研究中还是在具体操作中都比我国要先进,不过因为具体国情的不一样还有我国不同的城市在经济发展、文化建设上存在较大的差别,西方国家那些成熟理论研究结果以及实践操作经验能否很好的移植到我国城市设计中来,依然是值得我们展开充分的辩证,在不断的变通中灵活运用,而不是简单的按图索骥。
2 国内关于城市设计掌控方法的有关实践和研究仍不成熟
城市设计从出现到在我国逐渐普及开来所经历时间还是比较短的,如何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掌控仍然处于摸索研究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但在研究手段上进行适当改变,与此同时还应该在管理体系、人才培养、监管机构以及办公机制等几点进行深入改革。因为在国内的大部分城市发展过程中,真正实现对城市设计科学控制、管理的案例尚不多见,其相关的实践操作与理论研究都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在具体的城市设计工作中我们应该尽量做到以下两点。
2.1 组建新的管理体系与协调机构 城市不仅是人们生活的载体,同时还是整个社会中不同利益的集合体,城市未来的发展与建设需要顾及到社会各个阶层的根本利益,若是城市设计的有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是有几个人或者一两个部分简单决定的,那么很有可能对其他阶层的利益带来冲击进而影响整个城市的健康发展。所以,组建出一个新的、能够代表每一个阶层利益的管理体系与协调机构是进行城市设计的根本。
2.2 建立合理完整的操作标准,确保城市设计在整个控制体系中的主导作用 国内在建设的过程中关注更多的是城市的物质组建和相关功能是否足够合理,一般不会考虑到人与城市空间环境之间互相影响的内容。随着我国城市设计理论研究的不断加强,通过建立一个合理完整的操作体系,把城市设计结果作为非法律性的控制标准,不但可以保证国内已有规划管理系统不受影响,还存在一定的灵活性,对整个城市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很好的帮助。
3 我国城市设计中应该注意和遵守的一些设计原则
城市设计相关理论范文6
论文摘要:提出了城市设计诠释理论的审美结构及其在不同的设计阶段所具有的诠释特质。审美结构根据诠释认知的审美深度及层面不同可分为城市形态化、城市文本化和城市表现化的三级结构。这三级审美结构的实践途径分别为城市设计理念层面的意义诠释、城市设计表意过程的文本诠释和城市设计创作实践的主体诠释等。
1城市设计诠释理论的提出
城市设计诠释理论(或称之为解释论)是基于诠释学、现象学和接受美学等学科研究背景,以“诠释”的思维贯穿于城市设计的全过程,并将诠释学、现象学、接受美学及相关理论的知识点应用于城市设计的意义理解、文本表达及主体创作过程的城市设计思维与方法的建构。
以诠释学的视角,城市设计是基于意义理解、文化认同、文本诠释和诠释性思维构建的一门“城市空间诠释美学”或称之为“城市空间的诗学”。城市设计诠释理论是基于城市设计在美学与人文科学的研究图景,是城市设计思维与方法理论与诠释学交叉研究的初步尝试。在这个研究领域中,城市空间是复杂的、多元的;城市的意义是可认知的、可诠释的;城市的形态是可审美的,是可以用语言塑造的认知客体。
2城市设计诠释理论的理论基础
美学与人文科学领域是本文的研究背景。其中,现象学、诠释学与接受理论三大理论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主体。
2.1 诠释美学
在美学领域,谈论艺术作品的理解问题是诠释学争论的焦点。伽达默尔有意将系统的审美问题转变成艺术经验问题。伽达默尔认为,在经验所及并且可以追问其合法性的一切地方,去探寻超出科学方法论控制范围的对真理的经验。这样,精神科学就与那些处于科学之外的种种经验方式接近了,即与哲学的经验、艺术的经验和历史本身的经验接近了,所有这些都是那些不能用科学方法论手段加以证实的真理借以显示自身的经验方式。因此,艺术经验的真理问题的探讨就自然成为我们深入理解精神科学的认识和真理的出发点。
意义是诠释学一个核心的概念。理解是对意义的理解,诠释文本就是诠释文本的意义。意义表征着一种关系,是一种复杂的多元关系。这种多元关系主要表现在要辩证地处理科学诠释的规范性与历史性、表达功能与指称功能,在文本意义的语形、语义和语用三个维度的辩证统一中建构科学诠释的意义结构(图1)。
2.2 现象学美学
现象学(从字面上说,关于现象的理论)是一个试图如其所显现的那样来描述事件和行动的一个哲学流派。它批评那种只把自然科学所描述的东西视为真实的倾向。胡塞尔现象学的中心概念是:“意识的意向性”[1]。胡塞尔提出的现象学方法是凭借直觉直接从现象中发现本质。现象是指呈现在人们意识中的一切东西,其中既有感觉经验,又有一般概念。现象的背后还是现象,并不存在着自在的实体,因为实体在现象学中也是意识活动的产物。所以,现象是实体和构造实体意识组成的整体。本质也是现象,只不过是更为一般和纯粹的现象。从现象中发现本质需要凭借直觉,而不能以任何预先的假定为前提。从现象中发现本质的方法实际上是一个意识活动的过程。
胡塞尔的现象学方法包括3个步骤,这就是:①感性直观,即以出现在意识中的现象为对象,对它进行自然的描述;②本质直观,即舍弃杂多的外观因素,抓住事物不变的结构,洞察事物的本质;③先验直观,是专注于意识活动的主体本身,即把事物的存在的信息输入进去,从而达到纯粹的先验的自我表现并进而得到先验的自我。
2.3 接受美学
接受理论是以德国的姚斯(Hans Robert Jauss)、伊瑟尔(Wolfgang Iser)、瑙曼为代表的,诞生并盛行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一种文学美学思潮。20世纪60年代后期法国南部康斯坦茨大学的汉斯罗伯特姚斯和沃尔夫岗伊瑟尔等几位学者为代表提出了“接受美学”(Rezeption-Aesthetics)和“接受理论”(Rezeptionstheorie)的主张。而且,他们的主张还很快构成了一门文艺美学新学科的雏形,并产生了广泛的世界影响。正如美国学者R C霍拉勃所指出:“从者到传统批评家,从古典学者、中世纪学者到现代专家,每一种方法论,每一个文学领域,无不响应了接受理论提出的挑战。”[2]接受理论又称接受美学或接受研究。是以现象学和诠释学为其理论基础,以读者的文学接受为旨归,研究读者对作品接受过程中的一系列因素和规律的理论体系。它把读者与作品的关系作为研究的主体,探讨读者对作品的理解、反应与接受,以及阅读过程对创作过程的积极干预,并研究对作品产生不同理解的社会、历史和个人的原因。
3城市设计诠释的审美结构
3.1城市形态化的表层审美结构
城市的形态化是人们认知城市最表层的审美结构。因为,城市的物质形态被认为是城市物质、文化、社会因素的外显形态。物质因素是相对表层、外在的,是城市最基本的空间元素的组合。此外,城市设计是一种延续性的设计,它必须考虑城市现有的结构、文化、背景等。从城市文脉的角度来分析,也就是合情合理地理解、理顺整个城市整体的上下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对城市的审美体验往往是城市设计创作的初始阶段,审美体验也成为城市形态化的表层审美结构基本的审美方式。
城市形态化的表层审美结构提出了人们认知城市基本的认识论问题,或者说是如何对城市审美的态度问题。审美——也是诠释者对“意谓的客体”的实践形式。在城市设计的方法体系中,如何从美学的高度,以审美的方式研究城市形态的生成、延续、嬗变,寻求城市本质、本原、本体的回归,以及对城市意义的理解、解读、诠释等这一系列问题是城市空间诠释美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
3.2城市文本化的中层审美结构
城市文本化是城市设计诠释的审美结构的第2个层面。城市文本化反映的是精神层面城市所体现的东西,它反映在城市文本之中。城市文本包括城市客体的拟文本和城市(规划)设计文本两个概念,它们在城市设计的不同指称、不同阶段对城市客体产生作用,是城市的诠释主体与城市客体的中介形式。在城市文本化的过程中,城市的意义在不断的深化中被拓展,人们理解城市的途径往往是从城市文本中获取知识,城市(规划)设计文本以理解和诠释等方式形成其基本的审美形态。城市(规划)设计文本的作用在于塑造城市意义的深层形象,开拓主体对城市体验的心理空间,以实现主体通过想象和联想在头脑中唤起的一系列具体可感的城市形象所构成的艺术形式。因此,中层的审美结构主要是通过文本所呈现的感觉、联想、移情、认同、控制等形式作用于城市,是在人心理上构成一种貌似真实而实则虚幻的城市形象,所以,我们称之为城市文本化的中层审美结构。
3.3城市表现化的深层审美结构
城市的表现化属于城市设计的深层审美结构。在美学关系上的城市设计原则只是在城市精神层面的设计体现,属于中层的审美结构。然而,城市之美决不是仅仅满足人们精神需求的城市文化和设计理念,城市更是社会生活的容器,是表现城市真实存在的“诗意的栖居”。因此,反映城市真实状态的审美形式必然是具有深层审美的表现化结构。所谓表现化是指城市设计的意蕴层面,即蕴含在形象的指向性和包容性中的历史态度和社会倾向。也就是说,在城市设计的操作阶段,城市设计的诠释主体很难以一种超然审美的态度去面对城市社会的复杂问题。因此,我们需要研究更为深层的、反映空间复杂性与真实性的思维与方法。这一问题的出现也使得城市设计在相关交叉学科和政策实施层面的研究方向成为很多学者关注的热点。例如,1995年,伊利诺大学(芝加哥校区)把规划系从建筑学院分出来,和公共事务管理系组建成新的城市规划和公共事务学院。注重解决城市发展中出现的各类城市问题,如城市中心区衰败的重建对策、新的城市中心区建设等。
城市的表现化反映城市设计主体在创作阶段对城市存在的真实把握。城市不仅仅是物质的、精神的,更是社会的。社会性的城市总是充满欲望、功利和实用的追求,如果完全没有这些,那么城市也就无需存在了。对城市设计来说,关键问题在于如何通过设计使得城市的日常生活审美化,就是将城市这种狂野的甚至是疯狂的欲望、功利跟实用需求相结合,使浮躁的城市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沉静下来。
4 城市设计诠释审美结构的类型指称
根据城市设计的诠释特性和城市设计学科特点的相关研究,笔者认为城市设计的类型可划分为:概念型城市设计、导控型城市设计和实施型城市设计3种,分别指涉城市设计注重形态概念、注重表意过程、注重创作实践在城市设计各个阶段不同的思维特性。概念型城市设计可称之为理念层面的城市设计,导控型城市设计(管束性城市设计)和实施型城市设计(开发性城市设计)可称之为操作层面的城市设计。在城市设计的诠释过程中,它们分别表现为城市设计在类型和阶段层面划分上的不同诠释途径,如在理念层面的意义诠释、在表意过程的文本诠释和在创作实践的主体诠释等(图2)。
“意义”是城市设计诠释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理念层面城市设计的研究过程其实就是城市意义的诠释过程;在城市设计的表意过程中,城市设计师通过文本性成果指导、控制城市设计的实施,并通过文本控制体现城市文本化的中层审美结构;在城市设计的具体设计阶段(即操作层面的开发型城市设计阶段),城市设计师的创作实践活动(具体城市物质空间的设计)突出体现了主体创作活动的审美经验及主体诠释的自我表现等内在性问题。创作实践活动的城市设计诠释是在理念层面对城市意义的研究的指导下及表意过程的文本控制的框架内,充分发挥主体创作特性的诠释形式,其诠释结果是创作出了具象化的城市设计作品,其诠释内涵反映了创作主体对城市存在的真实把握。
5城市设计诠释的实践途径
5.1 城市设计理念层面的意义诠释
“表意”是指创造意义的过程[3]。文化表意层面的城市设计主要表现在理念层面的城市设计对意义传达方面的追求,也可称之为对城市文本的研究。因为,诸如城市空间、城市环境、城市景观的意义都是被诠释和生产出来的,这些非语言的意义同样产生于社会和文化传统,但对其意义的诠释却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同时,城市建成环境的意义随着社会的价值观的发展而变化,以适应社会的经济组织模式和生活方式。因此,意义伴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也可以说,城市空间的价值就在于人们如何认知、评价城市以及如何从中抽取意义和赋予其意义。
在意义的研究中,我们对城市系统(城市文本)的整体概念进行诠释理论视角的解构,从其深层结构、显性形态、描述物、表现物等多侧面进行城市文本研究,这些概念分别对应城市结构、城市形态、城市空间的实体与内空等几方面展开城市设计文化表意层面的意义诠释(城市文本分析)。可以说,这是从城市最基本的概念理解入手,深入探求城市文本意义生成的美学途径问题。
5.2 城市设计表意过程的文本诠释
“文本”也称之为“本文”。城市设计研究的“文本”概念包括两重含义:其一是指城市自身的书写形式,称之城市文本,我们要通过“阅读”来认知城市,城市不同时期的形态被看成是一部文学著作的不同版本;其二是相对于城市客体研究所形成的规划设计文本,或称之为城市设计文本。如果突破纯技术层面的视角,城市设计文本则可分为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狭义上的城市设计文本包括:其一,是对于不同层次的形态环境的设计编制,包括总体城市设计和局部城市设计,这些都是以形态为研究对象的设计表达;其二,是以城市设计的编制成果为纲要,侧重研究公共政策,制定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干预能力的内容,即转化为实施工具为城市设计的实施运作提供依据。[4]广义的城市设计文本可用“替代物”的形式研究城市客体。所谓“替代物”是源于人们认知客体的两类途径,一是以“实在空间”为认知客体的“直接认知”,二是以其“替代物”为认知客体的“间接认知”。“替代物”包括“描述物”和“表现物”两种文本形式[5]。
我们可以归纳出如图3所示的文本诠释框架模型。这是一个统括性的概念模型,从文本描述物到文本表现物的空间表现要素在这个模型框架中清晰可见。从描述物到表现物的文本“替代物”指涉了从表象到抽象的所有介质类型。其中,描述物的文本介质包括具体空间、图像介质、文字介质等,即从空间形态到空间实践的诠释过程;表现物的文本介质包括雕塑、影像……文学等,即从空间化到社会化的文本认知过程。如果我们注意到这些文本介质的表现的内在机制,就会发现我们在参与、解读、实践空间的过程中是“有意无意”的通过对这些“文本介质”的“中介的”诠释而激发创作情感的(图3)。
5.3 城市设计创作实践的主体诠释
城市设计的诠释主体从诠释的初始立场走向了城市表现化的深层审美结构。如果说作者创造了城市的文本,那么读者则参与了重构文本中的城市。在作者与读者的共同视域中,城市设计师用自身的知识经验对城市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创作活动。如同文本一样,城市也能拥有多角度的诠释。因为城市本身就像一个开放的文本(open text)。在文本的想象空间里,不同的读者因为自身的经验不同而得出因人而异的城市景观和经验。“当一个文本的演绎者越来越多时,人们的视野将得到不断的扩展和补充,在反省、诠释城市生活的同时也能界定自己的位置,进一步塑造城市的现状和个性。”因此,在对城市文本和城市设计文本进行分析之后,我们更有必要深入研究城市文本创造者的创作活动。
城市设计的主体诠释主要是指城市设计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在其理解结构、心理结构和批评结构等影响下所具有的特殊的“诠释”思维特质。城市设计的诠释方法是在诠释理论特定的规则系统中,应用不同的分析方法对城市设计的城市客体(城市文本)进行有效分析和合理说明。这些分析方法将直接影响城市设计的实践过程中的思维表达与设计手法。本文涉及到的城市设计诠释方法包括:语境分析、修辞分析、隐喻分析、意向分析和复杂性分析方法等。此外,城市设计主体诠释的创作表现也是在主体诠释的方法体系内研究的重要内容。
结语
城市设计诠释理论的建构是一种创新的尝试,是在城市设计诠释美学的审美特质与城市设计的学科特性双重影响下的城市设计基础理论研究。城市设计诠释理论注重对文本理论的研究,包括对城市文本的阅读和城市设计文本的创作过程及其创作实践主体性的探讨。文章提出的城市设计理念层面的意义诠释、表意过程的文本诠释和创作实践的主体诠释等三个实践途径,为科学研究诠释理论在城市设计的应用建立了总体的框架。
参考文献
1[德]埃德蒙德胡塞尔著.[德]克劳斯黑尔德编.现象学的方法.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17.
2汉斯罗伯特姚斯.接受美学与接受理论.周宁,金元浦,译.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282.
3[英]Matthew Carmona,Tim Heath,Taner Oc,Steven Tiesdell.城市设计的维度.冯江等,译.南京:百通集团,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