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校园欺凌的治理对策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校园欺凌的治理对策范文1
近年来,国际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我国类似事件也逐渐增多。个别施暴手段恶劣,引发社会热议,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校园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校园欺凌使学生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身体伤害,学校管理面临诸多挑战。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和蔓延,构建和谐校园,成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促进社会治理升级的重要课题。
1.校园欺凌的出现、演变及现状
“欺凌”在《辞海》解释为:“欺负,。”目前,校园欺凌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校外不法人员对在校学生实施欺凌;二是学生间相互实施欺凌;三是师生间实施欺凌。本报告主要探讨的是第二种,即在中小学发生的同学间以大欺小、恃强凌弱的行为。欺凌具备以下三个特征:重复发生性、伤害性和力量不均衡性。
校园欺凌由来已久,不仅存于在中国校园,西方国家同样如此。但是,为什么近几年校园欺凌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呢?
(1)呈现蔓延趋势
2015年日本政府公布的《儿童和青少年白皮书》显示,日本校园欺凌现象普遍,近九成学生曾遭遇校园欺凌。从2007年小学四年级到2013年初中三年级的6年间,只有13%的学生表示从未遭受校园欺凌,从未欺负过他人的学生只占12.7%。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内地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海珠区“青年地带”项目2014年对广州1447名初一学生的调查结果显示,有45.2%的初一新生表示曾经遭受同学言语上的恶意骚扰,有29.6%的被访者表示在过去一个月遭受过同学故意拳打脚踢或者推撞。
(2)暴力倾向加重
欺凌者的行为性质越发恶劣,并借助网络的传播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从殴打发展到更严重且残酷的施暴行为,并有意拍照录像记录炫耀其过程。如某县级中学8名女生对一名初一女生进行群殴,她们模仿网络中的打人视频,将过程拍摄下来并上传网络。某市一名初中生被高年级学生索要钱物,拒绝后遭到殴打,对方用手机拍下殴打和侮辱的过程并发送给其他学生和学生家长。
(3)欺凌方式翻新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网络欺凌呈高发态势。日本兵库地方教育委员会的一项调查显示,10%的日本高中生曾经收到来自电子邮件、网页、博客的骚扰和威吓。2013年11月,粤港澳相关机构的一项调查显示,73.7%的受访者曾于过去一年间目睹过网络欺凌行为,17%曾欺凌其他人,63.7%则曾被欺凌。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发生过多起因网络欺凌导致儿童自杀的惨剧。
近年来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从涉事群体的角度看,表现出一系列新特点。首先,呈现低龄化趋势。法制网舆情监测中心以2015年1至5月媒体曝光的40起校园欺凌事件为例进行分析,发现75%发生在中学生之间,其中初中生占42.5%。其次,女生频频成为“主角”。近年来女生参与校园欺凌的案例越来越多。最后,在流动、留守儿童密集的地方,欺凌事件往往呈高发态势。
2.校园欺凌的原因分析
产生校园欺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五方面。
一是家庭教育缺失。校园欺凌频发,与家庭教育缺失有很大关系。华中师范大学针对中小学校园欺凌的研究显示,90%以上的暴力少年在家庭教育上均存在缺失。从地域和群体上看,在县城、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地方,在单亲家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校园暴力易发、高发,这表明家庭教育的缺失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负面影响。
二是学校育人环境单一。一些中学为了升学率不惜减少学生们的休息时间,不开或者少开德、体、美、劳等适合学生全面发展的课程。用文化成绩给学生排名,致使学习成绩暂时落后的学生产生心理失衡,出现焦虑、报复、暴力等心理倾向。
三是教师关爱缺位。在现实生活中,中小学生往往会在交往需要与是非善恶之间产生迷惘,引起心理冲突;在人生需要与人生目标之间产生矛盾,引起心理压力;在升学压力与学习能力之间产生矛盾,引起心理对抗。这些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化解,再加上教师教育方法简单,态度粗暴,那么有些学生将会由惧怕、压抑过渡到暴力对抗,最终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四是社会不良风气影响。社会文化环境是复杂多变的,既有积极、健康、向上的,也有消极、落后、腐朽的,这些社会文化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作用更多、更快、更直接。当前社会上的一些消极恶劣现象,如黑恶势力欺行霸市、恃强凌弱,某些影视片对欺凌、暴力场面的过度渲染,也强化了一些学生的欺凌意识。
五是干预机制滞后。校园欺凌的干预滞后和低犯罪成本,使得欺凌事件出现了愈演愈烈的趋势。很多校园暴力案件虽有警方介入,但依据现行法律,对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追究刑事责任,此类事件多以批评教育作结。2015年6月在美国洛杉矶发生的一起三名中国学生欺凌一名同班中国学生的暴力事件,引起了中美关于如何处理校园暴力事件的讨论,在美国,往往通过校园警察、公共安全官员或司法程序处理;而在中国,往往作为违纪处理。
另外,就被欺凌的学生而言,也有在性格方面的明显弱点。如有些学生性格懦弱,逆来顺受,缺乏同学间交往的灵活应对能力;有些学生性格孤僻,不合群,又对同学的言行过分敏感。
二、政策措施与国际借鉴
1.政策措施
(1)有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的人身保护、安全教育、预防犯罪等从法律层面予以规定与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和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互相配合加以管教;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继续接受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13年修正本)》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学校、家庭等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上的职责、教育、预防、矫治、法律责任以及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等进行了明确,要求各方面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2)教育部有关政策
2006年,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基〔2006〕13号),要求(班主任)了解和熟悉每一位学生的特点和潜能,善于分析和把握每一位学生的思想、学习、身体、心理的发展状况,科学、综合地看待学生的全面发展,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可能出现不良后果的问题。2012年,教育部修订印发《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指出要立足教育和发展,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挖掘他们的心理潜能,注重预防和解决发展过程中的心理行为问题,在应急和突发事件中及时进行危机干预。
(3)各部门联合出台政策
2006年,教育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3号)指出,(学校)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2011年,文化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印发《“网络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工程”实施方案》(文市发〔2011〕6号)提出,养成积极健康的游戏心态,克服攀比、炫耀、仇恨和报复等心理,避免形成欺凌弱小、抢劫他人等不良网络行为习惯。2013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3〕12号)要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家庭、学校有针对性地对有不良行为学生开展法制教育。
2.国际借鉴
(1)日本
日本校园欺凌现象较为严重,也较早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2013年6月,日本参议院审议通过《防止欺凌对策推进法》,要求文部科学大臣与有关行政机关密切协作,制定出有助于防止校园欺凌的综合且有效果的基本方针。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欺凌防止对策。地方自治体成立由学校、教育委员会、儿童咨询机关、法务局、警察等机关组成的“欺凌对策联络协议会”。
(2)美国
在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都加强立法,通过制定欺凌行为认定标准和严惩欺凌行为,遏制校园暴力。美国政府规定,对未满18岁的校园欺凌涉案者,法院通常以辅导警告等方式处置。但如果后果严重且施暴者有前科,即便是未成年人涉案,也可以当做成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2015年洛杉矶当地时间6月18日,3名中国留学生因校园霸凌被控酷刑折磨罪、绑架罪等6项刑事重罪,已分别被判6年、10年、13年监禁。
(3)德国
德国特别重视从根源上寻找问题解决之道,幼儿园和小学从一开始就对孩子进行“善良教育”。“善良教育”是德国儿童接受人生启蒙的第一课。德国把网络欺凌和校园欺凌结合起来并案处置,将道德教育渗透于各项实践活动中,重视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校园欺凌及网络欺凌的蔓延。
三、治理对策及建议
在对国内外相关研究分析与整理后,就校园欺凌当前的发展态势,提出如下治理建议。
一是构建学校有效干预机制。建立起校园欺凌的程序化处理,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机制。学校成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构建应急机制, 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扰乱正常的校园秩序、暴力情节严重的学生,应遵照相关规定严厉惩戒,对校园欺凌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是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班集体。首先,应加强培育学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优良校风、教风、学风,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其次,建设温馨和谐的班集体。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体活动,为同学间的交往创造良好的机会,形成团结向上、互助友爱、和谐的人际交往氛围,并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最后,正确处理欺凌行为。对学生间发生的轻微欺凌行为,应采用合理方法,切忌当众训斥、武断批评,多发挥榜样引领作用,从而减少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三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应将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利用文化长廊,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开展普法知识讲座、竞赛、模拟法庭等,切实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自我防范的意识与能力,逐渐养成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良好习惯,更好地防治校园欺凌事件。
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倡赏识教育。教师要多夸奖学生,增强学生的自信心,减少学生因受挫或缺乏自信心而产生的欺负行为。推进自我教育。中小学生要自信、自强、自尊、自爱,对自己的未来要充满信心,提高自己的抗挫折能力,正确面对未来以及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加强心理辅导。学校要配备心理健康教师,建好心理辅导室,为学生建立心理档案,及早排查学生的心理障碍。
五是开发交际交往的校本课程。现代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交际、交往、交流,让学生学会与他人交往,尊重他人,善待他人,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可以从建立关系、维持关系、冲突解决三个方面开发系列校本课程,不断增进学生的人际交往与处事能力,引导学生正确面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学会自我调节,避免激化矛盾,从而防止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六是探索开展学校社会工作。探索引进专业社会工作者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方法与技术,给学生特别是处于困境的学生提供专业的服务。社会工作者主要通过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某些问题,包括对学生个体欺凌行为的修正,对学生群体的预防教育,协调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的关系,有效实现教育功能,以减少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七是加强师资培训。要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尊重、关心每一个学生,了解学生的内心世界,及时疏导心理问题,以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包括防治校园欺凌技能在内的师资培训,在职前教师教育标准中要突出教师在纪律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对在职教师进行反校园欺凌方面的专业培训,帮助教师掌握识别校园欺凌和进行早期干预和行为矫正的方法。
八是重视家庭教育方式。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他们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孩子的行为模式。要发挥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以恰当的方式关爱孩子,做到不溺爱、不专制,指导和帮助孩子解决遇到的问题。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设立家庭教育咨询机构,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人才观,提高家教水平。
校园欺凌的治理对策范文2
防治校园暴力,这回出招挺细
日前,多部门联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不仅明确要“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也提出了关注学生有无精神恍惚、推进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多次实施暴力学生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等具体举措。专家指出,任何情境任何形式的暴力都不允许,必须做好早期发现,惩戒和教育并举,防止受害人受到二次伤害。
欺负弱小、敲诈勒索、言语和肢体伤害……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事件,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安全,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日前,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之后,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针对学生欺凌问题联合《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有效预防、依法处置、形成合力3个方面,对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提出了要求。
与以往不同,《意见》提出了非常具体的举措,如“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推进校园及周边地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等。
事前
消除“未成年人不需担责”的错误认识
《意见》提出,针对欺凌、暴力进行全面教育,强调“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意在坚决对欺凌、暴力说“不”。
“在施暴者的心中,欺凌行为常常被认为是可以容忍的。”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分析,在这种错误认知的指导下,欺凌和暴力才会屡见不鲜。《意见》明确,任何情境下以任何形式诉诸暴力,都是不被允许的。只有在中小学生头脑中树立“欺凌害人害己”“违纪违法必究”的观念,才能指导他们正确判断身边的欺凌、暴力现象,从根本上瓦解欺凌暴力行为滋生的土壤。
有效遏制校园暴力的发生,“心防”和“人防、物防、技防”同等重要。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程斯辉谈到,在学校安全管理中,物防与技防已受到相对的重视,人防问题也有相应的责任制度规定。这次多部门出台的防治学生欺凌与暴力的《意见》,将学校安全管理视为预防学生欺凌与暴力发生的重要举措,凸显了“心防”的重要性。
《意见》强调,要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程斯辉认为,这正是旨在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安全。此外,应该对学校的优秀学生、贫困生、心困生、留守生给予更多的关注与关爱。
事中
早期发现,监控上下学重要时段与路段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常务副主任范国睿认为,每一起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施暴者、被施暴者双方都是受害者。被施暴者一方,身心受到伤害;施暴者一方,人格也会受到伤害。因此,对待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无论是用教育的方法还是法治的方法,根本目的都是为了学生的人格与心灵健康。在应对策略上,应当综合运用积极教育、早期预警、现场干预、依法惩处、心理疏导等方式。其中,现场干预一环,是不容忽视的。
那么,校园暴力事件正在发生时,应该如何干预呢?
《意见》特别强调了早期发现的重要性,“重点监控学校周边、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动态研判,对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对青少年违法犯罪活动预测预警、实时监控、轨迹追踪及动态管控。”
“早发现,是迅速、妥善应对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基础和前提。”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耿申认为,学校应聘请专业人员对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使教师和家长能够从学生的行为、情绪、衣着、用品等方面发现卷入欺凌和暴力事件的迹象,及早发现尚处隐秘期的欺凌和暴力现象,并且实施早期干预,将欺凌和暴力遏制于萌芽阶段。
范国睿指出:“《意》要求,在地方和区域层面,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公安、司法、媒体等各方面沟通协作机制,真正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合力。”此举意在明确多元主体的共同责任,形成合力,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的视线。
事后
惩戒教育结合,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
《意见》指出,“既做到真情关爱、真诚帮助,力促学生内心感化、行为转化,又充分发挥教育惩戒措施的威慑作用。”裴涛分析说:“我们要惩戒和杜绝的是欺凌和暴力的行为现象,而不是要讨伐和清算一个个迷失自己的孩子。《意见》的出发点是我们始终相信,每个孩子都可以通过教育改正错误,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意见》还提出:“对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要充分了解其行为动机和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引导和帮扶,给予其改过机会,避免歧视性对待。”有专家分析,这提示了作为教育管理者,不是要对施暴学生一味批判、恐吓、全盘否认,而是要帮助他们看到自身行为的不合理之处,理解自己施暴行为的前因后果,并学习用更加健康积极的方式实现合理的目标。这样才能惩教结合,立德树人。
面临日益频仍的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世界多国都加强了立法等相关惩戒措施。
2002年,挪威政府总理、全国教师协会、各区反欺凌联盟、全国家长协会和儿童监察员代表共同发表了《反欺凌宣言》,对学生欺凌和暴力实行“零容忍方案”。
2003年,英国政府教育与技能部《反欺凌行动》。多数中小学制定了专门针对欺凌的措施。
2013年,日本参议院审议通过《欺凌对策推进基本法案》。
此外,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都加强立法,通过制定欺凌行为认定标准和严惩欺凌行为,遏制校园暴力。
范国睿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增加“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内容,使中小学生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监禁执行,强制其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对监护者进行必要的惩戒,以强化其教育、监护之责。
此外,《意见》强调,在报告、宣传及处置等各环节,要“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防止媒体过度渲染报道事件细节,避免学生欺凌和暴力通过网络新媒体扩散演变为网络欺凌”。对此,裴涛认为,中小学生遭受欺凌暴力伤害后会进入心理创伤状态,安全感被破坏,各方面均不稳定。任何叠加的危险,都可能造成更加难以挽回的伤害。必须通过反复确保所处环境的安全稳定,才能逐步恢复正常。因此,隐私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虽然传播有警示意义,但我们不能泄露孩子的隐私或揭开孩子的伤疤,使他们受到二次伤害。”裴涛说,“无论如何,要将孩子的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放在首位。”
(来源:人民网 记者 赵婀娜/文)
记者调查
三问校园暴力
打开网站,输入“校园暴力”几个字,一大拨视频蹦现在眼前:围殴打骂、被逼、狂扇耳光、强吞秽物……每一段视频都触目惊心。
学校本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但是当种种“恶霸”行为不断伤害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冲击社会的道德底线之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孩子变得暴戾?将施暴视频公之于众有利还是有弊?到底怎样做才能有效地防治欺凌事件?
一问施暴心理:为何暴力行为频频出现,施暴学生不以为意?
前不久,北京航空旅游专修学院发生了一起校园暴力事件。两名女生在宿舍内遭到多名女同学殴打,导致嘴角撕裂、身体多处受伤。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事发后,打人女生竟在微信朋友圈公然警车和警察照片,并配发“已经对警车免疫”“这次几日游?”等调侃性的文字。
在校@欺凌和暴力事件中,最可怕的,是施暴者的不以为然。有些孩子“天真地”认为暴力行为是可以被接受的、是能够解决问题的;有些孩子想当然地把暴力当作一场“引起关注”或是“树立威风”的方式;还有些孩子主动录制视频上传网络,将暴力行为当作一场“表演秀”……这些现象的出现,折射出的是青少年价值观的扭曲。
“青春期的孩子身心发育不完全,大脑的前额叶还不成熟,加之荷尔蒙激增,所以情绪不稳定、容易暴躁失控、自我调节能力差是常见的现象。这也是导致青少年暴力行为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首都师范大学心理素质教育指导专家杨芷英认为:“除去生理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则是青少年对施暴行为的认知出现了偏差。而偏差的出现与其所处的环境息息相关,包括家庭、社会等诸多方面。”
“很大程度上,校园欺凌的根子在家庭。”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我们在调研中发现,许多施暴的孩子有着相似的家庭背景:或是家境优越,认为不管出了什么事,家长都可以摆平;或是家境恶劣,自己也有过被父母暴力对待的经历。孩子的成长是一个不断学习的过程,家长处理问题的方式,往往会引起孩子的模仿。”
“做事不讲程序规则、处理问题简单粗暴、缺乏民主协商意识,诸如此类的社会大环境,也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校园欺凌滋生的土壤。”储朝晖解释道:“比如电影电视剧中出现的用暴力解决问题的情节,网络游戏里大量的打斗、杀人的情境,这些都会让孩子形成一种‘心理免疫’。也就是说,当孩子接受了、习惯了暴力的环境,暴力对他们就是一种正常现象,一旦现实生活中出现了矛盾,他们就会不自觉地将暴力行为应用到现实当中。毕竟青少年心智发育不成熟,分辨能力不足,很容易产生思想上的混乱。”
二问网络传播:施暴视频是否应该公之于众,会不会造成二次伤害?
与过去相比,发生在网络时代的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有着更易传播、更易扩散的新特点。当人人都是自媒体的时候,一起发生在校园角落里的暴力事件,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会众人皆知。
而施暴视频到公共平台之后,由此带来的传播效果也会朝着不同的方向发展。效果可能是积极的,人们会对受虐者产生同情、对施暴者加以谴责、提高保护自我意识、告诫自己不可施以暴力等等。效果也可能是消极的,施暴者的引以为傲、叫嚣者的更加嚣张、学生们的主动效仿,诸如此类的问题也会随之而来。
“网络的双刃剑效应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咨询师裴涛说:“在新媒体环境下,有一些视频材料没有经过后期处理,直接把暴力现场展示在屏幕上,甚至过度渲染细节,这些都是应该严令禁止的。
因为孩子们在观看欺凌暴力视频报道时,往往缺少家长或学校的合理引导,这就很容易让身心发展尚不成熟的观看者,成为欺凌暴力的间接受害者。另一方面,这些视频也很有可能造成‘观察学习’效应,引起一部分学生的模仿行为,成为校园暴力的反面教材。”
“校园暴力事件的报道、视频的,目的在‘警示’,而关键在‘怎么说’。”杨芷英认为:“暴力事件可以报道,典型事件也应当通报,媒体可以做道德上的评价,行为上的指导,但一定要注意的是,不要过分渲染细节,不要出现暴力打斗的具体场面,否则便可能适得其反。”
此外,从心理学角度看,青少年遭受欺凌暴力伤害后会进入心理创伤状态,安全感被破坏,各方面均不稳定,任何叠加的危险都可能导致更加难以挽回的伤害。因此,此时的隐私保护就显得格外重要。
裴涛说:“虽然施暴视频的传播具有警示意义,但我们不能期待尚处于精神崩溃边缘的受害者都敢于暴露自己鲜血淋漓的伤口。对受害者而言,身心安全与合法权益的保护应该是放在首要位置的,特别是要防止网络传播导致的事态蔓延,避免使受害学生再次受到伤害。”
三问解决之道:是惩罚不够还是教育不足,防治校园暴力的有效途径何在?
在诸多校园欺凌事件中,“我没成年”似乎成了施暴者有恃无恐的借口。
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或已满14周岁故意伤害但没有致人重伤的,不能构成犯罪,这类行为均作为一般民事纠纷,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相对较低,如法国是13岁,荷兰、印度、加拿大、希腊、匈牙利、丹麦是12岁,中国香港和美国纽约州是7岁。
作为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立法的形式,加大对校园暴力的惩戒力度。“法律的约束是防治校园欺凌不可或缺的一环。”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范国睿建议:“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增加‘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等内容,适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使中小学生明确并承担欺凌与暴力的相应法律责任。同时,借鉴相关国家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对于未成年犯罪者,采取非监禁执行,强制其参加一定时间的社区服务。此外,对未成年犯罪者的监护者也进行必要的惩戒,以强化其教育、监护之责。”
但是,在我们对施暴者强烈谴责、严肃处理之余,也要正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些施暴者也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受害者。这些孩子或是迷失在暴力的情境之中、或是得不到正确的情绪疏导、或是本身也是暴力的受害者。而要从根本上杜绝校园欺凌和暴力,教育应当承担起更为重要的责任。
“τ谟泄暴力行为的孩子,不要另眼相看,而应该用爱的教育,让孩子成为积极向上、充满友爱精神的人。”北京石油学院附属中学校长孙玉柱说:“此外,通过教育引导、事前疏导的方式,将暴力从源头上掐灭格外重要。作为学校,应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让学生懂规则、明事理、主动拒绝不良行为。作为家长,则应以身作则,以建设性的方式与孩子沟通交流,而不是张口就骂,抬手就打。”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丁雅诵/文)
观点聚焦
终止校园暴力要标本兼治社会学校家庭须齐心
《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亮点颇多,不仅对预防校园暴力的保护机制提出了新的思路,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监护人追责等环节也有明确表述。
近年来的校园暴力事件,可谓五花八门。一些施暴者为了炫耀或者其他原因,还将视频传到网络上,花季少年的这等嚣张和无所谓,不得不令我们深思:孩子们到底怎么了?我们该怎么办?这次《意见》的出台,就是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顽疾。
校园暴力的发生,首先体现的就是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暴力实施者不懂法,受害者缺乏维权意识,相配套的心理疏导、心理教育要么没有,要么就是摆设。除了对学生的惩处和教育之外,本次《意见》加强了对家长的问责制度。父母是孩子模仿学习的第一对象,不少施暴学生就来自于暴力家庭,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很长时间以来,我们的教育中有几个问题极为突出:一是校园暴力事件的施暴方往往得不到有效惩处;二是在一些学校,老师对成绩差的学生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导致一些所谓的“差生”被边缘化,他们往往消极地看待社会,对周围充满破坏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