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释义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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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释义

建筑法释义范文1

法律援助是为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近几年我区的法律援助实践表明,法律援助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在镇街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一方面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扩大法律援助工作覆盖面,让法律援助走近贫困群众,方便群众救助。因此,各镇街司法所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重要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发挥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更多的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发挥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

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镇街司法所建立,站长由各镇街司法所所长兼任,是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辅助工作机构,业务上接受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管理和监督。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当按照统一规范的要求,对外挂牌,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并积极加强与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社会团体的联系,努力构建法律援助社会化服务联动体系,扎实有效做好维权工作。

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站的服务职能。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要注意把法律援助工作“四统一”原则与便民原则相结合,把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相衔接,充分体现方便快捷的特点。

要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审查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公民的法律援助申请,要依照《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对属于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范围且本站有能力承办的申请事项,可以自行决定予以援助;对于不属于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范围或本站无力承办的申请事项,应当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是否给予援助。

三、强化制度建设,推动镇街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

各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在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援助工作规章制度的同时,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一)接待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受理群众的法律援助申请。接待人员应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认真摘记主要内容,依据法律、政策予以解答。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建立来访记录,来访记录应定期整理归档。

(二)登记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事项)办理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包括:决定援助日期、申请人姓名及基本情况、援助事项的承办人员、结案方式、结案时间和处理结果。

(三)档案管理制度。法律援助人员承办的法律援助业务形成的有关材料,法律援助工作站应按档案管理要求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四)信息报送制度。法律援助工作站应建立法律援助业务统计报表,认真填写,并于每月20日前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报送法律援助业务统计表,及时反映本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情况。要定期整理、综合分析法律援助工作中反映的社情信息,涉及重大事项的信息要及时报告给当地党政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为维护社会稳定、党政领导决策、上级机关了解下情提供参考。

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镇街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在镇街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措施,予以高度重视,切实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经常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反映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切实帮助基层解决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建筑法释义范文2

关键词:住宅建筑设计

中图分类号:S6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人们有了更强的经济能力和更多的休闲时间开展社会交往,必然对居住条件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现代住宅与传统意义上“家”的概念有了较多的区别。同时,住宅是建造量最多的民用建筑,住宅的建筑设计则是住宅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合理的建筑设计,不仅可以降低工程造价,而且还可以改善人们的居住条件,体现出“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本文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对住宅建筑设计的发展势作初步探讨。

1、持续发展的建筑设计道路

21世纪是信息时代,更应该是生态文明时代。人类运用高新科技,探索生存、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的模式,按照国际社会所承认的原则进行设计。

(1)对涉及的地方性,地域性理解,重视地方场所的文化脉络。运用技术的公众意识,结合建筑功能要求,采用简单合适的技术。

(2)树立建筑材料蕴含能量和循环使用的意识,在最大范围内使用可再生的地方性建筑材料,避免使用高温能量,破坏环境,产生废物以及带有放射性的建筑材料,征求重新利用旧的建筑材料和构件。

(3)针对当地的气候条件,尽量应用可再生能源。完善建筑空间使用的灵活性,以便减少建筑体量。将建筑所需的资源降至最少,减少建筑过程中对环境损害,避免环境的破坏,资源的浪费以及建材的浪费。

2、建筑结构的优化

住宅建筑除了有不同的面积标准外,更有住宅类型的不同,如“核心家庭” 、 “两代居” 、 “老年住宅” 、 “残疾人住宅”等服务于不同职业阶层和不同人口构成的家庭的住宅户型,这就对住宅户型提出了适应性和可变性的要求。当前,住宅设计中常用的砖混结构、框架结构以及框剪结构等常用结构体系的住宅基本上不能满足这样的要求,而应用大跨度预应力楼板结构体系的住宅就是能适应这种变换要求的一种住宅型式。该型式住宅户内无梁无柱仅是一个由外墙、分户墙、门窗等围合而成的住宅大空间。在这样一个住宅大空间里,它可以让住户参与对自己住宅的设计,即“二次设计” 。建筑师的设计工作可以只是用外墙、分户墙等划定出每个住户的“界限” ,并在其内先设置好那些使用功能比较单一,但受管道、设备等制约以及对住宅面外形影响较大的一些房间,如厨房、卫生间以及阳台等,这些房间的布局和大小应该统一固定。在此基础上,其余使用功能比较复杂,但受管道、设备等影响不大的灵活可变空间,则由住户根据个人的需要以及职业、年龄及兴趣等不同来分割出玄关、客厅、餐厅、工作间、琴房、娱乐室、卧室、储藏间等不同的使用功能用房,并且可以随着居住时间的推移,家庭成员构成的变化而对户内空间重新组合调整,从而满足新的生活需要。这种文化住宅是未来的发展潮流,户型的个性化将支撑人的独立性,个性化的户型将成为今后的主导户型。如果现在住宅不具备给住户留有更多自由隔断、拆移、扩大面积以及户型二次、三次改造的发展平台和通道,那么目前设计再好的户型也会过时。同时住宅空间的可再造性,也为日后业主的二手楼房买卖增加了祛码。毫无疑问,具有可再造性的房子,即使是5年、10年以后也不会落后,仍将成为二手房市场的热销货。

3、住宅建筑全面性

“以人为本”的住宅建筑人性空间与自然空间的合理结合之后,需将适合现代化社会发展的人类自身生活方式的一些必要因素考虑到其中,主要包括住宅建筑的舒适性,适应性,智能型等等。

(1)住宅建筑的舒适性

住宅建筑的本质就是为人服务,首先就要讲舒适性,也就是说住宅建筑要寻求一种在符合购买面积,户型的基础上,使得各功能的空间有诗意的尺度,比例,方便家具的布置和人的活动,同时要保证各功能空间的相对秘密性。为满足室内环境质量,各功能空间要采光充足,通风良好,使用率高,并体现一定的艺术性和超前性。对于外部空间的环境,居民交往的空间创建也是居住舒适性的重要体现,应力求把原有的生活纳入进来,作为居民生存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要结构明朗,群体设计要多种围合,风格多变的私密,半私密的空间,配合如一,广场,绿地,小品,通透环廊等构成统一景观,做到安全宁静,温馨而利于交往。

(2)住宅建筑的适应性

主要表现在多样性和可变性两方面,多样性:由于住宅市场需求的多样性,住宅开发建设单位要避免“贫富皆宜”的单一项目,要有一定的特殊,适合多种目标群体,赋予个性化的项目,来满足日益多样的市场需求。可变性:由于功能的多样性和技术的可行性,使居住空间的灵活可变得以实现,其可变性一般是以“户”为设计单位,按基本间定型的厨卫等定型设计,居室部分采用活动式隔断灵活分隔,即每户的平面围护结构不变,管道基本固定不动,厅室隔断按一定模数灵活变化,分户墙可以固定,也可采取取消分户墙而根据实际购买需求取舍的售楼方式,据此,住户的室内布置就可以各尽其能,各取所需,设计布置一个温馨而有个性的家,如此自然提高了居住建筑的使用效率,使住宅建筑易于改造而拥有更长的使用寿命。

(3)住宅建筑的智能型

智能建筑是把现代的高新技术,如智能型计算机,多媒体通信,智能保安,环境监控等技术与建筑艺术相融合在一起,通过对设备的自动监控,对信息资源和对使用者的信息服务及其与建筑优化组合,使人获得投资合理,适合信息社会需要,并且具有安全,高效,舒适,便利,灵活的建筑空间。通俗的讲,智能建筑就是一种有创造力的环境。

(a)安全,健康,节能,舒适宜人,能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的环境,温度,湿度,照度可以自动调节,环境的色彩,味道与背景噪音可随心所欲,尽量利用自然界的光,冷,热,大气等,自动调节室内环境,最大限度的减少能源消耗,创造更有人性的生存环境。

(b)不同用户对不同环境的要求,开放式的大跨度和大空间结构,允许用户迅速,方便的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

4、生态住宅

人口剧增、气候变暖、温室效应、土地沙漠化、淡水减少、不可再生资源日渐枯竭等等已经引起了全世界的警觉,我国是近十年来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能源与环境问题尤为突出。因此,为了人类的生存,为了文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生态建筑尤其生态住宅的开发与建设将是大势所趋。以为有大片绿地或水面的住宅区就是生态小区、生态住宅的观点是极其片面的。

建筑法释义范文3

为规范我区建筑市场行为,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建筑业的税源流失,改善和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根据《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建筑市场实际状况,现就加强我区建筑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积极培育建筑市场。建筑市场是指项目立项后,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等。随着开发区规划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建设规模不断壮大,入区企业不断增多,工程建设量不断增加,开发区建筑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此,全区要上下一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进一步培育开发区建筑市场,发展和壮大开发区建筑业,拓展税源,增加区财政收入。

2、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在积极培育开发区建筑市场的同时,要遵循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公司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干扰正常的竞争,切实维护好开发区建筑市场秩序。

3、确保市场繁荣稳定。为了维护开发区建筑市场的秩序和繁荣,开发区规划建设组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对辖区内的建筑市场实施统一服务和相关管理,凡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利、交通、电力、邮政、电信等部门)都必须接受监督管理,以确保开发区建筑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二、统一管理,规范程序

1、严格审批制度。凡本区范围之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坚持先勘探、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经开发区规划建设组定点放样后方可施工,严禁未批先动工现象的发生。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由规划建设组会同项目推进组共同定点放样。

2、严格施工标准。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图纸施工建设,对主要路段沿线的建筑立面、格调布局、色彩装饰等必须认真审查把关,经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动工建设。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严格依法办事。凡进区的建设工程必须手续齐备,经开发区定点放样后方可破土动工,否则视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三、统一把关,扎口管理

1、严把资质准入关。凡进入开发区内所有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必须到规划建设组进行报名、登记、注册,并且提供公司和项目经理相应的资质复印件以及施工方案和按规定的特种作业工人持证上岗人员复印件等。严格把好资质审查和准入关口。对弄虚作假(含虚报工程变更量),虚挂资质,野蛮施工,造成质量低劣或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以后禁止其进入开发区辖区内从事建设业务。

2、严把招投标关。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建设项目,根据业主意愿,由开发区规划建设组、项目推进组共同配合业主进行招标、议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在开发区辖区内投入的市属工程项目和开发区管委会投入的建设项目、配套项目,根据市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50万元以上由市招标办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由开发区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法组织招投标。

3、严把质量安全关。进入辖区内的施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工程项目中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由所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实行项目经理终身负责制。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施工质量由监理单位会同市质量监督站和开发区规划建设组明确专人进行全程跟踪和检查。每个施工现场,项目部都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开发区村建站、安委办要主动联系并密切配合市建设局安全站对全区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4、严把开票收费关。为了避免开发区的税源流失,辖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一律到开发区财政所开具建筑工程发票。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收取少量比例的管理服务费,中、小型项目一般不收取管理服务费。

四、统一领导、强化责任

建筑法释义范文4

【关键词】装配式住宅;绿色建筑;突破口;环保节能

目前,我国住宅产业化的主要发展方向是装配式住宅建设技术与住宅内全装修技术。将绿色建筑与这两种技术相结合,能最大限度是实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并且对于提高我国住房建筑的质量与性能有极大作用。装配式住宅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业化、管理信息化与安装机械化等现代化建造方式,优势是速度快、质量高、环保性强、安全性高。这些优势符合绿色建筑特点,值得我国大力推广。

1 装配式住宅建设技术

建筑的工业化应用越来越受到我国建筑行业的重视,其中装配式住宅的结构形式最为典型。装配式住宅是以预制件为主要构件,经过装配连接而成的混凝土结构。

1.1 基本原理

工业化住宅中的预制结构体系是指外墙板、楼梯、阳台和空调板等在工厂预制生产,然后运输到工地,将结构现浇的柱梁与这些预制件进行连接。其中外墙板用瓷砖、窗框、钢筋和混凝土浇在一起构成。整个装配式结构可以是框架、剪力墙等多种形式。

1.2 技术特点

1.2.1 保证质量

制作预制件时,选取定型钢模板进行钢筋绑扎后浇筑混凝土,利用蒸汽养护或者水池生养,能够保证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精度和质量。由于预制件的外墙面砖和混凝土墙体是一次浇筑成型的,可以有效防止外墙面砖脱落、外墙开裂渗水、窗框密封不严等问题。

1.2.2 节约能源

在能源方面,建筑工程在建造和使用的过程中会直接消耗很多能源,消耗量占全社会总能源消耗的30%之多。而产业化的装配式住宅是利用集体生产预制件的方式建造,整个施工过程中的能源消耗量大大低于传统建造方式,并且其外墙体系在导热性能方面比传统墙体更有效用。

在水源方面,装配式住宅混凝土构建进行养护的方式与传统养护方式不同,可以实现养护用水的循环使用。并且工厂在进行混凝土的配比时,需要严格控制用水量,以免比例失调,但是施工现场对于用水量控制困难,容易造成水资源浪费。此外,施工现场不需要使用搅拌车、固定泵等机械设备,也就避免了对此类设备的清洗。不仅能节约大量清洗用水,也避免了废水、水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与传统住宅建筑的施工方式相比,装配式住宅能节约70%的时间与80%的用水。

在材料方面,产业化生产时,制作预制件所用到的钢模具、钢模板等都可以多次循环使用,并且报废后可回炉重做,传统施工方式在现场制作的大多都是木模板,循环使用频率过低。

2 装配式住宅的优点

2.1 绿色施工

所有材料在工厂进行统一加工,制作出住宅的房顶、墙面、楼梯等成型模型后运送到施工现场进行装配。整个过程都不需要泵送混凝土,大大减少施工现场浇捣和搅拌混凝土时所产生的噪声;装配式住宅不需要夜间施工,减少夜间照明,降低了夜间施工对周围居民生活产生的影响;预制构件外装饰由工厂制作,施工现场不需要外脚手架,不会产生施工灰尘,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得到了有效抑制。

2.2 精益施工

装配式住宅的施工过程能够做到精确智能且节材降耗。在装配式住宅施工中,能将构件、装饰、机电等融合在一起,形成有机结合整体,达到多重功能一体化的目标。根据实际需求,构件可以包含一种或多种功能,借鉴汽车类集成品的精益施工方式作为技术参考,将部品生产标准化、模数化。

2.3 机械化程度高、

成型模具与生产设备在一次性投入使用之后还能重复使用,既提高了使用效率,也减少了耗材量与资源费用;施工工期大量缩短,受季节影响小,能够有效控制质量;施工人员的工作量减小,劳动强度减弱,劳动力资源的投入也就相对减少。

绿色建筑就是在建筑的整个寿命周期之内,最大限度的节约各种资源,达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要求,为人们创造出健康、适用、高效的居住空间,使建筑与自然和谐共生。其目的是减轻建筑对环境的损坏,以节约能源与资源为前提,打造出最健康自然的生活空间。因此,装配式住宅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突破口,推动着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进程。

3 我国装配式住宅发展存在的问题

推广应用装配式住宅体系对于转变住宅的建设方式与促进住宅产业结构的调整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目前由于我国装配式住宅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所以还存在很多问题。其中,技术标准滞后、建造成本偏高、项目建设管理体制不完善是装配式住宅发展的三大瓶颈。与目前我国完备的建筑标准相比,在建筑产业化标准方面还缺乏装配式住宅的设计、生产、施工与验收标准体系。并不能完全同绿色建筑的标准相融合,无法进行大规模推广。然而建筑产业化的核心是标准化,因此必须尽快制定完善的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体系,并且要同国际标准相联系。

因为装配式住宅的预制件还没有形成大规模生产,规模效益无法体现,同时预制件生产属于企业生产,生产构件产品需要交纳17%的增值税,因此增加了较高的生产成本,导致装配式住宅的每平方米建造成本比传统施工建造的住宅高500元左右。另外,由于装配式住宅项目的建设管理体制并不完善,总承包施工企业并不完全具备专业化生产能力,因此不利于装配式住宅的发展。

4 如何解决装配式住宅现有的问题

与先进的工业化国家相比,我国的住宅建设比较落后,因此要在住宅产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加速发展,建造更多美观舒适的绿色装配式住宅。规模化科学化推广装配式住宅还需要依靠产业政策的合理制定与技术体系的提升。

4.1 完善制度

建立绿色建筑检测与评价认证制度,鼓励发展绿色建筑新材料、新技术、新体系。不断加强国际合作,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使我国装配式住宅施工体系更加完善。

4.2 建立财税激励政策

政府对住宅产业化的支撑应落实到资金等具体问题上,并大力支持正在进行装配式住宅施工的企业,对于相关部品体系、建筑体系和技术支撑都给予优惠的政策支持。另外,利用降低贷款利率等方式鼓励居民购买绿色住宅,都能加速推进我国装配式住宅的发展。

建筑法释义范文5

一、法律援助的对象和范围

今年我市法律援助的主要对象:农村家庭收入人均低于958元/年,城镇享受低保且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困难群众。我市法律援助范围: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因见义勇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纠纷,企业破产职工权益保护纠纷;刑事被告是盲、聋、哑、未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家庭暴力、产品质量、高危作业、环境污染等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今后将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湖北省法律援助办法》的有关规定,适当放宽标准、扩大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

二、进一步健全网络,拓展途径,多层次提供便民服务

各地要按照“那里有困难群众,那里就有法律援助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市、镇(办、区)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建设进度,建立健全市、镇(办、区)、村(居)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同时,要在村(居)委会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点,积极选聘法律援助工作信息联络员,形成遍布城乡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现区域全覆盖。要充实基层援助中心力量,改善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办公设施和条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适时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深入到工地、农村等开展法律援助咨询,就地受理法律援助案件;要依托市普法网,积极探索网上法律援助服务;要优化“”法律援助咨询自动化平台功能,调整充实咨询内容,公布各级法律援助中心电话,简化程序,提高法律援助效率;积极开展对枣阳籍农民工在外省市务工受到侵害的重大案件法律援助服务。

三、进一步强化职能,突出重点,提高维权维稳工作水平

各司法部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办案,办好案,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重点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农民工工伤和工资案件,无论经济是否困难一律提供法律援助;对于在枣阳务工的农民工,不论是本地人或外地人,都一律同等对待;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二是重点为农村提供法律援助,我市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农村,是法律援助工作的难点和重点,要继续坚持法律援助工作重心向农村转移,夯实基层基础,切实提高办案能力,最大限度满足农村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三是重点为城市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四是重点为影响重大的疑难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大力做好涉案人员多、影响大的法律援助案件,预防和减少发生。

四、进一步健全机制,深化发展,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建筑法释义范文6

为规范我区建筑市场行为,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建筑业的税源流失,改善和营造良好的投资服务环境,根据《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市建筑市场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建筑市场实际状况,现就加强我区建筑市场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1、积极培育建筑市场。建筑市场是指项目立项后,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进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务等。随着开发区规划发展空间不断拓展,建设规模不断壮大,入区企业不断增多,工程建设量不断增加,开发区建筑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为此,全区要上下一心、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进一步培育开发区建筑市场,发展和壮大开发区建筑业,拓展税源,增加区财政收入。

2、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在积极培育开发区建筑市场的同时,要遵循统一开放、有序竞争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不得违法限制或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公司参与竞争,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干扰正常的竞争,切实维护好开发区建筑市场秩序。

3、确保市场繁荣稳定。为了维护开发区建筑市场的秩序和繁荣,开发区规划建设组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对辖区内的建筑市场实施统一服务和相关管理,凡辖区内的建设工程(包括水利、交通、电力、邮政、电信等部门)都必须接受监督管理,以确保开发区建筑市场的繁荣和稳定。

二、统一管理,规范程序

1、严格审批制度。凡本区范围之内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坚持先勘探、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立项批文、规划许可证、工程招投标、施工图审查、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经开发区规划建设组定点放样后方可施工,严禁未批先动工现象的发生。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由规划建设组会同项目推进组共同定点放样。

2、严格施工标准。各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合格后的图纸施工建设,对主要路段沿线的建筑立面、格调布局、色彩装饰等必须认真审查把关,经开发区分管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动工建设。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严格依法办事。凡进区的建设工程必须手续齐备,经开发区定点放样后方可破土动工,否则视为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三、统一把关,扎口管理

1、严把资质准入关。凡进入开发区内所有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必须到规划建设组进行报名、登记、注册,并且提供公司和项目经理相应的资质复印件以及施工方案和按规定的特种作业工人持证上岗人员复印件等。严格把好资质审查和准入关口。对弄虚作假(含虚报工程变更量),虚挂资质,野蛮施工,造成质量低劣或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以后禁止其进入开发区辖区内从事建设业务。

2、严把招投标关。开发区招商引资的建设项目,根据业主意愿,由开发区规划建设组、项目推进组共同配合业主进行招标、议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在开发区辖区内投入的市属工程项目和开发区管委会投入的建设项目、配套项目,根据市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50万元以上由市招标办公开招投标,50万元以下由开发区招投标领导小组采取公平、公正、公开的方法组织招投标。

3、严把质量安全关。进入辖区内的施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安全意识,工程项目中的质量和安全责任由所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直接负责。工程质量实行项目经理终身负责制。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的施工质量由监理单位会同市质量监督站和开发区规划建设组明确专人进行全程跟踪和检查。每个施工现场,项目部都必须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开发区村建站、安委办要主动联系并密切配合市建设局安全站对全区的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4、严把开票收费关。为了避免开发区的税源流失,辖区内的所有建筑工程一律到开发区财政所开具建筑工程发票。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收取少量比例的管理服务费,中、小型项目一般不收取管理服务费。

四、统一领导、强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