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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作风自查整改报告范文1
按照局党委、局委会关于印发《县农业局深入开展“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服务大提升”主题教育暨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农党字[2012]01号)文件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时间安排
12月1日—31日,2013年元月迎接全县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绩效考核组的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站,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总结提高阶段的重要性。要按上述文件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对自查自纠阶段没有完成“规定动作”的单位和个人,要查缺补漏,如期完成。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整改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确保自查自纠阶段查摆的问题整改到位,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特别是对解决群众投诉及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要高度重视,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提意见人反馈整改结果,让群众满意。
干部作风自查整改报告范文2
一、学习文件提高认识
多次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县委《关于在全县开展正风肃纪和环境创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和中央、省、市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通过认真学习,提高了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的自觉性和根除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要意义的认识,坚定了实现“转作风、见行动、惠民生、聚民心”目标的信心,为搞好专项行动打好了思想基础。
二、自查自纠认真整改
1、对照自查。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和党员领导干部(各部室负责人)按照“十对照、十整改”的主要内容,逐一对照,逐项查摆。领导班子召开正风肃纪专题民主生活会,自己查找,相互揭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还发动机关一般干部职工及基层工会干部和职工代表提意见、摆问题,向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及各部室征求意见和建议。根据查找揭摆出的问题分别如实填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对照检查表》。
2、整改落实。针对查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按照边查边改、立改立行的要求逐一整改落实。
(1)针对办公用房面积超标的问题,常务副主席办公室由原来的三间变为一间,两位副主席合并办公室,根据工作人员数量对各部室办公室也进行了调整,共腾退办公用房4间计120平米。目前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办公用房面积均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
(2)今年公务接待不多,且不超标,无公款宴请私客现象,今后继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机关原公务用车超标,已封存。现在,领导公务用车时租用普通车。
(4)“两节”杜绝公款请客送礼、吃喝娱乐,取消了单位干部职工节日福利开支。
(5)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为负责人的“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经清查,本单位没有“吃空饷”人员,已对外公示,接受监督。
3、公开公示。查纠整改期间通过公开栏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意见箱、网上信箱接受监督。
三、完善机制巩固成果
1、完善制度。针对正风肃纪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建立健全党员干部行为规范,充实完善机关工作制度。在原《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基础上制定了《县总工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规定。
干部作风自查整改报告范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当前干部作风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使机关作风有新的改进,行政能力有新的提升,精神面貌有新的转变,发展环境有新的改善,确保“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农业开发办全体干职工。
三、方法步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从2012年1月4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本次行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动员大会,由办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积极引导全体干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
2、制定方案。结合农业开发工作实际,制定市农业开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加强领导。成立市农业开发办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分工。
4、组织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干职工认真学习省委副书记、省长鹿心社在全省发展提升年活动总结暨开展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定》、《关于开展“六大专项行动”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关于“效能作风整治”等六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作风整治有关文件,撰写学习心得。通过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使全体干职工积极投身到“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中来。
(二)自查自纠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基层群众对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
2、进行整改。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通过单位网站进行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单位要根据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现实表现,对每位干职工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位干职工要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办活动领导小组将对机关干职工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做好迎接市整治领导小组的监督检查工作。
2、督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对本单位“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市整治办。
2、完善提高。将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干部作风自查整改报告范文4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当前全市环保系统干部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市环保系统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显著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最高,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和社会环境、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为建设和谐、文明、殷实的幸福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
(一)集中整治的范围:
1、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
2、各县(区)环保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及工作人员。
(二)集中整治的重点问题:
落实《方案》和《意见》明确的各项任务、措施和要求,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十九种突出问题:
1、着力解决工作作风上的“庸、懒、散”问题。
(1)事业心、责任感不强,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工作能力不强,业务不熟悉,政策执行不得力,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得过且过,熬资历、等提拔;工作推诿扯皮,牢骚满腹、怨天尤人,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回避。
(2)自由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心太重。沉迷于打麻将、玩扑克,甚至参与赌博和以钱作赌注的娱乐活动。纪律松弛、擅离职守,工作时间随意脱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纪律涣散,遵守会议纪律差。不按时、按规定参加会议,会场内交头接耳、高声喧哗、打瞌睡等做与会议无关的事项,未经批准安排他人代会。
(4)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不及时公开信息,不一次性告知,让人到处跑、反复跑,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接待办事人员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甚至故意刁难,设置障碍,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上的“假、浮、蛮”问题。
(5)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在评价、评估、监测、统计、验收等工作中伪造数据,特别是在环境监测、减排数据上搞假数字、出假政绩,拒报、谎报、瞒报、迟报环境污染事件。
(6)不严把环评审批关,违法、违规、越权、降低环境标准审批建设项目,不严格环境执法,默许、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导致老污染源未解决、新污染源又出现,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7)不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注意倾听社会呼声、基层意见,特别是对环境工作不重视,环境件处理不及时、不得当。
(8)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上个人说了算,家长作风严重,搞“一言堂”、个人独断专行。
(9)依法行政意识淡薄,执法检查过多过滥,越权执法、趋利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随意提高或减免排污费。
3、着力解决为政不廉的“私、奢、贪”问题。
(10)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承包项目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11)热衷于谋求小团体利益,搞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利用所属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
(12)不比工作比享乐,讲排场、比阔气、比待遇,公务消费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豪华装修办公场所,不按规定压缩“三公”经费,公款出国境考察无实质内容,热衷于迎来送往、沉迷于吃喝玩乐。
(13)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力,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利用工作调动之机大搞迎来送往活动。
(14)违规插手、干预环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招投标,强行指定环评单位、环境工程治理单位、环保产品与设备,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
4、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的低效率问题。
(15)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
(16)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特别是非行政许可审批随意性大,,擅自设立行政审批事项和提高审批门槛。利用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
5、着力解决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乱作为问题。
(17)行政机关与环保行业协会、环评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中介机构,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强行指定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
(18)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执业不讲诚信,承揽业务不择手段,捏造虚假信息、出具虚假报告、提供虚假鉴证和评估,特别是环评机构环评时间过长、收费过高。
(19)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为主管部门乱收滥支提供便利。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从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1月4日—2月29日)
1、动员部署。召开全市环保系统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动员大会,围绕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行全面部署。各科室(单位)、各县(区)环保局要广泛动员,搞好思想发动。成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2、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等重要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廉政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六大专项行动”转变干部作风创优发展环境的意见》、省环保厅《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运用本单位、本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二)自查整改阶段(3月1日—5月31日)
1、查摆问题。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及工作人员都要自觉对照《意见》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检查近年来优化环境、服务发展的各项工作以及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各科室(单位)、各县(区)环保局要结合各自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开展暗访。市局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科室(单位)和各县(区)环保局进行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了解和评价各科室(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动态和成效,保证明察暗访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接受投诉、举报。为广泛收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市局设立集中整治活动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3、全面检查。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辖区各科室(单位)、各县(区)环保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4、督促整改。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进行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公开曝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5、严格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全面总结。各科室(单位)、各县(区)环保局各单位要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表现形式、重点领域、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从内外环境、干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从整治措施和实际成效上总结和把握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优化的内在规律和有效途径。全市各级环保部门要及时上报书面总结报告,工作人员要向所在单位提交个人总结。
2、完善提高。干部作风建设要坚持治标与治本、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干部作风问题的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铲除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重点是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大幅压缩减少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完善行政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风险岗位廉能管理,特别是对掌握人事权、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监督权的领导岗位和工作岗位,着力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以防范;完善预决算管理,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集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经济社会服务、举报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等多种功能的网上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完善绩效考评体系。要注重将集中整治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固化为制度,把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秘科(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干部作风自查整改报告范文5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开展治庸问责宣传发动。
8月30日下午,我支部召开了治庸问责工作动员大会暨部署工作会议,支部书记同志作动员报告,全面启动我支部“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工作,做到党员干部职工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同时,研究制定了我支部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成立了治庸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和宣传专栏。同时支部各单位也公布“治庸问责”专线投诉电话,设置了“治庸问责”举报箱,保障了治庸问责工作高效规范运行。通过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广泛宣传动员,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决心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厅和处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力以赴完成管理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扎实推进,第一阶段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照第四党支部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召开支部会议,采取专题辅导、个人自学等方式,学习了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同志在省交通运输厅强力推进治庸问责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结合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爱岗敬业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意识和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治庸问责工作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截止到9月1日,我支部共开展了四次专题会议,对管理处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分析再分析,切实将活动开展落实到每个环节。
二是开展作风建设交流讨论,积极有效整改。各单位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责任意识、工作效能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认真开展“四查四看”,即:一查服务理念,看是否真正树立“司乘服务”理念,能否深入基层、热情为群众服务,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解决实际问题;二查工作纪律,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上班上网炒股聊天等“庸、懒、散”行为;三查履行职责,看能否恪守岗位职责,扎实干好本职工作,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敷
衍了事等问题;四查工作效能,看是否存在工作质量不高、不注意方式方法、效率低等问题;各单位在自查自纠作风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9月1日,第四党支部召集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召开了交流讨论座谈会,听取了各单位、各人作风建设讨论情况,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
三是创新活动形式,强化问责效果。第四党支部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治庸问责”工作,不断把“治庸问责”工作推向。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掌握活动基本内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为支部顺利推进“治庸问责”工作打好基础。在支部范围内大力开展“我为支部治庸问责活动献一策” 活动,使治庸问责活动深入到支部每个角落。同时结合政行风行民主评仪活动,在三阳所、宋河所、京山所开展问卷调查活动,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业务技能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仪,将治庸问责活动推向。
三、细化步骤,明确责任,推进第二阶段自查整改工作。
从9月1日至10月15日,“治庸问责”工作将进入第二阶段的自查整改。为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按照本支部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对重点需解决的的问题进行了细化,明确了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集中排查。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座谈会,对照“八个严禁”,集中排查党员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三庸”和“三不”问题,开展群众评议、问卷调查,形成自查报告。9月1日—15日前完成。
三是公开承诺。制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职工和群众的监督。9月21日--30日前完成。
四是树立典型。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活动,树立一批能力强、作风实、业绩好、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同时对“庸、懒、散、软”群众意见较大的反面典型按规定进行处理。10月1日-7日前完成。
干部作风自查整改报告范文6
一、总体要求
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会暨县三级干部大会精神为主线,按照“以人为本、群众第一、民生优生、基层重要”的要求,以倡行“效率”、创建优良环境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努力形成有利于事业发展的效能机制,加快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我局将根据环保局干部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工作高效率、服务高质量、对自己高标准”的“三高要求”,全面开展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五大建设”,努力实现我局干部队伍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加,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奉献一份力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活动,找准干部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各族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抓纪律、抓效率、抓落实、建章立制、整顿作风”为切入点,大力倡导爱岗敬业、廉洁勤政、团结向上、协调配合、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着力解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管理水平低下等问题,坚决克服“懒、散、庸、拖、贪”等不良现象。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倡行“效率”,提高“能力”,切实使全局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
三、基本原则
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下五条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必须围绕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个中心,服务于营造我县良好的发展环境这个大局,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解决当前影响干部作风和机关行政效能的突出问题,取得明显的成效,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的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坚持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的原则。要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以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作风和行政效能问题的解决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工作的展开;四是坚持依法办事、规范运行的原则。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依法规范办事程序和工作流程;五是坚持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通过开展效能建设活动,找准干部工作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克服“懒、散、庸、拖、贪”等不良现象。切实使全局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的工作作风贯穿于整个活动当中。
四、工作步骤
根据县里的统一安排,我局集中开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工作从5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整个活动分为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20日)。
成立作风和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学习传达党办发[]15号文件以及马丁书记在县级机关作风暨效能建设大会上的讲话,制定实施计划和方案。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努力在本部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阶段(5月21日至6月8日)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建章立制是保证。针对查摆出来的各种效能问题,要认真梳理,归类排队,对症下药,逐一解决,不留后患。对查找出来的共性问题,综合分析原因,建立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从制度上、管理上堵塞漏洞,不断完善机关效能建设与监督的长效机制,用完善的制度体系约束机关工作人员的行为,使“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自查自纠阶段(6月8日至10月31日)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自查自纠是关键。局工作人员要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实际,对照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工作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上级点、相互帮”等方法,通过讨论等形式,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生活等方面深入查摆剖析,查找自己在机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查摆学习上重视不够、自觉性差、学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思想上精神萎蘼、意志消沉、自由主义、庸俗习气等问题;工作上被动应付、缺乏创新精神,高标意识不强,推诿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纪律上自由涣散,不能很好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执法随意性大,人情关系大于法律法规制度等问题;生活上贪图安逸,不廉洁、形象不佳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刻反思,深入剖析根源。在此基础上,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整改。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
10月31日以前,认真对本局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办公室。并迎接县机关行政效能领导小组的全面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