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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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

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1

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自查报告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的文件要求,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创文明自查整改工作。领导带队在站内进行了实地检查并现场对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现将自查和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益广告内容是否存在错别字、表述不当等问题进行了自查。

二、创建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内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将讲文明树新风、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化传统、文明健康等内容,融入到日常公益广告宣传当中。

三、针对公益广告的尺寸、内容、面积等进行了严格的核查,符合上级的规定要求。

四、对公益广告进行了清洁整理,及时将损坏的广告换下,将有错字的广告重新制作更换。

五、及时的将站内电子屏的损坏部位进行了修理,现已正常投入了使用当中,每天滚动播放相关创建文明城市内容的宣传标语。

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2

一、创建活动目标

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区创建一批软件达标、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果显著、居民满意的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促进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制定并印发《区创建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实施方案》。

2、区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学习掌握《省创建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活动指导方案》及《省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评分标准》,部署创建工作,启动创建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日-7月31日)

依照《实施方案》和《评分标准》,全面开展创建和申报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评分标准》,全面加强机构自身管理。区社区办公室依照《评分标准》,切实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指导、和督导工作。

1、机构自评。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评分标准》,并结合卫生局上半年对社区机构考核结果,开展自查自评工作,要确实查找机构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科学有效整改措施,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年7月5日前报区卫生局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

2、机构申请。各机构经自查、整改后各项指标达到评审标准的向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并将申请报告于7月15日前报送到区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省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表》、创建自评报告、机构评分表及相关的影像资料(照片、幻灯片、或录像)机构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包括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

3、组织申报。区社区卫生服务办公室7月25日前,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推荐的原则,对各机构上报的创建材料进行复核评定推荐,将符合创建标准的机构及相关申报材料汇总后,上报区卫生局医政科,经领导批准后上报市卫生局。

(三)评定。省卫生厅将于8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复核评定,复核评定达标后,向社会进行公示,最终确定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名单,同时,省卫生厅将对年度全省星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抽查复审,对复审分数低于950分的机构予以摘牌,并在全省通报。在省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将在评选出的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择优推荐机构参加国家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选,卫生部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推出一批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表彰。经创建取得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全省星级(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称号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市卫生局将授予市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三、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都要对照《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考指标体系》,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层次。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对创建活动要亲自抓,亲自管,对申报材料和相关数据要严格把关,以创建活动为契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3

一、组织机构

成立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二、职责分工

总的分工原则:企业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

1.城建科: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自查自改,提交《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表》;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监管督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依法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治理、应急救援、教育培训等安全措施;配合城建执法大队对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燃气、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2.城建监察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占压燃气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违规施工破坏燃气设施、无证经营燃气、向无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或供应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供应用于销售的燃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各燃气经营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企业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的工作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行业标准监督检查经营企业执行情况,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燃气经营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4.各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试行)》,组织安全管理技术人员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自查出的隐患迅速整改到位;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用户设施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指导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根据供气合同的约定,采取临时停止供气等强制措施。

三、检点

主要检查燃气企业和充装站点安全生产经营条件;重点检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的健全与落实情况;企业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救援机制落实情况;经理、站长及特殊工种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设备运行、维护、巡视检查情况;燃气设备、设施、储罐防泄、防爆安全措施和燃气报警器安装使用情况;各项资证取得情况(企业资质证书、压力容器检测合格报告、消防审验合格意见书、防雷检测合格证、燃气充装证等)

四、组织实施

1.企业自查自改与政府检查督查相结合阶段(6月17日至8月10日)。各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将企业自查自纠和整改情况及时报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住建局城建科;同时,企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需对企业检查整改的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我局也将加大督查力度,重点督查隐患消除整改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等。

2.安全检查督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对全市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管线设施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依法处理,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情况汇总(登记)表》于8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3.联合督查检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对照整治工作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11家燃气经营企业逐一进行考核验收,对未能限期整改到位的,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累查不改的,清除出燃气市场。

4.推行整改与标准化创建相结合阶段。全面回顾总结此次燃气专项整治情况,找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制定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并逐步建立长效的安全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力打造安全的燃气使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燃气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别是加大安检、巡检力度,及时处理燃气事故。要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组织实战演练,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

3.严格责任追究和事故上报制度。各企业要本着“谁供气、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责任事故处理力度,特别是对因责任不落实、处置不及时而引发的各类事故,要从严查处。

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4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落实民政部门各个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预防和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为全县民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方式

经局班子研究,决定成立检查组:。重点对福利机构类单位(包括敬老院、光荣院、福利企业等)、服务窗口类单位(殡仪馆、公墓管理所、老年活动中心、婚姻登记处、社区服务中心等)、民办机构类单位(民办敬老院、幼儿园等)以及特殊人群(低保、重残等特殊困难人群)进行排查,要突出消防安全隐患、设施设备运行安全隐患、人员安全管理隐患的排查,发现问题马上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专项行动采取下属单位和企业自查、民政局督察组督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工作计划,形成长效机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下属单位的责任人,对于大型机构领导要亲自过问,一线督查。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至7月20日)。通过通通知公告、组织民政系统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各单位对照标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定期开展电力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专项检查,推行安全检查登记注册制度,规范生产秩序,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办公区消防设施建设,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提高火灾防御能力。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情况及时报告县民政局。

(三)全面督查整治阶段(7月21日至9月20日)。由局督察组采取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到各下属单位、福利企业、民办机构等重点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重点突出敬老院、光荣院、儿童福利机构等单位和特殊困难群众的人员安全管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切实提出整改措施并立即加以改正,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要采取措施严加防范,确保不出安全事故。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组织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各单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巩固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下属单位、福利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大局意识,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不属于民生部门主要职责的错误认识,把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迅速作出动员部署和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细化落实,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在本单位全面、深入开展。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分解任务、细化方案、强化督查,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作用,积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常态化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5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和市工作部署,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生产现场,采取计划与随机、专家与专业、指导与执法相结合等方式,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在前期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的基础上,继续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查缺补漏,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到12月底完成15个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任务。

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按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镇工会要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职工安全、促企业发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简称“查保促”活动)。安监办要把“查保促”活动纳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协同配合工会组织指导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帮助职工识别、防范、查找安全隐患,及时督导企业做好隐患治理整改落实。要将工业园区、企业聚集区作为“查保促”活动主战场,持续开展“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安全隐患随手拍”“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征集”“安全生产技能竞赛”等活动,并充分利用手机APP、QQ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让广大职工充分参与到活动中来。

(三)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市安委会督导组自11月2日起到12月底,定期不定期对我市进行督导检查,我市安委会也组织成立9个督导组对各镇街园区和部门单位开展督导检查。镇安委会也将成立督导组对各社区和部门开展督导检查。重点督导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市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情况;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情况;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化工园区、消防、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情况。

(四)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从现在起至12月底,各社区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系统的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采取联合执法等形式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做到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五)开展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回头看”。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针对三年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确保以查出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推动“重点工作攻坚年”各项任务目标圆满完成、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稳定大局的重要举措。镇安委会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年度评价的重要内容,统一调度、统一督导。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抓好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落实,务求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总负责,亲自组织、亲自部署、亲自推进,分管负责同志拿出主要精力靠上抓,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全力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

(二)加强督导调度。镇安委会办公室将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加强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各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带头明查暗访,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镇安委会报送工作进展特别是执法检查情况,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发动。各社区、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11月上旬至中旬要集中开展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引导广大职工、群众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全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要依托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隐患拉网式大排查、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等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有力举措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兼顾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以及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等情形开展舆论监督和问题曝光,推动工作落实。

社区自查整改情况报告范文6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县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18〕45号)工作要求,现将我县近期“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认领编制情况(附件1)      

根据省数据资源管理局要求,8月28日,“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9月15日,完成所有事项认领编制完善工作,大部分单位基本完成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工作,并上报审核,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蚌埠分厅公布办理。因上级部分省直部门至今未完全编制完成所有清单事项,以及安徽政务服务网的升级改造等影响,导致一些单位尚未完成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工作,按照规定需报送情况说明。

目前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统计和各单位报送的政务服务事项未认领的情况说明,除住建局报送暂不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6项,我县已认领政务服务事项17562项,其中县直单位1848项。今年“互联网+政务服务”目标考核中事项清单认领编制占比极大,请各县直、镇村单位高度重视,抓紧落实。

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广应用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县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努力打造整体联动、部门协同、入口统一、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在下一步推广应用中还有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开展长三角“一网通办”试点工作。实现长三角区域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是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8月1日,省数据资源管理局印发《关于全省推行长三角“一网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在全省推行上线首批30项企业事项和21项个人事项,其中24条(见附件2)相关事项涉及我县市场局、人社局、卫健委、民政局、医保局等单位。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于9月25日对三县四区及相关责任单位集中开展试点工作培训。按照文件要求,五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已在政务服务大厅开设长三角“一网通办”综合窗口,并配置相关设施设备。相关责任单位需安排事项梳理和进驻,选好专窗业务人员轮流值班,由我局根据市局安排予以通知人员到岗。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量要求,对专窗工作人员进行合理配置,选派有窗口工作经验,协调沟通能力较好,服务态度好,经过培训能熟悉掌握长三角“一网通办”事项办理流程和收件要求的人员,每个服务窗口配置人员应不少于2名,确保满足AB岗需求。

二是加快政务数据归集。“一网通办” 工作需要强有力的政务数据支撑。为加快五河县数据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一张网”工作,在前一段的全市政务服务数据归集的过程中,出现数据库缺失我县数据(如不动产、房产交易等),相比其他县区较多。其原因在于大量我县政务数据未实现数据化采集,各县直单位应加强相关政务数据的归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在开展政务服务数据归集的过程中,对于需与第三方开展系统或数据对接的情况,相关责任单位应按照“谁负责建设,谁负责对接”的原则,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全力做好对接工作,避免推诿扯皮。

三是政务大厅一次性告知和服务指南整改工作。9月底,五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开展第三轮一次性告知和服务指南整改工作,告知办事群众办件中一次性咨询事项的办理程序、有关手续、必要资料以及具体如何办理;确保服务指南与安徽政务服务网线下线上同源,准确无误的告知办事所需信息。大部分窗口单位都已认真执行和落实,仔细梳理更新服务指南信息,重新制作摆放。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窗口线下不愿制作,害怕局里不给报销;二是局机关不支持,认为都是数据局统一印制,不予重视,导致现在还有很多不足。个别窗口未能按要求整改到位,依然存在告知不到位、指南不清晰的情况,让办事群众多次往返奔跑,苦不堪言。

三、落实王诚市长有关群众办事取消复印件“回头看”工作批示的情况

      8月27日下午,王诚市长在龙子湖区解三社区调研,发现仍存在要求办事群众提交复印件的情况。王市长批示对蚌政办秘[2019]36号文件落实情况提出“市数据资源局牵头,对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核实”。经实地调研、后合检查后,蚌埠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向王市长呈报了《关于龙子湖区群众办事取消复印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王市长批示“市民政局、龙子湖区政府要抓好整改,同意数据局开展‘回头看’活动”。目前,经检查我县仍存在政务服务事项要求办事群众提供复印件的情况,截止10月9日,我县公布在安徽政务服务网上申请材料中存在复印件数共计904项(见附件3)。

    五河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将根据《关于开展群众办事取消复印件工作落实“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一是对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行抽查,对网上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核实。二是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到镇村办事大厅进行明查暗访,三是“回头看”的情况在市长例会进行汇报,切实把群众办事取消复印件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