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目标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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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目标

城市轨道交通目标范文1

由于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对于工程的投资控制非常重要,因此,有关单位必须要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细化,确保清单的科学、准确。当前,轨道交通工程的实施主要是依靠政府投资,因此投标价格的合理性评审是确定中标单位的主要步骤,而政府投资的工程招标通常是依赖工程量清单与综合单价为依据进行分析,采取最低标以及合理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由此可见,工程量清单成为有关单位编制最高限价与施工企业报价的重要参考文件。在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清单中必须要进行分部分项清单的编制,在这些分部分项清单中要明确各项工作内容、项目特征等,以减少投标人疑问与日后结算时双方产生争议。第三,有关部门必须要依据工程实际确定科学的最高限价。由于轨道交通工程具有涉及专业领域多、技术复难、系统复杂、质量要求高等的特点,使得参与到工程投标的单位数量较为有限,各单位之间也相互较为熟悉。这种情况下有必要设置最高限价,通过科学的最高限价控制能够有效控制各单位之间哄抬报价或者恶性压价的行为。第四,全面的工程造价管理还要涉及到细化合同条款上。对一些城市轨道交通造价控制管理工作进行分析,发现前期费用和初步设计概算指标的差距最大。因为轨道交通工程受不可控因素影响多的特点,使得后期施工与施工图方案会存在较大的偏差,从而使得后期运行成本与初步设计方案估算的原造价存在较大的出入。对于这种问题,项目有关人员可以通过细化合同条款来对这种情况进行控制。例如,在一系列的条款中,增加发包人工作内容:可以依据轨道交通工程实际施工情况调整甲供、甲定乙供、甲认乙供材料范围以及调整发包人分包工程范围;当承包未能依据合同约定时间完工,使得业主的形象以及效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如果在发包人发出通知后还未能将其进行有效改善,则业主有权不经承包商同意采取必要的措施;业主有权利责令承包单位替换不合格员工,对轨道交通工程的一些重要项目行使决定权等。

2轨道交通工程招标管理要点

招标管理可以说是轨道交通工程招标阶段项目管理的一个重点,主要包括施工图的审核、投标单位的确立,标段划分、招标文件管理等多个方面。

2.1施工图审核

在轨道交通工程招标时,不同招标单位的报价不尽相同,形成这些差异的重要原因是具体的施工工艺不相同。这主要是因为投标单位在对招标项目实际情况不够了解,而是各自凭自身经验编制施工方案,这就直接导致投标报价不一致,这就为后期的评标工作带来困难,使得选择合理且低价的中标结果也变得非常困难。而且这种情况也会直接增加工程后期变更因素,使得工程造价控制变得较为困难。因此,必须要对轨道交通招标阶段施工图进行严格的审核,结合工程实际,为工程选择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减少变更的发生。

2.2标段划分合理化

标段划分在招标策划中可以说是简单但确极为重要的部分,说其简单是因为在项目管理中常常对标段划分的随意性极大,不管专业还是非专业人士都会在这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事实上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常常是一项集专业、管理性极强的工作,标段划分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工程成本高低、专业接口的多少和项目管理的难易程度。由于轨道交通工程涵盖专业较多,范围广、投资大、工期长和技术要求高等特点,应尽量选择有竞争实力的合作单位,因此标段应尽可能结合各专业特点划分大一些。例如,在标段划分时,注意减少核心系统和土建工程之间的接口,这种方法对于工程的后期合同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具体来说,应当尽量采取隧道通风系统纳入地下土建标段的方案。将隧道通风系统纳入地下土建标段后,由地下标段的承包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施工,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处理设计接口难题,还可以保证隧道通风系统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节省一定的成本,使得合同价存在一定的下调空间。

2.3通过资格预审为工程寻找潜在投标单位

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艺非常复杂、设计专业领域多,存在多工种交叉施工的情况。因此,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在投标阶段就必须要依靠一定的资格预审程序为工程选择高素质的潜在投标人,剔除条件不符合承担以及履行合同的潜在投标人。通过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将有资质的团队进入到选择范围中,有效提高后期投标单位的确立工作效率。预审时,应当依据工程项目的特点,从投标单位的人员情况、机械设备及工程的技术难度、工期要求等方面综合考虑通过资格预审来确定投标人可以使业主充分了解投标人现有的状况,从而放心地开展招标工作。

2.4招标文件要贴合工程实际

传统的工程项目实施时,临水、临电、临时设施及借地等事项的合同索赔是招投标过程留下的后遗症。通常应由业主完成三通一平,但往往由业主委托施工单位负责实施,且未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轨道交通工程的临电容量配置是与盾构掘进计划相配合的,哪个车站是盾构入井洞,哪个车站是出洞井,是单盾构还是双盾构,施工用电容量都不同。因此临电临水方案能否在招标前落实,对投标报价及施工计划的准确性,合理性都有较大影响。

2.5结合工程实际,确定评标方法

城市轨道交通目标范文2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运营风险系数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U21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26-0092-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26.044

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到现在经过了近40年的发展,GDP呈稳定增长,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也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目前许多大型城市都在积极地兴建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但是在兴建过程中也暴露了许多问题,快速的发展阶段对于我们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的管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和巨大的挑战。现代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作为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不仅包括了传统的给水排水系统、安全系统、防灾系统、电梯扶梯系统和车辆管理系统等,而且还包括了现代新兴技术系统,如通信系统、屏蔽系统、环境与设备安全监测系统、视频监测系统、自动售票系统。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中的各个子系统之间存在很密切的联系,当其中某个子系统发生异常时,会对整个系统的正常运行产生不利的影响。拥有良好的轨道交通管理运营可以提前预防事故发生,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将损伤降到最低,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的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

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基本理论

1.1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基本概念

1.1.1 安全的定义。不同的行业对安全都有着不同的定义,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角度定义安全为:安全是在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保证安全和事故风险处于可控的最低值内。

1.1.2 安全与风险。相对于安全的不是事故而是风险,风险系数是评估系统安全的一个指标,其概率估计公式如式(1)所示,其中风险系数值与系统安全性成反比,即风险系数低代表系统安全性高,风险系数高则代表系统安全性低。

R=F×S (1)

式中:

F――事故发生的频率

S――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

R――风险系数值

1.1.3 人的安全意识。在一些管理体系中往往忽略了人的安全意识,人类对于安全的需求,可以说是一个本能的生理反应。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中考虑到人的安全意识,积极地对公众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和宣传,不仅能够大大降低运营中因人为造成的风险,还能够提升事故发生后的救援效果。

1.1.4 安全文化。文化不仅仅是一种习惯,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物质和精神文明的综合,在当今社会许多企业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这也是他们的成功之道,比如在我国电力工业、核工业和航空工业都特别强调生产安全,常年将安全思想和教育作为员工考核之一,特别强调“安全第一”的生产工作理念,因此形成了其独特的安全文化核心。

1.2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安全的特点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典型的复杂大型开放系统。一方面,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现代土木工程、信息电子工程、机电设备工程的高度集成系统,具备极为复杂的结构和功能;另一方面,城市轨道交通系统是由若干线路系统组成的以及单条线路工程系统高度集成的复杂网络系统,包含“点”(车站)系统和“线”(线网)系统。因此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在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具有较高的复杂性。

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核心就是风险的控制与评估,而风险的评估常常是对其安全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所以在建立安全管理模式之前我们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影响因素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

2.1 事故统计分析

事故是指城市轨道交通运行中发生的非正常事件,它常常包括人员的损伤、死亡和财产损失。比如运营过程中由于外界干扰而停止运营,这种意外的停止运营对于运营系统来说也会带来较大的风险。其中主要的事故原因有以下四种:

2.1.1 火灾事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主要由于设备故障、电气故障、易燃物、人为纵火、化学品等引起的火灾。

2.1.2 列车厢中事故。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列车厢中事故主要包括通信故障而引发的列车追尾、人为调度因素引发的列车追尾、设备故障引发的车厢停止供电等四类情况。

2.1.3 停运事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业务由于停运而造成旅客的滞留不仅不方便旅客出行,而且影响交通运输行业的社会公众形象,甚至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在列车系统故障停止运营时,可分为人为和自然灾害的电力系统设备故障。列车机械故障引发的停运原因可分为列车门故障和列车设备故障等。

2.1.4 乘客坠轨事故。乘客坠轨事故是难以预测且近几年在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发生较多的事故,其发生常常会直接导致列车的停运以及其他不可控的事故发生,此类事故多为自杀、意外、违规、设备故障所造成。

2.2 影响因素分类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系统是一个广泛分布在时间、空间上面的开发式系统,其中系统关联因素十分复杂,但是从运营安全方面考虑,主要相关因素可以分为三类:环境、人、设备。

2.2.1 环境影响因素。在环境因素中,外部环境指的是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自然环境包括自然灾害、气候变化、时间因素等,社会环境主要指治安环境、法律环境和社会风气等。而内部环境则指工作环境。内部和外部环境因素的改变均会对轨道交通的安全运行产生一定的影响,是不容忽略的一个因素。

2.2.2 人为影响因素。在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系统中,人是主要的参与者之一,大多数的安全事故都是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导致的。因此,一方面需要加强人的安全意识,从根源上解决因人的问题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另一方面,要提高车辆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将事故遏制在萌芽之中。比如2009年9月9日东京发生的地铁追尾事故就是因为故障维修车辆的司机超速行驶并且麻痹大意忘记了站内停有其他列车,最终因为刹车不及造成的列车追尾事故。虽然无人员伤亡,但是事故造成整天线路停运6个多小时,影响了29万乘客出行。

2.2.3 设备影响因素。设备是列车的构成部件,包括机械系统设备、线路系统设备、信号系统设备等。这些设备协同合作才能确保列车的正常运营,当其中某一个设备发生故障时,将会破坏整个系统的安全运作,从而造成事故的发生。因此,从设备因素考虑,采用高质量的设备,建立完善的设备维护系统,是保障轨道运行安全的保障。比如2009年6月22日发生在华盛顿地铁的追尾事故,就是因为机车设备故障直接导致两辆列车相撞,造成了9死76伤的悲剧。2011年9月27日发生在我国上海地铁的追尾事故,也是由于信号系统故障而导致信号调试错误,直接导致了列车追尾。

2.2.4 小结。环境、人、设备是城市轨道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因素,因此保证交通系统的安全运行不能仅从一个方面考虑,而应针对各个因素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系统管理方法,才能使三者有机结合。针对以上注意问题,在轨道交通运营中,可以从“人D机D环D管”四个方面来进行安全控制。

3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模式的实施

3.1 管理目标及方案

制定适当的管理目标和管理方案,能够帮助管理人员对轨道交通系统进行有效的监督,是确保轨道交通系统安全的重要措施。在发生重大的安全事故后,需要对管理目标和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从而逐步完善管理目标及方案。

3.2 运行控制

运行控制包括车辆设备的维护与检修、不符合事件的后处理、日常客运服务、应急准备和相应控制等,是管理目标及方案有效实施的保证。

3.3 总体方针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的总体方针一般由最高领导层制定,是轨道交通系统的安全管理声明和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良好的安全管理总体方针十分有助于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也有利于增强设备和环境的可靠性。综合看来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应该从以下七点出发制定总体方针:(1)制定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针首先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无法律法规可依时可以选用城市轨道交通相关的行业标准进行;(2)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针应当做出相应的工作绩效承诺,并且规定使用有效期限;(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针需要建立良好的安全文化意识;(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针应当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占有绝对主导地位,其他一切都要在安全方针的前提下实施;(5)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针应当有具体的书面文件,印刷成册;(6)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针应当公之于众,接受上级及广大乘客的监督;(7)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方针作为安全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方针应当定期评审,确保其适用性。

4 结语

随着我国大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也进入了较快的发展阶段,高效的城市轨道交通能够大大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有助于城市长期发展。但是随着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发展壮大,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问题也越发凸显。高效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体系能够对可预知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分析,并且能够将其尽量降低,而且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采取救援和应急方案,将事故的影响降至最低,这些都能够大大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

参考文献

[1] 薛美根,程杰,朱洪,等.上海市小客车管理政策研究[J].城市交通,2014,(6).

[2] 孙斌栋,郭研苓.上海城市交通政策的优化研究[J].交通与港航,2009,23(3).

[3] 毛保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设计[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1.

[4] 雷艳鹤,雷金鹤.城市轨道交通技术发展战略探讨

[J].世界家苑,2011,(10).

城市轨道交通目标范文3

关键词 城市轨道交通, 运营管理, 综合安全管理体系

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世界各大中城市不容忽视的问题。

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

1. 1  目标和原则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目标是:使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生产与管理达到预先设定的标准,使事故等级和事故频率控制在预先规定的范围内。建立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应遵循差异性、明晰性、法律性和程序性原则。

1. 2  内容

城市轨交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如图1 所示。

图1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其中法律法规体系是指专门针对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或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有关条款,具有规定性、稳定性和强制性特点,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作的前提和保证。

运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运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行车组织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和人力资源安全培训等内容。该体系贯穿于其他各体系之自然界的各种自然灾害以及各种软硬件设备故障都会引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各种社会政治经济矛盾和个别人的不健康心理也为城市轨道交通带来了不安全因素。而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组织专业性强、技术设备复杂、客流量大、日周期性强、高峰低谷落差显著、时效性强,其建设一般又采取地下或高架形式,因此提高安全管理有效性和事故救援的难度均较大。此外,安全事故会降低轨道交通的可信赖度,形成社会疑惧心理,在一个长时间段内影响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内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2003 年2 月的韩国大邱地铁火灾更是震惊世界。为此,建立和完善城市中并将其有机结合起来, 是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和主体。

事故预防体系是指针对各种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对人、设备、管理以及环境的要求体系, 包括对行车、设备、职工伤亡、旅客伤亡、火灾、水灾、震灾、风灾、爆炸、投毒等各种事故的预防。

事故处理与调查体系包括受伤人员抢救和死难人员善后处理、抢修和重建、勘测和分析、责任划分及事故报告等内容。

对运营企业的检查评估体系主要包括对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估、对安全生产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以及相应的奖罚措施。

规划建设安全要求体系和设备质量安全要求体系主要是指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建设和设备制造必须达到安全要求, 以及投入运营后一定时期内对这些要求符合程度的规定。

1. 3  机构和职能

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 借鉴其他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门如图2 所示。各部门的职能如后。

图2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机构组成

国家和地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 出台行政法规; 制定行业安全管理政策和安全管理目标; 依法对运营企业、规划建设企业以及设备生产和进出口企业实施安全监管; 向运营企业颁发安全许可, 向设备制造和进出口企业、规划建设企业颁发安全资质证书; 指导运营企业建立内部安全管理体系, 定期对运营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负责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并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负责对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

运营企业: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科学合理的设置企业内部安全管理部门; 综合运用各种管理手段, 围绕运营组织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行车安全管理、设备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安全培训等;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对乘客行使安全管理职能; 搜集、积累、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资料; 接受监管部门的检查和评估, 按要求向其提交安全工作报告及其他与安全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协助其做好重大事故处理和调查工作; 加强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 确保部门间的协作达到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

公安、消防和医疗部门: 负责各自职能范围内与轨道交通相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打击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和乘客为目标或以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为主要场所的治安犯罪、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及救治各类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另外, 消防部门还对运营企业实施消防监管。

规划建设企业: 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贯彻有关安全规定; 向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提交工程图纸或报告施工中有关安全设施的进展和完成情况。设备生产和进出口企业: 按照有关安全要求组织产品的生产和进口; 将产品送检或提品质量检验报告。

2  建立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建议

2. 1  完善法制法规建设

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安全法规尚属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均没有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具体规定。立法空白导致通过行政手段来建立和运作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与法建手段相比, 行政手段虽然同样具有强制性, 但在稳定性和明晰性方面却相去甚远, 这将给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工作带来隐患。在全国性法律法规立法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首先推动地方立法,对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做出规定,如《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2. 2  完善安全监管机构设置

我国对轨道交通行使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往往机构规模小、专业人员缺乏、兼职情况多,难以有效行使安全监管职能。目前应在已具有轨道交通设施的城市试点建立由安全管理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该部门独立于运营企业之外;其权利和责任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明确规定。日后根据行业的发展程度,在适当时机建立全国性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独立设置,也可以与其他监管职能合并建立统一的行业监管部门。

2. 3  建立设备质量安全要求体系

城市轨道交通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设备依赖性较高。目前我国亟待建立科学规范的针对不同地理环境、不同轨道交通类型的设备质量安全要求体系。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运营初期往往盈利性较差,在制定上述规定时应充分考虑差异性原则,针对某一类型、级别的轨道交通项目制定必备安全设备规定,强制要求投入。而对于其他安全设备,则由投资方和运营企业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投入。

2. 4  强化安全审核和评估工作

在轨道交通项目投入运营之前,运营企业必须通过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消防等部门的初检和安全评估,安全认证必须成为申请运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进入运营阶段,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对运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还可以指定专业科研或咨询机构对运营企业进行安全评估,责令运营企业对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必要时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吊销运营企业的运营许可。

2. 5  强化安全教育

一方面要加强对运营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另一方面要大力向乘客宣传并督促其遵守轨道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普及和强化紧急状态下的逃生技能培训。

3  结语

在“ 十五”规划中,国家正式提出了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的战略,预算投资约2 000 亿元,各城市申请立项的拟建线路总长度约2 000 km 。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产品是旅客的空间位移,而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则是首要质量要求。综合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必将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  孙章,何宗华,徐金祥. 城市轨道交通概论.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2000. 253~254

2  季令,张国宝.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组织.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 1998. 7~8

城市轨道交通目标范文4

关键词: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分项规划

中图分类号:U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6)04(b)-0000-00

1总体规划内容与方法论简述

1.1总体规划内容与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属于城市规划的宏观战略部分。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十年,同时可以对城市远景发展的空间布局提出设想。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

1.2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包括城乡统筹发展、自然与人文保护要求的确定、人口分析、重点城镇发展、基础设施规划、城市规划区的划定、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1.3中心城区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主要包括城市性质职能的确定、人口规模预测、建设区域的划定、村镇发展控制、各类用地安排与布局、各级中心与公共设施规划、交通规划、绿地水系规划、历史文化保护、住房建设、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综合防灾规划、旧区改建、地下空间规划原则、发展时序与规划实施措施等内容。

1.4总体规划编制程序

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一般分三步:首先,进行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研究,提出进行编制工作的报告。其次,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按规定提请审查。第三,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成果,按法定程序报请审查和批准。

2总体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规划

2.1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内容与形式

2.1.1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内容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应当明确各专项规划的原则,包括综合交通、环境保护、商业网点、医疗卫生、绿地系统、河湖水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下空间、基础设施、综合防灾等专项规划。

因此,在总体规划中,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是作为交通规划的一部分出现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内容,以原则要求和战略规划为主,通过对轨道交通网络的布局、站点与重要设施的选址、轨道交通政策的制定等,将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原则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体现出来,并通过轨道交通的规划促进总体规划的部署落实。

2.1.2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形式

在总体规划中,城市轨道交通规划隶属于城市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与总体规划其他部分的关系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与城市总体发展原则的关系,二是与其他专项规划的关系。这两方面关系构成了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规划的表现形式。无论是其对城市发展方向的选择、对中心区集聚的促进、对城市定位的提升等总体发展原则方面的影响,还是与城市工程系统、绿化系统、地下空间等分项规划的协调建设,轨道交通规划都必须结合在总体规划中予以统筹考虑,而不是单独列出。也就是说,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总体原则和各分项的规划目标互为因果,共同作为终期蓝图体现在规划文本中。而作为与其互动结果的轨道交通规划,则需要在交通规划章节中单独表述。这种互动关系,也体现在其他城市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的综合统筹中,这也是城市规划系统方法论的体现。

2.2总体发展原则与轨道交通规划

2.2.1 城市功能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宽马路、摩天楼、立交桥,曾经是很多城市决策者心目中现代化城市的标志。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飞速发展,这些所谓的理想城市的缺点逐渐暴露,相关观念也随之发生了一些改变,但是仍然较为注重城市物质方面的发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现阶段的急速发展,与上述观念有所关联。轨道交通正在逐渐取代超高层建筑、地面立体路网成为代表城市先进与现代化的时尚新标志之一;在城市规划中,则与城市性质相结合,希望借助轨道交通的建设提升城市档次,,规划则必谈轨道交通。在许多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包括一些中等城市,都提出要建设轨道交通,而且多数直指地下铁路。轨道交通似乎成为了城市领域的“显学”。

轨道交通虽然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优化城市结构的重要途径,但显然并非所有的城市都适宜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也不应作为城市现代化和先进的标志来看待,一个城市职能性质的确定与档次的提升,关键在于硬件基础上的软环境。如果只通过大容量公共交通、组团开发等发展方式以求达到城市交通与结构的合理化,目前轨道交通的规划略显单一。

2.2.2 城市形态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城市形态,是由城市功能主导决定的,是城市功能的物质表象。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功能的三阶段影响,在城市形态上体现得十分明显。

早期修建地铁的指导思想是“平战结合”,即平时用于交通,战时则用于战争,而权重是向战备倾斜,因此属于“绝密工程”。进入交通影响阶段,轨道交通与城市形态的关系实际上仍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轨道交通的建设首选在既有交通问题严重的旧城区,此时的轨道交通主要为疏导型交通。在经济体制转型的背景下,城市的空间经济特征和时间经济特征都得以展现。地块可达性的改变使土地经济效益较高的开发活动得以聚集。从城市经济角度来看,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就是使各种开发活动的土地经济效益达到最大。

因此轨道交通站点对周边地区可达性的提高,伴随着对可达性、敏感性及收益性不同用地以圈层式重新分布。时间经济特征的展现是指可达性提高使土地价值提升,对符合潜在经济用途的土地使用的时间延续及对不符合经济用途土地的开发时间的改变。这一阶段,城市轨道交通和城市形态的关系是,在互相影响的基础上,轨道交通开始发挥主导作用。

2.2.3 城市规模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与城市功能性质和城市形态结构不同,城市规模与城市轨道交通的关系是城市规模的决定作用在先而城市轨道交通的引导作用在后。

由于我国城市规划规定了人居建设用地指标,因此人口规模与城市规模具有相应的对应浮动范围。总体规划次序是以人口决定用地,人口确定后,各项用地指标与比例也基本得以落实,然后根据城市的特性进行局部调整。在规定地铁与轻轨建设条件时,以人口作为衡量指标,同时对人口与用地作出下限要求。

轨道交通对于城市规模的引导是明显的。原理是城市轨道交通可以吸引人口的集聚,人口集聚可能是人口增加,也可能是人口转移,无论哪种情况,都伴随着城市规模的变化。对于成长中的城市,人口的扩张带来轨道沿线城市规模的扩大;对于成熟期的城市,人口的转移和集中可能带来土地集约使用,但只要轨道交通线延伸出城市中心区,仍会导致城市规模的扩张。

2.3分项规划与轨道交通规划

2.3.1城市综合交通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总体规划中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包含在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分项规划当中。这里的城市交通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均不同于各自独立编制的专项规划,而是涵盖在总体规划指导思想下,结合各分项目标提出规划原则。

发展公共交通,不单单是公共交通的绝对发展,而更重要的是公共交通对于私人交通发展的影响作用,所以执行这一战略,必须做到同时抑制私人交通。从这一角度讲,BRT(Bus Rapid Transit快速公交) 与轨道交通都可以做到对私人交通尤其是小汽车的有效竞争。二者的结合也就是轨道交通与公共交通的关系,是这一战略指导下深入规划的第一步。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的一部分。发展公共交通,首先要整合各类公共交通的有利资源。科学抑制私人交通的扩张。总体规划中,这一原则可单独提出,也可结合其他公共交通原则综合提出作详细规划,对此本文第四章将有论述。

轨道交通与其他公共交通的有效联合,主要在于线路的理想衔接和换乘节点的合理分布。轨道交通的建设在于补充道路不能满足的交通需求,因此规划应着重注意与轨道平行道路的设计服务水平,避免与轨道交通竞争局面的形成。城市道路同时也是形成城市用地布局的骨架,轨道交通站点吸引人口以圈层式用地布局发展,城市道路吸引人口沿街用地布局发展。所以,轨道交通站点地区,道路网应规划加密,进一步促进站点地区人口集聚和土地集约。在老城区“密路网”还能够解决停车位用地不足时公交车辆终点站临时停车的需求。

2.3.2其他分项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

本章节主要阐述分项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的作用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是分项规划直接与轨道交通规划相互作用,例如城市历史保护区内轨道交通的建设,历史保护决定了轨道交通的线路与站点形式,轨道交通影响了历史保护的范围与保护程度。第二,是两者通过对总体发展原则的影响而间接发挥作用,例如城市住宅建设与轨道交通的建设,首先通过总体发展原则确定发展方向与规模,然后进行两个分项建设开发。在轨道交通规划没有作为单独分项规划的总体规划中,是通过综合交通规划来完成上述作用关系的。

2.4轨道交通规划分项规划

2.4.1分项规划内容

总体规划中的轨道交通规划,纵向分为三个层面,即轨道交通远景设想、总体规划期限内的轨道交通建设目标和近期规划期限内的轨道交通建设目标;横向则主要包含了轨道交通战略规划的成果部分内容,即轨道交通的类型选择、建设规模与线网规划的原则。总体规划年限内没有轨道交通建设的城市,也可能会在规划中提及远景轨道建设设想。轨道交通战略规划的分析部分内容如可行性研究等,其所作的预测分析涉及众多技术领域的详细层面,而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总体规划要求有确定性的规划时限的目标作为成果。总体规划列出成果为主的规划内容,以作为下阶段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基础。

轨道交通的类型选择、建设规模与线网规划的原则均可结合在线网规划中,因此总体规划的轨道交通专项规划一般也主要指轨道线网规划。

2.4.2分项规划原则

轨道交通分项规划的主要原则可以归纳如下:(1)用最少的轨道交通总里程满足最大的出行量。(2)线路按需求次序修建。(3)线路走向与城市主客流方向一致,连接城市主要客流发生吸引源。(4)与其他公共交通方式结合。(5)组建大型换乘中心,使之成为城市发展的副中心或新区开发的先导和依托点。(6)为城市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统一安排创造条件。(7)与城市的地质、地貌和地形相联系,尽量采用高架或地面形式。(8)降低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科学合理地安排城市财政支出。(9)处理好SOD与TOD的关系。(10)保证快速轨道交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11)线网规模以需求为下限目标,以供给为上限目标。(12)优先发展中运量交通形式。

2.4.3分项规划的几个问题

分项规划中的线网形式与城市功能形态关系最密切,观察全球几个代表性的大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其网络呈现一个共性,即多心自由式放射状。多心的效用是集聚与疏散形成规模,从而吸引更多客流。自由式是指不规划棋盘状的走向组合,就是建设最早的伦敦与纽约,体现了“客流第一”的原则。上述城市大都在半径20km的圈层内安排10多条放射线。

环线设置与半径线设置是线网规划中两个值得重视的问题。在道路网络中,环线对过境或跨区交通有较大的分流作用。轨道交通的转换则要通过旅客换乘的办法实现,由于轨道交通是独立、准点运行的运输系统,穿越中心区不会影响旅行速度,使用环线有可能出现因换乘次数造成延误。对于半径线设置,是指连接边缘组团到中心区的轨道交通线,它的弊端集中反映在运营和交通影响两方面。首先,半径线客流分布往往呈现一个明显的楔形,就是越靠近中心区客流越大,而在客流最大处,车上所有旅客上下列车势必在终点站停站时间增加,这时列车折返能力满足最小列车间隔存在困难,给列车正常运营造成风险。其次,线路截止在中心区某处,旅客必须下车,给这个区域引入相当大的无关客流,需要换乘地面其他交通方式,陡然增加很大的交通压力,形成新的交通瓶颈。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速度也是目前争论较大的问题之一。从我国已经建成投入使用的轨道交通项目来看,整体建设速度并不快。认为轨道交通建设速度过快的观点主要是针对现阶段各城市的实际建设量和提出的规划建设数据。在经济承受能力允许并对轨道交通适应性有充分论证的前提下,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基本网络的建设,可成为现阶段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指导思想。

参考文献

[1] 王荻,张冠增. 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规划的互动关系[J]. 城市轨道交通研究. 2007(02)

[2] 方迎利,冯金海,罗容华,倪黎明. 轨道交通车站功能分区模块化设计[J]. 中国市政工程. 2006(04)

城市轨道交通目标范文5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技术经济特性;投资制度;融资;组织模式;绩效

城市轨道交通以它对城市土地价值的深远影响和巨额建设成本,代表了城市公共投资规模的高水平,并成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更为活跃的课题。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注重市场的运行,不太关心市场如何发展[1],然而正是制度中的激励性,决定了准公共品项目所能获得的社会投资和系统运行效率,因此,发展和效率成为城市轨道交通产业制度变革的逻辑基点(见图1)。值得关注的是制度变革的实施成本,根据樊刚等人定义,所谓实施成本是指制度变革过程开始以后一切由“信息不完全”、“知识不完全”和“制度预期不稳定”所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是旧体制下各种经济组织的结构、功能以及规范组织间关系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规则、习惯等向新制度过渡所必须的设计、创新、磨合过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即实施新制度的交易成本[2]。

采用二分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投资的基本模式不外两种,即一元投资和多元投资,两种结构中的投资主体、客体,以及产权、经营权归属、责权利的约定,具体环境中的行为规则等要素,共同构成了特定的项目投资制度,其设计目的在于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完成项目融资和促成项目交易。事实上,投资制度目标功能的效用和成本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投资制度非预期的派生功能所产生的执行成本也将以各种形式出现在项目的全寿命周期中。实施成本的增加意味着目标收益的减少,从而影响以发展和效率为设计初衷的制度绩效。本文试图在分析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技术经济特性的基础上,考察技术经济特性对投资制度目标功能效用、成本的直接影响,以及和投资制度若干派生功能之间的内在关联;并借助实证来说明投资/组织模式和建设项目自然属性的契合程度是影响其制度实施绩效的重要因素,也是制度修正、变革的主要依据(见图2)。

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技术经济特性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技术经济特性有两个层面的含义,即基于网络型城市基础设施的自然垄断产业技术经济特性和作为建设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技术经济特性。

1.1 城市轨道交通的网络规模经济效益

城市轨道交通必须借助传输网络才能进行客运交易,因此归属于物质型网络产业。通常在一个结构良好的传输网络上,节点和连接的增多意味着线路数或者网络的交易量将以几何级数递增。因此,相对于极高的固定成本,网络传输的边际成本极低,随着载客量(运量)的持续上升,网络全寿命周期的平均成本将持续下降。和非网络的单线传输规模经济相比,网络系统的规模经济效益几乎没有边界[3]。所以,城市轨道交通业的规模经济和网络化经营的关联度极强,这就决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通常都要经历单线—多线—网络这样一个产业成熟过程。

1.2 城市轨道网的范围经济效益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内含稀缺资源的使用:土地,加之存在巨大的网络规模效益,如果每种运营产品都配置一条轨道,重复投资将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因此,产业有联合建设或运营的要求(所有的运营产品统一使用一个网络)。

1.3 高沉淀成本和强外部性

城市轨道交通的资产专用性极强,沉淀成本大。同时,极高的固定成本和巨额运营成本[4],使得单线生产的平均成本居高不下,平均成本和边际成本相差悬殊。加之较强的社会公益性控制的低位票价,导致主营业务的内部收益率差,几乎无限期地拉长了项目的静态和动态投资回收期,这是形成轨道交通业进入壁垒的重要因素。

1.4 较强的可替代性

尽管交通产品和服务是生活必需品,需求弹性较小。但是城市轨道运输和其他运输方式都是对人和物的空间位移,存在较强的相互替代性,因此产业有一个较强的外部竞争环境,限制了项目的价格和赢利空间。

1.5 项目建设或运营的基本技术标准具有统一性

尽管每个城市轨道项目是一次性且独特的,但是由于存在着网络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因此,网络内各项目的技术标准必须统一、兼容,比如,售票刷卡的制式,供电、通信等公用系统的技术指标。不然,在项目使用期将导致线路改造工程的提前出现,以及社会成本的极大增加。

1.6 网络规划的稳定性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要同时承担解决城市交通问题和引导城市土地资源开发的命题,这可从SOD(服务型)和TOD(规划型)两种城市轨道交通规划模式中得到反映。因此,建设项目的范围规模、工期、质量等参数紧密地和中远期城市规划结合在一起,由上游线路规划的不确定性引发的下游工程设计变更、索赔的风险极大。

1.7 工程的强风险性

除了轨网的规划风险外,工程受地质、地面、地下各种景观、既有设施的影响也很大[5]。另外,技术难度导致的技术风险还将进一步诱发项目的公共安全风险、经济风险。

2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模式绩效变迁分析

如前所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的基本模式可分为一元投资和多元投资,其目标功能是完成项目融资和促成项目交易,效用标准是项目启动资金和后续投入的迅速按时到位,同时为未来项目的权益交换架构一个运作平台,基于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企业化以及股份制项目公司不妨说是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走向市场化运作的一个折中方式。执行目标功能的成本即为目标成本,二者的时间函数标志着投资制度绩效将沿着产业发展路径发生变迁。

2.1 投资模式的目标功能效用变迁

2.1.1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一元投资结构通常对应传统的政府投资模式

由于准公共品特性导致的市场失灵,在城市轨道交通网络的建设初期和常规成长期,世界多数国家的政府都规律性地充当着轨网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由此生成的国有独资公司作为项目全寿命周期的管理主体(如上海申通,广州地铁,天津地铁)。依托政府财政和良好的信用,一元投资结构能在轨道交通的单线项目时期快速筹措项目资金,操作简便,融资速度快,项目资金迅速和按时到位的可靠性强[6]。

显然,单纯而持续的一元投资将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更为主要的是,如何解决特大型城市积重难返的市区交通和持续强劲的城市边缘组团交通,如何促成城市轨道交通作为自然垄断产业所特有的网络规模效应,是摆在政府面前的命题。受政府财力和信用程度所限,在进入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化建设时期后,传统的一元投资结构在满足大量的正外部社会效应需求面前显得力不从心,融资能力明显不足(见图3)。

2.1.2 多元投资结构通常对应两种市场化投资模式

(1)真正的市场化投资出现在城市轨道交通产业成熟时期,结构良好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已基本形成,网络所特有的技术外部性和政策支持,使新增项目拥有潜在的盈利模型。企业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以企业信用或项目收益为融资基础,以商业贷款、发行股票等商业化融资为手段,筹集资金并加以运用,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香港地铁、新加坡地铁和东京地铁[7]。政府通过向其他投资人出售股权的方式,收回一部分建设资金。非国有独资的公司制企业是市场化投资主体,它们自主进行投融资活动,独自承担和享有相应的责权利。

(2)以城市发展为驱动力的市场化投资出现在城市地铁建设初期或高速成长期,主营业务盈利模型的缺位,使得市场化融资只能在政策支持下,借助项目外部效益的内部化模型,再采用项目融资方式,其实质是政府投资为主导的市场化投资。通常有各级政府合资(上海轨道交通3号线),政企合资(北京城铁、天津轻轨),公私合资PPP(北京地铁4号线)等多种方式。

对于单线项目,多元投资结构受股东的信用程度所限,融资能力不会很大,且操作环节多,过程复杂,融资速度慢,项目资金迅速和按时到位的可靠性相对较差。但是在一定区间内,面对项目建设网络化带来巨大的资金缺口,多元投资机制的融资功能显然比一元投资机制更具适应性,更能满足城市发展对轨道交通建设的外部效应需求(见图3)。

2.2 投资模式的目标成本变迁

执行投资制度目标功能的成本即目标成本。技术经济特性制约了投资结构对融资方式的选择:利息及其他交易确定费用,作为融资成本中的显性部分沉积在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建造成本项中;而交易的实施费用将作为融资成本中的隐性部分,使投资模式的目标成本发生变迁(见图4),并成为项目全寿命周期总成本理论值和实际值之差的重要成分。

2.2.1 一元投资结构的隐性融资成本

一元投资通常为政府投资,项目盈利模型差,商业贷款筹集困难,出于减轻还贷利息压力,且拥有政府的信用优势,一元投资结构往往有寻找外国政府低息出口信贷的激励。这种融资方式的显性成本(利息)很低,在单线项目建设初期具有明显优势,但必须使用贷款方指定的本国设备,核心技术吸收差,备品备件全靠进口,极大的隐性成本通过项目运营期居高不下的维护、修理成本体现出来。更为关键的是,伴随轨道网络的逐渐形成,各线路之间设备标准、制式的不兼容问题日益突出,将极大地削弱网络运行的规模效益,引发各线路非预期的设备提前改造成本,这个问题已经在20世纪90年代建设的中国城市轨道项目的当前运营中凸现。

2.2.2 多元投资结构的隐性融资成本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漫长的投资回收期成为多元资本大规模进入该产业的最大障碍,因此,除了运用各种优惠政策设计一个良好的项目盈利模型外,在城市轨道交通的单线和网络化建设期,政府仍然不得不成为每个多元投资结构的控股方,这就意味着政府必须为一个个多元投资结构的建立一次次注入资本金。

转贴于 3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技术经济特性和投资模式派生功能的内在关联

3.1 自然生成产业的市场结构

由于技术经济特性的作用,使得不同的投资模式在城市轨道交通产业中生成了不同的市场结构。

国有独资公司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自然垄断经营主体,该主体随着城市轨道交通规模的扩大,将历经项目管理的单线—多线—网络3个不同时期,以至于在城市轨道交通产业的发展和成熟期,大多数一元投资均拥有城市全部或局部的轨道网络。

市场化投资的性质和政策条件决定了多元投资通常对应于单线项目全寿命周期中某阶段的特许经营。这样,就某个特定的城市轨道交通市场结构而言,将必然遭遇各种项目投资模式对产业的“横切”;各种单线、多线、网络项目业主混合并存于产业的发展期。

3.2 间接制约项目的组织模式

理论上可以把重在发展的项目投资模式和重在效率的项目组织模式加以整合。

城市轨道交通目标范文6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风险管控

一、前言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受环境、施工人员、资金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有效的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效果,我们应有效的分析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并制定有效的防治措施。这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而言至关重要。为此,我们应当认真梳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与风险防控的具体内容,并制定有效的措施,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取得积极效果,并在风险防控上达到预期目标。

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风险

1.环境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首先存在的就是环境风险。由于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多是地下施工,在地下施工过程当中会遇到地质因素以及诸多施工难点,同时还要防范地下施工对地上建筑造成不利影响。在整个施工过程当中,既要保证施工的安全性,同时也要保证施工的有效性,还要在具体的施工中保证不对周边环境进行污染。所有这些因素加在一起形成了环境风险的累积,如果不能够有效的解决环境风险并预防环境风险,那么城市轨道交通在建设过程当中就非常容易出现施工问题,对后续施工和整个施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从目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施工来看,环境风险已经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在工程建设之前首先要进行环境评价,等环境评价达标之后才能够开工。与此同时,还要对施工地点的地质因素、地上建筑施工、周边的整个环境进行有效的评估,防止环境风险的发生。从这一点来看,环境风险是导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出现问题的重要一环,只有做好环境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才能够保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有序进行。

2.施工风险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都处于地下施工,施工周期长,施工难度大,并且在地下施工中采用的盾构结构施工方法较为复杂,产生的施工风险也相对较大。在实际施工中,如果不能做好设备的衔接和人员的合理安排,那么地下挖掘施工和地下贯通施工等施工工序容易出现较大的施工风险。因此,我们应当对施工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在施工之前对施工风险的类别、施工风险的内容和施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都进行有效的研究并制定详细的应对策略,防止施工风险发生,并通过有效的措施来保证施工风险能够降到最低。在实际的施工中,通过施工风险的防范以及施工风险的合理管控,使整个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有效的管控之下,保证施工风险能够得到降低。从目前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来看,因为对施工风险的认识比较到位,在整个的施工风险管控过程当中制定了有效的应对措施,保证了施工风险有所降低,做到了施工风险的有效的管控,避免对整个施工造成不良影响。

3.资金风险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施工难度大,施工周期长,对资金的需求量相对较大,同时由于在具体施工过程当中会出现一些意外情况,比如地下挖掘过程当中遇到特殊的土层地段,或者在地下开挖过程当中与其他的施工管线发生干扰,需要对施工管线进行改造或者在开发过程当中对地上建筑造成了不良的影响,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地上建筑进行加固。所有这些临时增加的施工内容都会给整个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旦工程量发生了增加,相对而言整个工程的投资就会不足,只有增加资金预算才能够保证工程有序进行。那么这些临时增加的工程内容由于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整个工程的施工资金存在一定的风险。同时由于整个资金用量较大,并且在资金需求的每个阶段对资金的需求量也存在,那么在资金拨付过程当中容易出现资金拨付不到位,或者临时资金不足的情况,导致现场停工。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推进过程当中,就应当提前做好预算,保证预算充足,同时根据施工的情况确保每个阶段的资金都能够准时准确拨付到位。

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的侧重点

1.对存在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

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在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过程当中,首先就应当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我们不但要认识到存在哪些风险?还要认识到这些风险所带来的危害及后果。只有认真分析了风险的种类,并对风险进行了有效的识别,才能够保证风险管控措施合理到位。在风险管控过程当中风险的识别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方式:首先,要分析风险的具体类别,根据风险的类别进行风险程度的划分,同时还要对风险的存在位置和环节有清晰的认识;其次,还要对风险的等级进行有效的划分,在风险等级划分当中要根据风险造成的不同危害以及风险所带来的损失进行有效的划分,保证风险的等级划分能够合理准确有效,提高风险识别的有效性;最后,在风险识别过程当中,要根据每一种风险进行分类,不同风险类别所划分的风险等级是不同的,具体应当按照风险的种类进行风险识别,使整个风险识别能够准确有效。在风险识别过程当中要配套有效的措施,使风险识别之后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消除,保证风险识别和风险应对措施能够一一对应。

2.做好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

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是风险管控的重要一环,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类别和风险的程度进行有效的评估,而灾害评估是对风险可能造成的灾害进行有效的预估。通过灾害评估能够对风险的种类以及风险的程度进行更科学的评价,使整个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能够更加科学有效。之所以要进行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主要是因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复杂性。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整个施工过程和施工流程相对复杂,在具体的施工过程当中可能出现的意外因素也比较多,整个施工的资金管控、环境评价、灾害预防和经营管理都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只有认识到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和灾害评估的重要性,才能够根据风险的类别进行有效的灾害评估。那么在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过程当中,首先就应当参照其他城市的经验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损失情况进行风险预估,使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能够贴近工程实际,避免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与实际的工程不符造成风险评估和灾害评估脱离实际;其次根据灾害评估制定相应的措施满足施工需要。

3.找准主要风险点

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过程当中,主要风险点的识别至关重要。因为风险管控不可能对所有的施工环节以及经营管理环节进行细致的管控,虽然在整体的层面上能够进行覆盖,但是在管理重点上还是有所区分。那么,主要风险点就成为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过程当中的重要一环。那么在实际的管控过程当中就应当根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存在风险的环节和部位进行有效的评估,并且按照风险点的类别以及风险点所造成的灾害情况进行有效的评估。使整个的风险评估能够更加科学有效,整个的风险预估达到预期目标,从整个风险评估过程来看,主要的风险集中在环境风险、施工风险和资金风险这几个方面。只有保证这几个方面的风险评估不存在问题,那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经营管理和风险管控才能够取得积极效果,在管理过程当中才能够更加科学有效。

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经营管理与风险管控的具体措施

1.结合工程实际,对风险种类进行归类

在实际的风险管控过程当中,我们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对空间种类进行归类,例如环境风险存在地上风险和地下风险。在地下风险中存在盾构施工风险和支撑施工风险以及贯通施工风险多个种类。通过对这些风险种类的划分和归类,我们才能够保证风险管控措施能够落实到位,并且达到预期目标。与此同时,在施工风险当中,我们还应当对每一个施工细节进行有效的把控,保证施工细节能够达到预期目标,同时解决施工工序与风险种类划分的问题,使整个风险划分能够更加科学有效。在具体的施工过程当中,使风险种类划分与施工工序进行有效的结合,解决施工工序的风险,使整个工程的施工风险得到有效的降低。按照目前城市轨道交通进行程度来看,风险种类的归类至关重要,在风险种类的划分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类:第一,可识别的风险,第二,隐藏的风险,第三,可控的风险。只有做好这些风险种类的划分,才能保证风险管控过程准确到位,最终在风险管控过程当中才能够达到最佳效果。所以,风险种类的归类是做好风险管控的重要措施。

2.根据风险类别,做好风险辨识

基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特殊性,对风险进行有效的分类之后,我们就应当对每一种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辨识。风险辨识不但要认清楚风险存在的部位,也是对风险所造成危害的一种有效的认定,通过风险辨识,能够保证风险管控到位,同时也能够提高风险管控的整体效果。那么在风险辨识过程当中,我们要按照风险的类别、风险存在的部位以及风险可能发生的环节进行有效的评估。风险辨识过程当中,我们要根据成熟的风险辨识经验,在了解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特点的基础上进行有效的风险辨识。主要包含几种因素:风险辨识应当对风险的整体情况进行有效的辨识,风险辨识应当对风险可能出现和造成的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应当根据风险的具体情况以及风险出现的概率有效的辨识,使辨识能够符合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实际,保证辨识能够准确有效。只有做到以上这些措施,才能够保证风险辨识达到预期目标,提高风险辨识的有效性,保证风险辨识能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的解决城市轨道交通施工的风险问题。

3.制定有针对性的风险防控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基于对城市轨道交通施工项目的了解,风险防控过程当中我们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我们应当根据风险的种类和风险的类别制定风险防控应急预案,使整个应急预案能够与风险的类别和种类进行优化衔接,使风险的识别能够与风险防控相对应。其次,在风险防控过程当中,应当按照风险所造成的损失以及风险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对应措施,使整个风险防控能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干预能力,例如环境风险的防控过程当中,我们应当提前做好环境评价。在确保环境评价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施工。除此之外在施工风险防控当中,应当按照施工的工序以及施工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及问题制定施工过程应急预案,使施工风险能够通过应急预案的方式得到有效的处置和解决;一旦出现事故或出现风险问题能够依据应急预案进行有效的处置,保证防控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风险的防控过程当中,应当按照风险类别以及整个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资金的预估和预算的制定,保证资金预算能够满足施工需要。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能够有效的解决资金不足或者资金短缺的问题,使整个资金风险能够降到最低,同时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避免资金浪费,使整个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与工程实际相对应,保证资金的每一分钱都能够划拨到位。

五、结论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过程当中,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至关重要。在具体的经营管理过程当中,应当对风险防控有足够的认识,并且根据经营管理实际和风险种类的特点进行风险辨识、风险分类以及风险应对措施的制定。整个风险管控能够科学有效保证风险管控达到预期目标,使有效的风险管控能够更好的为项目服务,解决项目施工过程当中可能存在问题;使城市轨道建设项目能够得到有效的开展,并且在开展过程当中满足实际需要;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有序进行,让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开展不受风险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徐锡松.城市轨道交通与宁波市江北区域发展互动研究[D].宁波大学,2013.

[2]陈红.成都轨道交通建设与经济带发展互动研究[D].西华大学,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