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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范文1
关键词:自由贸易;环境效应;规模效应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2)12-0066-01
产品内国际分工的出现推动着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发展,自由贸易不仅促进GDP的快速增长而且能改善一国福利水平,所以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有益的。然而,经济学家在考虑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时却通常忽视了环境因素。国际学术界关于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作用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贸易有利论,另一种是贸易有害论。但以上两种观点都过于绝对和片面,以Grossman and Krueger(1993)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就自由贸易的环境效应问题进行了更为广泛深入的研究,他们认为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是各方面相互作用共同产生的综合效应,因此自由贸易对环境的最终结果不能一概而论,要视情况而定。而且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影响结果也不一样,大多数学者认为自由贸易在短期内对环境的影响可能是消极的,但从长期来看,其影响应该是积极的。
Grossman and Krueger(1991)在研究北美自由贸易区时首次提出贸易环境效应的基本分析框架,指出规模效应、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三者构成自由贸易的环境效应,从此构成了学术界研究自由贸易的环境效应问题的基本分析框架。
1 规模效应(scale effect)
规模效应是指自由贸易由于扩大了经济活动规模而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生产技术水平、经济结构固定不变以及不存在环境规制的情况下,自由贸易对环境的规模效应是负的。但是,从间接的角度看,自由贸易带来的经济规模的扩大也可以缓解环境压力。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由经济活动规模的扩大引起的经济增长能够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从而增加对清洁环境的需求,这样便利于制定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和政策;另一方面,经济增长为国家保护环境的需求提供了资金支持的保障,国家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清洁环境的技术来快速有效的保护和治理环境,使其适应更为严格的环境政策法规。
2 结构效应(composition effect)
结构效应是指自由贸易所带来的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环境的影响。自由贸易对环境的结构效应影响结果取决于扩张的出口部门对紧缩的其他部门的相对污染的高低,若扩张部门相对污染密集或资源消耗少,那么对环境的影响结果为正,反之则为负。
3 技术效应(technique effect)
技术效应是指由自由贸易推动的生产技术的变化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自由贸易主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实现对环境的技术效应,且始终是正向的。
4 综合效应
基于自由贸易的“环境三效应”分析框架,许多学者研究了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如Bhagwati(1993),Selden and Song(1994)、Lopez(1994)、Grossman and Krueger(1995)等。他们研究表明,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以及技术效应综合作用决定了自由贸易的环境效应的方向,从长期来看,自由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善环境质量,即当收入达到某一水平后,规模效应的消极影响会被结构效应和技术效应的积极影响超越。而这一收入水平就是倒U型“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Environmental Kuznets Curve)拐点处所表示的临界值,EKC曲线则反映人均收入和环境退化程度之间的关系,当一国处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右侧时,环境污染会随着自由贸易带来的收入水平的提高而降低,表明此时自由贸易对环境的影响是正向的,当一国处于“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的左侧时,结果正好相反。
Copeland and Taylor(1994,1997)利用南-北模型对贸易的规模效应、结构效应以及技术效应进行了全面的分析,进行了更为深入的理论与实证研究。研究表明,南北方贸易自由化的结果是:(1)南北自由贸易促进全球经济扩张,此时产生的规模效应使各国的环境质量降低,这是因为南方国家环境标准较低且污染产业集中,从而加剧了全球整体污染。(2)南北自由贸易中,北方国家通常将污染密集型产业转移到南方国家,因此结构效应虽然降低了北方国家的环境污染却使南方国家的环境污染更为严重。(3)南北自由贸易条件下,由于收入的增加使环境税收增加,企业为了避免环境税会对污染采取额外的治理措施,污染便会随之降低,这就是北方国家对南方国家的转移支付产生的技术效应,使全球污染总量相应减少。从理论上讲,当对清洁环境需求的增长速度超过收入的增长速度时,规模效应对环境产生的负作用会被技术效应产生的正向作用抵消。
参考文献
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范文2
内容摘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福利来源就是分工经济,反映分工水平和分工地位的贸易结构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福利效应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贸易互补性指数(TCI),对中国与东亚经济体贸易结构的竞争性和互补性进行了实证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了中国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区域经济一体化 贸易结构 福利效应 路径选择
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早可以追溯到1967年东盟的成立。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随后,韩国和日本先后与东盟签署了自贸区协定,由此形成3个“10+1”的自由贸易区网络(FTA Network)。尽管该网络促进了区域经贸活动的发展,但是其错综复杂的关税优惠政策产生了具有负面影响的“意大利面碗效应”,从而对东亚地区的长期经贸发展造成损害。
因此,各国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共同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中国是东亚的重要成员,而且东亚也集中了中国主要经贸伙伴。未来中国需要进一步深化FTA战略的实施内容,如何推动和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首先分析贸易结构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福利效应的影响,从理论上确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参与路径,然后利用TCI指数对中国与东亚经贸伙伴之间贸易结构的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测度,最后从政策层面上分析中国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战略选择。
贸易结构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
福利效应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中最重要的问题。例如Smith(1776)就曾因给消费者带来负效应而批评过梅休因条约(英国和葡萄牙于1703年签署了梅休因条约,它以许可葡萄牙的酒按照优惠条件进入英国,换取葡萄牙废除对英国羊毛出口的禁令)。Ricardo(1821)则通过分析母国和殖民地的特殊通商条约对Smith的观点进行了补充,他分别对输入国(殖民地)和输出国(母国)的福利进行了分析,认为这种特殊贸易安排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对整个国家都有负面影响,这样的贸易安排应该最终被完全的自由贸易所取代。
现代经济学家对区域经济一体化福利效应的研究则始于Viner。Viner以古典经济学家的思想为基础,提出了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这两个重要概念,为现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框架。Viner以古典经济学家的思想为基础,提出了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这两个重要概念,为现代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研究提供了新的研究框架。Meade(1955)、Lipsey、Cooper和Massell(1965)、Johnson(1965)、Cordon(1972)、Mundell(1964)、Wooton(1986)、Arndt(1968)、Kemp和Wan(1976)、Wonnacott(1981)等人先后对Viner的理论进行了拓展,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
区域经济一体化本质是消除区域内的贸易障碍,减少区域内分工的交易成本,为深化区域分工提供更大的市场空间。如果在Smith的古典经济学框架下思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可以发现其主要福利来源就是分工经济。反映分工水平和分工地位的贸易结构是影响区域经济一体化福利效应的重要因素。事实上,专业化分工的差异性和贸易结构的互补性是贸易双方获得分工经济的重要条件。在传统贸易理论中,各国可以利用生产技术、要素禀赋、经济规模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分工,每个国家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从伙伴国进口不具比较优势的产品,通过差异性生产和互补性贸易获得分工经济。在杨小凯的新兴古典贸易理论中,即使参与分工的国家之间不存在生产技术、要素禀赋差异,也可以从分工经济中获益。因此,不管存在外生比较优势,还是存在内生比较优势,分工经济都可以使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相关国家福利获得提升。
不论分工之前的状况如何,只要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成员通过分工进行差异性的专业化生产,形成互补性贸易结构,就可增加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福利效应,提高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国家的福利水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分工结构的调整必然带来生产结构的调整。如果区域经济一体化启动之初,各参与方的贸易结构为互补型,那么它们通过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化区域分工,可以获得更大的分工收益。如果各参与方的贸易结构为竞争型,在获得分工经济的同时,必然要进行相应的结构调整。因为要素在不同部门和产业间的流动并不能瞬间实现,所以经济结构的调整会衍生出相应的调整成本,最终消减分工经济的好处。
总之,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国家之间组建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均可以获得分工经济的好处,只是调整成本大小不同。如果调整成本过大,超过分工经济的好处,那么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毫无意义。一般而言,区域经济一体化成员之间贸易结构的互补性越强、竞争性越弱,调整成本就越低,各方享受的分工经济就越大;反之,调整成本越高,各方享受的分工经济就越小。
对于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国家而言,获取最大化的经济利益是所有经济政策的主轴。为了获得更大的分工经济、最大限度的减少调整成本,一体化成员会选择与其自身贸易结构形成互补的经济体为一体化伙伴。在一体化伙伴既定的情况下,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参与方也会加强合作,通过强化产业内分工、推动经济与技术合作等方式,减少相应的协调成本。
中国与东亚经济体的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测度
在测度贸易结构的互补性和竞争性时,贸易互补性指数(Trade Complementarity Index,简称TCI)是一个常用的指标,包括单个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和综合贸易互补性指数。单个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可用TCIijk=RCAxik×RCAmjk表示,RCAxik=,表示用出口衡量的i国k产品上的比较优势,RCAmjk=表示用进口衡量的j国在k产品上的比较劣势。其中,Xik和Xwk分别为i国和世界k产品的出口额;Xi和Xw分别为i国和世界的出口总额;Mjk为j国k产品的进口额;Mj为j国的进口总额。当TCIijk>1时,两国在k产品上贸易互补性强,且TCIijk值越大,互补性越强;当TCIijk≤1时,两国在k产品上贸易互补性弱,且TCIijk值越小,互补性越弱。在多种产品并存的情况下,两国的总额和贸易互补性指数可用各种产品的互补性指数加权平均得来。加权系数为世界贸易中各类产品的贸易比重,即Xwk/Xw。综合互补性指数计算公式为TCIij==。当TCIij>1时,两国的贸易互补性强,且TCIij值越大,互补性越强;当TCIij≤1时,两国的贸易互补性弱,且TCIij值越小,互补性越弱。
本文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第三次修订标准(SITC Rev.3)为基础,分商品对1998-2007年间中国作为出口方、东亚经济体作为进口的贸易互补性和竞争性进行测度,首先可以得到:在中国和日本之间,只有食品和活动物和杂项制品的互补性指数大于1,总体呈互补关系,其余商品的互补性指数小于1,均表现为竞争关系;在中国和韩国之间,只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和杂项制品的互补性指数大于1,呈互补关系,而其他产品主要表现为竞争关系;在中国和东盟之间,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和杂项制品的互补性指数大于1,呈互补关系,而其他产品的互补关系偏弱,主要表现为竞争关系。
其次,中国出口与东亚经济体进口之间的综合互补和竞争关系。中国出口与日本进口整体互补指数在1998年为1.03,随后开始下降。2001年,互补性指数开始降至1以下。在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出口与日本进口整体互补指数平均为0.95,反映出中国出口与日本进口整体呈弱互补性,主要表现为竞争关系。在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出口与韩国进口整体互补指数均小于1,平均互补性指数为0.85,表明中国出口与韩国的进口整体呈弱互补性,更多表现为竞争关系。同样在1998年至2007年间,中国出口与东盟进口整体互补指数均小于1,平均互补性指数为0.92,表明中国出口与东盟进口整体呈弱互补性,更多表现为竞争关系。
中国参与东亚经济一体化的路径选择
根据以上实证分析结果可以看到,中国的出口与日本、韩国、东盟都形成竞争关系。如果要进一步推动与东亚经济一体化的FTA合作,中国需要作如下战略选择与政策安排。
第一,渐进式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在近期,中国可以优先深化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合作层次与内容。例如,中国与东盟可以优先选择金融领域。中国应该通过参与东亚货币合作,提升人民币的地位,加快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在中期,中国可以切实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工作。
目前,中国正在与韩国开展自贸区可行性研究,双方关于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谈判也将进行。但是从长远利益来讲,中国应该切实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谈判工作。对于中日韩国而言,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对于三者都有好处。即使在短中期内难以实现,中国也应该将推动东亚自由贸易区作为长期努力的目标。
第二,依托产业对接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尽管中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得到较大提升,部分产品的竞争力稳步增强,但是在参与东亚区域贸易安排的过程中,中国部分商品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而产业内分工的调整成本低于产业间分工的调整成本,积极与东亚经济体开展产业内分工,有利于中国与东亚经济体的产业对接与产业分工。
首先政府必须发挥作用。一方面,国家应该使用各种措施打破地区封锁,保证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自由流动,推动各地区企业间的吸收与兼并,推动联合以达到基本规模,使得中国的大市场优势能够真正发挥出来;另一方面,要选择适当的产业加以保护,使得中国的大市场真正为已所用。其次对于企业来说,应当重视和加强产品差异化的创造,并力争建立自己的品牌。在国际竞争中,差异化是增加产品附加值的重要手段,它不仅表现在质量、技术登记上的垂直差异,还体现在商品品牌、营销渠道和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水平差异上。因此,中国的企业应该在包装、广告、销售和售后服务上形成一套统一、完善的机制,强化产品的差异性,从而创造出自己的国际名牌,使已有的产业尽快加入到产业内贸易中去获取应有的利益。
第三,多种形式参与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中国在参与东亚区域贸易安排的进程中需要扩宽合作范围,不要将一体化内容局限于贸易自由化,要将一体化内容扩展到经济技术合作等非贸易合作领域。通过非贸易领域的合作,开展各种能力建设,增强中国企业或产业面临进口竞争的能力,提升它们生产转型的灵活度。非贸易领域的合作包括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科学技术研发等众多领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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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范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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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加坡来说,在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建立前,新加坡在2007年向中国出口的货物总额为43549.5百万美元,在2008年增长0.62%,但也是在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后恰逢赶上了金融危机,影响了贸易行业的发展,新加坡对中国的出口量也开始下降,2009年其值为负增长,即-12.99%,经济开始复苏后,同样,新加坡对中国的出口量增加,在2010年新加坡对中国的出口量同比增长29.75%,在2011年则为8.46%,产生贸易创造效应。具体数据如表2:
数据来源:新加坡2012年统计年鉴.[DB/OL].,2013-02-10.
中国和新加坡在建立自由贸易区后,除了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贸易量减少外,从2009年后经济开始复苏,中新之间的贸易呈增长趋势。中国和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建立前后的区内进口情况如图1:
由此可见,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使双方的贸易依存度进一步增强,并获得了贸易创造效应,中新的贸易合作使彼此的产品盈利扩大,增加社会福利。大批产品零关税出口到自贸区内对带动区内成员国的本地产品出口产生了积极作用。中国和新加坡间贸易的扩大,不仅来自于以从成员国进口替代本地的自行生产,也来自于以从成员国进口替代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口,后一种替代的进口产品在本国的生产成本并不高于其他国家或地区,即贸易的自由化创造出对区内成员国产品的更多需求。
(2)贸易转移效应。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也会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贸易转移效应,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成员国之间的绝大部分进出口产品免征关税以及取消其他贸易壁垒,但对区外国家仍保持各自的关税和限额,间接地抬高了非成员国的出口产品价格,提高了区外国家的进入壁垒,进而阻挡了区外市场低成本产品的进入。
贸易移动效应是在贸易同盟形成后,由于取消了同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税但保留了对非同盟成员的关税,从而发生了同盟成员的低效率,即高成本生产,取代非同盟成员的高效率,即低成本生产,从而产生了进口成本增加,产品利润减少。贸易移动效应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减少了社会福利。
成员国之间的绝大部分进出口产品免征关税以及取消其他贸易壁垒后会出现贸易转移是因为贸易区内成员国相互减税却仍保留着同区外国家的高关税和贸易壁垒,使进口从区外低生产成本的国家转向了区内高生产成本的成员国。在中新自由贸易区建立后,在2011年中国和新加坡对欧盟的进口额仍增加,没有发生贸易转移,但对日本的进口额均有下降,并且对日本的贸易转移明显。对区外国家的进口额情况,如表3所示:
建立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会导致贸易转移效应的产生,主要是因为中国和新加坡虽然同属于发展中国家,但产业结构和竞争力水平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促使中新的合作更紧密,中新产品在各自的市场上获得较大的竞争优势,阻挡了区外国家部分产品进入其共同的市场。尽管如此,区内的贸易也不会很大程度地取代原来各自与区外国家的贸易往来,为了追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各方会选择有利于自己的一面,而中国和新加坡的生产力水平相差较大,特别是中国的社会生产力比较落后,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比较低,人才素质较低,因此,这也导致其产品成本加大。但总的说来,中新的贸易合作在长远来看,贸易创造效应占优势地位。中新自由贸易区是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潮流的,这将促进相互之间的开放合作与交流,带来各种正面的影响,促进成员国经济的发展。
2 中国与新加坡的贸易现状分析
目前,中国是新加坡的第6大贸易伙伴,新加坡是中国的第7大贸易伙伴。中新双边贸易在过去10年获得一定的增长,中国和新加坡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具有深远的意义。
2.1 自由贸易区建成前
中新自贸区成立之前,从结构上看,我国在货物贸易上比服务贸易更显强势,而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优势一直主要集中在资源密集型(如旅游)和劳动密集型(如其他商业服务)的部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如保险、金融专利特许等)的部门则处于劣势。而新加坡是重要的金融中心,资本、技术和高素质人才输出能力强大,但其自然资源和劳动力资源匮乏。中国在运输、金融和其他商业服务上处于竞争劣势,而新加坡在这些方面保持着较强的竞争优势。中新自贸区建立之前,中国和新加坡的旅游均处于竞争优势。1985年,中国接待的入境旅游者共计1783.31万人,至2004年旅游入境人数达到10903.82人,20年增长了6倍,跃居世界各国入境人数排名第5位。新加坡作为中国的邻国,也是一个旅游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服务业是新加坡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而中国的服务业竞争水平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2.2 自由贸易区建成后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建成后,统一、扩大的市场使成员国有更多的机会进行国际专业化分工和生产,并且实现规模经济利益。2007年,中国的GDP为3968125.50百万美元,新加坡的GDP为267630.40百万美元,2008年10月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和新加坡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到了2012年,中国的GDP为8356106.20百万美元,新加坡的GDP为330754.40百万美元。中国拥有13.5404亿人口。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新加坡人口为531万。这么巨大的市场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有很大的诱惑力。
自从中国和新加坡进行贸易合作以来,中国对来自新加坡的90%以上的产品实行零关税,新加坡的贸易成本大大降低,这将极大地提高新加坡同类产品在中国市场的竞争力,也将使新加坡的出口有大幅度的提高。新加坡的机电产品、矿产产品和化工产品在中国市场具有很强的竞争力。而新加坡则取消了从中国进口产品(除汽车等少部分产品外)的全部关税,这使中国出口产品在新加坡市场的竞争力大大提高。
中新自贸区的建立使贸易区外的非成员国的进出口产品成本相对上升,削弱产品的竞争力。中新签订的相关贸易协定为双方的互惠条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规则,也为双方的合作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扩大了外部资金的流入。
截至2010年底新加坡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累计达3590亿新元,其中最大的投资目的国是中国,累计达680亿新元。中国产品在新加坡内流通,在自贸区建立后可以享受到全部产品零关税的特惠关税待遇,且新方的非关税壁垒水平低,而中国目前也给予了新加坡极大的关税优惠待遇,90%以上的产品享受零关税待遇。
新加坡是亚洲重要的金融、服务和航运中心之一。人民币的国际化前景越来越受到国际市场的认可,全球主要国家和地区在激烈地争夺,争取成为人民币离岸中心。新加坡如果成为人民币的离岸中心,将会对促进人民币在东南亚地区的使用将起到积极作用。2012年7月,新加坡和中国签订一项金融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目前在新加坡营运且符合资格的两家中资银行中的一家将会被授权为新加坡人民币清算银行。加之,我国已经逐渐开放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允许境外机构投资,中国和新加坡可借此机会,推动双方在债券、保险和外汇等方面更深层次的合作。
自贸区建立后,中新在旅游上也进行了合作。2012年,旅客人次增幅最大的仍是中国,单从1月至9月,抵新旅客已达150万人次,同比增加23%。中国旅客在新加坡的消费额达到18.6亿元(不包括观光、娱乐和赌场消费),同比上升18%。新加坡旅游局接下来将尝试通过微型电影和多项活动向中国旅客宣传新加坡,尤其是二线城市的旅客。我国旅游需求强大,依然呈扩大的趋势,而国外到中国的旅游增长率则较低,这将很可能进一步扩大中国在旅游上的贸易逆差。以此,中新双方可在旅游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合作。双方的旅游共同增长,将更大地改善自贸区的建设,有利于双方长远的经济发展
3 中新自由贸易区发展前景
3.1 贸易双方合作意愿
从整体看,中国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生产力水平不高,这制约着区域的经济发展,此外,由于资金缺乏、技术水平低,缺乏高素质的人才,生产效率低下。加之,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主要以消耗自然资源为主,消耗资源多,产生负的外经济效益,这不利于中国长远的经济发展,也极大地影响着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因此,中国应首要解决资金缺乏的问题,积极争取获得世界金融机构和各国政府的支持,取得足够的贷款资金,并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优势吸引外部资金,以完善基础设施、加速各层次人才的培养,改变落后的经济发展模式,使中国的经济能够沿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根据自贸区的现状和世界的发展潮流,中国在服务业方面和新加坡进行深度合作将极大地推动双方经济的发展。新加坡一方曾表示,服务业在中国构建更为平衡的发展结构中将扮演至关重要的角色,而新方在此领域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技术,将乐于为中国提供支持,促进中新双边业务合作。双方在合作方面持乐观态度,这极大促进了双方自由贸易的顺利进行。
3.2 中国针对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战略
提升中国贸易综合竞争力的相关措施,除了加强市场的科学管理,充分调动各种市场因素以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区域性贸易合作,加强区内成员国的企业间的协作,联合竞争,互通信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基于本国的基本国情,在“引进来”战略的基础上,即不断地引进外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等,以促进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进一步鼓励企业“走出去”,从产业链的低端走向高端,在国际市场上优化配置全球资源,提高生产效率。在“引进来”和本地化发展的基础上,我国开始积极实施了“走出去”战略,引导和组织国内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到国外去投资办厂,利用当地的市场和资源。而中国服务贸易的逆差是实现从“引进来”到“走出去”的突破。商务部服务贸易司司长周柳军在第三届服务贸易大会活动间隙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逆差主要集中在运输业、保险业、金融业和专利使用等方面。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仅运输业这一项目,其逆差就高达230亿美元。虽然我国服务贸易长期处于逆差,但增长速度比较快,其增长速度超过全球的平均速度,服务贸易占全球的比重已由过去的0.7%增长到2010年的3.5%。2012年上半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额为906亿美元,基本与2011年同期(904亿美元)持平;进口额为1274亿美元,与2011年同期(1101亿美元)相比,增长了15.7%;总的看来,服务贸易逆差仍在持续扩大,贸易逆差额高达368亿美元,与2011年同期相比,增长了86.8%。我国的服务贸易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服务贸易出现逆差是阶段性的必然,但其发展潜力是巨大的。我国具有专业金融背景的人才较少,缺少完整的风险控制产业链。
我国目前“走出去”的主要以制造业企业为主,服务业依托“走出去”的制造业企业向海外投资,以带动服务业的发展。近年来,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也不断加快,一些生产业在海外的投资有所增加。我国服务贸易逆差的趋势表明,我国调整服务贸易结构的必要性逐步凸显。运输和旅游业属于传统的服务贸易,近几年的逆差逐渐增大,国际竞争力不强。而世界服务业则以高新技术为核心,新兴服务业的贸易比重不断上升。服务贸易正逐渐由传统的以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服务贸易,向以知识、智力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转变。中国新兴服务业虽然所占贸易比重仍较低,但其发展速度在不断加快。咨询、通讯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的进出口额增长迅速,专有权利的出口速度加快、进口增速减缓。中国通过增加新兴服务业的出口,不断优化服务贸易的出口结构,可以增强服务产业的综合国际竞争力。在和新加坡建立自贸区进行区域经济合作后,中国可利用新加坡的技术优势,推动我国企业“走出去”。
中新关系自建立以来持续健康发展,在各领域的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双方在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上的合作将得到不断地深化。中新自贸区的建立,将进一步深化双边经贸合作,使双边关系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也将对东亚经济一体化进程产生积极影响。
一直以来,与中国“走出去”战略相配套的资本运作和金融机构相对缺位,这是阻碍中国“走出去”的一个重要原因。特别是美元近年不断贬值,这大大增加了中国海外投资的金融风险。中国-东盟自贸区的成立加速了人民币区域化的使用,使之在区域贸易中起到更重要的作用。2010年,中国银行在广西设立了“中国银行中国-东盟人民币业务中心”,2011年又在新加坡设立了中国银行大宗商品融资中心及福费廷中心。工商银行1993年在新加坡设立第一家海外机构新加坡分行。目前工商银行在东盟地区构建了相对完整的服务网络。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的助力主要集中在贸易结算业务上,以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终端服务到位,但在“走出去”的起跑线上所发挥的作用仍是有限的。与相对成熟的外资银行相比,我国银行在扶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道路上还不够成熟,因此,我们要向外资银行学习经验。而新加坡的金融业非常发达,其资产雄厚,经验丰富,中新在中国“走出去”战略上有着良好的合作前景。
参考文献
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范文4
关键词: TPP;GTAP模型;关税减让
中图分类号:F75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3-7217(2017)03-0104-07
一、引 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深,而由世界贸易组织(WTO)主导的多边贸易合作谈判进展缓慢,各国为了在不断加速的全球化进程中取得有利的地位,纷纷转向区域贸易合作,据WTO统计,截至2015年,向WTO通告的区域贸易组织已达272个,全球几乎所有的国家与地区加入了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区域合作组织。在这股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下,2005年新西兰、新加坡、文莱和智利四国共同签订了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PSEP),致力于推动国家间在货物、服务、知识产权等相关领域的贸易合作。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经济遭受严重的打击,基于此和战略重心转移考虑,美国宣布加入TPSEP并将其更名为环太平洋贸易伙伴协议(TPP)。虽然奥巴马政府签署的TPP协议被特朗普政府废除,但是,未来环太平洋国家实行更紧密的区域合作仍然是区域国家的一个可行选择。截止目前,TPP协议签署国已达11国,相对于以往的亚洲太平洋地区的自由贸易协定,TPP成员覆盖面广,成员间差异大,互补性强;协议内容覆盖面广,合作程度深。通过一系列的谈判,TPP成员国间已经开展了较为深刻的经济合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合作成果,在亚太地区的影响越来越大,亚太地区的其他国家也纷纷对加入TPP,表现出很高的热情。
中国作为亚太地区有影响力的大国,对于中国来说,TPP的成立对中国有何影响,中国是否应该选择加入TPP组织,这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考虑到TPP中对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劳工环境、国有企业监管等领域对成员国提出了较高的标准,适应这些标准对中国来说都是极大的挑战。中国以什么形式与TPP国家合作,合作的深度如何,中国需要做什么政策准备,这些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文献综述
区域贸易合作组织的兴起,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广泛兴趣、早期对区域经济组织的经济影响分析主要采用引力模型。如McCallum(1995)运用引力模型,对比分析了美国和加拿大两国的区域贸易模式[1];陈雯(2002)[2]用引力模型分析了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对东盟区内贸易的影响;李慧燕、魏秀芬(2011)[3]用引力模型分析了降低进口关税税率对中国乳品进口的影响。
引力模型只能考察贸易流量的变动,近年来,CGE(可计算一般均衡)开始被广泛用于研究区域贸易合作,这类研究一般采用GTAP模型进行模拟分析。Urata 和Kiyota(2003)[4]采用GTAP模型分析了东亚自由贸易协定的经济影响,他们认为,东亚FTA的构建提升了成员国的经济与福利水平,而损害了非成员国的社会福利水平。Siriwardana和Yang(2008)[5]采用GTAP模型从福利角度分析了中国-澳大利亚FTA建立的经济效应,结论表明:ACFTA的建立会使中国和澳大利亚都受益,而使其他非成员国利益受损,但是整个世界的福利是增加的,这说明中澳FTA建立的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张光南、陈坤铭和杨书菲(2012)[6]基于全球贸易分析GTAP模型,分析了《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对的经济、贸易和产业影响,研究发现,早期收获计划在短期内会减少大陆地区的贸易余额,使贸易条件恶化,但从长期来看,该计划会促进两岸地区的贸易、经济增长,提高社会福利,并且ECFA全面实施的影响幅度要比早期收获计划的幅度更大。周睿(2014)[7]基于GTAP模型模拟分析了中国加入TPP的经济效应,结果显示:中国加入TPP会使贸易条件恶化,而进出口明显增加,周睿认为中国加入TPP将会对中国的经济带来更多的挑战。
近年来,学者们开始使用GTAP模型分析区域贸易合作对各国细分部门经济影响。周曙东等(2006)[8]运用GTAP模型,分析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区域内农产品贸易的影响,结果显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会促进中国和东盟的农产品贸易,产生较大的贸易创造效应。许和连、孙天阳(2015)[9]基于复杂网络的社团分析,研究了TPP背景下世界高端制造业贸易格局演化,研究表明2009年美国加入TPP以来,美国高端制造业出口占亚太经济体高端制造业进口比重显著提高,中国所占比重有所下降。美国在亚太高端制造业角逐中已抢占先机,中国面临在亚太高端制造业生产网络中被边缘化挑战。
基于以上研究,本文采用GTAP模型,分析中国与TPP国家关税减让合作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制造业贸易和其他TPP成员国的影响,以补充这一研究领域的最新成果。
三、中国与TPP国家的贸易联系
TPP成员国包括亚太11个国家①。据联合国贸易数据库(UNCTAD)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和TPP国家间的商品贸易占中国贸易总量的16%,且中国和所有TPP国家的商品贸易都是顺差。在TPP 11个国家中,中国、日本、澳大利亚以及马来西亚的年贸易总额均超过了1千亿美元,而日本是中国第二大贸易伙伴国。
图1显示了中国与环太平洋区域主要国家的进出口关系。图1 显示,环太平洋区域国家中中美两国间的出口贸易量最大,在非美日的TPP国家中,澳大利亚、新加坡是中国的主要出口市场,澳大利亚、马兰西亚是主要的进口市场。
表4第5列显示了双边关税减让对福利水平的影响。福利和消费者支出这两个指标主要反映该国或地区的福利情况。根据模拟结果可以看出,对于TPP9国来说,在这四个实验中福利都是增加的;对于美国和日本来说,TPP国家取消对于中国的进口关税壁垒会使其福利下降,而中国取消对TPP国家的关税壁垒会使其福利上升,总的效果来看,同等关税减让会使得所有TPP国家的福利上升;从中国来看,中国取消对TPP国家进口工业品的关税壁垒会使中国福利减少,其余三种情况下中国的福利都是增加的,更进一步,表4结果显示,在同等关税减让的条件下,中国福利的提升远远大于福利的损失。福利分析的结果表明,未来中国与TPP国家之间的关税合作甚至更高层次的合作是可行的。
表5中将福利的影响分为三个部分,资源配置效应,贸易条件效应和I-S效应,具体分析各个效应对总福利变动的贡献率。可以看出,中国取消从TPP国家的进口关税壁垒(实验1和实验3),TPP国家主要是由于贸易条件的改善导致福利增加,而中国主要是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对福利的增加贡献较大;TPP国家取消从中国的进口关税壁垒(实验2和实验4),正好相反,TPP国家主要是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对福利增加的贡献较大,而中国主要是贸易条件的改善导致福利增加。与表4结果相同,关税的减让促进了双边福利水平的提高。
(三)中国与TPP国家取消制造业双边进口关税对细分制造业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分析关税取消对制造业细分部门的影响,本文拟将制造业进行分类。本文按照盛斌(2008)对中国制造业产品的分类方法,将制造业细分为4大类,分别为初级产品部门、劳动密集制造部门、中低技术制造部门和高技术制造部门。
表6反映的是制造业双边进口关税取消后对细分部门出口量的影响。进口关税的取消会使四个制造业部门的出口量都大大增加。TPP国家出口量增加最多的部门是高技术制造业(0.23%)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0.45%),中国出口量增加最多的部门是中低技术制造业(1.13%)和劳动密集型制造业(0.54%)。表6结果进一步证实了表4结果,它显示中国与TPP国家之间无论是单边关税减让,还是双边关税减让,其贸易效果均是扩张性的,关税减让使得双边的出口额都得到了提升,而且这种提升是全方位的。
表7描述的是制造业双边进口关税取消后对细分部门贸易平衡状况的影响。表6显示,制造业双边进口关税取消后,TPP国家净出口将减少,其贸易平衡将进一步恶化。制造业双边进口关税取消对中国净出口的影响则呈现差异性。中国取消对TPP国家制造业进口关税(实验3)后,TPP国家和中国净出口都将减少,其中,中低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减少幅度最大,相对于其他TPP 9国,美日两国这两类产品的出口减少更多;TPP家取消对中国制造业进口关税(实验4),TPP国家净出口减少,其中,TPP 9国出口减少最多的是高技术制造业,而美日两国出口减少最多的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TPP国家取消对中国制造业进口关税,中国的净出口增加,增加最多的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
表7模拟结果表明,中国与TPP国家间的关税减让将使得两者之间的不平衡的贸易关系失衡进一步扩大,这一结果看来会使得中国与TPP国家之间的关税减让谈判面临较大的障碍与阻力。
表8反映了制造业双边进口关税取消后对细分部门产出状况的影响。进口关税的取消对产出的影响方向大致和其对贸易平衡状况的影响方向一致,不同的是中国取消对TPP国家工业品进口关税(实验3),会使TPP国家的产出增加,其中,日本的高技术制造业与中低技术制造业产出增长最大,其次为日本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产出也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加,TPP9国与美国不同技术水平的制造业产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这主要是因为关税壁垒取消后,TPP国家根据各国的比较优势重新调整产业结构从而促进了产出的增长。由表7可以看出,中国取消对TPP国家工业品进口关税,中国各部门的产出将会减少,其中,中低技术制造业部门产出降低幅度最大。TPP国家取消对中国工业品进口关税(实验4),则会使中国的产出增加,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产出大大增加,TPP国家的产出减少,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产出大大减少。表8模拟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多边谈判的艰巨性,各方都想寻求对方做最大程度的关税减让以促进本国产出的增长,但却不愿意放弃用关税手段来实现对本国产业的保护,多边谈判的结果无疑是一个多方妥协与权衡的结果。
五、结论与启示
以上模拟结果显示:中国与TPP国家双边关税减让会强化双边的贸易联系,双边的关税减让将提升双边的福利水平,但是这种减让也会使得中国与TPP国家的贸易不平衡进一步扩大。考虑到单边关税减让将损害减让国福利水平,因此,无论是对中国还是对TPP国家而言,都不具有单方面关税减让的动力,采用双边关税减让以平衡双方利益是一个可行的合作途径。
可见,中国与TPP国家更高层次的合作是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必然选择。中国与TPP国家的关税减让将使得区域临近国家韩国受影响最大。中国与TPP国家间的关税减让将使得两者之间的不平衡的贸易关系失衡进一步扩大。关税减让对不同产业具有差异化的影响。
因此,双边关税减让有利于中国增加具有比较优势产业的生产和出口,促进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即使中国与TPP国家关税减让会使各成员国的整体福利提高,但成员国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均也会对这种合作的产生冲击。对此,中国与TPP国家关税减让谈判不仅要关注自身收益,还要协调好中国与TPP国家间的利益分配,让区域合作为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注释:
① TPP签署国包括:日本、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秘鲁、新加坡和越南等11个国家。
②本文采用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SITC)对进出口贸易结构进行分类,即将进出口贸易商品分成了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其中初级产品包括: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活动物;饮料和烟草;非食用材料;矿物燃料、剂和相关材料;动、植物油脂和蜡,工业制成品包括:化学品和相关产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机械和运输设备;杂项制品;其他未分类商品。
③TPP国家从中国进口的进口税率。
④中国从TPP国家进口的进口税率。
⑤由于GTAP数据库中没有文莱的数据,且文莱贸易总量在全球贸易中几乎可以小到忽略不计,因此,只选择TPP9国作为研究对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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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范文5
关键词:区域经济合作;RTA;贸易效应
1 区域经济合作与WTO多边贸易体制的关系
区域经济合作的方式有多种,Andrew Wyatt-Walter 认为“从原则上说,经济区域化可以涉及毗邻经济体之间的商品市场一体化,进而至商品与生产要素市场一体化,再而至市场与政策一体化,以致完全的经济和政治同盟。” 具体而言,根据成员之间贸易自由化程度的不同可划分为成六种形式: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同盟、完全的经济政治一体化。其中以自由贸易区和关税同盟最为重要,影响最为广泛。
在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进程中区域自由贸易协定(RTA)一直占据主导地位,目前运作的RTA中,90年代成立的72个RTAs,占总数的36.9%,本世纪成立的117个RTAs,占60.0%。RTAs的迅猛发展引起了诸多学者关于RTAs与WTO多边贸易体系的基础——非歧视性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两者关系的高度关注。随着全球RTAs数量的不断增加,RTAs之间的重叠程度也不断提高,Bhagwati(1992)提出RTAs是否威胁到了多边贸易体系问题,同时Krueger(1995)也担心区域性FTAs的建立将会产生寻租者,西雅图WTO部长会议的失败进一步暴露了这些问题的严重性。也有学者从法律角度,如Foost Pauwelyn研究WTO保障机制针对区域贸易集团做出的对应措施,范黎虹、韩龙、周阳、张洁等也分析了区域贸易集团与WTO基本规则之间的法律关系。陈泰锋和贺剑瑜对20世纪90年代区域经济合作呈现出的许多新特点、新变化和新动向将会对全球经济运行机制和发展格局产生的深远影响进行了剖析,并阐明了多边贸易体制和区域经济合作之间的关系以及相互影响。
2 区域经济合作在经济领域的成效
2.1 引力模型在经济合作领域的应用
全球区域经济合作在经济领域的成效主要表现问从静态和动态效应,其中静态效应分析主要体现在贸易转移效应和贸易创造效应上,最常用工具就是引力模型。最早将引力模型应用到国际贸易领域的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他们指出两国双边贸易流量的规模与它们各自的经济总量呈正比,而与它们之间的距离呈反比。其中,出口国的经济总量反映了潜在的供给能力,进口国的经济总量反映了潜在的需求能力,双方的距离(运输成本)则构成了两国之间贸易的阻力因素。原始的引力模型采取对数形式后表示如下:
2.2 引用拓展的引力模型分析静态贸易效应
利尼曼(Lineman,1966)将人口数量作为衡量一个国家规模的变量加入引力模型分析并获得了较好的效果。继利尼曼后,对贸易引力模型的发展主要局限在增加解释变量上。20世纪80年代以来,引力模型在国际贸易研究领域更是被广泛地加以应用,尤其是在分析区域经济集团的贸易效应上,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如Matyas(1997)以混合横截面数据固定效果的方式对区域集团效应所作的分析。经济学家为了检验政策、历史、文化等因素对双边贸易流量的影响,又逐步将优惠贸易协定、贸易限制措施、殖民关系、共同语言等指标加入到引力模型中(IMF,2002)从而使引力模型得以更好的解释现实中的经济现象。随后许多学者应用贸易引力模型对国际贸易流量和流向作了实证分析,Celine Carrere(2002)用引力模型对贸易流向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显示大部分区域贸易协定在使区域间贸易增加的同时,通常从世界其他各地的进口和出口也都成倍的减少了,这证明区域贸易协定产生了明显的贸易转向效果;Balistreri、Anderson和 Wincoop(2003)等,他们的回归方程大多为对数线性,虽然各自的解释变量不尽相同,但回归结果大都能有力地解释贸易量。国内学者舒波(2004)等人通过对北美自由贸易区成效的研究,认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展大大加快了其成员国的贸易自由化程度,关税与非关税壁垒的取消不但扩大了地区市场容量,还加强了各成员国间优势互补和地区范围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形成了“贸易创造效应”。Jeffrey Frankel认为正式的区域安排还对贸易模式产生明显影响,而且远超乎近邻之间的自然通商。石岚、毛志文(2006)对区域经济合作推动跨国公司发展从而促进产业内贸易发展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2.3引用拓展的引力模型分析动态贸易效应
Lisandro Abrego, Raymond Riezman, John Whalley(2005)采用定量方法,即一般均衡模型对关税同盟中的国家进行了分析,结果显示关税同盟增加了全球福利。从发达国家之间组建关税同盟的福利效应来看,由于供给和需求曲线较为平坦,贸易创造效应较大,且非成员国的产品成本不占优势,贸易转移效应较小,因而贸易创造效应大于贸易转移效应,福利正效应较为明显。宋岩、侯铁珊(2006)对区域贸易协定成员国社会福利效应进行纳什均衡分析,得出区域贸易协定的建立不但能够进一步深化多边贸易合作,而且可以维持成员国的福利水平,并能进一步强化非成员国寻求加入该RTA以使本国福利水平最大化动机的结论。
布朗、罗布森、库珀和小岛清等人进一步研究了标准区域经济合作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的适用性,认为发展中国家之间区域经济合作静态效应不明显,发展中国家借鉴标准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应强调区域经济合作的动态效应和对外保护作用。希托夫斯和德扭(2004)的“大市场”理论认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展使区域外国家为了保持原来的市场和产品竞争优势,会选择将生产转移到区内,绕过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因此,区域经济合作使外资通过区内设厂生产,绕开区域经济同盟的壁垒限制,从而达到吸引外资的目的。Susan F.Stone,Bang Nam Jeon认为开展区域经济合作不但使国际直接投资增加,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催生出新的贸易流。王瑛(2004)认为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不同的梯度,这种梯度产生了经济技术推动力,从而为区域经济合作发展提供了“多赢”的合作动力。陈秀莲、杨丹辉(2006)等还研究了区域经济合作对国际产业转移的影响,认为区域经济合作的开展不仅推动了区内贸易的增长,而且使成员国通过市场竞争机制,充分利用现有要素禀赋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升级,并保持较高产业转移增速从而使成员国从中受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并促进技术进步。
3 区域经济合作在非经济领域的成效
Richard N.Cooper、Charles P. Kindleberger、Susan Strange、Robert Gilpin、等则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视角采用自由主义的国际机制研究方法、现实主义的大国关系研究方法和国内政治研究方法及建构主义的社会化研究方法,分析了地区主义和新地区主义,认为区域经济合作稳定了邻国之间关系,潜在的缓解了紧张局面,降低了邻国间移民、流血冲突发生的可能性,并改善了成员国之间的外交关系,提高其国内安全系数。国内学者卢光盛、王逸舟、庞中英等从地缘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区域经济合作在非经济领域产生的成效,研究显示区域经济合作产生的非经济收益主要体现在区域政治、安全、文化融合、公共产品合作及外交等方面。李向阳(2005)分析认为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使各国间的相互依赖度不断加深,从而促进了区域范围内公共产品,如环境保护、能源合作、打击跨境犯罪等方面合作的逐渐增加。张骥、闫磊(2004),朱显平、李天籽(2006)等分别对东盟、南方共同体、欧盟等主要区域经济合作组织的非经济成效进行了分析。
除上述在非经济领域产生的成效外,部分学者还对区域经济合作产生的非传统收益进行了分析。Patterson(1966)分析认为区域合作可以使成员国“更好的抵御其它区域集团的歧视性影响”,从而提高自身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的讨价还价能力和影响力,实现谈判国家利益的最大化。Fernandez, R.J.Portes认为一国加入区域合作组织有助于向外界发出清晰而可靠的信号,以吸引投资者。李向阳(2003)认为区域经济合作使小国有机会通过让步获得了大国给予的“保险”以获得进入大国市场的保障和免除发达国家歧视性的反倾销行动。刘玉贵、张雯(2006)认为区域经济合作促使各国保持其政策的连贯性、可信性,并不断建立起协调一致的机制,从而锁定改革进程,不断完善政治体制、社会制度,逐步提高政府信誉。
4 对国内外研究区域经济合作文献的述评
纵观国内外学者对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的文献,首先,研究成果卓著,尤其发达国家的研究较深入,同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多数研究都以欧洲经济发展状况为研究对象,而忽略了世界其他地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其次,较多的区域经济合作研究立足于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框架,这是基于发达国家之间的区域经济合作研究,并不代表发展中国家之间也有同样的效果。最后,我国研究的区域经济合作文献多数从政府、组织和企业的立场出发,鲜有从纯粹学术研究的角度分析,使得最终的结果不免带有一定的色彩。随着时代经济的发展,区域经济合作研究应该着眼更长远,才能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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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的福利效应范文6
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相比,新贸易保护主义有着显著的特点和更广泛的理论基础。本文试对这两方面作一探讨。
一、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主要特点
可以从五个方面将新老贸易保护主义作一比较:1、性质上。传统贸易保护主义是经济较落后国家为了发展本国民族经济、实现工业化目标,通过对某部门或行业实行保护措施来促进这些部门或行业迅速成长的理论或思潮。这种保护的最后趋向是走上自由贸易之路;而新贸易保护主义是经济发达国家为保住昔日的经济优势地位,通过广泛实行保护措施来维持其政治与经济利益的理论或思潮。前者在贸易政策行为上不改变国际贸易政策总趋向,而后者则可能影响到国际贸易政策的总趋向。
2、对象上。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是幼稚工业或弱小的新兴工业;新贸易保护主义保护的主要是陷入结构性危机的产业部门。农业作为一个特殊产业在大多数国家的任何时期都受保护。
3、范围上。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主要在商品贸易与资本贸易领域实行保护,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领域扩展到了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领域,这是因为在70—80年代,服务与技术已成为发达国家国际贸易中的主要因素。它们也象商品与资本贸易一样遇到了它国的贸易壁垒。
4、措施上。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的保护措施主要采用关税壁垒,包括征收进口税、出口税、过境税、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普惠制等;而新贸易保护主义主要采用非关税壁垒,包括繁琐的海关程序和海关估价制度、条件苛刻的技术标准、复杂的健康与环境卫生检疫、内容和手续繁杂的商品包装和标签规定、进口许可证制、进口押金制度、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自动”出口配额制、有秩序行销协定、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外汇管制、进口国家垄断、各种国内税、补贴和进口配额制,等等。据估计70年代未非关税壁垒达900多项。新老保护主义在措施上的另一个区别在于,传统保护主义奖出限入的重点在限制进口,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重点在鼓励出口。
5、区域上。传统贸易保护主义以国家贸易壁垒为基础,而新贸易保护主义趋向区域性贸易壁垒,即由一国贸易保护演变为区域性贸易保护。在区域范围内,国家之间仍实行自由贸易,而对区域外国家则实行共同的关税壁垒。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贸易政策。欧共体不仅通过关税同盟与共同的农业政策对外筑起贸易壁垒,而且将这种区域保护范围扩大到联系国(如对46个发展中国家实行了优惠制),使西欧工业品和农产品市场逐渐对外封闭,从而影响到美国的出口利益,助长美国国内新保护主义思潮。80年代美国在全球贸易体制上的挫败使其不再坚持反区域保护的立场,而转向提倡自由贸易全球化与实行贸易保护区域化的双轨政策。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标志着美国由片面的全球自由贸易退到强调“互惠”的区域自由贸易的产场上。
从上可见,新贸易保护主义与传统贸易保护主义在表现形式上有所不同,然而这种不同主要来自对传统贸易保护主义理论的修正。
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
新贸易保护主义理论主要来自凯恩斯主义与新福利经济学两大源泉,此外也吸取了其他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中的保护主义论据。其理论特点是在分析时采用个量与总量、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并且往往通过设立模型来进行数理分析,这与传统的贸易保护理论的纯理论分析有所不同。就其结论来看,该理论批评了高关税政策,主张实行最适关税率,并且不以关税壁垒为唯一手段,而是建议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贸易措施,即非关税措施兼而有之。
1.对自由贸易理论的批判
主张自由贸易理论者坚信国际间自由贸易往来有助于各国生产资源最有效的利用,使社会福利水平达到最高。新贸易保护主义者则认为并非如此,因为自由贸易理论的各种假设并不符合现实。
首先,市场的非完美性可使贸易国的福利水平比自给自足时要低,非完美性表现在产品市场与生产要素市场可能发生扭曲。从产品市场看,当生产方面发生外部不经济时,社会成本与私人成本之间就会出现差异。如农民在计算农产品价格时未考虑土地受损因素,从而低估了农产品生产成本,使得国内市场上农产品与工业品之间的相对价格没有反映出真正的边际成本,由此造成商品市场扭曲,从而使该国福利水平在自由贸易下比自给自足时低。对此传统贸易保护理论主张通过关税政策来解决。但征税后原自给自足的生产均衡点上移,而消费均衡点却下移,由于产品市场存在扭曲现象,关税政策的结果仍难以使消费均衡点上升到生产可能曲线之上。因此,新贸易保护论者主张通过非关税措施促使私人生产成本等于社会成本,提高福利水平。这就是对低估生产成本的农产品课征租税,以提高农产品生产成本,同时对工业品给予补贴,使得私人转换成本等于社会转换成本,然后通过自由贸易,提高消费均衡点。分析的结论是当产品市场发生扭曲时,自由贸易政策可能使一国福利水平降低,而以关税来弥补的政策并非最优政策,最优的政策是通过非关税措施的混合使用来调整扭曲,以达到经济福利的目标。
从生产要素看,也会发生扭曲现象,表现为产业之间生产价格发生差异。譬如发展中国家农业部门的工资往往低于工业部门的工资,并且在劳动边际生产力方面农业也低于工业。当要素市场发生扭曲时,一国的生产均衡点不落在契约线时的生产可能曲线上,而是落在扭曲时生产可能曲线上。假如这时该国以关税来保护本国,生产均衡点右移,福利水平可能会比自由贸易时要高,但难以使边际转换率等于国际交易条件。因此,关税政策仍并非最佳政策。根据新贸易保护理论,这时就应以非关税措施去替代关税政策。假如对工业部门提供补助金,虽说可以使生产的边际转换率等于国际交易条件,也并非是最佳政策,因为两个部门的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仍不相等。为此,新贸易保护理论认为最好的政策是对生产要素征收租税或提供补助金。
其次,新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存在困难。当一国生产要素难以在产业之间移动且要素价格出现刚性时,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必然会使原来在保护状态下从事进口替代产业的劳动、资本等生产要素一下子难以被出口产业吸收,由此产生结构性失业。假如失业带来的损失大于自由贸易带来的利益,那还不如唯持原有的保护贸易状态[1]。
这样,在大多数经济学家认为自由贸易政策最佳时,新贸易保护论者批判道:在市场出现扭曲时,自由贸易政策并非最佳选择,关税政策虽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福利,却不能调整扭曲,最佳政策在非关税措施。
2.对传统贸易保护理论的批判与补充。
新贸易保护论者主张运作非关税措施,但并不完全排斥关税政策的作用。他们承认关税的效果,但不认为关税越高越好,因为在实务中这将使贸易无法进行,因此他们提倡最适关税。最适关税理论是在批判传统贸易保护主义者对关税效果的一种偏向且加以某种补充后提出的。传统贸易保护理论强调关税的保护效果,集中表现在“幼稚工业保护论”上。对幼稚产业的保护在很长的时间里主要是通过高关税来进行的,但有一段时间关税保护遍及到了非幼稚产业部门。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GATT在削减关税方面的重大胜利,走高关税保护的老路显然已不太可能,为此新贸易保护主义者强调关税保护的实际效应,这就是确定关税的有效保护率。他们看到,关税有保护与进口相竞争部门的同时,也保护了向它提供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那些生产部门。如果对后者课征的关税过大,不仅会抵消保护效果,而且还可能使有效保护率变成负数。因此,并非所有的关税都起到保护效果。有效保护率理论批判了传统贸易保护主义在关税保护作用上的片面性,强调了关税保护的有效性。
站在本国的立场上评价关税的作用,且强调关税在保护幼稚工业、增加政府岁入、提高福利、提供就业、平衡国际收支等方面的效果,是新老贸易保护论者的共同特点。只是传统贸易保护论者把重点放在保护工业与增加收入上,而新贸易保护主义论者则把重点放在福利、就业和平衡收支上。关税在改善交易条件上的效果系新老贸易保护主义共识,只是新贸易保护主义者认为除了关税措施外,非关税措施同样也起到改善贸易条件的效果,且负作用很小。
3.新贸易保护理论的两个主要来源。
新贸易保护理论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主要来源于福利经济学和凯恩斯主义。福利经济学主要代表人物英国的阿瑟·庇古认为,单靠自由竞争不能达到最大的国民收入量,需要国家干预,采取必要的经济措施。例如对边际私人纯产值大于边际社会纯产值的部门征税;反之,则进行补贴,从而缩小边际私人纯产值与边际社会纯产值的差距,使经济福利增加。后来新福利经济学继承了庇古的方法论基础和“最大社会福利”原则,但对他的某些理论进行了修正与补充。如撇开收入分配问题,认为经济学应当研究的是经济效率,而不是公平的收入分配,并提出效用不可比较等。福利经济学(主要是新福利经济学)的理论对新贸易保护理论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功利主义的哲学思想。福利经济学认为经济学首先要研究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每个社会成员福利的简单总和,个人是自己福利的最好判断者,如果一些人的境况好起来而未使任何人境况变坏,那么整个社会福利就增加了。自由竞争能达到最大福利的理想境界,但现实中无法做到完全竞争,因此需要政府干预经济来增加社会福利。政府的责任就是如何使资源最优利用、使社会福利最大化。这种功利主义思想后来成了新贸易保护理论衡量贸易政策的基础。
(2)最适度原理。20世纪初意大利经济学家帕累托曾经在序数效用基础上说明过经济福利,指出经济资源使用最有效状态,即最适度状态。其大意是:在收入分配为既定的前提下,如果对生产资源的配置作任何改变必然会在增加一些福利的同时给其他人带来损失,这种状态称“最适度状态”。新福利经济学发展了帕累托的这一思想,提出交换与生产的最适度条件。交换的最适度条件是交易的两种商品的边际替代率对于使用者来说都是相等的;而生产的最适度条件是某种产品的边际生产成本等于产品的价格,或者两种产品的边际产品交换率相等。在这样的最适度条件下,生产资源配置最优化,产品生产最有效,产品交换彼此得到的满足也最大化,从而社会福利也最大。最适度原理被新贸易保护论者运用到关税上,认为如果课征关税能使一国获益,那么就会出现各国竞相征收关税,竞相提高关税,从而使国际贸易无法进行,各国回到自给自足状态。为此他们不主张这种禁止性高关税保护,而是倾向最适度关税率,这是在自由贸易与禁止性关税之间能使本国实质所得达到最大的一种关税率,其公式为:t'=1/(ε'-1),换言之最优关税率(t')就是外国进口需求弹性(ε')减1的倒数。
(3)补偿原理。新福利经济学家提出最适度条件后,也意识到这种条件未必存在于现实中,因为增加一部分人福利的同时可能便意味着另一部分人利益的受损。为此,新福利经济学家提出“补偿原理”,即增加社会福利允许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只要增加的福利在补偿损失之后还有剩余,社会就算增加了福利,政府在其中应采取适当政策使受损者得到补偿。如对受益者征收特别税,对受损者给予补偿金,使受损者保持原有地位。
新贸易保护理论将这一原理应用于评价贸易利益的分配上,指出贸易利益分配是极不平均的,某项政策变动可能使一部分人受益,而使另一部分人受损,为此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受损者予以补偿和救济。补偿原理在美国贸易政策上的实际运用便是在立法授权总统或贸易代表降低关税的同时,又设立了某些“保护”条款或免责条款(即例外条款)。
除了福利经济学外,新贸易保护理论的另一个重要来源便是凯恩斯主义。虽然凯恩斯本人并没有系统地论述国际贸易理论,但其追随者如美国的汉森、萨谬尔森和英国的哈罗德等人发展了他在国际贸易方面的观点或思想,从而构成新贸易保护理论中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贸易顺差论、外贸乘数论和国家干预论。
(1)新贸易顺差论。在对外贸易中追求贸易顺差,是重商主义理论的基本特征之一。凯恩斯主义也主张贸易顺差,但与重商主义不同,它将贸易顺差与就业理论联系在一起。认为一国的贸易顺差可以为该国带来黄金,扩大支付手段,从而压低利息率,刺激物价上涨,扩大投资,缓和国内经济危机,扩大就业;相反,贸易逆差则会造成黄金外流,利息率上升,物价下跌,投资减少,经济萧条,失业者增加。因此凯恩斯主义指出,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在说明“国际收支自动调节机制”时忽视了国际收支在调节过程中对一国国民收入与就业的影响,事实上,一国外贸顺差或逆差对于该国的经济盛衰起着重要的作用。
(2)外贸乘数论。为了说明投资变动给国民收入量与就业带来的影响,凯恩斯曾在他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中提出乘数原理,认为投资增长与国民收入扩大之间存在着一种倍数关系。凯恩斯的乘数原理后来被他的追随者所发挥。汉森、萨谬尔森指出凯恩斯的乘数原理说明了一定量的投资对收入,就业的影响,但忽略了消费增加对私人投资的“诱致”作用。他们指出,引起投资变动的因素有两个,一是外生因素,包括人口,技术进步、新资源与新产品的开发及政府活动等;二是内生因素包括收入、消费、储蓄和投资等。由内生因素变化所引起的投资变动,被称为“诱致投资”。一笔投资会引起收入与消费的变动,而收入与消费的变动反过来又会引起投资变动,两者相结合便产生乘数加速效果。
一国的出口与国内投资一样,也具有乘数效果,而进口与国内储蓄一样,有减少国民收入与就业的作用。一国输出商品和劳务,从国外得到的货币会使进口部门收入增加,消费也随之增加。这必然引起其他部门生产增长,就业和收入也随之增加。如此反复下去,国民收入增加就会是出口增加量的倍数。进口则正相反。因此,一国只有当贸易出超或国际收支顺差时,对外贸易才会增加就业,提高国民收入水平,并使国民收入的增加量成为贸易出超的数倍。至于国民收入和消费的变动是否反过来必然产生“诱致出口”效应,问题则比较复杂,它不仅涉及到价格、利率、汇率、消费、储蓄和投资等内生因素,还涉及到外国收入、进口国贸易政策和国际环境等外生因素。
乘数理论表明。第一、任何自发性的支出增加或政策诱发的支出增加都会使以y表示的产出、收入、就业提高数倍,其中封闭经济下乘数为1/s,由于边际储蓄倾向(s)小于1,故乘数必定大于1;而开放经济下的乘数为1/S+M;小于1/s,收入存在两个“漏出”,一进入储蓄(S),一流入进口(M)。第二,开放经济也对收入产生附加影响,如本国与外国自发性的需求转换以及外国收入变动所引起的外国需求变动,而在封闭经济中则不存在这一附加影响。当这种变动为正值时,这一附加影响显然起到“诱致出口”效应,也就是说,在贸易顺差时,对外贸易与国内投资一样也起着乘数加速效果。这一结论自然为新贸易保护主义追求贸易顺差、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增添了新的理论依据。
(3)国家干预论,自本世纪30年代凯恩斯理论出现后,美国贸易保护理论的国家干预思想又注入新的内涵。以前的联邦主义认为国家干预的主要目的是扶植幼稚产业的发展以实现工业化;而凯恩斯主义的国家干预的主要目的是增加有效需求,扩大就业,是出于反危机的需要。干预的手段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金融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对外经济政策等一系列宏观经济管理和调节措施。其理论前提是否定市场机制具有神奇作用,认为在现代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机制已不能充分发挥自动调节经济的作用,因此需要发挥国家干预和调节经济的作用。
凯恩斯主义国家干预论是新贸易保护理论的基础,根据这一思想,新贸易保护主义要求政府加强进口管制,如实行配额制,要求生产国自动限制对美出口,规定最低进口价格等;同时采用经济手段,诸如优惠贷款,出口补贴等措施来鼓励出口;通过制定和实施有关对外贸易法规来干预贸易活动从而达到恢复国际收支平衡,保护和促进国内生产,实现充分就业目的。
4.其他现代国际贸易理论。
除上述两大来源外,新贸易保护主义还从其他现代国际贸易理论中吸取“营养”:(1)工资差异论。该理论由哈根提出,认为一国工业部门的工资常常高于农业部门的工资,由此影响到工业生产成本。这样,某些工业虽与外国工业相比具有比较利益,但在价格上不能与外国进口品竞争,因而仍难以发展,为此需设置关税加以保护,使之尽可能地发展,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国民所得达到最大。后来哈根又对自己原先提出的比较利益的观点作了修正,认为所谓比较利益,是指一国边际转换率与进口品相对价格的比较,而不是一国内不同商品以货币表示的相对生产成本与进口同类商品的相对价格比较。这样,本国生产的工业制成品与农产品相比较,尽管其价格高于外来品,但可以增加国民的经济福利。因此,这类工业只有在保护政策下才能生存。
新贸易保护理论吸取了这种分析工资差异的方法,将农业与工业两个部门的比较扩大到各国间的比较,认为各国工资水平有所不同,发展中国家或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而劳动力资源丰富的国家,工资水平往往较低,由此生产成本也较低;而经济发达国家的工资比较高,生产成本也就较高(假使不考虑劳动生产率这一因素的话)。因此,如果自由进口,发达国家会在大量廉价品的冲击下,难以维持较高的工资和生产水平。所以有必要实施贸易保护措施。
(2)贸易条件论。阿根廷经济学家拉乌尔·普雷维什曾从发展中国家立场出发,指出由于农业国比工业国主要输出品的收入需求弹性要小,因而农业国与工业国输出品的相对价格便十分不利于农业国。这样,农业国的利益有一部分通过贸易转移到工业国。假如农业国实行保护措施,发展自己的工业,替代工业品进口,就可改变贸易条件不利状况,而工业国如果实施保护手段,便会使农业国处于更加不利的状况。普雷维什把世界经济体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由发达国家组成的工业国中心地带;另一部分是由不发达国家组成的初级产品外地带,而地带始终围绕中心地带的意旨发展。由于技术进步的利益不能在所有国家平均分配,以及制成品市场被中心地带国家所垄断,地带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通常关税谈判要求的互惠,其涵义对中心国与国是不同的。国保护工业的后果不过是矫正其初级产品与工业品收入需求的弹性差异,不会阻碍国际贸易进步;而中心国若取消保护,会增加国输入中心国的能力,由此使中心国本身受益。因此,在贸易谈判中不应要求国对等地削减关税,而且国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因进口结构的变化,保护措施也应发生变化,但仍不宜对中心国家工业品的输入全部放
开。普雷维什声明,这一理论并不意味着国可以进行任何不合理的保护。[2]
发达国家中无论是主张自由贸易的还是持有保护主义观点的人,对“中心论”都未给予直接的支持。因为自由贸易论者要求的是国际范围的贸易自由化,而不是单方面的贸易自由化,而保护贸易论者更不主张本国初级产品市场对发展中国家完全开放。不过,新贸易保护主义吸取了普雷维什在论证发展中国家贸易保护的必要性时对改善贸易条件的分析,并用于改善进口国贸易条件的分析上。提出对进口品课征关税或实行数量限制,能够促使出口国价格下跌,从而改善进口国的贸易条件,尤其对那些进口商品的数量占世界进口总量较大比重、有关商品的供给弹性又很小的进口国,这种进口限制的效果尤为显著。
(3)市场扭曲论。传统贸易理论假设市场处于完全竞争状态,因而资源分配可达到最优化。然而,现实的经济却远离完全竞争状态,商品市场存在垄断现象,生产要素市场各种人为的举措使要素不能完全移动,造成生产要素价格刚性,从而产生产业界的工资差异;加上外部经济等因素,使价格机制无法促使资源配置,造成市场出现扭曲。市场扭曲是指阻碍市场机制达到“帕累托最优”状况的一切制度上的原因,包括不完全竞争与市场机制失败两种情况。市场扭曲可能来自国内市场,也可能来自国外市场,无论来自何处,最佳政策就是直接干预产生扭曲的市场。这种干预政策便是对国外市场扭曲采取征收关税;对国内市场扭曲采取非关税措施。
除了以上这些理论外,还有反倾销论、国家安全论、国内市场论、生产成本均等化论等等观点。限于篇幅,这里不再一一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