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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的对策范文1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似乎层出不穷。其实二三十年前,校园欺凌也很常见,只是那时候没有手机,自然无法拍下来传到网上引发公愤。时代在变,校园欺凌事件却未消失。同样的暴力,同样的残忍。受害者轻则被打得鼻青脸肿,重则致残,被打死的也不是孤例,比如今年4月28日下午,重庆市彭水县桑拓中学初中二年级16岁男生赵英(化名),被堵在厕所里面,至少有三个学生围殴他,最后被人持凶器捅伤致死。
同窗之情、校友之谊,哪有什么血海深仇,为何非要置对方于死地?一项调查显示,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一个眼神等偶发、微小事件引起的纠纷占比接近六成。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68%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加害人大多手持棍棒、砖头甚至管制刀具等凶器,对受害学生不分部位、不计后果地进行攻击,死伤后果严重。换言之,诱因极小,出手却极重,这种强烈的反差真让人感叹当今的孩子怎么如此充满戾气?
如何才能遏制校园欺凌的频发势头?不少人最先想到的招数就是严惩。通常情况下,校园欺凌事件如果没有造成足够伤害,也没有引发足够关注,就会不了了之,无论学校还是教育主管部门都会千方百计压下来。打人者呢,常常逃过惩罚,由于年纪小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违法成本过低,是校园欺凌事件此起彼伏的一个主要原因。
应对校园欺凌事件,德国的做法值得借鉴。在德国,恃强凌弱的校园“小霸王”若在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
加大惩治力度固然重要,但往往流于治标不治本。更该追问的是,一些中小学生小小年纪为何天不怕地不怕,与其说他们缺乏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不如说他们缺少管教。而缺乏管教的背后与家长、与学校都有关。
家长疏于管教,有的没条件管,有的管不过来,比如有些打人孩子是留守儿童,或者家庭出现了不幸,他们自生自灭;而学校不愿意管或不敢管。种种原因叠加在一起,导致一些学生在成长路上肆意狂奔,任意妄为,更激烈的事都敢做,打打同学算啥?
“教育的基础,在于认识个性;教育的宗旨,在于确立人格。”诚然,教育是叫人向善,如果学生没学好,这是他们人生的失败,也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失败。正因为此,治理校园欺凌,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强化防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日本的一些有益做法也值得我们参考。日本专门出台《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基本原则是“早发现、早预防”,监护人、学校等相关者必须承担各自职责。日本学校设有专业人士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和“儿童安全对策支援室”,一般由律师、心理医生、前警官和大学教授组成。不仅在早期为学生、教师提供咨询,也在欺凌事件已经发生后的调查阶段提供第三方的独立意见,防止学校或教育委员会因为私利牺牲学生的利益。此外,日本文科省还要求学校在发现施暴学生有涉嫌违法的情况下,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协助调查。
预防校园欺凌的对策范文2
关键词:中心城市;校园欺凌;身心健康;社会安全
中心城市在一定区域内是政治、文化、科技、交通、教育、通信等的中心,是具有综合功能或多种主导功能、起着枢纽作用的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中心城市小学是指地理位置在直辖市或省会城市的小学,受到城市开放的思想、多元的文化、繁荣的经济和忙碌的交通等因素的影响,中心城市小学的生源构成较为复杂。外在因素的影响和学生自身成长经历的限制,使中心城市小学校园欺凌问题更为凸显。
一、校园欺凌行为概述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的欺负弱小的行为,令受害者在肉体、心灵、精神等方面感到痛苦和难以接受,对学习和成长造成负面影响,导致受害者学业成绩下降,对校园生活丧失兴趣等不良后果。
欺凌行为的主要方式有对受害者进行重复的物理攻击,如徒手进行掌掴拍打、对受害人的肢体进行反复推撞,找借口干涉侵占受害者的个人钱财,有意损毁教科书、学习用具,贬抑评论嘲笑受害者的长相体貌、价值取向、家庭结构和家庭情况等,当下还包括网上欺凌(Cyberbullying),如在网站论坛和社交媒体上发表具有人身攻击成分的言论等。
行为发生的主体是欺凌者和受到欺凌的受害者,通常还包括协助者(Assistant)和附和者(Reinforcer),后两者间接地支持欺凌行为的发生,在欺凌行为进行时采取了支持、暗示、观看甚至是呐喊助威等行为,诱发、促成、恶化了欺凌行为。
欺凌者通常有意或寻找借口在校园或校园周边实施欺凌行为,但通常不会认为或直接承认欺凌行为的不正确性,凭借自身的身体优势或不良舆论的暗示和影响对受害者进行欺凌。受害者一般身体弱小,交往能力或交际方式欠缺,个别受害者胆小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主要原因是校园欺凌单方面的冷处理并不奏效,因为同学相处的空间和时间让任何形式的报复都具有存在的可能和条件。
二、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原因分析
1.学生处理社会与自我关系时的必经阶段
学龄前的幼儿,主要以家庭和社区为生活区域,活动范围有限。人际交往的层级较低,以单向交往的结构进行,表现为成人对幼儿的友好关怀和悉心照顾。交往中的互动是在成人的鼓励和引导下被动完成的,比如肢体上的微笑、握手、亲吻,语言上的问好、感谢、再见等。幼儿园是由家庭向社会的过渡单位,身体和心智不足以产生欺凌行为。进入小学是人接受社会化教育的真正开始,自我意识逐渐形成,保护自己和人际交往并存,当这种并存关系失衡时,欺凌现象将不可避免。因此,小学校园欺凌现象是学生在处理社会与自我关系时产生的。
2.媒体多元的开放性增加了模仿的可能性
国家在21世纪初就实现了广播电视信号的村村通工程,亦为全国近13.5亿人民都能接收到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信号,2016年1月22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3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5年12月,中国网民数量达6.88亿。在媒体覆盖生活的今天,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被在受众面前没有任何技术屏障,网络社交媒体的易操作性、对自媒体兴起的热忱和没有把关编审程序的随意传播都会让校园欺凌现象无处遁形,而公开的欺凌事件有人模仿的可能无限增加。
3.家庭暴力对孩子产生的负面影响
从2008年开始,家庭暴力就被纳入出警范围,这一事实一方面说明法律的改革和进步,但另一方面说明家庭暴力已成为家庭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限制因素。父母无休止的争吵、恶语相向和殴打谩骂不仅会损坏当事人的身心健康,更为重要的是以家庭为主要生活场所的孩子,会在和同学遇到矛盾和冲突时潜意识中采取暴力行为。
由此可见,校园欺凌现象发生的构成因素是多方面的,对校园欺凌现象进行积极的对策研究、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十分必要。
三、小学校园欺凌现象对策研究
1.有效利用课堂进行社会化教育
全国小学当下普遍使用的是北师版和人教版教材,语文教科书和思想品德教科书等科目所选用的素材多以介绍自然风光和人文科学为主,主题都是正面的宣教,鲜有负面材料的教育,但适当的负面材料可以起到威慑、提醒、教育和警示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利用严肃的课堂和鲜活的负面材料,对学生可能遇到的校园欺凌事件进行分析和解读,教授学生一些防范方法,引导学生正确处理自己的负面情绪和交往中产生的纠纷,就可以将校园欺凌事件前置,避免欺凌行为的直接发生。
2.增强学生的媒介素养
儿童媒介素养问题近来备受学者关注,他们认为新旧媒体重新整合,融合发展,将使全国近9000万少年儿童处于媒体的包围之中,但儿童评价信息的能力受到年龄和心智发展的局限而十分有限;吸睛式的标题,缺乏深度的碎片信息,对儿童理性思考能力的培养不利,批判力的培养更是无法跟进,导致儿童的媒介素养参差不齐。所以,媒体应在自身发展的过程中留意儿童接受信息的特殊性,家长应起到纠偏和监督的义务,让孩子对媒体保持应有的距离,逐步提高评价媒体信息的能力,增强学生的媒介素养。
3.校园欺凌应纳入安全教育的范畴
社会学认为城市越发达、交通越拥挤,人的压力越大,随之而来的负面情绪也会增多,生活在中心城市的学生的生存状况不应忽视,教育部门采用网络安全教育平台,通过短片和问答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但多数学校都是以家庭作业的形式完成的,完成的效果无从监控。倘能将这种基于现代网络教育进行的安全教育纳入有组织的学校教育,从完成的内容到完成过程的监督直至完成的效果进行全程跟踪,或效果比独自完成更好。
校园欺凌行为不仅在行为发生时给主要当事人带来身心伤害和学业成绩影响,最重要的是,任由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会导致当事双方的成长烦恼,长大后的欺凌当事人极有可能是明天的犯罪嫌疑人。因此,应对校园欺凌问题多加关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为社会安全、校园安全、学生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李燕秋.校园欺凌研究综述[J].教育教学论坛,2016(7).
[2]魏叶美,范国睿.社会学理论视域下的校园欺凌现象分析[J].教育科学研究,2016(2).
预防校园欺凌的对策范文3
一、营造积极和谐的校园环境,技防、人防到位
学校构建了有效的干预机制,明确了学校专项治理机构、各年级负责人员名单及具体职责。建立了校园欺凌的程序化处理,包括早期干预、及时上报、事中处理和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
学校新增了公共楼道隐蔽角落等校园主要观测点的高清摄像头数量,尽可能使学生活动可视化、公共化,减少学校观察死角。
同时,学校鼓励学生同欺凌现象作斗争,不姑息,不纵容,遇到不法侵害及时报告,可以向老师和家长报告,也可以向设在校园内的“正义联盟”信箱匿名举报或发出救助信息。但是基于有些学生胆小怕报复的心理,学校还设立了“正义联盟”微信号,相关的海报在校内外广泛张贴,受欺的学生、家长或者旁观者都可以快速地通过网络微信进行举报,教师也能及时接收并着手调查处理。
这些人防、技防手段的使用,对有效防范和处理校园欺凌现象起着重要的作用。
二、精选强有力的班主任人选,加强师资培训
学校在物色班主任人选时,反复商议,综合考察,把管理能力强、思想品德好、教育理念新的教师选任为班主任。班主任工作非常重要,非常辛苦,为此,学校还实行了副班主任制度。一些事务性的工作如数据统计录入、卫生、黑板报等工作由副班主任全权负责;班会课、家访、应急事情的处理等工作由班主任负责,副班主任参与学习。这一举措为班主任教师减轻了一定的工作量,使他们能有更多的精力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并进行教育引导,同时加快了后备班主任成长的步伐。
班主任作为班级管理的直接领导者,应当掌握必备的管理技能。学校加强班主任业务的培训交流,立足半月一次的班主任业务论坛,以年级组为单位,班主任教师把近阶段遇到的问题和困惑提出来,大家共同交流、商讨对策。学期初和学期末,安排优秀班主任和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全校性的业务讲座交流。
通过培训,班主任教师掌握和提高了学生管理技能、心理教育水平。班主任教师要了解学生,学会倾听;给学生多一些温暖、欣赏和赞美;关注他们的烦恼,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追寻根源,变堵为疏,尽量把学生的欺凌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开展丰富有效的集体活动,和谐师生关系
班集体是学生成长的第二个家。开展丰富有效的班级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和睦的班级文化,建立良好亲密的师生关系、同伴关系,是预防学校欺凌行为的关键。
在班级文化的创建中,学校主张“我的班级我做主”,从班级目标、班级公约的制订,到主题班会、黑板报、歌咏比赛的开展以及班级内环境的布置,都由学生出谋划策,积极参与。大到代表班级形象的班级名片、“班级文化墙”的创意设计,小到班内学生作品的替换,都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集体劳动的成果,体现了学生的美感和独特的创造力,是学生们对班级生活的美好追求。“班级是我家”“我为班级添光彩”“夸夸我的班主任”“夸夸我的好伙伴”等班级活动广受欢迎,学生们自觉地加入到班级文化的建设中,不仅明确了班级目标和班级守则,融洽了师生间、生生间的人际关系,而且班内学生的自我接纳与认同,使其在班级生活中更积极、更自信、更阳光,将班集体建设中的消极因素转化为了积极的因素,产生了强大的同化效应。
以上这些灵动活动的开展,为学生们提供了积极参与的舞台,增进了师生间情感的交流,拉近了师生间的距离,让学生学会分享与合作,培养了团队精神。
四、加强对学生思想价值引领,实施积极评价
从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来看,校园欺凌者欺侮同学的内在动因可能是他本人的安全需要、归属与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或长期处于匮乏状态,以致抑制了其好学、友善、助人行为的产生,而他则通过欺凌行为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比如,有的学生常常不被老师、同学关注,不被赞美,对集体缺少归属感,而通过欺凌行为,他能得到一些“哥们儿”的赞美和信服,所以以此病态的方式来满足他长期处于匮乏状态的归属需要和尊重需要。基于此,学校积极改革评价制度,实施积极评价方式,让学生获得成功的体验,提高自信心和归属感。
各班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小组合作、共同进步的方式,以小组为单位,每个小组有一份“互助小组评价”记录表,考勤、卫生、纪律、作业、发言、活动等都列入其中。另外,如果组内成员有拾金不昧者、好人好事者、诚实守信者,对班级、学校有突出贡献者,会给予额外加分。
为了搭建学生不断进步的阶梯,学校借鉴了QQ中的“星星―月亮―太阳”或者“一星―五星”升级制的模式,一日一反馈,一周一总结,一月一升级。通过投票评出“明星小组”、各类“进步之星”,并予以奖励。奖励方式五花八门,传统和创新并举,如发放证书或张贴照片上墙,大会表彰,减免作业,可以和喜欢的老师一起合影,和喜欢的老师一同高歌,可以在“红领巾之声”广播节目中为喜欢的老师或好友点歌,小组成员可以获得额外的活动时间,在升旗仪式上接受“每周一星”的表彰等。这些形式新颖有创意,激起了学生的参与热情,培养了他们积极向上的品质。
此外,学校通过班会课、思想品德课、心理辅导、讲座、参观、板报宣传等途径,对学生进行正面的道德价值引领,提高他们的道德修养、法律意识和良好的心理品质。教给受欺凌者应对欺凌的办法,当遭受欺凌时,冷静机智应对,善于自卫自救;当被欺凌后,不忍气吞声,及时报案或报告师长,相信法律,相信正义,而不是采取武力解决,导致欺凌现象的恶性循环。增强旁观者的责任意识,教育大家面对欺凌现象要积极制止或举报,形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
五、携手家长、公安等多方力量,形成教育合力
一个问题学生背后往往有一个有问题的家庭,所以,家校联合是防范校园欺凌现象的有效途径和必需手段。教育好学生,首先要引导家长,家长对校园欺凌的态度和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对防范欺凌现象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学校通过开办“家长学校”、组织家长委员会、请专家来校讲座、开通微信平台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培训,使家长重视家庭教育方式,增强对欺凌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和重视,关注孩子的异常言行,做到不纵容、不包庇、不迁就,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预防校园欺凌的对策范文4
关键词:初中生;欺凌行为;德育有效性
近年来,新闻媒体报道了多起校园欺凌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不仅给受害学生的身心造成了严重伤害,也对我国学校教育及人才培养提出新的挑战。在多起校园欺凌事件当事人中,初中生占有很大的比重,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与学生自身密不可分,同时也说明我国初中德育没有充分发挥自身有效性,对初中生人生观、价值观等没能进行良好的引导。本文从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对于初中生成长的重要性入手,对德育在初中生培养中的有效性进行了探讨。初中生处于人生成长的叛逆阶段,同时,相比小学,初中阶段面临更加沉重的学习负担,在这一过程中,学生如果不懂得调整自己的心理,而学校又过于重视文化知识的传授而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必将导致部分初中生在成长过程中思想发生扭曲,甚至养成语言和行为暴力的习惯。这部分初中生在日常学校生活中会对同学有一些欺凌行为,对同学的身体及心灵造成伤害。我们在加强初中阶段人才培养的同时,必须重视德育的有效性,确保初中生能具备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及品德素养。
一、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对于初中生成长的重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素质有所提高,国家经济发展对于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的需求量增加。然而,在传统教育当中,学校及家长对学生文化知识课程倾注了更多的心力,却忽视了德育的重要性。近年来,新闻媒体报道的多起初中生欺凌事件反映了我国现阶段德育有效性不足的一面。学生道德素质水平较低,同自身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及克己的思维品质紧密相连,也与学校忽视德育实效性有重要关系。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初中生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初中德育,促使初中生身心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德育”即通过教育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思想及行为,在日常生活和社会实践中以良好的行为和心理为社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贡献。新时期,在社会发展对人才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我们不仅需要学生拥有专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还应当具备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审美情趣和高尚的道德品质。这就要求在初中教学过程中,不仅注重智育的培养,同时重视道德教育,并且学校还应及时转变传统的教师评价模式,增加德育教育的内容,促使教师在教学中紧跟时展潮流,加强对学生的全面培养,为我国未来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1]。
二、初中生欺凌行为产生的主要原因
(一)个人原因
1.缺乏正确的情感体验。经调查发现,在多起初中生欺凌案件当中,双方学生在其成长过程中都没有接受到正确的情感体验,这是导致其思想状态异常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如下:首先,缺乏同情心。据有效调查显示,在日常学习过程中实施欺凌或被欺凌的学生,更习惯以沉默的态度来面对此事件,但那些未接触这些事件的学生却拥有相对积极的态度,同时,女生的态度要比男生积极。尽管拥有积极的态度,但在事实面前,这些学生仅有少于65%的人愿意出来制止。这充分说明学生消极对待欺凌事件的比例较大。其次,较大的情绪波动[2]。初中生处于叛逆期,没有成熟的自我意识,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极易受到各种负面情绪和思想的影响,自身又无法及时找到解决的办法,因此,思想和情绪变化会很大,在面对某种逼迫的情形时,很容易因激动的情形造成行为失控。
2.行为习惯不良。在最初发生初中生欺凌事件时,由于被欺凌学生没有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教师对这方面问题预防的疏忽,部分欺凌行为实施者会避免被追究责任,这样一来,这部分学生会感觉到自己尽管做了伤害别人的事也没有受到惩罚,同时,那些被欺凌的学生也会更加害怕自己,这种现象将导致他们欲望膨胀,会继续实施欺凌行为,长此以往便养成了不良行为的恶习。言语欺凌是整个欺凌行为习惯养成的最初表现,言语中的欺凌最初都不会受到欺凌事件双方的重视[3]。这样一来,实施欺凌行为的初中生就能感受到欺凌过程中自尊心和欲望的膨胀,同时,这种行为并没有被家长或教师进行严格的惩罚,因此,他们开始尝试更加严重的欺凌行为,如殴打等,不良行为习惯的危害开始逐渐显现出来。
(二)学校原因
1.不健全的德育管理。新时期,初中学校在进行正常学习秩序维护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落实德育管理工作。现阶段,我国的初级中学普遍存在德育管理不健全的状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没有有效监管隐蔽地点。在对多起初中校园欺凌事件进行调查时发现,这些事件普遍发生在校园内学生和教师很少出入的隐蔽场所,而学校也没有专门针对这些位置设置监控或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巡逻监视。不严格的监管是导致恶性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初中学校没有较强的责任意识[4]。近年来,多起初中欺凌行为存在二度伤害发生,这指的是校方和教师在掌握了相关事件的情况后,并没有对其进行严格的管教,促使欺凌行为实施者再次更严重地实施欺凌行为。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家长为了偏袒自己的孩子及教师不希望事情扩大影响自己事业等。
2.德育体制存在缺陷。在总结欺凌行为的具体原因的过程中发现,我国现阶段的德育体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忽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初中阶段的教学,教师和家长更加注重对学生文化知识的传授,以此来有效面对强大的升学压力。尽管新课程改革得以深入,但部分初中学校还在沿用传统的教育理念及模式,以学生成绩为重点教学目标,忽视了品德教育的重要意义[5]。其次,不恰当的教学方法。在品德教育越来越受到关注的基础上,我国初中教学开始增加思想品德课程比例,但却没有使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教学并没有深入了解初中学生现阶段的心理发展状况,同时也没有遵守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规律,只一味地将传统的道德观念传输给学生,这种教学模式是无法发挥德育的有效性的,学生良好的道德观念也无法得到确立。
三、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减少初中生欺凌行为的对策
(一)提升学生道德素养
在充分发挥道德教育有效性的过程中,教师应当注重引导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道德素养。首先,引导学生逐渐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念。在实施道德教育的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保证自身的行为同自身信仰的准则保持一致。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让自己始终坚持正确的道德行为,并逐渐形成属于自己的道德素养,从而提升自己判断和处理恶性事件的能力。其次,引导学生积极进行自我反思[6]。反思的过程是发现自身问题的过程,是提醒自己以更好的状态和行为面对明天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学生应学会站在他人的角度来进行思考,从而消除实施欺凌行为的欲望。
(二)养成良好道德习惯
首先,教师在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的过程中,应引导学生对道德发展进行严格的遵守。还可在课堂教学中以举例的形式对学生进行德育教学,引导学生了解其他人在面对道德考验的过程中是如何选择的。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引导,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就能逐渐形成良好的道德观念,还会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严格遵守相关道德准则。其次,充分发挥德育有效性,还有助于学生不断提升自身的自我控制能力[7]。教师在进行德育教学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进行理论知识的传授,应引导学生掌握自我管理的方法,实现自我控制。这样一来,未来在面对多种诱惑时,学生就能拥有较强的抵抗能力,这是减少初中生欺凌行为的有效对策。
(三)加强学校德育管理
首先,完善德育管理体制。初中学校在减少校园欺凌行为的过程中,应构建起完善的德育管理体制,积极建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在对校园管理制度进行完善的过程中,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使道德教育活动能够顺利进行是基础。在民主精神下,保证全体教师和学生能够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共同努力构建完善的德育制度。学校方面应加强这方面工作的落实,学校领导应在严格控制自身行为的基础上,引导学生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在这一过程中,学校可以尝试开展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给学生的学习生活带来更多乐趣的同时,促使学生在享受良好人际关系的基础上,努力去维护它,从而起到规范行为的作用。例如,在文艺比赛、体育比赛等比赛当中,学生的特长得以发挥,对生活也就更加热爱,道德教育就能更加顺利地实施。其次,转变德育观念。我国传统的初中教学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文化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道德教育的重要性,新时期应积极转变这一观念,实施文化与道德培养并重的教育理念[8]。因此,新时期我国初级中学可以通过完善德育教学体制,转变传统的教师考核标准,增加德育教学效果评估,促使教师和学生更加重视高尚道德品质的养成。
四、结论
近年来,我国初中生在学习过程中发生了多起欺凌事件,这些事件引发了人们对道德教育有效性的重视。尽管我国始终重视道德教育,但是,在初中教学过程中,由于升学压力等因素,对德育教学的具体实施有所忽视。因此,在新时期中,我国初级中学应充分发挥道德教育有效性,不断提升学生道德素养的同时,加强学校德育管理,促使德育有效性的充分发挥。
参考文献:
[1]黄成荣,袁志文.穗港澳三地青少年欺凌行为比较与社群福祉观辅导应对[J].青年探索,2010(6):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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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朱家安.学校德育矛盾的调查与研究:以广西5所中学为例[J].教育探索,2011(12):14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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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徐永胜,张克新.传承与创新:2014年河北省中考思想品德试卷评析[J].教育实践与研究(B),2015(4):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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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13年度研究课题目录[J].浙江教育科学,2013(1):53-59.
预防校园欺凌的对策范文5
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是指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构、活动形式相对规范、稳定的标准样式。从专业侧重上分,目前国内外心理健康教育的模式可分为四类,分别是医学模式、社会学模式、教育学模式和心理学模式。那么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国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需要走一条怎样的道路?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上策是预防而不是治疗。结合我国学校教育的具体情况,应该实施一个多维立体的综合心理健康辅导模式,把医学模式、社会模式、教育学模式和心理学模式融为一体。以学生为本,以多种方式进行、多个主体参与、多个环节渗透的模式,全方位、多维度地对学生实施心理健康教育,以达到提高其心理素质,塑造健康人格,发掘个人潜能的目的,为学生全面发展服务。
一、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实施途径
心理动力学、认知―行为主义和人本主义学说,代表着考察人类情绪、性格和行为问题的最基本方法,是三种最“核心”的方法。对于学生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心理问题,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需要以这三种理论为指导,展开多种形式的活动。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服务,学校可以将团体辅导、个体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相结合,从而达到预防与矫治的双重目的。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团体辅导
心理健康教育课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最重要的环节之一,在心理辅导教师的主持或参与下,班级成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自由讨论,利用团体的相互影响、启发、诱导和帮助,形成团体的共识和目标,产生良好的心理暗示效果,使学生对自己的问题有所领悟和理解,进而改进自己的态度与行为。根据调查,50%以上的中小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烦恼和困惑。防治学生心理问题的途径之一就是有效组织团体辅导,真正帮助学生解决各自的心理困惑。让学生处于一种舒适、安全、温暖的氛围里,了解自己,了解他人,减少孤独感与无助感,恢复自信。需要注意的是,心理健康教育课的内容要针对学生实际,即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安排具体的干预内容。除了情绪和意志力的训练,要更加注重对学生社会性的培养,加强人际关系训练、职业辅导等。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设置要符合学生的实际需要,少理论多实践,围绕学生常见的心理困扰,真正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2.个别心理咨询
个别咨询是学校心理辅导与其他教育活动相区别的最具有专业特色的部分,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发现和鉴别学生心理问题是个别咨询的首要环节,可以鼓励学生写心情日记,心理辅导教师通过心情日记及时与学生沟通,发现学生的心理困扰,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可以进行“邀请咨询”,主动约谈学生,了解学生现阶段的心理状况,通过教育干预矫治学生不良的心理与行为;也可以与各学科教师、班主任合作进行教育干预。
3.优化校园环境,创设健康的心理氛围
学生的心理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环境的不适应的结果,因此,创造宽松、优雅、和谐、友爱的学校人文环境,形成以人为本、寓教于乐的教育环境,建设洁净、优美、舒适的美丽校园,是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校园中可以张贴醒目的名言警句,让学生随时随处都能感受到激励。利用学生心理咨询室、咨询信箱、咨询热线,开展心理咨询服务。通过国旗下的讲话、校园之声广播、小报、黑板报、橱窗专栏等,宣传心理卫生知识,营造健康的心理氛围。
4.开展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明确指出:“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拓宽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学校可以组织一些学生感兴趣的、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如心理剧、歌唱比赛、书画比赛、科技节等,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的同时,也可以加强学生的心理素质,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展示平台。
二、构建心理健康教育“三级防御体系”
一级预防――优化学生成长环境,减少危险
为了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的发生率,要对学生的成长环境进行优化,将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家庭和学校对青少年儿童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认为童年创伤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家庭是教育孩子的主要阵地,父母的教养方式、家庭的氛围等都会对孩子产生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每一对父母都应该给予孩子无条件的爱。学校是家庭的延续,教师的主要任务是关注儿童学习生活中的困难,纠正父母在家庭教育中的错误,为学生营造一种积极、安全、温暖、健康向上的学习氛围,对于校园中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予以处理,如学生团体中的欺凌现象、教师团体中的体罚现象、校园中的不文明现象等。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活动努力使学生对学习和生活感兴趣,愿意主动去探索未知事物,遇到心理困惑愿意与老师交流、沟通,学会自己解决问题。
二级预防――早发现,早治疗
首先,要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一方面,定期普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对学生普遍存在的问题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另一方面,要不定期地抽查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经常向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了解个别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及早发现问题,以便进行有效的处理。其次,团体咨询与个体咨询相结合,采取多种途径帮助学生解决心理问题。最后,加强全校教师的主人公意识,营造“辅导学生,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级预防――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不仅仅是家庭与学校的责任,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布朗芬布伦纳提出了著名的生态系统理论,他认为真实自然的环境是影响儿童青少年发展的主要源泉,儿童发展的环境由若干镶嵌在一起的系统组成,分别是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无论是学生活动和交往的直接环境――微系统,即学校和家庭,还是学生所处的文化和社会环境――宏系统,都会对学生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我们要净化环境,为学生营造一种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
预防校园欺凌的对策范文6
关键词 义务教育 学校德育 教育法律 法律哲学
德育不只是需要培养青少年的向善之心,塑造亲社会人格,还需要防范青少年人性恶的一面,控制人格的形成。但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德育,存在一些教育法理上的问题。如果教育法理站在成人社会的角度,最终却保护了未成年学生中强者的权利,而对未成年弱者的权利采取选择性无视,特别是其免受暴力、威胁等人类基本权利,那可能就成了德育问题。
一、义务教育阶段德育的困境
当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德育工作存在相当难度,其困境部分源于教育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06年修订)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这两条法律条文在实践中经常被误读,或被扩展解释,最终很大程度上导致了一定的德育困境。
义务教育阶段不可以开除学生,同时禁止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问题在于司法解释中,并未明确界定体罚和变相体罚的边界,导致几乎一切学校惩戒行为均可以解释为变相体罚,这导致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很大程度上失去了ρ生的惩戒权。同时,我国的教育相关法律中,如《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均无明确对教师授予惩戒权的规定,因此我国法学界通常认为教师惩戒权在现行法上并无直接根据。
二、义务教育阶段德育的法理问题
禁止开除学生和禁止学校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其背后的核心法律理念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但法律没有明晰的一个重要性前提就是:青少年中也是分阶层的,至少分强者和弱者,受害者和施害者。而当前德育相关法理的实质问题就是:保护青少年中的施害者,而不是保护受害者。最终导致在现实学校德育中,学生的问题行为反而导致了强化,即青少年不良行为的奖励性强化。简而言之,青少年在学校教育中的问题行为,如对同学暴力伤害、勒索钱财等,学校教育对其无可奈何,导致这种问题青少年在学校教育中得到实质上奖励性的后果,如在学生中江湖地位更高,其他同学更畏惧,勒索到的钱财更多,等等,最终形成了对其不良行为的奖励性强化,在违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按照正常的法律哲学,应该保护弱者免受强者的欺负,重视对弱者的人身权利的保护,在必要的时候制止、惩罚强者的侵权行为。但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法律现实却是,教育法规站在了青少年强者的一面,保护了欺负弱者的青少年强者留在本班、本校的教育权力,而对受害者的免于恐惧、接受教育的权力则采取选择性无视。具体而言,当前的义务教育法律理念存在以下几个缺陷。
首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变成了对未成年问题学生不良行为和违法行为的纵容。学校教育同社会基本一致,即道德行为应该受到正面强化,并得到教师和学校的奖励,问题行为应该得到负面强化,受到教师和学校的制止。但现行教育法律理念对未成年问题学生的保护,一方面导致对弱势群体学生的保护无力,另外一方面却演变成了对问题学生不良行为的纵容。这种结果事实上是对学校教育的重大伤害,弱势群体不能得到保护,问题行为不能得到制止,问题学生实施问题行为更为有恃无恐,最终形成人格。研究证实,在中小学阶段经常扮演欺凌角色者在成年后犯罪的概率很高。
其次,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开除学生,导致了未成年问题学生的有恃无恐。任何人类群体都具有该群体的终极惩罚措施,在成人社会中是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在学校教育中,大多是开除处分。但在当前的教育法规中,学校教育失去了这一终极惩罚措施,导致学校对严重问题学生无可奈何,只能在问题学生严重违法并犯罪后,才可能进入其他强制机构,如工读学校,少年监狱等。但问题在于:其一,这导致了学校教育对学生未达到犯罪行为的严重问题行为的无力纠正,直接导致了对弱势学生的保护存在问题,特别是心理伤害非常严重;其二,这变相地导致了问题学生的问题严重化,因为学生在走向犯罪分子的过程中,不能得到有效警示,等学生到达犯罪地步,已经无法回头了。
再次,教育法律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剥夺了教师的基本教育权力。特别是变相体罚的扩大化,导致教师在学校教育中失去了必要的教育强制权力,这是严重违背教育规律的。现代大规模的学校教育本身就必须拥有一定权力来维持教育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作为未成年人的学生在其学业和人格的发展过程中,他律往往也是必经的途径。学校教育都需要一定的强制权力,否则必然导致学校教育的无序。即使是体罚,从美国宪法角度,并不禁止学校教育体罚学生,其认为体罚分为合理体罚和过度体罚,合理体罚是学校的天然权力,而过度体罚则是刑法处理的事情。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如果取消合理体罚,则势必造成学校惩戒权的完全丧失,这对于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中小学校而言将是一项不可承担的重荷。
最后,过度重视对问题学生的保护,导致了对受害学生和教师的双重伤害。现行教育法律理念直接的负面后果,就是过度重视对问题学生的保护,却忘了教育法律最应该保护的是学校教育中的弱势群体和受害学生。最终这种理念导致了对受害学生和教师的双重伤害。对受害学生来说,这种教育法律理念在问题学生对受害学生的施暴行为过程中,不能保护受害学生的正当权利,而在施暴事件的处理中,却站在施暴学生的利益上,反对学校对施暴学生的惩罚。对教师来说,一方面教师需要建立正向的学校道德教育环境,但这种教育法律理念却实质性地保护了问题学生的施暴行为,导致了学校德育的无力;另一方面,在教师处理问题学生的过程中,教育法律理念却站在问题学生一边,对抗教师的处罚行为,甚至剥夺了教师的处罚权力。
三、不当的德育相关法理逻辑错误
本应该对不良行为抑制的教育法规,最终却保护并助长了青少年群体中的不良行为。本应该对青少年弱势群体保护的学校教育,最终却无力保护弱势学生。这种教育法理逻辑,必须得到纠正。
首先,不能简单地停留于义务教育不能开除学生的理念,必须有相关配套的基本措施。如韩国在《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中,就明确学校对问题学生具有以下处罚权力:停课,调换班级,命令转校,甚至责令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退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开除学生的法律理念本意是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同时也有着功利主义的目的,即认为把问题学生留于学校中,肯定比混迹于社会中更好。这一理念本身没有问题,也是社会的正确选择。但问题是,不能仅仅停留于这一阶段,必须明确学校教育面对问题学生能够做什么。如果学校没有其他可以提供的选择,那么将导致学校教育环境和教育秩序的问题,这就实质性地破坏和伤害了学校教育。最终导致法律保护了教育的破坏者,而不是建设者。
其次,不能简单、笼统地保护未成年学生,必须明确提出保护青少年弱势学生的权利。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优秀的或者正常的学生,不是培养和扩大问题学生,所以教育法律必须明确重点保护未成年学生的弱势群体。不加区别地保护,事实上犯了逻辑上的错误。未成年学生中的问题学生是施暴者,是未成年学生中的强者,他们可能需要保护,而未成年学生中的受害学生是弱者,他们更需要保护。但事实上最终教育法律却站在强者的问题学生一面,成了魔鬼的保护者,这就是义战逃法律的德育理念问题。司法界更需要明晰教育法律的终极目的:保护所有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而不仅仅是德育问题学生的受教育权。
再次,必须正视青少年学生犯罪的具体细节性问题,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随着时代的发展,青少年身体成熟的年龄逐渐降低,应当降低刑事责任年龄。青少年问题学生的违法犯罪最终大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学生没到刑事责任年龄,刑法不能介入,而教育法规又过度保护问题学生,最终导致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既不能得到有效制止,同时还蔓延开去。这是未来修改教育法律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教育法律应该在成人与未成年人之间保护未成年人,但在未成年人的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必须坚定地站在受害者一边。
最后,必须建立安全的校园,保护学生和教师的基本人身安全,不受威胁的基本人身权利应该高于一切。学校应该是温暖的家园,而不是校园暴力滋生蔓延的地方。学校需要自由和个性,同样需要纪律性的培养和基本秩序的维护。对于学校教育的安全环境,需要在未来得到更强有力的保护,不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理由,无视未成年人的校园暴力和其他不良行为,这些行为会恶化校园环境,伤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和基本人身权利,导致学校教育安全环境的恶化。
四、如何走出法律困境
义务教育法律必须彰显其公共性、公益性和道德性。在教育法律的修正上,必须树立以下基本理念。
其一,教育法律必须保护健康的学校教育环境。教育法律要成为健康校园环境的促进者和建设者,而不能成为破坏者。校园环境在任何时候都需要安全、秩序,教育法律要关注青少年不良分子对校园环境的破坏,必须赋予学校必要的强制权力和惩戒权力。
其二,教育法律必须高度重视保护学校教育中的弱势群体学生。未成年学生也分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保护弱势群体是建构正义的学校和正义的社会的基础性要求。同时要高度重视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心理,他们面对施暴者几乎没有躲避的空间,因为他们总得在一起上课和生活。这种必须与施暴者长期在一起的困境,导致受害者的心理伤害和恐惧更为严重。教育法律必须保护这些无助的青少年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