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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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审计管理办法

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范文1

一、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程序及所需资料

(一)审计范围科研项目一般包括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其中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属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属于横向项目。由于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数量众多,而审计力量有限,无法实施全面审计,因此,高校应按重要性原则将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及学校重点关注的科研项目纳入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其中,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专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等纵向科研项目及一定金额以上的横向科研项目。纳入全过程跟踪审计范围的横向科研项目金额标准按高校自身管理需要确定。

(二)审计的主要程序 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程序包括审计准备阶段、审计实施阶段和审计报告阶段。为充分发挥跟踪审计的过程控制作用,在实施跟踪审计阶段,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需要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出具书面审计意见或建议,要求其自行改正;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校领导报告的同时通报科研、财务等管理部门,并采取适当措施,保证科研项目的高效、有序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程序如下:

(三)审计所需的主要资料 审计所需资料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在立项阶段、实施阶段和结题阶段分别报送。立项阶段资料主要包括科研项目任务书及审批文件、项目组成员构成及分工情况、项目预算书(含预算调整资料),项目立项相关各类合同(协议)、学校及项目组制订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办法;实施阶段资料主要包括科研项目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资料,如大宗物资、服务采购招标资料,固定资产清单,大额资金支出情况说明,为完成科研项目所签订的测试加工费、物资采购等关联合同、项目执行期财务报表(季度、半年度、年度)、账簿、凭证,项目中期考核及验收资料;结题阶段资料主要包括项目验收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及相关资料、项目绩效报告等。审计部门在取得资料时,应要求项目负责人及所在二级单位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书面承诺。

二、全过程跟踪审计主要内容

(一)项目立项阶段(1)立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审计人员参加科研项目立项论证及申报会议,重点审查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法、合规,立项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审查立项资料时,审计人员要充分利用高校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的审核结果,尤其要关注学校是否已对科研项目合作(外协)单位资质、履行任务能力、业务相关性等内容进行审核,是否了解项目负责人与合作(外协)方的关系,防止假借合作名义骗取国家及学校资源等。其中,对横向科研项目还要审查签订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是否取得合同对方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资料,是否对项目组所提供技术(专利)的法律状态检索,避免侵权;合同条款是否经过相关职能部门会审或法律顾问咨询,并履行合同授权审批制度;涉及保密的,是否签订保密合同等。

(2)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是项目经费管理的重要依据,预算编制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项目申报成功与否以及项目执行过程中的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效果。审计中应关注预算编制是否科学、合理、合规,主要包括:第一、预算项目是否符合国家及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如劳务费预算是否与控制比例相符,重大仪器设备购置预算是否综合考虑了学校现有相关资产存量及共享情况,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预算是否按规定分别由项目组和学校编制,比例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存在国家明文规定禁止的预算支出项目或与项目无关的额外支出项目等。第二、配套资金额度是否明确,预算总额是否分解至科研项目各子课题,合作(外协)单位经费是否有明细预算。第三、项目预算是否经过学校预算评审,并按评审建议调整预算编制。

(二)项目实施阶段 (1)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是高校科研经费全过程管理的核心环节,需要严格按照预算书(合同)要求执行预算。审计中应关注:第一、项目经费收入是否完整、准确,纵向科研资金是否及时拨付到位、横向科研资金是否按照合同约定进度按时到账,配套资金是否足额落实;所有科研经费收入是否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是否存在脱离学校监管形成体外循环的现象;所有科研项目是否按不同资金来源,按不同项目单独进行会计核算。第二、项目经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预算书(合同)的支出范围和标准使用科研经费。审计时应注意审核各类单据及各项合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完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挪用、侵占、骗取科研经费的情况,如有无虚构经济业务、使用虚假票据或使用与科研无关的个人家庭消费发票或科研项目启动前的材料、设备等发票套取科研经费;有无虚列、伪造名单虚报冒领劳务费;有无将项目经费用于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有无以旅游门票、礼品费、非项目组成员差旅费等报销差旅费;有无以旅游公司开具的大额会务费报销会议费;有无以咨询公司开具的大额技术咨询费报销专家咨询费,或将专家咨询费违规付给科研项目组相关人员;有无违反国家及学校采购规定采购物资及服务的情况。

(2)预算调整情况。由于科研活动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需要调整预算的情况。当预算变更时按规定或约定履行变更程序,才能防止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互脱节,并为日后顺利通过财务验收打好基础。因此,在跟踪审计中必须重视预算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规定,预算调整需要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如下:第一、需要报批的调整事项: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等应当按原程序报财政部批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减少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当按原程序报科技部批准。第二、学校有权调整的事项: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课题组和课题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课题承担单位审批,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在中期财务检查或财务验收时予以确认。第三、一般不予调整的事项: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课题其他方面支出。第四、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3)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管理情况。利用科研经费自制和购置的固定资产以及科研活动中形成的无形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审计中应关注:第一、固定资产购置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需要招标采购的或涉及政府采购的,是否按规定采购,资产采购变更是否履行了相应的变更审批程序。第二、购置的固定资产是否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或按合同规定处理。第三、因完成科研项目形成的无形资产是否及时纳入学校统一核算。第四、资产处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是否存在私自转让、牟取私利等情况。

(4)外拨(转拨)科研经费管理情况。据报道,个别高校存在假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他用的现象。审计中应关注:第一、合作(外协)单位、外拨(转拨)经费额度是否在项目任务书、合同(协议)中已经明确,是否经科研及财务部门共同审批。第二、外拨(转拨)业务是否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办理,是否依据经费外拨(转拨)批件、项目合同、协作单位的合法有效财务凭据办理了相关手续,是否存在将款项转入非合作(外协)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的情况。

(5)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根据规定,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课题负责人、首席科学家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变更、更名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课题负责人、首席科学家、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科技部批准。因此,审计中应适当关注学校是否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三)项目结题阶段(1)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情况。审计中应关注科研项目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报表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不符合预算(合同)规定的收支。

(2)结题结账情况。审计中应关注科研项目是否按任务书(合同)要求及时完成项目验收及财务验收,特殊原因确需延期的,是否按规定程序提前办理了项目延期手续;项目结题后是否及时结账,是否存在项目结题后科研经费长期挂账,由项目组继续使用的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结账手续的科研项目,学校是否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予以结账。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意见》(教财〔2005〕11号)规定: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在六个月内根据学校制定的科研经费结账管理办法办理结账手续。

(3)结余资金管理情况。审计中应关注纵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上缴或作为后续研究费用,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是否按合同或当事人约定使用。如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规定,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课题结余经费(完成项目或因故终止项目)按原渠道收回科技部或相关主管部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264号)规定,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仍用于项目依托单位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部分应用研究工作。

(4)项目绩效情况。审计部门在审查财务决算报告、项目组提交的项目绩效报告等资料的基础上,结合高校自身科研项目绩效量化指标及评价标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判断科研成果是否达到科研任务书(合同)约定的预期目标,并对科研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综合评价。

三、全过程跟踪审计配套措施

(一)加强宣传与培训,建立良好的科研审计内外环境(1)领导的重视、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科研人员的理解是做好科研审计工作的外部环境基础。审计部门应与科研、财务、资产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明确跟踪审计过程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责,做到审计工作到位不越位,并积极主动地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相关宣传与培训工作,取得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消除科研人员对审计工作的疑虑,营造良好的科研审计氛围。(2)健全有效的审计制度体系和良好的审计职业综合能力是做好科研审计工作的内部环境基础。因此,审计部门应建立健全全过程跟踪审计制度体系的同时,加强审计人员后续培训,夯实内部环境基础。

(二)建立资源共享平台,形成科研经费监管联动机制科研经费监管工作,需要由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纪委、监察、院系和广大师生共同完成。工作中,审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形成科研经费监管联动机制。(1)建立科研经费管理共商平台,审计部门与科研、财务、纪委、监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沟通,共同研究,综合考虑学校科研经费的总体情况、单项科研项目经费规模及项目重要性的基础上,共同确定科研项目重点审计范围,并将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相关部门通报。(2)利用校内局域网连接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等部门信息系统,形成科研信息共享平台,保障各职能部门及时、全面获得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信息及跟踪审计信息,并由科研、财务部门指导、监督科研项目组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保证科研经费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

(三)实施科研经费内控审计,促进学校管好用好科研经费科研经费内部控制是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有效手段。要做好全过程跟踪审计,审计部门应围绕高校总体科研项目的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5要素,审查科研项目内控设计是否合理,执行是否有效,并及时查找设计及运行缺陷,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合理保证科研项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达到促进科研项目科学高效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的目的。科研项目内控审计中,应重点审查是否建立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方面的职责权限;是否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业务权限、审批程序;是否明确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校(院)长的领导责任,科研、财务、资产、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管理责任,院、系、所及其他校内科研机构的监管责任和项目负责人的直接责任;是否建立健全各类内控制度,如科研经费预算管理及其他财务收支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等;是否适当采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和信息内部公开等方法,管理和控制科研项目立项、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结题结账、科研成果鉴定等过程,确保科研资产安全完整,经费收支合法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参考文献:

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范文2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全面完成新开工任务。棚改开工任务完成比例100%。

2.全面完成基本建成、竣工任务。督促业主单位加快续建项目建设。

3.全面完成经济适用房销售工作。

4.两张清单录入工作。已完成前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

(二)棚改项目融资情况。共获得棚改项目贷款授信5亿元。

(四)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共争取到中央和省级专项补助资金2亿元。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拨付、专款专账、专项使用、加强监管,坚决杜绝了资金滞留、违规使用等问题。

(五)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相关情况。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在政府网站,全面、及时、准确、规范、有效地公开住房保障政策文件、实施方案、项目开工、房屋分配等相关信息,让广大老百姓了解政策、明白情况、给与监督。

二、2020年工作要点

(一)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目标任务。

1.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

2.全面完成基本建成、竣工任务。

3.全面完成公租房分配任务。

(二)做好棚改项目融资并规范加快使用。加快项目建设,加快已获贷款授信资金的发放和使用。

(三)做好跟踪审计整改工作。配合审计单位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针对审计组指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具体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对所有问题及时整改。

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范文3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范围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包括:全部使用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资金(含各类所有制的企事业项目)、非税收入资金、政府债务资金等政府资金的项目。

(二)未全部使用政府资金,但政府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

(三)政府在土地、市政配套等方面依法给予优惠政策的公益性项目(含政府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项目)。

(四)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县乡公路、桥涵、水利工程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等。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程序

(一)下发通知书。县审计局在实施审计前,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进行审前调查,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并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二)收集证明材料。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向审计组及时提供与政府投资项目有关的完整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其他相关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三)实施审计。县审计局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审计方式。1.对投资较大、建设周期较长或者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对一般项目(2000万元以下)进行竣工决算审计;3.对与项目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四)审计复核。项目审计质量复核实行跟踪复核和结果报告复核。复核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审计项目选择进行一般复核或重点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书;对符合听证条件的处罚事项,在作出审计决定前组织听证。

(五)审计报告。审计组向县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并由审计人员予以注明。

县审计局根据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提出县审计局的审计报告。

(六)审计结果处理。审计人员要树立“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的意识,以督促建设单位自行纠正为主,审计处理、处罚为辅的原则,对一般性违规行为,县审计局向项目建设单位发出《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予以纠正;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财政、财务收支规定,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员,县审计局可向其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处分建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工程准备阶段审计

1.建设项目程序审计:主要对立项审批、各项许可、建设管理和竣工交付等内容审计,督促政府有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业务,促进依法行政。

2.内控制度建设审计:主要关注内控制度是否建立、是否健全、是否落实,防止制度形同虚设,避免出现重大问题。

3.征地拆迁情况审计:主要对拆迁程序、拆迁承包合同的签订以及拆迁补偿资金结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

4.工程招投标及合同审计:主要对招投标程序、招投标文件、招标办法及施工招标中的工程量清单审计,对建设合同主要审查是否全面反映招标文件的精神、是否充分体现中标单位的投标承诺、是否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合同的执行风险、是否明确了国家审计条款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审计建议,避免虚假招标或暗箱操作问题的发生。

5.工程造价预算审计:主要审查工程造价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准确。重点关注工程量的增减变动及真实性、合法性,杜绝虚假签证、重计工程量和偷工减料等行为;关注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容增减变动及调整情况,防止不按图纸施工、不按规格、标准用材、随意变更项目等;关注增加工程情况,防止施工单位虚列增加工程、多计工程价款、随意增加工程项目、多加隐蔽工程量问题的发生;关注价格变化因素,遏制低价中标排挤出竞争对手后,采取软硬兼施手段向招标人“磨价”,如停工、拖延工期、贿赂等现象。

(二)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审计

1.合同履行情况审计:主要关注招标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情况;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和施工合同中的隐蔽工程。重点加强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环节的管控,防止损失浪费及腐败现象的发生。县审计局研究制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签证管理办法》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政府投资跟踪审计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与现场签证必须由现场跟踪审计人员认可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签发“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签证单”,未经县审计局签发的,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时不认可工程造价。

2.合同外工程审计:主要对合同外工程(变更工程、增加工程、额外工程、工程索赔等)、合同未涵盖或未明确的工程项目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和涉及的工程费用进行审计。

3.建设经费支出审计:定期或不定期对建设经费的支出情况进行审计,主要审查财务收支的合法性、经费支出的合规性、会计资料的完整性、支出进度和比例是否受到合同的约束等。

(三)建设工程竣工决算阶段审计

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包括从筹建到竣工的全部实际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建安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和其他投资。

1.工程结算审计。重点审查工程类别划分是否合理,有无多计工程量、高套错套定额,采用的清单综合单价是否准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索赔等重大事项是否真实,材料差价调整、计算准确与否等。

2.竣工决算审计。主要审查待摊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核实工程建设配套设施费用,有无挤占工程投资支出;建设资金使用的手续是否健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记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20日内,按县审计局书面要求提交真实、完整的工程决算资料,县审计局收到资料后要按照审计程序组织人员依法实施审计,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60日内(1000万以下30日内)提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

政府投资审计资金量大,专业性强,涉及门类杂,变化因素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中坚持“以工程造价审计为突破口,以跟踪审计为主要形式,以计算机审计和设备仪器辅助审计为重要手段,以提高绩效为目标开展投资审计”的原则,加大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一)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县审计局是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建立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加强政府投资审计人员力量配备,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一是被列入审计监督范围之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决算,必须接受县审计局的审计,未经县政府同意和县审计局委托,中介机构不得审计。二是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工程价款以县审计局依法作出的审计决定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三是县审计局出具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决定之前,财政和建设部门对工程拨款不得超过工程实际进度的80%。

(二)实施重大投资项目跟审制。对投资多、影响大的重点项目,县审计局要提前介入,采取阶段跟踪、环节跟踪、现场跟踪等多种方式,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一是建立审计组与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定期联系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定期将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基础开挖、设备材料采购、隐蔽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等情况及时通报给审计组,审计人员及时深入项目现场对重大事项进行跟踪审计,为后期竣工结算审计奠定基础。二是推行跟踪审计意见书制度。对在跟踪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具《跟踪审计意见书》,建立起“即查即纠”的处理机制,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及时督促整改,发挥审计处理的前瞻性、预防性和时效性作用。三是落实阶段跟踪审计报告制度。定期反映项目建设阶段状况和资金管理运行情况,做到阶段性审计报告和最终审计报告有机结合,提升审计效益。

(三)实行政府审计主导与社会中介机构参审制。为保证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必审制的审计质量和效率,采取以政府审计为主导、中介机构和社会专业人员参与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用投资审计专家、中介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加大对工程造价咨询的预算审计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力度。县审计局研究制定社会中介机构和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质量控制与考核办法、参审人员行为准则等操作规章,加强对外聘审计人员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县审计局要对所委托的中介机构业务质量和出具的审计结果负责。县审计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聘请专业人员参加审计工作的费用,由县财政列入预算予以保证,或县政府依据审减金额的5%拨付县审计局,专项用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

五、责任追究

(一)项目建设实施单位有截留、侵占、挪用、骗取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虚列建设成本,隐匿结余资金,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擅自变更设计、虚假签证等行为的,审计、财政、监察等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机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办理竣工结算或决算审计的,县审计局将依照《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和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县审计局应加强对投资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教育。审计部门审计人员及聘请的专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索贿、受贿或者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不当利益的;

2.隐瞒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财经法纪行为的;

3.泄露国家秘密或被审计单位商业秘密的;

4.对委托中介机构或人员工作未尽督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与聘请的专业人员或受托机构串通舞弊的;

6.有其他、行为的;

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范文4

关键词:项目管理 构架与制度 科学与公开 全方位推进

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大,链条长而复杂,涉及部门及组织多,涉及的人员多,涉及的利益主体多,涉及的物资和技术多,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经过国家从法律层面、各级政府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从号令政策法规层面、具体业主从建章立制等具体办法层面进行了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有的体制机制不健全,管理责任不明确,或一人管多事,违背不相容原则,或有事无人管,任由其他利益主体将自己的利益违规最大化;有的管理人才缺乏,管理手段落后,质量问题频出,造价不断攀升;有的关键工作抓而无力,任由施工单位自由运行。笔者围绕这些问题做一些分析和探讨,以促进工程建设各项目标的顺利完成。

一、建立健全组织构架和制度,确保项目建设管理规范和在阳光下操作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组织论的一个重要结论。就业主而言,基建项目管理目标有――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其任务有“三管三控一协调”――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组织协调。因此需要从组织上、制度上着手,防患未然。

健全组织机构,在基建管理机构中设立招标及合同管理部、现场管理部、在纪委监察机构中专设基建监督部。落实各部门的职责任务。招标机构负责工程和材料招标,并在相关方面审查同意后签订合同,收集整理工程的全部资料;现场管理部负责项目的现场建设管理,下设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施工、质量、安全、材料供应及造价等的组织和协调;监督部对项目招标、资金使用、设计变更、现场收方、造价等进行全面监管。从而构建事事有人管、职责明晰、不交叉防推诿的完整管理体系,形成决策、执行、监管各司其职、协调一致、运作有序、相互制衡的工作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在阳光下操作。

用制度管人是管理理论的基本原则。所以制定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造价咨询等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材料定价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所有管理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及行使职责的规范做法,确保工程建设的每一环节都规范进。

二、充分利用社会中介机构的智慧和第三方的特殊地位,确保基建管理的科学性和公开性

事实上绝大多数业主单位建设任务是短期的,因此它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长期聘用基建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即使聘用了也面临一系列的管理上的难题 ,并且不利于基建管理的科学性和公开性。当前有关基建管理方面的咨询、招投标、监理、造价等中介机构越来越成熟,集中了一大批恪守职业道德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并且中介机构对其出具的结论承担法律责任,利于降低业主风险,保障业主利益。所以聘请中介机构从项目构想到项目后评估全过程参与十分必要。

立项前应组织人员,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市场调研、划策;对项目建设标准、规模、功能进行科学定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派造价咨询机构进行跟踪审计,及时反映造价的变化,保证造价的真实、合理、可控;同时委派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的管控,确保进度、质量等合符国家的规定及建设方的要求。

三、狠抓“一环四项”,强力推进项目目标的实现

(一)狠抓公开招标一环,择优选择施工队伍

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首先是公开招标,择优选取有资质、守合同、重信誉、履约能力强的单位参与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公开招标涉及设计、施工、监理、造价质询、材料设备供应等许多方面,关键是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制定了预审办法,择优确定入围单位;编制详细针对项目特点的招标文件,并受项目监管机构监督,确保招标工作平稳进行。

(二)狠抓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项”工作,全方位推进项目管理

1. 百年大计,质量为先,狠抓质量是重中之重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1)依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与参建各方签订质量责任书(或在合同中用专用条款明确),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各方责任。

(2)督促各参建单位特别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制体系完善、针对性强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内容包括质量目标、组织机构、管理体系、质量控制点、质量标准、检查措施、相关资料档案管理等内容,以指导实际工作。

(3)狠抓落实。应送检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必须按规定送检,检查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序检查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成品检查不合格必须重做。通过自检、班组长检、质检组检、项目经理检、监理全程跟踪检等措施,确保产品合格。

(4)兑现质量奖惩。依据质量责任书(或相关合同条款),在优质优价的同时,给予质量优质奖,对不合格产品返工重做的同时,给予惩罚,把质量好坏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密切联系起来。

(5)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及质量验收关,择优选择材料和设备 。在公开招标或竞争谈判择优或市场调查择优(后两者只适用少部分难招标的材料)确定供应商的基础上,狠抓材料设备的质量验收关,落实签字人的责任,确保其各项指标达合格以上,并且按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存档,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设备投入使用。

2. 合理控制进度,确保项目按期投入使用

一项工程,投资巨大,无论从经济效益出发还是从社会效益出发都有时限要求。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前期拖沓、后期赶工,提前者少、延后者多,分析其原因主要是认识不足、组织不精细、纠偏措施不力,奖惩不兑现。

(1)督促施工单位提前根据各阶段工程量制定人材机计划和时间安排,并经监理审查同意后报业主,监理(业主)适时抽查,形成相关函件送达施工方签收,为工期反索赔做准备,同时要求施工方纠偏。

(2)监理(业主)做好天气、水电供应等非施工方原因影响施工资料的收集(含影像资料),并告知施工方。若应顺延工期,在施工方申请的前提下,应及时批复。

(3)督促施工方编制和实施网络计划。网络计划技术以缩短工期、提高生产力、降低消耗为目标。它可以为项目管理提供许多信息,有利于加强项目管理。它既是一种编制计划的方法,又是一种科学的管理方法。它有助于管理人员全面了解、重点掌握、灵活安排、合理组织,经济有效完成项目目标。施工方编制的网络计划图经监理同意后报业主,由业主监理监督施工方实施。对照关键线路,发现因工期延误,及时发出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方在下一关键节点之前予以补救。

(4)明确工期提前和延误的奖惩,并在结算中严格执行。在合同中写明工期的计算办法,严格控制非施工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奖惩

3. 实行业主现场部、业主监督部、监理、跟踪审计四位一体的投资控制体系,尽量节省投资

(1)加强地勘、设计等工作,尽量避免出现影响造价5%以上的设计变更,为造价控制打下良好的基础。

(2)加强事前的预算管理,合理确定预算造价。在招投标中,要根据招标文件及答疑、施工图及答疑、预算定额及配套文件、市场信息等,由专业机构配合业主确定招标的最高限价,从而形成造价控制的基准点。

(3)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合理的中标价。中标价应比最高限价低。

(4)签好合同,严防合同漏洞出现。合同要与招标文件中关于计价的条款一脉相承,并且更加详细和具有操作性。所以合同要由业主现场部、业主监督部、监理、跟踪审计以及法律顾问共同会签后与施工方签订。

(5)严格审查施工方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防止借此另算一笔帐。如以提高水、电的保障,新增水源电源等,增加造价。

(6)在建设的同时,委托专门中介机构进驻现场,对工程造价进行跟踪审计和实时控制,制定业主现场部、业主监督部、监理、跟踪审计共同签字的现场签证制度,防范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在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中,增设跟踪审计审核,严格控制资金使用。

(7)规范开展项目结算审计,严把项目结算关。业主成立结算审核组,配合监理、跟踪审计单位开展结算。首先全面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结算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合规性等。其次计量计价合同及国家地方的一系列规定,杜绝违反国家地方规定计量计价,合同与国家地方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地方规定为准。三是重点开展变化部分的审核把关工作。通过多方反复的审核,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保证造价的真实性。

4.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

人的生命是第一的,有了安全生产才有质量工期。虽然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是施工企业,监管人是监理单位,但受安全生产事故的影响最大的是业主,因此业主应高度重视。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成立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小组,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部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交替,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项目建设事关方方面面,以组织制度为纲,以组织管事,以制度管人,是做好基建管理工作的基础;引进高素质中介机构是做好基建管理工作的保障;抓住“一环四项”是做好基建管理工作的突破口。但做好基建管理工作永无止境,需要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使基建投资在整个寿命周期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长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J].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3.

[2]陈杰鹤.实行基建委托审计提升专业服务质量[J].审计署综合论坛,2008(03).

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范文5

【关键词】高校;科研经费;管理

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入,高校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筹措的科研经费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据相关数据显示,2007年高校科研经费支出已占全部支出的30%,科研经费来源也日趋多元化。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是否有效,事关科研项目能否按期高质量的完成和国家科技创新能力能否进一步提升。

一、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现状

(一)科研项目管理与经费管理脱节

高校科研活动的管理包括两方面: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科研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但很多高校的科研部门不向财务部门提供完整的项目资料与信息,不跟踪、评价经费的使用情况,把经费管理的责任全部推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也没有及时向科研部门反馈经费开支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导致科研经费的项目管理与会计核算各成一体,缺乏部门之间信息的沟通与配合。

(二)经费开支不合理

很多高校没有制定专门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或者管理办法不具体,缺乏操作性,在实际的报销工作中,经常引发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的矛盾。一些高校在科研经费支出中控制审核不严,导致科研经费开支中招待费、劳务费等支出比重偏大;结题项目不进行财务结算现象普遍,导致资金的闲置与浪费;所购电脑、仪器等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缺乏监管,遗失、报废也不办理相应的手续。

(三)存在管理过宽和过严并存的现象

目前高校科研经费主要分为纵向科研经费和横向科研经费两种类型。对纵向课题,因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等项目管理单位审查较严,高校都加强了监管,但也有些过头,如不少高校规定,调研差旅费必须有来回程票才可以报销,只有单程票不允许报销。而对于横向课题,由于没有人审查经费的使用情况,所以,使用比较随意,管理较松,高校财务部门对经费的用途没有太多的限定,只要是发票都可以报销。这样做存在一些风险,一旦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委托方不满意,学校就会承担责任甚至面临法律诉讼。

(四)奖励措施不够

既然经费的使用事关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那么,奖励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就有助于创新性成果的出现,有助于科研水平的提高。目前,各高校对拿到科研项目有奖励,但是对科研经费的合理使用无奖励,显得不配套,导致只注重拿项目,不注重项目的过程管理,这不利于高校履行其科技创新方面的职责。

(五)审计力度不够

长期以来,高校对科研经费的审计重视不够,内部审计的重点大多放在财务收支、基建、经济责任等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对高校的审计也主要关注这些方面。有些高校虽然也开展了科研经费的审计,但实施审计的随意性较大,没有纳入常规的审计工作计划。

二、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对策

(一)建立科研项目管理联动机制

高校须从宏观和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之间建立起联动机制。科研管理部门在科研项目承接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传递相关的信息,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在进行日常的科研经费报销过程中也应及时向科研管理部门反馈信息。科研项目管理和科研经费管理应密切配合、相互促进,最好能建立起一个双方能共享的信息系统,便于适时跟踪管理。

(二)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共同研究制定专门、具体的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办法,严格核定科研经费的开支项目、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特别是对纵向科研项目中的劳务费、招待费等制订严格的开支比例,严格控制与课题不相关的费用支出。资产管理部门也应对科研经费购买的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防止资产的流失。另外,要加强科研经费结题管理。科研项目结束或通过验收后,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已结题课题的相关信息,财务部门应及时敦促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结账手续,避免长期挂账,及时处理科研结余经费,防止科研资金的浪费与流失。

(三)实行科研项目的分类管理

纵向科研经费、横向科研经费来源不同、性质不同,使用范围也有所不同,在财务管理上应有所区别。纵向科研经费必须严格用于科研项目的研究过程,要按照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等项目管理单位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经费的开支。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不能过于僵化、刻板,只要是用于本项目的开支,可以在不违反财经纪律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而对于横向科研经费,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等方面,可以相对宽松。

(四)逐步完善科研项目奖励机制

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人事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建立有效的科研项目奖惩机制。高校应鼓励用科研经费购置电脑、实验室仪器设备等,鼓励节约,对经费结余实行奖励,鼓励用科研结余经费来解决自主课题经费短缺问题。学校应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给予工作量等方面的奖励,或作为年度考核加分的考虑因素,与其奖金收入挂钩,从而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五)加大对科研经费的审计力度

在科研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审计部门的作用。审计部门要从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角度对科研经费从立项到结题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对科研经费的使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国家审计机关和项目管理部门要不定期地对高校科研经费的管理规定及经费收支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尤其是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也应加强学校内部审计监督,学校内部审计部门要将科研经费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来监督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

【主要参考文献】

[1] 姜清奎,王贯中.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科技与管理,2007(1).

[2] 孙幼飞,石天明.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事业财会,2007(2).

跟踪审计管理办法范文6

关键词:基建修缮工程 内部审计 跟踪审计

近几年来,为改善就医环境,医院建设项目不断增加。由于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具有周期长、投资数额大、技术复杂、控制环节多、管理专业性强等特点,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给医院带来重大的损失,因此如何规范运作,保证工程质量,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避免事后审计的被动状态,是当前内部审计工作者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结合近年来我院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对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一、医院基建修缮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一)审计监督工作滞后

当前医院基建修缮项目审计工作主要是对项目完工后进行的决算审计,没有对基建修缮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审计,特别是大型的基建项目,审计部门都是事后参与的,因而对施工过程审计监督不到位。

(二)审计工作方法落后

缺乏信息化管理意识,没有投入更多的经费在审计工作上,即便有电脑,但没有配备基建审计软件,审计还是采用手工方法进行核对,这样不仅工作量大,而且数字核对不准,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进程。

(三)招投标文件和合同内容制定不严密

实施工程招标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公开的市场竞争机制得到相对合理的的工程价格,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很多是经过招投标的工程项目却出现了低报价,高结算的情况,追究原因,多数是因为招标过程的不规范和合同制定不够严密造成,如无底价招标,导致恶意低价中标;因各种原因招标文件中暂定的内容较多、施工约定不明确等,从而在竣工结算的时候出现重新订立费率、主材变更、增加施工项目等相关内容工程联系单的情况,最终导致竣工结算的项目与原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大相径庭。

(四)基建修缮工程用材品种繁多,价格难以把控

在基建工程预决算造价中主要材料费占工程总造价的60%-80%。特别是装饰装修材料价格品种繁多,优劣混杂,对其价格存在收集难,准确把握更难等不利因素,审计人员若无丰富的工程用料知识及最新市场材料价格信息,就有可能因对材料价格把握不准而造成工程价格不合理,不恰当,致使医院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五)审计人员配备不够,专业素质不高

由于很多医院的审计人员主要是从事财务转聘过来的,暂不具备较强的综合业务能力,医院的审计工作缺乏相关专业性、权威性的技术咨询机构的业务指导,同系统审计部门之间缺乏工作交流、学习借鉴的机会,审计工作质量欠缺权威机构的检查评比,因而不利于提高工作质量。

二、对医院基建修缮审计工作的建议及对策

(一)健全的医院修缮工程审计制度是做好审计工作的依据

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够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防范各种风险的发生。医院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针对零星修缮工程的特点,逐步摸索零星工程建设的规律,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如:《工程管理部门工作职责》、《项目施工管理及工程签证管理办法》、《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工程建设全过程审计实施办法》、《廉洁自律管理规定》等,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应协助完成制度建设工作,从而确保修缮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有序,执行有章,审计有据。更可避免了有时领导不确当的干预和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

(二)做好事前审计是基建工程审计的前提

不论是零星基建还是大型基建维修项目,都应对图纸及预算进行初审,要坚持做到一审二审相结合,内审外审相结合,特别是对合同的审签。工程合同是双方为维护各自利益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而往往甲乙双方产生合同纠纷,就是因为设计不完善或者由于设计内容的临时更改,使工程造价相应发生变化。设计变更和增加工程内容都可以直接影响工程造价。施工过程中能达到同样效果的方案有多种多样,而造价却可能相差很大。所以在签订合同的工程中要注重审查合同是否严密,根据工程量清单投标确定的工程价款要尽量包死,少留或不留可回旋的余地,减少施工单位变更的依据;其次要审查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之间以及与招标和投标文件的各项条款是否衔接一致,避免出现前后矛盾的现象。

(三)做好施工过程的跟踪审计是为工程决算审计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