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建筑法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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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建筑法

安全建筑法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安全;质量

在建筑工程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因管理问题而导致的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建筑施工管理的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1.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1.1重视程度不够,存在侥幸心理

部份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对质量管理存在着侥幸心理,不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往往依据以往的习惯和经验来对质量进行控制,对工程质量管理一直放不到主要的位置,领导在意识上就不够重视,因此往往导致质量管理工作做不到位,在施工过程中监督力不够,从而为工程的质量埋下了隐患。

1.1.2片面要求工程进度,轻视工程质量

部分建筑企业在利益的驱使下,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片面的追求工程进度,赶工期问题严重,这样往往忽视了对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控制。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只为求快速完工,而忽视了质量的要求,为图方便快捷违规操作的情况时有发生,施工人员多劳多得,因此为了赶进度,粗制滥造,把规范标准置于脑后,同时因领导对质量的不重视,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督不力,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导致施工过程中质量缺乏控制,建筑产品无法达到质量的要求。

1.1.3细节处着力不够,管理不到位

在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过程中,无法把具体的管理措施落实到每个施工环节上,质量管理往往只做表面文章,没有在细节上做到位,这样对工程的质量势必会产生影响。

1.2.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1建筑法律法规体系方面的问题

当前的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一部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可以说有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形势发展基本需要,导致伤害事故行为缺少法律规范。因为法律人才与资源的短缺,导致立法工作不能和新问题同步的情况,在法律法规体系中出现的疏漏之处较多。

1.2.2建筑安全业绩评估方面的问题

当前对建筑企业开展的建筑工程安全评估,一般是政府安全检查执法部门用打分的形式来开展。一般来讲,国家开展安全大检查的一段时间内,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形势较好,但是在安全大检查之后,就会出现安全事故的再次反弹。

1.2.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中的问题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体系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并未彻底解决,管理体制还不十分完善以及多次反复性改革,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产生了一定影响。管理职能相对来讲比较分散,效果大打折扣。安全生产管理职能与工伤保险分开,导致了双方在发挥工伤预防以及使用工伤保险提升安全生产水平方面,管理效果不佳。

2.加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加强质量管理的有效措施

2.1.1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首先要加强管理,在现有的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对工程的一些关键部位,加强施工技术的运用,制度上建立更有效的、更加科学的管理体制,明确每一个施工人员的目标责任。要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管理制度的规定减少施工中各专业的配合问题,使各专业施工队进一步明确施工顺序和责任。

2.1.2.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目标。

在质量目标管理当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目标,但是这是一项系统的复杂工程。在制定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所制定的目标必须符合企业的自身情况,也就是与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状况、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能力等方面的因素协调起来。第二,要详细了解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及相关标准要求,了解建筑市场质量竞争的基本情况,掌握建设单位资金与工程合同内容和要求,在了解这些内容的基础上由质量管理小组领导会同成员制定详细的质量管理目标。

2.1.3.强化工程质量监理

质量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对施工生产各个环节或中间产品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与验收,其质量控制程序和内容随着施工的不同阶段而变化。不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还是工程保修阶段,质量监理单位都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2.1.4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质量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质量保证体系是指企业为保证工程产品质量,运用系统的概念和方法,把企业所有的质量管理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有职有责有权、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形成由线到面,由一面到多面、环环相扣、连结紧密的有机整体。

2.2加强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

2.2.1完善建筑法律法规体系,做好安全立法工作

在进行建筑工程安全作业期间,施工单位应该制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计划,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具体流程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法律部门充分结合当前建筑工程未来发展的态势来做好安全立法方面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建筑法律法规体系,让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2.2.2做好建筑工程安全业绩评估方面的工作

进行建筑工程安全业绩评估是为了尽快发现存在的实际问题,并且做好建筑工程安全防范措施。建筑工程安全业绩评估包含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两个方面,这是安全管理现代化的重点,也就是对单位安全现状与水平加以全面、正确的评价,对每一个方面存在的一些危险因素的严重度展开评估,这些都应该是建筑工程施工单位需要全面审视的问题。

2.2.3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建立企业岗位风险评价指标系统

1)确立安全生产管理理念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整个过程中,需要全面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理念,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以及工程施工工艺的整个过程中,都需要全面贯彻这一理念。在开展安全管理的整个过程中,如果不关注任意一个环节的话,就会出现安全事故,为企业形象、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创建主管机构,确立主导思想:建筑工程施工没有大小事之分,必须将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头等重要位置来抓,并将安全生产当成是工程施工的主要工作来进行。

2)建立企业岗位风险评价指标系统

工程项目建筑施工是复杂体系,涉及到的岗位相对来讲比较多,并且各个不同的岗位面临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企业需要对具体的岗位风险程度进行全面的评估,按照不同的岗位风险程度,建立不同岗位的费用投入与管理措施,提升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实效性,达到最佳目标。具体来讲,企业经济和安全效益岗位风险评价包括四个指标,分别是个人行为、管理方面、物品设施以及环境卫生等。

3)政府和相关的建设管理部门强化管理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专业化分工的基本原则,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的工作,并不是由建筑工程企业来承担的;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不能直接参与到市场中来;切实考虑到检测、安全性评价以及检验等工作,性质上就需要出具公正性的结论,真正做到其公正性与客观性,并且做到既要独立于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外,还需要由建筑工程企业中的中介组织来完成,这也是国际上普遍做法。特别是随着我国建筑业市场发展中的意外伤害保险,已经趋于成熟,保险公司一定会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通过安全中介来加强监控。

3.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较为复杂的工作,施工管理涉及很多方面的内容,因此必须针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才能真正的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马保忠.浅谈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控制[J].山西建筑,2011(3).

安全建筑法范文2

关键词:安全;施工管理;问题

引言:建筑工程行业是传统的职业伤害事故多发行业,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建筑施工安全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着我国建筑行业与国际的接轨。近年来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一、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分析

现在建筑工程安全的管理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如果每个要素存在的异常和危险都能得到有效地调整和严格的控制,那么建筑工程中的安全问题就会不复存在。

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它的危险源。危险源一般是指一个施工项目整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及其位置,也是可能导致死亡、伤害、安全问题、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的组合所形成的根源或状态。从整个施工的现场上看,评价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体现了系统论的基本要求,施工安全无小事,凡是涉及建筑施工人员切身安全和利益的事情,再微不足道的安全问题,也要竭尽全力的去解决。同样,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很熟悉施工现场和施工的范围,同时也应该进一步了解施工现场中哪些是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例如,通过对整个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分析,界定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施工环境、设备、人员等这些是否属于危险源;同时,还要很清楚的了解这些危险源的危险性质、危险程度、存在状况、危险源能量与物质转化为事故的转化过程规律、转化条件、触发因素是什么。

做为管理人员要正确的掌握和分析危险源的相关信息和内在的矛盾与联系,通过分析原因到结果的途径,揭示其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才能得出正确的分析结论,才能采取恰当的安全对策措施。此外,很多职工的私人物品常常与一些仓库和危险性很强的物品一同堆放。很多工地的临时住所居住的建筑工地人员很多,空气流通等非常不好,常常只有一个门,一旦失火,人员难以疏散,极易造成火烧连营的局面。因施工需要,部分施工现场仍然采用木制等。可燃性的脚手架和易燃材料作为安全防护物。那么就要注意这些易燃和可燃性的材料要远离居住场所,加强防护管理。

二、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法与优化措施浅析

1、坚持“三级”安全培训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是安全工作的基础。

“三级”培训就是业主、总包和施工单位的培训。实践证明:只有通过这三级培训才能使那些综合素质相对较低、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的进场施工人员,了解或熟悉“入场须知”、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等,从而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防范技能,减少事故的发生。这“三级”培训应强制执行,否则不能进场施工作业。目前很多单位特别是个体小型承包队,很不情愿地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一怕耽误施工(作业)时间,二还要付出一定的费用,常以各种借口和理由推托,得过且过。针对这一现象,本文强调必须采取强制措施落实“三级”教育,企业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的规定,无论是企业内部还是企业外部的施工现场都应这样做,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为目的,这也是安全工作的基础。

2、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保证体系

(1)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做到安全生产组织到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努力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同时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的基本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严格执行三级教育制度。

(2)安全教育要注重实效,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企业年初要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要求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对新工人的岗前培训由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对全体员工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学习《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方面的有关标准及常用知识。对一些专业管理人员需要学习和掌握安全法规、劳动保护与消防、中小型机具、土方作业、现场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垂直运输设备、模板工作、起重吊装、文明施工、现场急救等安全常识。

3、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工程项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手段,是安全控制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工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工程项目组、车间、科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周、每班次都应进行检查。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如电焊、气焊、起重设备、运输车辆、锅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场所等应进行专业性检查。春季风大,要着重防火、防爆;夏季高温多雨雷电,要着重防暑、降温、防汛、防雷击、防触电;冬季着重防寒、防冻等。节假日前后要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另外在工程或设备开工和停工前、检修中、工程或设备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必要的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4、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首先,要审核安全文件。比如审查安全文件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专项方案是否附有验算结果、详图、文字说明;安全文件的内容是否全面等。其次,要检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检查各类施工设备、设施、机械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现场消防器材是否准备到位;施工现场生活、生产临时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

(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首先,常规检查: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定期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备案情况。其次,重点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施工中常发、多发的危险因素重点控制、重点检查。

(3)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工程的安全验收,应对工程实施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检查、验收整改情况。二是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及时进行监理的安全资料整理归档,并移交给建设单位备案。

三、运用科研成果提高安全防护能力

通过加大科学技术投入含量,用于减少和弥补人为的错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做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解放生产力,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操作,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掌握并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调整好施工操作人员的心理,生理特征和状况,避免员工在情绪低落时出现失常行为,有效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

安全建筑法范文3

    发改运行[2003]2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委(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建设厅(建委)、质检局、工商局,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特制定了《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

    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安全玻璃的生产、流通、使用和安装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建筑安全玻璃应用,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定《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玻璃,是指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化玻璃、夹层玻璃及由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组合加工而成的其他玻璃制品,如安全中空玻璃等。

    单片半钢化玻璃(热增强玻璃)、单片夹丝玻璃不属于安全玻璃。

    第三条 国内所有从事建筑安全玻璃生产、进口、销售和建筑物建设、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单位,应执行本规定要求。

    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城市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的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及维修工程等构筑物,应按本规定要求使用安装安全玻璃。

    第四条 国家质检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负责对建筑安全玻璃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进口安全玻璃检验监督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建筑物使用、安装建筑安全玻璃的管理监督工作。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应通过引导企业遵守行规行约,实行自律,协助政府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执行本规定。

    第五条 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所有出厂的安全玻璃产品应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

    对进口安全玻璃按照国内同类产品的强制性技术规范实施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建设、施工单位采购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且提供证书复印件,对国产安全玻璃提品质量合格证,对进口产品提供检验检疫证明。以上资料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存档,资料不全的产品不得使用。

    第六条 建筑物需要以玻璃作为建筑材料的下列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

    (一)7层及7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二)面积大于1.5m2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

    (三)幕墙(全玻幕除外);

    (四)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

    (五)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六)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

    (七)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拦板;

    (八)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九)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

    (十)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

    (十一)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本款第十一项是指《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ll3和《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所称的部位。

    第七条 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能够独立组织生产,应有完整的工艺装备,有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严格的规章制度;应建立健全质量检验制度、必备的检验设备和质量管理机构。

    安全玻璃生产企业应取得国家指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未取得认证的企业生产的建筑安全玻璃不得出厂、销售和在其他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第八条 建筑物按规定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方案中设计非安全玻璃,也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安装非安全玻璃。

    第九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在建筑物按规定应使用安全玻璃的部位,应在设计文件中标明。

    第十条 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玻璃,应核查本规定第五条所要求的产品质量证明材料,安装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有关设计方案和安装技术标准。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培训,应包含安全玻璃安装操作的内容。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一条 在本规定第六条第(三)、(四)、(五)项所列部位的安全玻璃安装施工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中间验收,未经中间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十二条 处罚

    (一)因安全玻璃本身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安全玻璃生产企业负相应法律责任,质量监督部门应对其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强制性认证机构应按相关规定撤销其认证证书。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认证机构应负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对违反本规定销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单位,其销售的产品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销售单位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三)对违反本规定进口不合格安全玻璃的贸易关系人,其进口产品造成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对违反本规定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对违反规定销售不合格安全玻璃的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安全建筑法范文4

措施。

关键词: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随着我国经济快速的发展,以往的传统施工管理模式已明显不适合时代的要求,施工安全管理如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随之也成了广大管理工作者面对的新课题。安全生产贯穿各行业和领域,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也是施工企业赢得信誉和市场的先决条件。因为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生产经济效益。必须紧密结合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的实际,认真研究和探索在企业生产规模快速扩张、管理跨度加大、施工技术要求更高、更新、更险的新形势下,从而有效的强化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以推进企业稳健发展。

一、建筑施工的主要特证

1.生产岗位不固定、流动作业多,作业环境不断变化,作业人员随时面临着新的隐患的威胁。

2.多工序同时或连续作业,工序间配合,材料设备调度,与建设各方的协调等过程多,管理过程复杂,综合性强。

3.作业内容多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同工种,但在不同的作业时段、不同作业部位的作业内容常常不同;二是同工种,但在不同施工现场的作业内容和作业环境并不相同;三是工种时常不固定。

4.人员流动性大、作业技能参差不齐。

5.多为露天作业,受自然环境影响大,如高低温作业,雨、雪、风中作业等。

6.手工作业多,劳动强度大。

7.立体交叉作业及电气、起重吊装、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多。

8.分包作业多,总、分包之间以及各分包队伍之间的企业安全文化背景不同,容易形成文化冲突。

二、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素质不高

由于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不重视,导致个别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变动频繁。甚至有的企业和项目部根本没有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一人身兼数职,起不到应有的安全监督检查的作用,更无从谈起开展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安全管理成了一句空话。

(二)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安全监管不到位

部分企业对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队伍把关不严、安全培训教育不重视、安全监督检查不严格,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疏于管理,导致分包队伍承建工程安全隐患突出。

(三)安全管理手段落后及安全责任不落实

个别施工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都编制得很齐全,写在纸上,挂到墙上,但是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和执行。施工企业对“三违”多以罚代管,安全管理手段单一,忽视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有些企业建立的安全生产制度不是用来管理,而是用来应付检查,谈不上管理和责任落实。

(四)施工现场管理不严与隐患整改不力

个别项目经理部的安全质量管理基础差,安全意识不强,自我管理、自检自查要求不严格,落实上级要求执行力差,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认真,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力。

(五)危险源辨识不认真

一些项目安全预案马虎、凑合,敷衍了事。查找危险源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但是现场真正把查找危险源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的人不多,有的是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没有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有的项目编制安全预案是为了应付,不切合实际,甚至文字都不通顺,从思想到行动上根本没有重视安全防范工作。

(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

部分企业忽视对员工特别是外协队伍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导致作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认识不足,缺乏应有的安全技能,盲目操作,违章作业,冒险作业,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事故频频发生。

三、做好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和提升全员安全理念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虽然早已人人熟知,但实际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喊得多、干得少,叫得响、行动慢的问题。以“预防为主”就是要从对工程质量的事后检查把关,转向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对产品的质量检查,转向对工作质量的检查,对工序质量的检查,对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深刻吸取企业内外事故的教训,分析事故原因,举一反三,真正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思想认识。

(二)加强培训教育并提高人员素质

重点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并建立“三级教育”登记卡,特别是加强对电工、架子工、焊工、机械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各级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一线作业人员担负着安全生产的首要职责,他们迫切需要对安全操作技能有个安全的掌握。因此,对他们的安全教育培训要落到实处,使全体职工掌握个人安全防护及自救基本技能。

(三)坚持以人为本并提升执行力

人是质量的创造者,工程质量过程管理必须以“人为核心”。以人为本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石,在安全生产中必须突显“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尊重人,塑造人,开发人,管理干部要用“心”与职工沟通,讲实话,讲心里话,让职工真正体会到快乐工作是追求,在工作中体会快乐,在快乐中积极工作。同时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大力加强执行力、落实力建设,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要求能落到实处,确保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能落到实处。安全检查要重点查不执行规定、不抓落实的单位和人员,严肃查处安全隐患的责任人。除了专职安全人员抓安全的监督管理外,要把安全责任分解到具体人头,分解到具体工序和每一步的作业行为中,使每个人的安全职责与收入、奖惩和绩效考核挂钩,以形成人人抓安全、处处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紧抓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

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咬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不放松。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办事,一级对一级负责,级级签订安全生产贵任书,将安全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筑企业应当建立以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定期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及所有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并加以落实。企业应当建立专职安全监督机构,对所属工程项目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形势较差的地区,要进行深刻剖析,虚心学习先进,努力创新安全生产管理新思路,拿出新举措,切实把事故多的势头降下来。安全生产形势较好的地区,不要骄傲,更不能有麻痹松懈思想,要继续巩固成果。工程项目较少的地区要克服安全工作与己无关思想。不能因为工程项目少就忽视安全,否则,出了问题后果同样严重。

(五)制度落实并执行到位

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因此,建设主管部门、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等。没有安全许可证、没有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企业坚决不允许施工。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事故防范能力,保障一线操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损失,分散企业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监督并履行职责

建设施工安全,加强监督是大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继续完善安全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执法机构,配备一定数量和专业齐全的执法监督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执法检查;同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的动态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各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切实履行职责,监督人员要时刻牢记质量、安全重于泰山的神圣贵任,努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要不断提高安全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强化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培训,提升安全监督档次。

安全建筑法范文5

关键词:建筑工地 安全问题 施工现场 安全隐患 现状 对策

Abstract: Safety related to people's lives and safety of state property and social stability, improve safety is to guarantee th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Real estate companies focus on safety, construction safety should be the protection of development projects. Housing construction has been among the casualties number and frequency of the forefront of the industry, second only to transportation and coal industry, the industry is more accident.

Key words: construction siteSecurity issuesConstruction siteSecurity risks StatusStrategy

随着企业的快速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逐步完善,建筑行业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社会和公众舆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越来越关注,安全生产已成为事关稳定大局的热点,房地产业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又是一个施工安全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发展进程。无数安全事故的教训告诉我们,管理的疏漏、人为的失误、安全技术的滞后,往往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也是安全生产的最大危害,而管理疏漏又是发生事故的根本原因。现结合笔者实际,作一些简要分析:

1、造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问题的主要原因

1.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的问题

一直以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仅局限于大检查、标化验收,而现有监督机构的安全监督人员正在做大量本该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员应做的工作。事实上,无论是从人员数量、工作范围、工作深度,安全监督人员绝对代替不了施工企业安全员的工作。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往往是以点带面。监督机构仅能发现到位检查的那几天的部分工程安全问题,而对大量不在现场检查时工程的安全就无法顾及了。

1.2 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原因

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对安全生产发展的制约。建筑市场竞争激烈、复杂的人际交往及社会经济状况迫使相当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实际上丧失了自和控制权,被动地依附能承接建筑施工项目的承包人,也从某种意义上,丧失了主宰控制权和建筑施工企业的指导管理责任,从而造成现在部分建筑施工现场,造成政令不通和建筑施工现场失控的被动局面;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一直存在重工程质量、轻施工安全、轻文明施工、重经济效益、轻安全保障,抱着侥幸心理对待建筑施工安全的被动局面。

1.3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问题。

某些地方要求监理单位负责安全监理工作,这对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是有利的。但目前应该说还缺乏法律依据。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监理单位安全责任或监理单位非自愿承担安全监理工作的情况下,通过地方政府强行规定要求安全监理是不合适的。相反政府应该鼓励建设单位将安全监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监理单位依照合同实施。不过,现在监理单位也同样缺乏熟悉安全管理的监理人员。

1.4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

建筑施工企业目前多为项目管理型,承揽施工任务后只从公司派项目管理人员在现场进行项目管理,工器具和施工设备大多采用租赁形式(例如:架杆、模板、加扣、塔吊、吊篮等),劳务用工采用委托承包给劳务专业单位(委托一家或按照专业分项委托几家),致使安全不可控因素增大,安全隐患增多。自上个世纪以来,建筑大军在不断发展壮大,而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队伍却一直在萎缩、流失,存在很大反差。现场项目部安全员一般都只有一人或是挂名的,安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也在下降。在施工企业内部,有时往往把一些专业技术能力差或企业内部无法安排的人员分配到安全管理部门,根本无法胜任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投入不足,少投入安全成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变相手段,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2]。企业安全检查工作虚化,建筑企业过分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安全工作有的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没有形成严格明确细化的过程安全控制,全过程安全控制运行体系无法得到有效运行。

1.5 现场事故易变成社会事件的原因

由于现在通讯的发展和劳务工维权意识的提高,使得事故信息向社会传播的速度非常快,一旦处理不当,会给相关方造成很大社会责任压力且形成被动局面。个别人和单位也是认识到社会事件对当事人会形成非常大的社会责任压力,大多时会使事件扩大,向社会事件转变,最后通过政府、上级单位对社会稳定的重视,进一步向当事人施加压力,使事件的处理更快速会更有利于他们。劳务工不正当手段维权事故多。由于前几年劳务工维权渠道少,形成了通过爬塔吊、爬楼、堵路等不正当维权手段,近几年通过政府努力和社会的引导,此现象虽有好转但是此类事件还是经常发生,且由于此类事件社会影响大,维权成功率高,个别地方已经有专业运用上述手段维权人员。

2、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中的若干对策

鉴于当前形势,为有效遏制安全管理的不到位现象,迅速扭转安全形势的不利局面,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一些适宜的措施:

2.1.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对策。

一是工程安全监督要从现场实际出发,拓展到建筑工程参与各方行为;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这个保证体系,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应重点监督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应重点监督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安全责任是否履行。

2.2 细化建设工程的招投文件

将安全监管办法和考核细则编入招标文件,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使承包单位明白安全管理办法,进场后按照该办法严格执行。各单位对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应该是重视的,也是严格遵守的,合同由于是标准文本无法附加太多内容,但是招标文件作为一个邀约文件,是提前告知投标单位一旦中标需要遵守的内容,可以将各项考核奖罚细则说明,承包方进场后可以按照约定予以管理和考核奖罚。

2.3 .施工安全监理方面的对策。

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实现安全监理、监督互补,彻底解决监管不力和缺位问题。整合现有质量监督人员力量兼管安全,形成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监理单位在施工质量进行控制基础上,接受业主委托,拓展到施工安全的控制,形成安全生产的真正全过程、全天候实时监控。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做到级级有责任,级级须负责,级级抓落实,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将安全工作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奖励基金。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做的好的单位予以奖励。

2.4 更新安全观念,调整管理机制,

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要标本兼治,施工企业是安全生产保障的主体,治本需要从企业角度下手,落实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用制度和责任制来规范安全事故行为。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增强各方安全意识,确保全面、透彻地贯彻落实到每一个施工现场,让每一个人都学安全、懂安全、守安全、切实提高建筑施工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制止和消除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不安全行为。坚持实行安全入场培训制度,实行实名制,对于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颁发入场证。入场管理委托第三方保安公司管理,严把入场管理,保证持证进场和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各个协会及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要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3]。通过劳务交易中心,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杜绝闲散零星劳力上门推销或无合同上岗现象。大力组建多工种、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使建筑企业结构分类更趋合理,真正形成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级分工模式。

3、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体现人本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社会和公众舆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越来越关注,安全生产已成为事关稳定大局的热点,房地产业既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又是一个施工安全高风险的行业,安全生产更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企业的发展进程。总书记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最根本的出发点就是要保持社会稳定、持续和谐的快速发展。在当前倡导‘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指引下,我们更应该紧紧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实施长效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国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损失。

参考文献:

[1]JGJ 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S]

安全建筑法范文6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问题;方法建议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1安全意识薄弱,缺乏重视力度

现如今建筑施工中,仍有一些单位未能采用“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未能将经营、效益、质量及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处理完善,未将企业生产及经营作为安全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工作未能放在首位。只会在口头上注重安全生产,在实际运作中,却较多的将经济效益摆在首位,盲目的对进度及经济效益进行管理,忽略了安全生产,并抱有侥幸心理,缺乏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造成安全隐患存在。

1.2经费投入不足,造成管理工作落后

根据规定,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做到专款专用,现如今,有些企业的执行上仍未到位,出现未提出或提取不足的现象,以及未能对提取的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施工企业领导甚至还将提取的安全生产作为额外支出,在安全生产上以降低投入的方式对企业利润进行获取。未能对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及保护用品进行配备,对施工人员的合法劳动保障权利不够重视,对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及自我控制等工作的实施过于形式化,往往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而采取的。有些建筑单位将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中的人员进行精简及合并,对专业安全人员的配备有限,虽然有的施工企业配备了安全检查员,但其并未发挥安全员的责任,缺乏责任意识,监管水平落后,未能使安全员的巡查纠错职能进行履行。

1.3岗前培训力度不足,安全教育不到位

随着农村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向建筑施工企业涌入,企业若未能对其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及不到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许多未进行岗前劳动技能培训且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人员在上岗之后,未能对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进行了解,缺乏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的及施工规范的基本常识的掌握,安全技能相对较差,导致越来越多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及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产生。

1.4建筑施工的不规范化,难以对安全检查进行落实

建筑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从根本上看来是市场秩序混乱而造成的,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是促使安全事故产生的潜在原因。通常表现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及管理措施无法在施工现场得到普及。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中,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缺乏有效的配合机制,给安全生产埋下隐患,最终形成安全事故。在现如今的建筑市场中,有大量垫资、拖欠工程款、工程肢解、非法挂靠及违法分包等现象存在。特别是选用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队伍或缺乏施工条件的队伍进行施工作业。施工企业在工程中标之后,对安全投入进行削减,促使安全生产设施及设备出现严重不足,无法对相关措施进行落实。甚至还有一些建筑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手续就盲目施工,避开政府部门的监管。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还会有抢工及赶工的现象出现,对工期进行任意压缩,促使安全隐患产生。

1.5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不到位

当前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着安全监督不到位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监督执法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不高,没有正确地履行监督职责,甚至在工作岗位上,而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没有将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下放,没有强化责任监督人员对施工工程的日常巡查工作,使得规避监管行为没有及时被遏制,安全监督效率很难得到发挥。此外,在已经纳入的监督工程项目中,还存在着安全事故隐患检查不到位,防范措施不坚决和整改不彻底的现象

二、建筑中解决安全事故的方法和建议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的培训。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首要前提则是对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的提升,则又取决于企业安全教育的培训力度。安全教育培训的展开能够促使施工人员对安全知识进行掌握,有效的使其自身的安全施工技能得到提升,增强自身的保护能力,尽可能将工程及人员伤亡事故的现象得到减少。

(2)促使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体系得到不断完善。1)对于承包施工企业,应加大对建筑施工队伍安全保障体系进行监督;2)在进行监督控制时,应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及工程发展来进行,运用计算机网络来对建筑施工进行合理的管理;3)施工平衡。平衡施工单位之间及施工项目之间的安全生产,从而有效的促使建筑施工的安全水平得到整体改善;应经常性的对建筑施工进行安全检查;4)建筑安全生产规范的分析。按照我国建筑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现状与发达国家相比进行分析,对全国统一的建筑安全生产法规的制订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应用进行详细分析;5)分析建筑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使用单位应加大对建筑安全管理体系的普及,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针对工程规范标准来对相关软件进行开发研究。

(3)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制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是促进安全管理效率提高的催化剂,也是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有利武器通过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能够促进施工依法安全讲行,并及时地发现安全生产隐患,从而有效地消除隐患。首先,要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积极设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构,并建立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安全监督管理执法队伍,通过制定安全教育计划、特殊工种等,选拔具备一定条件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在接受上级部门培训之后走入工作岗位,确保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其次,执法监察机构除了对施工单位讲行监督管理之外,还应该对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对有问题和地方要加强检查和处罚,依法规范好建筑市场主体中的行为,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促进施工安全管理在其他工作的配合下强化功效。最后,建筑施工企业本身要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安全管理的作用根据本企业的项目讲行自查自纠,找到薄弱环节,提出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薄弱的环节进行安全监察,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都要加以整改,做出果断的处理,而在检查之后要加强总结,要及时表扬安全生产做得好的项目,要及时批评和处罚安全生产做得差的项目,以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三、结语

综上所述,从施工安全监督的角度来看,建筑施工安全逐渐由现场监督开始向行为监督进行转化。在不久的将来,通过共同努力,在施工生产中做到尽职尽责,能够有效的对生产事故进行预防,进一步加快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逐渐向科学化、规范化及健康化的道路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立波 ■ Li Libo. 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探讨[J]. 城市建筑,2013,16:97+122.

[2]安云.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探析[J]. 建材发展导向,2013,14:156.

[3]李飞.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J]. 河南建材,2013,04:76-77.

[4]罗映文. 浅谈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若干问题[J].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3,1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