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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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范文1

一、沿海部分城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趋势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趋向三层结构

基于分类施保、全员覆盖原则,沿海部分城市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根据城镇个体劳动者、被征地人员、“双放弃”农民、城乡老年居民、农民工等群体的不同特点,建立了类别多样的基本养老保障政策,基本覆盖了城乡全体居民。然而从情势发展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日益呈现三层结构。

第一层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主要对象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第二层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暂定名),夺杭州市区称之为“低标准缴费、低标准享受”养老保险(俗称“双低”养老保险),在上海市冠之为小城镇社会保险(俗称“镇保”)。“双低”养老保险主要针对征地农转非人员和农民工两类群体,“镇保”瞄准的对象是郊区小城镇地区的从业人员及征用地人员。上海市权威人士表示,在条件成熟时,力争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预见,“镇保”覆盖的对象将是所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从业人员。第三层是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或服务。主要模式有三:一是非缴费型的养老补贴,如上海市城镇高龄无保障老人社会保障办法和老年农民养老补贴办法,苏州、无锡等城市实行的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养老补贴制度。二是缴费型的养老补贴,如杭州、宁波等城市实行的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三是非缴费型的养老服务补贴,如北京、上海、大连等城市实行的居家养老服务财政补贴制度。=三者的主要区别是:第一、三种模式个人无需缴费,普惠制,即符合条件的所有老年居民均可享受财政补贴。第二种模式个人需部分缴费,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第一、二种模式重在老年居民的收入维持,第三种模式强调的是老年居民的服务保障。

上述结构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保障对象各有侧重。尽管第一、二层都是针对城乡从业人员,但前者更多覆盖的是那些缴费能力较强的正规组织就业人员,后者重点纳入的是那些缴费能力较弱的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被征地人员、务农农民和农民工。第三层则是专门为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设计的。二是保障资金来源不一。第一、二层的养老保险费均源自个人、单位缴费。但与第一层相比,第二层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方面被明显调低。第三层的非缴费型补贴或服务,资金全部来自各级财政,而缴费模式的资金有相当比例由各级财政承担。三是保障待遇梯次下降。总的方向是:第一层保障待遇最高,第二层次之,第三层最低。具体到第三层,缴费模式的补贴标准高于非缴费型补贴或服务,城镇老年居民的补贴标准高于农村。

趋势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趋向两层结构

根据国家现行政策和对象的不同特点,各地逐次分阶段出台了诸多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等等。但从发展趋势分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复合成两层结构的态势。

第一层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对象是城镇从业人员。第二层是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暂定名),参保对象为所有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主要包括城镇非从业人员,农村居民、被征地人员和农民工,如嘉兴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和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等。

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基金筹集源自个人缴费、政府适当补助,对城乡困难群体(如低保家庭、特困职工、重症残疾人等)实行财政全额补助。二是筹资标准和保障待遇城乡统一,并相应调低。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逐步向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过渡。

趋势三:覆盖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趋向综合救助

中央决定,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这意味着,“全民低保”目标有望实现。然而,从沿海部分城市的最新进展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日益完善的同时,正在向综合救助的方向发展,即在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的基础上,逐步把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内容引入恢制度,力求把它打造成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综合平台。

二、当前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

沿海部分城市向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所发生的部分“质变”,总体上是积极的,对全国也有先导作用。首先,基本养老保障趋向三层结构、医疗保障趋向两层结构的制度设计,顺应了当地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农村居民绝对人数和相对比例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如若仍局限于现行城乡分割的社会保障制度,仍把农村居民置下法定养老和医疗保险之外,既非审时度势之举,也有违社会公平。其次,基本养老保障趋向三层结构、医疗保障趋向两层结构的制度设计,是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的理性选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的制度设计存在诸多缺陷,如高保险费使大量城镇个体劳动者、农村居民、农民工等低缴费能力群体被排斥在养老保险制度之外,等等。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创新设计,既响应了城乡居民在养老、医疗方面的迫切需要,也顺应了国际社会保障的发展趋势。第三,对城乡老年居民实行养老补贴或服务,对无缴费能力或弱缴费能力的城镇非从业人员和广大农村居民实行财政适度补助,突显了政府着力维护公平正义和公民基本健康的责任和意愿。

不过,要使城乡统筹社会保障制度在稳健和创新中有序发展,当前亟待解决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趋向三、二结构能否超越区域界限

基本养老保障趋向三层结构、医疗保障趋向两层结构的制度设计,目前仅发生于沿海部分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城市未来的发展是否也会遵循同样的路径。如是,应采取何种时序结构,选择什么样的突破口,值得我们深入研究。

(二)如何有系统地协助广大农村居民加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直面的现实是:一方面针对农村居民的养老问题,国家专门建立了自愿参加的、储蓄积累型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使参保农民整体加入

强制型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面临制度整体转换的障碍。另一方面,农村居民尤其是务农农民缴费能力普遍较低,如果没有政府财力的支持,如果不进行制度创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实现“升级换代”难度很大。事实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要转换成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业也面临同样的问题。

(三)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或服务是地方政策还是国家福利

基于财力和需要,沿海部分城市先后建立了“广覆盖、低水平”的城乡老年居民社会养老补贴制度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财政适度补助制度。然而问题是,这两项制度是有条件地区居民独享的“专利”,还是所有公民普享的权利。如是后者,在地方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中央政府应如何扮演主导的角色。

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思路及建议

(一)核心理念

制度建设,理念先行。探索建立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应把实现底线公平作为首要目标与核心价值。所谓“底线公平”,是指政府和社会有责任确保每个公民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所必须的基本条件。具体到城乡社会保障,底线公平意味着有些制度和项目是最起码的、必不可缺的、非歧视性的,是政府和社会必须坚守并承担的责任“底线”。而底线以上或以外的部分,可以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去承担,是有选择的、有差异的。

基于国际经验和我国国情,“底线”至少包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助三个方面的内容,其表现在制度上,则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二)总体思路

1、近期目标:三项制度、多层结构

到2010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应着力围绕“三项制度、多层结构”的目标进行建设。“三项制度”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多层结构”是就基奉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而论,意指在国家社会保障战略框架下,鼓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和不同对象特点,逐次分阶段建立形式多样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政策,力争实现社会保障制度覆盖全体城乡居民。

鉴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或城市在短期内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的城乡统筹发展,可以在不断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城乡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使之成为探索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的一个战略突破口。

2、中期目标:三项制度、三二一结构

到2020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重点应是确立“三项制度、三二一结构”。“三项制度”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三二一结构”中的“三”是指基本养老保障由多层结构转变成三层结构,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无保障老人养老补贴及服务;“二”是指基本医疗保障由多层结构转变成二层结构,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一”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3、远期目标:三项制度、二二一结构

到2050年,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最终形成“三项制度、二二一结构”。“三项制度”指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二二一结构”中的第一个“二”是指基本养老保障由三层结构复合成两层结构,即城乡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国家养老金;第二个“二”是指基本医疗保障南城乡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全民初级卫生保健两部分组成;“一”是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乡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对象为城乡各类从业人员,资金筹集以个人和单位缴费为主,政府对困难群体适当补助;缴费标准全员统一,保障待遇与实际缴费挂钩;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捆绑缴费。国家养老金和全民初级卫生保健面向全体城乡居民,所需资金全部由各级财政分担。

(三)具体建议

考虑到中期目标具有较强的规划意义和参考价值,对策建议部分以此为重点。

建议一:不断夯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把重点放在提高两项制度的覆盖面和保障对象受益率上。

建议二:大力发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取向有二:一是应更有系统地把仍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农民工、劳动年龄段被征地人员等引入该制度。二是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广大劳动年龄段的务农农民加入这一制度。可行的办法有:开放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加入;增加财政投入,帮助缴费能力较弱的农民进入。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着力点有二:一足把新型合作医疗保险逐步转换为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二是帮助农民工纳入该制度。

建议三:努力扩大城乡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或服务覆盖面。有效策略有二:一是放宽准入条件,如年龄以65岁为宜、居住时间不宜过长等。二是提高服务水平,如适度增加补贴水平和服务项目等。

建议四:着力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的综合救助能力,使之成为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促进他们融入主流社会和劳动力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与此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救助对象尤其是有劳动能力的人员提高劳动技能,回归或参与劳动力市场竞争,预防出现“福利陷阱”。

建议五:科学设定政府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的财政责任。就三项制度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政府应负完全责任。城乡基本医疗保障,政府应负主要责任。城乡基本养老保障,政府应负有限责任。相对下城乡各类从业人员,政府应对非从业人员和边缘劳动力承担更大的财政责任。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范文2

中国虽然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差异较大[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种医疗保险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筹资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就筹资机制而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明确规定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单位负担工资的8%,个人负担工资的2%,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是以政府财政补助为辅以个人缴费为主。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不同的人群政府有不同的补助标准,新农合的政府补助在不断上升,各地区的标准也不一,2013年要求各级政府补助不得低于280元。从医疗保险的基金账户来看,城镇职工采取“统账结合”,个人账户主要支付门诊或小病医疗费,统筹账户基金支付住院或大病医疗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则不设立个人账户。就管理机制而言,三种医疗保险的基金管理机构、统筹层次均不相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本为地市级以上,并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般实行县(市)统筹,基金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定期向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合作医疗基金收支、使用情况,保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参与、知情和监督权力。显然,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比就存在一定的基金风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由卫生部管理。由于上述制度安排的差异,三种医疗保险保障水平也相差很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约在70%,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报销比例约50%,新农合的报销比例约75%。报销比例还只是名义保障水平,而实际补偿比例则更能体现真实保障水平[3]。根据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2011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实际补偿比例52.28%,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49.20%,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报销比例仅44.87%。与此相关的医疗救济社会福利水平也存在较大差异(表2)。虽然医疗救济金额在不断上升且农村的医疗救济支出始终大于城市地区,但人均医疗救济金额农村地区远低于城镇地区。显然,虽然按照人群分别设计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其历史原因,但如果长期并行,既违背社会公平原则,也必然导致待遇攀比与群体矛盾,给医疗管理工作增加难度,造成医疗卫生资源浪费。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势在必行。那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内涵和目标是什么?笔者认为,所谓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就是要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三为一”: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包括参保原则、保障范围、缴费主体、筹资机制、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缴费时效、统筹层次、管理部门等方面趋同和统一。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总目标应当是:中国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医疗保险参保权利、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医疗卫生服务。也就是要从城乡分割的三元制度变成城乡融合的二元制度基础上,逐步建立由区域性统一而全国统一的国民医疗保险制度,确保人人享有比较充分的基本医疗保障。

二、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主要约束

将城乡三种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为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均等化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三种医疗保险制度整合无疑存在一系列制约因素。笔者现进行可能存在的主要制约因素予以分析,以有助于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1)经济贫困地方政府的财政约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不同人群,不同地区地方政府给予不同比例补助,新农合中地方政府也给予不同比例的补助。当前,各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所需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地方财政,上级政府的拨款金额相对较少。这导致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决定了当地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实际供给水平,尤其给经济贫困地区地方财政带来严峻的挑战。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经济实力存在着显著差距,经济实力强的省份和地区能够有更多的财力投入到医保领域中,而经济相对贫困的西部地区、民族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没有足够的财政资金投入医疗卫生建设。所以,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受经济贫困地方政府的财政约束。

(2)经济困难群体个人保险费问题。中国现有的三种城乡医疗保险制度都需要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用。个别地方根据参保人所缴纳的不同缴费档次,实行不同的财政补贴标准,并且个人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财政补贴越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经济困难群体的个人医疗保险缴费能力,甚至有些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人,他们甚至连基本的温饱问题都不能得以解决,更谈及不到缴纳医疗保险。经济困难的群体由于营养状况差,生活条件恶劣,卫生医疗知识缺乏,所以患病的可能性增大。这些人一旦生病,由于负担不起医疗保险费用,不能得到及时治疗,容易将小病拖大病,最后花费高额的医疗费用,从而导致在困难群众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不断发生。所以,在城乡医疗保险整合中如何根据经济困难群体的贫困程度制定个人保险费用的缴纳比例,财政补贴的标准如何界定都是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3)户籍制度的阻碍。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一元是由市民构成的城市社会,另一元是由农民构成的农村社会[4]。这种二元社会结构是以二元户籍制度为核心,包括就业制度、二元福利保障制度、二元医疗卫生制度和二元公共事业投入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社会制度体系。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割不利于公民基本健康权利的实现,由于户籍制度引起的身份差异,在城市打工的农民由于户籍制度问题不能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医保待遇。目前以户口性质和就业来最终确定居民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还是新农合的做法,容易造成许多矛盾,促成制度的不公平。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及就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使得城乡居民的身份界定日渐模糊,但如何真正打破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阻碍,真正实现全民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也成为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的重要问题。

三、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路径与策略

郑功成认为应从整合城乡制度入手建立公平普惠的全民医疗保险[5];申曙光认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城职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应走一条渐进式的改革与发展之路,应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差异所导致问题的影响程度以及问题的轻重缓急,优先解决眼前急需解决的问题,再逐步实现制度的完全统一[6];王红漫认为在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地区,应将三种医疗保险制度转化为统一制度下的三种医疗保障水平,允许居民自由选择,建立开放型医疗保险可提高百姓满意度[7];秦立建、蒋中一认为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合并是实现城乡医疗保障统筹的基础[8]。《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报告》一书中对如何整合三大医疗保险制度提出了两大思路。一是先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整合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再与职工医疗保险整合为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二是先将城镇地区的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以家庭为单位整合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镇医疗保险参加人口增加,新农合参加人口减少,待城镇化完成之时再考虑建立统一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报告也指出,这种整合路径必须正视城乡之间的差距,“整合进度不能操之过急”,采用“分步走”的战略整合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是现实和有效的途径。因此,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1.建立贫困地区城乡医疗保险财政资金转移

支付和经济困难群体医疗保险资助机制短时间要改变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程度的影响而产生的各地区基本医疗服务供给不均衡现状,不能单存依靠贫困地区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的缓慢提升,必须加大中央政府对贫困地区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力度,逐渐增强贫困地区政府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度。根据中央与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水平确定贫困地区城乡医疗保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负担比例。合理划分贫困地区地方政府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的财政职责。同时,对贫困地区城乡医疗保险财政转移支付必须依靠制度化的程序才能得以规范实现,透明、高效的财政转移支付程序是防范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权力滥用和资源浪费的重要保障。此外,对于经济困难群众来说,建立困难群体医疗保险资助机制,保障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政府应安排专项救助资金,对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险费用给予补助。各地区充分动员和发动社会各界力量,通过慈善和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安排救助资金,确保救助资金的利用效率。

2.成立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专门机构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参保政策、筹资政策、保障水平等方面都与其他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很大差异,所以很少有地区将三种医疗保险制度完全并轨,必须正视城乡之间客观存在的差距,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进行整合,整合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是现实和有效的途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都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进行管理,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由卫生部管理,在制度的并轨中必然会遇到谁来管理的问题,因此为使三种制度顺利合并,需要成立一个机构负责三种医疗保障制度的并轨工作,这个工作可以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专门成立一个专门部门来管理,主要负责制定三种医疗保险制度的整体并轨规划,解决在并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监督并轨工作的顺利进行[9]。在并轨规划中,主要任务是要计划出具体的时间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如第1~3年之内,完成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农合的合并工作,在第1~4年内,完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其他两种医疗保险的的合并工作,逐渐实现县级、市级、省级的医疗保险统筹,最终实现全国统筹,建立全民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3.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信息系统

现存三种医疗保险制度是按城乡、就业与非就业划分的,因此在并轨后要一视同仁即不分身份差异,例如近几年热议的取消户籍制度,取消城乡间的身份差异,虽然在一些大城市开始试点,但在全国实施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因此,可以借鉴美国社会保障改革的经验,建立完善统一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采用社会保障号,参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参保号及有身份信息在全国任何地区都可以使用,每个参保人都拥有一张参保卡,作用相当于身份证一样,看病就医时可以刷卡。所以城乡医疗保险信息制度整合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为实现社会保障卡的通用,必须运用互联网,借助现代信息化技术的优势,将并轨后的各级医疗保险机构全部联网,这样才能使参保人走到任何地方,只要采取刷社会保障卡或输入社会保障号就可以查到就医、报销等个人全部医疗保险信息;另一方面,加快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步伐,逐渐建立覆盖全国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网络监管,逐步实现与电子病历系统、居民健康档案等对接,实行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经办一站式服务,逐步推进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制度,方便群众就近就医。

4.合理分配医疗卫生资源

中国现存看病难、大医院挂号难、排队难等现象不是因为缺乏医疗资源的匮乏引起的,而是医疗资源分配的不合理、不平等造成的。受政府投入及体制等因素的制约,城乡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医疗卫生资源分配不公平,尤其是乡镇卫生院数量少、医务人员业务水平低、医疗设备陈旧使得农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得不到满足,而县级以上的医院医疗卫生资源则相对集中。因此,必须合理分配城乡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流动。首先,政府应加强对医疗公共卫生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监管职能,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改变城乡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状态。其次,完善城乡卫生人员资源配置机制,促进城乡卫生人员数量的均衡,鼓励一些业务水平拔尖的医生和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医院、小医院工作[10]。此外,城市医疗机构应充分发挥其拥有的优质资源的作用,建立城乡医疗机构医疗卫生资源整合、技术逐渐指导的城乡医疗机构对口关系。最后,加大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资源的分配力度,加强对农村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人员的待遇水平,提升基层医院、小医院的医疗水平。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有利于促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理,建立全国统一医疗保险制度。

5.引入多元化补充医疗保险体系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范文3

一、强化学习,推进我州人社系统信息化建设

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大数据战略的实施,省厅也提出了信息化人社的工作要求。信息化成为各项人社工作的必然要求,为了完成好我州人社信息化建设工作任务,我中心将学习放在突出位置,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目标,不断加强学习,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学习政策业务,提高工作技能和业务知识。指导县市开展业务专网建设、网络调试,帮助解决其他科室、中心信息化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展讨论,集思广益,解决处理信息化工作中的问题,积极推进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随着人社系统信息化水平的逐渐提升,信息中心工作压力大,服务的范围广,信息化技能要求高。为使每个人身上都有任务,对中心工作进行了分工,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每个人都有责任感。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维护、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维护、职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维护、网络维护、机房管理、信息、全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等工作,均进行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在工作中突出分工的同时,强调协作,工作中不推诿、不扯皮,面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动员中心力量进行解决,将局领导和省厅安排的工作得到具体落实。

三、围绕中心,做好服务,解决突出问题

1、加强日常维护,保障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一是定期对数据中心机房进行巡检,做好20台服务器、4台网络关键设备、两套网络存储设备、3个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硬件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排除信息系统运行的安全隐患问题,在现有的条件下尽量确保数据中心机房的安全运行。二是加强对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出现问题及时排查,及时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正常办理;三是加强对服务器、网络设备、网络存储设备等硬件设备的日常管理,加强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一年来,机房巡检220余次,信息系统维护30余次,数据维护200余次,网络和信息系统调试60余次。

2、做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工作

目前,我州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数据采用了州局集中的方式,在工作中始终坚持“数据是核心”的根本原则,将确保数据安全作为工作的重点,定期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备份工作,做到每日一次逻辑备份、每月一次全备份,确保数据中心数据安全。每月定期提取和上报省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交换数据。根据局领导的要求,提取我州社会保险数据结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

3、完成我州城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改造

在医保停机结算期间对我州城镇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的服务器、存储、系统软件进行了升级改造,进一步提升了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安全性和稳定性,进一步确保了我州广大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利益,为业务经办和城镇医疗保险信息化服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4、扎实推进目标任务的完成任务

一是推进金融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根据省厅有关金融社保工作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为发卡对象,做好数据的提取、导入、生成制卡批次、提交数据、发卡等工作。2016年已完成制卡49.7482万张,社会保障卡持卡数达到了71.4679万人,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是推进金融社保卡环境部署工作,根据省厅有关二代社会保障卡工作要求,在全州两定机构部署安装PSAM卡,为金融社保卡的使用做好了环境准备。2016年共部置安装PSAM卡373张。

三是全民参保登记信息化工作顺利推进,在省厅信息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完成了我州新农合、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企业职工养老、城镇医保信息系统的数据比对,共比对出未参保人员18.86万人,实现了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入库的要求,配合农保中心顺利完成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任务。

四是推进我州人社部门效率提升,在省厅的统一部署下完成了我州人社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建设,完成了设备的安装和调试,确保工作与全省同步推进。做好视频会议系统的调试工作,确保了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转。

五是推进工我州人社系统业务专网建设,为了适应新的业务要求,完成了我州“州—县”网络扩容改造,将网络的传输带宽扩展到10兆,为人社各项业务专网应用做好了基础通讯保障。

六是做好12333和96128的电话的接听和回复工作,共接听和回复280次。推广使用“云南12333”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根据省厅的安排,完成了12333知识库的更新维护,提升12333服务能力。协助局办公室做好宣传工作,利用新媒体在州局微信平台共200多条。

七是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的运维工作,做好数据的定期上报,指导各县市利用信息系统办理相关业务,帮助解决系统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问题,解决问题共600余次,确保了两项社会保险业务的正常经办。

八是推进我州人社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设工作,制定和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州全面推开人社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设,指导和督促县市利用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人社基层宣传服务工作。

九是推进我局软件正版化工作,根据州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局正版软件工作,做好正版软件的管理、推广、安装工作,完成了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的各项目标任务。

十是推进我局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帮助解决州本局和各县市工作中信息化方面的问题,积极推进全州人社领域信息化进程。

四、存在的问题

信息化工作覆盖面广、技术要求高、业务复杂,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多、难度大,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息化建设资金和技术投不足,我州的人社信息化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缺少有效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网络系统没有安全防护设施,信息系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数据中心电源、环境等基础设施落后,无法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信息系统设备老化陈旧,信息系统运行泛力。人社业务专网覆盖面不宽,信息化应用能力不强,离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2、我州人社系统整体信息化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信息化意识和技能不强,许多工作还停留在手工层面,没有实现信息化,越往基层信息化水平越低,与人社服务的要求还有差距。信息化应用还停留在业务经办方面,业务系统和服务还没有实现有效衔接,还需要进一步向信息化服务方面转变,提高人社服务水平。

3、信息化专业工作人员不足。随着人社信息化的推进,人社信息化服务的面广,信息化应用水平面的提升,需要信息化工作人员不但要掌握技术,还要懂一定的业务和政策。各险种缺乏信息化工作人员,工作都压在了信息中心,而我州心工作人员少,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不足,工作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五、强化目标任务,继续推进我州人社信息化水平

1、继续加强政策理论、专业技能和业务政策的学习力度,以学习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2、继续推进我州金融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指导各县市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参保人员的制卡工作,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推进金融社保卡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探索启动我州社会保障卡老卡换新卡工作。

3、在全州全面推开人社工作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设,力争覆盖所有的行政村和社区,推进“云南人社1233手机客户端”的使用,实现“五个不出村”。加快推进利用手机APP实现社会保险费征缴试点工作。

4、加快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数据省集中工作。加强数据的清理比对,确保在明年3月份完成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向省厅迁移,确保明年8月份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数据向省厅迁移。

5、继续做好数据中心机房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加强数据安全备份工作,确保数据中心安全运行。继续做好人社业务专网的管理维护工作,确保人社各领域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维护工作,确保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范文4

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环境、阶段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面临新挑战新要求。苏州应当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总体目标,建设公平社保、全民社保、充分社保、均等社保、安全社保“五个社保”。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扩大社会保障覆盖率,加快建立社会保障统筹衔接更加顺畅、保障层次更加多元、覆盖人群更加广泛、体制机制更加科学、管理服务更加高效、长期发展更加持续、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为民生现代化奠定坚实的社会保障基础。

率先发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着力规范各类养老保险制度间的转移衔接办法,积极将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及劳动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养老保障。继续实施城乡一体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确保覆盖率达到100%。探索整合城镇职工社会保障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障,逐步实现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元化。逐步统一全市各项养老保障政策,包括制度模式、缴费标准及补充居保政策等。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进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制度上的并轨。强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更多的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改革现行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及调整方式,提高退休时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增加养老金构成中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的比重,适当调整养老金调整的挂钩指标,降低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适时出台“降费率、提基数”政策,适时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与权威机构合作,研究社会保障待遇的梯度设计,探索建立不同保障对象之间的合理梯度,激励并引导参保人员加入高水平的保障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机制。调整完善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转换衔接办法,引导和鼓励更多的参保人员由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医保政策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倾斜,进一步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报销比例,鼓励和引导参保人员就近就地在社区就医。放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限制,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扩大到所有城市常住人口。

创新发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进一步扩大参保覆盖面。适应新型城镇化要求,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身份的转变加快社会保障向落户人口覆盖。同时,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积极探索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社保提供机制。针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夹心层”低收入家庭,结合苏州实际,探索建立覆盖面更广、帮扶力度更大的参保制度安排。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职工参保的帮扶力度。争取将在现代农业中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纳入财政参保补贴范畴,扶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研究灵活就业人员、务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推动工伤保险职业人员全覆盖。

统筹发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协同体系。完善企业年金相关制度,多渠道、多层次宣传企业年金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参保人员参加职业年金的相关政策设计和业务工作。结合我市创建区域性金融中心,探索和推动商业保险、个人储蓄等多种养老保障模式发展。调整完善社会医疗救助模式的大病保险制度,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健全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体系,鼓励单位或个人通过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保障安全体系。坚持适度保障,按照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替代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职工失业金与职工平均工资比例等,适度控制普惠待遇的增长速度。同时,定期进行保险精算,建立基金收支预警机制,并对可能出现的警情及时预报和干预。发挥好公共财政的参保补贴、基金兜底作用,尝试在财政预算内建立市级社会保障风险储备金制度。扩大苏州市医疗保险实时智能监管系统的覆盖面,将监管从定点单位延伸到定点单位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加强对医疗服务人员医疗行为的监督,健全监督处罚动态监管机制,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公平性”的苏州医保监管模式。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推进完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行”的改革要求,开展养老基金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试点。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范文5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城乡充分就业工作.

(1)、城乡新增就业目标120人,已完成75人,占目标任务的63%,剩下的45人主要由胜利村生态移民完成;

(2)、失业人员就业目标10人,已完成5人;无“零就业”家庭户。

(3)、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目标800人,已完成。

(4)、城乡劳动力培训260人,已完成培训188人,占目标任务的73%。其中:岗前培训138人(白果村育婴员培训37人、失业保险金人员培训101人);在岗培训50人。计划近期在胜利村办2 期培训班,培训人数70-80人,全年培训目标任务数能够完成。

2、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

1、创业培训目标30人,培训合格23人,计划近期在前锋村再办一个班。

2、小额担保贷款目标150万元,已发放贷款75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50%,准备找一家中小企业来完成目标。

3、城乡社会保险工作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收基金546万元,已缴费330万元,占全年目标任务的60%,10、11月抓紧征收能够完成目标。

(2)、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征地项目1个,项目为成简快速通道龙泉段,征地农转非6人已参保,只有一位参保前死亡人员补发养老金因财政局没有划钱未落实。

(3)、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验证:已核查验证1750人,占应验证人数的55%。

(4)、社会化管理达90%:我镇成立以企业离退休人员和农村老龄人员为主的老年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对生病住院老人组织进行上门看望,节庆时节对困难人员家庭进行了慰问,社会化管理达90%以上。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__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人数目标为12500,完成人数为12591人。

5、“两网化”管理:劳动监察“两网化”工作平台运行正常,镇、社区劳动监察网格达标;劳动保障年检企业4家,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了100%;无投诉举报和劳动争议案件;巩固了和谐劳动关系街道创建成果。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作务重,完成目标任务较困难。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增参保和续保缴费工作进展迟缓。

三、4季度工作打算

1、对照目标作梳理,尽快完成区上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2、继续抓好胜利村统筹城乡富民惠民项目生态移民的转岗培训扶持就(创)业。

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范文6

一是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

继续做好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养老金水平在原有基础上增长10%。巩固新型农牧区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成果,规范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和及时到位。适时统一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解决好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实施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确保基金的平衡过渡。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提高城镇居民和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推进医疗费用即时结算、总额付费和单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切实减轻城乡群众的医疗负担。加快推进城乡医疗保险制度整合,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统一”。做好新修订《青海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完善和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待遇,积极探索公务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全面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二是着力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应保尽保。

养老保险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促进农民工参保,确保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分别净增参保人数300人和6686人,新型农牧区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82%。医疗保险重点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工作,确保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净增参保人数100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2.1%。着力解决事业单位拖欠失业保险费问题,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确保全州失业保险净增参保人数160人。全面落实工伤保险“平安计划”,促进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依法参保,特别要依法将民营企业、商贸、餐饮、住宿等服务业纳入工伤保险,确保全州工伤保险净增参保人数700人,其中农民工125人。积极推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确保全州生育保险净增参保人数5000人。

三是着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

加大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申报工作力度,完善社会保险缴费按月审核机制,加大各项社会保险欠费的清欠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机制,加快社会保险基金监管软件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督和网络即时监控。继续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依法征收、严格监管、有效使用,确保基金安全完整。认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检查工作,全力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全州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