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扶贫工作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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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扶贫工作

社会扶贫工作范文1

__年,在市扶贫办的领导下,在各级帮扶单位的共同帮助下,我县坚持以“政策引导,社会参与,自力更生”的方针,努力做好社会扶贫工作。截至目前,各级帮扶部门累计投入帮扶资金__万元,为50多个贫困村实施街道硬化、水利、电力、技术培训等项目近100个,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

一是领导重视。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__县关于开展社会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级定点包扶部门对定点包扶、定点扶贫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同时,分别组织召开省、市社会帮扶工作对接会,加深各扶贫单位与贫困村的联系沟通,认真搞好对接工作,促进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措施得力。1、根据省、市扶贫办的有关社会扶贫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帮扶力量,加强对贫困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改进,同时结合“整村推进、产业化扶贫、培训转移”项目,采取捆绑式项目实施扶贫,做大做强帮扶项目;2、建立健全“县级领导联系点”制度,每位领导干部联系一个乡镇,对包村部门能否完成承诺事项进行跟踪督查;3、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县委政府把各单位各部门帮扶工作,作为年终考核评先的一项依据,对帮扶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效果差的单位和领导予以通报批评。

二、社会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中直方面:今年以来,中、省、市直定点帮扶工作取得成效明显。国家安全部自__年帮扶__县以来,主要领导多次到__调研指导工作。特别是去年5月3日,国家安全部部长亲临__检查指导工作。__年投入__万元为11个贫困村实施街道硬化、改水引水、农村电力改造、蔬菜大棚种植等帮扶项目;同时,继续协调国家发改委、交通部及省交通厅等有关部门为我县积极争取引淀入盐、朔黄铁路、__国道绕城段等重点项目。

省直方面:省国税局、省发改委等7个省直帮扶单位对口帮扶我县__个贫困村,纷纷深入贫困村开展对口帮扶工作。去年以来,省国税局、省发改委、__供电公司等单位累计投入帮扶资金共计__万元为所帮扶的贫困村实施修路、引水等基础设施及项目建设,改善了贫困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市直方面:32个市直帮扶单位已投入帮扶资金__万元,为帮扶的__个贫困村实施扶贫项目,其中:市扶贫办投入帮扶资金2万元为小营乡后陈村修路,__银行投入帮扶资金15万元为庆云镇黑牛王村修路,市人社局投入帮扶资金10万元为小庄乡赵庄村修路,其他省、市直对口帮扶单位纷纷根据自身实际,为贫困村实施帮扶项目,取得阶段性成效。

县直方面:我县积极开展县直单位对口帮扶工作,安排123个单位对口帮扶全县123个贫困村。截至目前,已投入帮扶资金__万元为10个贫困村实施修路、引水等帮扶项目。其中,县财政局、民政局、市管办、县医院以及__天元钢管有限公司等单位纷纷投入帮扶资金实施了扶贫项目。县委宣传部协调资金10万元为所帮扶的贫困村实施了修路项目,取得显著成绩。

__年,在市扶贫办的正确领导下,县扶贫办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着力抓好扶贫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__年上级下达我县扶贫培训资金60万元,其中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27万元,实用技术培训资金28万元,扶贫干部培训6万元。现将一年来扶贫培训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为扶贫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思想保证

我县始终坚持以扶贫开发工作统揽全局,紧紧围绕扶贫开发谋划开展全县的各项工作。同时,将扶贫培训工作作为全面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扶贫办适时研究扶贫培训工作,统一思想认识,不断强化措施,明确了“以贯彻扶贫开发规划为主线、以劳动技能、实用技术和政策理论为重点,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培训原则,为顺利开展扶贫培训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思想保证。

二、坚持“两并重”扩大培训规模,注重实际培训效果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提高贫困群众素质和提高扶贫开发队伍素质并重,提高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并重”的原则,针对广大贫困群众思想意识落后、信息闭塞、科技素质和基本技能低下等问题,我们先后采取办班、讲座、指导等多种手段,注重实际培训效果。__年,共举办养殖技术、 农业种植技术培训班17期,培训人员3400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广大贫困群众依靠科技实现脱贫致富的能力。依托市培训基地和县职教中心,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活动,培训贫困劳动力200人。组织乡镇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及贫困村干部参加的培训班10期,培训人员100人次。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扶贫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了带领广大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多形式,广角度,使扶贫培训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在实用技术培训方面,采取集中办班、印发明白纸、深入田间地头实地指导、外出参观等方式,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一乡一计,一村一策。在集中办好培训班的同时,为贫困群众印发农、畜、林知识明白纸8000份;进村入户进行实地指导13次,受指导群众达20__余人;结合贫困村的实际,分别带领12个村的120余名群众参观学习养牛、养猪、养羊、大棚蔬菜种植和食用菌种植技术。在内容上,紧密联系广大贫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实际,因村施教,有的放矢,先后培训了小麦、玉米、枣树、棉花种植技术,秸秆青贮技术,食用菌种植技术,牛、羊、猪、鸡养殖技术,大棚蔬菜种植技术,培训了扶贫开发的有关方针政策,培训了贫困群众的艰苦创业精神。在劳动力转移培训上,涉及的主要专业有电焊、数控机床、车工、电工、计算机、美容美发等。

在劳动技能培训方面,一是组织贫困劳动力到劳动技能培训基地进行培训,并由基地负责安排到外地就业;二是结合我县管件、体育器材等产业较发达的实际,由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实行定单培训,并由基地安排学员到本县的企业就业。

四、__年扶贫培训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工作力度,丰富培训内容,配合产业扶贫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贫困群众实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提升农业科技素质。

社会扶贫工作范文2

一、组织领导

(一)责任落实方面。为全面推进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落实,市民政局充分发挥牵头单位作用,协调责任部门建立完善了工作机制,明确了责任股室,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2020年,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均能坚持每季度专题分析研究1次扶贫专项工作,牵头单位召集相关责任单位专题研究协调扶贫专项工作共2次,牵头、责任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均做到全年下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指导达2次以上,其他领导全年下基层检查指导扶贫专项工作达6人次以上,全年开展各类检查指导累计共53人次;同时,市民政局每季度衔接汇总1次责任单位工作进度,确保了脱贫攻坚工作衔接有序、配合顺畅、运转有效。

(二)政策落实方面。制定《市社会保障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年度目标、重点工作任务、资金筹措和保障措施并建立了扶贫专项到户工作台账,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各项政策。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430元,该标准从2020年7月1日执行;严格落实川人社办发〔2017〕984号文件规定,未缩小代缴人员范围,低保、特困、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都实现应保尽保,每人每年代缴金额为100元,未降低代缴标准,代缴资金按规定实时计入个人账户,在个人参保信息均可查询;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为80元/人/月,二级为50元/人/月;向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残疾人扶贫对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发放标准以2020年国定贫困线与该对象年收入的差额为准。

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全年计划实施项目3个,已完成项目3个,完成率100%。

(二)开展培训情况。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全年开展3类系统培训共11班(次),培训人数达126人次。

三、取得工作成效

(一)取得了哪些成效

1.低保兜底保障一批。一是提高农村低保标准。2020年,我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80元提高到430元,该标准从7月1日起执行。截至11月,累计发放农村低保救助金1721.64万元,惠及57659户次88395人次(本月已将建档立卡贫困户2621户3826人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797.17万元,覆盖率占农村低保总人口8005人的48%)。二是价格补贴“应补尽补”。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根据CPI及食品价格同比增长,截至8月,累计为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共405.52万元,惠及群众6.23万人次,累计每人补助514元。

2.养老保险代缴一批。截止11月,市人社局按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落实政府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已完成省局下发的社会保障扶贫任务,共为4616名16-59周岁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代缴46.16万元,代缴完成率达100%。

3.残疾补助扶持一批。截至11月,我市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22.73万元,惠及群众32273人次;按照重度残疾一级每人每月80元、二级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共255.89万元,惠及群众4.23万余人次;市残联按政策已为16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发放2020年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共9.03万元。

(二)特色亮点

1.加强部门联动,提升兜底合力。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密切联系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扶贫局、市残联相关责任单位,建立经常性衔接沟通机制,深化思想认识,集中优势资源,多方联动、资源互享、发挥整体力量,形成了强大帮扶合力。

2.督战兜底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完成脱贫攻坚普查过录数据专项清洗工作,比对2019年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数据12273人,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低保4207人,享受特困供养1114人;采取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入户抽查等方式,完成对10个镇(街道)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挂牌督战工作,通过挂牌督战,对标现行政策,逐户研判救助资格条件,严格排查识别,避免“漏保、错保、一兜了之”情况的发生,实现了“应保尽保”。

3.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关爱工作。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积极推行社会救助在线申请服务,让困难群众足不出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申请救助“不见面”,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同时,结合疫情防控,积极开展“守初心战疫情,走基层暖民心”活动,市民政局重点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等对象、因疫情滞留我市在住宿、饮食等方面出现临时困难的人员进行了走访救助,共走访救助20人,发放资金10000元。

四、存在问题

(一)信息比对互通还不够。低保工作是一项需要部门协作,上下配合,信息共享,才能实现动态管理。我市和镇(街道)建立了社会救助信息核对机制,镇(街道)社事办还需加强与纵向沟通协调,与横向密切配合,做到信息互通、政策互享、上下联动,及时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二)完善参保资料有难度。在收集三类人员基础资料做参保登记,由于本人外出务工未在家,参保资料无法完善;三类扶贫人员身份动态,若身份取消后,本人即无法享受代缴政策,对以后继续参保意愿会造成影响。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政策落实。充分发挥牵头部门职责,加强沟通,定期会商,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综合实施社会救助和扶贫等政策。

社会扶贫工作范文3

发言材料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0年以来,新源县人民法院严格深入开展扶贫先扶智工作,协助村队抓好生产技能培训、庭院经济发展、劳动力就业等,确保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我院共有89名干警持续对新源镇玉什布拉克等村9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已脱贫户未出现返贫和存在返贫风险的情况。

二、具体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就业扶持,提高收入水平。

全面梳理掌握贫困户剩余劳动力情况,结合就业需求等情况,通过劳动力就业转移、引导参加招聘会、联络劳务派遣公司、帮扶干部帮助联系等方式实现稳定就业,今年新增就业人数83户共计191人。建立就业情况台账,构建动态管理制度,落实解决就业销号制度,实时掌握就业情况,确保人人有活干、月月有收入。

(二)发展庭院经济,规范定期走访。

将发展庭院经济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我院组织帮扶干警每月入户走访不少于2次,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动态、困难问题、返贫风险,开展入户宣讲,思想引导,做好“算好两笔账”等工作,并分别向贫困户发放了果树、菜苗和种子,并组织人员协助规划庭院,帮助翻地耕种,教授种植等,今年累计发放树苗、菜苗6000余株,菜种70份。

(三)坚持问题导向,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

院党组牵头,结合“百日大练兵”活动,组织“院领导+扶贫专干+帮扶干部”的检查小组,开展“大走访、抓整改、促提升”入户核查,对贫困户脱贫情况、两不愁三保障、生产经营、“三上”落实、人居环境卫生、稳定就业、及感恩率等方面开展核查,做到有台账、有记录、有问题反馈、有整改措施、有成效,目前我院95户贫困户均已核查完毕,整改措施细化到个人,由院党组监督验收。

(四)突出党建引领,提升帮扶效果。

推进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优势,组织志愿者,针对核查反馈的问题及本院核查存在的短板,进行集中整治。4月24日、5月21日、7月10日、11日,我院组织志愿者开展4次志愿服务,改善巷道环境2个,协助9户贫困户改善人居环境、实现三区分离、推进“三上”工作等。5月1日,开展“带着亲戚去旅游”党日活动,通过开展联谊,进一步强化“扶智”工作和感恩教育。

(五)发挥职能优势,落实司法帮扶举措。

严格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1+N系列措施部署要求,开通涉脱贫攻坚案件绿色通道。把“精准扶贫”与“法律进乡村”活动结合起来,共为贫困户发放普法教材400余份,通过入户宣讲、法制宣传真正实现法律服务进村入户。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已脱贫贫困户由于生产活动单一,劳动力就业不稳定,例如有部分人员从事建筑小工工作,加之当前特殊情况,工作量无法保证,导致收入不稳定,存在返贫隐患。

二是部分贫困户人居环境卫生较差,庭院规划混乱,三区分离效果不明显,加之个人卫生意识不足,生活区脏、乱、差情况仍然存在。

三是个别干警走访入户工作方法简单,效果不佳,特别是思想工作层面引导还需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立足本职,完善帮扶措施。

除帮助贫困村和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梳理发展思路、增强致富信心、给予适当资助等措施以外,更要紧密结合人民法院执法办案的基本职能,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活动,让“法律扶贫”助推“精准扶贫”。依法严惩脱贫攻坚领域各类违法犯罪,妥善审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下大气力聚焦涉贫困户案件,避免因合法权益被侵害而致贫返贫。

(二)强化督导排查,守好脱贫攻坚成果。

持续开展“大走访、抓整改、促提升”活动,找准问题短板,细化整改措施,针对问题突出的贫困户,开展集中攻坚,确保问题清单清零,充分防范和化解返贫风险。把脱贫攻坚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一并考核评价,持续压实帮扶责任,全力冲刺脱贫攻坚。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加大扶贫和惠民惠农政策宣传,做好贫困户思想引导与帮扶,宣传贫困群众勤劳致富、自主脱贫、感恩奋进的典型。在全社会引起共鸣、形成共识,凝聚和激发扶贫济困的强大正能量。

社会扶贫工作范文4

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社保扶贫深入人心。

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险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特别是要把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城居保参保费的扶持政策,原原本本向老百姓讲清楚,调动他们参保续保积极性,使其充分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各乡镇、农民工集中的建筑行业等单位,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引导其主动参保,持续缴费。加强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台账,紧盯学生毕业季,军人退役月,将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参保,做到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保尽保,应发尽发,确保圆满完成社保扶贫目标任务。

二、落实社保扶贫政策,全面实现应代尽代。

积极落实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特困人员、计划生育两证户等五类困难群体,严格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甄别和代缴,没有缩小代缴范围,代缴资金全部落实到位并在信息系统中逐人完成代缴录入工作。止8月底,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88384人,实际代缴88384人,共代缴参保费883.84万元,代缴率为100%。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代缴75619人,代缴参保费756.19万元;一二级低保、重度残疾、计生两户、五保等其他特殊困难群体代缴12765人,代缴参保费127.65万元。

三、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快个人缴费进度。

积极和税务部门衔接,督促各乡镇按照《关于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做好宣传动员,充分利用金融合作机构的保险费收缴窗口,加快参保费收缴进度,目前已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费152593人,缴费2662.52万元。60周岁以上待遇领取人数63028人,发放养老金5681.5万元,发放率100%。

社会扶贫工作范文5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作岗位计划为36个(其中:汉语岗位30个、蒙古语岗位6个),具体从事旗乡(苏木、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领域的相关辅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从事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

4、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聘用)合同纠纷;

5、没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条件

1、户籍:2017年12月16日前具有巴林左旗户籍;在巴林左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六类项目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2、年龄:18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2年1月25日至2000年1月25日期间出生);

3、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巴林左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分7个步骤进行:《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岗前培训。

(一)《公告》: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4日(含节假日)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左旗通讯》、巴林左旗电视台等平台上同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5日—2018年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及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旗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一楼(林东六小西侧、房产局前楼),联系人:张家俊,联系电话:0476—7861403。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chsi.com.cn)。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人员所提交报名材料不真实、不准确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民政局、旗教育局等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聘用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告之原因。

(三)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共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报考汉语岗位的试生须使用汉文试卷;报考蒙古语岗位的试生须使用蒙文试卷。

2、时间和地点。报名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8年1月30日8: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的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并列人员需通过加试确定进行体检范围人员。

3、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者参加考试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

4、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聘用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

5、成绩公示。笔试阅卷结束后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

(四)体检

1、体检由巴林左旗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和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从参加笔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考核

考核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旗民政局共同负责。旗纪委派驻纪检人员负责监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阅档、实地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实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

(七)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由旗民政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一年。

五、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000元;用人单位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将已聘用人员纳入社会保险范畴。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和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

七、监督工作

旗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监督举报。

本方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相关联系电话:

旗人社局 0476 - 7869027

社会扶贫工作范文6

关键词:扶贫资金;信托

贫困问题,始终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必须面对的重大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致力于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面对中国人口多,底子薄的国情,中国依然有两千多万人口面临贫病交加的状况,消除贫困依然是中国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扶贫资金运用的现状

1.扶贫资金的来源

扶贫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和社会捐助。政府财政拨款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两个部分组成。中央一级的扶贫资金由国家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拟定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财政部、农业部等部委则是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地方一级的扶贫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政府也成立相应的扶贫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具体工作由地方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社会捐助包括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目前有中国扶贫基金会、国际小母牛组织等众多公益组织,为社会扶贫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截止2013年,中国政府扶贫资金总量由1980年的5亿元增加至2013年的394亿元。这些为扶贫工作奠定物质基础。

2.扶贫资金的管理体系

扶贫资金的管理体系与扶贫资金的来源密切相关。在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管过程中,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财政拨款的角度看,资金是逐级下放的,基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是具体操作者。我国农村贫困人口过多的情况,村级自治组织在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从社会捐款的角度,主要由基金会等公益组织执行,但是,公益组织对具体项目、个人的选择和捐助,仍然需要依靠地方政府提供的信息和资源。故扶贫资金的管理体系以政府为主导。

3.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

随着经济的发展,扶贫资金由救济式的投入逐步向多元化的扶贫制度转变。由单纯“输血”救助到注重“造血”功能的培育。由单一的物质资源扶持到重视人力资源的支持。由道义形式的扶贫救助到制度形式的扶贫转化,扶贫成为常态化的工作内容。

4.扶贫资金使用中的主要问题

各级政府均成立扶贫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然而对扶贫工作缺乏明确的分工,其结果依然是各部门自行其是。不同部门间利益取向的不同将最终导致决策矛盾,而且这种摩擦将通过行政级别传递给委托人的人,也就是各委托人的下级部门,摩擦的存在和解决意味着扶贫效率的降低。1扶贫工作信息不对称,扶贫资金的重叠和浪费的现象屡见不鲜。由上而下的行政管理体制负责扶贫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地方政府既是扶贫资金的所有者又是分配者,监管制度的缺失,资金使用存在诸多问题。扶贫涉及城乡、对象的选择等问题,政府显然不能完全适应扶贫专业化的要求,有的地方政府为追求政绩,盲目使用扶贫资金,浪费了扶贫资金,受扶贫对象也没有得到预期的利益。通过专业化的设计,有效帮助帮扶对象,可以弥补政府不足。

二.扶贫资金信托的价值

1.有利于扶贫制度的构建

信托法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在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的各个环节,须以有效的制度管事、管钱、管人。在信托制度中,政府作为信托资金的委托人,公益组织、信托公司等作为受托人,政府选择合适的受托人、扶贫对象、全程监督等内容,具体扶贫资金的发放、项目的开展由上述组织来完成。主要的目的是实现权钱分离、高效运作。扶贫制度的构建,其一,为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对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其二,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慈善信托制度的现实价值在于:与非法人慈善组织相比,慈善信托具有风险分割功能;与慈善法人相比,慈善信托设立简便、结构简单、运作灵活、财产独立安全,公信力高。

2.有利于弥补政府扶贫之不足

政府扶贫效率不彰的问题众所周知。其一,扶贫工作缺乏科学的考核机制。扶贫工作的重要力量是地方。然而,各地政府盲目追求政绩,大建“形象工程”,其结果是有了面子,失了里子。整个地方的经济发展并没有质的提升,反而大量扶贫资金被挪用,真正需要扶持的产业和对象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其二,扶贫工作长期性与官员施政目标不适应。扶贫工作的开展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要长期投入。由于官员实行任期制,其政绩与个人升迁息息相关。地方官员热衷于短期化、成效快的项目,但扶贫工作的大力开展又不利于官员短期政绩的出现。扶贫资金的信托,使扶贫资金独立于政府其他资金,实现专款专用。公益组织或者信托机构等组织作为信托资金的持有人,可以开展各种扶贫项目,使扶贫资金能够独立有效使用。

3.有利于专业化扶贫的深入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单纯依靠输血式的扶贫完全不能满足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扶贫对象看,必须由物质支持向逐步向智力支持。扶贫工作要大力发挥我国人力资源的作用,由人力资源转变为人才资源。第一,要实现扶贫资金的保值增值。第二,要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果。扶贫工作的长效化,需要扶贫资金的大量投入,由信托组织或者公益机构可以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我国公益组织众多,涵盖赈灾、济困、助学、助医、安老等方面。以壹基金为例,其完整的组织架构,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服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及由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理事会和监事会。使基金会运作科学,信息披露及时,在全社会树立了良好形象。所以,专业化的公益组织对于扶贫工作助益很大。

总之,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是扶贫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实现扶贫工作的预期目的,必须建构科学的扶贫资金管理制度,既要注重扶贫资金使用具有针对性和现实性,又要考虑到扶贫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信托制度的构建,实际上是通过专业化的操作实现扶贫资金的高效运作,兼顾扶贫资金的安全与收益,为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作者单位:四川大学法学院)