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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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范文1

1.督促整改落实。确保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逐条得到有效整改。

2.推动建章立制。推动被监察单位针对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推进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

3.帮助总结提升。了解、掌握被监察单位在开展综合监察之后的依法行政情况,查找新的突出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回头看”的重点内容

1.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是否认真对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逐条梳理、逐条整改。突出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行政许可的实施、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专项资金的监管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是否进一步开展自查和梳理,并举一反三、分类整改

2.制度建设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有否针对综合监察发现的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改进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有否按照整改要求,对所有行政权力进行再梳理、再规范,细化行政裁量基准,优化权力运行流程。

3.行政管理情况。重点检查被监察单位近两年来行政决策的廉洁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以及其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了解县委、县政府有关城镇化发展及生态县建设的政策措施中,涉及被监察单位职责分工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回头看”的组织实施

(一)自查阶段(5月3日至5月10日)

1.5月4日前,由县局依法行政综合监察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向所属各单位发出“回头看”工作通知,要求其对照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开展自查工作。

2.5月10日前,被监察单位将自查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局党组。

(二)重点督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26日)

由县局领导小组牵头对被监察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1.5月13日前,县局领导小组对被监察单位自查整改报告进行书面审查。

2.5月23日前,县局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有选择地对被监察单位重点督查。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27日至6月3日)

1.提出整改意见。县局领导小组认真梳理“回头看”中发现的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范文2

【写作格式】

一、标题

写清楚对什么项目的自查报告

二、写作内容

1、企业/部门/个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2、本次自查的依据,自查范围和内容

3、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4、整改措施及整改计划

三、结尾

一般用语:特此报告,也可以省略不写。

四、落款

自查单位名称与日期

【自查报告范文】 安全自查情况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我洗煤厂根据安全生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全厂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针对安全生产硬、软件的管理与应用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洗煤厂是一座年入洗原煤120万吨的重介工艺洗煤厂,于20xx年9月投资5500万元开始动工建设,于20xx年8月23日以x环审[20xx]106号文对《xxx厂年入洗原煤120万吨生产线改扩建项目》试生产进行了批复。各项手续齐全,安全设施到位。

二、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和健全

我厂建立了以厂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了专职的安全员负责各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违章、违纪的监督检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每月组织一次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监督问题整改和复查验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安全事故追查、分析、处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由机电科具体负责,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保证体系。做到了责任到人,职责明确,确保了安全、文明生产的顺利进行。

2、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1)为了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我厂制订了《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劳保用品管理及发放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及职业病定期检查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及档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管理制度》等,印发了《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考核办法》、《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编制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制定了完善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对票证、动火、高空作业、电气、设备内检查检修、吊装等危险作业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3)各种规程齐全完善,做到了全体职工在上岗前严格依据《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进行安全培训,一般岗位职工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的学习、专业人员经过特种作业技术培训都能确保熟练掌握其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

三、应急救援方面

1、我厂在危险源管理工作中严格依据《危险源应急预案》进行操作,各种标识挂牌规范,监控合理有效,安全防护设施齐全,做到了按规定进行监测、评估、审报并建档。

2、建立了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体系,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能按规定组织演练。

3、按规定建立了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了必备的救援器材。

四、人员管理

1、企业正、副厂长,特种作业人员经过了有资质单位的安全培训,并具有资格证。

2、在用工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劳动法》,并与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

3、给固定工作人员缴纳了相应的保险,以确保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任何损害。

4、各种作业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其相应的操作技能,并遵守其相应的作业规程。

5、对职工所从事岗位的危害性、可能发生的事故做了充分的学习与预防性演练,并具备一定的紧急处理能力。

五、职业危害的管理

1、我厂职业危害场所重点是准备车间,项目建成试运行的同时已严格按“三同时”要求全部落实到位。已经进入监测验收程序。

2、为了有效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不受职业危害,按规定配备了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3、我厂重大危险源为工业用放射源,在试运行前已严格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安装了报警装置、防护器材,配备了个人剂量仪、并参加了由省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完善了暂存库,确保人与源的双重安全。

4、根据国家对有毒有害岗位的明确规定,抱着对职工负责的严正态度,完善了有毒有害岗位职工的体检体系。

六、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1、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的台帐、档案不完善。

整改措施:责成机电科尽快规范台帐,建立档案。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整改措施:责成相关部门及人员编制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管理人员缺少有资质单位的安全培训。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范文3

以治理庸懒散为主要内容的“治庸问责”,是转变机关作风,打造效能政府、廉洁高效政府的重要方式和举措。在这一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整改阶段的工作细不细、实不实、真不真、硬不硬、狠不狠,是保证“治庸问责”能否取得实实在在效果的重要保证。市对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自查报告“不深刻”、“不过关”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退回”限期整改,很好很及时。但是,笔者觉得绝不能止于“退回”。

其一,要深挖思想根源。自查的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排查问题,以便更好的解决问题。而如果没有一种深入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麸皮糙痒,空洞笼统,不结合本单位、本职工作实际,不能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没有找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带而过、一笔划过,只能说明其思想上并没有充分认识到这一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是形式主义的翻版、的泛滥。甚至有些单位、领导的自查报告根本不是出自本人之手,没有经过本人之脑,而是秘书代劳,包办代替,用万能的公式、模式、样板,一套一改一用了之,应差一下、应付一回。这种思想上的不重视、不投入,即便“退回”重新来过,也说不定还是穿靴戴帽、蒙混过关而已。

其二,要严肃进行问责。态度决定高度。工作态度上的马虎,不可能在工作上尽心尽责,也不可能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更不用说以实际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了。而不称职就要撤职、不尽责就必须问责。从表面上看自查报告“退回”已经是一种处罚和告诫了,但如果止于“退回”而不对相关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有更明确更严厉的责任追究,很有可能以新的应付来应付。其结果,看似材料丰满了,但是现实工作仍然很骨感、很疲沓、很懒散。

其三,要切实举一反三。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一个工作态度的形成,也不是仅仅针对一项工作的。自查报告可以“不深刻”、“不过关”,也就难以保证在其他环节、其他方面、其他工作上会深刻、能过关。打蛇要打七寸,治病更需救人。要通过对这一现象的排查、反思,以小见大,举一反三,解剖麻雀,从而达到既促其整改,又教育和警戒他人的目的。反之,如果仅仅立足于就事论事,简单的“退回”再“收回”,不能做到触类旁通、以点带面、以己醒他,就又陷入了新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了。因此,必须切忌、力戒止于“退回”。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范文4

总局第16号令)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技术水平为重点,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完善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构建“企业自查自纠自报、专家现场检查诊断、政府实施挂牌督办、部门执法督促整改”的运行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

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上半年率先在高危行业企业(矿山开采、建筑施工、冶金、船舶修造、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

储存和存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实施,下半年逐步在所有行业企业全面展开。年内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100%;其他行业企业隐患自报率达到80%以上;

2013年达到90%以上。隐患整改率达到100%。通过开展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促使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

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明显下降,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二、职责分工

(一)企业职责

企业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防控和报告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履行相关法定职责,根据行业部门制定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编制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适合本企业岗位、工艺、设

备要求的隐患自查标准,并按照标准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要按照管理层级和行业分类,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及时

上报有关部门。要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发挥专家作用,定期聘请专家进行“诊断式”检查,形成群众参与、专家诊断的排查治理机制。

(二)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职责

各级政府、经济功能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指导、督促区市行业监管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审查工作;有针对

性地对本辖区内事故隐患集中或危险性较大的领域进行专项整治,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集中整治、验收销号。

(三)行业监管部门职责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制订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标准,组织本级监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每季度按比例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行业内互诊

和区域间互查;定期对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统计分析,结合执法检查情况,找准本行业领域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四)综合监管部门职责

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责,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协调、监督、考核;聘请有关专家对各行业部门制定的指导标准进行评审、及时。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系统,强化隐患

排查治理模块功能,实现条块结合、信息共享,增强安全生产预警和辅助决策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4月)

1.宣传发动。市政府安委会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对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各部门要结合任务分工和行业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宣传发动,使

企业充分认识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明确隐患排查任务,掌握排查标准和上报程序,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

2.制定标准。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或修改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指导标准,并适时予以。

3.培训教育。分层次开展培训。市政府安委会负责组织区市安监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市直及中央、省驻企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各区市政府按照责任分工,制定培训计划,抓好属地企业主要

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市政府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组织行业内相关人员的培训。通过全面培训和严格考核,使有关人员熟练掌握隐患排查标准、网格化操作、自查自报程序等,保

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4-12月)

1.企业自查自纠自报

隐患自查。企业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企业事故隐患自查标准,排查事故隐患,建立隐患排查档案。

隐患确认。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及分级》(附件1),组织安全技术负责人或聘请相关专家对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隐患等级。

隐患自纠。企业对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予以排除;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依法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及时组织实施,并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重大事故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

隐患上报。企业对排查治理的事故隐患,通过因特网登陆网格化监管系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情况,并定期进行综合分析。高危行业企业要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其他行业企业于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

日前,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综合分析后,上报安全监管和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行业分类、监管层级,即时将隐患现状、危害程度和治理方案等内容的专项报告,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隐患评估。企业重大隐患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隐患整治评估结果、连同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

统上报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2.政府部门监督管理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现场确认。各级、各部门接到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根据事故隐患危害程度,督促企业采取防控治理措施。

抽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各级、各部门要综合分析重大事故隐患整治情况,每季度按照本级不少于50%、下级不少于10%的比例,对所监管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抽查中发现

的违法行为或问题,应立即制止或提出整改措施。

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对企业自报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通过网格化监管系统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实行分级挂牌督办。公布督办责任部门、

整改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早整治完毕。本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应报上级政府安委会备案。

组织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企业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应向挂牌督办部门提交验收销案书面申请和评价报告。挂牌督办部门接到申请后,应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

况进行验收。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验收不合格的,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定期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级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对本领域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每季一总结、每季一汇总,形成专题报告,填写《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汇总表》(附件2)

,一并上报本级或上级政府安委会。

(三)总结阶段(2012年10-12月)

1.总结提升。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及时总结提炼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分析隐患排查治理规律与特点,研究提出阶段性工作对策和措施,不断提升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水平。

2.考核评估。从2012年10月至12月,市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区市政府、部门落实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进行考核。利用网格化监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科学评估,确定考核档次,纳入年终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同时,根据工作运行情况,科学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不断规范管理,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常态化监管。

3.总结表彰。以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和标准化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范企业”评比活动,评选标准和条件,对达到标准和条件、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做出突出成绩的企业

,年终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事故隐患排查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管系统。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属地为主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确定责任部门,

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城乡建设、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参加的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加强组织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

新情况。市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需求,不断完善网格化监管系统相关功能模块,融企业隐患上报、统计汇总,以及重大事故隐患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分析,评估结果和整

治效果为一体,以便各级各部门适时掌控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二)实施分类监管,强化工作措施。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情况,客观分析、突出重点,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零隐患”上报的企业严格落实“必查”制度,立即对企业进行

执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对企业存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或实施联合执法。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确保整治资金,强化跟踪督办措施,及早整治消除。对一些关联性突出问题要集中

研究、联合会商、找出解决办法,推进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督促企业开通企业网格化监管系统,自觉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对未按规定上报事故隐患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

(三)实施典型示范,强化舆论监督。大力培养和树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的典型区市、行业和企业,广泛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全面深化提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企业隐患自查自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范文5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一】

7月28日,从省财政厅传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巩固我省近年来涉煤、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成果,促进民间投资和实体经济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关于印发〈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我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

收费:取消的不再征收降低的要执行到位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意在巩固国家和我省各项普遍性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征收,已经降低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同时,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收费,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涉企收费行为,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乱摊派,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对确需保留的涉企收费基金项目,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接受企业和全社会监督。

专项检查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等。同时,检查的重点和任务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对于国家和我省明令取消、停征、免征,以及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到位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管理规定,擅自设立收费基金项目、提高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的,变换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收取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并收费的;没有法定依据设立投资审批前置中介服务并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设置不合理的市场监管和准入条件,增加企业缴费负担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搭车收费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利用行政检查搭车收费,或要求被检查单位接受付费服务的;政府部门及所属单位违规要求企业提供各类审计、年检、鉴证报告,增加企业负担的;中介服务机构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未按规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未建立常态化公示制度的;企业反映强烈的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此次检查采取各地自查、重点抽查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全面自查阶段,各地要结合企业填报信息,有针对性地自查自纠,不隐瞒、不推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立即取消,给企业施加负担的要立即退回,自查工作在8月15日前结束。

在重点抽查阶段,各市做好自查工作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于8月上中旬对部分市、县、省直有关单位进行检查(每市至少抽查2个县、10个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对企业向检查组举报的问题,检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对问题明显、反映强烈、自行整改力度不大的将重点安排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规范不到位、整改不彻底、收效不大的单位和地区,按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之后,各市和省直牵头部分需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于8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报送省财政厅综合处。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对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组织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进行总结,于8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财政部。

在最后的整治处理阶段,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民政厅将根据涉企收费自查自纠和实地检查情况,以及中央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规范和巩固涉企收费的政策措施。同时,发挥各级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依托减轻企业负担举报平台,加大对违规收费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人的责任。且在今后,各市、各部门需将涉企收费的规范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完不成任务的一票否决。

涉企收费清理自查报告篇【二】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45号)、《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京财综〔2017〕10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规范对象

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指市、区(县)行业协会商会涉及向企业收取的各种费用,包括会费、捐赠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等。

二、清理规范主要内容

(一)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或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

(二)利用行政资源强制企业赞助、捐赠、摊派等。

(三)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四)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等。

(五)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时,收取企业费用。

(六)强制企业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

三、自查自纠程序及内容

(一)自查程序

1.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由负责人、监事会成员、企业会员、财务人员组成的自查工作组,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明确一名主要领导作为负责人。

2.在办公场所的明显位置张贴清理规范举报电话。

3.对照有关文件及清理规范内容,严格自查涉企收费项目,实事求是形成自查报告,填写《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7月8日前报市民政局。

4.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7月8日前直接向市民政局报送自查报告和《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调查表》。

(二)自查内容

会费收入:会费标准是否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年是否向会员公布会费收支情况,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收取会费是否向企业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监)制的《北京市社会团体会费收据》;有无超出会费标准收取企业会费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的行为。

捐赠收入:接受捐赠是否与捐赠企业订立捐赠合同,并出具北京市财政局印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统一收据》;捐赠资金是否应用于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情况是否向社会公示;有无强行或者变相要求企业赞助、捐赠或摊派等行为。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服务项目、依据和标准是否向社会公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是否出具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是否全额上缴市、区(县)两级国库或财政专户;有无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经营服务性收费: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有无向参评企业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的行为;有无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研讨、展览、展会、评估评价、出国考察,订购书籍、杂志、报纸等行为。

(三)自查整改

行业协会商会应针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并逐项写入自查报告。有上述问题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在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的领导下,自纠自改,并将整改情况写入自查报告。未发现上述问题的,要因势利导,制定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

四、清理规范的主要措施

(一)抽查审计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及本方案,市民政局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在清理规范工作中,对全市约四分之一的行业协会商会进行抽查审计。抽查审计内容包括清理规范涉企收费主要内容,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实认定,提出进一步清理规范的意见建议。

(二)提出问题分类处置意见

市民政局对行业协会商会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汇总,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属于继续整改的,责成按期自纠整改,通报业务主管单位,行政约谈负责人。对自查和抽查审计发现问题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由市民政局综合执法监察大队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停止活动、撤销登记、撤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行政处罚。

市、区(县)民政局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纳入年度检查内容,视问题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年度检查结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三)建立长效机制

通过此次清理规范,各行业协会商会要严格按照《章程》要求,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会费管理制度、接受捐赠和资助制度。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服务的主体。

五、工作要求

(一)实施分级管理体制。市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市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区县民政局负责清理规范区县级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7月20日前,区县民政局要将本区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情况报市民政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于7月30日前结束,市民政局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送市政府相关部门。

(二)强化举报和查处、问责机制。市、区县民政部门要通过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网络平台、电子邮箱等途径受理企业举报,建立督办制度,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典型案例。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的举报电话是84038110。

自查整改的相关情况报告范文6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反馈××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外业核查意见的函》和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国家级督察核实工作中提出的意见要求,由州(市)、县级二调办及作业单位对农村土地调查成果进行全面的自查整改,保证农村土地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及准

确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国家二调办外业核查结果,有我省部分县区农村土地调查成果地类认定不准确,错误率较高,导致建设用地增加数量较大,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存在建设用地扩大化倾向。部分县(区、市)存在城镇及农村居民点综合过大,将将城镇和农村居民点周边的耕地和林地等调查为建设用地;存在将森林公园的林地认定为建设用地等地类认定错误;个别地区将工业园区内或用围墙、栅栏或铁丝网包围或部分已推土,现状表现为荒草地、裸土地或耕地的地块认定为建设用地。

(二)存在耕地地类认定错误,存在将实际耕种的耕地错误认定为荒草地或裸土地等用地的现象。

(三)存在“批而未用”图斑认定错误和违反规定现场补充“批而未用”土地审批手续的现象。

(四)存在地方复核敷衍了事,未到实地进行复核拍照等现象。

(五)存在部分县干扰调查,擅自修改调查成果或借地方复核人为更改调查成果的现象。

三、整改的要求

1、各州(市)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各县(市、区)二次土地调查办和作业单位根据各县(市、区)外业核查存在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错误原因,对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进行全面检查,将影像和数据库成果一一对照检查,并实地核实,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确保全面整改。

2、各地要重点对国家内业核查提出的疑问图斑认真落实整改,原则上不允许对非疑问图斑进行大范围的修改,现场核实确认为非疑问图斑的,必须要逐一列表说明修改原因并附实地照片,表中记录应与数据库修改情况一致。

3、各地要以县级为单位形成外业自查整改报告,州(市)汇总后,形成州(市)自查整改工作报告上报我办。

4、对比各地已上报复核成果,自查修改率在5%以下的县(市、区)无需重新上报成果,可在报告中说明修改情况,并于统一时点更新时上报。对经自查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应将修改完善后的调查成果重新报送我办。各地要将自查整改成果应用到统一时点更新数据库中。

四、整改的方法

1、各县二调办应督促作业单位认真总结调查的方法及质量控制措施,做到“心中有数”。对调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举一反三,找出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2、各作业单位应结合国家提出的疑问图斑,对照影像图对数据库成果进行全面核对,提出“自查整改疑问图斑”并进行核实;

3、对地方核查时未到实地进行核查的,必须切实到实地进行核对,真实记录核实情况;

4、重点核对城市、建制镇、农村居民点等建设用地周边的林地、耕地、园地等其他地类,确保建设用地范围的准确性。对故意扩大建设用地范围的必须进行更正;

5、重点核对耕地,对耕地内部的非耕地类,达到上图面积的必须调查上图。耕地内部零散分布的非耕地类,达到一定比例的,也应按《××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农村部分)》的要求按百分比调查。对故意将耕地更改为荒草地、裸土地等非耕地类的,必须进行更正;

6、认真区分“批而未用”土地,“批而未用”土地必须有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一律按现状调查;

7、认真清理“补测地物”,属补测地物的图斑应在数据库的“地类备注”字段中标注“b”并填写“补测地物图斑记录表”;

8、认真清查地方复核成果的汇总表格、报告、数据库、复核照片的一致性;

9、根据汇总表格全面审核各地类面积的逻辑合理性,对逻辑合理性进行分析,找到“异常”地类并针对异常地类进行检查。

五、整改成果的检查要求

(一)数据库部份

1、检查数据完整性;

1)目录齐全、结构及层次规范,目录内的内容齐全、命名规范(除技术文档目前可暂时不提供外,应提供所有规定的文件);

2)空间要素层齐全完整,必选图层内均应有内容;

3)

vct、mdb数据库命名必须按规范命名(如2001g2009530100.mdb)。

2、检查空间参考的正确性(y坐标统一加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