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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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

焊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范文1

坚持施工现场“七个到位”

每天从“零”做起

青岛市实施建筑安全管理“从零工作法”,是要求各施工企业的项目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持安全生产每天从“零”做起,从而确保安全管理“零”缺陷、安全防护“零”隐患、安全生产“零”事故。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七个到位”,即每天的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监控检查到位和事故隐患整改到位。

做到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即针对全市土石方开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拆装工程等这些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专项安全防护技术方案,经过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建设、监理单位审核。凡专项安全防护技术方案未经审批或审核,项目部不得组织施工。

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即通过每天对上岗职工进行思想教育、明确工作任务、做好安全确认来实现安全生产。在班前安全教育中,项目部必须组织各班组对当日作业的工种、岗位、使用工具、作业场所等进行危险因素的预知、预想,并对上岗职工开展预防教育,使他们了解当天的作业岗位存在哪些危险因素、如何进行预防。

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即在各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都要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由班组长向各工种逐一交底,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作业环境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在每天的检查过程中,管理人员和班组长都会及时指导、纠正作业工人的不安全行为,使各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入耳、入心,落实到每一个细小环节中。

工人的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即现场施工作业时,指导施工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项目部对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工人,不允许其上岗作业。

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即项目部针对各施工现场的临边与洞口、脚手架、深基坑、临时用电等各类危险源,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使安全防护达到规范、严密,没有漏洞。

安全监控检查到位,即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对工地进行至少2次巡查,做到全面细致,没有漏项,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即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部立即按照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如实填写《从零工作法日志》。针对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联合复查,填写复查意见,并履行签字手续。

确保安全管理“零”缺陷

安全防护“零”隐患

青岛市建筑安全的“从零工作法”,强调了安全生产的全时空、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细化,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岗位工作标准纳入责任制管理。“从零工作法”把施工现场的人员分为项目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2大类,针对每一大类中的各种人员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

“从零工作法”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要求是,每天按照“布置(布置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存在隐患)、整改(按“三定”措施整改情况)、验收(验收处理意见)、总结”的封闭链式程序进行闭合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改进工作。

在具体执行上,项目经理每天要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进行总体布置,督查各班组的班前安全活动情况,巡查现场安全防范状况,落实各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批和执行情况,并在“从零工作法”日志中记录当天的安全工作情况。安全员每天要向项目经理提出当天安全工作的重点,履行班前、班中、班后检查,其中班前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班中不间断巡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随时检查作业人员防护用具佩戴使用情况,班后查验安全技术资料填写、整理归档情况,并做好安全日志。

项目的技术人员需要做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按规定进行审批后,根据方案编制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并及时以书面形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天检查各安全专项方案和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对于监理人员,“从零工作法”中提出,总监要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其他监理人员每天要参加工程项目部的安全巡查,监督施工中安全专项方案及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对存在的隐患下达指令责成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及时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审核从零工作法日志的填写并签字。

焊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范文2

1、路基施工:我项目部部在凝冻期间,只对开源路西侧局部进行挖填方作业,对作业队伍进行交底,严格按照冬期施工要求进行施工。

2、桥梁施工: 我项目部施工范围设计有两座过小汉峪沟的桥梁,基坑设置了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临边安全防护设置齐全, 并设置安全爬梯供施工人员上下,凝冻天气要求施工班组禁止进行高空作业,避免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3、综合管廊:根据现场施工情况,目前综合管廊基坑已回填完成,只有局部基坑加固及降水目前正在施工,现临边防护、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齐全,无违规用电现象等。

4、人员驻地:为了能够给施工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我项目部对人员驻地了进行了排查,对超负荷使用的电器设备进行了拆除,确保了施工用电安全,对民工驻地进行了危险源的辨识,对存在的危险源制定了控制措施,要求在驻地不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 在离开驻地或房间时要切断电源线路,避免发生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5、特种设备管理:我项目部对特种设备的进场进行了及时的登记和验收,并制定了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维修保养。

6、施工临时用电:为加强我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的管理,要求电工在电源线路架设时严格按照三相五线制进行架设,并确保配电箱、开关箱内电气设备完好无缺,施工机具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并对入冬以来施工人员驻地进行了一次施工用电排查,对超负荷使用的电炉、碘钨灯、电饭锅等电器设备进行了拆除,确保了施工用电安全。

7、消防安全管理:项目部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对各施工工点就消防安全方面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及隐患进行了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并对各作业队就消防安全及预防工作进行了专项教育。现将我分部的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现场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工点存在氧气乙炔瓶存放及使用安全距离不够的问题;

2、生活区存在防火设施不完善,安全警示标语不足、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到位的问题;

3、工人宿舍存在用电不规范,又私拉乱接的现象;

二、在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中,我分部根据当地气候特点,制订了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为中心,以火灾事故易发的施工现场,物资仓库以及人员设备集中的生活区等地为重点,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治火灾隐患,进一步改善了我项目部的防火条件。具体做了如下工作:

1、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我项目部组织工区及作业队管理人员学习了指挥部转发的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通过文件描述的活生生的事实来提高我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的认识,克服其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求确实落实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并常抓不懈,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2、加大检查力度,彻底整改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等不安全因素。 我项目部在加强防火安全教育的同时,以冬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消防安全隐患高位施工区专项治理、人员、物资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为重点,本着对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原则,加大检查力度,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

3、严格动火的审批制度。我项目部组织以电焊工和气焊作业人员为重点的特种作业人员对其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安排了专人实施全程监护,对施工现场实行全天候的防火巡查。

焊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范文3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安全控制

中图分类号:TV51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136(2012)09-0071-02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建国60多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我国修建了大量水利水电工程,据资料统计,我国已建成水库85 120座,总库容量51 835 764万m3。目前,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大量的大、中型水电站正在建设或正在计划建设中,如果这些大型或中型水电站的水利工程施工管理不到位,将会使大量的修缮工程得不到正常维修养护,新建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将会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给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影响。因此,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全面进行施工安全控制势在必行。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特点

与一般建筑工程施工相比,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具有以下特点:

1.1危害程度大

水利水电工程易发生溃坝、高边坡失稳。工程一般都位于江、河上,其施工受地形、地质和水文等影响较大,其中施工导流、围堰截流、基坑、排水等是影响施工质量的主要因素;受季节影响大,必须重视季节和洪水的影响,准确把握时机,合理安排计划,精心组织施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防洪、渡汛等问题。

1.2水利水电工程各单项工程涉及工种多

各工种、工序之间联系广泛,发生安全事故后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点多、面广、量大、施工难度高、

受环境干扰大,施工方案的选择必须经过反复比较论证和优化,同时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动态控制,不断调整施工组织设计,保证施工质量。

1.3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易发事故

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石方爆破、隧洞开挖,水上、水下和高空作业多。施工地点自然环境条件差,暴雨、山洪、滑坡、泥石流、岩崩等自然灾害常发生,施工单位多居住在临时建筑物内,抵御自然侵害能力差,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必须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工作。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2.1质量意识薄弱

在当前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味地注重效益、成本,而忽略施工安全的现象;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迫于施工进度的压力,为了避免因工期延误而遭索赔,往往是工期优先,重进度轻安全,严重影响了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质量。

2.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材料问题

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材料质量把关不严,使得一些不符合要求或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并使用。如水泥、砂石等不合格,部分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引起的质量问题等,将给工程正常运行留下安全隐患。

2.3施工单位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控制体系不健全

目前,水利水电施工单位中挂靠资质现象比较严重,施工

单位施工水平低、机械设备投入不足、施工主要工程师和技术人员配置少,造成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中不断出现错误,严重影响施工质量。

2.4行政干预和建设资金不到位

在一些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违反工程施工程序,行政干预过多,任意压缩合理工期;资金管理不到位,水利工程建设方拖欠承包方的工程款,包工头进行资金垫资,从而造成盲目改变工程建设期。这些行为影响到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安全。

2.5监理市场混乱,监理工作不到位

水利工程的监理工程师少,职业素质低,工作缺乏责任心;监理市场不规范,有些属于无证上岗,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的广度及深度不够,技术质量能力不高,缺乏有效的监理方法和处理措施。

2.6施工人员业务水平低,技术力量单薄

在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中,存在施工人员的水电专业知识欠缺和业务水平低的现象,对一些复杂的技术问题,无法拿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不能很好地掌握新技术、新工艺,难以承担有一定深度的施工。

3施工安全管理

水利工程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安全管理要依靠科学的安全管理理论、程序和方法,使施工生产全过程中潜伏的危险因素处于受控状态,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3.1严格安全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要建立健全与本工地有关的各工序的相关规章制度、各工种和各类机械作业的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安全要求,便于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建立规章制度,增设安全员,落实责任,由其负责施工安全评价工作。

3.2加强水电工程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严禁事项等。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工人接受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使其在电工、金属焊接切割、登高架设、压力容器、爆破工作中严格按培训要求做好施工作业。

3.3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在水利工程施工作业和管理过程中,检查机械设备、施工者、施工操作、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施工环境条件等能否良好运行,重点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及模板工程、基坑工程、垂直运输、脚手架、临时用电、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机具设备、卫生急救、临边洞口等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特别是对深基础工程、高空作业、地下暗挖工程、爆破作业、起重机械安装拆卸施工、起重吊装工程等高危作业进行旁站监控,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纠偏及控制。危险的通行地段必须悬挂警戒标志,在晚上设红灯示警,从而规避意外的安全事故。

3.4召开工地例会,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召开工地例会专题会议,管理层详细分析施工过程的安全情况,指出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成。组织建设工程的各方共同解决分歧、沟通情况,达成共识、形成决定;集中精力共同解决重大、普遍存在的安全问题。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奖勤罚懒,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工作,促使施工生产顺利进行。

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控制措施

4.1教育措施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普及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未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从源头落实事故的预防措施。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保障体系,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健全施工安全专职机构,配置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等。

4.2技术措施

对于设备中新工艺、新技术的运用,应协助工程施工单位制订安全操作技术规定,检查施工组织设计程序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帮助施工单位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规程及标准,从而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

4.3检查措施

在对危险源进行旁站监理时,着重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作业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不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查制度、查思想、查隐患、查管理、查事故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发现事故隐患、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要立即令其停工,责令其复查整改,督促解决。

4.4补救措施

检查施工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防洪渡汛预案是否健全,落实好应急救援组织和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做好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坍塌、物体打击、防火等安全防范措施。

5结束语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管理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因素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水利工程相对其他工程所涉及的外部环境更广泛、更复杂。安全工作是否成功,关键在于领导和每个相关人员;只有每一位工作人员都熟知与水电水利工程相关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深刻了解水电工程特点,才能防范于未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隐患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病根,只有相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认识到重要性,才能真正查找隐患、整改隐患。严把安全措施投入关,只有安全措施到位,施工人员才可能更集中精力进行施工而不必担心安全问题,从而大大地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工期。

参考文献:

[1]方彬.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探析[J].新西部,2011(8).

[2]王樱蕾.水电工程施工安全及其管理的重要性[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6).

[3]朱代强.水电工程施工安全及其管理研究[J].中国科技博览,2009(27).

[4]谢军锋.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研究[J].企业导报,2011(10).

焊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范文4

关键词:宾馆消防监督问题对策

宾馆人员密集,内部可燃物多,管道、竖井多,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和物资疏散困难,宾馆发生的火灾已然成为国内外城市安全发展的一大难题,极易造成巨大人员和财产损失,也是一大心腹之患,也引起较大社会影响,应当引起警醒。

一、宾馆火灾易发生的主要原因:

宾馆基本处于全天候营业状态,用电用火多,火灾负荷大。经调查,该类场所安全隐患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维护保养不善导致建筑消防设施运行不畅。消防设施对初起火灾效用明显,特别是高层建筑里的大酒店、星级宾馆火灾的扑救主要依赖于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排烟系统等内部消防设施。但由于后期维护保养不善,导致消防设施瘫痪或因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值班人员不会操作等问题,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运作,往往延误灭火最佳时机。

(二)设计、施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经调查发现,宾馆等场所大多数是原有建筑改造而成,在建筑设计、施工、装潢过程中违规操作,甚至使用伪劣电气产品,致使建筑遗留下大量火灾隐患。另外,一些业主心存侥幸,对消防设施不愿投入、检修或更新,也是导致火灾的重要原因;

(二)经营者对场所情况不熟悉,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由于各种原因,有些场所多次易主,新的经营线路设备情况不熟悉,对原有电气线路设备的额定电流功率及性能不检测、不计算,私拉乱接造成线路和设备过载、老化、接触不良和三相电流不平衡,以及临时线路受外力损坏漏电打火成灾;

(三)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经调查,电气设备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火灾占火灾相当大的比例,如电视机、VCD音响等设备长时期处于带电工作状态,通风条件差,容易发热漏电打火。电热器、大功率照明灯距可燃物较近都有可能造成火灾。

(四)违章检修和不安规定营运。由于场所人员复杂,素质也参差不齐,对电气设备管理使用不当,一旦出现故障,尤其是保险装置熔断后,不找原因,临时用铜丝等代替保险丝通电维持经营,久而久之,装头氧化受损,电阻增大,导致电线发热老化而引起火灾;

(五)灭火救援装备数量不足和质量状况远远不能满足救援需要。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消防工作,消防部队装备实力逐年提升,年度消防装备购置经费也大大增加,但相比国外来说消防装备经费相对紧缺。

二、强化宾馆消防监督检查的对策:

宾馆等场所存在的隐患不除,一旦发生重大火灾,必定是影响十分深远,对人民的财产安全都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如何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笔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设计、施工,避免先天性火灾隐患。该类场所设计及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电气安装和施工规程。吊顶及其他隐蔽线路敷设必须采用金属管保护。高温灯具和动力较大的电气设备线路应单独敷设,并采取隔热材料加以保护。插头、插座等电气设备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采用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漏电、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关,从源头上消除和减少火灾隐患。

(二)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强化监督执法力度。深入宾馆等住宿类场所开展各类消防监督以及各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改善消防安全环境,确保各项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万无一失的重要举措。要将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搞扎实,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取统一领导和支持。

(三)加强对建筑电气的漏电保护。在防漏电的具体技术措施上,可在建筑物电源进线处设置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熔断器,即在一般熔断器内增加零序电流互感器和脱扣器;当发生接地短路时,接地短路电流经大地或PE线而不经零序电流互感器返回电源,使互感器检测出回路剩余电流(也称漏电电流),由脱扣器使断路器动作切断电源,以达到安全用电之目的;自动开关应装在专用配电箱内,并对脱扣器定期检查;发现自动开关触点表面有毛刺、金属颗粒等现象时,应及时清除。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要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隐患单位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克服存在困难,务必把隐患整治作为首要任务。要督促单位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消防动态管理,尤其要积极筹措整改资金,加大消防经费投入,落实有效整改措施,切实把经费用在刀刃上,确保单位内部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完好、消防隐患及时化解消除,单位整体防御火灾能力实现根本性好转。

(五) 摸底排查阶段发现的火灾隐患,加强跟踪指导。及时组织复查,重点督促改正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等火灾隐患。对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依法实施责令停产停业,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要立即书面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同时,要积极协调治安、安监、公安派出所等部门对宾馆、招待所等住宿场所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

(六)加强宣传教育,实行全员防火安全责任制。要加大对宾馆饭店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宣传培训力度,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落实应急疏散预案,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培训,提升本单位防范火灾的能力。可通过各种媒体宣传,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多种形式,使大家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提高电气设备的技术管理水平。尤其加强对电工、电焊工及电气操作、运行、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实行特殊工种员持证上岗;

(七) 加大执法,热情服务。要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加大对隐患单位的整治力度,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要坚决贯彻公安部“六个一律”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舆论等多种手段,坚持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帮助指导单位制定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工作方案和有针对性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督促抓好落实。

参考文献

[1]李志军;;新形势下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1年21期

焊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范文5

关键字:建筑施工 安全管理 解决措施

何谓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它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通过科学控制建筑施工生产因素具体状态,实现建筑施工生产因素不安全状态降至最低或彻底消除,从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建筑施工人生安全事故的规避。但是,我国建筑安全管理现状存在众多问题,以至于建筑安全事故频发,从而给人民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和谐社会的构建,所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势在必行。

一、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时期,建筑业是该阶段的支柱产业。建筑行业不同于其他行业,其存在的特点主要包括:人与机械接触频繁、机械化程度低、高低处交叉作业、高空及露天作业比例大、施工技术繁杂、工种不单一、机械安全动态变化频繁、产品形式多样、体积庞大等。据权威调查数据显示,中国职业伤害事故中,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排在第二位,且特大、重大安全事故多。安全第一,百年大计,所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是社会及施工单位的工作重点之一。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

在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时期,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其存在众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

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人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管理人数少、综合素养不高。更有甚者,安全管理人员未能掌握安全施工标准及规范、安全施工规程、安全法律法规等,且安全生产制度未能及时落到实处,仅仅停留在书面或口头上;此外,我国建筑现场施工人员大都为农民工,其安全意识薄弱、专业素养不高、自我保护能力欠缺;另外,施工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投入,也往往忽略了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及施工技能的培训教育。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意识不强,从而导致施工现场违章操作、纪律涣散、冒险蛮干等现象,这均对建筑施工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经费投入不足

依据国家建设部出台的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施工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及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照合同规范投入足够比例的建筑施工安全防护专项经费。但是,大部分施工招投标中,建设单位为了尽可能地减少成本投入,仅将低价中标当作招标的首要标准,并未严格按照企业管理规范对施工单位进行相关方面的考察,如:施工企业管理水平、业绩情况。

在招投标中,施工单位为了中标,出现恶意压价的现象。该现象造成的后果是,施工单位为了利润最大化,不得不对安全防护专用经费尽可能地压缩,从而致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器材、设备等欠缺,这也为建筑施工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三)建筑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

在建筑施工监理单位监理人员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安全监理意识不强,工作积极性差,即使发现安全隐患也不采取及时、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未发挥应有的作用,推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建筑施工现场实际不相符,因此,其实际作用并不大。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措施

(一)加强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之一在于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所以,加强其安全意识教育是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此外,现阶段建筑施工的一个现状是,现场施工人员多为文化素养、安全意识、专业技能等不达标的农民工,所以,作业施工单位,应该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作业前的相关培训,特别是高空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电焊工、架子工等人员必须依法获取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以人为本

建筑施工单位及施工管理人员应该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有更充分的认识,并及时摆脱将安全生产制度停留在口头上或书面文件上的现象,将其落到具体工作中。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的制定应该立足于建筑施工实际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奖惩制度、考核制度,从根本上提升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及建筑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并将“安全生产”根植于施工单位每一个人员的内心。

(三)加强安全基础建设

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还包括: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装备欠缺、违章施工等。所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从根本上降低建筑安全事故发生率的主要手段。建筑施工单位可以借助安全培训教育,实现建筑现场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安全行为的规范及安全意识的提高。从某一方面讲,参与建筑施工的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可以有效弥补安全管理装备欠缺的问题。

建筑建设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施工管理规定》投入足够的安全措施专项经费,并对施工单位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安全措施专项经费的落实及施工安全防护装备的购置。施工单位也应该明确:安全环境的确保是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

(四)加强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该严抓监理人员对国家出台的相关安全生产章程的学习,确保监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法规、法律开展一系列安全监理工作。监理人员一旦发现有违反规定的施工行为,应该及时责令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和完善,尽量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降至最低。只有对监理工作及施工现场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检查――严格奖惩,才能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才能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才能为安全生产营造一个和谐、优良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陈杰.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决策与信息:下旬,2012,(3)

[2]吴成发.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2,(6)

[3]李建强.试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现状与对策分析[J].科学与财富,2012,(5)

焊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措施范文6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大事,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的大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二条海林市建设局的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行政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局内各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责任制适用于建设局各部门。

第二章行政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五条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局长是全局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监管责任,要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编制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4、审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计划(规划),确定全市建设安全工作目标,签发全市建设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批准重大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消除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职业卫生劳动安全条件。

5、主持召开局安全监察委员会会议,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决定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

6、负责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和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

7、考核、检查指导各施工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执行情况,督促其做好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8、参加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落实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审定重、特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副局长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局长抓好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市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要集中精力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协助局长定期主持召开施工企业安全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分析和掌握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动态情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监察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到各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3、协助局长审核各项安全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4、协助局长组织开展各类安全专项活动(安全检查、安全竞赛、安全培训、机械设备检查等),审定重大隐患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5、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按照查处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严肃查处事故有关责任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控制和减少重复性事故的发生。

6、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

第三章行政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综合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文件、资料。负责组织安排有关安全文件资料的打印和传送。对安全生产工作各类会议要认真记录保管。

2、在工作调研中要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调研课题之一,研究推进安全工作。

3、在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要将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随时掌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问题,做好政策宣传、引导。

5、负责局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制定机关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机关干部值班值宿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察科(员)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并对全市各建设施工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对全市建设工程进行安全监察。接受省建设厅委派,对在我省境内施工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参与本地区建设工程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直接听取本区域内施工单位领导汇报安全工作,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索取查阅有关安全资料。

5、对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规定的本区新、改、扩建工程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建议上级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在检查时,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的重大安全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令其立即停止违章作业,消除重大隐患,并依据《行政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海林市建设系统工作人员“六不准”

1、不准利用职权刁难、勒卡企业、单位和个人。

2、不准违反政策,为他人谋取个人私利。

3、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物品、现金、券卡等。

4、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及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准在工作中推诿扯皮、上缴矛盾,对待服务对象态度生硬。

6、不准用公款吃喝玩乐或在工作时间饮酒娱乐。

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除对本人予以纪律处分外,还要按责任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推行“六项制度”优化服务环境

(一)认真实行首问责任制。

第一个接待基层或群众来电来访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者。要对来电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和要求,负责答复或介绍到有关部门,要按照岗位责任制认真接待和登记,凡是在本岗位能够一次办结的事项,必须一次办结;需要解答的要耐心解答,不准推托和误导;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要热情地帮助联系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进行对接。否则,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大力推行服务承诺制。

根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或公开公示栏,把服务质量、服务标准、办结时限等向社会承诺,接受监督,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各单位根据本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各个办事环节和程序进行细化量化明确规定办结时限。工作中认真执行限时办结制,确保企业和群众所申报的事项如期办结。

(四)认真实行失职追究制。对工作中出现由于责任心不强,而导致企业和群众申报的事项压误、漏办,甚至材料丢失等行为的工作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后果的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大力推行否定报备制。

凡是企业和群众申报的审批事项,不符合批准条件的要耐心地、实事求是地向其说明情况,并将不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呈送管领导签字后备案,以便日后查询,作为追究责任的依据。

(六)积极推行无偿代办制。

对涉及两个以上环节和部门办理的事项,第一个受理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无偿企业和群众的申请事项,最大限度地减少办理时间。

要求所有职工认真学习执行“六项制度”,年末前基本建立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优质服务长效制。

海林市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安全资格审查制度

一、根据《黑龙江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标准》DB23/029-91规定,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将对我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进行年度安全资格审查。

二、对资审不合格的企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照有关规定实行否决权。

三、审查时间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底。

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一、接受国家、省、市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虚心听取检查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二、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全市性安全大检查,检查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检查结果按名次通报全市,并作为企业安全资格审查的依据。对隐患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现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三、施工企业每月要进行一次大检查,由企业的法人或主管领导带队。

各分公司(处),由分公司经理带领有关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队(工地)每天由工地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销项制度,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紧急隐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1、安全信息反馈是建设系统实行安全工作分析的基础和前提,是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的重大隐患,必须向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及时反馈隐患整改情况。

2、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每月月底前要将本单位安全状况书面(包括职工伤亡月报表)上报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

3、各单位反馈情况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

4、安全站于每月5日前将全市安全月报汇总后报市安全办和牡丹江市建设局安全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海林市建设局建设安全监察站负责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全市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企业和建筑构件生产企业的安全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三、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四、安全监察站应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程序管理办法》实行安全生产管理。

重大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的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重大事故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按上条所例程序逐级上报。重大事故书面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

(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同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拍照,要妥善保管好所有现场重要的痕迹、物证。

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1、四级重大事故的调查由事故发生地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主管部门,会同当地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级,进行调查。

三级重大事故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一、二级重大事故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者;

(3)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事故处理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及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在调查、处理事故中、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事故处理工作应在90天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监察站应制定建设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应在每年初组织各施工企业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建筑安全管理条款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等。

三、各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工长、安全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架子工、机械工、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五、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六、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施工和工人调换工作岗位时,必须对操作人员重新进行新岗位教育,经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海林市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标准》)和《黑龙江省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办法》,鼓励施工企业积极争创安全文明工地,促进施工现场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推动全市建设安全管理总体水平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市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均可参加申报评定。

第三条市建设局主管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批并上报牡丹江市建设局。

市建设局成立安全文明工地评定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定和公布评定结果。安全文明工地日常检查评定工作,由评定办公室负责。评定办公室设在市建设系统安全监察站(以下简称安全站)。

第四条评定安全文明工地以建设部颁发的《标准》为依据,重点突出生活设施、主体封闭防护、防护用品质量、脚手架材质、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文明建设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优中选优。

第二章等级划分

第五条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分为二个等级。

1、市级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0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为85分以上)版权所有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安全文明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85分以上)。

(2)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按《标准》检查评分90分以上),

在全国建筑安全大检查中评分85分以上的工地,命名为省级文明样板工地。

第三章管理权限公布机关

第六条管理权限

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牡丹江市建设局组织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建设局在市级文明工地中择优初评,报省安全文明工地办公室复检、评定。

3、市建设局应按施工进度,按《标准》进行检查,相关资料(录像、照片)存档备查。

第七条公布机关

1、授予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牡丹江市建设局公布。

2、授予省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称号的,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第四章申报推荐

第八条安全文明工地创建计划从工程开工时列入计划,实行申报推荐,由项目经理部按要求填写省建设厅统一印制的申报表后由下而上的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项目经理申报,企业盖章,县(区)建设局审核。

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安全站),地级市安全站签署意见盖章,省安全站备案。

第九条申报时限:新开工工程在生活设施完工后向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县(区)接到申报后应在15日内汇总后上报地市安全站;地市安全站在30日内汇总后上报省安全站备案。

凡逾期申报的,不列入当年推荐评定范围。

凡未进行申报的工程,不得参加安全文明工地评定。

第十条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3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20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申报范围;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或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和桥面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立交桥及150000平方米以下的城市道路不列入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范围。

第十一条推荐:省级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地市建设局(安全站)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站)推荐,推荐时间一般在下半年进行,特殊工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第五章检查与评定

第十二条安全文明工地实行全过程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暗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定。

对经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实行下列评定检查;1、市级安全文明工地和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市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2、省级安全文明工地,由省安全站在市安全站推荐中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评定。

3、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由省安全站全数检查评定。

第十三条对经批准推荐的安全文明工地,在施工过程中由市安全站进行月检查、季评定,省安全站不定期抽查;各级检查单位在一个施工期内不得少于4次(及生活设施、主体施工不少于2次、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装饰、竣工验收等阶段)每次检查结束后应将检查原始材料,以书面形式附带工程各部位录像(基础开挖、基础施工、结构施工、主体防护、临边洞口防护、临时用电、机具设备、生活设施、场容场貌),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凡已参加申报或已经推荐的工地在随机抽样或暗查中,查有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取消推荐和评定资格。

第十五条被查工地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停工待检。

2、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

3、接受检查时,应提供各种方便,不得借故搪塞。

第十六条在施工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地,不得列入评定范围。

1、未获得安全达标工地的。

2、发生四级以上建设工程事故的。

3、发生恶性病疫或10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4、发生重大火灾或特大盗窃案件的。版权所有

6、拖欠工人工资6个月以上的。

7、建筑垃圾污染市容环境或阻塞市政排水设施的。

8、与居民发生重大冲突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9、市以上各类检查中,予以处罚的。

10、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严重扰民的。

11、因野蛮施工情节恶劣被新闻媒介曝光的。

12、工程竣工后未按要求恢复原貌的。

13、建筑工程没有密目网封闭的工程。

第十七条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企业,在工程投标时,可奖励投标单位综合业绩分0.5分,对获得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的项目经理,可授予全省安全施工优秀项目经理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