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评审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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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评审细则范文1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宣传、教育、培训、演练、评估、修订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七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 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 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

第二十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 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并抄送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中央企业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跨行政区域的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三十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四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 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面临的事故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问题需要修订的;

(七)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 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 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单位、人员的,未将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单位和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六)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并重新备案的;

(七)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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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评审细则范文2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加强企业应急预案工作,扎实提高企业应急准备能力,2015年11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集团”)首次部署开展了集团应急预案现场专项检查与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工作。

评估采取资料查阅、员工访谈、现场抽查、实操检验等方法,借鉴“四不两直”的方式,共抽查机关处室19个、二级单位9个、基层单位18个,组织开展现场演练7次,桌面演练3次,顺利完成了量化评估任务,取得了积极成效。

评估背景

理念认识的深化

我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长期以来侧重应急响应,忽视应急准备。习惯于以预防事故代替应急管理,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发生事故后的应急救援上。因此,加强企业应急准备能力建设,探索开展应急准备能力评估,已成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重中之重。

法律法规的要求

新《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能力建设及应急能力评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中石油集团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开展应急准备、应急处置与救援总结评估工作。已上报国务院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送审稿)》专门规定了“应急准备”“应急评估”等章节,明确对企业及有关部门落实应急准备,开展应急准备评估、应急处置与救援评估的工作要求。

工作推进的需要

中石油集团自2009年起开展应急预案审核工作,实施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但是主要侧重于应急预案文本的合规性与实效性。在从“全”到“优”新的历史阶段,有必要通过应急准备能力评估,推动预案编制、宣教、培训、演练等实施工作落实,最终实现管理持续改进和应急能力的不断提升。

评估做法

全面覆盖 突出重点

在以往应急预案审核工作基础上,此次评估明确了以下原则:

一是评估范围突出复查抽查,从已开展审核的52家企业中选择12家企业,覆盖炼化、管道、勘探、销售、工程技术等重点业务板块。

二是评估对象突出“一普三重”,即主要企业普遍性备案审核,重点生产企业、重点事故企业、重点项目现场审核,涵盖机关、二级单位及基层单位。

三是评估内容突出关键问题,以既往审核发现的风险评估、培训演练、物资储备等环节为重点,全面评估应急准备工作情况。

对表检查 专家参与

中石油集团安全环保与节能部专门立项,委托中石油集团安全环保与技术研究院开展“应急能力评估”课题研究,借鉴总结国内外研究成果,结合实际,制定了《企业应急准备能力评估细则》《现场应急检查对照表》及《企业应急预案现场审核问题清单》(2009-2014),为评估提供依据和工具方法,提高了检查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同时,中石油集团安全环保与技术研究院作为课题承担单位,其分管领导及安全与应急所人员分别担任组长或各组联络员,通过实践检验课题成果,不仅有利于课题研究,还提高了评估的科学性、专业性。

事故导向 创新形式

此次评估以事故为导向,以问题为核心,以实战为目标,针对应急预案“一定了之、一发了之”造成的“哑巴应急”问题,将“笔试”改为“口试”,将“查台账”改为“考能力”,将“检查作业”改为“随堂测验”。

改变以往仅在会议室里查文本记录、现场检查设备器材的做法,在现场设定事故情景,要求企业按照预案演练,检查企业应急准备情况。特别是利用首次会或末次会领导到齐的时机,组织一次针对本单位主要风险的桌面推演,评估组现场考核评估,既增强了公司领导的应急意识,又考查了企业实际处置能力。

多种方法 贴近实际

此次评估结合企业生产工艺、重大危险源等实际,探索多种演练方法,起到了良好的成效。

侧重企业基层,设定的演练情景多是小量泄漏或燃烧,着重考查企业初期应急处置能力。

侧重贴近实战,在一个装置开展演练后,随即在另一装置接着开展演练,强化企业危机意识、实战意识。

侧重结合实际,根据企业情况设定氨气(氯气、原油)泄漏、氢气燃烧等事故,逐步展开事故情景,考核企业应变能力。

侧重关键岗位,提问一线员工、班组长、调度员、负责人等关键人员,考核其对岗位应急处置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

评估结果分析

演练总结评估缺少整改落实

应急演练的目的是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教育公众,这些都建立在通过演练发现问题并整改的基础上。问题得不到整改落实,演练就失去了原有意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中均有对总结评估问题整改的跟踪验证要求。

由于以往的检查多数停留在演练时限及演练记录上,加之企业对应急演练作用认识存有偏差,以为按期演练并做记录就行,没有将总结评估整改提高作为最终目标,造成应急演练总结评估及问题整改普遍弱化。评估发现,3家下属单位的演练记录普遍缺少问题分析及整改跟踪验证,如集团某石化公司橡胶厂统一印制的总结评估表上就没有演练问题分析及整改跟踪落实项。

应急预案评审细则范文3

关键词:深基坑工程;支护结构;施工工艺;质量控制

中图分类号: TU75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各大城市的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一般而言,高层建筑都处在闹市区,施工场地又小又紧凑、工程规模又相对较大,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也不远,基坑开挖的深度与尺度又相对较大,因此最近几年,基坑支护工程在施工作业中不断发生事故,这些不仅成为各个部门应时刻注意的重大问题,而且也给工程施工方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和严重的后果。因此,在高层建筑施工中深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显得尤为关键。

1 深基坑支护设计

由于深基坑支护工程的临时性,造成主体设计和基坑支护设计脱节,目前市场有两种模式,一是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二是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单位按设计施工,这两种模式反映了两种理念。前者是经济的前提下安全,后者是安全的条件下经济。在此,笔者倾向于后者,这是因为深基坑工程设计是应用勘察资料、根据《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进行支护结构、降水、土方开挖方案、监测和环境保护方案等的综合考虑来系统设计,相对来讲,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对于相关资料、规程及软件的应用要准确一些,在安全性、环境保护等方面相对可靠与全面。

2 支护结构施工技术与注意事项

现主要针对基坑工程中常见的钻孔灌注支护、三轴深搅止水帷幕、钢筋混凝土水平支撑、钢结构立柱桩的支护形式而言。

(1)SMW工法水泥浆比重是主要的施工参数,要严格控制,包括总量、分阶段核量、日常巡视等。

(2)SMW工法受工法限制,一般情况下直角转角做不好的话,最好改为圆弧转角。

(3)SMW工法在障碍物处要精心施工,冷缝处要覆盖加固。

(4)支护桩施工与止水帷幕施工的间隙期不宜过长,因为基坑止水帷幕本身是临时性的施工技术措施,其设计、施工参数与地质条件、支护桩、基坑深度、地下水位等参数密切相关;若间隙期过长,随着施工环境的变化及地下水位的升高,原支护桩可能降低支护作用,随着基坑长时间停工,有可能要重新施工支护桩与止水帷幕,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浪费。

(5)主体结构设计与基坑支护设计不是同一设计单位时,必须注意立柱桩是否与结构梁柱冲突,支撑标高是否满足结构施工的操作净空高度要求,基坑外轮廓尺寸是否满足地下室外墙施工操作面宽度要求。

(6)钢结构立柱桩是施工中较易忽视的部分,而立柱桩又是支护结构重要的竖向受力杆件。因此,应要求委托有资质的钢结构专业制作商制作,除进行钢结构的常规控制外,施工过程中尤其应当注意其方向性和垂直度的控制。方向性一般情况下应平行于主支撑的中心线;垂直度一般情况下应有可靠的洞口固定装置,以避免对混凝土浇筑的影响,并用经纬仪进行两个方向的垂直度较正。

3深基坑工程质量控制

3.1行为方面的控制

基坑支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所以应发挥专家们的集体智慧,方案须经过专家评审论证。对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预案等相关内容,在施工前要进行评审。

3.2技术准备工作

一个好的方案,一支好的队伍,一个好的管理团队是基坑工程成功的关键。应从严坚持“先方案、后评审、再实施”的原则,坚决地制止无方案施工、不按方案施工的野蛮施工行为。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土方施工方案、降水方案、监测方案、爆破方案、换撑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组成基坑工程的方案体系。

3.2.1施工组织设计评审

1)明确土方、支撑、监测、降水、换撑、爆破等专业工种的施工原则、施工要点及其界面交接、关系协调和逻辑关系。

2)强化总包管理,分工明确,职责分明。

3)明确基坑安全管理职责,成立由工程参建各方参加的基坑安全领导小组和基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施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基坑安全管理工作。

4)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现场落实到位,以达到预控的目的。

3.2.2土方方案评审(挖土条件、挖土原则和挖土注意事项)

3.2.2.1土方开挖条件

1)工程桩、立柱桩、围护桩、三轴搅拌止水帷幕、降水管井按设计施工完毕。

2)工程桩承载力检测完毕,检测结果满足设计要求。

3)监测单位原始数据采集完毕。

4)基坑土方开挖方案、基坑监测方案、基坑工程安全应急预案已报监理、质检等单位审查批准。

5)制定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细则。

6)现场施工道路,冲洗面、沉淀池、排水系统施工完成,能够满足出土和现场文明施工标准的要求。

7)与环保、市容、公安、交警、街道等部门的外部关系协调到位,相关手续办理齐全。

8)成立基坑工程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行动。

3.2.2.2土方开挖控制原则

1)“时空效应”原则,通俗地讲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空间里挖土和支撑,严禁盲目和由于支撑未及时跟上而造成基坑周围土体长时间暴露而失稳。

2)“施工工况符合设计工况”原则:①挖土顺序要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②先对撑、后角撑、再边撑的支撑施工顺序;③支撑拆除前,换撑必须到位。

3)“用监测结果指导施工”原则:①监测数据要全面、准确、及时;②监测频率随工况加密;③报警值要科学确定,要用累计值和变化速率进行双控;④后期数据的处理图表化,直观反映各特征值的变化趋势;⑤监测情况出现异常时须及时调整施工情况或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4)支护体系施工质量严格按设计、按规定施工的原则。

5)从某种程度上讲,地下水的控制在基坑工程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必须高度重视地下水控制工作。

3.2.2.3土方开挖注意事项

1)做好立柱桩、工程桩、降水管井、监测点的保护工作。一方面要防碰撞,另一方面土方开挖要对称开挖,以免不对称开挖而形成的土压力挤压。

2)基坑周边严格限制地面荷载,栈桥使用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

3)严禁未经二级沉淀的污水排入城市污水管道。

4)运土车辆满足城市市容管理要求。

5)做好土方、支撑(施工与拆除)、土建各工序之间的协调工作,挖土顺序、支撑施工顺序用网络技术体现其逻辑关系和时间节点。

4爆破方案评审

(1)爆破方案须经专家评审,并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爆破单位资质符合要求。

(3)爆破批准手续完整。

(4)爆破条件具备:①底板完成;②混凝土强度达到70%以上;③换撑到位;④监测爆破前监测数据采集完成。

应急预案评审细则范文4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包括“反麻痹、保双零”相关工作)

1.根据公司现有岗位实际情况,年初编制下发了公司《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经过半年的实施,并结合集团公司5月的尽职督察提出的问题和广西公司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于7月19日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2.提前策划,于3月19日编制下发了《关于开展“反思想麻痹、反侥幸心理、反习惯性违章”活动的通知》,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职责,开展了宣传教育、检查整改、反麻痹讨论和反麻痹安全日等系列活动,在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纠正工作作风、慎醒麻痹思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7月22日,编制下发了《 关于开展班组“反麻痹”安全活动的通知》,组织生产一线员工开展了一次“反麻痹”自我反思活动,并要求每位员工撰写个人思想汇报和整改措施,并在活动中进行表态发言。

4.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公司“反麻痹、保双零”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为提高桂林区域公司“两票”管理水平,公司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了“两票”讨论会和“两票”专项检查,同时积极参与“两票”的修订工作,组织区域公司对广西公司两票管理办法进行讨论,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上报广西公司。广西公司两票管理办法定稿后已及时组织修订完善了桂林区域两票管理标准。同时对集团公司5月份现场检查发现的“两票”问题,已会同项目公司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了处理,对责任人进行了考核。目前,各风电场“两票”填写得到了规范,大幅提高了两票的合格率。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情况

1.根据广西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修订完善了桂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实施细则》,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2.按照集团公司尽职督察要求,修订完成了桂林分公司全员岗位责任制,通过安委会的审议并已。

3.根据广西公司《“两票”管理规定》,修订完善了桂林区域《“两票”管理标准》,已提交公司标准化办公室和各项目公司进行审核,本月底执行。

4.组织修订了福家田风电场巡检记录,优化完善了巡检项目,提高了现场on-call人员的日常巡检质量。下一步准备在其他风电场进行推广应用。

5.组织完成桂林分公司运行规程和检修规程的编制工作,目前正在对初稿进行校核,后续经讨论、定稿、审议后,计划8月份实施。

(三)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情况

1.桂林分公司现场一线员工多为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工作时间不长,缺乏实际工作经验,为了尽快提高现场一线员工的工作技能,由HSE部牵头,组织三个生产部门于年初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生产运行人员岗位能力培训的通知》,明确了2019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及内容,并将培训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月并严格执行。按照计划和现场实际需要,先后在各风电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4次,对入职新员工培训10次,根据季性变化对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次,较好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且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2.按集团公司尽职督察要求,修订完善了公司培训计划内容,将三类人员、管理人员的再教育纳入培训计划,同时开展了实操技能培训,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应急能力培训和“红十字救护员”取证培训。

(四)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情况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根据广西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桂林分公司年初制定了2019年“两措”费用使用计划,并将费用细化到月,预算总费用为43.3万元。其中“三标”体系建设30万,应急预案评审备案10万,“安全生产月”活动是1.5万,员工安全帽和反光背心是1.8万。

目前,按照计划对公司消防灭火器、消防栓进行了全面检测和补充,同时购置安全帽、反光背心等用品、用具费用1.8万;“安全生产月”活动购买25项反措书籍及宣传资料1.48万。签订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合同9万,计划8月底前完成相关评审、备案工作。签订“三标一体化”体系贯标合同30万,计划10底前完成贯标工作。

(五)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及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1.加强日常的安全巡视检查。结合培训工作,每周到一个风电场开展一次培训和现场检查工作,及时检查现场及“两票”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2.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开展了节后、春季安全大检查、防台防汛、防小动物等安全专项检查活动,共查处安全隐患101项。

3.按照桂林区域党委的要求,组织开展了桂林区域公司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联查联排活动,抽调项目各公司安全生产骨干人员,对各公司生产运营以及在建项目开展了系统性检查,以“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的方式进行,共查处安全隐患93项,并按“五定”原则督促完成整改。

(六)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按照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求,年初下发《关于开展桂林分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成立了公司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各组人员的职责,细化了应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召开了专题会,完成了对制度、预案的修编工作。建立了应急指挥室,下发了应急处置卡。

2.加强应预案的演练。年初制订下发了2019—2020年应急演练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开展了应急演练。上半年按计划共完成了5个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验了通讯设备联络的有效性及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强化员工的应急培训。组织员工开展了应急预案的学习及考试,大力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完成了应急体系建设专项自查整改工作,补充完善了应急用品,同时以笔试结合现场拷问的形式开展员工应急能力的日常考试。

4.开展汛期值班。印刷下发了防汛应急值班记录本,明确了值班日程安排和责任分工。

(七)生产安全事件报告情况

1.对6月9日金紫山到桂林集控通讯中断未及时报告事件,对责任人进行了严厉处罚,并要求在部门内进行“说清楚”。

2.组织开展了经验反馈。同时上半年的经验反馈汇编已在编制过程中,月底前完成。

3.建立了生产安全事件报告台账,督促并要求发生安全事故事件和设备故障时要及时上报。

二、本单位及本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亮点

(一)开展“两票”管理专项提升活动

公司HSE部于2月13日下发《关于开展“两票三制”专项治理的通知》(桂林安环函〔2019〕2号),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了“两票”专项治理活动。2月21日组织桂林区域各公司召开“两票”专题讨论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达成8项共识,规范并统一了填写内容。按照活动计划,2—4月份共开展“两票”专项检查3次,并于4月21日召开“两票”治理总结会,对“两票”执行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做了具体规划。

按照广西公司要求,5月10日组织区域各公司讨论“两票”制度执行情况,形成后评估报告,指出“两票”在现场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广西公司提出了后续执行过程中相关建设性意见。

通过开展“两票”专项治理活动和一系列管理措施,各风电场“两票”管理得到了有效提升,为班组“三基”建设和公司安全生产打下了基础。

(二)组织区域各公司开展安全生产联查联排活动

按照桂林区域公司2019年工作会议的部署和党委的要求,为实现“主轴驱动、区域协同,构建安全生产新格局”的目标,由桂林分公司HSE部牵头,于3月25日至月30日在桂林区域各公司范围内开展了2019年春季安全大检查联查联排活动。本次活动各单位积极响应,抽调了生产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骨干组成检查小组,对生产和工程建设现场进行深入检查,共查出93项不符合项,并按“五定”原则要求落实了整改。同时,通过开展联查联排活动,为各公司创造一个相互沟通学习的平台,在活动中查找问题,发现不足,达到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目的。为打造“桂北百万千瓦清洁能源基地”创造了良好氛围。

(三)编制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公司成立时间晚,桂林区域公司年初才完成职责划分。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公司各层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履职到位,公司HSE部在学习借鉴集团内部先进单位良好实践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清单。内容覆盖公司现有各岗位,安全保证体系、监督体系、支持体系的职责进一步得到明确,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奠定了制度保障。

(四)启动了全员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工作。

编写下发了关于开展《桂林分公司全员岗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编制》通知,启动了清单编制工作。计划10月底前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一)本人存在哪些履职不到位的情况

1.安全知识的宣传、学习和培训力度不够,培训内容比较单一。

2.内业管理缺乏主动性,资料台帐管理不全。

3.安全检查深度不够、技术含量低,现场安全隐患不能得以全面查处。事故隐患整改机制的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4.对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奖罚力度不够,不能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监管精细化程度不够。局部检查多,全面监督少;表面检查多,深入分析少;查细小问题多,查大系统、大隐患少;查静态问题多,查动态问题少(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操作等)。

6.抓工作落实不够彻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措施:

1.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学习,以讲促学,不断丰富自已的业务知识和提高培训水平。

2.改正工作作风,工作精细化,加强风险预控和隐患分级管理,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严格按“五定”原则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3.敢于“唱黑脸”,进一步加大对“三违”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二)本单位目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哪些突出问题,是何原因。

1.生产一线员工多为年轻人,缺乏工作经验,综合技术水平普遍不高。

原因:工作经验不足。

2.部分员工麻痹思想未完全根除,仍存在思想松懈和侥幸心理,相同的“三违”问题重复出现。

原因:培训不够,考核不严,员工安全意识淡薄。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年初制定的培训计划,采取形式多样和员工普遍认同的方式开展培训,提高培训实效性。同时加强学习效果的考评,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持续深入开展“反麻痹,保双零”活动,进行全员思想教育,认真落实岗位负责制,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引导员工牢固树立“思想麻痹、心存侥幸就会酿成事故”和“违章就是违法、严重违章就是犯罪”的思想理念。

应急预案评审细则范文5

处对本部门涉及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自查,根据公司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推进安全标准化。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

处开始牵头推进公司安全标准化工作。原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基础上,从年起。处对照安全标准化规范,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清理公司各环节各层次安全管理流程,完善规章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和组织现场安全整治。通过两年的艰苦工作,公司于年11月27日通过市安监局化学品登记办组织的达标验收,达到国家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要求。

建立PDCA管理模式,安全标准化的核心是实施全过程风险管理。持续改进安全绩效。按照这一要求,处每年组织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和风险控制效果评价;对检修、技改、变更等非常规活动,坚持要求在实施前进行风险评价,制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实施中进行检查确认,实施后进行验证和效果评价;特别对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要求制定预案和专项控制方案。通过这些手段,保证公司生产运行中的安全风险时刻处于可控状态。

二、建立完善公司规章制度

处于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为规范公司各层面、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补充完善,经过8个月艰苦工作,形成《安全管理制度汇编》这本制度汇编,包括综合管理、组织措施、危险作业、技术规范、职业卫生5大类43个制度。随着形势的变化,处及时组织对汇编进行评审和修订,并于今年上半年公司完成对原汇编的全面修订,出台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版)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从原来的5大类43个制度完善为10大类62个制度。使公司层面、各环节的安全管理从制度层面持续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

三、规范作业票证台帐。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处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台帐和作业票证,近年来。目前为止,已建立了24个安全管理台帐和10个危险作业票证,并指导各单位正确规范使用。生产现场是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安排2人专门负责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危险作业全过程在有效监控内。

四、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安全制度和规程的落实

每星期分别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要物料管线、危险场所安全检修作业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处坚持每月组织一次全厂性综合检查。每天对全公司生产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责令责任单位或人员进行整改,如今天前三季度排出隐患和问题78项、下隐患整通知书6份、发违章告知卡3份,有效地将消除事故隐患、规范人员行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正常进行。

五、开展安全教育

同时督促、检查二、三级安全教育,处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对新进公司的人员按要求进行了公司级教育。使他熟悉、掌握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达到要求后方可上岗操作。监督二级单位对换岗、转产、复工人员,按要求进行安全技能和岗位操作法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对外来单位人员严格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并作业所在单位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准许其施工作业。处每季度针对各班组的实际情况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编制学习资料,指导各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并每月进行检查确认,保证了安全活动的质量。处定期识别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要求,制定培训计划,开办培训班,使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有效持证率始终保持100%。

六、开展职业卫生工作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处按国家要求定期申报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协调相关单位予以解决,建立健全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并向职工公示;督促各单位加强职业卫生设施和作业场所的管理,保证危害因素浓度(强度)符合国家标准,保障职工健康。及时按标准为职工配发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有力地保障了职工的健康安全。

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处组织编制公司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过不断完善,年。目前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公司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了分级响应机制,完善了应急响应流程,有利于提高公司应急响应能力。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演练,每半年组织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不断提高公司应急响应能力和全员的应急处置技能。

八、按办理有关证照

进行资料文件编写整理、组织生产现场整改,公司安排由我处负责办理的证照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证、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等。处根据相应考核细则。均如期按时完成了取证换证工作。

应急预案评审细则范文6

[关键词]招标、投标、风险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2-0081-01

招投标风险是指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各种可能发生的事件,造成实际结果与主观预料之间的差异,并且这种结果可能伴随某种损失的产生,我部门作为专职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在实际招投标业务操作的过程中,由于招标投标过程中外部环境的变化及项目本身的复杂性和人们对于多种社会条件控制能力有限,会产生各类风险,其风险来自于拟招标项目的有关各个方面。

一、招投标风险类型

招投标风险总体上可以分为技术性风险和非技术性风险。技术性风险主要是与招标的有关的设计技术的风险、招标技术需求文件的风险、技术评审方案的风险;非技术性风险可以分为法律法规风险、政策风险、经济风险、合同风险等。风险的产生必然会带来各种成本的增加,使招标人的经济效益受到影响。因此在招投标过程充分考虑到招标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并做好应对措施。

二、招投标风险分析

2.1 招标方的风险:

2.1.1法律风险:招标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风险。项目招标负责人对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理解不深刻或是为某种特定目的而出现违反招标程序的情况。

2.1.2受政府部门干预的风险:当地政府部门为了保护地方产业,有时候会对企业的招标项目进行干预,也可能是某些投标人向政府部门负责人行贿争取中标。

2.1.3招标决策风险:

2.1.3.1招标方式选择风险:主要是对各种招标方式没有深刻理解,对当前市场行情不够了解而误判形势,对项目本身要求没有深刻理解。

2.1.3.2标底制定风险:可能是标底制定人员业务水平的问题;也可能是计量方式不合适;也可能是前期设计工作不细致或技术资料不完善,无法精确制定标底。

2.1.3.3拦标价风险:拦标价制定不准确,多数是因对市场行情了解不够,不能核算出投标人成本的真实水平。

2.1.3.4评标技术方法选择风险:这一风险主要是对各种评标方法使用的前提和优缺点认识不清造成的。招投标过程有相当多的文件和手续需要审批,每个环节都需要依据各级政府法规进行操作。如果出现组织不完善或违反法规的情况,或出现废标或结果被投诉的情况,则对施工或采购进度产生很大影响。

2.1.4招标文件的编制风险:招标文件是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应非常严谨,每一条款都要详细地描述。

2.1.5评标风险: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的中标条件,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或者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2.1.5.1评标标准制定不科学,评标细则考虑不全面;

2.1.5.2评标专家水平层次不一。评标是项目招投标活动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有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严重不符合法律规定,出现个别专家职业道德素质差,私下向某些投标人泄露应保密的信息等问题。

2.2 投标方风险

2.2.1对招标文件的理解。招标文件一般都要求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对于招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方一定要认真仔细阅读理解,有何不明确的问题可以请招标方做出解释,切不可擅自理解,以免造成曲解,带来损失。

2.2.2招标清单或采购清单。招标工程量清单或采购一般由招标方提供,多数投标单位认为工程量清单有无问题是招标单位的问题,其实不然,现许多业主在招标文件上要求投标单位审查招标清单,若不审查,则清单编制问题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2.2.3政策及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在投标时,所有的承诺都只是基于招标人提供的条件和对未来情况的预测,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经常需要面对政府政策的调整,各种材料原料的市场价格的变化。

2.2.4投标人围标的风险:投标人利益推动是产生围标的主要诱因,招投标管理不完善和监管缺失也是风险产生的原因。

2.2.5投标人串标的风险:与投标人围标的风险原因类似。

2.2.6投标人恶意压价:主要是招标投标市场的恶意竞争造成的,也是因为某些投标人为了占有市场份额不得不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竞标。

2.3 合同风险

2.3.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拒绝签订合同的风险,可能是双方或一方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签合同,或一方故意拖延,以规避某些风险。

2.3.2选择合同计价方式的风险:选择前应对未来一段时间的价格走势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和预测。

2.3.3合同条款存在风险:主要来自于编写合同人员的疏忽或对法律法规认识不清,或对项目本身了解不深。

2.4 监督部门的风险

2.4.1作为监督部门,肩负着监督检查招投标活动合法性、规范性的任务,而且要处理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

2.4.2根据招标投标法,投诉当事人对行政监督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所以监督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也承担着很大的风险。

三、避免招投标风险的应对措施

招投标过程的不规范,给企业所带来的风险后果非常严重,识别风险只是其中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如何通过我们的努力来降低和控制风险,下面将分别介绍对上述风险进行控制的主要途径:

3.1 招标方风险应急预案

①招标方根据采购物资的资金来源、项目特点、额度、交货方式的不同,制定科学合理的物资采购方式,若预测到招标项目风险较大时,通过制定招标方案规避风险;②招标文件编写时应尽量排除可能预见的法律风险,文本应编制规范、逻辑严密、文字简洁清晰,符合国家目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③若招标人要求制定最高限价或标底,应请有关专业部门在对招标物资的价格市场行情做出深入细致的了解和预测的基础上做出。④依法确定和抽取评标专家,为专家提供评标时使用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文件,对评审专家透彻地解释评审的关键点,保证招标方的利益。⑤在招标文件中制定严密的合同条款转移或合理分担已经预见到的风险。

3.2 投标方风险应急预案

投标方的基本目标是取得中标,获得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由于投标方的这种急于中标的心理以及市场的激烈竞争,投标方在投标的过程中存在更多的风险因素。因此,投标方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进行清单复核,充分预测和考虑投标风险,针对存在的风险因素采取措施规避和减轻投标风险。

3.3 招标单位的风险应急预案

招标单位作为招标过程的组织者,必须对招标的各个环节和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认真的分析、估计和预测,做好处理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做好招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招标的过程中及时将信息与管理单位和招标人进行沟通,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四、结语

综上所述,准确把握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科学预测招标项目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做好招标项目各个环节的可能出现风险的应急预案,减轻、规避或转移招标风险。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保证招标质量。

参考文献

[1] 谭志刚,《招标投标的风险管理》,《科技创新导报》,2009.02期.

[2] 孔晓等《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中国计划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